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油脂及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用油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用油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概述本文档旨在规定食用油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细则。
食用油产品生产许可证是确保食用油产品生产过程安全合规的重要证件。
审查细则的制定可以确保食用油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过程有条不紊,推动食用油产品生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申请材料要求1. 申请人应提供食用油产品生产企业的法定注册文件以及相关经营许可证明;2. 申请人应提供食用油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及相关操作规范;3. 申请人应提供食用油产品原料的来源及购买合同;4. 申请人应提供食用油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5. 申请人应提供食用油产品生产设备的安全检测报告;6. 申请人应提供食用油产品的包装材料及标签样品。
三、审查程序1.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查,确保申请材料齐全;2. 初步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将进入技术评审阶段,相关专业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和核实;3. 技术评审合格后,申请人将接受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设备、生产环境、原料存储等;4. 现场检查合格后,将进行食品安全评估,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5. 审查委员会根据各项评估结果作出审批决定,并出具食用油产品生产许可证。
四、证件有效期食用油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到期前,申请人需提前90天申请证件的续期,进行相应的审核和审批程序。
五、证件变更和注销1. 申请人如需变更食用油产品生产许可证上的信息,应在变更前30天提出申请;2. 申请人如不再从事食用油产品生产,应在停产前件注销手续;3. 需要注销食用油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提前60天申请注销,并进行相应的审核程序。
该审查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食用油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过程,确保食用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鼓励企业密切关注食品安全标准的变化,持续提升生产工艺和管理水平,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的食用油产品。
食用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用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用油生产许可证是指食用油企业在开展食用油生产经营活动之前,需要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获得的许可证。
申请获得食用油生产许可证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以确保食用油的生产过程符合相关的卫生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一、申请材料准备:企业在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食用油生产许可证之前,需要准备一系列的申请材料。
这些材料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食用油生产设备列表、食用油生产工艺流程图、食用油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产品质量控制方案、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
企业需要确保这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通过审查。
二、车间设备审查:监管部门将对申请企业的食用油生产车间及相关设备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车间的整体布局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有无可能导致食品污染的因素、设备是否正常运行、设备是否具备相应的防护措施等。
如果发现问题,企业需要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三、工艺流程审查:监管部门将对申请企业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工艺流程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可能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环节、食用油的生产过程是否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等。
企业需要确保提供的工艺流程图真实、准确,并且能够满足相关要求。
四、产品质量控制审查:监管部门将对申请企业的产品质量控制方案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产品质量检验方法、产品质量的监测方法等。
监管部门会对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估,确保企业能够控制食用油的质量,保证产品的安全性。
五、质量管理体系审查:监管部门将对申请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企业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的相关流程是否健全、是否有相应的人员进行质量管理的工作等。
监管部门通过审查,确保企业能够有效地管理食用油的生产过程,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六、现场检查:监管部门还会进行现场检查,审核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
检查的内容包括现场设备的运行情况、食用油的生产过程、产品的存储条件等。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引言食用植物油是人们日常饮食中常见的一种食品原料。
为了保障食用植物油的质量和安全,各国都规定了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需要获取相应的生产许可证,且须通过严格的审查程序。
本文将介绍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的细则,以便申请企业能更好地了解相关要求。
1. 申请资格申请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注册为法人实体,并具备相关的生产和经营资质;•具备安全卫生生产基地,并拥有相应的食品生产设施和仪器设备;•拥有专业的食品生产管理团队,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支持能力;•具备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拥有符合要求的产品质量监控措施和检测设备。
2. 申请流程申请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流程如下:1.提交申请:申请企业须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资质认证、食品生产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清单、食品质量监控和检测措施等。
2.资料审核: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企业是否满足申请资格的要求。
3.现场检查: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申请企业的生产设施、仪器设备和质量管理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4.技术评审: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企业的食品生产技术进行评审,确保其满足相关的食品安全要求。
5.审查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将根据现场检查和技术评审结果,向申请企业发出审查结果通知。
6.发放许可证:若申请企业通过了审查,相关部门将发放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企业方可进行食用植物油的生产和销售。
3. 审查细则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将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包括以下细则:3.1. 生产设施和设备•申请企业须具备食用植物油生产所需的生产设施和设备,并保证其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生产设施须保持整洁、通风良好,并具备相应的消防设备;•设备使用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并保证其定期维护和保养。
3.2.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申请企业须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风险评估;•企业须制定并执行相应的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并确保员工遵守相关的卫生和安全制度;•企业须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能够对产品的生产、运输和销售过程进行追溯。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低温冷压榨→ 倾析离心分鲜果→清理→磨碎→融合余油、水混合物初榨橄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细则5: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植物油是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米糠、芝麻、棕榈果实、橄榄果实(仁)、椰子果实以及其他小品种植物油料(如:核桃、杏仁、葡萄籽等)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
其申证单元为 1 个,即食用植物油。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2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制取原油⑴压榨法制油工艺流程:①以花生仁为例:清理→剥壳→破碎→轧胚→蒸炒→压榨→花生原油。
②以橄榄油为例(冷榨):离心倾析→ 离心分离⑵浸出法制油工艺流程:以大豆为例:清理→破碎→软化→轧胚→浸出→蒸发→汽提→大豆原油⑶水代法制油工艺流程:以芝麻为例:芝麻→筛选→漂洗→炒子→扬烟→吹净→磨酱→ 对浆搅油→ 振荡分油→ 芝麻油2. 油脂精炼化学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水化)→脱酸(碱炼)→脱色→脱臭→成品油物理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酸化)→脱色→脱酸(水蒸气蒸馏)→脱臭→成品油3. 油脂的深加工工艺(包括油脂的氢化,酯交换,分提等)⑴棕榈(仁)油分提工艺流程①干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加热→冷却结晶→过滤→软脂、硬脂②溶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溶剂稀释→冷却结晶→分离→ 蒸发溶剂→软脂、硬脂③表面活性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 棕仁软脂稀释棕仁油→ 冷冻→ 润湿硬脂晶体→ 离心分离→洗涤→干燥→软脂、硬脂(二)关键控制环节。
油脂精炼:脱酸,脱臭。
水代法制芝麻油:炒子温度、对浆搅油。
橄榄油:选取原料、低温冷压榨。
食用油、油脂与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用油、油脂及制品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植物油是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米糠、芝麻、棕榈果实、橄榄果实(仁)、椰子果实以及其他小品种植物油料(如:核桃、杏仁、葡萄籽等)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植物油。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2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制取原油⑴压榨法制油工艺流程:①以花生仁为例:清理→剥壳→破碎→轧胚→蒸炒→压榨→花生原油。
②以橄榄油为例(冷榨):低温冷压榨→倾析鲜果→清理→磨碎→融合初榨橄榄油离心倾析→离心分离⑵浸出法制油工艺流程:以大豆为例:清理→破碎→软化→轧胚→浸出→蒸发→汽提→大豆原油⑶水代法制油工艺流程:以芝麻为例:芝麻→筛选→漂洗→炒子→扬烟→吹净→磨酱→对浆搅油→振荡分油→芝麻油2. 油脂精炼化学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水化)→脱酸(碱炼)→脱色→脱臭→成品油物理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酸化)→脱色→脱酸(水蒸气蒸馏)→脱臭→成品油3. 油脂的深加工工艺(包括油脂的氢化,酯交换,分提等)⑴棕榈(仁)油分提工艺流程①干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加热→冷却结晶→过滤→软脂、硬脂②溶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溶剂稀释→冷却结晶→分离→蒸发溶剂→软脂、硬脂③表面活性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棕仁软脂稀释棕仁油→冷冻→润湿硬脂晶体→离心分离→洗涤→干燥→软脂、硬脂(二)关键控制环节。
油脂精炼:脱酸,脱臭。
水代法制芝麻油:炒子温度、对浆搅油。
橄榄油:选取原料、低温冷压榨。
棕榈(仁)油:分提工艺。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酸值(酸价)超标;2. 过氧化值超标;3. 溶剂残留量超标;4. 加热试验项目不合格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引言食用植物油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食品原料,其生产需要符合一系列的法规和标准。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是对企业进行生产许可的一种重要证件。
为了确保食用植物油的生产安全和质量,国家对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进行了严格的审查。
本文将介绍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审查细则,以帮助企业了解和满足相关要求。
1.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表: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生产设备情况、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等内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用于确认企业的合法经营资格。
•生产场所图纸:展示生产场所的平面布局和设备摆放情况。
•检验报告:提供食用植物油的质量检验报告,包括重金属、微生物等指标。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明文件。
•其他附加证明材料:根据具体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
2. 设备设施要求•生产设备:应具备符合规定的食用植物油生产设备,包括储油罐、搅拌机等。
•清洁设施:应设置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清洁设施,包括清洗工具、设备等。
•加热装置:应设有符合标准的加热装置,确保植物油的加热过程符合要求。
•废弃物处理设施:应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保证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3. 生产管理要求•原料采购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原料采购管理制度,确保原料的来源可追溯性和质量可控性。
•生产记录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生产记录管理制度,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关键参数,便于追溯和分析。
•质量控制体系:应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合格。
•包装与标识管理: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管理,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可溯源性。
•检验与检测管理:应定期进行产品抽样检验和实验室检测,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
4. 卫生与安全要求•卫生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生产区域的卫生控制、员工的卫生培训等。
•废物处理: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废物处理,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废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安全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设备安全、生产过程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2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细则汇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解读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细则汇编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细则5: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细则6:食用油脂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6)细则7:食用动物油脂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0)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细则5: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植物油是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米糠、芝麻、棕榈果实、橄榄果实(仁)、椰子果实以及其他小品种植物油料(如:核桃、杏仁、葡萄籽等)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植物油。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2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制取原油⑴压榨法制油工艺流程:①以花生仁为例:清理→剥壳→破碎→轧胚→蒸炒→压榨→花生原油。
②以橄榄油为例(冷榨):低温冷压榨→离心分离离心倾析→离心分离⑵浸出法制油工艺流程:以大豆为例:清理→破碎→软化→轧胚→浸出→蒸发→汽提→大豆原油⑶水代法制油工艺流程:以芝麻为例:芝麻→筛选→漂洗→炒子→扬烟→吹净→磨酱→对浆搅油→振荡分油→芝麻油2. 油脂精炼化学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水化)→脱酸(碱炼)→脱色→脱臭→成品油(全精炼:一来说大豆油、棉籽油、花生油一、二级属于全精炼,三至四级属于全精炼、精炼程度越高的食用植物油越是澄清、透明,具有该品种特有的色泽,不含任何杂质;全精炼植物油与半精炼植物油的区别就在于植物油的透明度。
)物理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酸化)→脱色→脱酸(水蒸气蒸馏)→脱臭→成品油3. 油脂的深加工工艺(包括油脂的氢化,酯交换,分提等)⑴棕榈(仁)油分提工艺流程①干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加热→冷却结晶→过滤→软脂、硬脂②溶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溶剂稀释→冷却结晶→分离→蒸发溶剂→软脂、硬脂③表面活性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棕仁软脂稀释棕仁油→冷冻→润湿硬脂晶体→离心分离→洗涤→干燥→软脂、硬脂(二)关键控制环节。
食用油脂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用油脂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油脂制品是指经精炼、氢化、酯交换、分提中一种或几种方式加工的动、植物油脂的单品或混合物,添加(或不添加)水及其他辅料,经乳化急冷捏合(或不经过)乳化急冷捏合制造的固状、半固状或流动状的具有某种性能的油脂制品。
包括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等。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油脂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等]。
食用油脂制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2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食用氢化油生产工艺流程动、植物油→精炼预处理→除氧脱水→氢化→过滤氢气、催化剂→后脱色→脱臭2. 人造奶油的生产工艺流程(1) 原料油脂、辅料→熔解混和→乳化→巴氏杀菌→急冷(A单元)→捏合(B单元)→包装→熟成(2)急冷(A单元)→捏合(B单元)→包装→熟成3. 起酥油的生产工艺流程(1) 可塑性起酥油的生产工艺原料油脂、辅料→预混合→急冷(A单元)→捏合(B单元)→包装→熟成充氮(2) 液体起酥油的生产工艺原料油脂、辅料→急冷(或不急冷)→搅拌→包装→熟成(3) 粉末起酥油的生产工艺原料油脂、辅料→熔化、混合→乳化→喷雾干燥(或冷却)→包装4. 代可可脂的生产工艺流程氢化、酯交换或分提后的食用油脂→再精炼→代可可脂(二)关键控制环节。
1. 食用氢化油①选取原料;②氢化过程; ③后脱色、脱臭2. 人造奶油①乳化程度;②巴氏杀菌;③物料进出A、B单元时温度的控制;④熟成条件的控制3. 起酥油①物料进出A、B单元时温度的控制;②熟成条件的控制4. 代可可脂①物料进出A、B单元时温度的控制(有氢化工艺的); ②分提工艺(有分提工艺的)(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催化剂使用不当引起金属元素超标;2. 食品添加剂过量使用;3. 酸价、过氧化值超标;4. 含水人造奶油微生物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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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油、油脂及制品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植物油是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米糠、芝麻、棕榈果实、橄榄果实(仁)、椰子果实以及其他小品种植物油料(如:核桃、杏仁、葡萄籽等)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植物油。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2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制取原油⑴压榨法制油工艺流程:①以花生仁为例:清理→剥壳→破碎→轧胚→蒸炒→压榨→花生原油。
②以橄榄油为例(冷榨):低温冷压榨→倾析鲜果→清理→磨碎→融合离心倾析→离心分离⑵浸出法制油工艺流程:以大豆为例:清理→破碎→软化→轧胚→浸出→蒸发→汽提→大豆原油⑶水代法制油工艺流程:以芝麻为例:芝麻→筛选→漂洗→炒子→扬烟→吹净→磨酱→对浆搅油→振荡分油→芝麻油2. 油脂精炼化学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水化)→脱酸(碱炼)→脱色→脱臭→成品油物理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酸化)→脱色→脱酸(水蒸气蒸馏)→脱臭→成品油3. 油脂的深加工工艺(包括油脂的氢化,酯交换,分提等)⑴棕榈(仁)油分提工艺流程①干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加热→冷却结晶→过滤→软脂、硬脂②溶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溶剂稀释→冷却结晶→分离→蒸发溶剂→软脂、硬脂③表面活性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棕仁软脂稀释棕仁油→冷冻→润湿硬脂晶体→离心分离→洗涤→干燥→软脂、硬脂(二)关键控制环节。
油脂精炼:脱酸,脱臭。
水代法制芝麻油:炒子温度、对浆搅油。
橄榄油:选取原料、低温冷压榨。
棕榈(仁)油:分提工艺。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酸值(酸价)超标;2. 过氧化值超标;3. 溶剂残留量超标;4. 加热试验项目不合格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
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
企业的不同性质的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要求。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
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蝇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与生活区分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压榨法制油生产的企业应具备(1)筛选设备;(2)破碎设备(需要破碎时);(3)软化设备(需要软化时);(4)轧胚设备(需要轧胚时);(5)蒸炒设备(需要蒸炒时);(6)压榨设备;(7)剥壳设备(需要剥壳时);(8)离心分离设备(需要离心分离时);(9)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
2. 采用浸出法制油生产的企业应具备(1)筛选设备;(2)破碎设备;(3)软化设备;(4)轧胚设备;(5)浸出器;(6)蒸发器;(7)汽提塔;(8)蒸脱机;(9)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
3. 采用水代法制油生产的企业应具备(1)水洗设备;(2)烘炒设备;(3)碾磨设备;(4)搅拌振荡设备;(5)过滤设备;4.油脂精炼设备(1)过滤设备;(2)脱胶设备(炼油锅,离心机);(3)碱炼设备(炼油锅,离心机);(4)脱色设备(脱色塔);(5)脱臭设备(脱臭器);(6)脱蜡设备(需要进行脱蜡时);(7)包装设备;(8)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
5. 油脂分提工艺设备(1)冷却结晶罐;(2)分离设施(过滤、吸滤或离心设备);(3)冷媒系统。
6. 食用植物油分装企业应具备(1)储油罐;(2)自动或半自动定量灌装设备;(3)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
所列生产设备应根据生产工艺设计的需要进行配置。
四、产品相关标准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T17756-1999《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 GB1535-2003《大豆油》;GB1534-2003《花生油》;GB1536-2004《菜籽油》;GB1537-2003《棉籽油》;GB10464-2003《葵花籽油》;GB11765-2003《油茶籽油》;GB19111-2003《玉米油》;GB19112-2003《米糠油》;GB/T8235-2008《亚麻籽油》;SB/T10292-1998《食用调和油》;GB 8233-2008《芝麻油》;GB 15680-2009《食用棕榈油》;GB/T 18009-1999《棕榈仁油》;NY/T 230-2006《椰子油》;LY/T1534-1999《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及其检验》;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严禁采用混有非食用植物油料和油脂的原料生产食用植物油。
企业生产食用植物油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罗维朋比色计(橄榄油除外);(二)电炉(可调温式);(三)分析天平(0.1mg);(四)温度计(分度值0.1℃,标准中规定了熔点项目时,有此要求);(五)气相色谱仪(溶剂残留量项目委托检验的,此设备可不作要求)。
七、检验项目食用植物油产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食用植物油质量检验项目表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应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而定,产品标准中有该项目要求的进行该项检验。
2.标签除符合GB7718-2004的规定及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中的标签要求。
八、抽样方法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品种,在成品库中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发证检验。
芝麻油单独抽样,其他食用植物油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有半精炼、全精炼的品种,优先抽取精炼程度高的产品。
对生产半精炼食用植物油,又分装精炼油的企业,应各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抽样基数:同一批次的食用植物油产品不得少于50桶(瓶),且总量不少于80kg。
抽样数量:抽取2个包装桶(瓶)且总量不少于3kg。
1份检验,1份备查。
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规定的,判为符合发证条件;检验项目中有1项或者一项以上不符合规定的,判为不符合发证条件。
以其他植物油料制取的小品种食用植物油如:红花籽油、核桃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等,其发证检验项目按照《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2005)和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
九、其他要求(一)本类产品允许分装。
(二)食用调和油行业标准(SB/T10292-1998)对食用调和油进行了严格的定义,并将其按产品质量要求分为3个等级,即调和油、调和高级烹调油、调和色拉油。
检验结果按照食用调和油行业标准中相应等级指标要求进行判定。
食用油脂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油脂制品是指经精炼、氢化、酯交换、分提中一种或几种方式加工的动、植物油脂的单品或混合物,添加(或不添加)水及其他辅料,经乳化急冷捏合(或不经过)乳化急冷捏合制造的固状、半固状或流动状的具有某种性能的油脂制品。
包括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等。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油脂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等]。
食用油脂制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2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食用氢化油生产工艺流程动、植物油→精炼预处理→除氧脱水→氢化→过滤氢气、催化剂→后脱色→脱臭2. 人造奶油的生产工艺流程(1) 原料油脂、辅料→熔解混和→乳化→巴氏杀菌→急冷(A单元)→捏合(B单元)→包装→熟成(2) 原料油脂、辅料、油溶性辅料水溶性辅料→巴氏杀菌急冷(A单元)→捏合(B单元)→包装→熟成3. 起酥油的生产工艺流程(1) 可塑性起酥油的生产工艺原料油脂、辅料→预混合→急冷(A单元)→捏合(B单元)充氮→包装→熟成(2) 液体起酥油的生产工艺原料油脂、辅料→急冷(或不急冷)→搅拌→包装→熟成(3) 粉末起酥油的生产工艺原料油脂、辅料→熔化、混合→乳化→喷雾干燥(或冷却)→包装4. 代可可脂的生产工艺流程氢化、酯交换或分提后的食用油脂→再精炼→代可可脂(二)关键控制环节。
1. 食用氢化油①选取原料;②氢化过程; ③后脱色、脱臭2. 人造奶油①乳化程度;②巴氏杀菌;③物料进出A、B单元时温度的控制;④熟成条件的控制3. 起酥油①物料进出A、B单元时温度的控制;②熟成条件的控制4. 代可可脂①物料进出A、B单元时温度的控制(有氢化工艺的); ②分提工艺(有分提工艺的)(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催化剂使用不当引起金属元素超标;2. 食品添加剂过量使用;3. 酸价、过氧化值超标;4. 含水人造奶油微生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食用油脂制品生产企业应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生产车间与设施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熟成车间和成品库。
生产场所有相应的更衣、防蝇、防尘和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
车间地面稍有坡度,便于清洗。
地面、墙壁、天花板须平整。
车间安装排风扇、抽风机或空调设备;车间入口处设有非手动开关的洗手设施和鞋靴消毒设施。
根据产品需要,成品库内须设有通风或空调设备。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食用氢化油:氢化反应器(封闭式反应器、塔式反应器、管式反应器)、催化剂混合器、除氧脱水器、过滤机等。
2. 人造奶油:辅料溶解熔化罐、乳化混合罐、巴氏杀菌设备、急冷机(A单元)、捏合机(B单元)、滞留管(静止管)、制冷系统、包装设备等。
3. 起酥油: 混合罐、急冷机(A单元)、捏合机(B单元)、制冷系统、包装设备等。
4. 代可可脂: 根据生产工艺应具备氢化设备,或者酯交换设备,或者分提设备、急冷设备、包装设备等。
四、产品相关标准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15196-2003《人造奶油卫生标准》;GB17402-2003《食用氢化油卫生标准》;LS/T3217-1987《人造奶油(人造黄油)》;LS/T3218-1992《起酥油》;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生产食用油脂制品的原辅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对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则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