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备案注意事项
委托加工备案注意事项

委托加工备案注意事项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三、企业提出备案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2、委托方和被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复印无效);3、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和公证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确认);4、被委托方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明细(副页)复印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复印无效);5、委托方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标注委托方生产许可证编号时);6、委托双方应填写附件一《申请人陈述》,作为申请材料的一部分。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各存一份,委托方和被委托方所在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各存一份(委托双方企业均在日照市范围的提供一式三份)。
四、备案受理机关一次备案期限不超过6个月,企业的委托加工备案合同期限超过6个月的,需分段另行延续备案手续。
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及其材料的有效时限不能满足备案6个月的,备案期限以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及其材料的有效时限为准。
五、对已从事委托加工备案的企业,备案期满后继续申请办理备案手续的,除提交初次申请办理的有关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1、备案有效内委托加工生产情况说明1份(加盖双方企业公章);2、委托加工的每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各1份(加盖双方企业公章);3、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管证明,监管证明应包括以下内容:委托加工企业是否纳入监管范围、委托加工企业是否履行备案承诺、是否按备案标注方式进行标注、被委托企业是否按规定保存委托加工产品的相关记录及留存样品、是否具备生产委托加工产品的资质等。
六、委托加工食品标识标注应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等有关要求,还应符合以下规定:1、有证企业委托有证企业:标注委托方名称、地址以及生产者(被委托方)的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可选择标注。
食品委托加工备案

食品委托加工备案事项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五十九条规定:“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加工食品的,委托双方必须分别到所在地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提交双方营业执照和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
委托加工已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的,除符合前款要求外,被委托方必须是已取得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应当全部交由委托方进行销售,备案时还应当提交被委托方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二、具体要求1、从事委托加工食品的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必须分别到所在地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备案。
2、委托企业、被委托企业必须是合法经营的企业,委托加工已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的,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生产许可证。
3、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向所在地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备案时,应当提供如下材料(一式三份):(1 )《委托备案申请书》(分别加盖委托企业与被委托企业公章),其中填写委托加工产品标注式样一栏应注意:委托加工食品的包装或者标识应当按照产品标识标注的规定,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2)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委托企业公章)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被委托企业公章);(3)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被委托企业公章);(4)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4、地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之日起5 日内,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5、委托加工企业必须履行备案承诺,不得随意改变委托合同和产品标注方式。
6、委托加工备案不得向企业收费。
7、《委托备案申请书》见附件。
附件食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产品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产品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企业名称(盖章)联系电话联系人被委托企业名称(盖章)联系电话联系人申请日期年月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制三、委托合同情况。
食品委托加工备案指南

食品委托加工备案指南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白酒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委托加工备案由省局负责,其他食品的委托加工备案由市局负责。
委托加工备案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委托其他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简称有证委托有证),二是不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委托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简称无证委托有证)。
一、办理备案所需要准备的材料:1、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见附件)。
2、双方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双方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证委托有证)或者被委托方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无证委托有证)。
4、双方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县区局或基层分局的监管证明。
6、经过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和公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需要注意的事项1、所有材料为一式四份(委托方和被委托方有一方为外地企业)或者一式三份(委托方和被委托方都为聊城企业)。
2、所有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身份证的复印件都需要加盖本方企业的公章。
3、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须用电脑填写后打印,不得手填。
填写内容不得有空项,如没有内容可填,可在电脑上用斜线划掉。
4、县区局的监管证明和年审合格证明,由委托方或被委托方中聊城市的企业到当地县区局办理;双方均为聊城市的企业,但不在一个县区的,须双方的县区局开证明。
三、委托加工合同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2、合同中应有委托加工产品标注方式条款。
3、依照《合同法》应包括的内容。
四、产品标注式样应符合以下规定:1、有证委托有证:必须标注委托方企业名称、地址,必须标注产品产地。
除了必须标注的内容外,可选择是否标注被委托方企业名称。
委托方企业和被委托方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可选择其一标注。
2、无证委托有证:必须标注委托方企业名称、地址,被委托方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产地。
3、当同时标注委托方和被委托方企业的名称时,申请书以及合同中标注式样的末尾需要标注这一句话“委托方企业名称与被委托方企业名称为同一字号”。
委托加工备案管理办法

委托加工食品备案及审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委托生产加工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委托加工备案工作,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质检局令第7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质检局令第8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委托加工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备案。
第三条被委托方必须是合法经营的企业,必须持有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所委托加工的产品及企业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生产许可证。
第四条委托加工食品的标注内容应当符合《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9号)第59条规定;委托加工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的标注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第90条规定。
第五条被委托方企业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为省辖市级,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为省级)全部办理同意备案手续后,方可从事委托加工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备案期满或者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委托加工事项等备案重要信息发生变化时,原备案自动失效。
如需继续委托生产,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
委托生产加工协议及注意事项

委托生产加工协议及注意事项甲方:(委托方)地址:电话:传真:邮编:乙方:(生产加工方)地址:电话:传真:邮编:鉴于甲方有一定的产品需求并希望委托乙方进行生产加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内容和标准1. 甲方将具体产品的生产加工事宜委托予乙方,并提供相关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等资料。
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并保证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
二、价格和付款方式1. 双方应共同商定生产加工的价格,价格应涵盖材料、人工、设备使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 甲方应根据生产加工的情况及时支付对应的款项,付款方式可协商确定。
三、交货日期和方式1.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交货日期进行生产和加工,并确保按时完成。
2. 甲方可以选择将产品由乙方直接发货至甲方指定的地址,或者甲方派人到乙方工厂提取产品。
四、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涉及到的技术、设计、图纸以及其他商业机密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款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日未付金额1%的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未交付金额1%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1. 若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 仲裁裁决属于终局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2.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补充协议或终止协议。
请甲、乙双方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上述约定履行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日期:乙方签字盖章:日期:注意事项:1. 双方签署合同时,应确保协议副本的一致性,并且每份协议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双方应保持及时沟通和信息共享,确保生产加工任务的顺利进行。
3. 如有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补充约定,应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
委托代理加工协议及注意事项

委托代理加工协议及注意事项【协议正文】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乙方(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鉴于,甲方为其产品的制造、加工、销售等事项,需要委托乙方进行代理加工;经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委托代理加工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委托事项1.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加工以下产品(以下简称“产品”):(详细列举产品名称、规格等)2. 甲方同意提供必要的产品材料、配件及相关技术资料给乙方,并确保甲方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3. 甲方同意,乙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具体的加工工作,但乙方应对第三方的加工质量和交货时间承担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委托,按照约定的产品及规格进行加工,并按时交付甲方。
2. 乙方保证其加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3. 如乙方需要委托第三方进行具体加工,乙方应与第三方签订合作协议,并对第三方的加工质量和交货时间进行监督和管理。
4.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将甲方的产品信息和技术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竞争对手。
5.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产品的加工进度和质量报告,并及时解决甲方提出的问题或意见。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加工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对加工现场、产品质量进行抽查、核查等。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加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解决方案,并要求乙方对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保证产品质量。
3.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的代理加工费用,并提供与支付有关的凭证。
四、保密条款1.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三年内保守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五、协议终止1. 本协议有效期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2024年委托加工备案合同

2024年委托加工备案合同
甲方(委托方):(详细信息)
乙方(受托方):(详细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委托加工备案合同:
一、委托事项
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详细描述委托加工内容)的加工备案工作;
2. 委托加工费用:(详细描述费用结构及支付方式);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三、保密责任
1. 甲、乙双方对涉及双方商业秘密的信息,应承担保密责任;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双方商业秘密向第三方透露;
四、违约责任
1. 若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2. 根据违约情节的严重程度,对违约方做出相应处理;
五、解决争议方式
1. 出现委托加工过程中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如无法协商解决,提交至(指定仲裁机构)仲裁;
术语定义
1. 本合同中的有关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详细描述术语的定义);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完成相关结算工作;
七、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 本合同内容不得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
八、附则
1. 本合同一式(具体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持(具体数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委托加工代理及注意事项

委托加工代理及注意事项委托加工代理是指一方(即委托方)将特定任务或工作交给另一方(即加工代理方)完成的行为。
在委托加工代理的过程中,双方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确保合作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效果。
一、合同签署在委托加工代理的开始阶段,委托方和加工代理方应当签署正式的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应当详细地描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的具体内容、加工代理方的责任和权益、委托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等条款。
合同文件应当经双方确认后备案,以确保双方的合作关系合法有效。
二、明确委托内容委托方在委托加工代理前应当明确所要委托的具体内容。
这涉及到产品、服务或其他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委托方应当详细列出产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确保加工代理方能够准确理解和完成委托内容。
三、保密协议委托加工代理涉及到一些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为了保护委托方的利益,双方应当签署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规定了加工代理方在执行委托任务期间需要遵守的保密义务,包括不得泄露委托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相关信息等。
加工代理方应当对保密协议给予足够的重视,确保委托方的商业机密不被泄露。
四、履约保证委托方希望加工代理方能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委托任务。
为了确保委托方的利益,双方应当在合同中规定履约保证条款。
履约保证条款涵盖了加工代理方必须履行的义务,如按时交货、确保产品质量等。
委托方有权对加工代理方进行追责或索赔,如果加工代理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五、支付条款委托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支付方式和期限。
支付条款涉及到委托方向加工代理方支付的费用,包括委托费用、工作费用等。
委托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和方式及时支付费用,以确保加工代理方能够顺利履行委托任务。
六、风险分担委托加工代理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和不可预见的情况。
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风险分担条款,确保风险在双方之间得到合理分摊。
例如,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发生损坏,由谁承担损失,应当在合同中规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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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提出备案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
2、委托方和被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复印无效);
3、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和公证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确认);
4、被委托方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明细(副页)复印件
(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复印无效);
5、委托方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标注委托方生产
许可证编号时);
6、委托双方应填写附件一《申请人述》,作为申请材料的一部分。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各存一份,委托
方和被委托方所在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各存一份(委托
双方企业均在日照市围的提供一式三份)。
四、备案受理机关一次备案期限不超过6个月,企业的委托加工备案合同期限超过6个月的,需分段另行延续备案手续。
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及其材料的有效时限不能满
足备案6个月的,备案期限以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及其材料的
有效时限为准。
五、对已从事委托加工备案的企业,备案期满后继续申
请办理备案手续的,除提交初次申请办理的有关材料外,还
应提交以下材料:
1、备案有效委托加工生产情况说明1份(加盖双方企业公章);
2、委托加工的每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各1份(加盖双方企业公章);
3、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管证明,监管证明应包
括以下容:委托加工企业是否纳入监管围、委托加工企业是
否履行备案承诺、是否按备案标注方式进行标注、被委托企
业是否按规定保存委托加工产品的相关记录及留存样品、是
否具备生产委托加工产品的资质等。
六、委托加工食品标识标注应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等有关要求,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有证企业委托有证企业:标注委托方名称、地址以
及生产者(被委托方)的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可选
择标注。
2、无证企业委托有证企业:标注委托方名称、地址以
及被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生产许可证编号。
3、委托企业名称和被委托企业名称为同一字号。
七、委托加工合同应包括以下基本容:
1、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2、合同中应有委托加工产品标注方式条款;
3、依照《合同法》应包括的容。
如当事人的名称和住
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
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八、被委托企业应按规定保存每批次委托加工产品的生
产记录、检验记录和留存样品。
留存样品保存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留存样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九、根据《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卫政法发〔2009〕54号),委托加工或者授权制造的食品,委托方或
者授权方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无需重
复备案。
但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在备案时,应当注明受托方或
者被授权方的名称及地址。
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无相关企业标
准的,以及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不执行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标
准的,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按照规定
备案。
附件1
申请单位(委托方)声明
本单位对《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第79 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23 号令)等法律法规做了充分了解,知晓委(受)托
加工食品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现对此次委(受)托加工食品备案情况声明如下:
1、本单位申报食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的全部资料真实
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
2、委(受)托加工产品与备案申请产品一致,保证不
生产(经营)超出备案围的产品。
3、委托加工食品标签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等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备
案标注方式标注委托加工食品。
4、履行备案承诺,不随意改变委托合同和产品标注方
式。
若违反备案声明,造成行为的发生,本单位愿意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__信伟粮油实业_____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国辉________
年月日被委托方声明
序号产品具体品
种名称产品执行标
准
规格型号/加
工工艺
生产许可证
证书编号
1
2
3
…
对于以上委托加工食品,我单位具有生产加工能力,并承诺按照法律法规等要求进行批批检验合格后出厂,如有不实,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年月日
附件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
产品类别
委托产品名称
委托企业名称信伟粮油实业(盖章)
联系0633—8677628 8826900
联系人国辉
被委托企业名称(盖章)
联系
联系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制
一、委托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信伟粮油实业
住所日照市东港区涛雒工业园
邮政编码 276805 电话0633—8677628 传真 0633—8677628 电子 rzyangshuqin163. 组织机构代码 77681889-2 经济类型中外合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 2780
工商登记机构日照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
成立日期 2005年7月26日经营期限2005年7月26日—
2025年7月25日固定资产(万元) 2018万元注册资金(万元) 1826万元
年总产值5000万元年销售额5000万元
年缴税金额150万元年利润8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杜玉伟企业负责人辽远
质量保证负责人淑芹联系人淑芹
从业人员总数90 专业技术人员数13
二、被委托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住所
生产地址省市(地) 区(县) 乡(镇) 路(街道) 号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电子
组织机构代码经济类型
工商登记机构营业执照注册号
成立日期经营期限
固定资产注册资金
年总产值年销售额
年缴税金额年利润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质量保证负责人联系人
从业人员总数专业技术人员数
生产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获证产品名称
三、委托合同情况
委托产品名称委托产品单元
委托合同编号合同期限
合同总产量合同总产值
合同公证单位合同公证时间
四、委托加工产品标注式样
五、提交的文件资料目录
序号文件资料名称页数
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意见
委托企业所在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意见同意**********委托**********生产加工******。
备注: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经手人(签字):年月日(盖章)
被委托企业所在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意见同意**********委托**********生产加工******。
备注: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经手人(签字):年月日(盖章)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意见
委托企业所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意见同意**********委托**********生产加工******。
备注: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经手人(签字):年月日(盖章)
被委托企业所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意见
同意**********委托**********生产加工******。
备注: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经手人(签字):年月日(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