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肺结核患者推荐登记本

疑似肺结核患者推荐登记本
疑似肺结核患者推荐登记本

附件6 村卫生室、乡(镇)(社区卫生服务站)疑似肺结核患者推荐登记本

附件7 乡(镇)(卫生服务站)肺结核患者管理登记本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方案服务规范标准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 (一)筛查及推介转诊 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1. 督导服药 (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2. 随访评估 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肺结核病人的管理

肺结核病人的管理 一、治疗管理的原则 (一) 以涂阳病人为管理的主要对象。 (二)对所有涂阳肺结核病人实行在医护人员面视下服药为主的全程督导化疗。 (三)县级结防人员、乡级防痨医生和村级医生分级负责。 二、管理的内容 督导病人服用每剂抗结核药物,确保病人做到全疗程规律服药。 (二)掌握病人用药后有无毒副反应,如有应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病人完成规定的疗程。 (三)督促病人定期复查,掌握其痰菌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四)采取多种形式,对病人及其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病人的治疗依从性及家属的责任心。争取痰菌尽早转阴,减少传播。 (五)保证充足的药品储备与供应。 三、管理工作的分工 初治涂阳肺结核病人,不住院治疗可以获得与住院治疗相同的效果,而且不增加对家庭接触者传染的危险性。不住院化疗比住院化疗更为经济,病人在不改变原有生活环境下接受化疗,有可能使结核病治疗覆盖面普及全社会。 不住院条件下落实化疗管理的组织与分工如下: (一)县(区)结核病防治所(科):是贯彻、实施不住院化疗的基层专业防治机构。 l.负责及时领取并妥善保管抗结核药物,执行统一的短程化疗方案。 2.建立和填写门诊病人登记本、结核病人登记本、实验室登记本和肺结 核病人治疗记录卡。 3.对乡(镇)、村卫生所和厂矿、企事业单位医务室的医护人员,进行关 于结核病治疗、管理专业技术的培训,并指导对肺结核病人的治疗管理。 4.对辖区内乡(镇)、村卫生所和企事业单位医务室定期进行工作督导,对不住院化疗的涂阳病人在强化期及继续期内各进行一次家庭访视,了解病人治疗情况。督促医务人员实施直接面视下的短程化疗。 5.县(区)结核病防治所(科)要掌握督导化疗的技术并积累经验,以指导下属单位的治疗管理工作。 6.掌握本辖区病人的治管情况,对治疗效果进行考核、分析和评价。 (二)乡(镇)卫生院: 1.设专职或兼职防痨医生,负责指导村医生对病人的治疗管理。 2.接到县结核病防治所(科)确诊的涂阳肺结核病人治疗管理通知后,应立即对病人进行访视,并落实治疗管理。 3.每个病人全疗程至少访视4次,了解病人治疗情况,督导村医生实施DOTS。 4.在村医生实施督导化疗有困难的地区,应选择具备一定文化水平的志愿者(如村干部、小学教师、学生等)家庭成员进行培训,以代替医务人员实施督导化疗。 (三)村医及企事业单位医务室的医护人员: 1.是实施督导化疗的执行者,每次督导服药后按要求填写“肺结核病人治疗记录卡”。 2.病人如未按时服药,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病人中断服药。 3.一旦发现病人出现毒副反应或中断用药等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医师并采取相应措施。 4.组织、督促病人定期复查,协助收集痰标本。 5.病人完成全程治疗后,应将“治疗记录卡”上交乡镇卫生院,转送至县结核病防治所(科)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 服务对象 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 (一)筛查及推介转诊 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 周,咯血、 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 基础上, 填 写“双向转 。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1 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 结 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 72 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 (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若选择 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按照化疗 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 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 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 时就诊。 若 72 小时内 2 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1. 督导服药 (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 药。 (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2. 随访评估 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 1 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 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 期内每 10 天随访 1 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 1 个月随访 1 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 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是否规律,是否有 不良反应),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询问其他疾病状况、用药史 和

肺结核患者管理规范标准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 一、服务对象 辖区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容 (一)筛查及推介转诊 对辖区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1周进行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访视患者,具体容如下: (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72小时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1. 督导服药 (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2.随访评估 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每1个月随访1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结核病管理制度

结核病管理制度 大阳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医院 2015.8.1

结核病管理职责院长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预防保健科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接诊医生负责肺结核病人的登记,预防保健科负责肺结核病人的报告、转诊。 一、发现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在报告的同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由病人携带,一份由预防保健科备案,一份由预防保健科送达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并将病人转送至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预防保健科每天核查报告和转诊情况。 二、医院首诊医生要提高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警觉性。 三、对于接诊的可疑症状者进行X线检查和痰涂片检查。 四、医院不具备查痰条件,直接转送至城区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确诊和治疗管理。

转诊/推荐制度 一、建立门诊登记本、放射门诊登记本。 二、发现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在报告的同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由病人携带,一份由预防保健科备案,一份由预防保健科送达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并将病人转送至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预防保健科每天核查报告和转诊情况。 三、对住院病人应及时报告,出院后立即转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继续治疗和管理。

报告制度 一、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要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完整填写《肺结核病例登记报告卡》,上报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对具有咳嗽、咳痰一周(或一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应在肺结核病例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开抗肺结核药处方。并将转诊联系单第二联与报告卡交往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留转诊存根以备查。 三、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需住院治疗的,由市第三医院收入住院。 四、预防保健科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月与疾控中心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五、要求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转诊到位率100%以上。

结核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测试题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规范培训测试卷 _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姓名:________ 得分:_______ 一、填空题(共30分,每空2分) 1、服务机构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 )小时内访视患者。 2、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3、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 )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 1 )个月随访1次。 4、对于患者转诊后,应(2 )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5、结案评估时应收集和上报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 6、一般情况下,初治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疗程为(6)个月,复治肺结核患者为(8)个月,耐多药肺结核患者(24)个月。 7、抗结核药物宜采用(空腹顿服)的服药方式。 8、应放在(阴凉干燥)、(孩子)接触不到的地方。 9、为及时发现并干预不良反应,每月应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血常规)、(肝肾功能)复查。二、判断题(共20分,每题2分) 1、经规范管理且正规治疗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过程中可以不复查痰液涂片或培养。 (X) 2、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医务人员需接受上级专业机构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 3、肺结核患者服药后不良反应时患者应立即停药。(X) 4、查痰的目的是让医生及时了解患者的治疗状况、是否有效,是否需要调整治疗方案。 (√) 5、结核患者咯痰时可以将痰液咽下。(X) 6、结核患者不遵从医嘱,不按时服药,不完成全疗程治疗,就会导致初次治疗失败,严重者会发展为耐多药结核病。(√) 7、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结核病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 (√) 8、对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并发症或合并症的结核病患者,要立即转诊。 (√) 9、清晨痰:患者晨起立即用清水漱口后,留存咳出的第2口、第3口痰液。 (√) 10、在农村地区,主要由村医开展肺结核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 (√) 三、简答题(共50分,第1题30分,第2题20分) 1、管理肺结核患者时,哪几种情况需要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答:1、出现可疑症状时;2、存在危急情况则需要紧急转诊;3、不良反应引起的未按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嘱服药者;4、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患者;5、需结案停药者。 2、管理肺结核患者时,哪几种情况需要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答:1、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2、漏服药次数超过1周及以上者;3、管理期间发现患者从本辖区居住地迁出者。

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6939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 Tuberculosis preven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染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结核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有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结核病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建设,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结核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定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将必要的结核病防治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第七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抗结核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将抗结核药品纳入处方用药管理。 第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第九条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结核病人确诊、登记、报告、治疗、转诊和管理工作,对结核病进行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掌握疫情动态,开展有关结核病防治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科学研究、健康教育以及预防性肺结核病体检。结核病防治机构对未愈出院的肺结核病人,实施全程督导化疗或全程管理化疗。 第十条结核病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登记、诊治需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并在肺结核病人出院24小时内提出向结核病防治机构转诊的报告。 第十一条城镇街道、乡村卫生组织发现可疑肺结核病人,应进行登记、报告、转诊;受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委托,实施对肺结核病人的化疗管理。

肺结核病人管理工作计划

肺结核病人管理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站传染病防治工作,遏止结核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计划如下: 一、总体目标: 1、继续加强项目工作的规范管理,项目人口覆盖率达到100%, 2、做好疑似结核病人及结核病人发现、转诊、督导及管理工作; 3、全年力争发现治疗涂阳病人及重症涂阳病人9例; 4、涂阳肺结核病人的治疗覆盖率达100%,治愈率达85%以上; 5、加强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全民防痨意识; 6、进一步加强网络追踪、结核项目管理及督导。 二、业务措施 1、疑似结核病人的转诊及病人发现 发现和治愈涂阳肺结核病人是控制结核疫情的最重要的措施。卫生院及各村卫生室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检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云南省结核病归口管理办法,抓好疑似结核病人及结核病人的发现及转诊工作; 认真开展痰检工作,对发现的结核病人及疑似结核病人开展痰检后,即时对病人进行转诊; 2、结核病的管理 (1)督促病人按时复查,了解病人报药情况,有无药副反应,如有副反应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向病人及家属宣传结核相关知识。 (2)加强对结核病人实施具体服药指导和监督工作,每月至少15次,并填写病人服药卡。访视内容:病人服药情况及药品毒副反应情况,病人按时复查及取药情况,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程度及治疗情况等。 3、资料管理及信息工作 加强对结核病人资料登记、收集、管理工作,做到字迹清楚,数据准确,不迟报不漏报,加强结核病信息交流向上级有关部门及相邻乡镇互相通报情况。 4、结核知识培训 加强对结核人员的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培训内容:结核病归口管理的意义,结核病流行现状 5、结核病知识宣传 加强结核病知识宣传,增强全防痨意识,要围绕“3.24”世界结核病防治宣传日,采取专栏及其他宣传方式加强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实行对传染性和重症涂阴肺结核免费治疗,

定点医院肺结核患者诊疗管理流程图

定点医院肺结核患者诊疗管理流程 根据《指南》和卫生部发布的3个肺结核病临床路径(2012年版)要求,规诊断、治疗、管理肺结核患者。 (一)肺结核患者发现 1.检查对象 (1)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咳嗽、咳痰≧2周、咯血或血痰是肺结核的主要症状,具有以上任何一项症状者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此外,胸闷、胸痛、低热、盗汗、乏力、食欲减退和体重减轻等为肺结核患者的其他常见症状。 (2)密切接触者 对涂阳肺结核患者的家庭成员、同学、同事和邻居等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结核病检查。 2.问诊 对初诊患者应详细询问:是否有咳嗽、咳痰或咯血、低热、胸痛、盗汗、乏力、食欲减退等症状,症状持续时间,既往史(结核病史、结核病用药史、肝肾病史等),是否已在其他地区登记和治疗,与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等容。 已诊断为肺结核患者时,应询问患者是否在疾控中心(结防所或防疫站、CDC、定点医院等)治疗过,是否服用过板式药品或其他抗结核药品,治疗是否超过1个月,治疗效果如何等。 对推荐或转诊来的患者要询问诊疗经过、诊断结果和治疗情况,并保存其推荐信或转诊单。 门诊医生对接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进行胸部X线检查及痰涂片检查,并按照我省结核病患者诊疗减免政策给予补偿。 3.填写初诊患者登记本 凡初次就诊的患者都要在《初诊患者登记本》上登记。《初诊患者登记本》由门诊接诊人员填写。 (二)肺结核患者诊断 1.肺结核诊断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国卫生行业标准肺结核诊断标准(WS288-2008)》,《指南》和原卫生部发布的3个肺结核临床路径(2012年版)要求进行诊断。 2.肺结核诊断流程 (1)对肺结核可疑者应进行如下检查: ①痰抗酸杆菌涂片镜检3次; ②痰分枝杆菌培养及菌种鉴定; ③胸片;必要时肺CT。 (2)根据病史、检查可将肺结核患者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以及确诊病例。 ①疑似病例。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疑似病例: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5岁以下儿童,同时伴有与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或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仅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 ②临床诊断病例。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临床诊断病例:痰涂片3次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且伴有咳嗽、咳痰、咯血等肺结核可疑症状;痰涂片3次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且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痰涂片3次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且抗结核抗体检查阳

肺结核病病人管理登记本[1]

填写说明: (1)编号:从“1”号编写,逐人按顺序填写。 (2)现住址:农村患者要注明至乡、村组和门牌号,城区患者要注明至街道和门牌。 (3)诊断分型:按照收到“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通知单(乡级)”的上结果填写,分为原发性肺结核(简写为Ⅰ)、血行播散性肺结核(简写为Ⅱ)、继发性肺结核(简写为Ⅲ)、结核性胸膜炎(简写为Ⅳ)和其他肺外结核(简写为Ⅴ)。 注:如果是单独的Ⅰ、Ⅱ、Ⅲ、Ⅳ、Ⅴ型患者按各自分型填写;如果Ⅰ、Ⅱ、Ⅲ并发Ⅳ、Ⅴ填写为Ⅰ、Ⅱ、Ⅲ并发Ⅳ或Ⅴ。 (4)治疗分类:按照收到“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通知单(乡级)”上患者分类在相应的栏内填写,分为“初治涂阳”、“初治涂阴”和“复治涂阳”几种。 (5)登记分类:按照收到“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通知单(乡级)”上的登记分类填写,分为“新患者”、“复发”、“返回”、“初治失败”和“其他”几种。 (6)本次始治日期:按照收到“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通知单(乡级)”上注明的日期填写。 (7)化疗方案:按照收到“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通知单(乡级)”上患者分类在相应的栏内填写,分为“2H3R3Z3E3/4H3R3或2HRZE/4HR”、“2H3R3Z3E3S3/6H3R3E3或2HRZES/6HRE”及其他方案。 (8)治疗前痰涂片:按照收到“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通知单(乡级)”上的结果填写。 (9)治疗后的X月末痰涂片:在督导过程中及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时获得。 (10)治疗转归结果:在督导过程中及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时获得,分为“治愈”、“完成疗程”、“结核死亡”、“非结核死亡”、“失败”、“丢失”、“不良反应”、“诊断变更”、“拒治”和“转入耐多药治疗”等,将符合的结果填写在相应栏目内。 (11)备注:填写需要特别说明的事宜。

基本公共卫生结核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培训试题

基本公共卫生结核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培训试题 1、结核病健康管理服务对象?第一次入户随访的时间?访视的具体内容? 答:⑴结核病健康管理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3分)。 ⑵第一次入户随访的时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2分) ⑶访视的具体内容: ①确定督导人员(1分)。②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1分)。③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1分)。④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1分)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1分)。 2、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症状有哪些? 答:慢性咳嗽、咳痰≥2周(3分),咯血、血痰(3分),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4分)。 3、基本公共卫生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服务内容? 答:1、筛查及推介转诊;(2.5分)2、第一次入户随访;(2.5分)3、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2.5分)4、结案评估。(2.5分) 4、医务人员督导和家庭成员督导在随访时间上有什么区别? 答: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5分); 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5分)。 5、肺结核患者管理率及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计算公式是什么?

答:肺结核患者管理率=已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人数/辖区同期内经上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通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人数×100;(5分) 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按照要求规则服药的肺结核患者人数/同期辖区内已完成治疗的肺结核患者人数×100%。(5分) 6、治疗期间复诊查痰的目的及时间? 答:查痰的目的是让医生及时了解患者的治疗状况、是否有效,是否需要调整治疗方案。(4分) 初治肺结核患者应在治疗满2、5、6月时(2分)、复治肺结核患者在治疗满2、5、8月时(2分)、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注射期每个月、非注射期每两个月均需复查痰涂片和培养(2分)。 7、肺结核治疗疗程? 答:⑴只要配合医生、遵从医嘱,严格坚持规律服药,绝大多数肺结核是可以彻底治愈的(3分)。 ⑵服用抗结核药物1个月以后,传染性一般就会消失(3分)。 ⑶一般情况下,初治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疗程为6个月,复治肺结核患者为8个月,耐多药肺结核患者24个月(4分)。 8、哪些属于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5分)?密切接触者到那儿检查(5分)?答:⑴患者的家人、同班、同宿舍同学、同办公室同事或经常接触的好友等属于密切接触者(5分), ⑵密切接触者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菌感染和肺结核筛查(5分)。 9、结核病人疗程结束后,结案评估内容有哪些? 当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要对其进行结案评估,包括:记录患者停止治疗的时间及原因(2.5分);对其全程服药管理情况进行评估(2.5分);收集和上

2016年肺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培训试题及答案

2016年肺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培训试题 单位: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每题4分,共20分) 1 2、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 3、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 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 二.选择题(每题4分,共40分) 1.在我国传染病疫情网络报告中,()报告发病和报告死亡数位居甲、乙类传染病前列。 A.肺结核 B.细菌性痢疾 C.手足口病 D.流行性感冒 2.()均为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对象,其中涂阳肺结核患者是重点管理对象。 A.非活动性肺结核B.活动性肺结核C.痰涂阴者D.未痰检者 3.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是()。 A.3月24日 B.4月25日 C.5月31日 D.10月8日 4.具备以下任何一项症状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A.咳嗽、咳痰≥2周B.咯血C.血痰D.浓痰 5.结核病分为以下那几类:()。 A.原发性肺结核(简写为I)B.血行播散性肺结核(简写为Ⅱ)C.继发性肺结核(简写为Ⅲ)D.肺结核胸膜炎(简写为Ⅳ)E.肺外结核(简写为Ⅴ) 6.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管理方式有()。

A.全程督导管理方式B.强化期督导化疗C.全程管理D.自服药7.对肺结核患者家庭访视的内容包括:()。 A.健康教育B.核实服药情况C.核查剩余药品量D.抽查尿液E.督促患者按期门诊取药和复查 8.参与肺结核患者督导治疗管理人员包括:()。 A.医护人员B家庭成员C志愿者D患者 9.现场督导包括以下哪些()。 A绍督导的目的和方法 B听取工作汇报 C收集资料和信息 D与被督导人员的沟通、交流 10.结核病患者应以()饮食为宜。 A.高纤维素 B.高维生素 C.高蛋白 D.高热量 三、判断题(每题4分,共40分) 1. 管理期间如发现患者从本辖区居住地迁出,要及时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 2.血行播散性肺结核因90%发生于成年人,又称成人型肺结核。( ) 3. 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每月记入1次,存入患者的健康档案,并将该信息与上级专业机构共享。。( ) 4.化疗分为强化和巩固两个阶段。( ) 5.排菌患者随地吐痰,痰液干燥后结核菌随尘埃飞扬,亦是一种传播方式。( ) 6. 对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患者,要立即转诊,1周内随访。( ) 7.痰检结核菌试验阴性,则可以肯定该人没有传染性。( ) 8.痰检结核菌试验阴性,说明该人未患结核病。( ) 9. 当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要对其进行结案评估。( ) 10. 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 )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自测试题及答案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自测试题 一、填空题 1.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第一次入户访视患者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明确,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二、判断题 3.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初治涂阳肺结核患者服用标准化疗方案抗结核药后,出现尿液变红、红色眼泪现象,作为服药后不良反应,基层医生应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定点医疗机构结核科,2周内随访,并记录随访结果。(×) 4.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则应在治疗每满1个月时复查痰涂片和培养。(×) 三、单选题 5.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的服务对象是(B) A.结核性胸膜炎患者 B.活动性肺结核患者 C.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患者 D.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者 E,结核病患者者密切接触者 6.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记录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正确

的是( C ) A.至少每10天记录1次 B.至少每15天记录1次 C.至少每月记录1次 D.至少每2月记录1次 E.根据病情需要记录 四、多选题 7.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需要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的情况是(ABE) A.第一次入户访视,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 B.患者漏服药次数超过1周及以上 C.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 D.患者皮肤严重瘙痒 E.患者从本辖区居住地迁出 8.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肺结核患者管理率=已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人数/辖区同期内经上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通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人数×100%,分子“已管理的肺结核患者”是指( AC ) A.必须是已开展第一次入户随访的肺结核患者 B.必须是已完成治疗的肺结核患者 C.必须是上级机构确诊并通知基层机构的肺结核患者 D.必须是己规则服药的肺结核患者 E.必须是达到规范要求随访频次的肺结核患者

结核病登记报告制度

结核病登记报告制度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执行传染病管理条例,落实和完善疫情报告制度,实行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减少传播。并认真进行登记,按照规定填写结核病报告卡。填写的要求是: 全: 填卡项目要全,字迹清晰,报告人要签名。 快: 按报告的时间要求,不得延误。 准: 填写、投递准确。 2、肺结核报告分类: 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 仅依据病史、症状、体征和X线检查进行诊断,未开展痰结核菌实验室检查(涂片或培养);肺结核分型中的菌 (一)、未痰检病人的病例分类报告为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 除依据病史、症状、体征和X线检查进行诊断外,还开展了痰结核菌的实验室检查(涂片或培养),且有实验室检查结果;肺结核分型中的涂(+)病人和仅培养病人的病例分类报告为实验室诊断病例。疑似病例: 具有咳嗽、咳痰≥3周或有咯血等肺结核的可疑症状,X线胸透片检查显示肺部有可疑活动性肺结核病变,但病变是结核性或其他性质,一时还难以确定。

3、各科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入院登记,凡有接触结核病的科室及病房,均要建立结合病登记薄。临床医生遇到结核病除在本科登记外,还要及时填写结核病报告卡上报门诊部。门诊部疫情管理人员进行卡片投递和网络直报。 4、门诊部疫情管理人员对全院结核病进行总登记并上报区防疫站。每月与科室核对一次,要求核对符合率达百分之百,结核病报告卡片保存完整。 5、对新入院医生和实习学生进行结核病报告培训。建立卫生宣传牌和卫生宣传材料,介绍结核病的防治知识。 6、临床医师对结核病要做到不漏登、不漏报、不迟报,按要求及时登记、报卡。每漏登、漏报或迟报一例,扣罚责任人100元。因此而导致结核病继续传播者,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肺结核病人工作管理制度

肺结核病人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充分认识肺结核病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依法控制肺结核的严肃性,规范肺结核的诊治与管理,严格执行”双向”转诊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l、全院医务人员要充分认识到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性疾病。 2、对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应及时做好痰检和胸片检查,做到谁接诊谁负责登记。并按规定填写好肺结核报告卡,及时报告院感科。 3、各级医师在填报肺结核报告卡时,要认真仔细,做到填报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及时准确。 4、对不需要住院治疗的或住院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应及时转诊到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诊治,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 5、对需住院治疗的矽肺合并肺结核患者,治疗必须使用全国统一标准短程化疗方案,病情稳定出院后继续进行治疗管理,原则要求在感染科住院治疗。 6、放射科必须认真做好肺结核病人的登记管理,发现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必须做好登记并填写肺结核病人的登记工作,同时通知专科医生诊治,做好交接签收工作。 7、检验科应配合做好住院病人的痰检,查痰率应达到100%。检验科必须做好痰涂片阳性的肺结核病人的登记工作,做好报告单交接签收。 8、院感科负责收集、登记肺结核的疫情及肺结核病人转诊单,按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好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务必做到发现一例,转诊一例,到位一例。 9、药剂科认真做好肺结核病药品的管理,门诊、急诊药房不得领取抗结核药品,只在指定药房领取;抗结核药品仅限感染科病区住院病人使用。 10、各科室应认真做好肺结核病的管理工作,对于工作不力,工作失误,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及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沈阳市益民医院

肺结核病人的管理

肺结核病人的管理 xx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科xx 一、治疗管理的原则 (一)以xx病人为管理的主要对象 (二)对所有涂阳肺结核病人实行在医护人员面视下服药为主的全程督导化疗。 (三)县级结防人员、乡级防痨医生、村医生分级负责。 二、管理的内容 (一)督导病人服用每剂抗结核药物,确保病人做到全疗程规则服药。 (二)掌握病人用药后有无毒副反应,并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的保证病人完成规定的疗程。 (三)督促病人定期复查,掌握其痰菌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四)采取多种形式,对病人及其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病人的依从性和对社会及家属的责任心。争取痰菌尽早转阴,减少传播。 (五)保证充足的药品储备与供应。 三、管理工作的分工 新发初治涂阳肺结核病人,在不住院的条件下可以获得与住院治疗相同的效果,而且不增加对家庭接触者传染的危险性。不住院化疗比住院治疗更为经济,病人在不改变原有生活环境下接受治疗,有可能使结核病治疗覆盖面普及全社会。 不住院条件下落实化疗管理的组织与分工如下: …… 四、管理的方式

为保证病人在治疗过程当中能坚持规律用药,完成规定的疗程,必须对治疗中的病人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对涂阳病人应采用全程督导化疗,涂阴病人可采用全程管理治疗。 (一)全程督导化疗: 在病人治疗过程中,病人每次用药均在督导人员直接面视下进行。具体步骤为: 【1】化疗前的xx: 向病人及家属成员详细说明结核病治疗期间的各项要求,使病人主动配合治疗。 (1)宣教内容: ①结核病是呼吸道传染病,在治疗的前两个月一定注意家人及周围人群的空气传播。 ②结核病是可以治好的,要树立坚定信心,充分与医生配合。 ③坚持按医生制定的化疗方案规则治疗,完成规定的疗程是治好结核病的关键。 ④服药后可能出现副反应。如一旦出现副反应,及时找医生处理,不要自行停药。 ⑤治疗满2个月、5个月、6个月(复治菌阳病人8个月)定期送痰到结防机构检查。每次复查痰时,请留好当天的晨痰进行检查。 (2)宣传方式 首先采用口头方式将以上宣传内容向病人宣传,医生口头宣传结束后,再嘱病人重复一遍,确认病人是否记住,弄清楚,然后将此内容以书面文字形式发给病人。 (3)宣教的要求

乡级基层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登记本(推介、追踪、管理)

基层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登记本(推介、追踪、管理) 陕西省市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肺结核可疑者/疑似患者推介登记本 填写说明: 1、登记日期:同一年度记录一次年度即可,如2017年1月20日登记,记录为2017/5/20。 2、现住址:农村详细到镇、村、组(队);城市详细到路(街道)、小区、楼号、单元号、门牌号。 3、患者来源:(1)因症就诊:居民因肺结核可疑症状主动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发现;(2)老年人体检: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核筛查发现;(3)菌阳密切接触者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发现;(4)已知患者未登记管理。填写数字代码1、2、3或4即可。 4、初步诊断:填写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医生进行的初步诊断,包括(1)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未拍摄胸片或胸片无异常);(2)疑似患者(指拍摄了胸片而怀疑肺结核);(3)已知肺结核现症患者(指患者自述或医务人员已知,定点医院未登记治疗管理的现症结核病患者),填写数字代码1或2或3即可 5、到位日期:指乡村医生通过询问定点医院结核门诊医生,或结核门诊医生反馈的患者到结核门诊就诊的日期。 6、到位诊断:指被推荐的患者在结核门诊就诊后的诊断结果,包括(1)菌阳、(2)涂阴、(3)未痰检、(4)结核性胸膜炎、(5)其他(请注明),填写代码即可。

乡镇肺结核可疑者/疑似患者推介登记本 卫生院/村卫生室第页

镇肺结核患者追踪登记本 填写说明: 1、通知日期:指上级单位(定点医院/疾控中心)通知镇、村医生追踪的日期。 2、现住址:追踪对象现住地址或户口所在地地址。 3、通知原因:(1)大疫情报告未到县定点医院结核门诊就诊;(2)在治患者中断治疗;(3)新确诊耐药。填写数字代码1、2或3即可。 4、到位日期:指追踪对象到县定点医院结核门诊实际就诊日期,如,2017年3月30日就诊,填写为2017/3/30。 5、到位诊断:仅针对大疫情报告未到定点医院结核门诊就诊的患者。诊断结 (1)菌阳、(2)涂阴、(3)未痰检、(4)非活动性肺结核、(5)其他(请注明)。填写数字代码即可 6、追踪未到位原因:(1)查无此人(2)拒绝就诊(3)短期(一周内)外出(4)常驻外地(5)死亡、(6)其他(请简述),填写数字代码即可。 7、未追踪原因:(1)地址不详(2)其他(请简述)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 (一)筛查及推介转诊 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 (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1. 督导服药 (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

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 如发现以下症状或体征:1.慢性咳嗽、咳痰≥2周;2.咯血、血痰; 3.其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2周 · 推介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填写“双向转诊单”· 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图1 肺结核患者筛查与推介转诊流程图 · 72小时内访视患者 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若选择家属,则须对家属进行培训。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服药人员服药记录卡的填写方法、取药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异常时及时就诊。 5.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专业机构报告。 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通知 图2 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流程图 1.检查有无危急情况· 患者是否有意识改变? · 是否有呼吸困难?· 是否有紫绀? · 是否咯血? · 心悸气急吗?· 胸痛胸闷吗?· 刺激性的干咳吗?· 出现少尿无尿吗?· 是否有严重的皮疹?· 是否视物模糊?· 是否皮肤瘙痒、皮疹2.其他不能处理的危险疾病 3.检查有无其它疾病有,按其它疾病诊疗规范处理 有上述情况之一紧急处理后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 评估上次随访到此次随访期间症状· 评估并存的临床症状及用药史 · 评估并记录最近一次各项检查结果· 评估患者生活方式,包括吸烟、饮酒 · 评估患者服药情况 出现不良反应、并发症或合并症;或因不良反应引起的未按医嘱服药 其他原因引起的患者未按医嘱服药 继续督导服药 立即通知上级机构并转诊,2周内随访 对患者强化健康教育 · 告诉所有接受管理的肺结核患者按时取药、服药、复诊· 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 填写随访服务记录表 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类干预 无药物不良反应、无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 好转 图3 肺结核患者督导服药与随访管理流程图 四、服务要求 (一)在农村地区,主要由村医开展肺结核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

肺结核管理制度

肺结核病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肺结核病人的管理,降低肺结核发病率,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临床医师发现初诊和复诊病灶为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应及时做好痰检及胸片检查后必须按规定填写好肺结核报告卡,及时上报。 2、发现病人后,放射科和防保科必须各负其责,分别做好摄片登记和肺结核病人登记,并按规定时间及时填报肺结核病报告等。 3、凡属于归口管理对象,除收入住院外,临床医师必须开具转诊三联单,并耐心做好病人的思想工作,全部转诊到结核病防汉所,接受正规化治疗,提高转诊到位率。 4、化验室对肺结核痰检病人要有专门的登记保存涂片。 5、防保科人员应及时做好X线摄片登记与核对工作,每月一次,发现漏报者必须及时补登补报。 6、门诊药房不配搞抗肺结核药物处方,住院病人一律规范化疗方案治疗,出院后,并及时转市疾控中心门诊并好转诊登记。

结核病归口管理制度 一、本辖区居民(包括暂住人口),有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有咯血症状的患者可持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小孩持户口簿,由临床医生写好转诊单到县疾控中心肺结核防治所进行免费检查。 二、所有医疗保健卫生人员,发现结核病和疑似病人时,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要求,在6小时内向市疾控中心上报传染病报告卡,并做好疫情登记,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三、本辖区居民(包括暂住人口)被确诊为肺结核病人或疑似病人(因其他病而住院的病人除外)的,均应由临床医生详细填写转诊单转至市疾控中心肺结核防治所就诊,不得擅自戴留病人,并详细填写转诊登记本中。 四、对因其他病住院的传染肺结核病人出院后,立即转自市疾控中心肺结核防治所进行督导治疗。 五、本中心为加强对结核病的归口管理工作实行奖惩分明制度。

凭祥市南大社区结核病管理制度

结核病管理制度南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结核病管理职责

院长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预防保健科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接诊医生负责肺结核病人的登记,预防保健科负责肺结核病人的报告、转诊。 一、发现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在报告的同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由病人携带,一份由预防保健科备案,一份由预防保健科送达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并将病人转送至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预防保健科每天核查报告和转诊情况。 二、医院首诊医生要提高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警觉性。 三、对于接诊的可疑症状者进行X线检查和痰涂片检查。 四、医院不具备查痰条件,直接转送至城区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确诊和治疗管理。

转诊/推荐制度 一、建立门诊登记本、放射门诊登记本。 二、发现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在报告的同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由病人携带,一份由预防保健科备案,一份由预防保健科送达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并将病人转送至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预防保健科每天核查报告和转诊情况。 三、对住院病人应及时报告,出院后立即转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继续治疗和管理。

报告制度 一、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要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完整填写《肺结核病例登记报告卡》,上报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对具有咳嗽、咳痰一周(或一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应在肺结核病例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开抗肺结核药处方。并将转诊联系单第二联与报告卡交往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留转诊存根以备查。 三、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需住院治疗的,由市第三医院收入住院。 四、预防保健科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月与疾控中心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五、要求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转诊到位率1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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