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比较
注册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区别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区别很多人创业注册深圳公司,但看到市面上有各种类型的公司名称.如xxx厂、xxx酒楼、xx 股份公司等林林总总.那自己应该选择注册一个什么样的企业呢?他们之间又有何利弊?今天,深圳大业的企业顾问就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法律资格、条件、优缺点来与大家分享。
一、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但是法律确认它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承认它有一定的独立的能力。
我国200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调整个人独资企业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
1、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在立法上采取了准则主义,即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企业即可直接办理工商登记,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成为个人独资的企业的投资人。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必须与其责任形式相符合,不能使用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等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法律没有限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额金额,由投资人在设立时予以申报。
投资人的申报金额原则上应当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可以是个人资产出资,也可以是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企业的住所和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处所。
住所是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企业的法定地址。
2、个人独资企业的限制条件(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一般规模较小,设立手续简单,经营灵活,所以,从有利于个人独资企业发展出发,法律上除作必要的限制外,条件规定得比较宽松。
创业者该如何选择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

创业者该如何选择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一、企业组织形式优劣分析:1、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最大的优势在于股东的有限责任,即使企业日后出现运营困难,无法偿还所有债务,债权人通常情况下也不能向股东要求偿还。
2、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合伙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创办费用较低;第三,合伙人人数没有限制,可以从众多的合伙人处筹集资本;第四,合伙人对企业盈亏负有完全责任,有助于提高企业信誉。
合伙企业的劣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普通合伙人都对企业债务负有无限连带责任;第二,权力分散,决策效率低,合伙人之间容易发生矛盾;第三外部筹资比较困难。
3、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创立容易,结构简单;第二,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者只需按照盈余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的劣势主要表现在:第一,投资者需要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第二,企业年限受限于投资者的寿命;第三,规模较小,很难从外部获得资金。
二、实务指南:创业者如何选择企业组织形式?创业伊始,创业者不但需要了解我国现有的企业组织形式有哪些,更应当了解每一种组织形式的优劣,从而选择一种最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
通常来说,选择组织形式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拟投资的行业。
对于一些特殊的行业,法律规定只能采用特殊的组织形式,如律师事务所只能采用合伙形式而不能采用公司形式。
对于银行、保险等行业只能采用公司制。
因此,根据拟投资的行业选择企业的组织形式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对于法律强制性规定了的行业,只能按照法律的要求选择组织形式。
近来非常热门的.私募股权基金,法律只允许选择公司制和合伙制,越来越多的私募股权基金选择了有限合伙制的组织形式。
2、创业者的风险承担能力。
创业者自身的风险承担能力是创业者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企业组织形式与创业者日后承担的风险息息相关。
公司制企业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普通合伙制企业投资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都要承担无限责任。
如果要创业的话,选择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是股份有限公司呢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公司,普通合伙企业,个人合伙,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哪种组织风险小,好赚钱,好管理

1.个体工商户: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设立,一个人出资,出资多少没有要求,出资人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其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登记由出资人本人自办理或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1)名称核准: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设立,2人(含2人)以上出资,出资多少没有要求,出资人按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其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登记应填写指定委托书,由被委托人办理。被委托人应是合伙人之一。也可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1)名称核准: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2)设立登记:填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提交书面合伙协议及出资权属证明。这种经济性质的企业,其出资人之间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多适用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依照《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东2个(含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都可以作股东),50个(含50个)以下,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如果是一人单独出资的公司(即: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10万元。设立登记应填写指定委托书,由被委托人办理。被委托人应是自然人股东之一或法人股东的职工。也可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1)名称核准:名称中必须有“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字样。(2)设立登记:填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将设立登记申请书中《投资者名录》、《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情况》表的内容另打印一份,打印公司章程2份(章程应由全体股东签字)
各类创业主体的比较

各类创业主体的比较
1、个体工商户定义: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
2、个人独资企业定义: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3、非公司企业法人定义:是指具有企业名称、注册资金、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的法人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4、有限责任公司定义: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农民专业合作社定义: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6、合伙企业定义: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比较(精选可编辑)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比较(精选可编辑)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都是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的经济组织形式,它们在许多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但也有一些显著的区别。
以下是对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一些比较:1.法律形式: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以自然人为主体的经济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
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负有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签订合伙协议而组成的经济组织。
合伙企业具有法人资格,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负有有限责任。
2.投资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规模通常较小,资金来源较为单一,一般为个人储蓄或家庭财产。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规模可能较大,因为合伙企业可以汇集多人的资金和资源。
但每个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不同,所承担的风险也不同。
3.管理方式: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管理通常由投资者本人或雇佣少数员工进行。
投资者对企业的决策具有绝对的控制权。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管理通常由各合伙人共同参与,共同制定和执行企业决策。
各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通常在合伙协议中规定。
4.运营风险: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运营风险主要集中在投资者身上。
如果企业破产或发生其他损失,投资者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运营风险由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担。
每个合伙人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不同,承担的风险也相应不同。
5.税收优惠: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在税收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一些国家对个人独资企业实行较低的税率或税收优惠政策。
合伙企业:在税收方面,合伙企业与公司型企业类似,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如果符合相关规定)。
但在某些情况下,合伙企业可能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6.企业存续期: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存续期通常没有明确限制,但受到自然人寿命和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
一般来说,投资者可以在其生前自由经营和管理企业。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通常在合伙协议中规定。
一般而言,合伙企业的存续期较个人独资企业更长,因为可以有多位合伙人共同经营和管理。
试比较各种小企业法定组织形式的特征及优缺点。 简答题 (10 分)

试比较各种小企业法定组织形式的特征及优缺点。
简答题
(10 分)
各种小企业法定组织形式的特征及优缺点比较如下:
1.个人独资企业:
(1)特征: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
担无限责任。
(2)优点:创立和解散程序简单,运营灵活,决策迅速。
(3)缺点:企业规模有限,缺乏稳定性,难以筹集大量资金。
2.合伙企业:
(1)特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签订合伙协议组成,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
风险。
(2)优点:相对稳定,可以集合多个人的财力和智慧,共同应对风险。
(3)缺点:合伙人之间容易产生意见分歧,决策效率较低。
3.公司制企业:
(1)特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者依法出资设立,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
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优点: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产权明晰,责任明确,能够筹集大量资金。
(3)缺点:创立和解散程序相对复杂,决策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
4.集体企业:
(1)特征:由职工自愿组合、自筹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
(2)优点:灵活性较高,能够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3)缺点:产权不清,责任不明确,容易产生内部矛盾。
5.股份合作制企业:
(1)特征:兼具股份制和合作制的特点,既体现合作又体现股份。
(2)优点:灵活性较高,可以集合多人的财力和智慧,同时也可以通过股份的形式分散风险。
(3)缺点:产权关系复杂,容易产生纠纷。
公司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异同点(精选可编辑)DOCX

公司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异同点(精选可编辑).DOCX 公司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三种不同的企业形式,它们在组织结构、投资者责任、运营灵活性等方面存在一些异同点。
一、组织结构公司企业是一种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通常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组成。
股东会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会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监事会监督公司的运营。
公司企业通常具有较为复杂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个人出资经营的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也没有股东会等组织机构。
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经营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的运营相对较为灵活,合伙人可以根据需要协商制定企业制度和管理体系。
二、投资者责任公司企业的投资者通常只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除非个人资产被用于抵押或担保公司的债务。
在公司破产时,投资者的损失通常只限于其在公司的投资金额。
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如果企业破产,所有者的个人财产可能会被用来偿还企业的债务。
合伙企业的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意味着即使某个合伙人的出资已经全部偿还,他仍然需要对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承担责任。
三、运营灵活性公司企业在运营上较为灵活,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战略调整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
公司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扩大规模和调整组织结构。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运营相对较为简单,通常没有复杂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
但是,由于所有者或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些企业在运营上可能会受到较大的个人风险和财务压力。
四、税收待遇公司企业通常具有较好的税收待遇,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且可以通过合理规划和管理税收来降低税负。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则相对较难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其所有者或合伙人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缴纳税款。
不过,在一些特定行业和地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也可以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名称后要加“公司”字样
出资方式
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以及劳务
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责任类型
无限责任
事务管理
1.自行管理企业事务
2.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3.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公司设股东会(决议)、董事会(执行)、监事会(监督),按照法定职权和公司章程的商定管理公司事务。
公司具体事务一般由董事长或者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处理。
纳税种类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财产清偿顺序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企业债务。
不能清偿企业债务的,由投资人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1.清算费用;
2.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
3.所欠税款;
4.企业债务。
不能清偿企业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无限连带责任(普伙)
有限责任
部分有限责任(有伙)
责任方式
出资人独自承担无限责任
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普伙)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连带有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责任(有伙)
投资人与企业的财产关系
投资人的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混同,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人的财产与合伙企业的财产相对分离,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普通合伙人以其投入合伙企业的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即无限责任
法人
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法
合伙企业法
公司法
投资人
自然人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自然人、法人
组建方式
1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2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普伙)
1~50个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2~50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有伙)
2~200个发起人,公司成立后股东人数上不封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公司的财产彻底分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有限责任
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程度
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离:均由出资人控制
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离∕部分分离:财产所有权由全体合伙人控制,经营权由全体∕部分合伙人控制
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完全分离:财产所有权由公司控制,经营权由股东控制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比较
一、相同点
1. 都受到法律保护。
2. 都属于企业的范畴。
3. 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营利性组织。
4. 都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5. 都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场所。
6. 都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作为出资方式。
二、不同点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公司企业
主体资格
非法人
非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