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工作证的通知
工作证佩戴使用规范

关于工作证佩戴使用的通知
威海国鸿文化全体员工:
为建设公司有序的管理体系,树立公司内外良好的形象,增强员工归属感、荣誉感,经公司研究决定,员工一律实行佩戴工作证上岗,具体通知如下:
1、工作证由编号、姓名、职务、单位、照片五部分组成.员工编号构成由国鸿首拼+本部门英文首位字母(销售部S、市场部M、财务部F、人事部H、行政部A)+入职档案编号顺序三部分构成,例如:销售部李某的编号为GH-S001.
2、本工作证只限公司在职人员使用,转借、涂改无效。
3、进入公司任何区域需正确佩戴工作证.
4、员工离职需要将工作证交回人事部.
5、持证人遇到岗位变动,将原工作证交还人事部更换新工作证。
6、人事部随时对员工佩戴工作证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发现不佩戴者每次罚款10元。
7、如有破坏或遗失,请及时到人事部补办,并缴纳补办成本费用10元/个.
8、如拾获本证,请交回本公司人事部。
关于员工证件管理的通知

关于员工证件管理的通知作为一家不断发展的企业,我们深明员工证件管理的重要性。
良好的证件管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维护公司的秩序和形象。
为此,我们特制定以下新的证件管理规范,望各部门及员工予以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
证件种类及要求工作证:所有在职员工必须佩戴工作证,在公司范围内随时可查。
工作证应包含员工姓名、部门、职务等基本信息,照片要求清晰、工整。
来访证: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必须佩戴来访证,方可进入相关区域。
来访证登记信息应完整准确,并于访问结束后及时归还。
特殊证件:对于涉密部门或关键岗位的员工,需持特殊证件方可进入。
特殊证件的申领、使用及管理将另行规定。
证件管理流程新入职员工:人力资源部负责发放工作证,并登记相关信息。
证件补办:如工作证遗失或损坏,员工需及时到人力资源部补办,补办费用自理。
证件退还:员工离职时,需将工作证完整无损地交回人力资源部。
违规处理未佩戴工作证或佩戴不当: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20%,第三次记过。
冒用或盗用他人证件: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直至解雇处分。
拒不配合证件管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直至解雇处分。
注意事项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证件管理工作,确保证件佩戴规范、登记准确。
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检查各部门证件管理情况,对存在问题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良好的证件管理不仅有利于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也是维护企业形象、确保员工安全的重要举措。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积极配合,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及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及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5.08.27•【文号】人社厅发〔2015〕143号•【施行日期】2015.08.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及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适应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工作需要,我部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进行了改版。
现就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及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我部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
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沿用旧版职业资格证书的基本样式、颜色,将普通版证书和统考版证书合并为一个版本,取消文化程度、发证日期、复核记录等项内容。
二、新版职业资格证书由我部统一印制,证书的填写、编码、验印等继续按照我部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其证书在发证机关(印)处套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处由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用印。
三、旧版职业资格证书自2016年9月1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办理和核发。
此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的旧版职业资格证书仍然有效。
到期结余的旧版职业资格证书,由各地、各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自行销毁,并将销毁的职业资格证书号段报我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四、为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工作,我部将对现有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增加打印管理模块,实现对职业资格证书印制、发放、打印和统计的全流程管理。
(一)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采用分布式管理模式。
各地、各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须将证书的打印权限放在本地区的地(州、盟、市)级和本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的二级鉴定机构(含)以上。
关于工作证佩戴使用的通知

关于工作证佩戴使用的通知尊敬的全体员工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运营安全性和员工工作效率,公司决定自即日起,全面推行工作证佩戴使用制度。
一、佩戴范围和时间:1.所有在职员工、实习生以及临时工,都必须随身携带并佩戴公司颁发的工作证件。
2.员工必须在上班期间一直佩戴工作证,包括上班时段以及外出办公任务等。
3.工作证须佩戴在胸前位置,确保容易辨识和识别。
二、工作证的规格和内容:1.工作证为公司专门设计的标志性证件,采用防伪材料制作,并含有个人数据信息。
2.工作证的正面印有公司名称、员工姓名、职位、编号以及员工照片。
4.工作证需避免弄脏、擦伤等情况,每位员工要妥善处理并保管好自己的工作证,如有遗失或者损坏应及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申请更换。
三、工作证的使用原则:1.工作证是员工身份识别的重要依据,员工需充分认同和配合使用,以彰显公司形象和员工专业形象。
2.员工在使用工作证过程中,严禁私自移交他人,如公司需要调动或借用工作证,需提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获批准。
3.员工如果遇到陌生人询问工作证信息,应提高警惕,并告知对方该工作证仅限本公司内部使用,如有需要可要求对方出示相关授权以确保信息安全。
四、工作证管理和制度执行:1.公司设立专门的工作证管理岗位,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制作和发放工作证。
2.人力资源部门将为每位员工提供一副工作证,并免费提供更换服务,如有变动或失效需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门。
3.公司将定期组织工作证核查和使用纪律的检查,对于发现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公司制度予以制裁,严肃处理。
此次全面推行工作证佩戴使用制度的实施,是为了进一步保障公司内部安全和员工权益,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积极配合。
同时,也希望各位员工能自觉地将工作证佩戴好,提升整体形象,为公司的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此致敬礼。
关于员工佩戴工作证的通知

关于员工佩戴工作证的通知
温州合盛电子有限公司
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树立良好的形象,特通知如下:
一、公司同意从本周五(2021年2月24日)已经开始,全体必须配戴
工作证上班。
二、因外壳损毁、遗失等原因引致无法按时配戴工作证的,务必于
2月23日上班下班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名单报办公室,以便用时更换外壳或补办新证。
三、工作证应当配戴于胸前,且负面朝外。
四、工作证实行一人一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不得私自涂
改为。
工作证应当得当看管,若损毁或遗失,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及时提出申请办妥,并交工本费5元。
五、公司领导、管理层人员首先起好带头示范作用,并对员工佩戴
情况展开督查。
对未配戴工作证者,严禁步入公司。
六、2月23日为过渡期,2月24日开始实施。
请还没有工作证的
及时至各主任处办理。
后统一缴办公室制作,第一次办理需交卡押金5元,脱卡时归还押金。
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
关于员工证件管理的通知

关于员工证件管理的通知各位同事:大家好!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证件的管理,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员工证件管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证件范围本次管理涉及的员工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门禁卡、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等与员工工作相关的各类证件。
二、证件的申请与发放1、新员工入职时,应根据工作岗位需求,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相关证件的申请。
申请时需填写《员工证件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等。
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审核通过后,将协调相关部门办理证件的制作和发放。
3、证件制作完成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发放给员工,并做好发放记录。
三、证件的使用1、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随身携带相关证件,以便在需要时出示。
2、工作证、门禁卡等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如有发现转借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
3、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等应按照公司规定在相关工作中合理使用,不得用于非法或不正当目的。
四、证件的保管1、员工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证件,避免丢失、损坏。
2、如证件不慎丢失,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填写《证件挂失申请表》。
在挂失期间,员工应使用临时证件或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工作。
3、若证件损坏,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更换,并交回损坏的证件。
五、证件的更新与年检1、对于有有效期的证件,如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等,员工应在有效期届满前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更新或年检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人力资源部门将负责提醒员工证件的更新和年检时间,并协助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六、离职时的证件处理1、员工离职时,应将所持有的公司证件全部交回人力资源部门。
2、人力资源部门应认真核对员工交回的证件,确保无遗漏。
3、如有员工未交回证件,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监督与检查1、人力资源部门将定期对员工证件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各部门负责人应配合人力资源部门的检查工作,督促本部门员工遵守证件管理规定。
公司工作证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作证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公司形象和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工作证的使用范围、发放程序、使用规范、回收及注销等事项。
第二章发放与领取第四条工作证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作,加盖公司公章,作为员工身份的证明。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凭入职手续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工作证。
第六条工作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卖或非法倒卖。
第三章使用规范第七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作证,不得擅自摘下或遮挡。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证上不得涂改、剪裁、折叠或损坏。
第九条员工应妥善保管工作证,如遗失、损坏或损坏严重,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补办手续。
第十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时,应将工作证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在工作证上贴纸、写画或附加其他物品。
第四章回收及注销第十二条员工离职时,应将工作证交还人力资源部。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辞职、辞退、退休等原因导致工作证失效时,人力资源部应注销工作证。
第十四条工作证丢失、损坏或未按时归还,员工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处罚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由人力资源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第十六条员工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员工离职后未按时归还工作证,经催告后仍未归还的,人力资源部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回。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决定调整。
机关单位办理工作证的通知范文

机关单位办理工作证的通知范文
各部门(处室):
为了保证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识别和出入管理,经批准,我们单位将实行工作证制度。
现将办理工作证事宜通知如下:
1. 开始实行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
2. 适用对象:本单位全体正式工人员。
3. 工作证类型:分为职工证和访客证两种。
4. 职工证由人事部统一印制配发。
证上须标明姓名、职务、出入限制等信息。
5. 访客证由接待办发放,须注明姓名、拜访部门及限入时间等信息。
6. 工作证需悬挂在显眼位置出示,以便安保人员验明。
7. 工作证每季检验更新,实名登记核对。
如遗失须及时报备。
8. 不设工作证的人员,禁止长时间停留在单位内。
9. 一旦发现他人冒充工号及未按规定办理工作证者,一律拒之门外。
请各部门妥善传达和落实。
此事谨告知。
单位人事部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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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工作证的通知
各位员工:
为配合生产管理需要,从2014年8月1日起,我司正式启用新的工作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工作证尺寸小于原工作证,各项具体内容为打印版本(原工作证为手写),其余材质、版面内容不变;
2、自8月1日起,各部门员工工作时间、进出入公司必须佩带工作证,在接待外来访客、参加公司会议时同样需佩带工作证;
3、原工作证自8月1日起停止使用,除生产部外,其余部门原工作证由办公室统一回收。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