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市政府资金补贴项目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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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和个人财政补贴(补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和个人财政补贴(补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和个人财政补贴(补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市直各单位,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财政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涉企和个人财政补贴(补助)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范骗补行为发生,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和个人财政补贴(补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财监〔2020〕5号)转发给你们。

按照我市管理实际和职责分工,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落实。

一、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涉企和个人财政补贴(补助)资金管理的重要意义各区、各部门要从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对标对表财政管理先进经验和做法,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涉企和个人财政补贴(补助)资金管理的重大意义。

要加快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将涉企和个人财政补贴(补助)资金管理权关进制度的笼子,实现政策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监管职责更加清晰明确、资金使用更加公开透明、执行管理更加务实高效,为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体制机制支撑。

二、严格落实涉企和个人财政补贴(补助)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一)落实政策审核责任涉企和个人财政补贴(补助)政策主要指为支持社会事业发展,以安排扶持资金或发放补贴(补助)为主要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支持和改善民生福祉等各项政策。

按照“谁出台、谁管理”的原则,政策制定部门是补贴(补助)业务和资金的主管部门。

各主管部门要对制定出台的各类涉企和个人财政补贴(补助)政策进行梳理,重点关注已出台的资金管理办法是否明确现场实质性审核的职责要求,没有明确相关要求的,及时补充完善,优化审核手段,切实履行审核发放的主体责任。

(二)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便利。

要将适宜公开的涉企和个人财政补贴(补助)政策制订依据、金额、发放标准、申领条件、申领方式、补贴(补助)期限、监督渠道等内容在“深圳政府在线——政务公开——资金信息——涉企和个人财政补贴(补助)资金信息”栏目和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深圳新能源车补贴政策

深圳新能源车补贴政策

深圳新能源车补贴政策深圳新能源车补贴政策旨在鼓励推广和应用新能源车辆,促进深圳市绿色出行的发展。

该政策于2019年出台,并在此后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完善。

下文将从政策主要内容、政策调整原因和政策效果三个方面对深圳新能源车补贴政策进行详细分析。

一、政策主要内容深圳新能源车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针对个人购买纯电动乘用车的补贴政策,二是针对企事业单位购买新能源车辆的补贴政策。

针对个人购买纯电动乘用车的补贴政策,根据车辆的续航里程,分为三个档次的补贴标准。

续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上的车辆补贴最高达到20万元,续航里程在200公里至300公里之间的车辆补贴最高达到15万元,续航里程在150公里至200公里之间的车辆补贴最高达到10万元。

针对企事业单位购买新能源车辆的补贴政策,按照车辆类型和用途进行分类,并根据车辆的续航里程、购买数量等多个因素进行补贴。

其中,纯电动客车和纯电动货车的补贴标准最高分别为20万元和30万元。

二、政策调整原因深圳新能源车补贴政策的调整主要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市场需求和技术进步的影响,二是财政支出和资金供给的考量。

市场需求和技术进步的影响是推动政策调整的重要因素。

随着人们对环保意识的提高和对新能源汽车的认可度的增加,深圳市新能源车的销售量在近几年持续上升。

同时,新能源汽车技术的进步也使得车辆续航里程和性能得到了显著提升。

这些因素促使政府对补贴政策进行调整,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和推动技术进步。

财政支出和资金供给是政策调整的另一个考量因素。

深圳市政府需要平衡财政支出和资金供给的压力,确保补贴政策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

因此,政府需要进行定期的调整和优化,以保证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合理配置。

三、政策效果深圳新能源车补贴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一方面,补贴政策刺激了市场需求,促进了新能源车的销售。

根据数据统计,深圳市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在过去几年间呈现出井喷式增长。

另一方面,补贴政策也推动了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创新和升级。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来一补”管理的若干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来一补”管理的若干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来一补”管理的若干规定正文:---------------------------------------------------------------------------------------------------------------------------------------------------- 关于加强“三来一补”管理的若干规定(1995年5月2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开展来料加工、来样生产、来件装配等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和补偿贸易(以下简称‘三来一补’),对我市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及时解决“三来一补”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加强管理,促进全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特作出以下规定:一、开展“三来一补”的指导方针(一)开展“三来一补”应本着稳定、发展、提高,在巩固中优化发展,在调整中不断提高的指导方针,加以正确引导。

要根据深圳整体经济的战略要求,正确处理开展“三来一补”与整体经济的发展关系。

既要有利于充分发挥土地和劳动力资源的优势,加速发展生产力,又要有利于整体经济的优化和提高,不失时机地把我市经济推向新的水平。

(二)从实际出发,不同地区应有区别、分层次地发展“三来一补”。

特区内要适度发展,宝安、龙岗两区要积极发展,山区和偏僻地区要鼓励发展。

二、开展“三来一补”的若干政策(三)要将“三来一补”的发展纳入深圳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并以镇为主进行统一规划。

积极发展规划合理、服务功能齐全的工业区。

要将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规划建设,搞好道路、供水、排涝、供电、通讯、消防及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

要充分利用现有厂房发展“三来一补”项目。

在现有厂房未充分利用之前,一般不批准新建厂房。

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各区政府要加强对新建厂房的宏观调控。

新建厂房,必须根据资源和招商引资情况,按规定程序报建并经规划国土部门审批后方得兴建,不得擅自兴建,以免造成厂房空置。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市监规〔2019〕8号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市监规〔2019〕8号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的通知正文:----------------------------------------------------------------------------------------------------------------------------------------------------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市监规〔2019〕8号各有关单位:为了规范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9月20日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19〕2号)和《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8〕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有关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现代农业、农业高新技术、农业产业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和基本农田等项目的资助申报、项目审查、专家评审、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操作规程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推进农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包括补贴、奖励和贴息。

第三条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专项资金的业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专项资金日常管理,包括发布申报指南、项目受理及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签订资金使用合同、信息公开等。

第四条申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本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或者骗取专项资金。

第五条申报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一)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本操作规程或者申报指南要求的;(二)同一项目多头或者重复申报市级财政性资金资助的;(三)对往年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经绩效评价或者鉴证确认不合格的;(四)被列入市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失信信息名单的;(五)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发现有严重违法失信信息的;(六)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发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等情形的。

关于对《深圳市宝安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解读(2020)

关于对《深圳市宝安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解读(2020)

关于对《深圳市宝安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解读(2020)随着财政对民办学校扶持力度的逐年加大,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对《深圳市宝安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具体解读:一、背景及目标任务我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于2004年设立,当时主要用于中澳实验学校(原清华实验学校)学位补贴。

现专项资金扩大了使用范围,包括学生资助、教师资助及学校资助等13个项目,专项资金规模也逐年增长,2018年11亿元,2019年15亿元,2020年14.8亿元。

原暂行办法于2014年印发实施,有效期五年,至2019年已到有效期。

同时,2020年区政府也修订印发了《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20〕2号)。

为了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文件依据(一)《关于优化深圳市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结构的意见》(深府办〔2011〕3号)规定教育费附加民办部分、中央奖励金等纳入各区民办教育发展资金,扶持民办教育发展。

(二)《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5个文件的通知》(深教〔2017〕1号)规定了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及标准。

(三)《关于印发〈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宝规〔2020〕2号),要求对全区专项资金制定相应管理办法,按程序报区政府常务会审定。

三、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经区政府批准设立,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财政资金筹集,用于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包括民办中小学及民办职业学校。

四、主要内容及执行标准本办法分为七章,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总则分为三条,第一条指出专项资金制定的目的、依据,第二、三条规定了专项资金的构成及使用对象。

第三条专项资金使用对象由原“民办中小学”修改为“民办学校”,原因是修订办法的内容增加对民办职业学校教师的从教津贴。

深圳项目补助政策申请

深圳项目补助政策申请

深圳项目补助政策申请尊敬的有关部门:我是深圳市公司的负责人,我们正在计划一个项目,并希望能够申请政府的补助资金来支持我们的项目实施。

我在此信中提出了我们项目的概述以及对补助资金的申请理由,希望能够得到您的支持和关注。

我公司计划开展的项目是一个电子科技研发和制造的创新项目。

该项目旨在研发和生产高性能微电子设备,并应用在通信、电子产品等行业。

我们相信,该项目有着重要的科技创新价值和商业潜力。

然而,由于研发和制造新技术产品面临着高昂的成本和风险,我们希望能够申请政府的补助资金来支持我们的研发和生产工作。

首先,我们希望能够申请资金来支持我们的研发工作。

研发是项目成功的关键步骤,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

我们计划聘请一批国内外顶尖的科学家和工程师,进行前沿技术的研究和创新。

同时,我们还需要购买昂贵的实验设备和仪器。

这些成本对我们来说是巨大的负担,我们希望能够得到政府的资金支持来降低我们的研发成本,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其次,我们希望能够申请资金来支持我们的生产工作。

生产是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需要投入大量的设备、设施和人力资源。

我们计划在深圳市购买土地并建立新的生产基地,提升我们的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

此外,我们还计划引进国外的先进设备和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竞争力。

然而,这些投资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在项目初期我们的财务压力较大。

因此,我们希望能够得到政府的资金支持,降低我们的投资压力,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最后,我们相信,我司的项目在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方面能够为深圳市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作为一家本地公司,我们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优秀的团队。

我们相信,通过政府的补助资金支持,我们的项目能够取得成功,并且在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

我们将积极推动项目的实施,为深圳市的经济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综上所述,我们希望能够得到政府的资金支持,来支持我们项目的研发和生产工作。

我们相信,政府的资金支持将对我们的项目取得成功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2.18•【字号】深发改规〔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能源正文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号)等文件要求,规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我委制定了《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2月18日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以下简称财建〔2019〕138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号)(以下简称财建〔2019〕213号)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发改规〔2019〕2号)等文件要求,规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现制定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如下:一、车辆购置补贴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并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在获得国家车辆购置补贴后,可按要求申领深圳市车辆购置补贴。

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报告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三、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第三部分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第四部分政府采购预算情况第五部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第六部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第七部分其他需要说明情况一、机关运行经费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三、其他第八部分名词解释22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宣传和落实国家、省、市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政策,提供辖区公共就业服务;行使人事行政部门授予的部分行政工作职能;负责各类人才引进和招聘服务工作;为辖区失业人员提供招聘信息、就业指导、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等全方位的公共就业服务;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资源信息,负责开发就业岗位和岗位信息管理,组织开展就业招聘会。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负责应届毕业生接收报到,个人积分招调工(干)代理,流动人才人事档案、人事关系托管以及集体户口管理。

负责受理、审批发放各类就业补贴、岗前技能培训补贴、广东省个人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开展劳动合同管理;发放大学习实习基地补贴、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区英才荟租房和生活补贴;办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许可登记备案等公益性服务工作。

承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包括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共1家基层单位。

事业编制总数53人,实有在编人数53人;退休25人;劳务派遣人员8人。

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

三、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一)根据《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福府办[2017]1号)的规定,实习基地可为符合条件的实习人员申请实习补贴,实习补贴标准为:大专实习生每月900元,本科实习生每月12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225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3750元,新申报实习生一次性补贴保险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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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年深圳市政府资金补贴产品创新研发类1、创客创业资助(最高50万);部门:深圳市科创委支持对象: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竞赛等优胜者在深圳实施竞赛项目的资助以及创客企业的资助。

2、创业资助(最高100万);部门:深圳市科创委支持对象:对来我市工作并担任研发项目负责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研发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予以资助。

3、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补贴(一等100万、二等50万、三等30万,最高500万);部门:深圳市人力资源管理局支持对象:申请创业资助主体是来深创业的留学人员4、科技保险项目保费资助(不超过会出费用50%,最高50万);部门:深圳市科创委支持对象:科技保险项目保费资助5、知名工业设计奖项(根据获奖级别50万、10万、5万不等);部门:深圳市经信委支持对象:重点支持获得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项的单位6、国际化拓展奖励(不超过支出的30%,最高300万);部门:深圳市经信委支持对象:支持领域:支持服装(含皮革、内衣)、家具、钟表、黄金珠宝、眼镜等优势产业。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引进国际一流设计创意或运营团队(人才),并购国际品牌,引进、合作开发国际先进适用技术等。

7、应用及创新奖励、设计开发及模式创新类(不超过支出费用的30%,最高300万)。

部门:深圳市经信委支持对象:持企业创新研发设计,促进时尚创意,开发高技术、高附加值的高端产品;支持企业创新技术工艺,在生产流程、供应链管理等方面进行优化升级,包括但不限于运用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化等手段,应用3D打印、机器人等先进生产和加工工艺;支持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创建高端体验店、高端定制店等新型线下交易模式,“社交网络+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等线上交易模式,“店商+电商+零售服务商”等线上线下结合交易模式,以及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2019年深圳市政府资金补贴设备、软件、品牌推广投入类:1、小微企业培育资助(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的50%,最高60万元);部门:深圳市经信委支持对象:持符合我市产业方向的小型微型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构建核心竞争力,对其在专精特新方面的投入费用给予补贴;2、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最高75万元);部门:深圳市经信委支持对象:支持制造业类民营及中小企业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企业资源计划(ERP)、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产品数据管理(PDM)、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管理(MES)、客户关系管理(CRM)、供应链管理(SCM)、办公自动化(OA)和人力资源(HR)等,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对其建设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补贴;3、企业国内市场开拓资助(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的50%,最高50万元);部门:深圳市经信委支持对象: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自行参加的各类经贸科技类展会,开拓国内市场,对其展位费给予补贴;4、企业品牌管理提升(按上年度投入的30%给予资助,最高200万元,最多可连续3年获得资助);部门:深圳市经信委支持对象:支持工业制造业领域企业开展的品牌设计策划、品牌渠道建设、品牌营销策划、品牌市场调查等品牌规划咨询活动;支持企业参加专业展会、品牌网络推广、媒体宣传、品牌宣传资料印刷等品牌宣传推广活动;支持企业通过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先进质量工具导入等活动,以质量促品牌,提升深圳企业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铸就深圳品牌,推动深圳品牌国际化进程。

5、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示范(按购买(销售)价格的30%奖励,最高1000万元);部门:深圳市经信委支持对象:对向外市用户销售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我市工业企业或购买本市工业企业首台(套)产品的我市用户给予资助。

6、国家级质量品牌荣誉奖励(每个奖励100万元);部门:深圳市经信委支持对象:上年度获得“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或“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集聚建设试点示范区”等国家工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级质量品牌荣誉称号。

7、重大项目奖补(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20%,最高5000万元);部门:深圳市经信委支持对象:支持符合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制造、时尚制造、安全制造等重点发展方向的重大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

8、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最高100万元,企业信息化建设类最高200万元,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最高300万元,省级以上两化融合最高200万元);部门:深圳市经信委支持对象:支持信息化与工业化(以下简称两化)融合项目,促进工业互联网应用、发展。

重点支持企业生产环节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提升企业数字化、信息化水平。

包括以下4大类共8个小类:(一)企业信息化建设类1.生产过程信息化项目。

支持工业企业生产过程控制的信息化、网络化。

支持集成化的生产执行系统(I-MES)的普及应用,重点支持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SCADA)、人机智能交互等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促进制造工艺的仿真优化、数字化控制、状态信息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提高生产精度、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

2.研发设计信息化项目。

支持产品研发设计数字化、网络化,支持网上、网下相结合的协同设计和产品数据交换,及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开展研究与开发合作。

支持产品数据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系统的应用,重点支持利用互联网实现协同设计、规模化个性定制设计、众包设计、远程设计,及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设计等试点示范。

3.绿色制造信息化项目。

支持高耗能行业节能减排信息技术应用,重点支持面向高耗能设备的智能控制系统的应用。

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污染物脱除率,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合格率,降低能耗和污染排放。

支持应用信息技术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防范、消除的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或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4.信息化综合集成创新项目。

支持工业企业关键业务环节信息化的综合集成及模式创新。

重点支持大规模个性化制造、精益制造、准时制造、敏捷制造、虚拟制造、网络协同制造、综合集成制造、按需制造等模式创新,及支撑全业务全流程互联网转型的集成创新。

5.其它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支持我市重点发展行业或行业龙头企业以信息化促进业务流程优化或商业模式创新,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及营销、管理、服务水平,构建产业竞争新优势。

支持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管理、大数据分析等系统的应用,促进集团管控、产供销一体、业务和财务衔接等关键环节集成。

支持基于互联网开展故障预警、远程维护、质量诊断、远程过程优化等在线增值服务,拓展产品价值空间,实现从制造向“制造+服务”的转型升级。

重点支持智能化管理、智能化服务等试点示范。

(二)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类6.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支持针对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共性技术、工业物流、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环节,面向产业链、产业集群、行业性和区域性的信息化服务平台项目。

重点支持综合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支撑制造资源泛在连接、弹性供给、高效配置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建设、运营。

(三)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类7.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支持开展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咨询、培训、评估、认证、宣传推广等专业服务项目。

重点支持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咨询、培训、认证、宣传推广及两化融合水平评估、诊断等专业服务,及举办全国性、国际性工业互联网会议、论坛等重大活动。

(四)省级以上项目奖励类8.省级以上两化融合项目。

支持经工信部、广东省经信委认定的两化融合类试点、示范项目(以下统称省级以上项目)。

重点支持经工信部、省经信委评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服务机构,及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9、上市公司本地改造提升(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20%,最高5000万元);部门:深圳市经信委支持对象:引导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深圳企业,将其在资本市场上所募资金投资在深圳实施的工业或技术改造项目。

10、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20%,最高2000万元);部门:深圳市经信委支持对象:鼓励企业紧扣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控制,建设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实施工业互联网改造等符合国家、省、市鼓励的智能制造方向的技术装备及管理提升。

11、工业设计重大活动资助(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的50%,最高200万元);部门:深圳市经信委支持对象:重点支持对实现全市工业设计发展目标,提升各细分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设计水平,推进工业设计国际交流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具有积极意义的重要工业设计活动,以及由社会机构、行业组织提供在工业设计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行业资讯、设计对接、宣传推广、成果展示和高端论坛等服务活动。

12、产业链垂直整合(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20%,最高1500万元);部门:深圳市经信委支持对象:支持先进制造业龙头企业牵头实施产业链垂直整合,对龙头企业及配套企业在关键技术研发、设计、中试、生产制造、应用示范、检验检测等全链条相关环节,因新建、改建和扩建产能而发生的设备购置和制造环境改造等建设投资,按对应主体给予资助。

13、节能减排技术应用专项(按项目固定资产额一定比例,最高1500万元);部门:深圳市发改委支持对象:(一)节能方面主要包括: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高效LED绿色照明等。

(二)减排及污染防治方面主要包括:高效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抑制项目等。

14、循环经济示范专项(按项目固定资产额一定比例,最高1500万元);部门:深圳市发改委支持对象:(一)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方面主要包括: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建筑废弃物及余泥渣土综合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电子废弃物回收及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污泥减量及综合利用项目,垃圾分类、回收、焚烧发电项目,再制造项目等。

(二)节水方面主要包括:节水改造项目,雨水、中水收集及利用项目,海水淡化及直接利用项目等。

15、高端论坛和展会扶持(按照费用全额资助,最高300万元);部门:深圳市发改委受理时间:看批次支持对象:相关领域支持16、会展业财政资助(最高200万元)。

部门:深圳市经信委受理时间:四批次:2019/1/14—1/25支持对象:2018年在深举办、符合规定条件的展会项目。

三、2019年深圳市政府资金补贴研发费用投入类:1、技术攻关(最高1000万元);部门:深圳市科创委受理时间:2019批次:2018/4/13—5/2支持对象:以增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突破产业发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为目标,聚焦我市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等瓶颈性关键技术,对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优先主题、重大专项的关键技术攻关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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