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重新修订《含氟温室气体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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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1268_欧盟:到2020年将用低GWP制冷剂替代HFC

9191268_欧盟:到2020年将用低GWP制冷剂替代HFC

72国际资讯In t e r n a t i o n a l I n f o r m a t i o n 新的欧盟F -气体法规正式实施2014年3月12日,欧洲议会全体会议对新的欧盟F -气体法规进行了表决。

在2013年12月,该法规经欧洲多方协商形成了最终提交议案。

在公布的表决结果中,赞成、反对和弃权分别为644票、19票和16票,正式采纳了F -气体法规。

欧洲各成员国组成的欧盟委员会2014年春季进行正式表决,完成了整个立法的过程,于2015年1月1日实施。

新的欧盟F -气体法规对H F C s 的使用加以禁止,将最直接、最有效地引领行业朝着天然制冷剂的方向发展。

在那些不能使用H F C s 制冷剂的行业中,天然制冷剂的比例将大幅增加。

从而达到2030年实现削减79%H F C s 使用的目标,削减数量是以2009年至2012年的平均值为基础,以C O 2当量计算。

H F C s 指氢氟烃,是H y d r o f l u o r o c a r b o n s ,的缩写,虽然其O D P (臭氧层破坏潜能)为零,但大气停留时间较长,G WP (全球变暖潜能值)较高,大量使用会引起全球气候变暖。

H F C -134a 分子中含有C F 3基团,在大气中解离后易与O H自由基或臭氧反应形成对生态系统危害严重的三氟乙酸。

此外作为制冷剂H F C -134a 与许多常用的润滑剂不能互溶,其制冷系统必须使用价格昂贵的酯类润滑剂,增加了使用成本。

在制冷效率方面,H F C -134a 也较低。

欧盟的《移动空调指令》要求从2011年开始,所有新的汽车平台要淘汰氢氟烃H F C -134a ,美国也开始逐步淘汰汽车用H F C -134a 冷媒。

G WP指“全球变暖潜能值”,是一种物质产生温室效应的一个指数。

G WP 表示在100年的时间框架内,各种温室气体的温室效应对应于相同效应的C O 2的累计辐射力。

面对含氟温室气体的挑战,中国何去何从

面对含氟温室气体的挑战,中国何去何从

面对含氟温室气体的挑战,中国何去何从摘要2007年9月,在加拿大召开的第19次《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决定,要提前近10年的时间淘汰臭氧层消耗物质HCFCs(氢氯氟烃)的生产和使用1,这在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引起了新一轮的有关HCFCs替代物质的讨论,使得含氟温室气体这种广泛用作制冷剂的人造化学物质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作为全球最大的制冷空调设备生产国,中国现正处于如何选择HCFCs替代物质的岔路口。

是追随美日使用HFCs(氢氟碳化物)替代HCFCs,还是学习欧洲使用自然制冷剂作替代,已成为中国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如果按照美日的做法大量使用HFCs制冷剂,那么50年后,HFCs将会像今天的HCFCs一样,对全球环境产生巨大影响,《蒙特利尔议定书》的目标也就永远无法实现。

因此,绿色和平呼吁:为保护臭氧层并减缓气候变化,采用环境友好的自然制冷剂替代HCFCs,并推动自然制冷剂在全球的商业化发展。

背景: 关于《蒙特利尔议定书》和《京都议定书》之间的矛盾所谓含氟温室气体,是指CFCs(氟氯化碳)、HCFCs(氢氯氟烃)、HFCs(氢氟碳化物)、PFCs(全氟化碳)和SF6(六氟化硫)等人工制成的化学物质,其中CFCs和HCFCs是《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的需要淘汰的臭氧层消耗物质,HFCs、PFCs和SF6是《京都议定书》规定的限制使用且需减排的温室气体。

可以看出,要同时履行以上两个议定书的承诺,减排、淘汰含氟温室气体十分必要。

《蒙特利尔议定书》签署以来,对大气臭氧层的恢复和全球性的环境保护发挥着显著而重要的作用,但仍然存在漏洞。

它未对HFCs等临时性的、具有高全球变暖潜能值的CFCs替代物质加以规范,结果在保护大气臭氧层的同时却加速了全球变暖,这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HFCs成为《蒙特利尔议定书》和《京都议定书》矛盾的焦点。

于是,在2007年9月召开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第19次缔约方大会上,国际社会提出要加强《蒙特利尔议定书》与《京都议定书》之间的协作,并决定较原有时间表相比,提前10年淘汰HCFCs,以进一步加速臭氧层消耗物质的淘汰进程。

欧盟通报真空吸尘器ErP及能标实施条例草案

欧盟通报真空吸尘器ErP及能标实施条例草案

之前提议的草案能效要求有所降低 ,
但仍 比即将 出台 的电视 机 6 . 0版能
欧盟 理事会 和欧洲 议会 的立法程 序
将会 展开 。鉴 于建议 规例将 影 响全 球工 业 ,预料 欧盟需 要颇 长时 间方
近 日 ,我 国 向 WT O秘 书处 正 式
源之星规范要求有显著的提高。
日用 电 器
禁 止在 家用冷 藏箱及冷 冻箱使 用氢
氟碳化物 ( HF C s ) ,2 0 2 0年前禁 止在 商用冷藏箱及 冷冻箱使用该等气体 。 氢氟 碳化 物是 很普遍 的含 氟温 室气体 类别 ,一般应 用于冷 藏 、空
2 0 1 2年 1 2月 1 7日, 欧 盟 向
WT O秘 书 处 分 别 通报 了 真 空 吸 尘 器 的 生 态 设 计 要 求 和 能 源 标 识 要 求 的
提交 了关于新 制定 的 电动 洗衣机 、
转速 可控型房 间空 气调节 器 、热泵
热水 机 、吸油 烟机 四类产 品强制性 国家 标准 。这 四类 家 电产 品强制性 国家 标准 拟 批 准 日期 为 WT O秘 书
处分发后 9 O天 ,拟 于 批 准 后 6个 月 生效 。
欧盟拟禁止在冷冻冷藏箱
使用氢氟碳化物
能议订及通过《 含氟温室气体规例 》
修订版 。
为 减少 含氟 温 室气体 排放 ,协 助 欧盟达 到气 候 目标 ,日前 ,欧洲 委员会建议修订法 例 ,于 2 0 1 5年前
欧盟通报真空吸尘器 E r P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及能标 实施 条例草 案
国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会 ( S A C )
费 用 ,最低 的有锅 炉和火 炉的 1 9 % 和2 0 %,较 高 的有 吊扇 的 6 0 %、通

欧盟新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法规将于5月25日正式实施

欧盟新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法规将于5月25日正式实施

欧盟新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法规将于5月25日正式实施法规更新欧盟官方公报2023年5月5日消息,4月2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条例(EU)2023/915《关于食品中某些污染物最高含量的条例》,该条例废除了欧盟法规(EC)No 1881/2006,将于2023年5月25日生效。

污染物限量法规(EC) No 1881/2006自从2006年以来经过了多次修改,为了提高法规文本的可读性,避免使用大量脚注,同时考虑到某些食品的特殊情况,欧盟此次制定了新版的污染物限量法规。

除了总体结构调整外,新法规的主要变化涉及术语和食品类别的定义,修订的污染物涉及多环芳烃、二噁英、DL-多氯联苯等,大多数污染物最大限量水平保持不变。

(EU) 2023/915主要内容及主要变化如下:(1)制定了食品、食品经营者、最终消费者、投放市场等定义。

(2)附件1所列的食品不得投放市场,也不得用作食品中的原材料;符合附件1规定的最高水平的食品不得与超过这些最高水平的食物混合。

(3)食品类别的定义更接近于(EC)396/2005关于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法规。

除了水果、蔬菜和谷物,坚果、油籽和香料的相应产品清单现在也适用。

(4)禁止脱毒处理。

含有附件1所列污染物的食品不得故意通过化学处理进行解毒。

(5)(EC) No 1881/2006号条例的过渡措施继续适用,并在第10条中明确列出。

新版关于污染物最大残留限量的重要变更:▶黄曲霉毒素:如果加工食品占相应产品的80%,黄曲霉毒素的最大限量规定也适用于加工食品。

▶多环芳烃 (PAHs):鉴于现有的分析数据和生产方法,速溶/可溶咖啡中多环芳烃的含量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取消速溶/可溶性咖啡产品中多环芳烃的最大限量;另外,明确了婴幼儿配方奶粉、较大婴儿配方奶粉以及婴幼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多环芳烃最高限量水平适用的产品状态,即仅适用于即食状态下的产品。

▶三聚氰胺:在婴儿配方奶粉中三聚氰胺的现有最大限量基础上,增加了液态速溶配方奶粉中的最高含量。

欧盟REACH附件XVII新增PFCAs

欧盟REACH附件XVII新增PFCAs

2021年8月5日,欧盟官方公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修订法规(EU)2021/1297,本法规修订了REACH 附件XVII限制物质清单第68条,将已移除至POPs法规的PFOA替换为全氟羧酸C9-C14PFCA、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

本法规自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

本法规直接适用于欧盟所有成员国。

在REACH附件XVII中,第68条内容替换如下:68.CnF2n+1-C(=O)OH的直链和支链全氟羧酸,其中n=8、9、10、11、12或13(C9-C14 PFCA),包括它们的盐,及其任何组合;任何C9-C14PFCA相关物质,其具有式CnF2n+1-的全氟基团,直接连接到另一个碳原子,其中n=8、9、10、11、12或13,包括其任何组合;任何C9-C14PFCA相关物质,其具有式CnF2n+1-的全氟基团,不直接连接到另一个碳原子上,其中n=9、10、11、12、13或14作为结构元素之一,包括其任何组合。

以下物质不包括在该名称中:-CnF2n+1-X,其中X=F、Cl或Br其中n=9、10、11、12、13或14,包括其任何组合;-CnF2n+1-C(=O)OX’,其中n>13且X’=任何基团,包1.自2023年2月25日起,不得自行制造或作为物质投放市场。

2.自2023年2月25日起,不得在以下方式使用或投放市场:(a)作为另一种物质的成分;(b)混合物;(c)物品;除非其在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C9-C14PFCA及其盐的总和的浓度低于25ppb,或C9-C14PFCA相关的物质的总和低于260ppb。

3.作为对第2段的减损,C9-C14PFCAs、它们的盐类和C9-C14PFCA相关物质的浓度总和限值应为10ppm,当它们存在于用作运输的分离中间体的物质中时,生产全氟碳链长度等于或短于6个原子的氟化物,但须满足本法规第18条第(4)款(a)至(f)点的条件。

委员会应不迟于2023年8月25日审查此限制。

f-gas法规修订法案 附件4

f-gas法规修订法案 附件4

f-gas法规修订法案附件4是欧盟针对氟利昂等温室气体管理的法规,旨在限制和减少这些气体的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

该法案对含有氟利昂的产品和设备的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并且对各个环节进行了监管和管理。

附件4是该法案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具体涉及了哪些内容,以及对相关行业和企业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我们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讨论:1. 附件4对含有氟利昂的产品和设备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分类。

根据附件中的规定,含有氟利昂的产品主要包括空调、冰箱、保温材料、灭火器、压缩机等。

在这些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相关企业和行业需要严格遵守附件4的规定,对产品的氟利昂含量和排放进行监控和控制。

2. 附件4对含有氟利昂的产品和设备的生产和使用提出了严格要求。

根据附件的规定,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上标注明确的氟利昂含量和排放标准,同时需要在生产过程中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减少氟利昂的排放。

对于使用企业和个人来说,需要严格遵守产品的使用说明书,避免滥用含氟利昂产品,并采取相应的废气处理措施,减少氟利昂的排放。

3. 附件4对相关行业和企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随着附件4的实施,涉及氟利昂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企业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和管理,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满足新的法规要求。

一些生产企业可能需要对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改造和升级,以满足附件4的环保要求。

对于使用氟利昂产品的企业和个人来说,也需要对使用习惯和环保意识进行调整,逐步减少对氟利昂的依赖和使用。

4. 附件4的实施对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具有积极的意义。

氟利昂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是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原因之一,限制和减少这些气体的排放对于缓解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附件4的实施将有效减少含氟利昂产品的生产和使用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有助于保护环境和减缓气候变化的进程,符合国际社会的环保共识和要求。

f-gas法规修订法案附件4对于含有氟利昂产品和设备的管理和监控具有重要意义,对相关行业和企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并且对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具有积极的意义。

欧盟发布2022减排路线图:温室气体减排80%

欧盟发布2022减排路线图:温室气体减排80%

欧盟发布2022减排路线图:温室气体减排80%“欧盟将在2020年实现CO2减排25%,同时将现有能效提高20%”,《欧盟2050低碳经济路线图》如此表示:“欧盟的最终目标是:相较1990年的排放值,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减排80%-90%。

”据悉,这份路线图将在3月份由欧盟委员会正式公布。

为了达到欧盟2050年减排80%-90%的目标,路线图规划:欧盟期望2030年达到温室气体减排40%,2040年减排60%。

依照路线图要求,以1990年排放值为基准,2020年之前,年减排目标应每年递增1%,2020年至2030年,年减排目标应每年递增1.5%,而从2030年至2050年,年减排目标应每年递增2%。

2050年温室气体减排80%-90%电力部门承担了最重的减排任务,到2050年需减排93%-99%欧盟要想达到2050年减排80%-90%的目标是有先决条件的。

第一,欧洲减排交易体系(ETS)能够保证实现充分利用。

其次,欧盟必须实现新能源的使用占到欧洲总体能源使用量的20%。

再者,欧盟需要保证2020年前,现有能耗强度提高20%。

为了满足如上条件,欧盟出台了“打包政策”。

2021年1月31日,欧盟委员会于布鲁塞尔公布了其《面向2020年——新能源打算》,包括打算将新能源投资翻倍,总数额将达到700亿欧元。

同时加大利用多样化金融工具,包括公共债券、风投、夹层融资、证券基金以及保险投资等。

据相关欧盟官员表示,这项打算将从3月2日开始正式实施。

除了能源方面的政策,2月22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2021-2020欧盟交通政策白皮书》,要紧内容包括加大使用新能源汽车,将以后欧盟的交通核心放在公共运输上。

同时提出了2050年交通方面的温室气体排放减少60%的目标。

白皮书估量,欧盟以后将每年至少减少500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尽管欧盟针对各个要紧行业均出台了政策细则,但依旧在路线图中将减排目标细分到了行业。

电力部门承担了最重的减排任务,到2030年电力行业需减排34%-4 0%,而到2050年则需实现减排93%-99%。

欧盟F-GAS法规对空调等设备行业的影响

欧盟F-GAS法规对空调等设备行业的影响

欧盟F-GAS法规对空调等设备行业的影响F-GAS法规概述2015年1月1日,欧盟正式实施关于氟化气体(f-gas) 的新法规REGULATION (EU) No 517/2014 (以下简称F-GAS法规),取代了2006年版的旧法规Regulation (EC) No 842/2006。

F-GAS法规在原有法规的基础上加强监管措施,并扩大监管对象,旨在于2030年将市场上的f-gas额度减少至目前市场上的1/3。

F-GAS法规下的冰箱、空调、热泵设备都被称为预充设备。

➢三大措施:1.限制欧盟境内重要f-gas的总量以及逐步减少市场上f-gas的额度,刺激产生更多的环境友好替代物;2.禁止在部分新型设备中使用f-gas,而在冰箱、空调设备中使用可用的低危害替代物;3.防止设备中f-gas的泄露,要求在设备的使用周期内对设备进行检测、维修和回收。

➢监管对象:F-GAS法规监管的氟化物质类别有:列在F-GAS法规Annex I中的氢氟化物(HFCs)、全氟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 以及含有这些物质的混合物,还有其他列在F-GAS法规Annex II中的f-gas。

F-GAS法规适用的对象是:欧盟境内和欧盟境外与f-gas相关的企业。

F-GAS法规下含f-gas的产品或设备的义务Article 11 &Annex III:针对F-GAS法规Annex III中的产品或设备,法规规定了其相应的禁止投放市场的时间。

Article 12:从2015年1月1日起,含氟化温室气体/依靠氟化温室气体发挥功能的产品或设备贴上标签后才能投放市场。

Article 14:从2017年1月1日起,充有HFCs气体的预充设备的进口商,只能在授权使用配额的情况下将预充设备投放市场。

Article 17:按照Article 14将预充设备投放市场的进口商,其中预充气体HFCs在填充到设备之前并没有投放市场的企业,需要在F-GAS平台上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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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重新修订《含氟温室气体规例》
日前,欧洲委员会建议修订法例,于2015年前禁止在家用冷藏箱及冷冻箱使用氢氟碳化物(HFCs),2020年前禁止在商用冷藏箱及冷冻箱使用该等气体。

氢氟碳化物是很普遍的含氟温室气体类别,一般应用于冷藏、空气调节及热泵设备等。

自从《蒙特利尔议定书》于1987年起取缔耗蚀臭氧层的氯氟碳化合物(CFCs),氢氟碳化物便被用作替代品。

含氟温室气体没有耗蚀臭氧的特性,却可能导致全球暖化。

目前这类气体在全球全年温室气体排放量约占1%至2%,但是美国国家科学院表示,如不采取行动,到2050年这个比率可能攀升至9%至19%。

欧盟以两套法例管制含氟温室气体的排放,分别是针对若干类含氟温室气体的第842/2006号规例(《含氟温室气体规例》),以及针对车辆空调系统排放物的第2006/40/EC号指令(《车辆空调设备指令》)。

重新修订《含氟温室气体规例》,目的是减少含氟温室气体排放,协助欧盟达到气候目标,例如在2050年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80%至95%。

《含氟温室气体规例》审查工作于2011年展开,以了解规例的实施情况和成效。

公众咨询已于2011年12月完成。

根据审查结果,欧委会建议修订现行《含氟温室气体规例》,包括逐步取缔氢氟碳化物、禁止在若干类产品使用氢氟碳化物、停用全球暖化潜能值高的氢氟碳化物,以及停售已预先注入该等气体的空调及冷藏设备。

草案建议提供培训及认证,鼓励业界使用「天然」冷藏剂,并扩大监管范畴,涵盖冷藏货车及拖车。

更重要的一点是,草案建议逐步收紧输入欧洲市场的散装氢氟碳化物上限,2015年冻结输入量,2016年首次削减,2030年前下降至2008至2011年销售量的21%。

此外,草案主张禁止销售或进口已于外地预先注入氢氟碳化物的冷藏、空调及热泵设备。

根据修例草案,产品若含有已有天然气体(例如阿摩尼亚、碳氢化合物及二氧化碳)可以替代的氢氟碳化物,不得在市场发售。

草案建议禁售三氟甲烷,现时这类气体主要在车辆空调系统中使用,其全球暖化潜能值比二氧化碳高出14,800倍。

此外,2018年起,全球暖化潜能值比二氧化碳大2,150倍的含氟温室气体,将不能在维修冷藏设备时使用。

预计欧洲委员会将于年底公布最终规例草案。

353名业界代表已于布鲁塞尔表明立场,促请欧委会制订对业界有利的含氟温室气体法例。

欧洲委员会公布法案后,涉及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的立法程序将
会展开。

鉴于建议规例将影响全球工业,预料欧盟需要颇长时间方能议订及通过《含氟温室气体规例》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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