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污染防治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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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噪声防治管理制度

施工噪声防治管理制度

施工噪声防治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噪声的防治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施工噪声的控制和管理。

三、责任主体1.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施工噪声的控制和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噪声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噪声控制和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3. 监测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监测,及时评估噪声水平,提供噪声控制的参考依据。

四、施工噪声防治措施1. 施工前应制定施工噪声防治方案,明确噪声控制目标和措施,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2. 选择低噪声设备和材料,减少施工噪声的产生。

3. 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设备噪声。

4.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5. 对施工人员进行噪声防护教育,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

6. 设置噪声监测点,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监测。

五、施工噪声管理要求1.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规定的噪声限值要求进行施工,不得超过规定的噪声标准。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并健全噪声管理档案,对施工噪声进行监测记录并保存一年以上。

3.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噪声管控验收,确保施工现场噪声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 施工单位应及时处理施工现场的噪声问题,对超标的噪声源进行整改。

5.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噪声的控制和管理工作得到落实。

六、施工噪声管理的效果评估1. 对施工噪声控制和管理工作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2. 监测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监测,评估施工噪声管控的有效性。

七、施工噪声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噪声防护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噪声防护意识。

2. 施工单位应开展噪声防治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噪声控制技能和知识水平。

八、施工噪声管理的奖惩措施1. 对达到或超过噪声控制标准的施工单位给予奖励,鼓励他们做好噪声防治工作。

2023年降噪安全监理细则

2023年降噪安全监理细则

2023年降噪安全监理细则引言: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噪声污染已成为城市生活中的一个严重问题。

长期暴露在高噪声环境下会严重影响人们的身心健康。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制定了降噪安全监理细则,旨在通过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管,减少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并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一、降噪目标和原则降噪目标:通过合理的技术措施降低施工噪声,保障居民的安宁和施工人员的健康;降噪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设计、精细施工。

二、噪声监测与评估1. 建筑施工项目在开工前应完成噪声影响评估,明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噪声强度。

2. 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和移动设备的使用情况,确定噪声监测点位,并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噪声监测和评估。

3. 建立噪声监测记录档案,并将监测报告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三、施工噪声控制1. 确定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噪声的环节和设备,并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减低噪声。

2. 采用低噪声设备进行施工作业,减少噪音的产生。

3. 设置噪声屏障或采用降噪材料,减少噪声的传播。

4. 合理调节机械设备运行参数,避免过高的转速和挤压过度产生噪声。

5.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或者民众休息时间进行噪声较大的作业。

四、居民保护1. 在施工前,向周边居民公告施工信息,告知施工期间可能产生的噪声情况,以便居民做出相应的安排。

2. 避免施工区域与居民区域直接接触,可设置临时隔离措施,减少噪声对居民的干扰。

3. 对临近居民区域的绿化环境进行加固,增加植被作为自然的降噪屏障,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五、施工人员安全1. 提供安全防护设备,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 定期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

3. 严格控制噪声超标的设备使用,并及时进行检修,杜绝安全隐患。

六、监督管理机制1. 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噪声控制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噪声超标的施工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施工单位的噪声环保意识。

施工噪音管理制度百度

施工噪音管理制度百度

施工噪音管理制度百度一、总则为有效管理施工场地噪音,保障周边居民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加强对施工噪音的管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场地,包括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市政工程等,以及施工期间可能产生噪音的工程项目。

三、噪音管理责任1.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对噪音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噪音进行监测和管理,确保噪音达标排放。

2.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噪音排放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噪音,确保施工噪音在可接受范围内。

3.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噪音进行监测,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监测结果,对发现的噪音超标情况进行督促整改。

4. 环保部门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施工噪音的排放情况,对违反噪音排放标准的单位进行处罚和整改。

四、施工噪音管理措施1. 噪音监测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噪音监测点,定期对施工噪音进行监测,确保噪音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2. 合理施工安排采取合理的施工安排,避免在夜间和居民区周边进行噪音大的施工活动,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 噪音减排措施采取有效的噪音减排措施,如使用低噪音设备、设置隔音墙等,减少施工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 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施工人员对噪音管理的重视和意识,倡导文明施工,降低噪音排放。

五、噪音管理监督1. 监督检查环保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噪音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投诉处理对于周边居民针对施工噪音的投诉,要及时派人到现场进行调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

3. 违法处罚对违反噪音排放标准的施工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确保噪音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六、噪音管理记录对施工过程中的噪音监测数据、投诉处理情况、整改验收等进行详细记录,作为日常监管和管理的依据。

七、制度执行1. 督促执行项目负责人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督促执行噪音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现场环保监理措施

施工现场环保监理措施

施工现场环保监理措施一、噪音控制措施:1.施工现场应设置噪音监测点,定期监测施工现场的噪音情况。

监测结果应记录在册,并及时上报给监理工程师。

2.严格按照《城市建设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行施工现场噪音排放限值的控制。

3.为降低施工机械产生的噪音,应选用低噪音或静音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行。

4.对于噪音超过规定限值的施工机械,应采取必要的隔音、吸音和减振措施。

5.临时设施的建造和拆除应在尽量减少影响居民的时间段进行,并提前通知居民,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二、扬尘控制措施:1.制定施工现场扬尘防控方案,明确各项措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施工现场的扬尘控制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2.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固定喷淋设备,定期进行湿化喷淋,减少扬尘污染。

3.施工现场道路应定期清扫,避免扬尘污染。

4.对于需要进行开挖作业的区域,应事先浇水湿润土壤,减少扬尘产生。

5.对于扬尘污染重点区域,如拆除工程、破碎机作业区等,应设置风网、挡风墙等防护措施,降低扬尘飞扬。

三、废水处理措施:1.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废水收集设施,对洗车和清洗作业的废水进行集中处理。

2.选择合适的污水处理设备,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确保排放达标。

3.严禁将废水排放到周围的河流、湖泊等水体中,对排水口进行严格管理和监控。

4.对于存在水雾喷射、水幕隔离等设备的作业区域,应设置沉淀池、过滤器等设备,对废水进行预处理。

四、废弃物管理措施:1.制定详细的废弃物分类和管理制度,对各类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储存。

2.设置专门的废弃物收集容器,并定期清理和处理。

3.对可回收废弃物进行有组织的回收和利用。

4.对有害废弃物进行专门的处理和处置,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5.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下的废弃物处理问题,确保及时处理和安全运输。

以上就是施工现场环保监理措施的一些主要内容,通过严格执行这些监理措施,可以有效控制和减少施工现场对环境的污染,保护周围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降噪安全监理细则范文(三篇)

降噪安全监理细则范文(三篇)

降噪安全监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降噪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环境保护,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降噪工作。

第三条在施工现场进行降噪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是:预防为主,控制为辅;先治理,后控制;依法依规进行降噪工作。

第四条降噪工作的目标是:将施工现场噪声控制在规定的限值范围内,保护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安宁。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制定降噪工作方案,并报请工程监理单位审批。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降噪人员负责降噪工作,并监督执行。

第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降噪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八条若施工单位未按照降噪工作方案进行工作或未达标,工程监理单位有权要求其立即停工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降噪工作方案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制定降噪工作方案,并详细记录如下内容:(一)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地点、工程规模、施工时间等。

(二)预计噪声源及其噪声特点。

(三)噪声控制目标,包括限制噪声水平和降低噪声频谱等。

(四)降噪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监测措施等。

(五)降噪设备的选择、采购和使用。

(六)降噪工作的组织和分工。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将降噪工作方案报请工程监理单位审批,并在施工现场便于查阅的地方张贴。

第三章现场降噪措施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按照降噪工作方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降噪工作:(一)对噪声源进行降噪处理,如添加降噪材料、采用降噪装置和隔音设施等。

(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进度,避免在夜间或周末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

(三)提前向周边居民、单位进行告知,并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四)监控和调整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降低噪声产生。

(五)提供个人防护装备给施工人员,确保其安全与健康。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理第十二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降噪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否按照降噪工作方案进行施工。

(二)施工现场噪声是否超过规定的限值。

(三)降噪措施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

工程隔声降噪制度

工程隔声降噪制度

工程隔声降噪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噪声控制,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2. 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噪声控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3. 工程建设单位应制定具体的隔声降噪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隔声降噪责任
1. 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实施隔声降噪方案,并对工程噪声控制负总责。

2. 设计单位应在设计阶段考虑隔声降噪措施,并在设计文件中明确指出。

3.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噪声控制。

4.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行为。

三、隔声降噪措施
1. 施工现场应设置隔音屏、声屏障等设施,以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 施工作业应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夜间及法定休息日进行高噪声作业。

3. 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技术,减少噪声排放。

4. 对施工人员进行噪声控制培训,提高其噪声防治意识。

5. 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监测,确保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限值。

四、监督与考核
1. 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隔声降噪监督小组,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

2. 对于违反隔声降噪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建设单位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处罚。

3. 定期对隔声降噪工作进行评估,对于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4. 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噪声问题,应及时响应并处理。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为准。

噪声污染防治监理细则

噪声污染防治监理细则

噪声污染防治监理细则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03标段监理公司噪音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批准人:新疆建筑科研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二零一四年七月目录一、编制说明 21.1编制目的21.2编制依据2二、工程概况32.1土建04标工程概况42.1.1南门站42.1.2南门站~北门站区间2.2土建05标工程概况52.2.1北门站52.2.2北门站~新兴街站区间2.2.3新兴街站6三、噪音防治管理目标7四、组织机构及职责84.1环境保护组织机构84.2环境保护组织职责8五、扬尘污染控制措施105.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105.2施工现场噪声的控制标准105.3噪音污染控制措施10- 1 -乌鲁木齐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说明1.1编制目的为保施工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工程绿化完善美观,大气保护措施到位,建成一流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轨道交通,结合我工程施工特点,在施工中坚决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国家、乌鲁木齐市地方上有关的环保法规、标准;贯彻“预防为主、建设与保护并重”原则;采取国际先进的环保技术和严格的施工期环保管理措施,切实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特制定本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1.2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6.《声环境质量标准》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8. 建设单位管理办法9.施工单位噪音防治专项方案10.施工承包合同- 2 -二、工程概况项目名称: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土建工程参建单位: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第五项目管理中心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施工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集团、中铁二局股份设计单位: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勘察单位: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监理单位:新疆建筑科研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计划工程总投资:13.60亿元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月25日合同总工期:2868天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南起南郊客运站东侧三屯碑站,终点位于地窝堡国际机场站,全线长约27.6km,共设置车站21座,全部为地下站。

工地噪声管理制度

工地噪声管理制度

工地噪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地噪声管理,保障周边环境和人群的健康,提高工地的施工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工地,包括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工地、桥梁施工工地等。

三、噪声管理责任1. 施工单位应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并执行噪声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工地负责人应负责统筹、指导、监督噪声管理工作,严格履行管理和监督责任。

3.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地噪声管理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 相关部门(如环保部门、规划部门等)应加强对工地噪声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协助解决噪声管理方面的问题。

四、噪声控制要求1. 施工单位应在工地周边树立标志,告知周边居民工程施工期间会产生噪声,并提醒其采取相应措施。

2.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编制噪声管理方案,明确噪声控制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控制要求和安全防护措施。

3. 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具,并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噪声超标问题。

5. 施工单位应制定临时噪声管控措施,对施工现场的重点噪声源进行管控,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6.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噪声环境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居民保护1. 施工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居民保护措施,对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2. 施工单位应协助居民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

3. 施工单位应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及时向居民通报施工进展和可能产生的噪声情况。

4. 施工单位应对周边居民提供有效的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并回复居民的投诉。

六、噪声监测与治理1. 施工单位应配备合格的噪声监测设备,并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监测。

2. 施工单位应对监测到的噪声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噪声符合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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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03标段监理公司噪音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批准人:新疆建筑科研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二零一四年七月目录一、编制说明 2 编制目的 2编制依据 2 二、工程概况 3 土建04标工程概况 4 2.1.1南门站 4 2.1.2南门站~北门站区间 4 土建05标工程概况 5 2.2.1北门站 5 2.2.2北门站~新兴街站区间 5 2.2.3新兴街站 6三、噪音防治管理目标7四、组织机构及职责8 环境保护组织机构8环境保护组织职责8 五、扬尘污染控制措施10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10施工现场噪声的控制标准10噪音污染控制措施10乌鲁木齐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说明编制目的为保施工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工程绿化完善美观,大气保护措施到位,建成一流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轨道交通,结合我工程施工特点,在施工中坚决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国家、乌鲁木齐市地方上有关的环保法规、标准;贯彻“预防为主、建设与保护并重”原则;采取国际先进的环保技术和严格的施工期环保管理措施,切实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特制定本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6.《声环境质量标准》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8. 建设单位管理办法9.施工单位噪音防治专项方案10.施工承包合同二、工程概况项目名称: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土建工程参建单位: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第五项目管理中心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集团、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新疆建筑科研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计划工程总投资:亿元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月25日合同总工期:2868天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南起南郊客运站东侧三屯碑站,终点位于地窝堡国际机场站,全线长约,共设置车站21座,全部为地下站。

本标段概况如下:土建04标工程概况2.1.1南门站南门站是乌鲁木齐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的第四个车站,为1、2号线换乘站,并设置联络线。

1号线南门站位于天山区解放北路、解放南路与人民路交汇处的解放北路下,2号线南门站位于人民路下,两站呈L型换乘,1、2号线站后均设有单渡线。

1号线小里程端提供盾构始发。

1号线南门车站为地下三层三跨现浇钢筋混凝土矩形框架结构,起讫里程为:YCK3+~YCK4+,有效站台中心里程YCK3+。

车站总长345m,标准段宽度。

站台型式为“岛式”,有效站台长140m,宽13m。

标准段基坑深度约,车站中心里程处轨面埋深。

车站总建筑面积为,主体建筑面积为,附属建筑面积为。

2号线南门车站为地下两层三跨现浇钢筋混凝土矩形框架结构。

起讫里程为:YCK5+~YCK5+,有效站台中心里程YCK5+。

车站总长206m,标准段宽度。

站台型式为“岛式”,有效站台长140m,宽14m。

标准段基坑深度约,车站中心里程处轨面埋深。

车站总建筑面积为,车站主体建筑面积为,车站附属建筑面积为,物业开发总建筑面积(其中物业开发主体建筑面积,物业开发附属建筑面积)。

1、2号线车站及物业开发共设置7个车站出入口和13个物业出入口、5个紧急疏散通道及5组风亭。

1、2号线车站主体结构采用盖挖逆筑法施工,钻孔桩+中立柱+联系梁支撑体系。

1号线小里程端盾构井段及附属结构采用明挖顺筑法施工,钻孔桩+钢支撑支撑体系。

车站降水采用基坑外设置观测兼减压井+基坑内集中明排+止水帷幕。

2.1.2南门站~北门站区间南门站~北门站区间起讫点桩号:YCK4+~YCK4+南门站~北门站区间下穿解放北路,采用矿山法施工。

根据总体筹划,本区间为矿山法施工,区间布置1 处施工竖井,竖井里程为YCK4+355 ,位于天山商场北侧临时停车场用地内,区间自竖井向南北侧的车站施工,左右线同步进行。

土建05标工程概况2.2.1北门站北门车站起讫点桩号:YCK4+~YCK5+北门站是1号线工程的中间站。

北门站位于解放北路、文艺路、光明路、新民路、青年路与健康路六条道路交叉口处,沿解放北路呈南北向布置。

车站共设置4个乘客出入口,1个物业开发出入口,4个安全出口,1部无障碍电梯,4组风亭(均为高风亭)。

其中1号和4号出入口为地铁独立出入口,2号和3号出入口为地铁和物业结合的出入口。

1号出入口位于青年路与健康路交口处,紧贴道路红线设置,同时该出入口还与青年路与健康路交叉口处的过街通道结合。

2号出入口先提升至地下一层物业开发层,然后经再一级提升与光明路地下过街通道相接,3号出入口设置于天银大厦解放北路西侧的绿化带内。

4号出入口设置于儿童医院前空地内。

物业开发出入口设置于八一剧场院墙外的人行道上。

本站出入口的设置均考虑到与周边既有过街通道及BRT车站的接驳,客流吸引较好。

本站设置3组地铁风亭和1组备用区域风亭,其中1号风亭组设置于站位东侧还建的绿地内,备用区域风亭与之合建。

1号活塞风亭设置于站位西侧还建后的绿地内,2号风亭组设置于文艺路西侧八一剧场围墙内的绿化带内。

车站总建筑面积为㎡,其中地铁部分建筑面积为㎡,物业开发部分建筑面积为㎡。

车站两端区间均采用矿山法施工。

2.2.2北门站~新兴街站区间北门站~新兴街站区间起讫点桩号:YCK5+~YCK6+北门站~新兴街站区间线路由北门站向北转入新民路,在新民路与新兴街道路交叉口处布置新兴街站,采用矿山法施工。

根据总体筹划,本区间为矿山法施工,区间布置2处施工竖井,施工竖井1里程为YCK5+520,位于区干部学院内的临时停车场用地,区间自竖井向南侧的车站施工,左右线同步进行,施工竖井2里程为YCK5+780,位于创天高架桥侧西虹路口三角带,区间自竖井向南北侧的车站施工,左右线错位同步进行。

2.2.3新兴街站新兴街车站起讫点桩号:YCK6+~YCK6+新兴街站是1号线工程的中间站。

位于南北向犁华街‐南湖路与东西向新民东街、新民西街交叉路口的南侧,主体沿犁华街呈南北走向。

车站共设置4个乘客出入口(其中一个出入口预留),1个安全出口,1部无障碍电梯,4组风亭(均为高风亭)。

其中,3个乘客出入口直出地面。

1号出入口置于现状新民东街道路红线以内的苏商大酒店门前停车场内;2号出入口与安全出入口置于现状南湖路道路红线以外的水磨沟区法院的院内,并紧邻道路红线设置;3号出入口与无障碍电梯置于现状犁铧街西侧道路红线外的新民路西四巷内,紧邻现状道路设置。

1号新排风亭置于路口西北角的现状南湖路西侧道路红线外的水磨沟区法院院内;2号新排风亭置于现状宏大电器门前停车场内;1号活塞风亭设置于1号活塞风亭设置在法院北端12层办公楼门前;2号活塞风亭设置在车站南边约70米的新民路西侧人行道边,距离住宅大于15米。

车站总建筑面积为㎡。

车站南、北两端区间均采用矿山法施工。

三、噪音防治管理目标噪声污染管理目标:噪声污染达到国家GB3096-2008标准。

基本上杜绝相关方投诉。

绿色文明施工目标木齐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从严把握噪音标准,控制施工噪音污染。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环境保护组织机构环境保护组织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1)环保、文明施工监理第一责任人。

负责组织、管理、领导项目监理理部全面实施环保、文明施工工作。

(2)负责做好与业主、投资人、设计单位、各承包单位协调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环保、文明施工监理方案和现场技术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环境管理体系专项作业指导书。

2、环境监理(1)环保、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者(2)负责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3)负责土建、安装的技术协调工作。

(4)负责环保、文明材料设备选型的相关工作。

(5)负责“环保、文明工地”工程资料组织工作。

3、专业监理工程(1)负责现场环保、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 负责对执行环保、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 负责环保、文明施工资料收集和成果的统计工作。

五、 噪音污染控制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设群众来访接待站,专门负责防止施工扰民和民扰给工程的正常施工进度带来不良影响,避免或减少扰民或民扰事件发生。

开工前报工地所在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加强噪声的监测、控制。

与当地执法机关如派出所等部门建立关系,发生民众群体事件时要依靠执法机关依法办事,防止事态扩大。

定期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倡导文明施工,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扰民的自觉意识。

政府政治性会议或其他事件(如高考)期间,遵守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特别规定或指示。

施工现场噪声的控制标准施工现场遵守GB12523-19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规定的降噪限值,制定降噪制度,见下表:土壤 保护 建筑 垃圾用水安全周转 材料施工用电及照明注:1)表中所列的噪声限值为施工场界处的噪声值;2)中午为12:00~14:00,夜间23:00~7:00。

噪音污染控制措施1、砼施工噪声的控制(1)混凝土振捣时,禁止振钢筋或模板,做到快插慢拔,并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

振动棒使用完后,应及时清理干净并进行保养。

(2)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加强对混凝土的施工管理,及时进行监测(根据日常经验),对超过噪声限值的混凝土泵及时进行更换。

(3)加强对混凝土泵、砼罐车操作人员的培训及责任心教育,保证混凝土泵、混凝土罐车平稳运行、协调一致,禁止乱按喇叭。

2、模板、脚手架工程噪声控制(1)支拆模板、脚手架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严禁抛掷。

(2)模板在拆除和修理时,禁止使用大锤敲打模板,以降低噪音。

(3)设置木工加工棚,并对木工棚进行一定围挡封闭处理,以降低噪声。

(4)木工作业由木工班组长、架子工班组长在工作前进行要求,由模板责任工程师监督施工班组实施。

3、机电工程噪声控制(1)材料的现场搬运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减少人为噪音。

(2)现场加工应在室内进行,严禁用铁锤等敲打的方式进行各种管道或加工件的调直工作。

(3)本项控制工作由机电班组长在施工前进行要求,由机电责任工程师监督施工班组实施。

4、木工机械的噪声控制(1)木工棚四周用细木工板进行封闭,并且封闭严密,以便减少扬尘和噪声。

(2)木料或木板在切割时,采用低噪声木工切割机或电刨空转。

切割机或电刨用完后,应及时清理干净并进行保养。

(3)木工机械的噪声控制工作由木工班组长在工作安排中进行要求,由木工责任工程师监督施工班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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