巷道锚杆支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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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支护管理补充规定

巷道支护管理补充规定

巷道支护管理补充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和加强我矿巷道支护质量,增强巷道施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公司有关文件和规定,并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巷道支护管理补充规定》,望各单位接文后认真贯彻执行。

一、支护设计:1、准备巷采用锚杆、锚索、网联合支护,锚杆规格不小于ф18×1800mm ,并喷浆封闭管理。

2、单一煤层回采巷顶锚杆规格不小于ф16×1600mm,间排距不大于700×700mm。

3、单一煤层二次复用的回采巷道必须采用锚杆、网、锚索联合支护,锚索采用三花眼布置,排距不超过3米,间距1-1.5米,单根锚索布置于巷顶中部位置,锚索托梁应选用不低于14#槽钢的钢性材料,长度为1米,顺巷布置。

4、所有巷道的丁字口,十字口、交叉点支护必须采用锚索补强,巷道交叉点前后各5米范围内,锚索排距不超过2米,具体情况各井(区)另提专项措施(交叉点锚索必须覆盖全断面)。

5、在无碳柱构造区域及边缘5米范围内,必须加梯形棚补强。

遇断层、劈口等构造时,必须在裂隙面相交处补支锚索。

6、单一煤层回采巷帮锚杆至少布置两排,第一排距顶板不大于500mm ,排距不大于800mm,采用三花布置。

二、技术管理:1、地质科每月,队组主管技术员每7日向生产科上报施工地点顶板岩性实际探测参数表,生产科根据实测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分析报告,采取相应的支护措施,并上报有关领导。

2、井(区)技术组要对每一施工地点的顶板岩性实探每月进行不少于两次的监督检查。

3、为减少和杜绝3米以下的小范围冒顶事故,今后在构造区域如:无碳柱、断层、挠曲、煤柱下方,复合顶板,以及顶板破碎压力大地段,要增加锚索密度,解决预应力不均的问题。

锚索支护要求ф15.24钢绞线的支护面积3.3平方米;ф17.8的钢绞线的支护面积4.7平方米;(计算参数按页岩,厚度3米)4、锚索的搅拌时间必须符合规定。

(10~20秒)5、井(区)、运输科、通风区按造巷道责任区域划分地区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锚杆支护巷道管理制度

锚杆支护巷道管理制度

锚杆支护巷道管理制度
锚杆支护是煤矿巷道支护中的一种常见方法,确保巷道的稳定和安全,降低事故风险。

为了有效管理锚杆支护巷道,可以建立以下制度:
1. 锚杆支护巷道设计规范:制定巷道设计标准,包括巷道尺寸、锚杆布置数量、锚杆支护的深度等。

2. 锚杆支护材料和设备管理:确保使用的锚杆支护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3. 巷道巡查和检测制度:建立定期巡查巷道的制度,检查锚杆支护装置是否存在损坏、松动等问题,并及时修复。

4. 巷道支护技术培训:为巷道支护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掌握锚杆支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 锚杆支护巷道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于锚杆支护巷道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巷道支护工作记录和档案管理:建立巷道支护工作记录和档案,包括巷道支护历史数据、检测报告、维修记录等,为以后的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7. 锚杆支护巷道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巷道支护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其能够正确使用和维护锚杆支护设备。

总之,锚杆支护巷道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将有助于提高巷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强化煤矿锚杆支护巷道顶板管理规定-V1

强化煤矿锚杆支护巷道顶板管理规定-V1

强化煤矿锚杆支护巷道顶板管理规定-V1
强化煤矿锚杆支护巷道顶板管理规定
煤矿是一个安全风险较高的行业,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巷道顶板的失
稳事故屡见不鲜,对采掘作业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因此,煤矿锚
杆支护巷道顶板的管理十分重要。

下面是强化煤矿锚杆支护巷道顶板
管理规定,帮助煤矿企业安全生产。

一、对巷道顶板进行定期检查
1.1 定期检查巷道顶板的状况,根据巷道不同的掘进区段和岩性情况
定期计划检查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2 检查时,对于巷道顶板存在的隐患,进行详细的记录,分类处理,并安排相应的人员及时进行维修和加固。

1.3 巷道顶板加固后,需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开展生产
作业。

二、对锚杆的管理
2.1 安全固定锚杆:煤矿企业需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对锚杆进行
管理,安装合格的锚杆支护技术,确保锚杆的安全使用。

2.2 锚杆的质量:煤矿企业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锚具和锚杆,并严
格检验其质量,确保锚杆的牢固性和使用安全。

2.3 正确的锚杆使用方法:煤矿企业应该对锚杆进行正确的使用方法
进行培训,以防止使用不规范造成安全事故。

三、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
3.1 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对于违规现象严格整治,并立即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3.2 设立巷道顶板安全生产责任人,明确各岗位职责,把安全纳入各项工作中,全员参与,形成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在强化煤矿锚杆支护巷道顶板管理规定中,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要求管理锚杆支护和巷道顶板,使得煤矿企业能够规范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锚杆支护巷道管理制度范本

锚杆支护巷道管理制度范本

锚杆支护巷道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巷道安全、有序运行,确保矿井生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所有巷道的锚杆支护工作。

第三条矿井管理层应认真落实本制度,加强对锚杆支护巷道管理的领导和监督,确保该项工作常态化、系统化、科学化。

第四条巷道工长、锚杆支护工班长负责本制度在巷道支护工作中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巷道锚杆支护的要求第六条巷道的锚杆支护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七条选择巷道锚杆支护材料时,应根据巷道的位置、长度、工作面等因素进行选择。

第八条巷道锚杆支护的材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巷道锚杆支护施工前,应制定合理完整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过程、工作人员职责分工,确保施工的质量和进度。

第三章巷道锚杆支护的组织实施第十条锚杆支护工作应提早计划和预备,包括材料准备、人员调配、设备调试等。

第十一条工长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班次,确保工作人员按时到岗。

第十二条施工前,应对巷道的现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第十三条巷道锚杆支护施工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在施工中发现巷道锚杆支护存在问题应及时上报,并停止施工。

第十五条工作完成后,应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记录施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第四章巡检和维护第十六条巷道锚杆支护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

第十七条巡检人员应熟悉巷道锚杆支护施工的要求和规程,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巡检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第十九条巡检人员对巷道锚杆支护的质量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记录下巷道锚杆支护的情况。

第二十条维护人员应对巷道锚杆支护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五章锚杆支护巷道的应急处理第二十一条锚杆支护巷道的应急处理,应按照矿井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进行。

锚杆的支护技术管理规定

锚杆的支护技术管理规定

²华恒公司锚杆支护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1、锚杆、锚喷支护(以下简称锚杆支护)是煤矿井巷工程一种重要的支护形式,它以快速、主动、有效的支护特性已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并对加快巷道支护改革,提高支护效果起到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快锚杆支护的推广应用,提高矿井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2、锚杆的种类根据新汶矿区开采的实际情况,规定允许使用的锚杆种类包括以下五种:(1)金属全螺纹(20MnSi、KMG335)钢等强锚杆;(2)金属管缝式锚杆(只限于回采苍道护帮或断层破碎带临时支护);(3)金属水力膨胀式管子锚杆;(4)螺纹钢高强锚杆(KMG450、KMG500、KMG600),适用于埋深大于600米的巷道;(5)玻璃钢锚杆(允许在使用时间较短的,围岩稳定的切眼两帮及条件适宜的煤帮使用);(6)经集团公司监定并经专业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新型锚杆。

3、锚杆的锚固方式(1)端锚:树脂锚固段长度》350mm。

(2)加长锚:树脂锚固段长度》700mm。

(3)全锚:树脂锚固段长度》锚深的80%;水泥锚固段长度为锚深的100%。

煤层巷道顶板及深部全岩巷道大力推广全锚;一般情况下应采用加长锚;Ⅲ~Ⅴ类煤巷顶板及深部全岩巷道严禁使用端锚。

4、锚杆支护材料(1)树脂锚杆金属杆体及其附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MT146.2—2002要求表一 全螺纹等强锚杆技术性能规定见下表表二 锚杆支护材料中热轧矿用锚杆钢筋力学性能表:牌号 屈服强度(MPa ) 抗拉强度(MPa )延伸率(% KMG335 ≥335 ≥490 ≥15 KMG450 ≥450 ≥640 ≥15 KMG500 ≥500 ≥660 ≥15 KMG600≥600≥815≥15材质:20MnSi规格 公称直径(mm ) 公称面积(mm ) 截屈服载荷(KN ) 抗拉载荷(KN ) 重量(Kg/m ) 延伸率(%) 螺距 (mm ) Φ16 16±0.1 201.06 ≥69 ≥100 1.6 ≥15 10±0.2 Φ18 18±0.1 254.47 ≥87 ≥126 2.0 ≥15 12±0.2 Φ20 20±0.1 314.16 ≥108 ≥156 2.5 ≥15 12±0.2 Φ22 22±0.1 380.13 ≥131 ≥189 3.0 ≥15 12±0.2 Φ25 25±0.1490.87≥169≥245 3.9≥1512±0.2表三材质:KMG500规格公称直径(mm)公称直径(mm)公称直径(mm)公称直径(mm)公称直径(mm)公称直径(mm)公称直径(mm)Φ20 20.1±0.2Φ22 16±0.1Φ25 16±0.1表四(2)管缝式锚杆(带倒楔)材质:Q235冷钢板。

锚杆支护巷道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锚杆支护巷道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锚杆支护巷道管理制度范文锚杆支护是巷道支护中的一种常见的方式,它通过钢杆与巷道围岩之间的相互作用来提高巷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为了保证锚杆支护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锚杆支护方案的确定、工程质量控制、巡视检查和问题处理等方面,探讨锚杆支护巷道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锚杆支护方案的确定1. 层次化管理在确定锚杆支护方案时,应根据巷道的不同地质条件和工程要求,采用层次化的管理方式。

首先,要对巷道的地质条件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确定地质勘探的深度和方式。

然后,根据地质调查结果,分析出巷道围岩的稳定性风险,并评估巷道支护的需求。

最后,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合适的锚杆支护方案,包括锚杆的类型、数量、间距和施工方法等。

2. 综合考虑确定锚杆支护方案时,应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地质条件、支护目标、施工条件和经济效益等。

首先,要充分了解巷道围岩的地质条件,包括围岩的岩性、强度、节理、地应力等。

然后,根据巷道支护的目标,确定支护的要求,包括巷道的稳定性、变形控制和安全性等。

最后,结合施工条件和经济效益,确定最合适的锚杆支护方案。

3. 专家参与在确定锚杆支护方案时,应请专家参与,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专家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对巷道的地质条件和支护要求进行评估,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同时,专家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锚杆支护方案的可行性和可靠性进行评价,保证方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工程质量控制1. 施工技术要求在进行锚杆支护工程时,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

首先,要选用合适的材料和设备,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然后,要注意施工的过程控制,包括锚杆的钻孔、注浆和张拉等工序。

最后,要进行质量验收,对施工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2. 质量监控措施为了保证锚杆支护工程的质量,应采取一系列的质量监控措施。

首先,要建立质量台账,记录施工的过程和质量情况,确保施工的全程可控。

然后,要进行实地巡查,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锚杆支护技术管理

锚杆支护技术管理




5、缝管锚杆(只限于回采巷道护帮或断层 破碎带临时支护); 6、水力膨胀式管子锚杆; 7、玻璃钢锚杆(允许在使用时间较短的, 围岩稳定的切眼两帮及条件适宜的煤帮使 用); 8、使用本规定以外规格型号的锚杆,必须 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 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试 验。



9.2摩擦垫: 材质为PA1010(尼龙1010)。 9.3锚杆托盘: (1)材质:托盘采用屈服强度不小于 235MPa的钢材制作,禁止使用脆性材料。 (2)肩角和底角锚杆必须使用异型托盘(异形 托盘:锚杆孔为偏心孔,如图11)。

图11 异形托盘截面图
10、托梁: ⑴W钢带外形图如图所示,规格
1、杆体2、六角法兰面螺母3、摩擦垫4、球头垫圈5、托盘
图4、MSGLW-500无纵肋螺纹钢式树脂锚杆杆体
4、MSGLW-600无纵肋螺纹钢式树脂锚杆(原高强度高韧性 抗冲击锚杆)成套外形见图5,杆体外形见图6,
1、滚丝杆体2、六角法兰面螺母3、摩擦垫4、球头垫圈5、托盘
图6、MSGLW-600无纵肋螺纹钢式树脂锚杆杆体
第7条 煤巷锚杆支护设计


煤巷锚杆支护形式与支护参数选择 4、对于复合顶板、托顶煤、破碎顶板围岩、 易风化、潮解、遇水膨胀围岩在基本支护 形式上增加锚索加固、注浆加固等措施。 5、顶板锚杆与棚式支架联合支护时,支 架应架设在两排锚杆中间位置。

6、锚杆布置一般要沿巷道轴线方向的岩面上成菱 形排列。锚杆间排距一般在600~1200mm。要在 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顶板靠巷道两帮的锚杆, 必须向巷道两帮倾斜,锚固端距各自邻近帮距离 不小于0.5m并与钢带连接;巷道两帮肩角锚杆距 顶板不大于400mm,倾斜角度根据顶板倾角调整, 保证锚固端在顶板岩石中;巷道两帮最下一排锚 杆距巷道底板不大于300mm(回采顺槽起底掘进, 煤层底板为坚硬岩石时,最下一排锚杆锚至煤层 底板岩石,距巷道底板不大于600mm), 并向下倾 斜,与水平线呈10°~30°夹角,锚固端位于底 板岩石中。肩角锚杆一般比正常使用锚杆长 200mm。

巷道支护管理规定(3篇)

巷道支护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加强巷道支护管理工作,确保巷道安全稳定,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矿所有巷道支护工程,包括开拓巷道、采准巷道、回采巷道、硐室等。

三、支护设计1. 巷道支护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山支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2. 支护设计应充分考虑巷道围岩的地质条件、支护材料的性能、施工工艺等因素,确保支护效果。

3. 支护设计应包括支护形式、支护参数、支护材料、施工工艺等内容。

4. 支护设计完成后,必须经矿井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支护材料1. 支护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具备相应的质量检验报告。

2. 支护材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耐久性,满足巷道支护要求。

3. 支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锚杆、锚索、锚网、喷射混凝土、钢架等。

4. 支护材料进场前,必须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支护施工1. 支护施工必须按照支护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支护质量。

2.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支护施工队伍,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素质和操作技能。

3.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4. 支护施工应遵循以下顺序:锚杆(锚索)安装、锚网铺设、喷射混凝土、钢架安装等。

5. 支护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支护质量验收1. 支护质量验收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山支护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

2. 支护质量验收应由矿井质量监督部门组织实施,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支护质量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支护材料质量、支护形式、支护参数、施工工艺、支护效果等。

4. 验收不合格的支护工程,应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七、支护监测1. 支护监测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山支护监测规范》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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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集团有限公司新司发[2007]56号文巷道锚杆支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提高锚杆支护巷道的施工质量,保证支护效果,实现安全施工,特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上级有关规定、矿区近年锚杆支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2条各单位必须建立完善锚杆支护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锚杆支护巷道质量保证体系。

明确从班组、区队到矿井的各级管理责任,并落实到人,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3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锚杆支护的过程控制及各环节的管理。

地测、技术、物管、区队等单位要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地质资料提供、支护设计、施工机具和材料的供应、质量控制、监测监控、后路级护、支护效果分析、缺陷改正等工作。

第4条各单位必须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操作工人进行锚杆支护的技术培训。

第5条各单位要依靠技术进步,结合生产实际,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提高锚杆支护水平。

第6条各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按上级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锚杆支护设计第7条锚杆支护设计前,首先要做好地质力学评估工作。

内容包括:现场地质条件调查,巷道围岩力学性质测定,围岩应力测定及短锚杆拨拉试验等。

以判断其可锚性及支护难易程度,为围岩分类提供一份全面的地质力学资料。

并对类似地质条件已掘巷道的支护状况进行分析,有关地质资料、图纸齐全。

第8条煤锚支护设计过程应遵循巷道围岩分类→初步设计→监测分析→优化设计的程序。

做到围岩分类准确、设计科学合理。

第9条要贯彻“动态设计”的思想,不能生搬硬套已有设计。

根据具体地质条件的不同,同一矿井、同一煤层、同一巷道的不同区域、不同地段,可选择不同的支护形式和参数。

第10条锚杆初步设计基本原则:1、巷道应尽量采用矩形断面,在满足通风、运输、行人的前提下,巷道的设计高度和宽度还应预留适当的变形量。

2、必须选择性能稳定、技术含量高、符合企业标准的锚杆及其它支护产品。

第11条支护设计方法可采用工程类比法、理论计算法或借助数值模拟等进行科学设计。

采用工程类比法设计时,必须认真分析相似参考巷道的每件差异,并作相应的设计变更。

第12条锚杆支护设计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收和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内容:1、巷道名称、位置、用途、巷道规格参数;2、地质条件说明及围岩分类。

巷道所处层位、煤层及顶底板岩性、类别、煤层硬度、周围采掘情况、构造、水文及瓦斯情况等。

3、锚杆几何参数(长度、直径)、力学参数(强度)、锚杆、锚索、桁架布置参数(间距距、角度)及确定依据。

4、锚杆锚固参数(孔径、锚固长度)及确定依据;5、锚杆预紧力矩(或预拉力)、设计锚固力;6、护表构件(钢带、金属网形式)、强度、规格;7、基于锚杆支护初步设计基础上的补强加固措施;8、验证初步设计的观测与监测方案;9、预计巷道受采动影响时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设计图纸包括:锚杆支护三视图;临时支护三视图。

第13条对难维护复杂条件的支护设计,应体现提高支护强度和支护等级的思想。

如大跨度、分岔点、软弱破碎不稳定围岩,应采用加长或全长锚固、锚带索、桁架等联合支护方式。

第14条宽度2.4m及以下的简单条件锚杆支护巷道,由各矿设计,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矿井或煤层首次采用煤巷锚杆支护、巷道宽度大于3.6m、中等维护型的沿空巷道、难维护型巷道或其它复杂地质条件下,由锚杆技术公司或科研院校进行的锚杆支护设计,必须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15条软岩采用锚注支护时,注浆孔布置、深度、注浆压力、注浆量、滞后时间等要在设计中规定。

第16条岩巷锚喷支护,喷射混凝土设计厚度不得小于50mm,设计标号一般不低于150#,主要峒室不低于200#。

煤巷原则上不采用喷射混凝土支护,如确需喷射混凝土的,其喷射厚度、标号应根据具体条件在设计中确定。

第17条支护设计的调整和优化。

锚杆支护设计人咒要了解掌握施工进程及支护效果,根据初步设计施工后的监测结果,验证、修改、优化支护设计,提高其合理性和可靠程度。

第三章施工机具第18条岩巷推广使用120N·M以上的锚杆钻机。

煤巷推广使用90N·M 以上大功率、高性能钻机。

第19条建立健全锚杆机具使用、维护、保养责任制度,设备要编号建立台帐,各项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第20条生产技术科要及时了解掌握锚杆钻机的使用状况,维修单位人员要加强对机具的维修检查,确保机具的性能。

第21条锚杆钻机的维修、检测、报废按锚杆钻机说明书执行。

第22条岩巷必须配备锚杆安装机具,应使用B22(B19)钻杆配合Φ32mm (Φ28mm)钻头;煤巷应使用B22(B19)或小麻花钻杆配合Φ28mm的钻头施工锚杆孔。

第四章支护材料第23条必须选用水基树脂锚固剂、无纵筋左旋螺纹钢高(等)强锚杆。

禁止使用普通圆钢锚杆、建筑螺纹钢锚杆、非金属锚杆和水泥锚固剂。

锚杆、锚固剂等产品必须具有“MA”标志,经集团公司质量认证,符合行业标准,锚杆产品还必须符合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锚杆、锚固剂及其配套产品必须具有出厂质量验收合格证。

第24条矿要建立锚杆支护材料的定期抽检制度,由技术、安监、物管部门严格把关,不合格材料严禁入井、使用。

第25条锚杆的杆体、锚固剂、托盘、螺母等,其性能、强度与结构必须相互匹配;护表构件如金属网、塑料网、钢带、钢筋梁等,应与整个支护系统相适应。

钢筋梁一般采用Φ≥12mm的普通圆钢制度。

托盘必须与锚杆及钢带相配套,如单体锚杆配圆形或方形托盘;Π型钢带和梯形钢筋梁配Π型托盘;M型钢带配M型托盘;W型钢带配W型托盘。

不准使用普通铸铁托盘或其它型钢切割加工制成的托盘。

金属锚杆杆体尾部螺纹必须采用滚丝加工或采取热处理措施,使螺纹部分的强度与杆体相适应。

第26条锚注支护的注浆材料可采用不泥或高水速凝材料等。

第27条锚索一般选用Φ15.24mm低松驰级钢铰线,破断载荷为240~260KN。

第28条喷射混凝土用水泥、黄沙、石子、速凝剂等材料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规定。

第29条回收复用的锚杆及其它护表构件一般在巷帮使用。

第30条凡不按规定使用锚杆支护材料的巷道,其工程质量以不合格论处,若发生顶板事故,将严肃追究责任。

第五章锚杆支护施工第31条施工前,必须根据支护设计编制作业规程、措施,施工单位严格按批准后的规程、措施施工。

第32条锚杆支护巷道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44条之规定。

第33条前必须备齐符合要求的施工机具和支护材料。

第34条迎送锚杆打眼安装工要经专业培训,专人操作。

第35条锚杆施工要求严格执行“五不准”制度:1、巷道断面不符合设计,危岩活石不处理,隐患问题未排除,班组长不准划眼位。

2、班组长不划眼位,打眼工不准打眼。

3、不按规定打眼或打眼不合格,不准安装锚杆。

4、锚固剂质量不合格,不准使用。

5、锚杆杆体及其附件不符合规格、质量要求,不准使用。

第36条采用炮掘法施工时,锚杆支护巷道必须制定严格的控制爆破措施,煤巷要预留足够的手工刷大部分,预留的手工刷大部分应根据煤层硬度等,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但一般不应小于500mm,以减少炮震破坏,保证巷道成型。

第37条放炮后要及时施工顶板锚杆。

打眼、安装顶板锚杆必须在临时支护的掩护下进行。

最前排顶板锚杆至煤(岩)壁的允许空顶距离不准超过设计规定的锚杆排距。

第38条锚杆布置。

打锚杆眼前必须按支护图表的规定看线、定点、量尺、画眼位。

中顶锚杆沿中线,帮锚杆与巷道坡度一致。

第39条锚杆眼的角度和孔深。

锚杆布置方自由主义尖昼与巷道轮廓线(或岩层主要层理面)垂直,其夹角不小于75°,煤巷顶板靠两帮的锚杆,与铅垂线夹角呈15~25°。

锚杆眼深度必须与锚杆长度相匹配,眼深误差0~+30mm并要作业规程中予以规定。

第40条最下一排帮锚杆距底板不超过50mm,软岩或高地压巷道还应增补底脚锚杆、底板锚杆。

煤锚巷道两帮应平直,托盘、钢带、网要紧贴巷壁,网搭接压茬长度不小于100mm,未接触部位必须楔紧垫实。

第41条锚杆眼孔径应与锚杆直径、树脂药卷直径合理匹配。

锚固剂的环形壁厚应控制在4~10mm。

孔径允许时,应尽量选用大直径树脂卷。

岩巷宜用Φ32mm孔径配Φ28mm树脂卷,煤巷顶板宜采用Φ28mm孔径配Φ25mm树脂卷,两帮宜采用Φ28mm或Φ32mm孔径配Φ25mm或Φ28mm树脂卷。

第42条安装前所有锚杆眼都要用压风扫孔,清除积水、岩渣。

并对使用的锚杆和锚固剂等材料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材料或过期变质的锚固剂严禁使用。

第43条锚杆安装要牢固树立“初锚力第一”的观念。

必须使用锚杆钻机或其它专用锚杆安装机具,使树脂锚固剂充分搅拌混合。

并使用快速安装工艺,即搅拌树脂锚固剂、上托盘、拧紧螺母一次完成。

严禁用锤击或风锤搅拌的方法安装锚杆。

煤巷顶板锚杆及岩巷锚杆螺母拧紧力矩不小于150N·M,锚固力不小于80KN。

煤巷帮锚杆的螺母拧紧力不小于100N·M,锚固力不小于60KN。

小孔径预应力锚索锚固力不小于200KN。

第44条喷射混凝土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规定操作,支护材料配合比符合规定,并采用潮喷工艺。

喷射前必须清除松动岩块,将岩面用水冲洗净,喷射后必须按规定洒水养护。

加钢筋网喷射混凝土时,必须先初喷至少30mm厚混凝土再挂钢筋网。

第45条小孔径预应力锚老实巴交支护应采用快速、中速两种树脂锚固剂,先装快速,后装中速。

树脂锚固剂用钢铰线送至孔底后边搅拌边推进,搅拌20~30s停转,等待2分钟后再落下钻机。

树脂锚固剂凝固1小时后,方可进行张拉预紧上托盘工作,预紧力一般小于100KN。

外露过长的钢铰线要及时剪断。

第46条锚注或注浆加固支护施工,要保证设计孔深、方向、间排距;采用快硬水泥或其它材料,封孔长度不得小于300mm;注浆时要掌握好注浆压力,先注底、帮,最后注顶板,并严格保证注浆量。

注浆结束应及时清洗管路及设备,防止浆液凝结而堵塞。

第47条严禁用支护锚杆(索)或其它护表构件进行起吊、固定保险档等工作。

如需使用,必须单独施工。

第六章监测监控第48条锚杆支护巷道均要开展顶板岩性探查和支护效果监测工作,并按规定配齐、设置各类监测仪器(表)和工具。

顶板岩性探查手段:通过锚杆眼钻进速度和排粉情况判定。

探查内容:岩性变化、煤线及含水情况。

无锚索支护巷道,每5~10m打一探查孔。

监测内容:初锚扭矩、锚拨力、锚杆受力、顶板离层和围岩变形。

监测器具:扭矩扳手、锚杆拉力计、锚杆测力计、顶板离层指示仪、测尺或测杆等。

第49条建立健全监测制度,认真落实班组自检、区队日检、矿井抽检制度。

第50条班组自检内容要求:初锚扭矩。

班长负责安排业务熟悉人员对当班安装的锚杆逐根检测,并确保符合要求。

第51条区队日检内容要求:初锚扭矩、锚拔力、锚杆测力计、顶板离层和围岩变形量。

区长负责指定业务熟悉人员对当天施工的锚杆进行抽测,初锚扭矩抽测不小于30%,锚拨力抽测一组(顶1根、两帮各1根),技术员负责组织每日对煤锚巷道已有锚杆测力计、顶板离层指示仪及围岩变形量进行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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