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监督管理办法
环境危险废物处理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

环境危险废物处理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环境危险废物处理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保障环境安全,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监督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环境危险废物处理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三、监督主体环境保护部门为监督主体,负责环境危险废物处理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四、监督措施1.事中监督(1)环境保护部门应审核环境危险废物处理项目的申请材料,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审批。
(2)环境保护部门应配备监督人员,定期对环境危险废物处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运行情况、废物处理情况等。
(3)环境保护部门应定期开展环境危险废物处理项目的数据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并对异常情况进行核查。
2.事后监督(1)环境保护部门应定期对已批准的环境危险废物处理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核实项目运行情况及废物处理效果。
(2)环境保护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合作,依法组织对环境危险废物处理项目进行抽检,以确保项目达到相关环保标准。
(3)对于发现的环境危险废物处理项目中存在的问题,环境保护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责任方,要求其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
五、监督结果处理1.合规处理(1)对于环境危险废物处理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标准的,环境保护部门予以合规处理,推动项目的正常运行。
(2)环境保护部门应向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公告合规项目的情况,确保信息透明。
2.整改处理(1)对于环境危险废物处理项目存在问题的,环境保护部门应通知相关责任方进行整改,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2)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大对整改项目的跟踪检查力度,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3)如整改期限内问题未得到解决的,环境保护部门有权采取进一步的行政处罚措施。
3.问题追责对于涉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严重问题的环境危险废物处理项目,环境保护部门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依法进行处罚,并及时公开相关处理结果。
六、监督信息公开环境保护部门应定期公开环境危险废物处理项目的监督信息,包括项目审批情况、监督检查结果、整改处理情况、问题追责情况等,以实现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生产过程与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生产过程与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目录1.前言2.适用范围3.职责与义务4.生产过程管理– 4.1 生产计划订立与调整– 4.2 原材料子采购管理– 4.3 生产设备管理– 4.4 生产作业与流程管理– 4.5 产品检测与验收5.质量监督管理– 5.1 质量标准订立– 5.2 质量监测与掌控– 5.3 隐患排查与整改– 5.4 质量问题处理与追踪6.培训与沟通7.违规处理8.附则9.生效与修订1. 前言为了规范企业的生产过程与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障客户满意度,加强内部生产与质量监督工作,订立本规章制度。
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的生产部门及相关人员,包含生产计划订立与调整、原材料子采购管理、生产设备管理、生产作业与流程管理、产品检测与验收,以及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
3. 职责与义务全部相关人员必需遵守和执行本规章制度,并承当对应的职责与义务。
生产部门负责人需负责对本规章制度的宣传、执行和监督。
4. 生产过程管理4.1 生产计划订立与调整•生产部门负责依据市场需求、销售计划和资源情况订立生产计划,并及时调整。
•生产计划需合理布置生产量、工序、生产周期等信息,确保生产本领和交货期的匹配。
•生产计划调整需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并协调好配套资源。
4.2 原材料子采购管理•原材料子采购需依据生产计划进行,确保原材料子的及时供应和质量符合要求。
•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进行合作和协商,确保原材料子的价格、交付时间和质量。
•采购时需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询价、比价,并进行合理的供应商筛选和评估。
4.3 生产设备管理•生产设备需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和修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生产效率。
•生产部门负责订立设备维护计划,并布置专人负责设备的维护工作。
•使用设备时,操作人员需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保持设备的安全和乾净。
4.4 生产作业与流程管理•生产部门负责订立生产作业引导书和流程图,明确各工序的操作规范和环节。
工作流程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保障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流程、行政流程、财务流程等。
三、工作流程的制定1. 工作流程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明确性:工作流程应明确、具体,便于员工理解和执行。
(2)简洁性:工作流程应简洁明了,避免冗余和繁琐。
(3)可操作性:工作流程应具有可操作性,确保员工能够按照流程执行。
(4)灵活性:工作流程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不同情况的变化。
2. 工作流程的制定程序:(1)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工作流程制定申请。
(2)相关部门对工作流程进行讨论、修改和完善。
(3)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公司管理层审批。
(4)公司管理层审批通过后,正式发布实施。
四、工作流程的执行1. 员工应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执行,不得擅自修改或省略流程中的任何环节。
2. 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工作流程执行的监督,确保流程得到有效执行。
3. 对违反工作流程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工作流程的监督与检查1. 公司设立工作流程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公司内部工作流程的监督与检查。
2.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1)工作流程的制定是否符合本制度要求。
(2)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
(3)员工对工作流程的理解和执行程度。
(4)工作流程的改进与优化。
3. 监督检查方式:(1)定期对工作流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对员工进行工作流程执行情况的调查。
(3)对工作流程的改进与优化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工作流程的改进与优化1. 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工作流程执行情况和监督检查结果,对工作流程进行改进与优化。
2. 改进与优化工作流程应遵循以下原则:(1)以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
(2)以降低工作成本为手段。
(3)以提升工作质量为出发点。
(4)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为依据。
3. 改进与优化工作流程的程序:(1)部门负责人提出改进与优化工作流程的申请。
监督管理办法

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和目标监督管理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对组织、个人或者行业进行制定和实施监督,以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监督管理办法是规范和指导监督管理活动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对于实现监督管理的目标起到重要的作用。
监督管理办法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法定原则:监督管理应当依法进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在监督管理过程中要坚持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公正原则:监督管理应当公平、公正、无歧视,确保被监督对象享有公平竞争的机会,防止任何滥用权力或者地位的行为。
3. 全面性原则:监督管理应当对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包括组织机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生产经营等各方面,确保整个管理过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 透明原则:监督管理应当公开透明,相关信息应当及时向公众公开,确保公众对监督管理活动具有一定的了解和监督权利。
5. 有效性原则:监督管理应当具有有效性,能够对被监督对象进行有效的监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监督管理办法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公共利益:监督管理办法的目标之一是保障公共利益,通过制定和实施监督管理办法,保护公众的安全、健康和利益。
2. 提高管理水平:监督管理办法的另一个重要目标是提高组织和个人的管理水平,促使其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和经营,提高效率和效益。
3. 防止腐败行为:监督管理办法的目标之一是防止和打击腐败行为,保障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4. 促进竞争:监督管理办法的另一个重要目标是促进竞争,保护市场竞争机制的正常运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5. 保护消费者权益:监督管理办法的目标之一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打击虚假广告、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措施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措施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因不同的行业和领域而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措施:1. 设立监督机构:根据不同的行业和领域,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和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工作,对被监督对象进行监督和检查。
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是指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规范施工行为,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全程监督管理所制定的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明确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包括对施工单位进行抽查、监督检验、验收和评定等。
2. 施工准备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进行必要的前期准备和技术交底,并进行相应的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
3.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管理: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质量监督,保证施工质量的符合性。
4. 施工验收和质量评定: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完成后,要进行相应的验收工作,并进行质量评定和相应的奖惩措施。
5. 监督检查和处罚措施:明确监督检查的方式和内容,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并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
6.监理机构的权益保障:明确监理机构的权益保障,加强对监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通过制定和实施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可以提高施工质量水平,减少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保障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外包过程监督管理办法

外包过程监督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外包方进行选择和管控,确保外包过程受控且具有满足公司要求的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包过程的管控,外包过程包括产品的设计开发及确认、部分关键件和重要件的委外检测、部分检测设备委外检定和校准、部分工装设计制造和小件喷涂。
3 职责3.1 技术部负责产品设计开发及确认过程与产品研究院的沟通;负责委外工装、检具设计制造技术方面工作。
3.2质量管理部负责外包产品的检验与验证、制造过程审核等管理;负责关键件和重要件的委外检测过程、检测设备的委外检定和校准过程的管理。
3.3涂装车间负责小件涂装日常管理。
4 主要内容4.1 产品设计开发及确认由股份公司研究院实施;技术部负责与研究院的技术对接及沟通工作;负责技术文件的更改信息的传递及执行检查工作。
4.2 关键件和重要件的委外检测过程、检测设备的委外检定、校准过程的管理。
4.2.1 质量管理部负责公司关键件和重要件的委外检测过程、检测设备的委外检定、校准过程的管理。
4.2.2 外部实验室的选择4.2.2.1 关键件和重要件的委外检测承包方应为国家认可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实验室。
4.2.2.2 检测设备的委外检定、校准承包方应为国家计量主管部门或检测设备制造单位。
4.2.2.3 质量管理部确认检验、试验的承包方的选择和评价过程。
4.2.3 质量管理部负责关键件和重要件检测计划的编制、项目的确定及样品的提供;负责按周期检定、校准计划送检检测设备或联系检定、校准承包方进厂检、校。
4.2.4 质量管理部理化计量室负责关键件和重要件检测、试验报告、检测设备检定合格证、校准记录的归档管理;负责外部实验室的国家认可证明、有能力开展检定、校准、检测、试验项目等相关证据的归档管理。
4.2.5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科负责确认检验报告的归档管理。
4.3 部分工装外包过程的管理具体见《工装管理控制程序》。
4.4小件涂装外包过程控制4.4.1 涂装车间为小件涂装外包过程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其日常生产及管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生态环境,提出以下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
二、事中监督管理1.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阶段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阶段,相关部门应依法进行事中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包括: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确保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行性。
对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方案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众的参与权利得到保障。
2.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理,具体工作包括:对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对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投资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明显。
对建设单位与环保设计单位的配合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初步设计符合环保要求。
3. 施工阶段在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相关部门应依法进行事中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包括:对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对建设单位的环境监测数据进行核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状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三、事后监督管理1. 竣工验收阶段理,具体工作包括: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审查,确保该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控制设施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确保其对环境的影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使用阶段在建设项目的使用阶段,相关部门应依法进行事后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包括:对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进行监督,确保其落实到位。
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状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稳定运行。
对建设单位的环境监测数据进行核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责任追究对于未按规定落实监督管理要求的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相关部门应依法追究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给予警告或罚款。
监督管理办法

监督管理办法在当今社会,无论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还是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亦或是社会组织的运作,都离不开有效的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办法作为规范和指导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对于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公平正义、防范风险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监督管理的目标和原则监督管理的首要目标是确保被监督对象依法依规行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道德准则。
通过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同时,监督管理也应当促进被监督对象的健康发展,提高其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实施监督管理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监督管理活动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不得超越法定权限,确保监督行为本身的合法性。
2、公正性原则:对待被监督对象应一视同仁,不偏不倚,依据客观事实和标准进行评判,避免主观随意性和歧视。
3、公开性原则:监督管理的依据、程序、结果等应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
4、有效性原则:监督管理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切实解决问题,达到预期的监督效果。
二、监督管理的主体和对象监督管理的主体通常包括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社会公众等。
政府部门作为主要的监督管理力量,依法行使行政监督职能;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行业规范和自律准则,对会员单位进行监督和约束;社会公众则通过舆论监督、投诉举报等方式参与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的对象涵盖了各类组织和个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以及公职人员等。
不同的监督管理领域和行业,其监督对象可能有所侧重,但总体上都应纳入监督管理的范围。
三、监督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监督管理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合规性监督:检查被监督对象是否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如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环保、安全、质量等标准。
2、财务监督:审查被监督对象的财务状况、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财务违规和腐败行为。
3、绩效监督:评估被监督对象的工作绩效,如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质量、企业的经营业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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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长安公司
生产过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编制:王君
审核:罗山洪
审定:
批准:
质量处
2008年7月2日
生产过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1、目的
督促车间规范执行工艺纪律、进行过程的监视和测量,使车间质量保证工作符合规定,从而保证交付品的质量。
2、范围
所有车间生产过程及最终交付质量。
3、职责
3.1车间、质量处分别负责相关指标的测量、统计、及时报送。
3.2检验组已划归车间的,车间负责检验员工作质量的检查评价。
3.3车间发现上道工序的问题,由发现车间牵头通知责任车间、质量处、技术处,汇同进行审理判定,负责发现问题的记录、统计、报送质量处考核。
3.4质量处定期对车间生产过程、交付品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相关车间。
3.5车间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质量处负责在下次检查时进行验证。
3.6质量处对监控结果每月进行统计分析、通报、考核。
4、监控管理
4.1对冲压的监控
4.1.1监控管理指标
4.1.2监控办法
4.1.2.1体系运行监督由质量处汇同车间共同进行,1 次/月,按《体系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进行。
4.1.2.2 质量处汇同车间共同进行生产过程、交付品检查,检查按下表进行,1 次/周。
每次检查应首先验证上次检查不合格项,直至整改完成。
冲压监控检查表年
月日
质量处检查员:车间检查员:
4.2对焊装的监控
4.2.1监控管理指标
4.2.2监控办法
4.2.2.1体系运行监督由质量处汇同车间共同进行,1 次/月,按《体系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进行。
4.2.2.2质量处汇同车间共同进行生产过程、交付品检查,检查按下表进行,1 次/周。
每次检查应首先验证上次检查不合格项,直至整改完成。
焊装监控检查表年月日
质量处检查员:车间检查员:4.3对涂装的监控
4.3.1监控管理指标
4.3.2监控办法
4.3.2.1体系运行监督由质量处汇同车间共同进行,1 次/月,按《体系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进行。
4.3.2.2质量处汇同车间共同进行生产过程、交付品检查,检查按下表进行,1次/周。
每次检查应首先验证上次检查不合格项,直至整改完成。
涂装监控检查表年月日
4.4对总装的监控4.4.1监控管理指标
4.4.2监控办法
4.4.2.1体系运行监督由质量处汇同车间共同进行,1 次/月,按《体系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进行。
4.4.2.2生产过程及交付品监控,由质量处专检进行过程巡检、扭力抽查、装调交付检查、检测线检测、路试检查、外观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