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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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管理

安徽省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管理

安徽省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代理公共服务项目(一)服务对象1、省直或在肥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在肥非国有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3、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4、自费出国留学或其他因私出国人员;5、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6、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7、自主创业和从事“三支一扶”等公益工作的毕业生;8、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9、其他流动人员;(二)服务内容人事档案代理服务内容包括:人事档案的接收、转出;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归档、整理以及档案保管;提供借阅查询以及出具与档案记载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出国(出境)政审等。

(三)委托方式1、在肥各类流动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省人才服务中心代理人事档案业务。

2、凡在合肥登记、合法经营的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社会团体都可以委托中心代理人事档案业务。

外省市单位在合肥聘用人员的也可委托省人才服务中心代理人事档案业务。

(四)办理程序1、个人委托人事档案代理办理程序(1)各类流动人员凭离职证明和本人有效证件,大中专毕业生凭就业协议书或毕业证书向省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人事档案代理。

(2)省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向代理人员原管档案单位发函调档。

(3)原管档案单位按规定将代理人员档案转入省人才服务中心。

(4)省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档案后,与代理人员签订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

2、单位委托人事档案代理办理程序(1)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向省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人事档案代理。

(2)省人才服务中心与单位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明确人事代理事项和要求,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3)单位提供委托代理人员名单,省人才服务中心向代理人员原管档案单位发函调档。

(4)原管档案单位按规定将档案转入省人才服务中心。

(5)省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档案后与代理单位以及代理人员三方签订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服务规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服务规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服务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是为了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事务而设立的机构,其服务规范对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下面将从办事环境、服务态度、服务流程等方面详细介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的服务规范。

首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应该提供良好的办事环境。

既要注重窗口单位的装修和布局,使其干净整洁、明亮舒适,又要提供适宜的等候区域和座椅,确保办事群众的舒适感和安全感。

此外,应有足够的办公设备和服务设施,如打印机、复印机、自助查询终端等,方便办事群众查询和打印必要的材料。

其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应本着热情、耐心、细致的服务态度对待办事群众。

工作人员应以微笑的面容迎接办事群众,主动询问办事需求,并予以耐心解答和指导。

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注重礼貌用语,不得对办事群众发表不当言论或进行人身攻击。

对于有特殊需求的群体,如老年人、残疾人等,更应给予特别关注和照顾,提供必要的便利服务。

最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应定期开展服务评估,了解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

对于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短板,应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可以建立投诉反馈机制,鼓励办事群众对服务进行评价和投诉,及时处理和回应。

综上所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的服务规范对于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办事群众需求至关重要。

只有确保良好的办事环境、热情细致的
服务态度、规范顺畅的服务流程,才能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对窗口单位的需求,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图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图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图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听证流程图蚌埠市企业(含省属企业)实行非标准工作时间审批流程图蚌埠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流程图蚌埠市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流程图蚌埠市申请设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流程图蚌埠市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工作流程图蚌埠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流程图蚌埠市参保人员退休审批流程图蚌埠市跨省、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图(转出)说明:1.在统一软件未开发之前,手工计算统筹基金转移额;2.经办人员和养老保险中心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蚌埠市跨省、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图(转入)说明:1.自由职业者到个体征缴科室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2.单位参保人员由用人单位到单位征缴科室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

蚌埠市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流程说明:1.自由职业者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到个体征缴科室办理参保手续;2.就业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到单位征缴科室办理参保手续。

蚌埠市定点医疗机构审查流程图蚌埠市定点药店审查流程图蚌埠市居民医保全日制在校学生参保流程图蚌埠市居民医保(社区居民)社区工作流程图备注:1、本流程图适用于今年新参保人员的办理程序;2、对于已参过保的参保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其提供的《社会保障卡》(其他城镇居民)及《居民医保证》(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以及相关证明资料,为其办理缴费方式的变更以及人员类别信息的变更。

蚌埠市公务员录用流程图蚌埠市公务员年度考核流程图蚌埠市公务员任职资格审查流程图蚌埠市公务员调任流程图蚌埠市公务员登记流程图一、顺向和平行转任二、逆向转任蚌埠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流程图蚌埠市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核流程图蚌埠市市政府通报表彰申报流程图蚌埠市在职人员引进程序流程图蚌埠市人才中心接收普通高校中专毕业生手续流程图蚌埠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流程图蚌埠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程序流程图蚌埠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流程图蚌埠市出国(境)培训项目流程图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办理流程图蚌埠市个人申报技能培训补贴流程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核流程图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流程图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审核流程图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审批流程图蚌埠市企业经济性裁员备案流程图蚌埠市劳动保障监察流程图蚌埠市城镇职工医保特殊病种审批工作流程图蚌埠市城镇职工医保救助金审批工作流程蚌埠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办证流程图蚌埠市公务员医疗费补助流程图蚌埠市城镇居民医保特殊病种审批工作流程图蚌埠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流程图注:所有相关法律文书请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

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人员直接认定人事代理的中、初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资格的流程

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人员直接认定人事代理的中、初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资格的流程

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人员
直接认定人事代理的中、初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资格的流程
一、学历、资历要求:
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院校全日制工程类专业毕业生(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按以下学历、资历条件直接认定: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员级;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直接定助理级;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助理级;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直接定中级;取得博士学位后,直接定中级。

自2016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二、提供材料:
满足以上条件者,需到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⑴《蚌埠市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注:专业+助理工程师;⑵《单位公示证明》;各一式两份,认真填写表格并签字盖章。

递交表格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社保明细单,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及复印件,一寸照片和二寸照片各一张(除表格粘贴照片外)。

三、文件依据:
1、《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18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700号)
2、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5号)。

人力资源大厅管理制度模板

人力资源大厅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力资源大厅(以下简称“大厅”)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大厅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厅内所有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大厅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本制度,确保大厅工作秩序井然。

二、大厅职责第四条大厅负责公司内部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劳动合同等人力资源相关事务的办理。

第五条大厅负责为员工提供咨询、解答、办理各项人力资源业务的便捷服务。

三、大厅环境与设施第六条大厅应保持整洁、明亮、安静,为员工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

第七条大厅内设施设备应保持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第八条大厅工作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或挪用。

四、大厅工作制度第九条大厅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条大厅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第十一条大厅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耐心解答咨询问题,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大厅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各类文件、资料,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大厅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五、大厅服务规范第十四条大厅工作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十五条大厅工作人员应主动服务,微笑待人,耐心解答,不推诿、不拖延。

第十六条大厅工作人员应掌握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服务质量。

六、大厅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大厅工作人员应确保大厅内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

第十八条大厅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用电、用气等设施,确保安全。

第十九条大厅工作人员应加强防火、防盗意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七、监督检查与奖惩第二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大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二十二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八、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业务流程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业务流程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业务流程一、就业登记办理要件:1.用人单位统一登记时,应具有以下要件:⑴用人单位营业证照;⑵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1份(用人单位签章)。

2.劳动者个人登记时,需具有以下要件:⑴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⑵劳动合同或招(录、聘)用手续。

3.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⑴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⑵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⑶从事个体经营的,同时提供工商行政部门营业执照副本。

办事流程:1.受理。

可通过河南省就业网上办事大厅、通过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支付宝豫事办或窗口办理。

2.办理。

通过河南省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申请的,可直接打印电子证。

3.确认。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二、失业登记办理要件:窗口办理需提供身份证,签署一张承诺书。

网上办理通过河南省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支付宝豫事办申请失业登记。

办理流程: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界面-个人业务办理-失业登记。

办理时限:窗口办理的办结时限是即时办结;通过网上办理系统审批时限十天办结。

电子政务中心工作业务流程一、工作职责1、负责我县社会保障卡的宣传推广工作,保障我县群众正常使用社会保障卡;2、负责我县社会保障卡的新办、补办、挂失、解锁、解挂、修改密码、激活业务;二、电子政务中心业务业务流程、所需材料、及办理实效(一)社会保障卡的新办办理流程∶成年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电子照片前往就近的服务窗口办理,电子照片也可以在服务窗口现场拍摄;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需监护人持户口本原件和电子照片代办;参保人员首次申办社会保障卡免交工本费。

办理时效∶即时办结(二)社会保障卡的补办办理流程∶成年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就近的服务窗口补办;未满16 岁的未成年人需监护人持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代办;补卡需缴费16元工本费。

办理时效∶即时办结(三)社会保障卡的挂失办理流程∶成年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前往就近的服务窗口办理;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需监护人持户口本原件代办;办理时效∶即时办结(四)社会保障卡的解锁、解挂、修改密码、激活办理流程:成年人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社保卡原件前往就近的服务窗口或银行办理;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需监护人持户口本原件和社保卡原件代办;办理时效:即时办结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所(业务范围)1、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登记2、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变更登记3、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注销登记4、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在职参保人员增加5、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在职参保人员减少6、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7、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关系转出8、机关事业社会保险职工退休人员审核9、机关事业社会保险退休人员增加10、机关事业社会保险退休人员减少范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工作业务流程负责人:赵智亮联系电话:139****8818单位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登记承办科室:服务大厅公共业务一、受理条件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登记窗口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人事人才服务指南

人事人才服务指南

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人才服务指南人才交流中心是政府所属的人才服务工作专门机构。

主要业务有: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个人委托人事代理、档案接转、出具各类证明、接受归档材料、人才引进、流动党、团员管理、单位阅档、转正定级、非公有制职称申报、办理聘用合同鉴证、办理辞职、补办辞职、辞退手续、毕业生接收等。

人才交流中心将永远朝着“立足本市、面向全省、走向全国”的发展目标,始终秉承“以人为本,为人才服务,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为社会各界提供全方位的人事人才服务。

人事代理知识介绍人事代理:是指由合法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或个人的有关人事事务进行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

人事代理机构与被代理的单位或个人不具备行政隶属关系。

一、人事代理对象(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及“五大生”;(2)辞职、辞退、离职、除名等人员;(3)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聘用的合同制人员、临时工;(4)其他人员(用人单位招聘人员、待业人员等)。

二、大中专毕业及“五大生”办理人事代理的好处(1)大中专毕业生从办理代理之日起计算工龄,不管到什么单位,从事什么工作,都保留其专业技术干部身份;(2)为其办理转正定级及工资晋升、普调手续;(3)在规定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出具各种档案记载证明材料(含公证材料)等。

三、应届毕业生档案转回是否等同于人事代理每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简称毕办)转回的应该毕业生档案并没有进行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不能享受人事代理的优惠政策,往往造成同年毕业,同年参加工作而工龄和工资等方面的差异。

四、其他服务项目(1)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材料;(2)为委托单位提供人事政策、法规咨询工作;(3)为委托单位或个人办理政策规定的其他人事业务。

档案接转知识一、档案接收(1)、凡需要将个人档案交本中心代管者,必须在本中心申请人事代理后,由我中心开出“调档函”到相关单位调档。

(2)、档案在其他人才交流机构:携带身份证来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并开具《调档函》,到相关人才交流机构调档。

蚌埠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蚌埠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蚌埠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07年4月修订)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使流动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党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流动党员组织关系1、蚌埠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设流动人员党支部负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流动党员是指行政、人事档案关系委托蚌埠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即人事代理人员中的党员。

对行政、人事档案关系委托我中心管理,但在本市范围内工作、学习或有固定居所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应转往所在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社区。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入流动人员在我中心办理行政、人事档案关系托管手续后,持人事代理合同和原所在地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本市基层党委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分别到市有关部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即:党的关系原在外地(包括单位驻地在本市但党的关系不属地方党委管辖的)须按照“中共蚌埠市委组织部----中共蚌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中共蚌埠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的顺序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党的关系在本市的,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凭原所在党委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经中共蚌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接转后交蚌埠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

二、流动党员的管理1、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须如实填写《蚌埠市人才交流服务心流动党员情况登记表》。

由流动人员党支部为其办理《党费证》并将其编入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流动党员去外地工作、学习、居住,外出时间在3--6个月的,须持党员证明信,到所在地党组织过组织生活;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原则上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当地党组织,组织关系难以落实接收单位的,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为其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该证在外出所在单位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所在单位未建党组织的,应到外出居住地街道、社区或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指定的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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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服务指南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皖人社秘【】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实施方案》(皖人社发【】号)和《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和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实施方案》(蚌人社秘【】号)精神,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流程,现将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服务指南公开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附件:单位人事代理协议书页
附件:单位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页
附件: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页
编号:
蚌埠市人事代理



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印
人事代理协议书
甲方: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
(批准机关:蚌埠市编制委员会;文号:蚌编办字〔〕号;
批准时间:年月日。


乙方: (单位名称) (注册号:;批准机关:;
批准时间:。


根据《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负责为流动人员代管人事档案。

乙方需协助甲方,将流动人员档案,由原管理档案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转至甲方。

转入的档案材料不完整,转档手续不齐全的,责任由乙方或流动人员承担。

二、乙方在代理期间,应及时将流动人员需要归档材料交由甲方,归入流动人员档案。

如不提供档案材料,对流动人员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或流动人员在代理期间,需要甲方出具以档案记载内容为依据的相关证明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报考研究生的政审材料的,需经乙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材料方可提供相关服务。

四、代理期间,乙方与流动人员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终止后,流动人员可个人委托甲方代理其人事档案,或申请将档案转出甲方。

流动人员转出档案,需有能接管档案的单位发函至本中心,方可申请转出人事档案。

五、流动人员在代理期间,要求将档案转出本中心的,需经乙方同意,方可转档。

乙方应当提供是否同意转档的书面材料,不同意转档要说明原由,并需提供相关证明。

乙方不能提供正当合法理由和相
关证明的,甲方将按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为流动人员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六、乙方与流动人员发生聘用(劳动)合同纠纷,与甲方无关。

乙方与流动人员要积极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流动人员在解决纠纷后,才能申请转移人事档案。

乙方不得拖延解决纠纷,恶意限制流动人员转档。

七、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应妥善保管,办理相关人事档案代理服务时需出示本合同。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网址:蚌埠人事人才网电话:)
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
(单位委托)
档案编号:根据《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经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甲方)、代理单位(乙方)和流动人员三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负责为流动人员代管人事档案。

乙方和流动人员需协助甲方,将流动人员档案,由原管理档案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转至甲方。

转入的档案材料不完整,转档手续不齐全的,责任由乙方或流动人员承担。

二、经审核,流动人员事档案尚需及时补充以下材料:
三、乙方在代理期间,应及时将流动人员需要归档材料交由甲方,归入流动人员档案。

如不提供档案材料,对流动人员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或流动人员在代理期间,需要甲方出具以档案记载内容为依据的相关证明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报考研究生的政审材料的,需经乙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材料方可提供相关服务。

五、流动人员与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并经书面告知甲方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终止后,流动人员可个人委托甲方代理其人事档案,或申请将档案转出甲方。

流动人员转出档案,需有能接管档案的单位发函至本中心,方可申请转出人事档案。

六、流动人员在代理期间,要求将档案转出本中心的,需经乙方同意,方可转档。

乙方应当提供是否同意转档的书面材料,不同意转档要说明原由,并需提供相关证明。

乙方不能提供正当合法理由和相关证明的,甲方将按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为流动人员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七、乙方与流动人员发生聘用(劳动)合同纠纷,与甲方无关。

乙方与流动人员要积极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流动人员在解决纠纷后,才能申请转移人事档案。

乙方不得拖延解决纠纷,恶意限制流动人员转档。

八、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经三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应妥善保管,
办理相关人事档案代理服务时需出示本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流动人员:代表签字:代表签字:身份证号: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网址:蚌埠人事人才网电话:)
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
填表日期: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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