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完整版)_1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书5篇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书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书一、保险合同订立1、本合同1中,丰田英辰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委托保险公司开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单,以规定的人员为被保险人。
本保险合同不适用于以下规定范围内的投保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的行为、因醉酒等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买方的员工订立私人保险合同的人员以及其他经保险公司认定的不符合本保险条款投保要求的人员。
2、被保险人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保险费,缴纳方式由双方约定并以保险单中的约定为准。
3、保险公司依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真实信息,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保险责任及保险期限承担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
如果被保险人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且不退还保险费。
二、保险责任1、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包括: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伤残、死亡等情况,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保险范围和赔偿责任。
2、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伤残赔偿金、身故赔偿金等均有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金额和赔偿方式按照保险单中的约定执行。
3、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工作。
保险公司将在收到相关资料后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及时支付赔偿金。
三、保险期限与保险金额1、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以保险单中的约定为准,一般为一年,到期可以续保,但须提前支付续保保险费用。
2、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以保险单中的约定为准,根据被保险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进行确定,购买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保险金额。
四、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被保险人应按照约定的金额和频率支付保险费用,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应按时足额支付,逾期未支付的,保险公司有权停止向其提供保险服务。
2、保险费用的计算方式由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确定,一般以保险金额为基数,按照约定的比例计算。
最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样本6篇

最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样本6篇篇1合同编号:XXXXXXXXXXX甲方(投保人):XXXXXXXXXXXXXXXXXX公司地址:XXX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XXXX乙方(保险人):XXX保险公司地址:XXX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XXXX鉴于甲方同意为团体成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同意承保该保险,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甲方所属的团体成员的人身安全。
团体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员工、会员、学生等。
具体名单详见投保清单。
二、保险责任乙方对甲方投保的团体成员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标准按照本保险合同所附的《赔偿处理办法》执行。
三、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自XXXX年XX月XX日零时起至XXXX年XX月XX 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期间届满前,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签保险合同。
四、保险金额与保费1. 甲方投保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总金额为人民币XXXXXXXX 元整。
具体每个团体成员的保险金额按照投保清单确定。
2. 甲方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本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费为人民币XXXXXXXX元整。
五、赔偿处理办法1. 本保险合同项下的赔偿申请应由甲方或团体成员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乙方应在收到赔偿申请后,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限进行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乙方应与甲方或团体成员达成赔偿协议。
3. 乙方有权对赔偿申请进行调查核实,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相关工作。
4. 具体赔偿处理办法详见本保险合同所附的《赔偿处理办法》。
六、免责条款因下列原因造成甲方或团体成员的人身伤亡或损失,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1.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2. 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武装叛乱等政治原因;3. 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体育活动;4.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的事项。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4篇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精选4篇(一)合同编号:____签订日期:____甲方(保险公司):____乙方(投保单位):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应资质的保险公司,致力于提供全面的保险服务,保障客户的利益。
乙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单位,希望通过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其员工提供额外的安全保障。
第一条保险目的本合同旨在为乙方的员工提供全面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在不幸发生意外时,员工及其家庭能够得到及时的经济援助和心理安慰。
第二条保险对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对象为乙方正式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合同工等。
第三条保险责任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员工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或死亡,承担以下保险责任:医疗费用赔偿;残疾赔偿;死亡赔偿;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赔偿。
第四条保险金额医疗费用赔偿的最高限额为____元;残疾赔偿的最高限额为____元;死亡赔偿的最高限额为____元。
第五条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保险费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保险费率,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保险费总额____元。
第七条保险金的申请与支付乙方员工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____小时内通知甲方;乙方应提供必要的事故证明和医疗费用单据等,以便甲方进行赔偿审核;甲方在收到完整的赔偿申请材料后,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第八条责任免除甲方对以下情况不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故意伤害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从事非法活动或犯罪行为;被保险人在醉酒或吸毒状态下发生的事故;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责任免除情况。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合同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有关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5篇

有关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5篇篇1一、合同双方及目的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团体名称)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鉴于甲方希望为其团体成员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损失提供风险保障,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特签订本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二、保险对象及范围本保险适用于甲方的所有团队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会员等。
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
具体保险项目与保险金额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三、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保险期限届满前,双方应就续签事宜进行协商。
四、保险金额与费用保险金额根据甲方需求及风险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保险费用由甲方按年度支付给乙方。
具体金额与支付方式详见保险单。
五、保险责任1. 乙方对甲方团体成员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下列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身故;(2)残疾;(3)医疗费用支出;(4)误工损失;(5)其他经甲乙双方约定的损失。
2. 乙方不负责因下列原因导致的损失:(1)甲方团体成员的故意行为;(2)战争、军事冲突等不可抗力因素;(3)甲方团体成员在从事高风险运动时的损失;(4)其他经甲乙双方明确排除的保险责任。
六、理赔程序1. 甲方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进行事故调查。
2. 甲方提交完整的理赔材料后,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理赔事项予以确认并支付保险金。
3. 乙方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理赔申请,应在核定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七、合同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的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得单方面解除。
若一方希望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4篇)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保险单号码:_____投保单位被保险人人数人(另附被保险人名单一式三份)被保险人的受益人按所附被保险人名单中所填明的受益人为依据保险金额总数人民币(大写)……………………保险费率每年每仟元元角保险费人民币(大写)……………………保险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至被保险人从事主要工种备注每一被保险人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元。
投保单位签章: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二)保险单号码:_____本公司根据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和投保单的各项内容,承保被保险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特订立本保险单。
投保单位被保险人人数人(详附被保险人名单)保险金额总数人民币(大写)……………………保险费率每仟元元角保险费人民币(大写)……………………保险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止特别约定投保单位签章: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三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三)第一章保险对象第一条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
第二章保险期限第二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
第三章保险金额第三条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五仟元。
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四章保险责任第四条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又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远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最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样本4篇

最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样本4篇全文共4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最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样本一、合同当事人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丙方")二、保险合同签订1. 甲方为其所属的团体成员(包括团体员工、学生、会员等)向丙方申请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乙方作为被保险人。
2.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充分了解本合同的内容,并自愿签订本合同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三、保险期间与范围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年/月/日止。
2.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残、伤病、身故等情况。
四、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本合同的总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保险费率为______%。
2.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保险费率向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用,具体支付方式如下:______。
3. 如果保险费用有任何变动,甲方应当在变动后__天内向丙方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五、保险金申请及理赔1. 乙方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伤残、伤病或身故的,其或其亲属应当在______天内向丙方提出保险金申请。
2. 乙方或其亲属提出保险金申请时,应当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合同、事故证明、医院诊断证明等。
3. 丙方应当在接到完整的保险金申请材料后,及时进行理赔审核,并在______天内将理赔款项支付给乙方或其亲属。
六、其他约定1. 本保险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签订,对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无果,应提交______仲裁机构解决。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最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样本4篇

最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样本4篇全文共4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最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样本一、缔约双方甲方:保险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二、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为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的风险。
三、保险责任1. 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包括但不限于意外身故、意外伤残等,具体保险责任如下:(1)意外身故:对于因意外事件导致身故的乙方,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赔偿标准给付相应保险金;(2)意外伤残:对于因意外事件导致伤残的乙方,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伤残程度和赔偿比例给付相应的伤残保险金。
2. 保险金给付标准:(1)意外身故:一次性给付保险金额;(2)意外伤残:按照保险金额与伤残比例的乘积计算给付保险金。
四、保险期限及保险费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为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的终止日期止。
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费率缴纳保险费,保险费的支付方式由双方约定。
五、保险责任免除1. 本保险合同规定了以下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免责:(1)乙方故意制造事故;(2)乙方酗酒或服用药物后驾驶机动车或从事高空、水下等危险活动;(3)乙方患有精神疾病或正在服用精神药物,导致意外发生;(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等。
2. 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中未约定的风险,不承担保险责任。
六、保险事故通知及理赔1. 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资料;2. 保险公司在接到理赔申请后,将依据保险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理赔处理;3. 对于拒绝支付保险金或赔偿金额不足的,乙方有权提出书面异议,并可要求保险公司重新核定。
七、保险合同终止1. 保险合同期满,未续保或双方协商中止;2.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承担保险责任;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 本保险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书6篇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书6篇第1篇示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书甲方:保险公司乙方:被保险人的团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被保险人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责任1.1 本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具体金额】元整。
1.2 乙方被保险人的团体成员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伤害,经医院诊断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1.3 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医疗费用等。
第二条保险期间2.2 保险期间届满后,如果乙方需要继续获得保险保障,需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续保。
3.1 乙方应按照本保险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保险费用。
3.2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及具体金额详见保险费用表,乙方应按照保险费用表的规定支付相应金额。
第四条保险事故处理4.1 乙方团体成员遭受意外伤害,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真实、完整的事故资料及相关证明文件。
4.2 甲方收到通知后,将及时派员协助处理有关事宜,并依据保险合同中的约定对受益人进行赔偿。
第五条保险合同解除5.1 保险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故意提供虚假资料、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恶意隐瞒病史等。
5.2 若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保险事故,甲方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六条其他约定6.1 本保险合同签订后,乙方团体成员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6.2 本保险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保险期限届满终止。
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以上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书,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共同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希望本合同的签订能为乙方团体成员的生命安全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
第2篇示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书甲方:团体保险公司乙方:投保团体成员鉴于甲方为保障乙方在团体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的利益,特订立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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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YT-FS-2548-83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
同(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完整
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
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保险对象
第一条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
第二章保险期限
第二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
第三章保险金额
第三条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五仟元。
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四章保险责任
第四条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又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远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
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
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
险效力即行终止。
第五章除外责任
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
2.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
3.战争或军事行动;
4.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或残废。
第七条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所支出的医疗和医药等项费用,保险公司不负给付责任。
第六章保险费率
第八条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工种)或工作性质分别订定。
第七章保险手续和保险费的缴付
第九条投保时,投保单位应填写投保单一份和全体被保险人名单一式三份,经保险公司核定承保后签发保险单。
第十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可以指定受益人,如
果没有指定受益人,以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第十一条在保险单有效期间,投保单位如因人员变动,需要加保或退保,或因被保险人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填写变动通知单一式三份,送交保险公司据以签发批单,作为保险单的附件。
被保险人中途离职,不论已否办理批改手续,均自离职之日起丧失保险效力,保险公司应退还已缴的未到保险费。
第十二条投保单位应在保险起保日一次缴清保险费。
有特别约定的可分期缴费。
保险公司于收到保险费后,保险单开始生效。
分期缴费的,如在约定期限内不能交付时,保险单即行失效。
第八章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废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通过投保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并提供下列单证:
1.保险单证及投保单位的证明;
2.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书;
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废时,应提供治疗医院出具的残废程度证明。
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经过调查核实,按规定给付保险金。
如果从伤亡事故发生日起经过二足年不提出申请,即作为自动放弃权益。
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暂行条款
兹经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本保险单承保的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以下规定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保险金额以壹仟元至壹万元为限。
保险费依照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档次,加收一倍。
2.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发生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致伤,需要治疗时,其实际支付的医疗、医药费,五元以下的保险人不负责,五元以上的(含五元)保险人全数负责。
其给付累计总额以不
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3.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因患疾病所支付的医疗、医药费用;
(2)按公费医疗规定应自费购买的药品;
(3)整容费及安装假肢、假牙、假眼的费用;
(4)挂号费、护理(陪住)费、取暖费、误工费、停尸费;
(5)私人诊所、康复医院、气功治疗的费用。
4.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医疗、医药费给付时,须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证、投保单位或有关部门的事故证明,街道(乡)以上公立医院的治疗诊断证明及医疗、医药费原始凭证。
5.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申请给付保险金过程中如有欺诈行为,保险人除追回已给付的保险金外,有权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追偿因调查核实过程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6.本条款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公司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规定办理,其规定内容与本条
款规定有抵触的,应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附件一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
保险单号码:____
投保单位
被保险人人数
人(另附被保险人名单一式三份)
被保险人的受益人
按所附被保险人名单中所填明的受益人为依据保险金额总数
人民币(大写)……………………
保险费率
每年每仟元元角
保险费
人民币(大写)……………………
保险期限
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至
被保险人从事主要工种
备注
每一被保险人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元。
投保单位签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
保险单号码:____
本公司根据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和投保单的各项内容,承保被保险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特订立本保险单。
投保单位
被保险人人数
人(详附被保险人名单)
保险金额总数
人民币(大写)……………………
保险费率
每仟元元角
保险费
人民币(大写)……………………
保险期限
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特别约定
投保单位签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
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介
保险目的
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承包责任制的需要,进一步增进社会福利,安定人民生活,使参加保险的人一旦遭遇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件,保险公司可为其提供经济保障。
1.保险对象:本保险主要对象是在职人员、专业承包户、个体劳动者,临时就业人员,也可以参加。
凡参加保险的人必须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年龄在十六周岁到六十五周岁之间。
2.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特殊需要,可投保短
期保险。
3.保险金额:每人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伍万元。
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
4.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工种)或工作性质分别订定。
(详见附表一)投保短期险应先按被保险人所从事行业(工种)或工作性别确定费率档次后,上浮一档,再按短期费率表比例计收保险费。
5.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者残废的,保险公司负责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给付金额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
(详见附表二)
6.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
(2)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
(3)战争或军事行动;
(4)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或残废;
(5)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所支出的医药等项费用。
7.保险手续:
(1)投保单位应填写投保单一份和全体被保险人名单一式二份,经保险公司核定承保后签发保险单。
(2)投保单位或被保险人应在起保日一次交清保险费。
有特别约定的,可分期交费。
保险公司于收到保险费后,保险单开始生效。
个人投保的,发给保险凭证。
8.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废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通过投保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金,并提供下列单证:
(1)保险单证及投保单位的证明;
(2)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书;
(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废时,应提供区、县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残废程度证明。
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经过调查核实,按规定给付保险金。
如果从伤亡事故发生日起经过足二年不提出申请,即作为自动放弃权益。
9.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名单(交费清单)
投保单位____
投保险别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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