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公司质量投诉管理规定
质量投诉管理制度_医药公司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质量投诉的处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顾客至上、质量第一”的原则,以快速、公正、高效的方式处理质量投诉。
第二章投诉范围第四条本制度所涉及的质量投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公司内部标准;2. 产品存在安全隐患;3. 产品存在设计缺陷;4. 产品包装不符合要求;5. 产品售后服务不到位;6. 其他影响产品质量的投诉。
第三章投诉处理流程第五条投诉接收1. 投诉人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公司提出质量投诉。
2. 接待人员应认真记录投诉内容,并告知投诉人投诉处理流程。
第六条投诉分类1. 根据投诉性质,将投诉分为一般投诉、重要投诉和紧急投诉。
2. 一般投诉:指不影响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的投诉;3. 重要投诉:指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的投诉;4. 紧急投诉:指可能对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投诉。
第七条投诉调查1. 质量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2. 调查过程中,应确保调查的客观、公正、全面。
第八条投诉处理1. 对于一般投诉,质量管理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人,并提出处理意见。
2. 对于重要投诉,质量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人,并提出处理意见。
3. 对于紧急投诉,质量管理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人,并提出处理意见。
4. 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第九条投诉反馈1. 质量管理部门应在处理完毕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2. 投诉人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公司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第四章质量改进第十条对投诉中反映出的质量问题,公司应采取以下措施:1. 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2.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3. 加强员工质量意识培训;4. 优化生产、采购、销售等环节,提高产品质量。
药品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5篇)

药品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加强对公司经营过程中药品质量事故的管理,严防、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发生。
1.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发生的各种质量事故的处理。
1.3依据1.3.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3.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1.3.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1.3.4《药品召回管理办法》2职责2.1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事故处理,并向公司分管质量负责人报告,重大质量事故向市药监局报告。
2.2相关部门负责配合质量管理部的调查和处理。
3细则3.1术语本规定所称质量事故,是指药品经营活动各环节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危及人身健康安全或导致经济损失的异常情况。
3.2重大质量事故的范围界定3.2.1因储运保管或养护不善,导致药品的质量发生变化并造成整批次药品报废者;3.2.2因储运保管或养护不善,造成整批次虫蛀、霉烂变质、污染破损等不能再供药用者;3.2.3因质量验收把关不严而造成假冒药品混入库内及由此而流向市场者;3.2.4因质量验收把关不严而将质量不合格药品验收入库,并销往市场,且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药疗事故者;3.2.5因仓储保管与出库复核把关不严而错发药品,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药疗事故者;3.2.6因质量问题每批次造成经济损失(按人民币计)在____元以上者。
3.3一般质量事故的范围界定除以上重大质量事故以外的质量事故,均属于一般质量事故。
3.4质量事故的性质分类3.4.1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或无法具体落实责任的因素而导致药品质量问题的事故为非责任事故;3.4.2凡因工作疏忽、失职、渎职、违规等可具体落实责任的因素而导致药品质量问题的事故为责任事故。
3.5质量事故的报告3.5.1药品经营各环节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在____小时内通知质量管理部门,若为重大质量事故,质量管理部应在获知事故发生信息后____小时内报告总经理;3.5.2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重大质量事故,公司应在____小时内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时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3.5.3其它重大质量事故应在____天内由公司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待查清原因后,再作书面汇报,但一般不得超过____个工作日;3.5.4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上报者,应追究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的责任,并按隐瞒质量事故论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通报或纪律处分;3.5.5发生质量事故后,质量管理部应督促并协助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并填写《药品质量事故报告处理记录》,送交质量管理部审核,经总经理签批后上报。
大药房投诉管理制度

大药房投诉管理制度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我公司设立了严格的投诉管理制度。
以下是大药房投诉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一、投诉的范围凡是受到我公司服务不满意的消费者,均可向我公司进行投诉。
投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服务态度不好;2. 商品质量有问题;3. 收费不合理;4. 环境不整洁;5. 其他服务质量问题。
二、投诉的方式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公司投诉:1. 在店内口头投诉;2. 拨打客服热线进行投诉;3. 在公司官方网站留言投诉;4. 通过邮件投诉;5. 邮寄书面投诉信件。
三、投诉处理流程我公司对收到的投诉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 接收投诉:收到投诉后,我公司将第一时间记录并处理投诉内容,及时回复消费者。
2. 调查核实:我公司将对投诉内容展开调查核实,了解问题的真实性,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3. 反馈处理:我公司将及时向消费者反馈处理结果,解释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若消费者不满意处理结果,可提出申诉。
4. 申诉处理:若消费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诉,我公司将积极配合解决问题。
5. 结案处理:我公司将对投诉事件进行总结,整改不足,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四、投诉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我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投诉管理制度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处理投诉的能力。
同时,我公司会在店内张贴投诉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让消费者了解并知晓投诉渠道及处理流程。
五、总结大药房投诉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使消费者满意,是公司服务质量的保障。
我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投诉管理制度,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同时,欢迎消费者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与进步。
药品质量投诉管理制度范本

药品质量投诉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为了规范药品质量投诉管理工作,保障患者权益,提升药品质量监管水平,制定本药品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本机构的药品质量投诉管理工作。
三、定义1. 药品质量投诉:指消费者或相关方对药品质量提出意见、要求或投诉的行为。
2. 投诉处理人员:指受命负责处理药品质量投诉事项的工作人员。
四、投诉对象1. 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生产的药品、供应的药品、销售的药品等。
2. 投诉对象应符合相关药品质量投诉管理标准。
五、投诉渠道1. 患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药品质量投诉:(1) 收到药品质量问题的患者可直接向本公司客服部门提出投诉。
(2) 收到药品质量问题的患者可通过网上投诉平台提交投诉。
2. 本公司应提供明确的投诉渠道和联系方式,确保患者能够便捷地进行投诉。
六、投诉受理1. 本公司应及时受理患者的药品质量投诉,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接收情况。
2. 投诉受理时,应妥善保存与投诉事宜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后期调查核实使用。
七、投诉处理流程1. 投诉处理人员应根据患者提供的投诉材料,核实投诉事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2. 投诉处理人员应按照流程运作,依次进行调查、取证、分析、判断和处理。
3. 投诉处理人员应及时向患者反馈处理结果,并解答其相关疑问。
4. 在处理过程中,投诉处理人员应保持中立公正的态度,确保投诉处理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八、投诉处理结果1. 投诉处理结果应及时通知患者。
2. 对于真实的药品质量问题投诉,本公司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患者权益不受侵害。
3. 对于不属于药品质量问题的投诉,本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解释,并向患者进行解释和建议。
九、投诉记录与分析1. 本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投诉记录系统,记录每一项投诉的基本信息、处理结果等。
2. 本公司应定期对投诉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十、监督与验收1. 相关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有权对本公司的药品质量投诉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验收。
药品供应投诉管理制度

药品供应投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供应环节中的投诉管理工作,维护患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药品供应环节的机构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监管部门等。
第三条投诉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保密、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投诉管理工作的实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保障患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投诉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投诉处置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投诉平台的建立第六条涉及药品供应的各类机构和个人都应当建立投诉平台,接受来自患者和消费者的投诉。
第七条投诉平台应当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部门,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和流程。
第八条投诉平台应当定期公布联系方式、投诉流程和处理结果,确保投诉工作的透明度。
第九条投诉平台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录入和管理系统,对接收的每一条投诉进行记录。
第十条投诉平台应当定期开展投诉管理工作的评估和整改,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三章投诉流程第十一条投诉方应当向相关机构或个人提供详细的投诉内容和证据,以便及时查证和处理。
第十二条投诉平台应当及时受理投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初步核实,形成初步处理方案。
第十三条投诉方和被投诉方应当配合投诉平台的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
第十四条投诉平台应当对投诉进行逐级审核和处理,确保投诉的合理性和客观性。
第十五条投诉方和被投诉方均有权要求投诉平台保护其合法权益,以及尊重其隐私和利益。
第十六条投诉平台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投诉,并及时向投诉方和被投诉方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七条如果投诉方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监管部门投诉,并要求重新核查和处理。
第四章投诉处理第十八条投诉平台应当在接收到投诉后,依法依规进行核实和调查,查清事实,查找原因。
第十九条投诉平台应当区分不同性质和严重程度的投诉,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二十条对于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投诉,投诉平台应当立即停止相关药品的供应,并对问题原因进行深入调查。
药品质量投诉管理制度范文

药品质量投诉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药品质量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前提,而药品质量投诉是监督药品市场,维护人民权益的有效途径。
为了加强药品质量投诉管理,本制度旨在规范药品质量投诉处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二、投诉受理(一)投诉渠道1.药品质量投诉可以通过电话、邮件、面对面的方式进行。
2.设立药品质量投诉专门电话、邮箱,方便民众投诉。
(二)受理时间1.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点到下午5点。
2.法定节假日除外,节假日受理安排另行通知。
(三)投诉内容1.药品质量投诉内容必须是和药品质量相关的问题。
2.投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捏造事实。
三、投诉受理流程(一)投诉登记与初步核实1.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需登记投诉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等。
2.对投诉人提供的药品质量问题进行初步核实,确保投诉内容真实可信。
(二)投诉材料审核1.工作人员收到投诉材料后,需对材料进行审核。
2.审核主要针对投诉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3.若发现投诉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虚假成分,将不予受理并向相关部门举报。
(三)药品质量评估1.对于涉及药品质量的投诉,需进行药品质量评估。
2.评估过程包括对药品样品进行抽检,并通过实验室测试等手段,确定药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四)问题确认与调查1.在药品质量评估结果正常的情况下,需对投诉问题进行确认与调查。
2.调查过程中,可以采取电话调查、面谈等方式,了解投诉人的具体情况。
(五)问题处理与回复1.针对确实存在药品质量问题的投诉,需及时进行问题处理,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2.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责令药品经营者进行整改、处罚药品经营者等。
四、责任与义务(一)投诉人的责任与义务1.投诉人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投诉材料。
2.投诉人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二)工作人员的责任与义务1.工作人员需要按时受理投诉。
2.工作人员需保护投诉人的隐私,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三)相关部门的责任与义务1.相关部门需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并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药品质量投诉管理制度(3篇)

药品质量投诉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根据《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局药品稽查处设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的举报投诉接待、受理、督办、情况反馈等工作。
第三条接待不属于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范围内的举报投诉,应告知举报投诉者管辖权应属部门。
第四条对于涉及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条文规定的咨询,应耐心接待解答。
第五条凡举报投诉均应认真接待,符合下列条件进行受理:(一)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范围内的;(二)属于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管辖的;(三)有明确的被举报人,及便于核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地址;(四)提供能够证明举报投诉情况真实性的相关证据材料:经营、生产、使用单位为其出具的相关凭证、医疗机构诊断书、药品或医疗器械实物等;(五)其他便于案件查处的证据材料;第六条举报投诉一经受理,负责接待举报、投诉的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填写《举报登记表》,做到认真询问,并如实记录以下事项:(一)举报、投诉者的姓名、联系电话、举报时间、被举报投诉方的姓名或单位;(二)举报、投诉的主要事实经过,事件发生时间、具体地点、危害后果和意见要;(三)提供能够证明所举报投诉内容真实性的相关证据情况。
第七条受理举报时应告知举报投诉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所具有的管辖权,以及举报涉及到的退款和赔偿、价格欺诈、违法广告等有关事项不在药品监督管理机关依法行使的监督管辖权内。
第八条对应当公开的举报、投诉、接待受理事项由于工作人员不做为而发生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处理,追究责任。
药品质量投诉管理制度(2)是指医院、药店和药品生产企业等单位建立的一套制度,用来管理与处理药品质量投诉的相关事宜。
该制度旨在保护患者和消费者的权益,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药品质量事故报告处理与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事故报告处理与质量投诉管理制度一、药品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质量事故报告责任: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质量事故报告责任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和义务。
质量事故的发生应当立即上报到主管部门,并按照要求提供详细的报告材料。
2.药品质量事故报告内容:药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在报告质量事故时,应当提供相关的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事故的原因和处理情况等。
同时,还需要提供与药品质量事故有关的样品和检测数据。
3.质量事故调查与处理:主管部门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并成立专门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调查组应当全面、客观地了解事故的原因和影响,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并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同时,还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的处理结果。
4.质量事故防范措施:主管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和总结质量事故的原因和特点,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药品生产和销售的质量管理标准,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和质量检测,确保药品质量的安全可靠。
3.质量投诉记录与分析:药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统计和分析质量投诉的种类、数量和处理情况,进一步改进质量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质量防控,提高药品质量。
4.质量投诉公示和回应:药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质量投诉的情况和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对于投诉人的合理要求,要及时回应并进行处理,确保合理维权。
以上是药品质量事故报告处理与质量投诉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定,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质量问题,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提高药品质量水平。
同时,还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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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司质量投诉管理规定
l. 目的:为规范质量投诉管理,及时处理客户投诉,保证企业经营质量和服务质量符合要求,特制定水管理规定。
2.范围:适用于客户对本企业所经营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投诉的管理。
3.定义:
3.1质重投诉:质量投诉是指客户对本企业销售的药品质量和经营服务质量的投诉。
3.2有效投诉:有效投诉是指由于本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和不规范操作而引起的客户投诉。
3.3一般投诉:一般投诉是指客户投诉的问题是与药品、服务等有关的一般抱怨,并未对客户及本公司造成特别的影响,能够通过及时沟通便可处理的客户投诉。
4.内容:
4.1 质量投诉的管理部门
4.1.1质量管理部是药品质量投诉的管理部门,负责投诉的接收和对外答复。
4.1.2市场销售部是服务质量投诉和一般投诉的管理部门,负责投诉的接收和对外答复。
4.2 质量投诉的接收
4.2.1公司全体员工均有接收客户投诉信息和转达客户投诉信息的义务,任何人不得拒绝接收和截留客户的投诉信息。
4.2.2任何人接到质量投诉后应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或市场销售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客户的质量投诉信息。
4.2.3负责接收质量投诉的部门应有专人接收质量投诉信息,对客户以信函、传真、E—mail、电话等各种形式的投诉信息应及时分类处理,并按《客户投诉记录表》的要求做好详细记录。
4.3 质量投诉的处理
4.3.1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客户有关药品质量投诉时,要跟据具体情况采取临时遏止措施,并做出是否暂停销售的裁决。
4.3.2销售人员接收到销售客户的药品质量投诉信息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报告质量管理部门(附质量投诉原信件、实样等),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调查核实,并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质量投诉的处理工作。
4.3.3 客户的质量投诉问题,需要多部门协同处理的,负责接收质量投诉的部门填写《质量查询、投诉记录表》,转交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处理。
4.3.4当调查核实结沦确认客户投诉的问题不属于本公司的责任(无效投诉),质量管理部门或市场销售部门负责向客户解释、沟通,以取得客户的谅解。
4.3.5当调查核实结论确认客户投诉的问题属本公司的原因导致,质量管理部门或销售部门应在1日内采取临时遏止措施,以免给客户造成更大的损失,并将处理情况告知客户。
4.3.6经核实确为药品质量问题的投诉,质量管理部应查清原因采取有效纠正措施,召回问题商品。
(1)质量投诉涉及的药品确为不合格品的,按公司《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2)若因药品质量问题已危及使用者人身健康安全,或已造成药疗事故,则应在处理质量投诉的同时,按《质量事故报告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药品质量事故的报告。
(3)若客户投诉的药品质量问题属于新的不良反应、罕见不良反应或严重不良反应,则应在处理质量投诉的同时,还应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不良反应报告:(4)若经复查核实后确认质量投诉涉及的药品质量合格,应在确认质量合格后24小时内将结果通知投诉方。
(5)若经调查核实后确认质量投诉涉及的问题品质量,与本公司原发货销出品不符,存在假劣仿冒等质量可疑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协助核查落实,以弄清事实真相。
4.3.7当客户对药品质量投诉的处理有歧义时,质量管理部应与客户进一步沟通,可共同复查核实,必要时可抽样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尽快进行确认。
4.4 对于有效投诉的处理跟踪
4.4.1质量管理部和责任部门共同分析确定质量投诉发生的根本原因,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质量记录,共同制定纠正措施。
4.4.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跟踪检查责任部门落实纠正措施的情况,防止类似的投诉再次发生。
4.4.3对所有投诉的调查结果、临时遏制措施、原因分析、纠正措施及其实施结果、处理意见等内容都应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4.5 质量投诉记录及资料管理
4.5.1在质量投诉处理过程中应将事件原因、处理过程和结果、质量责任等情况详细记录。
4.5.2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投诉的相关记录及资料的保存,归档管理。
4.5.3质量投诉的相关记录及资料管理的要求,按公司《质量记录与凭证的管理规定》执行。
5.相关记录:
5.1《客户投诉记录表》
5.2《质量查询、投诉记录表》6.相关文件
6.1《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6.2《质量事故报告管理规定》6.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