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末件检验流程
首(末)检管理制度 - 副本

首(末)检管理办法1定义首件是指各生产车间加工生产的产品,经自我调试确认,判定合格后,拟进行批量生产前的第一个产品(半成品、成品)。
2首件检验时机(1)新产品第一次量产时的首件产品。
(2)每一个生产任务单(订单)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3)每一种产品各个工序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4)每次更换模具后、调整工装定位后。
(5)数控CNC程序改变后、刀具更换后。
(6)机床故障修复后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7)毛坯种类或材料发生变化时(8)工艺有重大变化时(9)轮班或操作工人变化时3首件检验的主要项目如下:(1)图号与工作单是否符合。
(2)材料、毛坯或半成品和工作任务单是否相符。
(3)材料、毛坯的表面处理、安装定位是否相符。
(4)首件产品加工出来后的实际质量特征是否符合图纸或技术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4新产品首件检验4.1检验流程(1)各生产车间依工艺流程加工或调试,并进行自检。
(2)巡检人员在各生产车间加工调试时,应调出各相关检验依据文件或样品,并从旁协助,同时就外观等易于判定之特性予以确认。
(3)各生产车间认定生产之产品合乎要求时,将该首件交巡检人员进一步检验。
(4)巡检人员依据检验文件、规范、对首件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生产车间提出,并要求改善,直到判定合格为止。
(5)不管首件产品是否合格,巡检人员都应该填写《首件检验报告》,并由送检人员签字。
(6)巡检人员判定合格,或判定不合格。
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部无法改善之问题时,巡检人员填写《首件检验报告》,呈质检部主管审核。
(7)经品质部主管审核之《首件检验报告》及首件产品后,由巡检人员直接送往技术部,交具体负责该产品之技术人员作检验。
(8)技术部技术人员经检验后,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并填入《首件检验报告》中。
(9)技术部、品质部均判定合格后,《首件检验报告》由质检部保留,巡检员在《生产流程卡》“首检一栏”签字确认,并通知生产车间可以正式量产。
(10)技术部、品质部判定不合格时,如属生产原因时,应由生产部/车间改善、调试直到合格为止;如属于设计原因时,应停止生产,由技术部负责拟出对策加以改善后,方可恢复生产,并需重新作首件确认。
首检检验流程规定

4.2互检:自检合格后由主管或组长对作业人员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检,合格后交予专检人员。
4.3专检:由专职检验员(跟班化验员)进行检验。
4.4专检合格后,跟班化验员对检验合格的首件产品贴上标签、留样,留作后续产品对比之用,来看过程是否发生变化,生产结束后送留样室。
文件修订记录
文件编号:HZ---QP3002
文件名称:车间首件检验流程规定
项次
日期
修订内容
版本
1
2012/04/21
新版发行
00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审核:
生产:
草拟:
1.0目的:
为确保产品质量,避免出现批量质量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的首件检验工作。
3.0定义:
3.1首件:指每班开始生产或过程发生改变(如更换品名、规格、原材料,调整设 备、工艺等)后生产出来的第一件或前几件产品。对于大批量生产,“首件”往往是指一定数量的样品。
4.5首件检验不合格,需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后重新进行生产、进行三检,直到合格后才可以定为首件。
4.6首件检验完成后由跟班化验员填写《首件检验记录表》,参与“三检”人员须共同签字,质量管理部存档。
5.0首件检验项目及要求
首件检验项目及要求符合《首件检验标准》。
3.2首件检验:对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更换品名、规格、原材料, 调整设备、工艺等)后加工的第一件或前几件产品进行的检验。一般要检验连续生产的3-5件产品,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
4.0首件检验流程
第一瓶水出灌装间后,跟班化验员须先对水质进行化验,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首末件检验程序

1目的1.1确保生产过程的工艺正确和使用的零部件正确从而避免批量质量问题。
1.2每个工序的第一件样品、最后一件样品、生产过程得到及时有效的评估。
2范围2.1适用制造过程当中所有首末件检验、过程检验的活动。
3定义3.1首件检验: 每班开班时,生产换型时,重新开机后,设备重新调整后生产的第一件半成品或成品。
3.2末件检验: 每班下班时,生产换型时,重新开机后,设备重新调整后生产的最后一件半成品或成品。
4涉及部门4.1质检部4.2生产部4.3技术部5一般原则5.1首件检验进行时间5.1.1每个班上班时。
5.1.2产品换型时(产品零件号更换时)。
5.1.3设备重新开机后。
5.1.4生产过程中设备重新调整后。
5.1.5工装模具调整后。
5.2首件检验的数量至少一件,并进行首末件对比。
5.3首件检验是对各工序的设置(如工装, 模具, 工艺参数等)和零部件的使用正确与否进行验证,从而避免产品批量质量问题。
必要时对一些重要的参数,进行SPC数据分析。
5.4首件检验原则上不对原材料合格与否进行重复检验, 因为原材料的检验由来料检验控制。
除紧急发放的原材料外, 首件检验将假设所有到生产线上的原材料都是合格的原材料。
5.5所有从原材料仓库申领的零件标识必须随时和物料一起,不能丢失,原材料仓库在发放零件时必须确保生产部申领的零件都有正确的标识,并且这些标识必须伴随零件到达相应的加工工序,该工序加工完成后由该工序的零件编号代替上一道工序的零件编号。
5.6首件检验将根据批准的最新版本的工程图纸, 批准的控制计划, 有关技术标准和/或特殊的指导书进行。
5.7生产部员工必须确定用于制作首件的各零件规格正确, 并有正确的标识卡。
5.8生产班长和员工必须确保首件经过了质量部的检验并合格,如果未经首件检验而擅自进行生产的(不管产品合格与否),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有关当事人进行处罚。
5.9生产部经理, 班长等管理人员必须确保每位新入厂的员工得到有关首末件检验、过程检验的培训。
首件检验流程规范范本

1、目的本文件规定了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对新品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管理规定,以利于整批产品加工得到满足顾客的要求。
2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新品的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工作程序。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新品的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控制。
3 职责3.1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安排首件检验工作。
3.2未经新品首件、批首件检验或首件检验不合格,而擅自生产产品,由此引起的质量事故,由直接责任者负责。
3.3检验员、生产线负责人对首件检验的正确性负责。
3.4 对首件确认工作未完成,检验员开始出具质量凭证,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由检验员负责。
4 控制要求4.1 对生产部门首次连续性生产的第一个完工的半成品和成品,必须经过首件检验和确认。
4.2 对于常规生产产品,须按批次进行首件检验。
4.3由于设备、工艺等原因造成的停机,停机再开机时要进行首件检验和确认。
4. 4 产品材料、规格变更后投入生产时要进行首件检验和确认。
4.5新品首件检验时,应由生产单位负责通知检验有关人员,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进行,检验员填写检验记录,检验合格后在首件卡上签字,并将卡片挂在首件产品上做好首件标记;首件检验不合格应立即退回,重做首件,并做好记录。
未经首件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进行验收。
4.6 首件作为批量生产的样件,由生产部门负责保存到全批生产结束后才能最后送交。
4.7首件检验中应检查产品生产过程所用的所有原辅材料必须与规定相符。
5工作程序5.1 在首件制作过程中,生产线负责人、检验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实际生产者按生产工艺流程,根据现行有效的生产工艺文件自行完成首件,并对每一生产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解决。
5.2 常规生产产品及停机再开机生产的产品首件生产必须完成所有生产工序,经生产者检验合格在首件牌上签字后再交由检验人员等进行首件检验。
首件检验时,检验员应会同生产线负责人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产品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在首件产品上做好标识〔如签注“首件合格〞等〕,并在首件卡上由生产者(或代表)、检验人员会签。
首件检验规范流程

首件检验规范流程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新品的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工作程序。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新品的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控制。
职责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安排首件检验工作。
未经新品首件、批首件检验或首件检验不合格,而擅自生产产品,由此引起的质量事故,由直接责任者负责。
检验员、生产线负责人对首件检验的正确性负责。
对首件确认工作未完成,检验员开始出具质量凭证,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由检验员负责。
控制要求对生产部门首次连续性生产的第一个完工的半成品和成品,必须经过首件检验和确认。
对于常规生产产品,须按批次进行首件检验。
由于设备、工艺等原因造成的停机,停机再开机时要进行首件检验和确认。
产品材料、规格变更后投入生产时要进行首件检验和确认。
新品首件检验时,应由生产单位负责通知检验有关人员,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进行,检验员填写检验记录,检验合格后在首件卡上签字,并将卡片挂在首件产品上做好首件标记;首件检验不合格应立即退回,重做首件,并做好记录。
未经首件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进行验收。
首件作为批量生产的样件,由生产部门负责保留到全批生产结束后才能最后送交。
首件检验中应检查产品生产过程所用的所有原辅材料,必须与规定相符。
工作程序在首件制作过程中,生产线负责人、检验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实际生产者按生产工艺流程,根据现行有效的生产工艺文件自行完成首件,并对每一生产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解决。
常规生产产品及停机再开机生产的产品首件生产必须完成所有生产工序,经生产者检验合格在首件牌上签字后再交由检验人员等进行首件检验。
首件检验时,检验员应会同生产线负责人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产品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在首件产品上做好标识(如签注“首件合格”等),并在首件卡上由生产者(或代表)、检验人员会签。
对于因产品因较大更改所需作的首件检验可由相关人员及检验签字认可;首件检验不合格立即退回,重做首件。
首末件及制程检验办法

1.目的让生产制造过程在受控状态下进行;提早发现不良品,避免不良品产生,并且杜绝不良品流出。
2.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制程,包括压铸,后加工,精加工,包装及返工返修。
3.职责品管部巡检负责首末件检验确认和过程巡检确认。
车间员工负责首末件自检和过程自检品质工程师负责审核相关记录3.内容3.1首件下列情景之一视为首件:a 调机的第一件合格品, b 接班第一件合格产品,c 设备维修或异常停机后第一件合格产品,d 工艺参数调整后第一件合格产品,e 工装维修后第一件合格产品,f 刀具调整第一件合格产品,g 人员调换后第一件合格产品。
(多工位的按一模)3.1.1首件产品经操作工自检合格,并填写自检记录《产品质量记录单》;3.1.2操作工把首件产品和记录交给当班检验员确认;3.1.3检验员接到首件后,依照检验工艺标准,进行检测和确认并填写《巡检记录表》;3.1.4首件须用三坐标检测的,检验员将产品送至计量检测中心工作台待测量;3.1.5三坐标检测人员检测依据:全尺寸依图纸,修改模产品依修模改模通知单,其他产品依工艺或检验指导书;3.1.6检测中心只提供检测报告,结论由检验员进行判定,确认合格后,通知操作工正常生产(人员调换后的首件,可以通过边生产边确认方式)。
批量生产的产品员工自检合格后可以先进行生产。
3.2制程3.2.1检验员依据检验指导书规定的管制项目和检验频率进行制程品质确认;3.2.2检验员检测产品并填写巡检记录(产品质量记录单或压铸机工艺参数现场检验记录表);3.2.3检验合格的项目,在巡检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如有不合格项目,在巡检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并立即通知操作工停止生产并向上级主管和生产部门报告。
检验员应对前面加工的产品进行追踪复核,对不良产品进标识隔离,并开据不合格品评审《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备注一栏可填上开出的不合格评审单号;3.2.4如有特殊检查项目或为返工返修,可在检验记录表空格内填上须检查项目,执行巡检;3.3末件末件是产品切换前最后一件产品以及人员调换前最后一件产品。
产品首件鉴定和检验程序(含表格)

产品首件鉴定和检验程序(IATF16949/ISO9001-2015)1、目的为了确保产品制造工艺的正确性,以保证产品质量,避免出现批量不合格品。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产品首件鉴定和检验工作。
3.术语3.1首件:每批次产品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岗位、设备的调整、设备刀具的调换修磨等)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对于大批量生产,“首件”往往是指一定数量的样品。
3.2首件鉴定是对试生产的第一件产品按工艺规程的要求全面的过程和成品检查,以确定生产工艺和设备能否保证生产出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以验证和鉴定过程的生产能力,并为产品生产(工艺)定型做准备。
3.3首件检验:对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岗位、设备的调整、设备刀具的调换修磨等)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进行的检验。
一般要检验连续生产的3-5件产品,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后续产品。
在设备或制造工序发生任何变化,以及每个工作班次开始加工前,都要严格进行首件检验。
4.职责4.1品质部负责组织产品首件鉴定和检验工作,并对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4.2生产车间只有在首件产品鉴定合格后,才能组织批量生产;4.3各车间有责任配合品质部做好产品首件鉴定和检验工作,只有首件鉴定和检验合格才能批量生产。
4.4品质部应做好产品首件鉴定和检验工作,并对其结果进行确认;5.首件产品鉴定工作程序5.1首件鉴定范围a)新产品(加工工序多或复杂)在工艺定型前的首件;b)不连续的批生产,间隔一年后又恢复生产的首件;c)设计图纸发生重大更改后生产的首件;d)工艺规程发生重大更改后生产的首件;e)合同要求指定的首件。
5.2首件鉴定的内容a)首件生产所依据的技术、工艺文件是否正确、完整、协调、有效,并能指导生产;b)产品加工的工艺安排是否合理可行,适合批量生产;c)所用采购产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d)选用的所有设备能否满足生产要求,生产环境是否满足生产要求;e)生产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能力;f)首件质量与其质量记录是否相符,质量问题是否按规定得到处理;g)有顾客要求的工序是否经顾客签署认可。
首件检验流程规范

首件检验流程规范奥桑机械首件确认作业指导书(草案)一.目的为了本公司门类产品质量的到有效控制,防止批量质量事故的发生和报废品的产生,提高产品合格率,规范各工序规范作业,特制定本规定。
二、首件检验确认定义:1.常规生产产品各工序批量生产(大于5件)首件产品;2.各工序停产后恢复生产的首件产品;3.发生质量事故,停线整顿后恢复生产的首件产品;4.人员、机器、原材料、工艺、操作方法、操作环境发生改变后生产的首件产品。
5.新产品第一次试产、量产时的首件产品。
6.每天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三、首件检验确认程序一)件检验确认准备7.生产开始前操作员必须仔细检查订单的图纸,确认工艺要求,检查操作员工、机器、原材料、作业指导书、生产环境是否符合生产要求;8.生产启动前,班长须确定订单要求的产品型号、规格、颜色、公差、外观要求。
9.要求不明确或者要求不能满足的,及时上报至车间主任,未解决的不能自行生产,由自行生产造成的质量事故,由工班长和作业员工负责二)首件检验10.班长在产完成首件产品后,对于符合执行首件检验的产品,及时通知QC11.当仠QC接到首件通知后,必须及时到达工序,QC请假由车间质量主管派人进行首件检验。
12.员根据计划科下达的订单需求,根据产品图纸、样品、工艺文件、客户要求文件等进行首件确认。
13.QC在合格的首件检验报告单上签字,并由班长各操作员会签。
签字不完整,不能进行生产。
三)检验异常处理14.首检不合格班长须通知车间主任和工艺技术人员,重新组织首件产品的生产。
15.生产后,连续两件产品不合格,由QC员下达《停线通知单》,由生产组织技术部、工艺技术人员、车间工序责任人、质量主管等部门和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和纠正预防。
16.预防措施执行后,由QC及确认措施有效,开始重新首件生产。
17.纠正预防措施有效,首件检验加严检验,首件检验数量为前五件产品合格方可批量生产。
18.预防措施有效,但前五件产品依然有一件以上不合格,由巡检员再次下达《停线通知单》,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到质量经理,由质量经理生产技术中心,进行现场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