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内会诊制度
院内会诊制度及流程

.实用文档.院内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为标准我院院内会诊工作,提高会诊效率和会诊质量,特制订会诊制度和会诊流程如下:一、会诊分类:按范围分: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按急缓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急会诊要求10 分钟之内到位,普通会诊不超过48 小时完成。
二、会诊人员资质:正常上班时间,急会诊要求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普通会诊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非正常上班时间均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
三、会诊工作流程1、科内会诊: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所在的医疗小组提出,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组长签字,报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由科室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组织,少于三个人员(不包括三个)参加的会诊,按单人会诊书写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形式书写会诊意见。
2、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治疗小组长及科室主任签字后送达被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或被申请会诊人,由被申请科室主任安排适宜的人员(或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会诊任务。
3、院内大会诊:院内普通大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经治疗小组组长和科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签字后送医务科,医务科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完成会诊。
4、院外会诊:院外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经治疗小组组长及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与相关医院联系后再确定会诊时间,完成会诊任务。
四、会诊文书书写要求:所在会诊均要在提出会诊当日在临时医嘱上书写会诊医嘱,小会诊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下方会诊意见栏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
书府会诊的日期、时间、经治医师要把会诊意见在会诊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记录;大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书写在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本中,经治医师要在会诊当日或次日把会诊总结性意见作为会诊病程记录单独一段书写,该次病程记录的标题要写会诊记录。
五、被会诊患者所在科室的经治医师要在该患者治疗转归(转院、出院)后将会诊的及时性、有效性及病人的病情诊治情况告知相关科室或相关医师,由医务科组织的大会诊要将书面反应意见报医务科,医务科每季度对各科室会诊的反应意见汇总后进行分析、评价,找出会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到达持续改良的目的。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医院会诊制度是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疗协作、优化资源配置而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
它是指医院内部或者不同医院之间的医疗专家会同讨论、研究疑难病例,共同制定诊疗方案的一种方式。
下面将详细介绍医院会诊制度的流程、目的、参预人员、会诊报告等相关内容。
一、会诊流程1. 提交会诊申请:医生在遇到疑难病例或者需要多学科协作时,向医院会诊中心或者相关科室提交会诊申请,提供患者的病历、检查报告等必要资料。
2. 会诊安排:会诊中心或者相关科室根据病情紧急程度、专家的时间安排等因素,协调安排参预会诊的专家。
3. 会诊讨论:会诊当天,专家们通过线下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讨论。
他们会子细研究患者的病历、检查报告,并提出各自的诊断和治疗建议。
4. 制定诊疗方案:专家们在会诊讨论的基础上,共同制定最佳的诊疗方案,并将其记录下来。
5. 会诊报告:会诊结束后,会诊中心或者相关科室会整理会诊报告,包括专家的诊断意见、治疗建议、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将报告反馈给申请会诊的医生。
二、会诊目的1. 提高医疗质量:通过多学科的协作和专家的集思广益,能够更准确地诊断和治疗疑难病例,提高医疗质量,降低误诊率。
2. 加强医疗协作:会诊制度可以促进医院内部各科室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医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3. 优化资源配置:通过会诊制度,可以合理调配医疗资源,避免重复检查和治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会诊参预人员1. 会诊申请医生:负责向会诊中心或者相关科室提交会诊申请,并提供患者的病历、检查报告等必要资料。
2. 会诊中心或者相关科室:负责协调安排会诊专家、组织会诊讨论、整理会诊报告等工作。
3. 会诊专家:根据会诊申请的病情,由会诊中心或者相关科室邀请相关专家参预会诊讨论,提供诊断和治疗建议。
4. 会诊记录员:负责记录会诊讨论的过程和结果,整理会诊报告。
5. 患者及其家属:作为会诊的对象,需要配合提供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并接受会诊专家的诊断和治疗建议。
院内会诊制度及流程

18.3医院应支持会诊专家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引进先进的会诊理念和技术。
十九、会诊信息的保护与利用
19.1医院应加强对会诊信息的管理,确保会诊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19.2会诊信息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进行使用,不得用于非法目的。
(2)会诊专家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赴申请科室参与会诊。
(3)会诊流程同常规会诊。
2.3特殊会诊流程
(1)根据患者病情及需求,申请科室向医务科提出特殊会诊申请。
(2)医务科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及专家,制定会诊方案。
(3)会诊流程同常规会诊。
三、会诊质量管理
3.1医务科负责对院内会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评估会诊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2.1医院应设立监督机构,对会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2.2各科室应积极配合监督机构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严格遵守会诊制度。
22.3对于违反会诊制度的行为,医院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十三、会诊资源的拓展与优化
23.1医院应积极拓展会诊资源,与国内外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
九、会诊培训与考核
9.1医院应定期组织会诊相关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会诊能力,确保会诊质量。
9.2医务科应对会诊专家进行业务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参与会诊工作。
9.3会诊专家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十、会诊信息管理系统
10.1医院应建立健全会诊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会诊申请、安排、记录、反馈等环节的信息化。
院内会诊制度及流程
一、会诊制度
1.1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院内会诊制度旨在加强各科室间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医疗资源优势,为患者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诊断和治疗。
院内会诊制度

院内会诊制度
是指医院内部医生之间进行病情讨论、诊疗方案讨论的一种制度。
它通过集思广益、互相协作的方式,提高诊疗质量,确保患者得到更好的治疗效果。
具体来说,院内会诊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会诊组织:医院通常会成立专门的会诊组织,由经验丰富的专家医生组成。
会诊组织负责召集会诊、组织会诊讨论、制定诊疗方案等。
2. 会诊流程:会诊通常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形式。
线上会诊通过电子病历系统或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线下会诊则是医生们在专门的会诊室内面对面讨论。
会诊通常按照先后顺序,由参与会诊的医生逐一发表意见和建议。
3. 会诊内容:会诊内容可以包括病情分析、诊断确认、诊疗方案讨论、手术风险评估等。
会诊期间,医生们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分享自己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4. 会诊记录和结果:会诊结束后,会诊组织会整理会诊记录,包括病情描述、各医生的意见和建议等。
会诊结果会及时通知相关医生,并在病人的电子病历中做出相应的修改。
院内会诊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医生诊疗水平和团队协作能力,确保患者得到全方位、多学科的综合诊疗服务。
此外,院内会诊制度也有助于医院内部知识的传承和交流,提升医院整体的学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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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的制度(6篇)

会诊的制度(6篇)会诊的制度(通用6篇)会诊的制度篇1一、科内会诊: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好处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
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状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是指医院各科室因医疗需要而要求某一个科室给予的会诊。
1、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填写会诊单,本医疗组主治及以上医师审查签字。
应邀医师务必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一般会诊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2、会诊医师不能确诊或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应主动请本科上级医师再次会诊。
请会诊科室医师认为会诊未能确诊时,也可主动提出再次请会诊医师的上级医师会诊。
3、同一科室会诊同一病人两次以上仍不能解决诊疗问题,原则上应由科室正副科主任会诊,并不得再收取会诊费。
4、超过5个专业及两次本专业会诊未能解决问题时及时申请全院会诊。
5、医务处有权指定有关会诊医师,被指定的会诊医师,应以抢救患者为第一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三、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务必随请随到。
急救时应在接到邀请会诊的通知(电话)楼内5分钟内,楼间10分钟内到达急救现场。
会诊时,申请医师务必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四、全院会诊:是指由科室根据病情需要或患者与家属自己提出的要求医院组织相关科室参加的群众会诊。
1、需要全院会诊的病例,原则上先由全科讨论,如仍不能确定诊断或治疗时,可向医务处提出申请。
申请时应填写患者基本病情、会诊理由、要求解决的问题及所邀请的会诊科室,经科主任审查签字后上报医务处,医务处同意,确定会诊时间,再由医务处具体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会诊一般由科主任主持,医务处主管人员参加。
2、参加会诊医师务必是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
五、派出会诊:请会诊的医院务必持盖有该院医务处公章的介绍信、会诊单与医务处联系,并办理会诊手续。
医务处根据会诊要求,通知科主任安排会诊医师。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5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一)院内科间会诊1、会诊的提出: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须详细填写申请单的申请会诊项目,简要重点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诊疗状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间具体到日,经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宇。
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
特殊病人经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宇,能够特邀会诊医师。
2、会诊时间要求:一般会诊____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
院区内急会诊务必在____分钟内到位,(院址分散的酌情适当放宽时限)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能够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
3、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
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
对特殊或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
院内急会诊如二线医师正在手术或抢救病人,由三线医师或上级医师及时完成会诊。
4、会诊医师职责:详细阅读病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察病人,会诊后须书写会诊记录。
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推荐,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
会诊时须有甲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
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职责由转入科室负贡。
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转入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
抢救及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困难时须上报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院际间会诊制度1、疑难病例或特殊病例需请院际间会诊时,经病房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写好病人的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确定请求会诊医院的相关专业(或会诊医师),报医务处,由医务处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时需有科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陪同,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诊记录。
医院院内会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医疗协作,提高诊疗水平,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科室之间及与院外相关医疗机构的会诊工作。
第三条会诊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以病人为中心,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为目标。
第二章会诊分类及要求第四条会诊分为以下几类:1. 科内会诊:指本科室内部对疑难、复杂病例的讨论和诊断;2. 科间会诊:指不同科室之间对疑难、复杂病例的讨论和诊断;3. 院内会诊:指全院范围内对疑难、复杂病例的讨论和诊断;4. 院外会诊:指我院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对疑难、复杂病例的讨论和诊断。
第五条会诊要求:1. 会诊申请应由申请科室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提出,填写会诊申请单,详细描述病人病情及诊疗状况;2. 会诊时间应尽可能在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3. 会诊医师应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4. 会诊医师应亲自查看病人,必要时可进行辅助检查;5. 会诊医师应结合病人病情,提出诊断意见和治疗方案,并签署会诊意见。
第三章会诊流程第六条会诊流程如下:1. 申请科室填写会诊申请单,经主治医师审核后,报送医务科;2. 医务科根据会诊类别,安排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3. 会诊医师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4. 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填写会诊意见单,并签字;5. 申请科室根据会诊意见,调整诊疗方案,并向病人及家属进行告知。
第四章质量控制与考核第七条医院应加强对会诊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会诊质量:1. 定期对会诊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2. 对会诊医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会诊质量、会诊态度、会诊效率等;3. 对会诊医师进行培训,提高会诊水平。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一、院内会诊1.院内一般会诊:由经管医师提出,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签字,送会诊申请单至被邀请科室,由应邀科主治及以上医师或申请科室指定的医师负责会诊, 会诊医师要求在会诊申请发出48小时内完成会诊(包括节假日)。
2.院内急会诊:由经管医师提出,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签字,在会诊申请单上加注“急”字后送到被邀请科室,并电话联系,由应邀科室主治及以上医师或申请科室指定的医师负责会诊,会诊医师必须在会诊申请发出10分钟之内到达。
申请科室指定医师进行急会诊,事先必须电话联系,确定该医师在岗,且能及时前来会诊,以免延误病人的抢救或诊治工作。
节假日及夜间由大科总值班负责,必要时由总值班邀请专科医生一起会诊。
二、院外会诊1.院外会诊:由主治及以上医师提出,病区内讨论同意上报大科主任、办公室、分管院长批准,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2.县内会诊:由主治及以上医师提出,病区主任同意,报办公室批准,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特殊情况先由总值班医生决定,事后补办手续。
凡需会诊或病员及其家属要求的会诊,应先向主任及各级领导提出,在未得到同意之前,不准先向病人及其家属提出或作出承诺,以免引起医疗纠纷。
三、外出会诊1.外院邀请我院医生会诊,一律由办公室负责安排、派遣。
2.外院直接邀请我院医生进行会诊,接到会诊邀请的医生必须向办公室汇报,经同意后方可前往会诊,夜间或节假日必须向院行政总值班汇报,同意后方可前往会诊。
3.会诊医生必须以病人为中心,安全医疗为核心,认真完成会诊任务,原则上不在当地医院进行手术及各种风险较大的侵入性诊治操作(手术台上的急诊会诊除外兀4.麻醉科、手术室及医技科室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得外出进行会诊,特殊情况须经院领导批准,报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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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如有疑难问题或入院一周不能确诊的病例,可以申请科间会诊或院内会诊。
一、科间会诊
1、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申请单,上级医师审阅签名后,通知会诊科室;急诊病人会诊由值班医师决定,立即电话通知会诊科室,随后填写会诊申请单。
2、住院医师和进修医师不得单独会诊,但急会诊和抢救会诊除外。
3、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前准备好会诊所需的器械材料,由经治医师陪同
会
诊,详细介绍患者病情,以保证会诊质量。
4、被邀请科室接到会诊申请单后必须在 8 小时内完成会诊工作,急危重病例会诊随请随到。
5、会诊医师根据会诊申请,书面提出本专业在诊断和治疗上的意见和建议。
二、院内大会诊
1、患者所在科室主任向主管院长或医务科书面或电话提出会诊申请并提出会诊科室及参加人员名单,医务科审核确认后电话通知有关人员按时参加,院内大会诊由主管院长或医务科主持。
2、会诊前主管医师必须做好会诊准备工作,整理好有关临床资料,并负责向参加会诊的医师报告病历,说明会诊的目的和要求。
3、主诊科室主任补充报告病历,提出目前诊疗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使会诊医师更好的掌握病情。
4、会诊讨论中,参加会诊的医师要依序发表个人的观点和意见,提出详细的诊疗方案。
5、主持人进行总结发言,统一认识,确定下一步的诊疗方案。
6、会诊结束后,科室主任及主管医师要及时和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告知院内会诊的意见,必要时可邀请会诊医师及医务科人员参与告知谈话;经治医师必须详细记录会诊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