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十佳幼儿园申报基础条件
山东省幼儿园分类标准

幼儿园与聘用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足额缴纳“五险一金”。
三室(或两室)不配套,不得参评。
C5(20分)
综合活动室、服务用房(办公室、保健观察室、晨检接待厅、洗涤消毒用房)、附属用房(配电室、安保室、储藏室、教职工卫生间、教师值班室),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随园保教儿童5人以上)面积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求。(7分)
使用规范,有记录。(3分)
少一室扣5分,扣完20分为止。
玩教具摆放合理,幼儿取放方便,使用率高。(5分)
使用全封闭滑梯和通道,不得参评。
户外运动器械种类齐全,数量能够满足全园1/2以上幼儿同时活动的需求。(5分)
室内教玩具能够充分满足本班幼儿区域活动或其他教育活动的需要。(5分)
C9(20分)
配备现代化教育设施及办公设备,有数码照相机、摄像机、打印机、复印机、多媒体等,满足需要。(5分)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措施、有记录。(5分)
有暖气、空调等防暑降温防寒取暖设施,能正常使用。冬季室内温度不低于18度。(5分)
有饮水设备,保温桶应具备锁定装置。(5分)
设施有较大安全隐患的,不得参评。
C8(20分)
根据规模配备符合省定标准要求的室内外大、中型运动器械及中小型玩教具,安全卫生,种类丰富,适合幼儿年龄特点,满足幼儿游戏活动需要。禁止使用全封闭滑梯和通道。(5分)
户外环境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有利于开展各种体育、游戏等活动。(5分)
申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申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教育的重视,幼儿园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许多人都希望能够开办自己的幼儿园。
然而,开办幼儿园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获得批准。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申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一、资质条件开办幼儿园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首先,要取得《幼儿园办学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拥有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即注册成立的企业或组织;2.有符合要求的办学场所,包括建筑面积、空气质量、安全设施等方面的要求;3.有合格的师资力量,包括具有幼儿教育专业背景的教师和管理人员;4.有完善的教育教学计划和管理制度,能够保障幼儿的健康、安全和全面发展。
二、场所条件办学场所是开办幼儿园的重要条件之一。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幼儿园的场所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场所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规范和相关标准,保证空气质量和安全性;2.场所应当具备合适的设施和装备,包括教室、活动室、卫生间、饮水设备、消防设施等;3.场所应当保证足够的面积和空间,能够容纳足够数量的幼儿,保证幼儿的活动和学习环境;4.场所应当保证幼儿的安全,包括安全出口、防盗、防火等方面的措施。
三、师资条件幼儿园的师资力量也是开办幼儿园的重要条件之一。
幼儿园的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幼儿教育专业背景,如幼儿教育、学前教育等相关专业的本科或以上学历;2.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实践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幼儿教学和活动;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热爱幼儿事业,关心幼儿成长。
四、教育教学计划和管理制度条件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计划和管理制度也是开办幼儿园的重要条件之一。
幼儿园应当制定完善的教育教学计划和管理制度,保障幼儿的健康、安全和全面发展。
具体要求如下:1.教育教学计划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包括课程设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评价方式等方面的要求;2.管理制度应当健全,包括招生、教学、管理、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制度;3.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应急预案等方面的措施。
幼儿园建设标准

权威发布!《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2018年12月1日施行2018-12-04 17:56日前,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
标准共分八章,包括总则、设置与规划、建设用地、园舍建筑、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经费保障、附则。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规章政策,适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现代化需要,创设适合幼儿全面发展的办园条件和育人环境,推进幼儿园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结合我省社会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学前教育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我省各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幼儿园和配备幼儿园教育装备以及管理幼儿园的依据,是有关部门编制、评估和审批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幼儿园规划设计和建设用地的依据。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全日制幼儿园,改建和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新建全日制幼儿园土地规划和园舍建筑应不低于本标准要求,其他全日制幼儿园应参照本标准逐步改建和扩建。
建设有特殊需求的幼儿园,经有关部门批准,其建设和配备标准可适当提高。
寄宿制幼儿园的土地规划和园舍建设按照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标准分为三类。
其中,标准Ⅰ为高标准,标准Ⅱ为较高标准,标准Ⅲ基本标准。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选用相应标准。
第五条幼儿园建设必须坚持“以幼儿为本”的原则,符合幼儿生理和心理成长规律。
园区布局、房屋建筑和设施配备应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绿色环保、经济美观,具有抵御自然灾害、保障幼儿安全的能力。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规范全文及解读-V1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规范全文及解读-V1山东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规范全文及解读一、办园资质1.幼儿园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解读:幼儿园应当注册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具有法律认可的主体资格。
2.幼儿园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教育管理人员、教师等专任人员,教育教学设施和教育教学用品。
解读:幼儿园应当配备专业教育管理人员和教师,具备必要的教育教学设施和用品。
3.幼儿园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级有关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解读:除了以上规定,幼儿园还需要符合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的其他规定,如消防、环境等方面的规定。
二、师资力量1.幼儿园应当配备专职或专兼职的教师,并且应当有具有幼儿教育或相关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的教师。
解读:幼儿园应当配备专业幼儿教育或相关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的教师,以确保教育教学水平。
2.幼儿园应当在人数上满足幼儿教育教学要求,每班应不超过45人。
解读:幼儿园不仅需要配备合格的教师,还应满足幼儿园班级人数不超过45人的规定要求。
三、教育教学1.幼儿园应当落实国家和省级关于幼儿教育教学大纲和教育教学标准的要求。
解读: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规定的幼儿教育教学大纲和教育教学标准的要求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2.幼儿园应当制定并执行适合本园实际情况的教育教学计划。
解读:幼儿园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并执行该计划。
3.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档案,并按照规定定期记录幼儿学习和教育教学情况。
解读: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档案,并且在规定时间记录幼儿学习和教育教学情况。
四、安全管理1.幼儿园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且应当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
解读:幼儿园需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确保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有序、规范。
2.幼儿园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解读:幼儿园需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发现的安全隐患,确保幼儿园的安全。
五、家长服务1.幼儿园应当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组织幼儿家长会、家长活动等,积极帮助家长实现教育成长目标。
省十佳、省示范园办园标准

省示范争创工作学习材料之山东省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充分发挥示范性幼儿园辐射和带动作用,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全省学前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便于管理,将省级实验幼儿园、省级示范幼儿园统一更名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
第三条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是在当地一类及以上幼儿园的基础上经过评估产生。
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每2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评选工作坚持“导向性”、“过程性”和“效益性”原则。
导向性是指要坚持“科学引领,导向发展”的原则,根据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以及学前教育规律科学制定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以先进的教育思想及办园理念引导幼儿园健康发展。
过程性是指要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原则,关注幼儿园建设和发展的全过程,使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和评估过程成为促进幼儿园科学发展的过程。
效益性是指要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既要重视办园条件改善,又要重视成本效益,避免盲目追求豪华建设、浪费教育资源的现象。
在具备基本办园条件标准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内涵建设和保教质量的提高,切实保障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第二章申报省级示范幼儿园基本条件第五条申报省级示范性幼儿园,须为当地市级一类及以上幼儿园,且公布时间满2年及以上。
第六条幼儿园办园条件不低于《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所规定的标准,评估总分达到900分及以上,各项A级指标隶属度均在0.85以上。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不能申报省级示范性幼儿园:1.不是独立建筑群体,设置在污染区或危险区,使用危房的;2.三室(或二室)不配套的;3.没有配备安保人员及安保设施的;4.设置学前班,规模不足6个班,小中大班没有平行班的;5.班额超过规定10名及以上的;6.收取与新生入园挂钩的赞助费,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由另外收取费用的;7.没有给幼儿提供午餐午休服务的;8.每学期幼儿膳食收支盈利超过的2%的;9.没有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非公办教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没有办理保险的;10.没有与幼儿园结对帮扶的;11.存在奥数培训、珠脑心算、拼音、写字等小学化倾向的教育内容,布置读写算等书面家庭作业,对幼儿进行测验和考试的;12.使用小学教材,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教辅材料、活动材料的;13. 近三年发生食物中毒或因处理传染病不及时造成疫情爆发并导致停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存在体罚及变相体罚幼儿,对幼儿造成严重伤害或恶劣影响的。
幼儿园办园条件

幼儿园办园条件办理民办幼儿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社会组织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个人必须具备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园需要提交各种材料,如审办报告、举办者资格证明、办园可行性报告等。
办理程序包括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筹设申请、进行资质评估、获得筹设批准、正式设立申请、评估后批准正式设立并颁发办园许可证。
办理时限为三十天或三个月。
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包括园舍、规模、人员、设施等方面。
园舍必须独立、安全、清洁,无危房和噪音影响,且场地干燥、排水通畅。
活动室必须宽敞明亮、通风洁净,每班面积必须达到56平方米以上。
儿童厕所必须坚固安全、清洁卫生。
园内必须配备园长、教师办公室、资料室、音体室、保健室、盥洗室、厨房等设施。
户外活动场地必须安全、平坦,每个幼儿人均面积必须达到3.5平方米以上,绿化用地面积必须达到2.5平方米以上。
此外,还要开辟沙地、嬉水池、种植园地、动物饲养角。
规模方面,民办幼儿园的规模应适宜,班额应符合要求。
按年龄分小、中、大班,小班(3—4岁)班额应为25人左右,中班(4—5岁)班额应为30人左右,大班(5—6岁)班额应为35人左右。
人员方面,民办幼儿园的编制应合理,每班教师应为2人,保育员应为1人(寄宿制园2人),三个班以上的园应配备专职保健员1人,寄宿制园还应增设专职医师1人,三个班以上的园应开设园长1名。
此外,根据本园实际情况,还应配备会计、出纳、炊事员及其它勤杂人员。
工作人员中不得有传染病患者和生理缺陷人员。
设施方面,民办幼儿园必须为每个幼儿提供合乎标准的桌椅,每个班级必须配备风琴、录音机、玩具柜、图书架,设置自然角、儿童作品角。
园内必须有大型活动器械3件以上,每班小型活动器械7种以上,幼儿人均玩具5件以上,每班必须有各种教具10种以上。
幼儿人均图书必须达到5册以上,教师人均业务书刊必须达到3种以上。
在幼儿园里,严格执行作息时间非常重要,这有助于确保幼儿得到充足的睡眠。
这是因为睡眠对于幼儿的身心发展非常重要。
(参考资料)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教育厅二○一○年七月目录一、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 (5)二、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 (36)三、山东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 (63)—2 —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二、设置与规划(一)设置(二)规模(三)规划设计三、建设用地标准(一)建设用地组成(二)建设用地面积四、园舍建设标准(一)园舍建筑组成(二)园舍建筑面积(三)园舍用房面积(四)园舍建筑标准五、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一)总体要求(二)教育活动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三)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六、教职工配备标准七、经费保障—3 —附件:1.幼儿园园舍建设有关标准要求2.山东省城市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3.山东省城市幼儿园科学发现室配备基本标准4.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办公设备配备基本标准5.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卫生保健器械配备基本标准6.山东省城市幼儿园隔离室设备配备基本标准—4 —一、总则(一)为全面提高我省城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进一步优化学龄前儿童成长环境,满足广大城市居民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国家《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城市幼儿园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估城市幼儿园办园条件的基本标准。
标准中规定的基本办园条件是本省城市(含县城驻地,下同)举办幼儿园应具备的基本标准,经济发达地区及有条件的幼儿园办园条件指标应适当提高,以充分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举办的各类幼儿园。
城市新建幼儿园用地和园舍建筑应不低于本标准规划指标要求,其它幼儿园应参照本标准逐步改建或扩建。
二、设置与规划(一)设置1.幼儿园设点布局,应根据当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
山东省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标准

三室(或两室)不配套,不得参评。
C5有相应规模的多功能活动室、专用活动室、办公及辅助用房等。
15分
1.多功能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科学发现室、卫生保健室、图书教具资料室(可兼做档案室)、办公及辅助用房等面积不低于《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的要求。10分
山东省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标准
项目
要素
标准分
细则
原则
得分
A1
园舍
设施165分
B1
园舍建筑
80分
C1为独立的建筑群体,园舍建筑坚固安全、合理实用。
15分
1.园舍为独立建筑群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消防、抗震等)、卫生标准,布局合理。建筑风格体现幼儿特点。10分
2.定期对园舍进行检查、维护,有检查记录,有改进措施。5分
15分
1.户外活动场地人均不少于4m2。地面软硬兼有,比例适中。室外大中型运动器械固定安装在软质地面上,器械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10分
2.有游戏场地、活动器械场地、30m直跑道、沙池、玩水设施、种植园地及饲养区等。5分
C4各班有独立配套、宽敞明亮、通风及采光良好的活动室、寝室、卫生间。
15分
1.活动室、寝室、卫生间面积不低于《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的要求。寄宿制幼儿园有独立的寝室。10分
专任教师配备不足,扣20分。保育员配备不足,扣10分。
公办幼儿园不符合《编制标准》要求,扣20分。
A3
队伍
建设
130分
B10
资格准入40分
C27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各类工作人员均应取得相应任职资格证书。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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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潍坊市十佳幼儿园申报基础条件
(下列条件有一项达不到者不得申报)
一、是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
二、是独立建筑群体,有独立活动场地。
三、是全日制或寄宿制,6个班以上,各年龄班均有平行班。
四、近五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潍坊市示范幼儿园申报基础条件
(下列条件有一项达不到者不得申报)
一、是独立建筑群体,有独立活动场地。
二、有完备的午休条件,3个班以上。
三、近五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说明
本标准有A级指标4项,共1000分,达650分以上为潍坊市示范幼儿园;参加潍坊市十佳幼儿园评选、复评的最低分数为900分。
潍坊市十佳、示范幼儿园办园标准
(2009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