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流旅游项目审批程序
漂流旅游项目审批程序

漂流旅游项目审批程序
第一步向市旅游中心提出申请:
经营单位向市旅游中心提出开展漂流项目的申请,并提交附有单位概况、经营情况、配套服务设施及景区规划情况等相关资料,由市旅游中心依据《舒兰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提出初审意见。
第二步资源部门审
批:
经营单位持市旅游中心初审意见,到乡镇和水利等部门申请河道审批。
乡镇和水利部门设置审批条件,进行实地踏查,合格者予以审批,提供批准证明等相关资料。
第三步资格审查:
经营单位依照国家旅游局《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价》(DB22/T 1817-2013)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修订)(GB/T17775-2003)标准,由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标准,由质监、食药监、卫生、公安、海事、安监、交通、物价、旅游等相关部门,逐项进行资格
审查,审批。
第四步到工商、税务机关注册登记:
经营单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到市工商管理税务机关依法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第五步到文化体育部门审批:
经营单位依照《吉林市高危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向文化体育部门提交相关材料,逐项进行资格审查,审批。
取得高危体育经营活动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六步到市旅游中心备案:
持各单位审批资料及复印件到市旅游中心备案。
(整理)水上娱乐项目的审批程序有哪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游乐设施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确保游乐设施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涉及的“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在封闭的区域内运行,承载游客游乐的设施。
其具体范围和类型见附1。
第三条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必须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第四条根据游乐设施的危险程度,纳入安全监察的游乐设施划分为A。
B、C三级(见附2)。
第五条本规程是游乐设施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的基本要求,有关游乐设施的技术标准规范,如与本规程相抵触时,以本规程为准。
第二章技术要求第六条材料要求。
(-)游乐设施采用的金属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重实受力部件的材料应有质量证明书(复印件应加盖材料供应单位公章,以保证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游乐设施制造单位对所购材料质量负责,必要时,制造单位应进行材质复验。
焊接结构需用可焊性好的钢材,普通碳素钢含碳量在0.27%以下,低合金钢的碳当量应小于0.4%。
(二)机械零部件所用金属材料需考虑其力学性能、热处理性能、冲击韧性等方面的要求。
对需焊接成型的重要受力部件,焊前应作焊接工艺评定,焊后消除残余应力,重要受力焊缝应进行无损检测。
(三)锻件与铸造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四)有色金属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对有色金属有特殊要求时,应在设计图样或相应的技术条件中注明。
(五)玻璃钢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表面应光滑无裂纹,色调均匀。
水滑梯用玻璃钢应符合以下要求:1.树脂应有良好的耐水性和良好的抗老化性能;2.玻璃纤维,应采用无碱玻璃纤维,纤维的表面须有良好的浸润性;3.厚度应不小于6mm,法兰厚度应不小于9mm。
(六)水滑梯滑道内表面要求如下:1.不允许存在小孔、皱纹、气泡、固化不良、浸渍不良、裂纹、缺损等缺陷,背面不允许存在固化不良、浸溃不良、缺损、毛刺等缺陷,切割面不允许存在分层、毛刺等缺陷;2.距600mm处用肉眼观察,不能明显看出修补痕迹、伤痕、颜色不均、布纹、凸凹不平、集合等缺陷。
漂流旅游项目实施方案

漂流旅游项目实施方案
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寻求新颖、刺激的旅游体验。
漂流旅游项目因其独特的魅力和刺激性,成为了越来越多游客的选择。
然而,要成功实施漂流旅游项目,需要一套完善的方案来确保游客的安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首先,漂流旅游项目实施方案需要考虑到游客的安全。
在选择漂流路线时,需要充分考虑河流的水流情况、水深、岩石分布等因素,以确保游客在漂流过程中不会遇到危险。
同时,需要配备专业的救生设备和救援人员,以应对突发情况。
其次,漂流旅游项目实施方案需要考虑到游客的需求。
在设计漂流路线时,需要考虑到游客的体力和技能水平,提供不同难度的漂流路线供游客选择。
同时,需要提供专业的漂流装备和培训,确保游客能够安全地参与漂流活动。
另外,漂流旅游项目实施方案还需要考虑到环境保护。
在开展漂流活动时,需要制定严格的环保措施,确保漂流活动不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同时,需要加强对游客的环保意识教育,引导他们在漂流过程中爱护自然环境。
最后,漂流旅游项目实施方案需要考虑到宣传和推广。
通过制作精
美的宣传册、开展线上线下推广活动等方式,吸引更多的游客参与
漂流旅游项目。
同时,可以与当地旅游机构合作,开展联合推广活动,扩大漂流旅游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总的来说,漂流旅游项目实施方案需要全面考虑游客的安全、需求,环境保护以及宣传推广等方面,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进行并取得成功。
只有在这些方面都做到位,才能为游客带来一次安全、刺激且有意
义的漂流旅游体验。
漂流策划方案

漂流策划方案1. 策划方案概述我们的漂流策划方案是一个旨在吸引广大游客参与漂流活动的计划。
我们将提供一种刺激且危险程度适中的游玩体验,以此吸引年轻人和家庭游客的关注。
我们计划租赁一处山区临水而建的大型营地,并在此搭建一条长达5公里的漂流水路。
全程设置有多个观景平台,方便游客观赏周围的自然风景以及参与漂流活动。
我们的漂流策划方案,在策划、运营和营销方面都有比较成熟的方案,旨在快速打造该地区最为热门的旅游项目之一。
2. 漂流租赁营地选址我们选定了一个位置优越的山区临水而建的大型营地作为漂流租赁场地。
该营地背山面水,周围环境优美,适合开展各类户外活动和野营等旅游项目。
营地内部配备有独立的帐篷和休息区,游客可以在此休息,消除疲劳,以便更好地参与之后的漂流活动。
3. 漂流水路设计我们的漂流水路全程长达5公里,从山底绕山峰而上,流经山涧、小瀑布和险滩等地形,适合各类游客参与。
漂流河道中的水深一般不超过1米,水流湍急,但并不至于过于危险。
我们在河道的不同地段设置多个观景平台,游客可以在这些平台上欣赏山川河流美景,同时参与漂流活动。
我们的漂流水路设计旨在保证游客的安全和刺激体验,同时提供充足的定位和拍照的时机。
为了保证安全,我们会对漂流河道进行深度清理和检测,检查是否有危险因素。
4. 漂流活动流程在我们的漂流活动流程中,我们将提供多种安全装备,如头盔、救生衣和皮艇等,以确保游客的安全。
在参加漂流活动前,游客需要签署安全协议并参加必要的培训,以了解漂流活动的基本流程、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
漂流活动主要分为前期准备阶段、漂流河道阶段和后期整理阶段。
•前期准备阶段:游客抵达漂流场地后,先进行签到,领取必要的装备和住宿设施的卡片。
之后,游客需要在指定的地方更换好相应的装备。
在进行漂流活动前,游客总体适应性测试以确保安全。
•漂流河道阶段:漂流水路全程包括了不同难度等级的河段。
我们的攀岩、溯溪和滑板活动等,为游客提供更为多样化、刺激的体验。
水上游船项目的审批流程

水上游船项目的审批流程一、项目背景水上游船项目是一种旨在提供游客舒适、安全的水上旅游体验的项目。
通过在河流、湖泊等水域上提供游船服务,游客可以欣赏美丽的水域风景,享受愉悦的游船体验。
水上游船项目在城市旅游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能够丰富城市旅游景点的多样性,提升城市旅游业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二、项目申请1. 项目概况水上游船项目的申请者需在申请文件中提供项目的概况,包括项目的名称、位置、规模、投资额、建设内容、运营方式等。
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者需提供水上游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市场分析、投资回报预测、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以证明项目的可行性。
3. 相关证照申请者需提供相关的证照和资质文件,包括项目建设规划许可证、水域使用证、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等。
三、项目审批流程1. 行政审批(1)地方政府部门的初审申请者需将项目申请文件提交给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包括对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等方面的评估。
(2)环境保护部门的审批申请者需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交给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审批,以获得项目的环评批复。
(3)水利部门的审批申请者需将项目的水域使用证明等文件提交给水利部门进行审批,以获得项目在水域上开展游船服务的许可。
2. 技术审批(1)交通运输部门的审批申请者需将项目的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文件提交给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审批,以获得项目在水域上开展游船服务的许可。
(2)海事管理部门的审批申请者需将项目的相关证照提交给海事管理部门进行审批,以获得项目开展水上运输服务的许可。
3. 安全审批(1)公安部门的审批申请者需将项目的安全管理措施等文件提交给公安部门进行审批,以获得项目的安全许可。
(2)消防部门的审批申请者需将项目的消防安全设施等文件提交给消防部门进行审批,以获得项目的消防安全许可。
4. 经营审批(1)旅游局的审批申请者需将项目的经营计划、服务质量标准等文件提交给旅游局进行审批,以获得项目的经营许可。
经营性漂流项目安全管理规范

经营性漂流项目安全管理规范一、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条例》《旅游条例》《乡村旅游促进办法》和《涉旅安全有关单位旅游休闲运动新业态安全生产职责》等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精神,落实水上运动游乐项目安全监管各项要求,严守公共安全底线,促进新兴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宽共同富裕跑道。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为游客提供观光游览、休闲体验等服务的经营性漂流项目。
三、管理职责(一)属地管理责任1.对漂流项目的准入审查、建成验收、运营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实施多部门全过程联合监管。
2.建立联合审查机制,对漂流项目严格落实可行性、安全性“双审查”制度,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验收评估。
3.负责对漂流项目招引的审核把关,对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手续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审查。
4.督促漂流项目经营主体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
5.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内漂流项目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6.对辖区内出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的漂流项目,监督其停止开放或运营,直至整改完成。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将漂流项目经营主体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考核范畴。
(二)部门监管责任1.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生态发展理念,负责项目用地审批工作。
指导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测预警、综合治理等工作。
指导做好全省自然保护地内的项目建设活动的审核、审批工作。
2.生态环境部门:指导自然保护区内漂流项目依法依规建设、安全评估或检测检验。
指导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办理项目环评审批或备案手续;监督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生态破坏的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3.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涉及省管通航水域项目使用的水域审查。
依法开展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进行登记的内河船舶、水上设施实施法定检验及相应船员的考试发证及监督管理。
旅游区项目审批流程

旅游区项目审批流程一、前期准备阶段1.项目申报:项目发起者需要提出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规模、项目投资计划等内容。
2.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申报者准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市场调研、竞争分析、预测收益、项目风险分析等内容。
3.环境影响评价:针对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二、初步审查阶段1.评审委员会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查。
2.初步审查:评审委员会对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判断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
3.反馈和修改:如果存在问题或需要补充材料,评审委员会将反馈给申报者,并要求其修改和补充。
三、综合评估阶段1.综合评估报告:评审委员会根据初步审查结果,编制综合评估报告,对项目的可行性、环境影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估。
2.批准文件:综合评估报告提交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根据评估报告,出具批准文件。
四、正式审批阶段1.动工前置审批:项目发起者根据批准文件,进行规划设计、用地选择等前期准备工作,并提交前置审批申请。
2.各部门审批:各相关部门对前置审批申请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批文件,包括土地使用证、建设许可证等。
3.监管方案:项目发起者需制定项目监管方案,明确项目进展和管理责任等内容,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五、工程建设阶段1.施工许可证:项目发起者按照审批文件和监管方案进行工程建设,并申请施工许可证。
2.项目验收:在施工完成后,项目发起者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并进行项目验收。
六、运营阶段1.开业申请:项目发起者完成项目建设后,提交开业申请。
2.监督检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的监督检查,对项目的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3.年度报告:项目发起者每年提交运营年度报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影响等内容。
以上是旅游区项目审批流程的详细介绍。
在整个审批流程中,需要项目发起者积极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并按照审批程序进行申请和修改。
河道漂流项目审批流程

河道漂流项目审批流程一、引言河道漂流项目作为一项具有一定风险的水上娱乐活动,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才能正式开展。
本文将介绍河道漂流项目的审批流程,以帮助相关从业者了解并正确操作。
二、立项申请1. 编写项目立项申请书,包括项目名称、位置、规模、投资和预计收益等基本信息。
2. 提交项目立项申请书至所在地的水利、旅游或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河道漂流项目审批手续。
三、前期准备1. 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组织编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2. 准备项目的规划设计图纸,包括河道布局、设施设置和安全标识等。
四、申请材料提交1. 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将项目立项申请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措施、应急预案和规划设计图纸等申请材料递交给审批部门。
2. 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发现问题或不完整,会要求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
五、现场勘察1. 审批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项目现场进行勘察,确认项目是否符合安全、环保和规划要求。
2. 勘察人员会对河道的水流情况、水深、河底情况等进行评估,确保漂流活动的安全性。
六、评估与意见征询1. 审批部门会将申请材料交给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项目的水资源利用情况、环境影响、安全风险等。
2. 审批部门会向相关单位和公众征求意见,听取他们对该项目的看法和建议。
七、审批决策1. 审批部门根据前期准备工作、现场勘察和评估意见,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做出审批决策。
2. 审批决策包括是否批准河道漂流项目、是否有条件限制以及是否需要进行监管等。
八、审批结果通知1. 审批部门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单位,包括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以及需要履行的条件和监管要求等。
2. 如审批通过,申请单位需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办理许可证、缴纳相关费用等。
九、监管与验收1. 审批部门会派遣专人对河道漂流项目进行监管,确保项目安全运营和环境保护。
2. 审批部门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项目的验收,检查项目是否按照批准的要求进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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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旅游项目审批程序
第一步向市旅游中心提出申请:
经营单位向市旅游中心提出开展漂流项目的申请,并提交附有单位概况、经营情况、配套服务设施及景区规划情况等相关资料,由市旅游中心依据《舒兰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提出初审意见。
第二步资源部门审
批:
经营单位持市旅游中心初审意见,到乡镇和水利等部门申请河道审批。
乡镇和水利部门设置审批条件,进行实地踏查,合格者予以审批,提供批准证明等相关资料。
第三步资格审查:
经营单位依照国家旅游局《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价》(DB22/T 1817-2013)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修订)(GB/T17775-2003)标准,由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标准,由质监、食药监、卫生、公安、海事、安监、交通、物价、旅游等相关部门,逐项进行资格
审查,审批。
第四步到工商、税务机关注册登记:
经营单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到市工商管理税务机关依法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第五步到文化体育部门审批:
经营单位依照《吉林市高危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向文化体育部门提交相关材料,逐项进行资格审查,审批。
取得高危体育经营活动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六步到市旅游中心备案:
持各单位审批资料及复印件到市旅游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