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道德与法律的共性点

浅论道德与法律的共性点

【摘要】法律不是万能的,道德和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尽相同,有些社会关系只能依靠道德来调节;法律是一种外在的规范,它一般只调节人们的行为;法律不能超越一定的历史阶段普通社会成员道德观念所能接受的程度;对法律的过分依赖可能造成道德的弱化。因此,探讨道德法律的共同点以促进道德法律化或法律道德化就至关重要。

【关键词】道德;法律;共性点

当代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向社会转型过渡的时期,社会的物质层面、法律制度层面和思想文化层面正在进行着全面的调整和发展,这种调整和发展必然经受文化融合、价值多元化而导致人性的迷茫和价值的冲突。在此形势下,人们自然会对我国的道德和法制建设重新进行审视,研究探索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制衡机制,以建构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其中道德和法律的共性点便成为伦理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试图从道德法律化角度进行论述。

道德法律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道德法律化是伦理制度化的主要内容,一般是指在道德建设中将一定社会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要求转化或规定为制度,尤其是法律制度,目的是以制度这种硬约束手段,规范并提高道德水平;从狭义上讲,道德法律化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通过立法手段将一定的社会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转化或确定为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规范的活动。本文所说的道德法律化是指狭义上的道德法律化。

道德法律化的可能性根源于道德与法律的共性。道德和法律的共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道德和法律都具有正义性

亚里士多德把正义论作为法律论的基础。他认为:“法律的实际意义却应该是促成全部人民都能促进于正义和善德的制度。”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认为公道和正义是法律的目的,并且是它的准绳。他说:“正义乃是使每个人获得他的权利的一个固定的和永恒的力量。法律的箴言是这样的,过诚实生活,不伤害任何人,给予每个人他自己应得的东西,法学是有关人的和神的事物的学问,是有关正义和非正义的学问。” 著名的罗马法学家西塞罗在论述法的概念时说:“某种存在物是否为法律,并不是看它是否出自国家或是否为习俗,而是看它是否与正义、与自然相一致。“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力,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恶是自然的对立物”,所以制止非正义的行为就是“自然的事情”,而不是惩罚。他把法的基本特征看成是正义,而非国家强制性,这样就把法律与道德的距离拉得很近了。根据以上法学家的论述,我们可以认为法律的最基本特征是正义性,正义性是法律称其为法律的标志。

道德也具有正义性。道德是人们关于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等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道德代表和反映着人类共有的正义观,道德的历史继承性和人类社会共同利益的需求决定了道德的内在精神之一就是正义。一旦失去了正义的理想性和崇高性,道德也就失去了它应有的价值。正是由于道德的这种内在价值精神,它才成为法律规范制定和实施的价值参考,那种完全独立于道德标准、道德原则的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是不可能存在的。立法者总是借助于立法实现道德的法律化,从而将本阶级的道德标准、道德理想、道德原则渗透于立法之中,以此获得全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由此,我们可以说,道德

是法的制定活动的重要渊源。道德可以成为评判一个法律的标准,甚至可以这样说,一部较多地体现或反映道德价值的法律,会具有更广泛、更深刻的实用价值。因此,道德的正义精神包含了法律的正义性,法律不体现这种正义的道德精神,甚至背叛这种精神,法律就是不义之法,法制就会失败。道德法律化是法律自身的应有之义。

2道德与法律在调整范围上具有交叉性

一般来讲,道德调整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社会关系,其调整范围比法律广泛得多,法律对现实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予以调整,也就是说,社会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既是道德调整的对象,也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对这类社会关系的破坏既受到道德的谴责,也受到法律的制裁。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关系成为经济领域重要的社会关系,重合同、守信用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要求,而且必须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合同关系,使道德规范法律化,才能为合同主体提供明确、具体的行为模式,以保证合同关系的正常发展。一般来说,凡是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也是道德所制止和谴责的行为;凡是法律所要求和鼓励的行为,也是道德所培养和倡导的行为。换言之,许多道德观念也体现在法律之中,许多道德问题也是可以诉求法律解决的问题。

3道德和法律均含有“义务”性

义务是道德领域中的一个根本性概念。义务是指必须履行相应行为或者禁止某种行为。作为根本性的道德概念的义务并不否定还有其他道德概念“这只是说,‘义务’在逻辑上先于其他道德概念,其他道德概念以‘义务’的存在为先决条件,并且只有参照它才能得到理解。”义务是根本性的道德概念表明了在道德中义务规则是基础性规则,美德、修养也只有尽了道德的义务之后才能实现,或者说凡道德美德、道德修养高的人其实就是那种不断尽道德义务的人,因此,道德在本质上意味着义务。在法律中义务同样是一个关键性的概念,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利和义务构成法律的基本范畴,二者统一于法的内容之中。从个人不履行法律义务即不得享有相应的法律权利的角度来看,权利宣言实指义务宣言。因此,义务是道德法律化的中介和桥梁。义务构成了立法者将道德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即道德法律化的基础。

4道德与法律都具有普适性

道德是由美德、原则和规则所构成,但只有道德原则与道德规则具有普适性,即人们有义务依原则行事,有义务遵守规则,而道德美德则属于倡导性的高于义务的范畴,美德只能要求人们努力去做,却不得要求人们必须去做;我们可以期望实现一个人们的平均的道德水准较高的理想社会,却无法实现其中每一个人皆成为圣人、道德完人的社会。也就是说,道德原则、规则可以加以普遍化,变为人人可以遵守的且能够做得到的一般性规范,而美德却无法加以普遍化。所谓的可加以普遍化,按照康德的观点,即一项道德行为准则只有当每个人永远服从它在逻辑上是可能的,才可以被接受为普遍法则。行为准则的可加以普遍性是道德的最低限度的标准,道德义务的普适性使统治阶级把本阶级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以明确的、普遍的、稳定的法律去推行其道德标准,从而使伦理观念成为可能。道德可加以普遍性的特征内在地要求把人人能够做到的道德法律化,以法律的普遍有效性引导、规范、推动、保障和约束道德的制度文明化,并反过来通过社会主体行为透视其道德状况是否文明,从该意义上讲,道德与法律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和谐性。

5道德和法律在价值目标上具有统一性

道德法律化是为了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即通过法律的手段迫使人们遵守一定的规范,以保证社会的秩序和稳定,因此它的主要作用是对人类行为实施他律,如果这样,它仅仅是暴力下被迫服从而已。事实上,法律之所以能成为社会调控的主要手段,绝不仅仅因为它具有国家强制力,更重要的在于通过这种普遍有效理性规则,来内在地表达、传递和推行能被普遍认同和接受的一定价值原则和要求。如果法律和社会伦理价值取向背离,必然受到道德力量的抵制而变成一个毫无意义的外壳。因而,道德法律化的目标是道德自律。马克思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

在现代,道德的自律同样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最高境界,法律强制性只是道德法律化的外在表现形式。而法律要得到卓有成效的实施,就必须把外在的强制性内化为人们心目中的道德律令,法律只有成为人们的心理、情感需要时,才能得到普遍自觉的遵守。道德法律化的归宿是把法律意识融入并积淀在人们的内心的道德信念之中,将社会道德律令转化为人们内心的信念,从而使法律至上的意识升华为更深层次的道德义务要求,实现他律到自律的转变。

【参考文献】

[1]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2]罗国杰.伦理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

浅论道德与法律的共性点

浅论道德与法律的共性点 【摘要】法律不是万能的,道德和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尽相同,有些社会关系只能依靠道德来调节;法律是一种外在的规范,它一般只调节人们的行为;法律不能超越一定的历史阶段普通社会成员道德观念所能接受的程度;对法律的过分依赖可能造成道德的弱化。因此,探讨道德法律的共同点以促进道德法律化或法律道德化就至关重要。 【关键词】道德;法律;共性点 当代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向社会转型过渡的时期,社会的物质层面、法律制度层面和思想文化层面正在进行着全面的调整和发展,这种调整和发展必然经受文化融合、价值多元化而导致人性的迷茫和价值的冲突。在此形势下,人们自然会对我国的道德和法制建设重新进行审视,研究探索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制衡机制,以建构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其中道德和法律的共性点便成为伦理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试图从道德法律化角度进行论述。 道德法律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道德法律化是伦理制度化的主要内容,一般是指在道德建设中将一定社会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要求转化或规定为制度,尤其是法律制度,目的是以制度这种硬约束手段,规范并提高道德水平;从狭义上讲,道德法律化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通过立法手段将一定的社会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转化或确定为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规范的活动。本文所说的道德法律化是指狭义上的道德法律化。 道德法律化的可能性根源于道德与法律的共性。道德和法律的共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道德和法律都具有正义性 亚里士多德把正义论作为法律论的基础。他认为:“法律的实际意义却应该是促成全部人民都能促进于正义和善德的制度。”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认为公道和正义是法律的目的,并且是它的准绳。他说:“正义乃是使每个人获得他的权利的一个固定的和永恒的力量。法律的箴言是这样的,过诚实生活,不伤害任何人,给予每个人他自己应得的东西,法学是有关人的和神的事物的学问,是有关正义和非正义的学问。” 著名的罗马法学家西塞罗在论述法的概念时说:“某种存在物是否为法律,并不是看它是否出自国家或是否为习俗,而是看它是否与正义、与自然相一致。“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力,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恶是自然的对立物”,所以制止非正义的行为就是“自然的事情”,而不是惩罚。他把法的基本特征看成是正义,而非国家强制性,这样就把法律与道德的距离拉得很近了。根据以上法学家的论述,我们可以认为法律的最基本特征是正义性,正义性是法律称其为法律的标志。 道德也具有正义性。道德是人们关于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等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道德代表和反映着人类共有的正义观,道德的历史继承性和人类社会共同利益的需求决定了道德的内在精神之一就是正义。一旦失去了正义的理想性和崇高性,道德也就失去了它应有的价值。正是由于道德的这种内在价值精神,它才成为法律规范制定和实施的价值参考,那种完全独立于道德标准、道德原则的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是不可能存在的。立法者总是借助于立法实现道德的法律化,从而将本阶级的道德标准、道德理想、道德原则渗透于立法之中,以此获得全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由此,我们可以说,道德

怎样理解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浅议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法律和道德历来是哲学家、法学家所探讨的热点,围绕着两者的关系,西方法学诞生了许多流派,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自然法学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法律和道德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之处。正确理解法律和道德的关系,对于我们的立法和司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一、自然法学派的观点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就是道德,著名的法谚是“恶法非法”。道德是一种在实然法律之上的应然法,它要求立法者制定的法律必须是符合道德的要求,否则将不能称之为法律。这种道德观念在自然法学派内部也有一个演进的过程。古希腊时期,这种道德主要是指自然理性。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城邦社会之间的“主仆关系”,智者学派认为是一种自然秩序。在资产阶级革命启蒙思想家眼中,由于倡导人权,这种道德主要是指人类理性。如卢梭认为法律是公共意志。而在工业化革命之后,道德的观念逐渐社会化,富勒认为道德是人们所能接受的社会准则。无论道德的观念千差万别,但是法律作为法的表现形式,其内容必然是道德的体现,这是自然法学的根本观点。不可否认自然法学在正义、人权的进步和发展问题上具有巨大贡献,但是其只注重法律内容,忽略法律形式,使法学研究具有片面性和依附性。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律和道德具有根本区别,著名的法谚是“恶法亦法”。道德和法律都是社会规范的形式,而法律只是国家颁布的具有国家司法强制性的手段,不论法律的好与坏,是否具有价值等等,不能因为法律不符合社会道德要求而否认法律的内在属性。如奥斯丁所说,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哈特认为法律仅是一种“规则”。分析实证法学派把法律和道德区别开来,把法律作为一种科学研究,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法律的发展,但其只注重法律的形式,不问法律的内容,对于法律和道德的关系难免狭隘。三、笔者观点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内容和形式是辨证统一的,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映内容,但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道德和法律作为社会的上层建筑,都是由一定历史条件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拿我们社会主义法律而言,由于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们必然产生某种需求,这种需求最初表现为对人们道德行为的渴望,慢慢地这种渴望需要转化为共同的社会会准则,当国家把这种需求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明确权利和义务时,法律就诞生了。可见,法律和道德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意识形态。笔者认为,道德和法律是内容和形式、目的和手段的关系,法律是社会道德表现的一种形式,而这种形式本身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如美国的罗尔斯所言,法律具有其自身的“程序价值”。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论述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论述 法律和道德同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范畴,两者之间既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又存在一定的区别。现阶段,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切实提高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认识,对于全面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一、道德与法律的含义及主要特点 (一)道德的含义及主要特点 道德是人类社会在不断发展的过程当中逐渐形成的一种大众广泛认可的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在日常的生活、行为当中,所共同遵守的一项准则。道德具有一定的认知功能、调节功能、评价功能。 道德的主要特点有:1.道德具有一定的价值性,其中包括:真善美等,道德所具有的价值性可以说是道德的最高层次。2.道德具有一定的阶级性,阶级不同,其道德标准就不同,这和他所代表的阶级属性密不可分。3.道德具有一定的共同性,虽然说阶级不同,民族不同,其道德体系就不同,但是在这其中,仍然有一大部分共同的道德标准是被我们所接受和认可的,例如:人类的尊严、平等等。 (二)法律的含义及主要特点 法律,大多是指经过社会认可,并且是经我国立法机关制定并实施的强制性的行为规范。法律的根本目的是有效地调整当前日益复杂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在这样的目标下,法律应运而生。到了今天,经过不断的演变,法律已经逐渐成为维护世界和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法律的主要特点有:1.法律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法律是经国家机关强制制定、实施,并严格执行的。2.法律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都普遍具有一定的效力,法律所保护、制约的是我们全体公民,任何人、任何群体都受法律的制约。3.法律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了我们所拥有的权利以及义务,以及我们所不能触碰的底线,具有强烈的指向性。4.法律具有一定的社会性,法律的社会性是统治阶级意志的根本体现,同时也是不同的国家拥有不同的法律内容的具体所在。 二、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区别 (一)产生的时间不同 据史料记载,法律最早产生于奴隶社会,在当时,人类经过不断地发展,逐渐进入到了私有制经济时期,统治阶级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就产生了不成熟的法律体系。道德的产生最早可以追溯到人类的产生,可以说有了人类就有了道德,例如:最初的宗教等等。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既做好的法律人,也做好的道德人 现代社会中,规范与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除了法律规范以外,还存在道德规范和诸如习俗之类的其他社会规范。本文简单谈谈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关系。 法律规范,是指由具有法律、法规制定权、解释权的机关或者组织,按照一定的程序所制定并在一定区域内公开实施的规范。具有制定的限定性、程序性、公开性、广泛、贯彻的强制性等特征。从应然的层面看,法律规范应该是政府需要、社会需要和民众需要,应当具有人性和理性,应当符合人文要求,应当是有用、可用、能用、管用和好用的。 道德规范,是指由一定的组织和行业加以制定、确认,或者自然形成的社会规范。就其来源,可以分类为既定的道德规范和自然的道德规范两种。前者是指由某些组织、行业对国家、行业、民众的道德状况进行综合评估之后所制定的道德规范;后者是指得到了社会各界普遍公认的、善良的风俗习惯和道德评判标准。 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有所不同。一是法律规范通过调整人的言语和行为来达到提高人的思想水平和道德观念,而道德规范则是通过约束人的思想水平和道德观念来达到促使人自觉地做或者不做某种活动;二是法律规范的贯彻所仰仗的是外在的强力(通常所说的国家强制力),而道德规范的贯彻则主要是基于人的良知和自觉,是带着轻松和愉快的心情去遵守和维护的;三是法律规范调整和约束的重心是人的言语和行为,而道德规范调整和约束的却是人的思想和心灵。应当说,道德规范具有法律规范所没有的许多优点,同样是社会生活中所要遵守的社会规范。 法律规范在治国安邦中虽然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法律规范却不是万能的,正确地理解道德内省、法律外束的辩证关系和各自的作用,意义重大。从调整的范围来看,并非所有的社会关系或者活动都由法律规范进行调整,法律规范不可能全部取代其他社会规范的功能;从实际情况来看,无法可依的时期早已过去,制定、修改、解释法律的工作固然必要和重要,但培养立法、执法和解释法律规范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尊重法律、维护法律、善待法律、忠诚法律的法律观,和以良心和良知为内心动力,按照公平、公正和正义的要求去执行法律和解释法律的道德的工作更显得必要和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当代的中国司法环境中,最为缺乏的不是法律规范,而是一大批具有法律观和道德观的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有法不依,甚于无法”,但同样,不尊重、滥用和曲解法律将会导致全社会对法律产生信任危机,并最终导致依法治国的方略落空。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忽略法律规范或者将法律规范作为道德规范的辅助手段,将会导致人治的泛滥,对治国是不利的;但也告诉我们,忽略道德规范或者把道德规范从治国方略的手段中抹去,同样不利于治国。 正如康德曾说过的那样:这个世界有两样东西让我敬畏: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另一个就是我们人类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庭。当道德成为了我们内心的法律,每一个人都自觉接受道德法庭的审判时,道德与法律终将合二为一,社会也就实现了其公平正义的目标。在现代社会里,人们不应该把自己作为单纯的法

浅论法治与德治的结合(一)

浅论法治与德治的结合(一) 论文关键词: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法治与德治的结合 论文摘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贡献。“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必须紧密结合,是由法和道德的不同特点决定的,是由“法治”和“德治”的关系决定的,德法同构是对社会治理方式的新探索。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法学界和政治学界就法治与人治问题开展讨论,曾出现过三种截然对立的观点:一是要法治,不要人治;二是法治与人治应当结合;三是法治概念不科学,同“法制”概念没有什么区别,应当抛弃。虽然经过长期的讨论和争鸣,“要法治不要人治”的主张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认同,但是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对法治概念和依法治国的口号、方针仍然存在这样那样的看法和疑虑。 我们今天讨论的德治不是中国古代传统意义上的德治。古代传统德治,即主张用伦理道德来治理国家、统治人民,这是儒家的一种政治思想。中国古代“德治”不仅仅是社会治理方法的概念,也是反映当时时代特征的概念。我们今天讨论的德治主要是从治理方法上而言的,同时德治的社会基础、性质特点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为什么说“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必须紧密结合呢? 1.“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必须紧密结合,是由法和道德的不同特点决定的 第一,作为“法”这个有机整体“细胞”的法律规范,它既规定主体的权利,也规定主体的义务,同一主体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而作为道德这个有机整体“细胞”的道德规范,它侧重于强调个人对他人、对社会应尽的义务。第二,法律对人的行为的规范有赖于国家的强制力,以遵守为前提,以强制作后盾;道德对人的行为的规范,则主要通过人们内心的义务感、责任感、荣誉感来实现。第三,道德评价的对象不仅是人的行为,而且包括人的行为动机和思想品德,因此,道德不仅要求人的行为本身,而且要求行为者的动机也应该是善良的;法在惩罚违法犯罪行为人时,虽然也考虑他的主观过错,但并不惩罚思想。第四,社会主义法律体现着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但这并不等于说法律反映所有的道德要求。例如,凡是法律未禁止的,就是允许的行为;而法律未禁止的行为,有时很可能是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法和道德的这些不同特点,要求我们在确立国家的治理方略时,必须把“法治”与“德治”结合起来。 2.“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必须紧密结合,这是由“法治”和“德治”的关系决定的。 “法治”,以权威性和强制性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德治”,以说服力和劝导力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主义德治,彼此促进,相辅相成。就社会主义法治来说,它既是弘扬社会主义道德的有力工具,又是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重要手段。社会主义法治通过法的制定,把一些社会主义道德义务变成法律义务,从而有利于社会主义道德在整个社会得到弘扬。由于社会主义法律贯彻了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所以国家执法机关的正确执法必然体现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特别是司法机关正确适用法律的活动,同时也是惩恶扬善、弘扬社会主义道德的过程,因而涉及的不只是当事人自身,整个社会都会因此而受到道德教育。就社会主义德治来说,它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作用也是多方面的。我国的社会主义道德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先进意识形态,它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致力于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 而这一切,都鲜明地体现在我国宪法、行政法、民法、婚姻法等一系列法律之中。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人们严格地、自觉地遵守法律,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这就决定了高度的道德觉悟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必然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构成保证法律实施的重要力量。此外,由于社会主义法律需要一个不断发展与完善的过程,因而当法律因其不够完备而不能有效地调整社会关系时,社会主义道德就可以以自己的独特功能,对维护社会的

浅谈法与道德的关系

在曾经轰动一时的彭宇案中,法官似乎想通过判决推行某些利他主义精神,结果在全国舆论引起了极大的争议,甚至在社会中出现了明显的道德滑坡现象,引起了舆论的轩然大波。以致后来的许云鹤案、小悦悦案都在不同程度上引起了人们对法与道德关系的思考。 一、法与道德的释义 (一)法 在现实生活中,法通常也被视为法律。在张文显主编的《法理学》中,将法定义为: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与义务,以权力和义务为机制,影响人们的行为动机,指引人们的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1]朱景文在其主编的《法理学》一书中,认为:“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规范系统,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2]。舒国滢主编《法理学阶梯》一书认为:“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这种规范体系反映了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层或人民的意志,其目的在于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层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3]。简而言之,法是由一定主体,通常是一国的统治阶级,为实现一定目标,根据一定的原则,按照特定程序制定的,由外部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从生活中概括和抽象出来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一种社会规范。 (二)道德 我国理论界关于道德的定义主要有以下三层意思:(1)道德是社会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范畴。(2)它反映人们的社会关系,是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广泛渗透于各种社会关系,广泛干预人们的一切社会生活。(3)它的反作用的方式是,通过教育和社会舆论,形成人们的内心信念,以约束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由此可见,道德也是社会中用于规范人、人们间的关系、和人的行为的规则或者说是规范。只是道德直接源于人们的生活习俗,且是人们之间约定俗成的看不见的契约,主要存在于人们的思想中,只有人人都遵从这样的契约,才能够融入社会,并且保持社会的和谐;否则就会产生社会问题,发生矛盾或冲突,阻碍社会的良性运行。 二、法与道德的区别和联系 (一)区别 相比较而言,法律是在正式组织通过正式场合的正式行为确立的,本身更加具有权威性、严谨性和规范性,它通过外部强制力对受众施加影响,因而对受众的规范效力更加具有强制性和不容置疑性,它要求受众百分之百的遵守和执行。 道德主要以社会传统和风俗习惯为依据,对受众的规范效力主要在引导和劝导上,没有强制性或者其强制性不如法律,主要实施情况和效力发挥据受众的不同而不同,人们可以完全遵照执行,也可以部分执行甚至不执行;道德对社会的规范效力的实现需要一定的环境得以保障,脱离了一定环境则会使效力大减或发挥不了效力。 (二)联系 法与道德都属于调整社会关系和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二者的受众都较为广泛,都得到一定程度的认可和遵照执行,并且都对相对受众具有一定的规范效力。 法律和道德之间可以相互影响。一些落后于时代发展的不符合新时代道德的法律,会在时代的不断前进中逐步被修改或废除;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一些道德可能会进入立法程序,最终进入法制建设的轨道,成为法律而继续发挥社会规范作用。在社会法中进程中,道德也会同样发展,一些于法不合、与时代不合的道德也将会在法制社会的建设过程中被淘汰和废止。 三、法与道德的关系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思修论文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思修论文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论文篇1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关键词:法律道德统一法治 一、法律与道德的辩证统一关系 法律和道德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法律属于社会制度范畴;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两者都是调控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机制。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道德是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思想教育调整行为的规范。两者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 只有两者并立互补,协调发展,才能使社会、国家得以有效的维系和保障。 (一)法律与道德的内涵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一般来说,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 义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广义的法 律则是指一切有权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这 里说的一切国家机关包括了各自、自治区、直辖市的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法律有四个特征。一是法律是概括的、普遍的、严谨的社会规范。二是法 律必须国家制定和认为的。三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是国家认可和保障的。四是法律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的。 道德是人和人关系中表现出来的一种行为规范。道德一般有四个特性。第一是规范性。它是一种行为规范,是人们行为的一种标准。第二是渗透性。道德规范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第三是稳定性。道德规范的稳 定性比法律还要强。一种道德观念形成的道德规范上百年、上千年不会变的。最后它与法律的最大区别主要是自律叫自律性。道德按它调节的社会

关系领域来分类,一般可分为三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婚姻与家庭道德。道德的本质是社会成员之间、人与人之间关系最深刻的反映。它是人 类文明的一种现象,最能反映人的本质的就是人和人的关系,是人类诞生、进化和成长过程中完善自己的一种尺度或一个标志。 (二)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道德与法律两者相辅相成,法律需要道德的支撑,道德需要法律的辅佐,但是两者也有区别: 一是两者调整的对象不同。道德和法律在调整对象方面的区别主要体 现为:道德主要是通过对人们内心的信念和思想动机的调整来影响人们的 外部行为;法律主要指向人们的外部行为,要求人们外部行为的合法性。 具体来讲,道德命令是内在的、自觉的,法律史外在的、强制的。道德包 含动机方面的考虑,要求人们根据伦理责任的意识行动,法律则不考虑潜 在的动机,主要以行为的外在方面作为依据。 二是调整的手段不同。道德调整主要建立在社会主体的伦理认同和道 德评价基础上,它通过社会舆论的批评与谴责及主体的自我反省促成主体 遵守道德。法律调整主要通过有组织的国家强制力保证法律得到实施。法 律对违法行为规定了强制制裁措施,在主体违法时国家机关就应当对违法 者实施制裁。可见,道德的主要调整手段是社会舆论的压力,法律调整的 主要手段是国家强制力。前者比较分散,后者则是有组织的。 三是调整的范围不同。道德调整的范围大于法律。许多行为受到道德 的调整,但没有被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不为法律禁止也不为法律所保护。相反,违法行为基本上都是道德所谴责的行为。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和法律是人类社会中两个不可分割的概念,它们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共同构建起社会秩序和规范行为。本文将讨论道德与法 律的关系,并探讨它们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 首先,道德和法律都是社会规范的表达。道德是指个体内心的 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是人们基于良知、和价值判断而形成的准则。 与之相对,法律是国家或社会制定的具有强制力的规则。道德的形 成源于个体内心的自律,而法律则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而制定的外部规范。 其次,道德和法律具有不同的约束力度。道德约束是一种内在 的自我约束,它基于个体内心的价值观和责任感。道德约束的力度 主要来自个体对良心的束缚,缺乏外部强制力。相比之下,法律约 束是一种外在的社会约束,具有明确的规定和制裁措施。法律的力 度主要体现在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和制裁,从而通过外部力量来确保 社会秩序。

此外,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存在冲突。道德可以超越法律,即个体可以违背法律规定而坚持自己的道德信念,但同时也要承担可能的法律后果。同时,法律也可以超越道德,即法律可能会制定一些与个体道德观念不完全一致的规则。在这种情况下,个体需要在道德和法律之间做出选择和权衡。 在现代社会中,道德和法律的关系越来越紧密。法律往往是道德观念在社会中的最低标准,起到规范社会行为的作用。同时,道德也可以影响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通过道德观念的改变来推动法律的进步和完善。 总之,道德和法律是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的概念。它们共同构建起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在现代社会中,我们需要在道德和法律之间找到平衡,遵守法律同时又坚持道德标准,为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法学与道德的关系 摘要:法道德和法律的关系,一直是学者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道德和法律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本文从四个方面解读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第一,道德与法律的含义及特征,深刻剖析二者的含义,界定二者包含的内容,为后文分析奠定基础;第二,分析道德与法律的联系;第三分析道德与法律的不同,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法律与道德产生方式不同、功能不同、约束对象不同、作用范围不同、作用机制不同、作用时间不同,作用的角度不同;第四,分析法律与道德在社会生活中的体现。随着社会的发展,深刻分析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不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更具有巨大的实践价值。关键词:道德法律关系联系区别 引言 法律与道德同属于社会上层建筑,都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过程中逐步积累起来的。按照功能和性质进行划分,道德从属于社会精神文明建设领域,而法律则从属于社会制度建设领域。虽然两者分属不同领域,但是在规范社会公民行为及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等方面具有大致相同的功能和作用。 一直以来,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都是理论界和学术界争论的焦点问题。当前,我国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系统地分析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法学与道德简介 (一)道德的含义及主要特点 1.道德的基本含义 道德是人类社会长期发展进步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类生活及行为等方面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及准则。 一般来说,道德具有如下几方面功能: 一是道德具有认识功能,可以引导和教导公民认识自身对家庭、社会及国家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教育公民正确认识社会普适性的行为规范及价值标准,正确选择自身的行为及生活方式等。二是道德具有调节功能,可以帮助社会公民面临社会矛盾及 利益冲突之时,以道德标准及自身的价值观念来合理选择自身行为,从而促进各项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三是道德具有评价功能,可以指导社会公众形成巨大的评价力量,并引导社会公民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各类社会现象[1]。

法律与道德相同点【法律与道德的共同点】

法律与道德相同点【法律与道德的共同点】 法律和道德都是衡量个人人际关系及价值判断的重要指标,在其指导下,社会主体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同样其行为也收到其判断和评价,接受在道德和法律大的背景下的更多的社会主体的监督。二者间存在区别,但其联系也不容忽视。在社会发展进步的今天,应当求同存异,取两者之精华,共同致力建设符合需求的法律,并监督其执行。 一、法律与道德的含义 (一)道德的含义 道德是人们关于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诚恳与虚伪、光荣与耻辱等观念和行为规范的总称。富勒曾提出,道德可以分为两种,即愿望的道德和义务的道德。早在古希腊的哲学中,就已提出了愿望的道德的问题,它指的是关于幸福生活和人的力量的充分实现这些方面的道德。也就是说,背离这种道德是指一个人可能没有实现他的全部能力。义务道德指的是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必不可少的一些基本原则。 也就是说,道德更多的表现为一种主观上的价值的判断。道德不依靠国家制力来执行、实施,而是依靠人们的观念、社会的舆论和善良风俗来维持。它更多强调的是他人利益和社会的集体利益。 (二)法律的含义 法律是规定人们权利义务的社会规范,在法律规范中,已包括着国家对人们做什么和禁止做什么的要求。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判断他人行为是合法还是违法的评价功能,其中包含着立法者关于什么是正义与非正义、什么是合理与不合理、什么是善与恶的价值判断,这实际是道德的一种显示。 二、法律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富勒认为,法律与道德密不可分,法律不能仅仅建立在法律之上,法律在双重意义上与道德发生关系。法律不仅必须表现通常意义上的道德观念,即由正确、好坏、公平、正义等原则和观念组成的道德,而且法律制度作为整体必须满足程序上的八项要求,即法律的内在道德。 然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家奥斯丁定义法的界限时,排除了一切作为法的存在,其中包括无明显强制作用的法,比如国际法、宪法、道德规章等。他们只能称之为适当意义上的法,或归于实在道德。也就是说,在真正的法的定义中,是不涵盖道德的。 从以上的描述中,可以看到,法学家道德和法律的关系有的持包容的态度,有的持分立的态度。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创始人哈特反对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主张“法律制度的中心”或“法律科学的关键”在于他所提出的“主要规则和次要规则的结合”。进一步,他也反对有人将道德观念与法律的必然联系当做这种中心或关键。他认为有五个方面的公理:人的脆弱性、大体上的平等、有限的利他主义、有限的资源、合作是构成一切社会的法律和道德的共同因素。以下将具体论述道德和法律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一)法律与道德的联系 1.两者都是一个具体的完整的系统的概念。道德起源于最原始社会各个部落的群体生活习惯,没有明确的准则,一切出发点均为习惯。同时,也依靠大多数成员的习惯进行着调整。当其发展到一定程度,成员关系的层次和相互关系逐渐复杂,各自成员的观点也复杂多样,为了更好实现大多数人的意愿,道德则顺势而生。但是,当社会规模与复杂关系发展到更大的阶段,为了继续维护社会群体成员关系的稳定,就必然需要带有广泛,有力,强制色彩的形式出现,于是,产生了法律,以更明确,更广泛,更有力的方式对社会的根本性问题进行约束和指惩治。 2.内容上相互包含、相互渗透。许多法律条款直接来自于道德规范,许多道德规范同时也是法律条款。两者在很多方面都是

论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论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摘要:古至今,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法理学界的难题。二者之间既是 互相对立又相互统一。法律与道德都是社会规范,二者间存在联系,其相同点都 是调整人们的行为,同时二者之间也存在许多区别。 关键词:法律;道德;价值 法律与道德这二者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妙,它们之间的关系不仅在哲学界、法学界甚至在 社会科学界一直都是学者们不断研究的问题。法律与道德缺一不可,它们相辅相成。目前, 我国正在建设法治国家,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它们之间的关系,,发挥这两种资源的配合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法律与道德的内涵 1.1法律的定义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为了解决纠纷,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从而产生了法律。法律是 指国家认可并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制定规范的行为准则,它的特点在于是由国家强制力 保证实施的,以规定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对全社会公民具有普遍约束力。法律并 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都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地变化着自己的形式,而且紧紧的跟着时代的 步伐。 1.2道德的定义 道德是一种观念标准,其作用是衡量某种行为是否正当。有了道德,人们才能分清什么 是善与恶,什么是荣誉与耻辱。道德对建立和谐社会的发展有着巨大作用,如以下几个方面 的作用[1]:一是道德具有认识作用,它教导人们正确的认识到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和对国家 应承担的责任和应该尽到的义务,在帮助人们树立健全人格的同时,对其价值观、人生观、 世界观进行正确引导。从而能够使人们选择正确的生活方式,也能够帮助人们规范自己的行为。二是道德具有调节作用,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各种矛盾,这个时候道德 充当着润滑剂的功能,帮助人们解决矛盾,减少摩擦,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 2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法律和道德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但是两者还是有本质上的不同。总的来说,道德 对人们行为的约束主要是思想方面的,比如人生目标、生活意义等。相对来说,法律则是从 精神方面约束人们的行为,更加注重对行为的控制。总而言之,法律与道德有以下几个方面 的区别: 2.1产生的方式不同 法律的产生是国家的发展的要求,它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是管理国家的有效工具。法律是经过一定严格的立法程序所颁布的,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然而,道德出 现于法律之前,人类社会的形成伴随着道德的产生。人们在共同的社会生活中自发的形成了 道德,它是人类早期文明的标志。 2.2表现的方式不同 法律是由国家认可并且由国家制定的,所以它的内容体现了国家意志,表现在一般有立 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如宪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等。而道德的表现形式 是社会意识,一般不会通过成文和具体的条文的表现出来。法律反映了的道德要求,或者说 在一定程度上法律符合了道德要求,虽然事实上如此,然而这不并是一个必然的真理。 3法律与道德之间的联系 虽然法律与道德之间存在不同,但在一定的程度上,二者之间有着关联和一致性。法律 与道德之间既相互联系又存在差异,作为千百年来人类社会生活中长期并存的两种调控手段 的必然原因在于法律与道德表面上看似对立,但现实中相互补充。因此,二者之间的联可具 体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2]。 3.1道德既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又是法律实施的有效保障 一般情况下,法律制定的内容都是以道德为基础。如果法律规定的内容超出了道德范畴,那么法律就成为了统治阶级约束人们的方式,这样无法得到人们的认可,会造成人们的不满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思修

思修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与法律是调节人们思想行为、协调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两种基本社会规范。道德与法律虽然在调节领域、调节方式、调节目标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和方式存在很大不同,但是二者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思修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主要有: 1、目的一致。道德和法律都是行为规范,都是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二者都是重要的社会调控是手段。两者在根本目的上具有一致性。 2、内容转化。道德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维护社会秩序所要求的最低限度的道德,是必须遵守的道德。另一类是有助于提高人的精神素质、增进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较高要求的道德,是应当遵守的道德。前者通常上升为法律,也是法律所调整的内容。 3、功能互补。道德在调整范围上对法律具有补充作用。有些行为不宜由法律调整或者本应由法律调整但因立法滞后而尚"无法可依"的,道德调整就起了补充作用。 同时,法律在约束力上对道德具有补充作用。相比法律,道德的约束是软约束,因此,重要的道德转化为法律,就可以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 4、相互促进。法律对传播道德具有促进作用。法律的实施,往往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

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观念的培养。 因为法律与道德的评价标准虽有不同,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一致或相近的,而且更为明确,所以法律的实施对道德观念的培养可以起到强化促进作用。同时,道德对法律的实施也具有促进作用。遵纪守法通常是道德最基本的要求,增强道德观念有助于人们自觉守法。 正确处理好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对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我们不能简单地分割或统合,使二者绝缘甚至截然对立或者混同乱用都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法律与道德二者各有各的边界,道德是道德,法律是法律,它们有各自发挥作用的范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范畴,不能简单偏重于某一个方面。我们既要赞美道德,更要信奉法律。

浅析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浅析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法律与道德是人类社会中两个重要的规范体系,它们分别在不同层面上对人们的行为 进行约束和规范。法律是国家机构通过立法程序制定的、具有强制力的规则和制度,而道 德则是人们根据社会习俗和道德标准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法律和道德之间存在着密切的 关系,二者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在社会生活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法律与道德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依存的。法律既是道德的表现,也是道德的保障。法 律的制定和实施,往往是基于对社会道德的尊重和维护。相对来说,道德是社会习俗和道 德标准的准则,它的形成并不是独立于法律的,而是在法律的基础上不断进化和完善的。 道德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塑造了法律的内容和形式。就诸如法律对人身保护、财产保护、荣誉权保护等领域而言,它们的形成都离不开道德观念的影响。可以说法律与道德在一定 程度上是相互依存的。 法律与道德又具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虽然法律和道德在某些情况下有相互借鉴、相 互影响的地方,但它们本质上还是有所不同的。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发布、实施和保障的 行为规范,具有强制力的特点。而道德则是社会习俗和道德标准的准则,它并不具有强制力,人们在遵守道德时更多的是出于内心的自觉和自愿。法律还有其独特的法源和法律程序,而道德不受法律程序的制约。尽管法律与道德有着相互的联系,但它们在一定程度上 又是相互独立的。 法律和道德在实践中通常是相互补充的。在社会生活中,法律和道德对人们的行为都 有规范和约束,但二者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法律常常以明文规定的形式对人们的行为进行 规范和约束,而道德则更多地是以内在的情感和自觉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当法律对某些行 为进行规范时,常常是基于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考虑,而道德更多地是考虑到个 体的良知和责任。在实践中,法律和道德通常是相互补充的。法律可以通过对一些违反社 会道德的行为进行处罚和制裁,来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而道德可以在法律的 规范之外,对人们的行为进行更深层次的约束和规范。法律和道德在实践中通常是相互补 充的。 法律和道德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出现矛盾和冲突。尽管法律和道德在很大程度上是相 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补充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会出现矛盾和冲突。某些法律规 定可能会因为社会发展和伦理观念的变化而与道德标准发生冲突。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 需要通过法律的适应和修正等方式来解决这种矛盾和冲突,以保障法律和道德的一致性和 稳定性。在一定条件下,法律和道德也可能会出现矛盾和冲突。 法律与道德是人类社会中两个重要的规范体系,它们在社会生活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虽然法律与道德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补充的,但它们在一定程 度上又是相互独立的,并且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会出现矛盾和冲突。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人们需要充分认识和处理好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以保障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

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300字

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300字 一、法律与道德的含义 (一)法律的含义 法是一种人们的生活行为准则,它通过立法者的制定或认可,进而形成法律,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他规定的是人们的权利行使界限,只要我们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我们就是自由的。法律包涵自由、平等及秩序等价值。 据此可知,法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一种工具,它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并用一定的形式固定下来,由大家共同遵守。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是随着历史的发展直到阶级的出现才产生。法律从一诞生,就带有强制性、阶级性及国家意志性。法的国家强制性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只有当人们违法或者抵抗法律时才会受到国家暴力机关的处罚,而平时国家强制力则不会显现。 阶级性主要讲的是法律的本质,在原始社会虽然也有一定的规范,但那不是法律,与法律不具有同一性,而法律的真正出现是在阶级和私有制产生后才出现,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制定法律。对于国家意志性,法律表现的很明显,在古代,国家既是帝王的私人财产,所以法律由皇帝制定。而现在随着民主的发展,立法的完善,法律也更能体现民众的意愿。

(二)道德的含义 道德也是一种社会调整方式,并且它产生的比法律还要早。在古代,主要是把道德作为社会的主要调整方式道德的主要内容是为了强调一个字,即善。它通过对人们善的指引来达到统治的目的。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正是说明了道德的作用。道德主要是通过调整人们的内心,来达到维护统治的结果,相应的道德的载体是乡规民约,而非以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方式确定。 因此,它是靠社会舆论、民间习俗和民众内在的信念来保证实行的。道德的内容归根到底来是人们内心向善的意念决定的,只不过被统治者利用了罢了。 一定的道德也反映了一定社会的现状,当今社会随着道德的沦丧,产生了很多有违道德的现象,这也是只强调法律而忽视道德作用的结果。所以,必须靠道德的内心调节作用来促进法律外在作用的发挥。 二、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道德与法律是相互联系的。他们都是社会调整的手段,同时他们追求的目标也是相同的,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从人类的历史发展来看,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方面,都需要道德与法律。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益、相互推动的。同时又是有区别的,所以二者是辩证统一的。 (一)法律与道德是相互联系的

论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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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的同时,还要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而违背道德的行为却不一定违反法律。究其原因,并不是所有的道德规范都具有法律效力,统治阶级通过立法的形式把体现本阶级利益的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从而维护统治的社会价值观念基础。反之,若把所有的道德准则都变成法律,那么道德就取代了法律的地位,这与制定法律的初衷是相悖的。 其次,一方面,法律对道德变化的适应具有滞后性。道德观念随着物质条件的发展而变化,这种变化需要在长时间的潜移默化中完成,而法律通常产生于道德之后,加之法律的稳定性的要求,法律不能及时快速地作出相应地调整。另一方面,法律在制定时往往具有前瞻性,可能超越当时的主流社会道德。当道德与法律的步调出现不一致,二者之间的冲突就随之产生了。 再次,由于道德本身的范围是模糊的,当法律对其所辖范围内的概念阐述不清时,法律的强制力就容易与道德规则的约束力相冲撞,由此引发冲突。 对道德与法律冲突的选择 当道德的指向与法律的规定发生分离时,拥有裁判权的法官到底该如何选择,在社会上曾引发了无数争论。笔者认为,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大背景下,法律的至高无上性不容置疑,道德以及其他规范应当服从法律;而在法律规则模糊不清以及无法涵盖的领域,则是道德的用武之地。这是由道德本身缺乏客观性和可实际操作性等限制因素所决定的,在缺少法律约束的条件下,扩大道德的适用范围必然会引起评价标准的混乱。 结语 法律与道德的冲突是亘古存在的一个问题,但是,二者之间的矛盾并非是不可调和的。立足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道德的法律化是解决法律与道德冲突的问题重要途径。我们可以尝试在现实中找到二者的契合点,将尽量多的合理化的道德纳入法律的调节体系,立法时应尽量追求与道德的统一。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论文篇2 浅谈道德与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思修论文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思修论文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思修论文》的内容,具体内容: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法治经济制度的完善,依法治企工作的推进,以及国际化竞争加剧,企业成本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迫切要求更高、更专业化的法律与管理人才为之服务。以下是今天我要与大家分享...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法治经济制度的完善,依法治企工作的推进,以及国际化竞争加剧,企业成本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迫切要求更高、更专业化的法律与管理人才为之服务。以下是今天我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论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论文篇1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摘要: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在古今中外的社会、道德、政治和法律思想中,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热门话题。有的人认为法律即道德,违反道德的法律是"恶法",不具备法的属性;有的人认为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两者有严格的界限;另外的一些人则认为法律与道德有联系,但没有必然的联系。事实上,法律与道德有着密切的必然联系,两者在维护社会秩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相互渗透。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在新时期出现新的内容,两者的融合更加紧密,研究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对于现阶段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德治与法治的统一,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法律道德统一法治 一、法律与道德的辩证统一关系 法律和道德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法律属于社会制度范畴;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两者都是调控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机制。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道德是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思想教育调整行为的规范。两者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只有两者并立互补,协调发展,才能使社会、国家得以有效的维系和保障。 (一)法律与道德的内涵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一般来说,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广义的法律则是指一切有权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这里说的一切国家机关包括了各自、自治区、直辖市的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法律有四个特征。一是法律是概括的、普遍的、严谨的社会规范。二是法律必须国家制定和认为的。三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是国家认可和保障的。四是法律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的。 道德是人和人关系中表现出来的一种行为规范。道德一般有四个特性。第一是规范性。它是一种行为规范,是人们行为的一种标准。第二是渗透性。道德规范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第三是稳定性。道德规范的稳定性比法律还要强。一种道德观念形成的道德规范上百年、上千年不会变的。最后它与法律的最大区别主要是自律叫自律性。道德按它调节的社会关系领域来分类,一般可分为三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婚姻与家庭道德。道德的本质是社会成员之间、人与人之间关系最深刻的反映。它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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