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等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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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等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支农支教支医选派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渝人社发[2009]23号

【发布部门】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发布日期】2009.05.04

【实施日期】2009.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支农支教支

医选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渝人社发〔2009〕23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教委(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农业局(农办)、卫生局、扶贫办,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在渝普通高等院校组织人事部门:

现将《重庆市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支农支教支医选派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局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重庆市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支农支教支医选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加快构建城市人才支援农村新格局,大力引导教师进课堂、医生去临床、演员上舞台、科技人员到厂矿车间和田间地头,确保“三支”人员派得出、下得去、有事干、出成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三支”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三支”服务人员的选派、管理、考

核及使用。

第三条“三支”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其中,市教委、市农委、市卫生局负责“三支”工作有关项目的统筹规划和所属“三支”人员的选派及业务指导;市扶贫办负责“三支”工作扶贫项目保障;市财政局负责“三支”人员资助经费保障;市级相关部门负责所属“三支”人员的选派及业务指导,并配套选送项目到基层;各区县(自治县)负责接收及选派“三支”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第二章选派

第四条“三支”人员的选派,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类别和行政管理权限,采取“分级负责、按需选派、定期轮换”的方式进行,由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负责实施,具体服务岗位由派出单位与受援单位协商确定。

第五条“三支”人员的选派对象为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三级农业、教育、医疗卫生、林业、水利、建设、规划、交通、国土、园林、环保、质监、文广、民政等事业单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近三年拟申报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业务能力强,能指导开展专业技术工作和人才培养;

(三)身体健康,具备服务基层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第六条“三支”人员的选派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需求调查。各区县(自治县)、市级相关部门开展需求调查,汇总“三支”人员需求信息。

(二)报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级相关单位组织报名及推荐工作。

(三)组织审定。按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权限,研究确定“三支”工作的选派对象、选派名额及受援单位。

(四)集中派出。开展岗位培训,组织集中报到。

第三章任务

第七条派出单位应结合基层现有科技、工程、技术推广和扶贫等项目开展的实际需要确定“三支”人员,并应充分挖掘资源,有针对性地选送项目到基层,将人员、项目、经费有机结合,推动项目在基层稳固、有序、高效实施。

“三支”人员主要到乡镇(街道)、村社基层学校、医院、涉农机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协助受援单位实施科技项目,培养专业技术骨干,完善技术发展规划和工作管理制度。

“三支”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农村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部署,协助落实“五个重庆”建设规划,推动农村扶贫、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开展基层调查研究,推广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产学研相结合,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水平。

第八条支农人员主要任务是:

(一)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加强农业技术指导,推广新技术

新品种,协助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形成村村创品牌、社社有特色、户户上规模的现代农业支柱产业发展格局。

(二)指导做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推进大中型农业灌区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大力发挥旱作节水农业和节水灌溉,帮助当地开展各种小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的建设。

(三)参与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指导做好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安全饮水等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协助推进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通村公路”、“村村通”电话、广播电视、电影、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及沼气建设等工程,助推“整村脱贫”计划和“家电下乡”工程实施,帮助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四)引导开展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宣传循环经济,倡导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协助当地群众加快实施城乡污染综合防止和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等生态环境工程,改善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

(五)帮助提高农民素质。深入田间地头、厂矿车间、工程现场,开展“传帮带”式知识传授、技术传习,普及农业科普知识,加强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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