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红鹰学院大学生艺术团考核制度修订版

合集下载

大学生艺术团规章制

大学生艺术团规章制

大学生艺术团规章制大学生艺术团规章制度总则第一条艺术团是隶属于校团委的一支大型文艺团体在团委老师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艺术团本着“丰富学校师生的课余生活”的原则,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同时积极参与本地区的一些文艺活动,不断创新,拓展各类学生活动,注重在全方面开展的素质教育中充分发挥学生组织的优势为广大的有艺术爱好的学生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提高我校青年学生的文化素养,培养和发挥学生的特长为宗旨第二条艺术团实行团长领导,各组长、部长负责制下设秘书处、宣传部、舞蹈组、声乐组、主持人组、器乐组及曲艺组艺术团作为学校的一支文艺队伍,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和承担各类校级重大节庆和重要活动的文艺演出第三条一、团长1、统筹全局,协助老师对团内出现的问题经过与各组长、部长讨论做出正确决策2、搞好与其他社团的关系,及时把团委和老师的指示告知团员并提出方案3、团长对下属干部聘任的建议权,可直接告知指导老师;对违反纪律、不守团规的团员予以批评;对屡教不改,犯错性质严重者应在艺术团干部会议上进行讨论,通过决议后交由指导老师批准方可生效!4、必须以身作则,工作认真负责,在团内外时刻维护艺术团形象二、副团长1、协助团长管理艺术团内大小事宜,带动整个团内的工作2、必须以身作则,工作认真负责,在团内外时刻维护艺术团形象三、各部部长1、积极配合正、副团长工作,并号召本部成员积极工作,服务院艺术团2、关心队员并听取队员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及建议,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3、必须以身作则,维护艺术团的声誉,不做给艺术团抹黑的事四、各队队长1、负责各自队伍的考勤工作,每次训练前5分钟,将考勤名单及时交于秘书处2、负责各队训练时的纪律问题3、关心队员并听取队员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及建议,及时解决训练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4、定期检查队员的训练情况,负责发掘有艺术才华的同学5、必须以身作则,维护艺术团的声誉,不做给艺术团抹黑的事第四条一、秘书处1、整理平时工作的相关资料,下发通知,管理艺术团的一切财产及出借物品2、主要负责协调艺术团各项演出和活动时工作人员的统一调配及总务工作3、积极配合演出团工作,并号召本部成员积极工作4、做好活动期间的组织和安排,配合团长做好人员分工及维护会场秩序5、负责各自队伍的考勤工作,每次训练及会议前5分钟到场,做好登记及监督工作二、宣传部1、负责活动前期的宣传工作,包括文字、海报等宣传方式2、活动现场的视频录制及照片拍摄,并进行后期的处理3、活动的后期宣传,通讯稿的整理和上交4、大力宣传艺术团,提高艺术团在校内的知名度三、舞蹈组1、参加各种文艺演出活动2、不同的分队跳出不同的风格,不仅丰富了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也为学校的文艺事业添砖加瓦3、加强舞蹈队能力,增强艺术魅力4、发掘多舞种,多排出一些精品的、大型的团体舞四、主持人组主持人组作为学校的一支文艺队伍,根据学校及团内的安排,参加和承担各类校级中大节庆及重要活动文艺演出主持,并代表学校参加校际学生文艺交流活动五、声乐组1、要有严格的日常训练制度2、培养有素质的音乐人才,满足爱好音乐的同学对音乐知识的追求3、为各个活动和晚会提供歌曲独唱、串唱、合唱等节目六、器乐组1、组织会器乐演奏的同学进行器乐组合的演奏2、向爱好器乐的同学提供力所能及的器乐知识教授七、曲艺组1、编排相声、小品、话剧等节目,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2、为晚会提供曲艺类的节目一、例会1、本团每月的第一个周三召开部长会议,听取一月来的工作完成情况,讨论下个月的工作计划2、每学期初召开全体团员大会一次,对本学期工作任务、排练计划进行布置,对干部进行调整团长,副团长每年换届可连任,届满、毕业、退社及被除名的人员丧失团长、副团长资格每年进行一次选举,提拔一批有专业水平,组织能力强,工作负责,有创新精神的同学老队长享有同等选举资格3、例会由团长主持,根据当前情况由各组长或部长给各部门成员安排近期工作任务及对团内情况做出分析,各成员踊跃发言,做出意见或建议4、开会需签到,各组建立考勤表,严格把关考勤表学期期末汇总至团长5、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或需晚到者,必须事先向团长或其他负责人请假,由秘书处登记迟到或不参加会议且不请假者,三次以上给予批评,屡次违反则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或开除团内职务6、会议进行时,不能在会场内吸烟和喧哗吵闹7、会议进行时,手机必须调成为震动状态,不能在会场内接电话8、会议中途不能无故离开会议场地,也不能无故早退如有特殊原因需告知二、其他会议1、理事会会议:针对临时出现的一些需要解决时及时召开会议进行讨论2、各组会议:由各组组长主持,本部门成员参加,对本部工作进行规划、安排及问题处理3、全团会议:某种情况下出现重要问题时或由另有其他原因必须通知全体团员时临时通知开会第五条1、排练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2、如有事不能到场或晚到,必须向节目负责人事先请假3、排练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视为退出艺术团4、排练不得无故早退,有特殊情况可向节目负责人说明5、排练过程中须听从节目负责人安排,不得扰乱排练场秩序6、排练过程中不得懒散,抽烟等不良行为7、各队建立考勤表,严格把关,认真记录好每次排练、演出等活动的考勤情况考勤表学期期末汇总至团长8、各类彩排、演出等重大活动一般不允许请假 9、遵守排练室规章制度彩排由队内主要负责人与团负责人共同评审通过,以保证节目质量与现场效果第六条1、演出过程包括:演出彩排,演出前的准备,节目候场,正式表演等2、在演出过程中必须遵守服从演出现场的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打闹3、演出过程中必须严格服从团长以及负责人安排4、彩排或演出时所有队员必须参加,不得擅自离开演出场地,听从负责人安排5、演出时注意本队形象6、每次演出,必须认真对待,用心投入7、演出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安排必须严格遵守,如无特别严重的状况不得迟到或缺席8、对于演出中各成员所分配到的任务,须严格做到做好如有任何突发状况必须及时向负责人通报9、在演出过程中,对于因为个人因素导致的失误,将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罚10、艺术团所有成员必须爱护艺术团的各种服装、道具和器材等,演出活动结束要及时归还不得将艺术团内公共物品私自转让或转借他人如因为个人原因造成损坏,应要照价赔偿11、个人不得擅自以艺术团名义参加各种商业活动,如有需要须经相关老师批准,由组长带队校内演出:公演前一周内进行全场彩排,灯光、音响相关负责人共同讨论安排与设计;演出时,必须安排责任到人;每个节目的演出人员应在前一个节目前做好各项准备;每次演出要做好人员安排的工作,并对演出效果、演员表现进行记录,以吸取经验作为年终总结的重要根据其它演出:对于演出中表现突出的节目,艺术团将对其进行保留并推荐给其它演出团体或晚会第八条团员的招聘和录用为每学期向全校公开进行凡是本校在读的学生,在所报项目中有一定的文艺基础,经报名面试程序通过,试用一个月后,成为正式团员,填写艺术团团员登记表一、团员的义务1、遵守本团章程,按时参加本团训练、演出、执行本团决议、遵守校纪校规、本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本团利益2、努力学习、刻苦训练、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3、爱护艺术团的公共财务,维护艺术团的声誉4、团员不得在排练厅内吸烟,应保持排练厅的干净整洁5、不得参加与院艺术团活动安排相抵触的活动6、团员之间团结互助,与干部积极配合7、成员要养成刻苦钻研,虚心求教的精神经过一段时间训练后,专业水平要有所的提高,没有明显提高者作退团处理8、为确保艺术团的正常训练,演出及各项工作顺利完成,队员必须按时训练,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每次训练开始或结束时必须签到,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组长请假,不得无故旷训,无故旷训累计达三次按自动退团处理9、训练时要求做到尊师好问,勤奋刻苦,努力创新,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积极提出有利于院艺术团发展的意见和建议10、积极参加组里和部里的各项活动,组织生活每次做到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重要活动如不参加,且没有得到请假批准,记过处理二、团员的权利1、在艺术团中承担社会工作,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团员有资格竞选艺术团的团长和各组组长以及对本团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2、有权参加本团举办的各项活动3、对艺术团所给处分有申诉复议的权利4、入团自愿,退团自由,但退出艺术团时,需向艺术团提出申请,并办理退证等相应退团手续5、学期结束,选出优秀院艺术团员6、完成演出任务后,团队可安排适当的艺术团内部娱乐活动第九条1、凡在训练中无故缺勤1次者或迟到2次者给予队内批评处分2、凡在训练中无故缺勤达到两次者或迟到早退达到4次者给予警告处分3、凡在训练中连续两次受到警告处分者给予勒令退队处分4、会员有事或有病不能参加训练,必须提前一天交请假条请假条由队长批准若事情紧急课事后补假,理由充分放可按请假处理,否则按无故缺勤处理有以下突出表现的队员和节目,将会获得团内奖励同时,表现突出者年终总结评估时将予以优先考虑:1、训练认真积极,有较大进步;。

艺术团考核条例

艺术团考核条例

某某大学某某学院
艺术团队员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某某学院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队伍建设,促进团队的良好运转,并规范对艺术团的监督以及对队员的考核,根据《某某大学生环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管理条例(试行)》的规定,特制定艺术团队员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机构:
艺术团考核小组由院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文艺部部长、艺术团团长、队长以及队员组成。

其中,团长由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文艺部部长考核(若团长由以上人员兼任,团长不参与考核)、队长考核;队长由团长考核、队员考核;队员由队长考核以及队员互评。

附:考核小组成员及考核
二、考核细则:
1、考核对象为所有艺术团成员,每学期考核一次;
2、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等级分四等:优秀、良好、合格、
不合格;考核总分80分(含)以上者为优秀,70(含)至80
分为良好,60(含)至70分为合格,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3、考核内容分工作态度、团队合作、活动出勤、学习成绩、
寝室卫生五部分组成。

其中,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由考核小
组进行考核,其他内容由各小组根据出勤记录、队员学习成
绩、队员寝室卫生等进行汇总,详见附录;
4、凡无故缺勤4次及以上,或受记过(含)以上处分,或达
到留级条件者,取消艺术团队员资格;
5、考核结果可作为综合评价加分依据;
6、本条例由艺术团负责解释及修改。

某某学院艺术团
2008年9月20日
附录:
考核小组考核表
个人考核汇总表:。

学生艺术团规章制度

学生艺术团规章制度

学生艺术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艺术团的管理,保障艺术团的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艺术团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艺术兴趣、发展学生艺术才能、提高学生艺术素质的重要载体。

艺术团活动旨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第三条学生艺术团的活动应坚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向,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导高雅艺术,积极传播正能量,为学生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为社会培养具有艺术特长的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生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若干名,负责艺术团的全面工作。

团长由校领导任命,副团长由团长提名,校领导批准。

第五条学生艺术团设立各个艺术门类的小组,如舞蹈组、声乐组、器乐组、戏剧组等,各小组设组长一名,负责组织本小组的活动。

第六条学生艺术团的成员由热爱艺术、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的学生组成。

成员的选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拔结果报校领导批准。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七条学生艺术团的活动内容包括排练、演出、比赛等,活动安排应合理,保证成员的学习和休息时间。

第八条学生艺术团的活动地点、时间、内容应向学校备案,如需外出演出的,应提前向学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学生艺术团成员应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向组长请假。

组长应在活动前将请假情况报团长。

第十条学生艺术团的活动成果应定期向学校汇报,并向全校师生展示。

第四章成员管理第十一条学生艺术团成员应遵守艺术团的规章制度,服从团长和组长的领导,积极参加艺术团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艺术团成员应尊重艺术指导教师,认真听取指导意见,不断提高自己的艺术水平。

第十三条学生艺术团成员应互相尊重,团结协作,共同进步。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四条对在艺术团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成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艺术团规章制度、影响艺术团声誉的成员,团长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其在艺术团的职务。

宁波大红鹰学院

宁波大红鹰学院

宁波大红鹰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认证及素质拓展学分申报办法(试行)第一章《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一、《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用于记载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对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产生积极作用的重要经历及所取得的主要成绩,不包括课堂教学成绩。

二、《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适用于我院在校大学生,可做为学生评优和综合侧评的参考,也可用于学生毕业求职。

三、《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需加盖大学生素质拓展专用章方有效,每本证书设定唯一一个编码,即为学生在校期间学生学号。

四、《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实行三级认证,其三级认证机构为班、分院、学院三级。

班级认证:成立班级认证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团支书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各班级根据情况自定。

分院认证:成立分院认证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院团委(团总支),分团委(团总支)书记任主任。

院级认证:成立“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由院团委书记担任指导老师,成员由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五、《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填写(1)《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中的记载一般不做主观评价,所参加的活动须注明是“组织”还是“参与”;所获奖励须注明名称和级别(分院级、院级、省(部)级、国家级);所发表文章须注明报刊名称及日期。

六个栏目可能有互相交叉的地方,填写时应看活动具体侧重哪个方面选择适当栏目。

素质拓展认证申请表以及认证以学期为单位。

(2)学生如确有重要经历在表格内无法填写下,可填写于《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备注”中。

学生参加活动如获得校外认证,也可附加于本《证书》内。

《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内容学生本人不能自行涂改和填写,否则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分直至取消证书。

(3)每学期初的认证时间,由学生本人根据《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要求,挑选本人上学期在素质拓展方面最重要的经历和表现(一般每一栏目每学期所填不超过四条,内容必须为分院级以上的活动和奖励或经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认可的活动或奖励),报本人所在班级,班级认证核实后,报分院审核认证,再由分院组织填写《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并将相关资料存档。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一、总则大学生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是我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平台。

为了加强艺术团的管理,确保艺术团的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机构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若干名,各分团设分团长一名。

团长全面负责艺术团的工作,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分团长负责本分团的日常管理和训练。

艺术团下设舞蹈团、合唱团、器乐团、戏剧团等若干分团,各分团设指导教师一名。

三、团员的选拔与录用(一)选拔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选拔条件1、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具有一定的艺术特长和兴趣爱好。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3、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参加艺术团的训练和演出。

(三)选拔程序1、发布选拔通知,公布选拔条件和要求。

2、学生自愿报名,填写报名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艺术团组织面试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录用名单。

4、录用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成为艺术团团员。

四、团员的权利和义务(一)团员的权利1、有参加艺术团组织的各项训练和演出的权利。

2、有对艺术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3、有获得艺术团提供的艺术培训和指导的权利。

4、有在艺术团内公平竞争、晋升职务的权利。

(二)团员的义务1、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艺术团的管理和安排。

2、按时参加艺术团的训练和演出,不得无故缺勤。

3、认真完成艺术团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为艺术团的发展贡献力量。

4、爱护艺术团的公共财物,维护艺术团的形象和声誉。

五、训练与演出(一)训练制度1、艺术团各分团根据自身特点制定训练计划,每周至少安排一次集中训练。

2、训练时间和地点由各分团自行确定,并提前通知团员。

3、团员必须按时参加训练,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提前向分团长请假。

4、训练过程中,团员要认真听讲,积极练习,提高自身的艺术水平。

(二)演出制度1、艺术团根据学校的安排和要求,组织各类演出活动。

大学生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生艺术团的管理,提高艺术团成员的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促进校园文化的繁荣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生艺术团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校团委具体指导,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艺术修养、展示大学生风采为目的的学生艺术团体。

第三条大学生艺术团遵循“自愿参加、全面发展、注重个性、服务校园”的原则,为全体成员提供展示自我、锻炼自我、提升自我的平台。

第四条大学生艺术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由校团委任命,负责艺术团的整体工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大学生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若干名,负责艺术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艺术团下设若干表演队伍,如舞蹈队、合唱队、器乐队等,各队伍设队长一名,负责队伍的日常训练和演出工作。

第七条艺术团设指导教师一名,负责艺术团的整体艺术指导和排练工作。

第三章团员管理第八条团员资格:凡我校在籍学生,热爱艺术,有一定的艺术特长,愿意参加艺术团的活动,遵守艺术团章程的,均可申请加入艺术团。

第九条团员权利:(一)参加艺术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二)对艺术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四)优先参加艺术团组织的演出和比赛。

第十条团员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二)遵守艺术团章程,服从艺术团管理;(三)积极参加艺术团的训练和演出活动;(四)维护艺术团的形象和声誉。

第四章训练管理第十一条艺术团每周定期组织训练,团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二条训练期间,团员应遵守训练纪律,服从指导教师和队长的安排,认真完成训练任务。

第十三条团员在训练中应注重团队合作,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第十四条艺术团定期组织演出和比赛,团员应积极参与,展示艺术才能。

第五章活动管理第十五条艺术团在举办各类活动时,应提前制定活动方案,报校团委审批。

第十六条艺术团活动应遵循安全、有序、节约的原则,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艺术团在举办活动时,应充分调动团员的积极性,发挥团员的创造性,提高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大学生艺术团是高校提供给艺术爱好者展示才华、培养艺术素养的重要平台。

为了规范团员们的行为,确保团队的正常运作,制定一套艺术团规章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旨在介绍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以提供给各位团员参考并遵守。

一、入团条件1.1 任何在校大学生均可参加艺术团的招募选拔。

1.2 志愿者团员需具备对艺术的热情和才华,并经过选拔进入团队。

二、团队管理2.1 团长和副团长由所有团员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任一届。

2.2 团长负责整体团队的管理和决策,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

2.3 团内设立部门,如演唱组、舞蹈组、音乐组等,每个部门设立负责人,由团长任命。

三、团队活动3.1 艺术团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大型演出,团员需要参加并积极备战。

3.2 团队每周至少举行一次例会,讨论团内事务、审议活动安排等。

3.3 团内成员可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自发组织小规模的演出或活动。

四、团队纪律4.1 团队成员应尊重团队领导和老师的指导,服从管理。

4.2 团员需有较高的纪律意识,准时参加团队活动并完成团队任务。

4.3 团内成员之间应保持友好关系,建立和谐的团队氛围。

五、团队表现5.1 团员需遵守团队形象规定,统一穿着艺术团的服装。

5.2 在演出或活动中,团员应保持良好的形象仪态,展示专业水准。

5.3 团队的表现和成绩将被纳入个人综合素质评价中,对个人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将起到积极的加分作用。

六、违纪处分6.1 团员如有违反团队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视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和开除团籍等。

6.2 多次违反纪律的团员将面临更严厉的处分,如停止参加演出和活动等。

七、修改与补充7.1 如需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需经团支部和团委的审议和批准。

7.2 团员有权向团支部反映规章制度中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八、免责声明8.1 艺术团的活动中,团员需承担个人风险引发的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失,艺术团及学校不承担责任。

8.2 参加艺术团活动即视为团员已阅读并同意遵守规章制度中的规定。

大学生艺术团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规章制度1大学生艺术团是校园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是展示我校学生艺术才华的舞台。

为了规范艺术团的管理,提高艺术团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凡我校学生,具备一定艺术特长并热爱艺术,愿意为校园文化发展做出贡献,均可申请加入艺术团。

2成员应遵守学校各项规定,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3成员应积极参与艺术团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1各部部长应提前通知成员排练时间、地点及内容,确保排练效果。

2排练期间,成员应认真投入,不得做与排练无关的事。

3若需请假,应提前告知部长,并由部长汇报给团长。

1艺术团成员参加各类演出时,必须遵守演出纪律,服从安排。

2演出前,相关人员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确保演出的顺利进行。

3演出期间,成员应保持服装整洁,表演准确,与团队成员密切配合。

1艺术团场地使用需遵循学校规定,确保场地安全和卫生。

2艺术团的器材设备应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

1艺术团将根据成员的参与度、表现力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作为奖惩的依据。

2对于表现优秀的成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将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1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艺术团团长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2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大学生艺术团所有。

大学生艺术团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校团委直接管理的学生文艺团体。

以“提高广大同学的审美情趣和文化艺术修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为宗旨,以“繁荣校园文化,丰富课余生活”为目的。

大学生艺术团主要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采用“优胜劣汰”的选拔原则,实行岗位聘任制。

大学生艺术团设有团长、副团长、舞蹈队、歌唱队、曲艺队、器乐队、秘书处、宣传队等机构。

凡在编的在校大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本章程,愿意参加大学生艺术团的各项活动并按时参加排练、演出等,均可报名加入。

(二)享受大学生艺术团提供的各种锻炼机会;(三)对大学生艺术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宁波大红鹰学院大学生艺术团考核制度
(修订版)
一、评选艺术团之星
(一)面向群体:“艺术团之星”的评选面向艺术团全员。

(二)考核周期:以一个月为考核周期。

(三)考核名额:每月取前35 名考核高分者为“艺术团之星”。

(四)考核方式:考核采取加分制,以60 分为基础分,上不封顶,按考核周期定时刷新分数。

(五)评选有效期:“艺术团之星”的评选全学期有效。

二、考核细则-- 艺术团全体通则
(一)课堂应到全勤加10 分。

(二)个人参加校级举办的活动:
1.演出活动:按演员主次分别加5分、15 分、25 分。

2.比赛活动:按获奖名次以及是否入围决赛分别加5 分、10 分、15 分、20 分。

3.代表艺术团配合参加校团委通知的讲座、志愿者活动、观看演出等加2 分;
4.代表艺术团参与校团委其他部门所承办的活动的协作,加5 分。

5.参加艺术团承办的活动的工作者:
1)负责活动组织策划,加 50 分:优 *100%
良 *80% 中 *70% 及格
*60%
2)负责活动节目编导,加 30 分:优 *100%
良 *80%
中 *70% 及格 *60% 3)工作人员:灯光、音控、舞美设计加 15 分
( 4)场务:催场、递话筒、搬道具加 10 分
(5)其余人员:加 3~5 分
(6)代表艺术团参加校外市一级比赛活动加 20 分;参加校外省级比赛活动加 30 分。

三、考核细则-- 分队特殊细则
1. 礼仪队:代表礼仪队参加活动,由该活动的负责人给予分级反
馈:
优加 10 分良加 6 分合格加 4 分
2. 主持队:参加校内分院级的活动主持加 10 分;参加校内校一级的活动主持加 30 分。

四、考核细则-- 关于惩罚措施
1. 个人所在分团的课堂出勤旷课 2 次,则取消其本学期
应得素拓
2. 个人所在分团的课堂出勤旷课 3次,则取消其本学期应得学分及素拓分。

3. 在参与艺术团组织的演出节目中,造成演出事故者,则从艺术团中除名,并予以校团委通报批评。

五、艺术团干部考核
考核方式:采用 360度全方位考核的形式,其中包括艺术团指导老师和艺术团办公室主任对干部的考核、干部中上下级的下行考核、干部与干部之间的平行考核、基础队员对干部的上行考核。

所占比例:
1.指导老师宗晓薇与艺术团办公室主任杜建雯对干部的考核占 70%。

2.干部与干部之间的考核总共占 20%。

3.基本队员对干部的考核 10%。

共青团宁波大红鹰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