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学课后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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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学课后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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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第二章土地管理原理1、如何正确运用土地管理原理管理好土地?答:土地管理工作的质量,首先取决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对实现管理目标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相互间的紧密合作。

在管理过程中,要做到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必须根据人的行为规律进行管理。

同时还需要由动力来推动管理。

要达到管理目标,必须掌握控制人的行为,这就需要了解人们的需要和动机,以便及时调节人们的行为. 任何一个管理都是对一个系统的管理,同时管理本身也是一个可控系统。

为了实现优化管理,一方面,必须充分了解和掌握被管理系统的普遍规律;另一方面,还要掌握系统本身的共性与特性.要贯彻系统原理,必须把握住系统的目的性、整体性和层次性三个环节。

在土地管理系统中,被管理的对象——土地关系与土地利用始终处在动态变化之中,管理系统本身也随着管理目标、管理对象、外部环境的发展、变化而变全国注册建筑师、建造师考试备考资料历年真题考试心得模拟试题化。

所以,早管理系统中,要加强信息工作,随时掌握事物的动态变化,使管理决策不断适应变化了的情况,运用动态动态原理,提高管理工作的效应. 管理是为了获得效益。

效益包括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了将三者统一起来就需要通过管理,是整体内部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产生促进作用,以使整体取得最佳效益.任何一个系统都是有规律的,要使管理具有效益,必须充分了解构成整体的各组成部分相互间的作用及其对整体的作用。

第三章复习思考题1、如何正确地设置土地管理的宏观、中观、微观目标?答:宏观土地管理目标指全国的土地管理总目标,它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特点.宏观土地管理目标的制定,要以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宏观目标为依据,并与之相协调。

中观土地管理目标指地区的土地管理目标。

中观土地管理目标的制定,既要与全国土地管理总目标相衔接,为其实现提供保证,又要结合本地区特点,提出具有本地区特色、切实可行的目标. 微观土地管理目标是指县级土地管理目标。

张占录《土地利用规划学》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张占录《土地利用规划学》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第16章土地利用规划管理16.1 复习笔记一、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概述1.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概念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是为了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维护土地利用的社会整体利益,组织编制和审批土地利用规划,并依据规划对城乡各项土地利用进行控制、引导和监督的行政管理活动。

2.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原则(1)依法行政原则土地利用规划是一项国家措施,是国家加强土地宏观调控、规范土地开发利用行为、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因此,规划管理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并体现国家和政府的意志。

(2)民主管理原则民主管理原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是与依法行政原则相辅相成的。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贯彻民主管理的原则,最根本的是实行参与式管理,即规划管理的公众参与。

(3)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是土地集中统一管理的重要体现,是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

土地利用涉及国家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首先是集中统一规划和集中统一规划管理。

(4)政务公开原则政务公开是各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和民主化决策、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改善部门形象的一项改革措施,有利于增强土地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管理效能,完善监督机制,防止腐败行为。

(5)经济效率原则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也要遵循用最小的投入(消耗)获得最大的产出(社会综合效果)的原则。

3.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方法(1)行政的方法行政的方法,就是依靠行政组织,运用权威性的行政手段,采用命令、指示、规定、制度、计划、标准等行政方式来组织、指挥、监督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的方法。

(2)法治的方法法治的方法,就是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和种种具有强制性效力的规程、标准,规范土地利用规划制定和实施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管理。

从世界范围来看,法治方法是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最通行、最基本的方法。

(3)经济的方法经济的方法,就是按照客观规律的要求,通过经济杠杆,运用价格、税费、奖金、罚款等经济手段来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促进规划的实施。

土地行政管理学答案B

土地行政管理学答案B

一 1.土地行政管理的功能有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和社会、文化功能2.土地行政体制的构成要素有土地行政目标、土地行政组织制度、权责关系、机构和岗位设置、物质条件、组织人员构成、土地行政行为3. 土地行政的基本方法包括:强制性土地行政方法、经济方法、诱导性土地行政方法和土地行政责任方法4.地籍行政就是国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的位置、面积、质量、用途和权属状况进行行政管理的过程。

5.土地统计与土地登记的区别是土地统计不同于土地登记,它的资料及表册等没有法律意义,而只有实用意义。

6.土地价格评估行政,就是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地价评估机构、地价评估人员、地价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的行政管理过程。

7.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8.耕地占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m2)。

9.土地行政诉讼的双方当事人一方必须是土地管理机关二 1.土地行政管理是指国家土地政务的推行与管理(1分),即国家行政机关(1分)为了体现土地利用当前和未来的社会整体利益(1分)对土地事务的组织与管理活动(1分)。

2.土地行政体制是指土地行政主体(1分)的机构设置、隶属关系、权限划分(1分)及运行方式等方面(1分)的体系和制度的总称(1分)。

3.土地行政执行是国家土地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1分)贯彻、实现土地行政决策(1分)以达到预期目标(1分)的全部活动或整个过程(1分)。

4. 土地行政效率土地行政效率是指土地行政部门和行政人员(1分)从事土地行政管理所得到的劳动效果、社会效益(1分)同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比率(1分),即土地行政效果与行政投入的比率(1分)。

5.土地用途管制所谓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1分),以及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1分),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1分),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1分)。

王万茂《土地资源管理学》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土地法律管理)

王万茂《土地资源管理学》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土地法律管理)

第八章土地法律管理8.1 复习笔记一、土地法律管理的概念土地法制实质上就是国家在土地资源管理过程中对法的调整机制的运用。

具体内容包括制订土地法律和法规,建立各种管理制度,严格依法进行各项土地管理的活动。

土地法律管理的任务就是运用土地法制手段调整土地关系,创造并保持能够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的社会环境条件。

二、法理学基本知识1.法律的一般特征为:(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

(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4)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法理学的基本概念(1)法律要素是指组成法律系统所不可缺少的各种因素。

具体来讲,法律要素包括法律原则、法律规范和法律概念三项因素。

(2)法律体系又称“法的体系”或“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按照一定的结构和层次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我国的法律体系的基本结构为私法、公法和社会法(三元结构),反映商品经济、民主政治和社会保障。

(3)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由法律对其进行保护的自由和利益。

法律权利一般可分为基本权利与普通权利;一般权利与特殊权利;个人权利、集体权利和国家权利;实体权利与程序权利。

法律义务是指法律为法律主体行使权力设定的界线。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在调整社会成员行为过程中形成的由国家强制力予以保障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权利主体是指法律规定的、可以享受法律规定的权利并承担法定义务的个人和组织。

法律权利主体可以是自然人、组织(含法人应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机构和场地)和特殊利益群体。

法律权利的客体是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法律权利客体是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4)土地权利是公民民事权利,是土地权力保障的对象。

当前我国的土地权利系统由一系列互相联系的土地权利类型构成,包括:国有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抵押权、土地承租权以及地役权、耕作权、土地借用权、空中权及地下权等土地他项权利。

西南大学《土地管理学》网上作业及参考答案

西南大学《土地管理学》网上作业及参考答案

1:[单选题]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

A:10B:20C:30D:40参考答案:C2:[单选题]2、下列哪项是土地管理计划职能的核心()A:预测B:决策C:编制D:实施参考答案:B3:[单选题]3、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基本单元是()。

A:地段B:地块C:图斑D:片区参考答案:C4:[单选题]4、下列哪项是土地所有权的核心()A:土地占有权B:土地使用权C:土地收益权D:土地处分权参考答案:D5:[单选题]5、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是指()A:土地征收B:土地划拨C:土地征用D:土地出让参考答案:C6:[论述题]1、土地的基本特性有哪些?参考答案:1、答:1)土地是自然的产物;2)土地面积的有限性;3)土地位置的固定性;4)土地质量差异的普遍性;5)土地利用的永续性;7:[论述题]2、土地资源与土地资产的区别与联系?参考答案:2、答:区别:土地资源是指土地作为自然要素,于现在或可预见的将来,能为人们所利用并能产生经济效益的那部分土地。

土地资产是指土地财产,即作为财产的土地。

联系:土地资源是土地成为资产的基础。

土地资产是指具有明确的权属关系(有其物主)和排他性,并具有经济价值的土地资源。

土地具有资源和资产的双重内涵,前者是指土地作为自然资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根本源泉;后者是指土地作为财产,其有了经济(价值)和法律(独占权)意义。

1:[填空题]5、土地管理目标按管理层次的不同,可分为土地管理目标、土地管理目标和微观土地管理目标。

参考答案:5、宏观中观2:[论述题]1、什么是土地用途管制?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参考答案:1、答:土地用途管制是国家为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通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划定土地用途分区,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实行用途变更许可的一项强制性管理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定性控制、定量控制、定位控制、定序控制。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管理法学习资料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管理法学习资料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管理法学习资料1、单选?H省Z房地产公司拟获得A市B县城市规划区内C村所有的集体土地从事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

C村原耕地面积为80公顷,农业总人口为600人,现征收C村基本农田以外的耕(江南博哥)地30公顷,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每平均年产值分别为600元。

经商定,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倍;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为25万元。

问:Z开发公司应支付给C村的补偿费用总额为()万元。

A.183.5B.283.5C.308.5D.483.5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为25万元。

应支付给C村的补偿费用=67.5万元+216万元+25万元=308.5万元。

2、单选?H省Z房地产公司拟获得A市B县城市规划区内C村所有的集体土地从事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

C村原耕地面积为80公顷,农业总人口为600人,现征收C村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公顷,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每平均年产值分别为600元。

经商定,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倍;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为25万元。

问:Z开发公司应支付给C村的土地补偿费为()万元。

A.116B.216C.316D.516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现征收C村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公顷,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每平均年产值分别为600元。

征收耕地的补偿夤,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经商定,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倍。

应支付给C村的土地补偿费=600元/亩×450亩×8(倍)=216万元。

3、多选《土地管理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A.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B.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C.土地需求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D.土地供给能力E.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正确答案:A, B, D, E参考解析: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管理学总论(第二版)》陆红生--课后习题详解

《土地管理学总论(第二版)》陆红生--课后习题详解

《土地管理学总论(第二版)》陆红生--课后习题详解第一章绪论Q:1.什么是土地?土地资源与土地资产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如何实现对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的科学管理?A:(1)土地是指地球表面的陆地和水面的总称,同时,土地还是一个空间的概念,它是由气候、地貌、土壤、水文、岩石、植被等构成的自然历史综合体,并包含人类活动的成果。

A:(2)土地资源与土地资产联系和区别:A:第一,土地资源是将土地作为自然要素看待的;A:第二,土地作为自然要素,通过人类的劳动加以利用,能够产生财富;A:第三,土地资源是土地成为资产的基础。

第四,土地资产是指土地财产,即作为财产的土地。

财产对象实体最重要的属性是有限性(稀缺性)、有用性、可占用性和具有价值。

土地资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基础,当人类对它的需求越来越大时,土地资源出现了稀缺现象,因而,被一部分人当作财产而占有。

从这个意义上说,地产,是指具有明确的权属关系(有其物主)和排他性,并具有经济价值的土地资源。

它是土地的经济形态,是资本的物的表现。

A:(3)实现对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的科学管理的应做到:A:①明确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的内容,应该深刻认识到土地具有资产和资源的双重内涵。

A:②清楚的认识土地资源具有的生产性、区域性、动态性、可更新性、多功能性、有限性、不可替代性等的特性,从土地资源的这些特性着手,对土地资源进行很好的利用管理;明确土地资产具有的商品特性、产权特性、增值特性、不动产等的特性,对资产进行管理。

A:③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土地资源的范畴做出明确的规定,对于土地资产在流通过程中的相关权利的转移要严格控制进行专项的管理。

A:④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对土地资源进行动态的监测,保证土地资源的完整性和土地资源流通能够有依据可循。

A:⑤对于土地资产的科学管理,还应该遵循土地的自然经济规律,合理利用土地的使用价值,时土地更好的为人类服务。

Q:2.什么是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谈谈实施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思路。

(NEW)张占录《土地利用规划学》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

(NEW)张占录《土地利用规划学》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

目 录第1章 绪 论
1.1 复习笔记
1.2 课后习题详解
第2章 土地利用原理
2.1 复习笔记
2.2 课后习题详解
第3章 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3.1 复习笔记
3.2 课后习题详解
第4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1 复习笔记
4.2 课后习题详解
第5章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5.1 复习笔记
5.2 课后习题详解
第6章 土地利用战略研究
6.1 复习笔记
6.2 课后习题详解
第7章 土地利用需求量预测与结构调整优化7.1 复习笔记
7.2 课后习题详解
第8章 土地利用分区
8.1 复习笔记
8.2 课后习题详解
第9章 城镇用地规划
9.1 复习笔记
9.2 课后习题详解
第10章 交通运输用地规划
10.1 复习笔记
10.2 课后习题详解
第11章 水利工程用地规划
11.1 复习笔记
11.2 课后习题详解
第12章 土地用途管制
12.1 复习笔记
12.2 课后习题详解
第13章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13.1 复习笔记
13.2 课后习题详解
第14章 土地保护规划
14.1 复习笔记
14.2 课后习题详解
第15章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15.1 复习笔记
15.2 课后习题详解
第16章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16.1 复习笔记
16.2 课后习题详解
第17章 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公众参与
17.1 复习笔记
17.2 课后习题详解
第18章 地区土地利用规划18.1 复习笔记
18.2 课后习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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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土地管理原理
1、如何正确运用土地管理原理管理好土地?
答:土地管理工作的质量,首先取决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对实现管理目标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相互间的紧密合作。

在管理过程中,要做到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必须根据人的行为规律进行管理。

同时还需要由动力来推动管理。

要达到管理目标,必须掌握控制人的行为,这就需要了解人们的需要和动机,以便及时调节人们的行为。

任何一个管理都是对一个系统的管理,同时管理本身也是一个可控系统。

为了实现优化管理,一方面,必须充分了解和掌握被管理系统的普遍规律;另一方面,还要掌握系统本身的共性与特性。

要贯彻系统原理,必须把握住系统的目的性、整体性和层次性三个环节。

在土地管理系统中,被管理的对象——土地关系与土地利用始终处在动态变化之中,管理系统本身也随着管理目标、管理对象、外部环境的发展、变化而变全国注册建筑师、建造师考试备考资料历年真题考试心得模拟试题化。

所以,早管理系统中,要加强信息工作,随时掌握事物的动态变化,使管理决策不断适应变化了的情况,运用动态动态原理,提高管理工作的效应。

管理是为了获得效益。

效益包括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了将三者统一起来就需要通过管理,是整体内部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产生促进作用,以使整体取得最佳效益。

任何一个系统都是有规律的,要使管理具有效益,必须充分了解构成整体的各组成部分相互间的作用及其对整体的作用。

第三章复习思考题
1、如何正确地设置土地管理的宏观、中观、微观目标?
答:宏观土地管理目标指全国的土地管理总目标,它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特点。

宏观土地管理目标的制定,要以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宏观目标为依据,并与之相协调。

中观土地管理目标指地区的土地管理目标。

中观土地管理目标的制定,既要与全国土地管理总目标相衔接,为其实现提供保证,又要结合本地区特点,提出具有本地区特色、切实可行的目标。

微观土地管理目标是指县级土地管理目标。

各个分目标要与县土地管理目标相结合,各个目标尽可能数量化,便于考核。

土地管理目标应具有先进性和实现的可能性。

我国土地管理的宏观目标应是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切实保护耕地,不断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和土地利用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使有限的土地持续的满足人们人们日益增长的需求,达到土地供求的持续平衡。

3、结合土地管理实际工作,描述土地管理的一般过程,并提出建议。

答:地管理的一般过程分为:计划、组织和控制。

计划包括:计划的预测,计划的决策,计划的编制以及计划的实施。

其中,预测是为管理者进行决策、制定计划提供依据。

(1)土地预测是根据土地利用发展变化规律性,预测未来土地的供需数量和供需结构。

(2)决策是计划职能的核心,它是从多个方案中做出选择,对某个问题做出最后的处理决定。

决策的前提是事实因素和价值因素。

(3)计划的编制:计划应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任务并按综合协调的原则,分解到下属各部门、单位,既考虑下属各单位的具体情况,使下达的任务有所区别,又要统合各单位的力量,使总目标得以实现。

计划要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地域范围和指标任务,并切实可行。

(4)计划的实施是通过计划的执行,使计划变成现实的过程。

组织包括建立一定的组织机构;作为一种活动过程,它是指为达到某一目标协调一群人活动的一切工作的总称。

故组织职能一般包括建立机构,确定职位、职责和职权,领导、监督、激励、协调部属行动,为实现整体目标而努力。

控制包括将现实工作成果与计划规定的目标相比较,并纠正偏差。

土地管理控制的基本过程有三个步骤组成,即确定标准、衡量绩效、偏差分析与纠正。

土地管理的控制通常采用预先控制、过程控制和后果控制三种控制类型相结合的方法。

第四章地籍管理
第五章土地权属管理
1、简述土地所有制、土地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涵义。

答:土地所有制:土地所有制是指人们在一定的经济社会条件下拥有土地的经济形式。

它表明土地这一生产资料的分配问题,谁应当享有土地所有权及其责、权、利。

它是整个土地制度的核心,是土地关系的基础。

土地所有制基本上属于两大类型:土地私有制和土地公有制。

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土地所有权,即土地所有者对其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我国现阶段的土地所有制度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依法交由其使用的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依法部分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我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具体表现。

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的核心,是土地所有制的法律形式表现,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使用和处分其土地的权利。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拥有的、收到
国家法律保护和限制的排他性的专有权利。

土地所有权包括土地占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收益权和土地处分权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3、你认为应该如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进行有效的管理?
答:首先,必须抓紧相关政策的制定。

目前国家对集体土地转入建设用地,除了先征用后出让,尚无别的措施,而从当前流转的情况看,其情况复杂,涉及产权界定、收益分配等问题,用政策法规加以引导成为当务之急,待时机成熟,应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

其次,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探索流转的经营组织形式村内有两个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各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有明确的土地界限和范围,并在各自范围内占有、使用土地的,确认村民小组为土地界限和虽未打破村民小组界限和范围,并在各自范围内占有、使用土地的,确认村民小组为相应的集体土地所有者。

已经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包括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就已经打破村民小组界限但由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土地,以及过去村办企业、村公共设施、公益设施建设使用村民小组的土地,并且在使用时以给与相应补偿或土地调剂的,且承认现状,依法确认为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负责经营、管理。

已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过去乡镇企业、乡(镇)公共设施、公益设施建设使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或村民小组所有土地且在使用时已给予相应补偿或土地调剂的,应依法确认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没有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的,可由乡(镇)政府负责经营管理。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与农用地流转相比要求有比较高的经营组织水平。

具体经营组织形式应由土地所有权人决定,有土地所有权人自己实施流转,也可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织或参与相应的经济组织实施流转土地流转过程中确实需要由村、镇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代为行使土地流转权的,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经村民小组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小组代表同意,自愿委托村或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实施。

再次,理顺流转收益分配关系。

充分考虑土地所有者、土地使用者和土地投资者收益,对其课征土地增殖税。

集体所得收益专款专用,明确用途,主要用于土地的复垦开发和整理以及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合理分配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的土地收益,集体建设用地首次流转中的土地收益应由土地所有者和国家分享。

由于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中包含了国家投资的各类公共基础设施产生的土地增值,因此国家(主要是市、县政府)应分享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的土地收益、但从鼓励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角度考虑,分享比例不宜超过20%。

土地使用者原无偿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流转中的土地收益应由所有者、使用者和国家分享。

集体建设用地在流转总的土地收益应归原土
地使用者,有增值收益的,应按合同约定与土地所有者分享。

最后,规范土地流转市场。

可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进行,经营性用地要补交出让金,宜租赁的应多采用租赁方式,应先征用的要依法进行。

并且要重点开展地价评估工作,流转登记工作和流转档案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作为市场经济的新生事物,应在新观念和新机制下运行,因此必须创建一个新制度,使得国有土地流转和集体土地流转能有效地衔接,国家、集体、农民、用地者各得其所,用地管地秩序不乱,现有制度得以平稳过渡,这些还需要我们做进一步的探索。

第六章土地利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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