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最低价中标”与“合理低价中标”
浅论建设工程招标中的“最低价中标”

浅论建设工程招标中的“最低价中标”摘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合理节约投资,能进一部体现招投标过程中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
这就促使企业要不断的改制、不断的进取,在施工中尽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努力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以在同行业中永远保持领先地位。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正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以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开创了工程预算工作的新格局,提高了我国建筑企业自身竞争能力、节约建设成本,并逐步融入国际建筑市场大环境。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合理节约投资,能进一部体现招投标过程中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防止暗箱操作,有利于遏制腐败的产生。
这就促使企业要不断的改制、不断的进取,在施工中尽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努力降低成本、增加利润,这一报价计价模式必将彻底改变以前那种以定额为依据的繁琐计价模式,新的计价模式将在统一计价规则、有效控制消耗量、正确引导企业报价、市场竞争形成造价等方面更清晰,它将极大地刺激企业通过自身的管理来提高竞争力,同时相关配套法规的相继出台将使建筑承包行业步入良性发展的阶段。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的过程。
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指投标人完成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工程量清单是指包括在招标文件中的,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由招标人或委托咨询部门计算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表及其汇总表。
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时,招标人为投标人提供实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投标人根据提供的统一量和对拟建工程情况的描述及要求,按本企业的施工水平、技术及机械装备力量、管理水平、以及合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消耗定额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以及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并考虑工程施工风险因素等进行自主报价的一种计价行为。
浅析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

浅析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1. 引言1.1 概述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根据合理低价原则确定中标人。
这一法则旨在保护投标人的权益,确保招标项目以合理的价格完成,同时也促进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在实际操作中,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常常是企业参与投标竞争时需要遵循的重要法律规定,也是各级政府部门监督招标过程的重要依据。
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的核心在于确保中标人的报价合理,并通过标书评审和谈判等程序,选拔出最终中标人。
在这一过程中,除了关注价格因素外,还应综合考虑其他条件,如技术方案、服务水平、信誉度等。
只有在综合评估下,报价最低且符合其他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获得中标资格。
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旨在保障投标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和规范。
在实践中,各方应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正、公开和透明,有效预防和纠正价格恶性竞争行为,推动招标市场的规范发展。
2. 正文2.1 招标投标的定义与目的招标投标是指政府、企事业单位根据特定项目的需求,通过公开征求合格供应商或承包商提交书面报价或招标文件,以确定最终的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过程。
招标投标的目的是确保公平竞争,促进资源有效配置,降低项目成本,提高项目质量。
通过公开透明的招标投标过程,能够保证最终选定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具有足够的实力和信誉,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
招标投标的目的包括:推动市场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提高企业竞争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实力;加强社会资本的参与,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项目效益最大化;规范市场秩序,防止恶性竞争和腐败行为的发生;促进政府和企业间的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招标投标的定义与目的在于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让更多的企业参与竞争,促进行业的发展和壮大。
也为政府和企业的合作提供了一个稳定可靠的合作模式,可以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
2.2 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基本原则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确立的一系列准则和规定,旨在保障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合法性,同时促进市场竞争,促使中标方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浅谈合理低价中标

浅谈合理低价中标1 前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
低价中标更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一种做法。
它既可以保证招标人获得最大的收益,又可充分利用公平竞争来实现投标人的利益。
加上合理二字,比较适合我国现阶段建筑市场的发育状况。
合理低价中标的合法出现和推行,必将推动建筑企业的健康、科学发展,还可净化其竞争环境,使其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1.1符合国际建筑市场的规则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推行合理低价中标模式,先行自家练兵,寻找与世界接轨的途径,积蓄推广的经验,才能更有效地应对国外庞大的有实力的承包商。
1.2规范建筑市场,有效节省投资通过合理低价中标工程的实施,一方面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寻求到技术及管理水平高的承包商,有效地制约了行为主体的不规范行为;另一方面为投资者节约了大量的资金,实现投资者努力追求的目标。
2 现阶段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我省从试行采用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办法以来,有相当一部分的工程项目达到预期的效果,但也出现过低价中标高价决算或半拉子工程,工程处于瘫痪状态。
从工程投标到工程施工,其主要表现如下几点。
2.1投标过程中盲目压价为了维持企业的生存,在一些建设单位片面追求低价的外部环境压力下,一些施工企业一味地追求中标,玩数字游戏,不惜一切代价盲目压价,迎合业主的需求。
另一方面除了外部环境外,也存在一些施工企业自身报价不规范,对预期的施工难度和工程复杂性等估计不足的问题。
2.2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中标企业为节省开支,降低支出,投标时的信诺在中标后很少兑现,管理人员不到位、施工人员素质差、材料以次充好、安全措施得不到保障等等行为,已构成日后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频繁发生的根源,这已给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管理造成一大障碍。
3 对有标底招标与无标底招标两种方式的分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所采用的一种交易的方式。
这种交易方式最显着特征是将竞争机制引入了交易过程。
我国在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采用招标投标这一方式,已有二十余年,无标底招标显然是针对有标底招标而言的。
浅析最低价中标法

浅析最低价中标法近年来,最低价中标法在招标采购领域越来越常见。
这种招标方式的核心在于,以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者。
然而,这种采购方式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本文将对最低价中标法进行浅析。
首先,最低价中标法的优点显而易见。
作为一种简单明了的招标方式,它能够迅速确定中标者,省去了其他标准评估的繁琐程序。
同时,最低价中标法也能够保证企业采购的成本最低,降低企业负担,提高效益。
此外,最低价中标法还能够促进市场竞争,使得各企业在价格上做到更优。
然而,最低价中标法也存在诸多缺点。
首先,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往往会导致劣质产品的流入市场。
这是因为一些企业采取降低品质和成本的方式来争取低价招标的机会。
这往往对消费者造成不良影响,也损害了企业形象,影响了市场竞争力。
其次,在最低价中标法下,企业在竞标中的争夺主要是价格,从而固化了企业在价格战中的地位,而不是实际生产能力和能力的竞争。
这对整个市场秩序和行业健康发展造成了影响。
此外,在最低价中标法的实践过程中,可能存在黑箱操作的情况。
一些企业在招标过程中,可能采用不正当手段来赢得中标,而不是依据实际生产能力和成本来争取机会。
针对以上缺点,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首先,政府和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招标规则的制定和监督。
招标采购的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按照规则来,要求各企业必须在合法规定的标准之内,才有机会竞标。
此外,企业也应该注重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建立自己的品牌,而不是只关注价格层面的竞争,以提高自己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最后,消费者也应该在购买产品的过程中多加留意,关注产品质量、性能等方面,不要仅因为价格低而盲目购买,这样才能够保证市场的良性发展。
综上所述,最低价中标法既有优点,也有其缺点和不足之处。
在实际使用中应该遵循规章制度,在保证市场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尽全力保证招标采购过程的透明公正,以保证市场品质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浅议建设工程低价中标的合理性

浅议建设工程低价中标的合理性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招标方在综合考量后进行择优选择中标者,在评标中使用的主要模式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以及综合评估法。
但是目前存在一个误区,将工程的质量情况推脱到低价中标的问题上,认为低价中标就必定会出现质量问题。
本文分析了工程低价中标的合理性,以期为相关部门及招投标工作提供参考。
标签:建设工程;低价中标;合理性对招投标工作设立明确的制度,其宗旨是使招投标工作具有法律效应,以此保障招投标的基本原则得到有效的落实。
在招投标制度的影响和督促下,使得投标方对自身综合实力及信誉有客观的认识,进而进行全面的提升,对于部分实力不足的投标企业进行淘汰,提升投标企业间的竞争力。
在传统的建设工程评标方法的基础之上引入低价中标法,不仅颠覆了传统的工程造价模式,还促使市场竞争有效把控建筑价格,促进施工企业的改革与创新,因此具有较高的可行性。
1、最低价中标法在我国实施的基本现状分析在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低价中标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使得低价中标得到了法律保障。
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价值竞争尤为残酷,推动了行政型定价方式的转变,使得市场型价格方式更能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
通过良性的价格竞争,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建筑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利用经济手段实施宏观调控,综合调控市场价格的影响因素,改变建设工程的传统定价模式,根据实际的市场情况对价格进行指导和控制,使得良性的价格竞争在建筑工程中起到督促作用,确保低价中标的顺利实施。
2、低价的科学划分在进行公开招标时,要对低价进行科学的划分,使得低价得到合理的界定,需注意以下方面的内容:2.1在进行招标评委设置的时候,应当结合招标项目的类型特点而增加经济学专家人员的数量。
2.2以现有标准定额的计算值为参照,报价要明显低于这个参照值,并且界定的顺序要从低到高。
2.3对于投标单位所报的材料用量要根据标准定额的参考值进行比较和审核,同时确保所有项目的降低幅度具备有效的证明进行辅助和保障,保证所降项目的可行性。
浅析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

浅析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招标投标是一种常见的采购方式,它是政府和企业在采购商品和服务时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择优选中的一种制度。
在招标投标中,最终的中标结果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其中低价中标法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则。
本文将从什么是低价中标法、低价中标法的优缺点,以及低价中标法的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浅析。
一、什么是低价中标法低价中标法是指在招标投标中,以合理低价获得中标资格的原则。
即在招标投标时,除了满足相关技术、质量、服务等标准外,还要求投标方提供符合要求的低价报价。
在评标过程中,对各投标方提出的报价进行评审,最终选取以最低价格中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低价中标法一般适用于商品及服务性招标。
二、低价中标法的优缺点1. 优点:(1)降低采购成本。
低价中标法能够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使得政府和企业能够以更低的价格获取所需的商品和服务。
(2)公平公正。
低价中标法尊重市场价格,通过公开透明的评标程序,确保了中标结果的公平公正,减少了不必要的非理性竞争。
(3)利于市场竞争。
低价中标法能够促进市场竞争,推动供应商不断降低成本,提高服务效率,从而促进市场的良性竞争和发展。
(1)降低质量标准。
低价中标法容易导致一些供应商为了降低成本而降低质量,严重影响项目的质量和后期的运行效果。
(2)扭曲市场价格。
低价中标法可能会扭曲市场价格,导致一些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的低价去竞标,从而打破市场价格的均衡。
(3)不利于长期合作。
低价中标法容易造成供应商为了获得订单而低价竞标,无法长期持续地保持服务质量,影响与政府和企业的长期合作。
低价中标法在实际招标投标中有其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 商品采购。
对于一些规格标准化的商品采购,低价中标法能够很好地降低采购成本,因为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相对固定,价格成为决定因素。
2. 服务性采购。
一些简单的服务性采购项目,例如清洁服务、保安服务等,低价中标法也比较适用,因为这类服务的质量和标准相对明确,价格往往成为决定因素。
浅析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

浅析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招标投标是一种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方式,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最常见的采购方式之一。
在招标投标中,中标价是唯一的评判标准,企业要想赢得招标,必须以合理低价中标。
本文将从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的概念、原则、方法、风险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浅析。
一、合理低价中标的概念合理低价中标是指企业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以最优价格获得中标资格,其中最优价格既要看中标企业的控制成本能力,也要看市场竞争状况、中标企业的实力等因素。
合理低价中标既要保证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使中标企业获得利润。
1.公正、公平、透明原则在招标投标中,公正、公平、透明是基本原则。
招标人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规定,明确招标条件和要求,保证供应商公平竞争的机会和权利。
对于所有的投标人,应该采用相同的标准,以充分保障投标方的合法权益。
2.市场化原则市场化原则是招标采购必须遵循的原则。
在这个原则下,竞争的结果将决定中标供应商的评选,企业必须具备控制成本的能力,在此基础上才能获得中标。
市场化原则要求企业在招标过程中,充分考虑购买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实际可行的供应方案。
3.预算控制原则对于企业而言,招标过程中预算控制原则非常重要。
企业在最初筹备阶段,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规定的合理价格范围、市场情况妥善制定预算,以确保企业控制成本的能力,同时保证中标后能够获得足够的利润。
1.合理控制成本成本控制是企业赢得招标的重要手段。
企业在制定招标策略时,要提前做好成本估算、风险评估等工作,以确定价格波动的可能性,并在招标过程中控制好成本。
通过制定合理的购买计划,采用高效运营模式,调动供应商的积极性等方法,降低成本,提高中标几率。
2.提高方案创新度提高方案创新度也是招标投标的重要方式之一。
企业应该基于对购买项目的深刻理解,提出具有可行性、可靠性、高效率、高性价比的供应方案,并通过技术创新、运营改进等方式不断完善方案,提高中标率。
浅析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

浅析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摘要】招标投标是现代市场经济中常见的竞争方式,对于推动市场经济发展和提升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招标投标的概念和重要性入手,介绍了中标标准和原则,探讨了合理低价中标的意义以及考量因素。
分析了在合理低价中标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风险控制。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合理低价中标的法则,为相关行业的实践提供指导。
文章总结了合理低价中标的重要性,强调其在促进市场竞争和保障工程质量方面的作用,为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标准、原则、意义、考量因素、风险控制、概念、重要性、结论.1. 引言1.1 引言招标投标是一种公开透明的采购方式,被广泛应用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领域。
其核心目的是通过竞争、公平、公正的方式选择到性价比最优的承包商或供应商,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可控。
招标投标的概念与重要性招标投标是指采购方向潜在承包商或供应商发布招标文件,邀请他们提交竞标书,经过评审最终选定中标者的过程。
其重要性在于,通过公开竞争,能够有效保障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采购效率,降低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
中标标准和原则中标标准通常包括价格、质量、信誉、投标者资质等多个方面。
原则上,中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中标结果真实可靠。
合理低价中标的意义合理低价中标意味着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选择价格较低的中标者。
这不仅可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还有助于促进市场竞争,推动产业升级。
在确定合理低价中标时,需要考虑投标企业的实力、信誉、技术水平、服务承诺等因素,同时要综合评估技术方案、施工进度、保修期等内容,确保选择到最具竞争力的中标者。
尽管合理低价中标有诸多好处,但也存在一定风险,如选择了价格过低的中标者可能导致项目质量问题、时间延误或者合同纠纷。
在实施合理低价中标时,必须进行全面评估,做好风险管控,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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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最低价中标”与“合理低价中标”
摘要
自“最低价中标法”实施以来,对于工程项目建设以及促进建筑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营造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竞争环境。
但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异常现象:一些施工企业为了拿到工程而不惜低于成本报价、恶性竞争,给工程质量安全埋下隐患的同时,造成社会资源浪费严重。
笔者从最低价中标和合理低价中标的区别和造成最低价中标的原因谈起,分析合理低价的界定,分层次阐述了确保合理低价中标我们应当采取的措施,以期规范建设市场的有序竞争和有序发展。
关键词:低价中标;界定;防范措施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已经在建设工程领域逐渐被认可和推广,而且最低价中标对于工程项目建设以及促进建筑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营造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竞争环境。
然而,低价中标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却遇到了麻烦,以至于“变味”,直接的后果是愈来愈烈的恶性竞争导致低价抢标的现象频繁出现。
为何在发达国家运行良好的最低价中标而在我国却遭遇如此的命运呢?
结合多年的工程实际案例和专家讨论,笔者分析了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如下几点:
1.政策方面:建设领域的法律制度亟待补充完善,监督机制也不够完善,这是造成低于成本竞标的重要原因。
2.投资人(市场主体)方面:投资人发育不成熟,导致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用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是某些项目负责人的座右铭,而中标价是否低于市场价或成本价却不去考虑,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国企、私营和民营企业当中。
3.施工企业方面:我国过去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具有强烈行政色彩的“预算定额”在工程建设领域一直起着重要作用,套定额的预算在现实情况下根本没有竞争优势,施工单位为了拿到一个工程而竞相降价,你追我赶,形成了恶性竞争而不能自拔。
4.各方对“最低价中标”认识不正确:大多数人认为最低价中标就是哪个报价最低就应该哪个中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即“经评审的最低价”排除了低于成本的投标价,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最低价中标”。
“合理低价中标法”是在各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经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首先对其技术标书进行通过式评审,之后对通过上述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即对各投标报价与基准价进行对照评审,择优选择合理低价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法。
“合理低价中标”有别于“最低价中标”的主要特点,是指“合理低价”在通常情况下,可以取通过技术评审的符合要求的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价(或者在平均价基础上再下浮n个百分点)为基准价,哪个报价最接近于基准价,该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这种方法便于招标人控制在招标活动全过程中无论投标人以何种方式(或许是按施工图预算下降一定百分比,或许是按企业定额报的价)报价,均以基准价为对比价;在评标中结合招标文件所公示的“实质性要求”,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估和审定,择优选取中标人。
在一些工艺性要求不高的工程,可以规定经评审的次低价或倒数第三家中标。
在现行的建设工程招标中,强制规定招标项目必须采用企业定额是不可能的,招标人(包括评标委员会)在有限时间内要想对投标人的报价做出是否低于个别成本价的评估和审定,也是不客观。
也就是说,作为招标人本身必须要有自己的“参照物”方才有可能去评估投标人,显然,“合理低价中标”更符合实际。
那么,如何界定所说的“合理低价”呢?
我们所说的“合理低价”应该为“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确定的最低价,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评标关键是详细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评委如果发现投标报价比正常标底价低得太多,如超过10%,或比所有报价的平均值低5%以上,应当对该报价进行重点评审,看看其优惠条件或成本节约措施是否合理;有没有改变工程正式预算所列套用定额子目及工程量;所报让利中有无重大漏项或计算错误;有无详细列出成本节约措施、优惠条件、内容和理由,或者内容不完整、不全面,缺乏说服力等等。
这些可作为判断投标报价低于个别成本的依据。
此外,对于评估投标报价是否合理,施工组织设计是一个重要“参照物”。
施工组织设计在招标阶段是重要的技术标,中标以后成为指导工程施工的实施文件。
为防范不合理低价中标,我们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呢?
1.政策层面:快速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对市场各主体的管理和约束。
当前,实施最低价中标过程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也是应重点研究并花大力气解决的问题,仍然是不计成本的低价恶性竞争现象。
建设市场的供求关系严重失衡,施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明显过剩,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健全市场清出机制。
对于有挂靠、转包、偷工减料等非法行为,或者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以及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者个人,都要严肃依法做出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停业整顿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培育和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司法鉴定、保险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
2.投资人层面:首先,一定要有成本价格,做到有的放矢。
要结合目前建筑市场的整体行情,相关的政府文件及有关专家的经验等制定出招标工程的成本价格,以此作为整个招标工程的指导依据,切不可自己没有成本价格,受制于人,谁的中标价格低,谁就可以中标,是万万要不得。
其次,要采取有效的防风险措施,把好“风险”关。
以最低价中标的工程,利润一般比较低,降低了中标人抗风险的能力,容易造成工程的失败,常见的有:某些中标人中途放弃、还有的进度一拖再拖,还有的干脆偷工减料,这样会给建设单位造成很大损失。
在当前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企业诚信度普遍较低的情况下,建设单位要有较强的防风险意识。
这时,招标人就需要事先安排一套预防风险的工程担保措施,一旦产生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问题,就能有效地转移化解风险,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
3.行业层面:建立诚信体系,健全失信惩罚机制。
行业协会和司法鉴定机构,对那些信誉好,管理完善,有可靠机制的单位列为诚信单位,在投标时给以优惠,对那些不讲信誉,管理差,偷工减料的单位列入黑名单,逐步踢出招投标市场;同时建议对那些资质好、讲信誉的诚信单位在同等条件下给予3%-5%的优惠,此类单位带来的是工期提前,管理可靠、质量无忧。
唯有这样做还不够,建议政府设立诚信单位、不诚信单位排名榜,各个建设单位在招投标时予以参考,是列入不讲信用单位付出相应的代价,以示惩戒。
4.工程总体管理层面:建立设计赔偿和设计保险制度,提高设计的质量。
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对招标前期工作质量要求较高,建立设计赔偿制度,要求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需对因设计原因造成的失误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巨大的经济责任驱使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加强责任感和危机感,达到提高设计质量的目的,为提高投标报价精度和保证最低价的权威性打下基础。
同时,为了使设计赔偿能够真正兑现,设计单位必须购买设计保险才能承接设计任务。
为了防止因施工图纸深度不够、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报价误算、漏项等不反映真实报价情况的发生,所有工程一律采用实物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方式。
投标报价由构成工程实体的工程量清单费用、非竞争性费用、竞争性费用三大块组成,为快捷准确的评标提供方便。
即便是无标底评标,也应该编制标底以发挥其评标时的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