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大帝吧】汉武帝时期王国政策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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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卷第2期徐州教育学院学报V o.l23,N o.2 2008年6月J.of X uzhou Education Co ll ege Jun.,2008

汉武帝时期王国政策的特点*

李 园

(徐州市第一中学,江苏徐州221000)

摘 要:汉武帝时期的王国政策,不但继承、完善、发展了文、景以来的王国政策,而且有其自身的特征。这种特征,一则表现为兼具血缘性和地缘性,二则表现为它与当时中央集权、对外战争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内在关联,三则表现为在分封原则方面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关键词:汉武帝;王国;中央集权;特点

中图分类号:K206 文献标志码: 文章编号:1008-6625(2008)02-0021-03

一、武帝的王国政策兼具血缘性和地缘性

武帝在位年间,先后有九个诸侯王国因谋反、不法等罪而被除,即刘明的济川国、刘定国的燕国、刘次景的齐国、刘安的淮南国、刘赐的衡山国、刘建的江都国、刘彭离的济东国、刘勃的常山国和刘定的济北国。从血缘关系来看,济川王刘明、济东王刘彭离乃梁孝王刘武之子,齐王刘次景为齐悼惠王刘肥的玄孙,淮南王刘安、衡山王刘赐皆为淮南厉王刘长之子,江都王刘建为江都易王刘非之子,常山王刘勃为常山宪王刘舜之子,济北王刘宽为济北贞王刘勃之子。

在被除国的诸侯王中,只有江都王刘建和常山王刘勃与武帝的关系较近,其余诸王与武帝的关系都较为疏远,却无一是武帝的兄弟或儿子。但这并不意味着武帝的兄弟和儿子都是遵守汉法的良王,实际上,其中不乏作恶多端者。譬如胶西于王刘端,武帝的这位兄弟可谓劣迹斑斑,此则 史记卷五九 五宗世家载之甚详:

胶西于王端,!!为人贼戾,!!数犯上法,汉公卿数请诛端,天子为兄弟之故不忍,而端所为滋甚。有司再请削其国,去太半。!!相、二千石往者,奉汉法以治,端辄求其罪告之,无罪者诈药杀之。所以设诈究变,

强足以距谏,智足以饰非。相、二千石从王治,则汉绳以法。故胶西小国,而所杀伤二千石甚众。

赵敬肃王刘彭祖亦复如此。属值武帝加强对诸侯王控制之时,他们竟敢顶风作案,肆无忌惮地杀害汉廷所任命的二千石官吏而未受严惩,这自然得益于武帝对手足之情的顾念。

在打击、侵削诸侯王国的的过程中,武帝固然依照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为标准,但尚有其他考虑,此以淮南王刘安、衡山王刘赐、江都王刘建身灭国除之事最为典型。相比较而言,称刘安、刘赐、刘建谋反而加以诛除,充其量只是表面文章,其深层原因还在于这三个诸侯王国的地盘,被汉廷认定是易滋祸乱之地。

淮南、衡山、江都三国所在,皆为东周时期的楚国故地,该地民风剽悍好斗,遂为难治之地。时当战国后期,唯一能与秦国相抗衡的就只有楚国,秦国大将王翦在灭楚战争中动用了60万大军,最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方才取胜,但仅过了20多年,楚地就再次掀起了反秦浪潮。不但陈胜、吴广、刘邦、项羽等反秦主要人物都是楚人,而且项羽麾下的以楚地子弟组成的军队更是推翻秦帝国的主力军。汉朝建国之后,韩信、英布皆受封于此,后被次第翦除,其被灭之重要原因,就在于二人盘踞在危险的楚地。尔后当大封同姓诸侯王时,∀患吴会稽轻悍,无壮王填之,诸子少,乃立濞于沛,为吴王#,∀已拜受印,高祖召濞相之#而后悔,曰:∀若状有反相。#[1]刘邦此语,与其说是对刘濞的担忧,毋宁说是对楚地的忧虑。结果是,吴楚七国之乱的首要人物吴王刘濞、楚王刘戊,都出自故楚之地。诸如此类的前车之鉴,自然不能不引起武帝的警惕,其对淮南、衡山、江都三王谋反后处置之严厉,部分也正是因此之故。

二、武帝的王国政策与中央集权、对外战争紧密相联

当武帝即位之初,社会经济经过建国以来六、七十年的恢复和发展,已呈现出繁荣的景象。与此同时,主要通过文帝和景帝的不懈努力,政治形势发生了有利于皇权的深刻变化。首先,从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来看,在平定七国之乱后,威胁汉廷的诸侯王势力已经受到重大打击,其领地不断缩小,其势力日益弱化,尽管如此,诸侯王们仍然各怀心机,部分拥有潜在实力的诸侯王甚至还存有不臣之心;其次,汉初以来功臣集团对皇权的制约已经大为减弱。不过,虽然汉初以来功臣集团势力日趋衰退,但丞相一职仍由其把持,以丞相为首的政府对皇权仍有一定的牵制力,这使得皇帝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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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8-05-20

[作者简介]李 园(1968-),男,江苏徐州人,徐州一中高级教师,华东师范大学中国古代史专业,硕士。

法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自行其事。

对此,年轻的武帝也充分地认识到他所急需处理、解决的问题,已不再主要是如何发展经济、增强国力,而是必须改革建国以来的政治制度以进一步强化中央集权,解决政治体制中业已暴露的问题以稳定国内局势,进而为抗击外敌侵扰、开疆拓土创造有利的政治环境;与此同时,他也充分地认识到:国内政治问题的关键所在,主要是以相权为代表的政府对皇权的制约和诸侯王国对中央集权的潜在威胁。武帝深知,如要取得对外战争的胜利,彻底解除外敌的威胁,就必须首先解决好这两个国内政治问题。

(一)王国政策与强化中央集权之关系

相比较而言,在国内的两大政治问题中,尽早解除相权对皇权的制约,更是其中的当务之急,因为这是关系到其政治目标能否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有鉴于此,在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至元光四年(公元前131年)的十一年间,武帝的主要工作是裁抑相权、强化皇权,而对诸侯王国则采取笼络政策,暂时放宽了对诸侯王国的限制,并因此换取了后者对汉廷的忠诚,这就避免了两大政治势力相互勾结共同对抗皇权的不利局面。

建元元年冬十月,即位不久的武帝即有意改变汉初以来的黄老无为而治的治国方针,但遭到了当时把持朝政的窦太后为首的保守势力的反对,其推行的一系列改革朝政的政策均未实现。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建元六年。

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五月丁亥,窦太后崩[2],政治改革的最大障碍由此不复存在。于是武帝开始大刀阔斧地推进改革,该年六月即罢免许昌,改由田蚡为丞相[3],从而借此将除吏权由丞相收归己有。时至元光四年(公元前131年),随着窦婴被诛、田蚡病死,武帝最终将相权置于皇权之下。自此以后,不但丞相处于皇权的绝对控制之下,丞相以下的文武百官也莫不诚惶诚恐,以临深履薄的心情待职。

从建元元年到元光四年,在裁抑相权以强化皇权的同时,武帝对诸侯王则以笼络为主,其王国政策相对而言是比较宽松的。譬如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五月,他特地下诏∀赦吴楚七国帑输在官者#[4]。又如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武帝在听取中山靖王刘胜有关诸侯王∀今或无罪,为臣下所侵辱,有司吹毛求疵,笞服其臣,使证其君,多自以侵冤#的哭诉之后,∀乃厚诸侯之礼,省有司所奏诸侯事,加亲亲之恩焉。#[5]时至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四月,在∀赦天下,赐民长子爵一级#的同时,又下诏使∀复七国宗室前绝属者#[6]。考其之所以极力拉拢诸侯王,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使之站在自己一边,以便集中力量对付朝臣势力。惟其如此,在这十一年中(公元前140年-公元前131年),虽然有三个诸侯王国,即刘明的济川国、刘乘的清河国、刘端的胶西国,分别在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建元五年(公元前136年)、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被除国,但清河、胶西两国均系王死无后之故,只有济川国因刘明∀坐射杀其中尉#而被除,但即便如此,武帝也并未因为∀有司请诛#而痛下杀手,仅仅将之∀废为庶人,徙房陵#[7]而已。这是武帝着意笼络诸侯王国的具体例证。

(二)王国政策与对外战争之关系

武帝在解决两大国内政治问题并完全控制朝政之后,开始致力于解除外敌对汉朝的威胁,进而开疆拓土,以实现其∀德泽洋溢,施乎方外,延及群生#[8]的政治理想。当时汉朝的外敌,主要是北方的匈奴和南方的闽越、南越诸国,其中匈奴的危害更为直接而严重,也因此,武帝对外战争的目标主要是匈奴。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武帝的王国政策在每次对外战争的战前和战后往往迥然不同,从而呈现出周期性的变动,其规律大致是:在战前,其王国政策以宽容和笼络为主;在战事取得阶段性胜利成果之后,其王国政策又转为严格和严厉。

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十一月,始亲政仅五月的武帝,任命卫尉李广为骁骑将军屯云中、中尉程不识为车骑将军屯雁门,开始谋划以武力征讨匈奴。时至次年六月,即调兵遣将,使五将军屯兵30万于马邑谷中,∀诱致单于,欲袭击之#,该计划虽因匈奴∀觉之,走出#而流产,却从此正式拉开了汉匈战争的序幕。于是,当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春匈奴入掠上谷,遂∀遣车骑将军卫青出上谷,骑将军公孙敖出代,轻车将军公孙贺出云中,骁骑将军李广出雁门#,分道出击,∀青至龙城,获首虏七百级。广、敖失师而还。#降及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秋,匈奴入寇辽西、渔阳、雁门,武帝分别派遣卫青出雁门、李息出代击之,∀获首虏数千级#[9]。

在武帝准备用兵匈奴及战争刚开始阶段,为了稳定国内政局,武帝对诸侯王国即以安抚、笼络为主,譬如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冬,∀赐淮南王、淄川王几杖,勿朝#,以示尊宠。同年正月,又用主父偃之议,颁行∀推恩令#:∀梁王、城阳王亲慈同生,愿以邑分弟,其许之。诸侯王请与子弟邑者,朕将亲览,使有列位焉。#[10]∀推恩令#的颁布实施,固然用以削弱藩国势力,但诸侯王之子孙毕侯,亦不失∀亲亲之意#。

但此后,随着战争进程的深入,其负面影响越来越多,不但军费开支日糜,以至于政府财政拮据、民众困苦不堪,而且有部分诸侯王蠢蠢欲动,从而加剧了国内的不稳定因素。因此,武帝在对外战争取得阶段性胜利之后,其王国政策变笼络为压制。譬如元朔二年秋,当卫青、李息大破匈奴军,收复河南地,置朔方、五原两郡之后,武帝即除燕、齐二国。这其中,燕国是因其地理位置靠近匈奴而被除,而齐国则是因其富庶之故,武帝在此时除此两国,实与战争有着直接的联系。又如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春,在车骑将军卫青将兵十万出朔方、高阙击匈奴右贤王而大获全胜之后,武帝即下诏削去淮南国二县之地。事后当淮南王刘安、衡山王刘赐因此企图谋反,武帝则隐而不发,至次年大将军卫青两击匈奴获胜之后,遂于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十一月诛淮南王刘安、衡山王刘赐,并除二国;同年四月,重申∀左官律#和∀附益法#,进一步限制诸侯王国。至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当骠骑将军霍去病等人大败匈奴之后,武帝又除江都国。

三、武帝之王国分封原则较诸前代的新变化

汉初异姓诸侯王之分封,主要是高帝刘邦迫于客观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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