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内外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对比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对比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是金融体系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经济运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两者虽然都是金融机构,但在角色定位、职责权限和运作方式等方面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差异。
本文将对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在这些方面的区别进行深入探讨。
角色定位商业银行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并为个人与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
它的主要职能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提供支付结算等。
商业银行通过经营盈利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以此作为自己存在和发展的动力。
商业银行通常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一部分,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它们以获利为中心,注重自身的竞争力和经营效益。
中央银行则具有货币发行的垄断权,并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中央银行的目标是维护金融稳定、保持通货膨胀率的合理水平以及促进经济增长。
除了货币政策,中央银行还负责监管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
中央银行通常是由政府或官方机构设立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国家的金融利益和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
职责权限商业银行的主要职责是为客户提供存贷款、票据承兑、结算支付等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通过吸收存款,并以此作为贷款发放的基础,为客户提供资金支持。
此外,商业银行还有信用评级、公司融资、金融产品销售等业务。
商业银行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风险偏好来自主决定其经营范围和策略。
中央银行的职责主要包括货币发行、货币政策、外汇储备管理、金融监管等。
中央银行通过制定货币政策管理货币供应量,以控制通货膨胀和维护物价稳定。
此外,中央银行还负责稳定汇率,管理外汇市场,维护外汇储备。
为了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中央银行也承担着监管金融机构的职责,制定监管政策,监督金融机构的合规运营。
运作方式商业银行主要通过与客户的直接接触来提供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分为个人业务和公司业务两个板块,通过开设分行、网点和展柜等形式,让客户能够便捷地进行存款、贷款、理财等交易。
商业银行注重通过市场竞争与创新来获取收益和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区别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区别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区别概述: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是金融系统中两个核心的机构,它们在货币供应、支付系统、金融监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尽管它们在某些功能上有一些共同之处,但在其他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一:功能与任务的区别:1. 商业银行的功能:商业银行是为个人和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
其主要业务包括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提供信用卡服务、进行外汇交易、提供投资理财产品等。
商业银行通过各种业务活动获取利润,并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2. 中央银行的功能:中央银行是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
其主要任务包括维持货币稳定、管理国家的外汇储备、监管商业银行、控制通货膨胀、促进经济发展等。
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利率、发行货币、管理汇率等手段来实施货币政策,并通过监管措施来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
二:组织结构的区别:1. 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目标的机构,通常为股份制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它们由董事会、执行管理层和股东组成,决策权和盈利权归属于股东。
2. 中央银行的组织结构:中央银行是以公共利益为目标的机构,通常为独立机构或部门。
其决策权通常归属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机构,例如中央银行行长、货币政策委员会等。
中央银行的利润通常用于支持国家的开支。
三:货币发行与监管的区别:1. 商业银行的货币发行:商业银行没有货币发行权,它们只能通过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来创造货币。
商业银行的存款被视为货币,并用于支付和结算。
2. 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中央银行是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拥有货币发行的垄断权。
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开展公开市场操作、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等手段来控制货币供应量,并维持货币的稳定。
四:监管职责的区别:1. 商业银行的监管职责:商业银行的监管职责由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管机构负责。
商业银行必须遵守金融监管机构的规定,并接受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其业务活动合法合规。
2. 中央银行的监管职责:中央银行负责监管整个金融体系,包括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异同

(图十二.1)银行资本构成1(1)巴塞尔协议的作用与影响。
A、巴塞尔协议提出了以资本充足性管理为核心的风险资产管理模式,从资本构成及资产风险权数来控制银行资产的风险,增强银行的稳定性,为国际银行统一监管提供了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
(图十二.2)资产负债表内的风险权重B、巴塞尔协议将银行的表外项目纳入了银行资产管理范围,减少了表外业务急剧扩张给银行带来的风险,是银行风险管理的最大突破,有利于银行的稳健经营。
(图十二.3)表外科目的信用风险换算系数C、〈〈巴塞尔协议〉〉为国际金融监管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方法,使金融监管的国际协作成为可能和必然。
D,促使商业银行转变经营管理观念,重视对“三性”的均衡要求;拓宽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范围,加强了对表外业务的管理;推动商业银行施行全面的风险管理,尤其加强了对表内信贷资产风险的管理。
(2),1988年〈〈巴塞尔协议〉〉的不足与问题:A,就资本构成来看:〈〈巴塞尔协议〉〉把股本等作为核心资本的主要内容,但又禁止银行相互购买股票,这不仅使银行最终的或最高级的资本股票失去更大的吸引力,募集困难而导致这种资本的稀缺与昂贵;而且迫使银行尽力扩张最为便宜而又丰盛但却是最不安全的低等级资本。
B,就设计基础来看:〈〈巴塞尔协议〉〉主要是根据发达国家的银行制度及经营管理状况而制定的,既协议的初衷是为发达国家的银行提供标准的经营管理领域,而对发展中国家不同的金融管理制度,银行体制,经营状况等考虑的不是那么充分。
C,就资产风险权重的划分来看:〈巴塞尔协议〉〉对银行的核心业务——对公司和个人的贷款的风险确定为100%,这实际上是惩罚或间接限制了其核心业务的发展。
D,就主权风险来看:〈巴塞尔协议〉〉对选定资信较高的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与经合组织及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借贷总协议提供贷款的国家)给予较低的风险权数和优惠地位;优惠组别以外的国家只能承受较高甚至100%的风险权数。
这种差别会深刻影响不发达国家的资信和银行的对外经营活动,使其对外借款的成本和条件更加恶化。
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

一、中央银行的性质是指中央银行自身所具有的特有属性。
总之,从中央银行业务活动的特点和发挥的作用看,中央银行既是为商业银行等普通金融机构和政府提供金融服务的特殊金融机构,又是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监督管理金融业、规范与维护金融秩序、调控金融和经济运行的宏观管理部门。
这可以看作为对中央银行性质的基本概括。
二、中央银行的职能(一)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即指国家赋予中央银行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的特权,成为国家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有些国家硬辅币的铸造与发行由财政部负责)。
(二)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具体表现:1、集中存款准备金;2、对银行融通资金;3、组织银行间的清算;4、主持各外汇银行的外汇头寸抛补业务。
(三)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具体表现:1、代理国库;2、对政府融通资金;3、代理政府金融事务;包括代理国债发行与偿还、代管黄金和外汇储备等。
4、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活动,处理国际金融事务。
(四)中央银行是管理金融的银行具体表现:1、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2、制定和执行金融法规与银行业务基本规章制度;3、监督和管理各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一)商业银行的特征1.商业银行必须依法成立2.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并经营其他中间业务,如结算业务。
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由于他们不办理存贷款业务,所以不属于商业银行的范畴。
3.商业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一样,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
商业银行具有从事业务所需要的自有资本,它依法经营、自负盈亏、以利润为目标,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商业银行以利润最大化最为自己的经营目的。
它对利润的追求表现为:创立或经营商业银行带来盈利;是否办理某一笔业务或接待某以为顾客,也要看他能否为银行带来利润。
4.商业银行又是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的特殊企业。
其特殊性具体表现在经营对象的差异。
工商企业经营的是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从事商品生产的流通;而商业银行经营的是某种特殊商品-货币。
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区别比较

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区别比较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区别比较一、简介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中两个重要的机构,其在货币发行、监管、资金调控等方面有着不同的职责和作用。
本文将对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比较:机构性质、货币发行权、监管职能、存贷款业务和目标导向。
二、机构性质1.中央银行中央银行是国家的最高金融机构,通常由设立并独立于运作。
它的目标是维护货币的稳定和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为国家经济提供稳定的货币环境。
2.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接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通常是私营机构,以盈利为目的,在合规的前提下经营自己的业务。
三、货币发行权1.中央银行中央银行拥有货币发行权,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中央银行通过调整货币供应量来影响经济的走势和通货膨胀水平,以实现货币的稳定。
2.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没有货币发行权,它们从中央银行获取现金,然后通过贷款和存款交易来扩大或减小货币供应。
四、监管职能1.中央银行中央银行是金融体系的监管机构,在保持金融体系稳定和防范金融风险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中央银行负责监督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确保其合规运营。
2.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受到中央银行的监管,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中央银行的监管规定,包括资本充足率、贷款准备金比例等。
五、存贷款业务1.中央银行中央银行不从公众接受存款,也不提供个人和企业贷款业务。
2.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主要的存款和贷款机构。
它们接受个人和企业的存款,并提供各种类型的贷款,包括个人贷款、企业贷款、房屋贷款等。
六、目标导向1.中央银行中央银行的主要目标是维持货币的稳定和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中央银行会采取不同的政策手段,如通过调整利率、控制货币供应量等。
2.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目标是实现盈利并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
商业银行通过提供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来获取利润。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货币政策:由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的政策,旨在通过调整货币供应量和利率等手段来影响经济活动和通货膨胀水平。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对比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对比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对比一、引言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是金融系统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
商业银行是经营存款、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而中央银行则承担着货币发行、货币政策制定和金融稳定监管的职责。
本文将就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在组织结构、功能职责和运作机制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
二、组织结构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通常是以分支机构为基础,通过总行、分行和支行的层级体系实现管理和运营。
中央银行则以总部为核心,设置分支机构与机构形成紧密联系,构建起层级清晰、权责分明的组织结构。
1: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 总行:负责决策、制定战略和政策,监督分行和支行的运营。
- 分行:负责辖区内的业务拓展和管理,包括贷款审批、存款管理、风险控制等。
- 支行:提供具体的金融服务,包括向个人和企业提供贷款、储蓄和理财产品等。
2:中央银行的组织结构- 总部:负责制定货币政策、管理金融市场,监管和协调分支机构的运作。
- 分支机构:负责实施货币政策,管理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和风险。
三、功能职责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在功能职责上有着明显的差异。
商业银行主要以盈利为目标,通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以及提供其他金融产品和服务来实现商业利润。
中央银行则更多地承担着宏观经济调控和金融稳定维护的重任。
1:商业银行的功能职责- 存款业务:接受个人和企业的存款,为存款人提供安全、便利的存款服务。
- 贷款业务:向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提供贷款资金支持,以满足其经营和消费需求。
- 理财业务:推出各类金融产品,帮助客户实现资产增值。
- 金融服务:为客户提供跨境支付、外汇业务、保险业务等综合金融服务。
2:中央银行的功能职责- 货币发行:拥有独立的货币发行权,负责发行和管理国家的法定货币。
- 货币政策制定:制定并执行货币政策,调控货币供应量,稳定物价水平。
- 金融稳定监管:监管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 外汇管理:管理和调控外汇市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区别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区别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是金融体系中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们在职能和角色上都有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论述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的区别,以便更好地理解它们的作用和功能。
一、定义和性质商业银行是指以盈利为目的,为个人、企业和政府提供存款、贷款、储蓄、汇款、信用卡、保险等金融服务的机构。
商业银行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主体,通过收取利息、手续费等来实现盈利。
中央银行是指负责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管理国家外汇储备、维护金融稳定、监管金融机构等职能的官方金融机构。
中央银行通常由政府设立,具有独立的法定地位。
二、货币发行权中央银行拥有货币的发行权。
作为国家货币管理的核心机构,中央银行负责监管整个货币供应体系,并通过制定货币政策控制货币的供应量和流通速度,以维护货币的稳定和宏观经济的平衡。
商业银行则没有货币发行权。
商业银行主要通过吸收存款和放贷的方式获取财务收入,并根据市场需求提供流动性。
商业银行的存款和贷款以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为基础。
三、金融监管职责中央银行负责监管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中央银行制定并实施金融监管政策,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保障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提升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和透明度。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市场中的参与者,需遵守中央银行的监管规定。
商业银行需要满足中央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贷款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四、扩展金融服务商业银行为个人和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根据市场需求设计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如存款、贷款、信用卡、支付结算、投资理财等,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以稳定物价并促进经济增长。
虽然中央银行也可以提供一些金融服务,如存款和贷款给其他银行,但其服务范围相对有限,主要关注宏观经济的稳定。
五、盈利和利润分配商业银行的主要目标是实现盈利。
商业银行通过向客户收取利息、手续费等获取收入,并通过运营和投资获得利润。
商业银行与央行的关系解析

商业银行与央行的关系解析商业银行是指依法成立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经营货币信贷等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而央行是指国家的中央银行,负责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监管。
商业银行与央行之间存在密切的合作与相互影响关系,对于金融体系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央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和指导央行作为金融市场的监管者和最高决策机构,对商业银行具有监管和指导的职责。
央行会制定各项金融法规和制度,规范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并通过监管、评级和审计等方式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督。
央行还会定期组织各类培训和研讨会,向商业银行传授监管政策和经验,加强对商业银行的指导。
二、央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和优惠政策央行通过制定货币政策,对商业银行的贷款活动进行调控。
央行可以通过改变存款准备金率、利率水平等方式,来引导商业银行的贷款投放方向和规模。
央行还可以向商业银行提供流动性支持,提供紧急贷款和再贴现等操作,以维护商业银行的稳定运营。
三、商业银行向央行存款和借贷利率商业银行可以将多余的资金存入央行进行结算或获得利息收益。
央行向商业银行提供的存款利率也是商业银行计算贷款利率的重要参考。
同时,商业银行也可以向央行申请借贷,央行提供的借贷利率也常被商业银行用于计算自身的贷款利率。
四、央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影响商业银行流动性央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来调整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进而影响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
央行通过买卖国债、存款证明等金融工具的方式,调整流通市场的货币供给与回笼,对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和资本利率进行影响。
五、央行控制银行间市场和利率水平央行通过对银行间市场的监管和调控,控制利率水平,进而影响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
央行通过开展重购协议、逆回购等交易,引导市场利率的波动,确保市场利率的合理稳定,为商业银行和各类借贷主体提供明确的利率参考。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与央行之间建立了一种合作与相互影响的关系。
央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和指导,商业银行则根据央行的货币政策调控自身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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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内外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关键字:中国银行职能独立性次贷危机的影响商业银行特点资本结构对比提纲:第一部分1.美联储的职能与独立性分析,以及次贷危机带来的影响和自身作为2.欧洲央行的职能与独立性分析,以及次贷危机带来的影响和自身作为3.中国人民银行职能与独立性分析4.国内外央行比较第二部分1.中国商业银行特点,资本结构,受次贷危机的影响。
2.国外有名商业银行特点,资本结构3.国内商业银行的对比正文:美联储美联储的基本职能第一,基础货币的投放机制。
在理论上,美联储对基础货币的投放有三个渠道:购入美国政府债券、再贴现贷款(RP & TAC)和持有的黄金及特别提款权。
但是,从美国联邦储备体系形成以来,购买美国政府债券一直是投放基础货币的最主要渠道。
截至2008年1月30日,美联储共向市场投放基础货币8143亿美元,其中以持有政府债券资产形式投放的约7184亿美元,占88.2%.第二,美联储三大利率调控机制。
美联储主要运用三大利率工具来调控货币供给量:联邦基金利率、贴现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
第三,美联储与财政部的合作机制。
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的注册资本由各商业会员银行认缴,并以利差收入、政府债券承销收入作为收益来源。
因此,我们通常将其视为能保持完全独立性的“私有化的中央银行”。
第四,欧洲美元的创造机制。
由于欧洲货币市场的存在,美元作为国际支付手段即便在美国境外,也成为了国际信用货币的创造手段。
美联储的独立性美联储是具有很高独立性的中央银行。
美联储并不属于美国政府,其是由多年的法律论证和筹备,并考虑美国独特的政治传统文化而形成的权利制衡机构。
1.有完善的法律系统保障联储的独立性。
2.从制定和执行政策的方面看,联邦储备体系理事会经国会授权,无需总统批准,有权独立地制定货币,自行决定采取的措施和运用的政策工具。
3.联储无长期支持财政融资(包括发行债券)的义务。
同时联储的盈余较大,业务经费独立,无需财政拨款,不受财政的制约。
财政的独立性,使得联储能不受财政部的束缚,独立的制定政策。
金融危机后美联储独立性受到挑战首先是政策失误,监管不力让美联储一时之间成为众矢之的,广受舆论的批评。
其次,美联储在危机中大规模购进有毒资产,其潜在的损失可能会由纳税人买单,引起国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未来必然会对美联储多加干预。
再次,美国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巨额经济刺激计划,使财政赤字不断攀升,2009年的美国政府财政赤字就高达1.42万亿美元,预告10年赤字将达到7.14万亿美元。
而美联储现已大量购买长期国债,如果美国政府的赤字继续扩大,政府可能要求美联储增加购买国债,或是要求其制造通胀来减轻债务。
最后,根据已通过的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最新改革方案,美联储将成为美国金融体系中的系统性监管机构,即“超级全能监管人”。
美联储政策目标的多样性,也对原来单一货币政策独立性目标的实现造成影响。
上述这些因素都使美联储的独立性面临巨大的挑战。
欧洲央行欧洲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责保持价格稳定和维护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欧洲中央银行的两个主要原则。
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规定,欧洲中央银行的首要目标是“保持价格稳定”,与德国规定的德国中央银行的首要任务是“捍卫货币”如出一辙。
虽然欧洲中央银行有义务支持欧元区如经济增长、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的其他经济政策,但前提是不影响价格稳定的总目标。
欧洲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和其他国家的中央银行相比,欧洲中央银行是一个崭新的机构。
为增强欧洲中央银行的信誉,《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从立法和财政上明确规定了欧洲中央银行是一个独立的机构,欧洲中央银行在指定或更换行长理事会成员以及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不得接受任何机构的指示和意见,在更换欧洲中央银行行长和理事会成员时,必须得到所有成员国政府和议会的一致同意。
同样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也规定任何政府和机构有义务尊重欧洲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不得干预欧洲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在财政上,欧洲中央银行对成员国的财政赤字和公共债务实行“不担保条款”。
由此可见,欧洲中央银行自身保证了充分的独立性,也为维系自身的两大主要原则做了保证。
近期殴债危机欧洲央行的作为加入欧盟的成员国可以得到的收益来源于:1,交易费用降低带来的直接利益;2,货币区内实行持久、可信的固定汇率制度,可以降低古国商品之间的价格差异,增强了价格的透明度,促进区内竞争,从而提高经济效率。
但是同时加入欧盟的成员国也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1,放弃本国独立的货币政策,这意味着货币区的成员国将不能通过调控本国货币来控制宏观经济,同时也无法运用汇率政策来实现外部均衡。
故,欧盟内部的成员国,只能仅仅依靠自身的财政政策来调控经济。
从过去近两年的情况看,仅仅依靠财政政策无法解决欧债危机,欧洲央行必须发挥更大作用。
没有货币政策的帮助,重债国无法走出“财政紧缩—经济下行—财政状况恶化—财政进一步紧缩”的恶性循环。
欧洲央行近期再度量化宽松的概率大增。
成立于1998年的欧洲央行是按照德国央行的模板打造出来的,一直恪守将控制通胀摆在首位的原则,并且在调控经济时主要体现德国、法国和意大利等核心成员国的意愿,难以照顾边缘成员国的利益。
但是为了维系欧盟的稳定性,欧洲央行不得不考虑量化宽松的规模的进一步的扩大,欧洲央行仍可做的:1,继续购买成员国的国债。
成员国受债务影响,国债的公信度大大折扣,而国债无法顺利发行又不能帮助自身度过危机,这时候,欧洲央行要站出来,购买国债。
2,调低利息率。
欧洲央行这些做法,明显与自身的两大原则“保持价格稳定和维护中央银行的独立性”,相违背,同时也受到外界质疑,但是灾难面前,孰轻孰重,必须深思熟虑。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于1948年12月1日组成。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1983年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
含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统计数据、银行卡、金融规章、反假货币工作、公告栏等。
在过去的五年,中国人民银行的总资产增长了119%,并于2011年末达到28万亿人民币(约合4.5万亿美元)。
而美联储、欧洲央行在2011年末资产规模分别为3万亿美元和3.5万亿美元。
与之相对应,中国的广义货币(M2)在过去五年中也增长了146%,2011年末余额已达到85.2万亿元。
根据渣打银行的测算,在刚刚过去的2011年,中国新增M2的规模全球占比达52%。
目前,在全球广义货币(M2)的存量和增量方面,中国都已位居世界首位。
存量方面,截至2011年末,中国广义货币供应量(M2)的规模达到85.2万亿元人民币,约合13.5万亿美元,位居世界首位。
与此相对应,美国去年末M2规模仅有9.6万亿美元。
到了今年2月底,中国的M2再次刷新至86.7万亿元人民币,约合13.8万亿美元。
从资产的绝对量看,2010年,美、英、日、欧、中五家央行的总资产达到11万亿美元,其占比分别为22.3%、3.5%、14.4%、24.3%、35.5%,也就是说,人民银行的资产分别是美联储和欧央行的1.6倍和1.5倍。
从资产的相对量看,2010年,美、英、日、欧、中五国央行资产占本国GDP的比重分别为16.8%、17.1%、29.0%、22.0%、66.9%,这意味着,人民银行资产占GDP的比重分别是美联储的4倍和欧央行的3倍。
与资产相匹配,各国央行的负债规模也很大,且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是银行准备金。
2010年底,各央行银行准备金占五家央行的全部银行准备金的比重分别为26%、5.5%、5.5%、10.8%和52.3%,据此估算,人民银行的银行准备金的绝对量是美联储的2倍和欧央行的近5倍。
此外,五家央行的银行准备金占GDP的比重分别为6.9%、9.6%、3.9%、3.5%和35.3%。
也就是说,人民银行准备金对GDP的相对规模是美联储的5倍和欧央行的10倍。
尽管在世界上我国央行的地位颇高,但由于我国的体制问题,央行在我国法律地位较低,它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不具有独立于中央政府的法律地位。
货币政策的决策权在于国务院,央行缺乏独立自主的决策权,实际上只有执行权,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央行的财务与资金独立,不对财政、各级政府融资,不受地方政府干预,但央行对其资金运用缺少可供操作的具体法律保障。
然而我认为中央银行在金融体系和国民经济中处于特殊的地位,承担着特殊的职责,要真正发挥中央银行的作用,必须使中央银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因为:(1)中央银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
中央银行履行其职责必须通过具体的业务活动来进行,中央银行的业务活动必须符合金融运行的客观规律和自身业务的特点。
(2)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调控宏观经济运行和保持金融稳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
中央银行作为宏观经济的调控部门,虽然要按政府确定的目标和意图行事,但中央银行不同于一般行政管理机构,它的调控对象是货币、信用、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调控手段是技术性很强的经济手段,需要中央银行机构与人员具有熟练的业务、技术与经验和一定程度的独立性和稳定性。
(3)中央银行与政府两者所处的地位、行为目标、利益需求及制约因素有所不同。
政府工作的侧重点经常是根据情况不时变化,经济工作虽然也是政府贯彻始终的中心工作,但社会问题往往是政府时时关注的。
(4)中央银行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可能使中央银行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政策形成一个互补和制约关系,增加政策的综合效力和稳定性,避免因某项决策或政策失误而造成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性的损失。
(5)中央银行保持一定的独立性还可以使中央银行和分支机构全面、准确、及时地贯彻总行的方针政策,而少受地方政府的干预,保证货币政策决策与实施的统一,增加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时效性和提高中央银行运作的效率。
总之,从中央银行在现代经济体系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和所担负的重要职责看,中央银行必须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现代经济和金融的发展证明,中央银行要真正发挥其作用,就必须是强有力的,也就是必须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这是保持经济、金融稳定和维护社会公众信心的一个必要条件。
中央银行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使其权力与责任相统一,能够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监管金融业和调控宏观经济方面自主地、及时地形成决策和保证决策的贯彻执行,这对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和保证国家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中西中央银行的对比通过前文中西货币央行传导机制比较,我觉得至少在三方面给予我们重要启示。
一.中国现行经济运营体制中存在着严重的“体制性渗漏”,其根源在于与市场经济并行的还有残存的国家计划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