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情况通报反馈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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陡沟中心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陡沟中心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的有效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要情况通报的原则: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

保证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推动教育事业顺利发展。

第三条重要情况通报的内容:党内的重大部署、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和情况等。

第四条重要情况通报的对象:下级党组织、全体党员。

第五条重要情况通报的形式:各种党内会议、文件、通知、纪要、报告、公开栏等形式。

第六条重要情况通报的时限:一般性工作一个月内通报一次,重要性工作和紧急性情况应及时通报。

第七条凡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内容,不得通报。

对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定、会议内容应掌握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

对会议讨论的涉及机密的问题,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应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八条需要通报的事项和通报形式,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通报工作。

第一条发扬党内民主,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支部意愿的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第二条情况反映的主要内容:党员个人向党支部的思想汇报和情况反映、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作风方面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风、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以及社情民意的反映。

第三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情况反映,受理后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汇报内容要全面、真实,不得截留。

特别是事关大局、事关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第四条反映可采取个别汇报、会议、信访、书面、电话等形式。

第五条情况反映的程序:一般问题应逐级反映,重大事项可直接向上级主管教育部门反映。

第六条对下级党组织反映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要认真研究;对党员署真实姓名揭发、检举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回访或者回函并告知其处理结果;党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要求答复的应当及时告知其办理情况;党员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的,应当给予负责任的答复。

发展党内民主必须筑牢六大支柱

发展党内民主必须筑牢六大支柱

发展党内民主必须筑牢六大支柱郭献功2013-01-25 14:26:41 来源:《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2年4期内容摘要:发展党内民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重要因素,是党始终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根本保证,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迫切需要,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环节,也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

发展党内民主必须筑牢六大支柱,即: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切实推进党务公开、实现党内民主决策、落实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代会制度、加强党内监督。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党内民主作者简介:郭献功(1964—),男,河南汝州人,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全国党建研究会特聘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农村基层党建。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599(2012)04-0091-07“党内民主是政党根据党员主体原理,对全体党员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所进行的制度规定以及这些制度规定所形成的党内政治生活。

”[1]中国共产党28年的革命历程和63年的执政实践表明:“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2]P49是“巩固党和发展党的必要的步骤”,“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4]。

发展党内民主必须筑牢六大支柱。

第一根支柱: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党员是党内民主权力的主体。

“党内民主的实质,就是要发扬党员的自动性与积极性,提高党员对党的事业的责任心,发动党员或党员的代表在党章规定的范围内尽量发表意见,以积极参加党对于人民事业的领导工作,并以此来巩固党的纪律和统一。

”[5]P365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

因此,发展党内民主,必须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为基础,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一)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对党章规定的8项权利进行了细化,并明确了15项保障措施和7项责任追究措施。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党委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试行)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提高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决策包含范围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涉及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年度工作目标和财政预决算等重大事项的方案和实施意见;本乡干部人事任用、奖惩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本乡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本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有关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等重大问;本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其他应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

第三条重大决策应坚持如下原则:(一)广泛征求意见的原则。

重大事项决策,应在一定范围内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进行政策咨询,为集体讨论奠定基础。

(二)充分酝酿的原则。

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应采取多种形式与班子成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统一认识。

(三)平等议事的原则。

讨论重大事项时,每一个班子成员都享有平等的发言权、表决权、监督权。

主持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应充分发扬民主,营造平等议事的良好氛围。

(四)依法决策的原则。

重大事项决策,要进行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或论证。

(五)集体决策的原则。

重大事项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班子成员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六)会议决定的原则。

重大事项必须由会议研究决定,不得以书记办公会、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

主持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应在充分听取参会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归纳总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

要充分发挥党委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作用,不断加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力度。

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第四条重大决策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议题。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一、定期会议通报。

按照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一次定期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

二、不定期的会议通报。

遇到突发事件或传达上级的最新精神和紧急任务,可以不定期的召开会议。

三、会议通报内容。

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传达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工作思路和重大决策事项,同时包括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职、述廉。

四、公示通报。

根据需要公示的范围,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公示栏、公开窗等传媒和宣传阵地,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

五、公示通报内容。

主要包括干部考察公示、干部任职前公示、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发展党员、党员奖惩等党务工作情况。

六、查询通报。

以领导干部接待日、接受广大党员对不涉及保密规定内容的查询。

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也要在工作中随时解答党员的查询,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七、党内情况通报既要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又要增强党的团结统一;既要“互通情报”,又要“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八、贯彻落实党内民主集中制、用制度保障党员和各级
党组织充分享有的知情权,以利于监督权的实行,并通过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

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

巴中市恩阳区中医医院
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群众意愿,确保党组织民主、科学决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任免、调整和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第三条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征求意见工作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对需要论证评估、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事前预告,将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论证评估、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通知给征求意见对象,使论证评估、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对决策事项有充分的了解。

第四条论证评估、征求意见的对象要涵盖事项涉及的党员群众各个层面,避免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并注重开拓新的渠道,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

第五条实行社会公示、听证制度。

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更加广泛地征求和倾听群众意见,使群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并使之规范化、程序化。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决策的事项要首先向党员通报,切实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广大党员收集、整理的意见及建议要及时准确地向党组织反映。

(三)对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迅速地处理。

二、党内情况反映制度(一)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支部认真负责反映情况、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员个人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以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反映等。

(三)接受反映的党员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党支部报告,不得截留和报喜不报忧。

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四)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

(五)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

三、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一)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村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需要决策的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二)在方法步骤上,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把需要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告知给征求意见对象,给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思考时间。

(三)对没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征求意见的对象不要局限于党内,要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解决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开拓新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决策的事项要首先向党员通报,切实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广大党员收集、整理的意见及建议要及时准确地向党组织反映。

(三)对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迅速地处理。

二、党内情况反映制度(一)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支部认真负责反映情况、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员个人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以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反映等。

(三)接受反映的党员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党支部报告,不得截留和报喜不报忧。

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四)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

(五)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

三、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一)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村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需要决策的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二)在方法步骤上,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把需要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告知给征求意见对象,给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思考时间。

(三)对没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征求意见的对象不要局限于党内,要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解决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开拓新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

医院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

医院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

医院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随着我国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医院党内重大决策也变得越发重要和复杂。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降低决策风险,就成为医院面临的重要问题。

因此,建立一套医院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制度背景医院重大决策是医院管理、发展和改革的关键之一。

然而,这些决策所涉及的领域广泛、影响深远,不光需要专业知识,也需要多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此外,医院内部的队伍也很庞大,人员层次也不尽相同,这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决策增加了难度,亟需一套可靠的评估体系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制度内容医院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由四部分组成:计划,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

下面对这些内容作详细阐释。

1. 计划制定计划是制度的第一步,也是制定好的决策的关键。

计划制定应包括以下内容:(1)制定时间表以确保计划能够按时完成。

(2)明确人员架构,提供必要的学习、培训和资源支持以确保制定的决策方案的专业性和可信度。

(3)建立沟通渠道,建议决策方案,并收集和记录所有的建议和意见,以保证方案的公正和可信度。

2. 论证论证是决策过程的核心环节,是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的重要步骤。

论证应包括以下内容:(1)调研和收集相关材料和数据,分析目前的状况和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的措施和手段。

(2)评估解决方案的切实可行性和可持续性,以及成本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比较各种方案的优劣性,并选择较为合适的方案。

(3)明确实施方案中的目标与任务、寻找支持方案实施的资源和手段、并将方案及其实施的各环节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明确提出。

(4)建立反馈机制和跟踪机制,以评估方案的实施结果。

(5)对提出的决策方案,进行多方面的论证和评估,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3. 评估决策方案评估是确保方案有效性和成本效益的必要环节。

评估包括对决策方案进行全面阐述、必要考虑和综合评估,定期调查方案的实施结果,并进行总结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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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情况通报反馈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
意见制度问题研究
篇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
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指中共民主建设的三项制度。

既是健全党内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发扬党内民主、实现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有效途径。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即“党内上情下达制度”。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中央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内容,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全党通报”。

“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会议的内容和本地区的重要情况,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本地区的党组织和党员通报。


通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务工作方面、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以及其他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反映制度即“党内下情上达制度”。

反映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的思想汇报和情况反映,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反映,党内作风方面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与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以及社情民意的反映等。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是上级党组织作出与下级党组织有关的重要决定,事先要征求下级党组织的意见的制度。

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在党内公开,组织党员先讨论,保证党内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主要内容可以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的事项,事关本地区、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等。

篇二:重要事项党内通报制度
重要事项党内通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透明度,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提高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以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
为原则,保证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及时纠正党内出现的不良风气,推动党的事业顺利发展。

第三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主体为乡政府各办公室。

第四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对象为乡政府领导成员和
各村负责人直至全体党员。

第五条党内重要情况的通报主要以各种党内会议、文件、通知、纪要、报告或者新闻媒体等形式,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通报。

第六条通报的内容。

(一)党务方面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
署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
及反腐倡廉建设情况。

3、党组织会议形成的重大决定、决议等事项。

4、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和民主生活会及民主评议
党员情况。

5、党组织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
重要活动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二)组织人事方面
1、对管理范围内的干部人事、考察、选举、任命或免
除等情况。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3、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惩诫以
及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处理情况。

(三)其它方面
1、涉及到全市范围内人事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发
展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情况。

2、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和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3、其它应通报的情况。

第七条乡政府各办公室应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性质和
特点,合理确定通报时限,一般性工作应在一月内通报,重要工作和紧急情况应及时通报。

第八条凡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内容不得通报。

对有专
门要求的决定、决议、会议内容应按要求在相应的范围和层次内通报。

对有些不适宜立即公开的内容,应掌握适当的时机,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九条乡政府党支部对所属各党组织落实本制度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制度或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第一条为疏通和拓宽党内下情上达的渠道,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
利保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党内情况反映制度,是指乡政府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员向其所在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制度。

第三条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的主要内容:
(一)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以及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见与建议;
(二)工作中的新举措、新经验和新情况、新问题;
(三)对上级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处臵重大事故、灾情以及其他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情况、问题和建议;
(五)值得重视的党内思想倾向、社会动态(党内情况
通报反馈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问题研究)和人民群
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六)下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的其他重要情况、重大问题。

第四条党员向党组织反映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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