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国土资源是指一个国家的土地、水域、矿产资源以及其他自然资源的总称。
为了合理利用和保护国土资源,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以规范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本文将介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背景、内容和实施情况。
一、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对国土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保证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有效保护,各国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核心原则是“公有、统一、保护、可持续利用”。
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内容1. 国土资源的产权制度国土资源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将其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国有土地由国家所有并由政府统一管理,集体土地由农民集体所有并由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国家对土地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
2. 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划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超出国土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
各地区必须制定相应的国土开发利用规划,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对于大规模开发利用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3. 国土资源的保护国土资源的保护是保证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环节。
各地区必须建立健全国土资源调查和监测制度,及时掌握国土资源的状况和变化情况。
对于破坏国土资源的行为,必须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修复和补偿。
国土资源重要保护区域必须进行严格保护,不得进行开发利用。
4. 国土资源的监管国土资源的监管是保证国土资源利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的重要手段。
各级政府必须加强对国土资源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审批和执法的效率和透明度。
对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予以处罚,并加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各国根据自身的国情和资源状况,制定了相应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和调整。
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例如,一些地方政府在国土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不合理的行为,导致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一些企业在国土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不合法行为,侵害公众权益。
国土资源部令第60号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0号

国土资源部令第60号——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正文:---------------------------------------------------------------------------------------------------------------------------------------------------- 国土资源部令第60号《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已经2014年4月10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姜大明2014年5月7日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14年4月10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的实施,保障和监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第四条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包括:(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限期拆除;(五)吊销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二章管辖第五条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由土地、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但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省级、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第七条国土资源部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权管辖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的案件:(一)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立案调查而不予立案调查的;(二)案情复杂,情节恶劣,有重大影响的。
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的基本内容

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的基本内容建国以后,我国十分重视土地的合理利用与管理,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土地改革法》; 1986年,全国人大通过了《土地管理法》,1988年进行了修改,该法是我国第一个较全面的综合性的关于保护土地的法律。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案)》。
199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年,国家又进行了修正。
其基本原则为土地公有原则、充分合理利用土地原则、节约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原则、土地有偿使用原则等四项原则。
近年来,为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经济平稳运行,国务院将土地管理作为宏观调控的一条重要手段,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宗旨是: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行“两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即:“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建设用地审批。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控制1、土地的所有制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农村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空间和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通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有量和建设用地总规模三个“刚性”指标来控制。
(完整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清单

(完整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清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清单
1. 《土地管理法》(2011年修订)
- 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使用的基本原则、土地使用权的获取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限制和收回等内容,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2. 《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2019年修订)
- 该条例规定了土地征收的程序及相关补偿规定,旨在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3. 《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修订)
-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4.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修订)
- 该法规定了城市房地产的开发、销售、租赁等管理措施,保障购房者和租房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管理办法》(1999年修订)
- 该办法规定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环境保护的可行性。
6. 《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 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土地使用者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保护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7. 《国土资源管理法》(2018年修订)
- 该法规定了国土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原则,保障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8. 《国家标准土地使用分类和编码》(2007年修订)
- 该标准规定了土地使用的分类和编码方法,便于统计和管理各类土地资源。
请注意,以上为部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清单,如需了解更多相关法规,请查询相关官方发布的文件或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行政处罚,维护国家土地资源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第三条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分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所用土地等主要处罚措施。
第四条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应当依法公正、公开、快捷,遵循定性确定、定额确定、适当确定的原则。
第五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并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六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决定的监督,建立申诉制度,对不服处罚决定的当事人提供申诉渠道。
第二章违法行为的认定第七条违法行为包括占用、滥用、破坏国土资源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八条占用国土资源的违法行为包括未经批准占用土地、超出土地用途、超范围使用土地等行为。
第九条滥用国土资源的违法行为包括擅自将未经许可的非农业用地用于农业生产、将农业用地改建为非农业用地等行为。
第十条破坏国土资源的违法行为包括违法采矿、非法携带、运输或者储存危(wei)险物质等行为。
第十一条其他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土地使用权、违反土地使用合同约定等行为。
第十二条对违法行为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相关证据,进行事实查明,依据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第三章行政处罚程序第十三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先进行调查取证,采集相关证据。
第十四条调查取证的方式包括勘验、检查、问询等,对当事人应当保护其合法权益,严禁侵犯当事人的人身权利。
第十五条在取证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即将中止违法行为,并制作相关记录。
第十六条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应当依法进行听证,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有权提供申辩意见。
第十七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辩意见后进行复核,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土地法律法规大全

土地法律法规大全土地法律法规大全1. 引言土地作为国家的重要资源,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地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我国相关的土地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介绍,以帮助读者了解土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 国家土地政策为了保证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平衡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国家土地政策。
其中包括土地规划、土地使用权制度、土地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政策。
这些政策为土地的规划、利用和管理提供了框架和指导。
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土地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优化空间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空间规划法》,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促进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
土地使用权制度土地使用权制度是现代土地管理的核心,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使用权制度进行了详细规定,保护了土地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
土地利用税制度土地利用税是一种针对土地使用者征收的税费,用于调节土地利用结构和资源的高效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土地利用税的征收标准和税率等内容。
3. 土地管理和监督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保障土地合法权益,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土地管理和监督措施。
以下是其中几个重要的法律法规: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土地管理工作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土地使用和管理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土地承包、出让等方面的规定,保护了土地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为了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该法规定了土地承包权的设立、转让和继承等规定,保障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农民的收益。
土地征收与补偿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建设公共利益工程而对土地的征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征收条例》规定了土地征用的程序和条件,并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和安置进行了详细规定,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土地法律法规大全

土地法律法规汇总(大全)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二、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10日)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1956年6月30 日)关于人民公社的十八个问题(1959年4月)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1960年11月3 日)中共中央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1962年2月13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1962年9月27 日)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1984年8月3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妥善处理军队与地方部分房地产权属问题的通知(1988年7月18日)铁路用地管理办法(1992年10月27 日)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3月11日)土地登记规则(1995年1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依法保护国有农场土地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2001年2月2日)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03年1月3日)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1996年9月26 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1993年2月23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认定收回土地使用权行政决定法律性质的意见》的通知(1997年)关于印发对大庆油田土地权属问题的协调处理意见的通知(1999年3月8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土地管理局《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涉及土地权属等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1999年5月24日)浙江省咼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涉及土地权属等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1999年3月15日)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2002年12月4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2003年11月14日)关于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2004年3月23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2004年11月2日)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2004年11月2日)四、最咼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同意西南财政部规定的房地产典期满后超逾十年未经回赎得申请产权登记的意见的联合通令(1952年7月31 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农村合作化后所发生的土地、继承纠纷的复函(1958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一土地登记在两个土地证上应如何确认权属的复函(1992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土地被征用所得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归被征地单位所有的复函(1995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5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折价抵偿给抵押权人问题的批复(1998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2003年2月25日)农业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2003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2003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管理机关能否撤销错误的注销抵押登记行为问题的批复(2003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及相关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年12月26 日)五、法律法规适用解释及函复关于开垦荒地的产权问题给江西省人民政府的复函(1953年11月5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对大连市土地局关于以国有土地联建,其土地使用权归属问题的请示”的答复(1989年11月13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对砂金生产用地意见的函(1989年11月17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对滩涂管理问题的复函(1989年11月12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林地、滩涂及矿山企业用地确权发证问题的批复(1989年12月16日)国家上地管理局对贵州省关于公路两侧留用地发证问题的批复(1990年2月19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用地确权有关问题的通知(1992年2月24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对山东省土地管理局有关土地权属问题请示的答复(1992年2月22 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福建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国营林场在所经营的林地内建护林哨、开林业公路、盖办公楼是否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的请示的复函(1992年2月25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关于对农场用地确权有关问题的函(1992年6月2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关于对天津市土地管理局有关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意见请示的批复(1992年6月15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重庆市国土局土地登记中几个问题的请示的批复(1992年6月23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对福建省土地管理局有关土地权属问题请示的批复(1992年7月13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宁波市关于宁波汽车制造厂等成建制划转北京内燃机总厂涉及土地使用权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1992年11月17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关于对土地确权有关问题请示的答复(1993 年2月2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对土地权属有关问题请示的答复(1993年2月3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对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有关土地权属问题请示的答复(1993年8月1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对铁路用地登记发证问题的复函(1994年1月19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关于单位分立引起土地使用权纠纷问题请示的答复(1994年9月5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关于土地使用权纠纷有关问题的答复(1994 年9月6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关于乌鲁木齐铁路局要求收回退耕土地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1994年9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青海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国有土地管理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请示批复(1994年9月15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关于对富阳市有关土地权属争议问题的回复(1994年9月15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关于请研究处理衡阳市有关土地权属问题的函(1994年9月27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辽宁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对执行《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请示的批复(1994年11月10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关于对宗教部门自用土地涵义的答复(1994年10月1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关于对北京市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权属问题的请示》的答复(1994年12月3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关于对农民集体土地确权有关问题的答复(1994年12月9日)关于对虾岭头西南面争议土地确权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1995年2 月24)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对天津市海口路公园土地权属问题的批复(1995年3月13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山西省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中第五十六条适用范围的请示的复函(1995年7月3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鲁土籍函字[95]第17号文的复函(1995年8月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辽宁省土地管理局关于确认土地权属政策有关条款的请示的批复(1995年8月1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关于对有关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行文问题请示的批复(1995年9月19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浙江省土地管理局有关确权问题请示的批复(1995 年10月25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陕西省土地管理局关于河滩地确权问题的请示的批复(1995年10月3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浙江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确权登记中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1995年11月9日)对错发土地使用证如何更正问题的答复(1996年1月15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权属问题的批复(1996年3月6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广东省国土厅关于确权有关规定是否适用确认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问题请示的批复(1996年3月7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认通辽车站铁路用地图纸法律效力的函(1996年4月17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中条山有色金属公司蓖子沟矿采矿崩落区土地权属问题意见的函(1996年5月23日)对天津市土地管理局关于坟地及公用房屋用地登记问题的请示的批复(1996年9月17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河南省土地管理局关于洛阳市土地权属问题的请示的批复(1996年9月23 日)对陕西省土地管理局关于西安市香米园穆斯林坟地权属问题的请示的批复(1996年10月9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辽宁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权属问题的请示的批复(1996年11 月14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安徽省土地管理局有关土地权属问题的批复(1996 年11月2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浙江省关于注销土地登记进行公告的请示的批复(1996年12 月26 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局有关土地权属问题的批复(1997年3月4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山东省土地管理局有关黄河滩地权属问题的复函(1997年5月2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河南省土地管理局有关库区消落地行使管理权问题的批复(1997年7月3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浙江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登记中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1997年8月1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最高人民法院法经(1997)18号函的复函(1997年8月18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对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77- I号议案的答复(1998年5月27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对收回被司法机关查封国有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批复(1998年12 月11日)国土资源部对确定土地使用权有关问题的批复(1999年1月19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四川省广元军用旧机场产权处理意见的函(1999 年6月2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确权有关问题的复函(1999年6月4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有关问题的复函(1999 年6月7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平顶山矿区塌陷地征用后能否退还农民集体所有问题的复函(1999年9月10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土地确权有关问题的复函(2000年3月14日)关于对广东省公路用地土地登记发证问题的批复(2000年5月25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地下建筑物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复函(2000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企业间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问题的复函(2000年11月2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对原铁路用地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批复(2001 年10月10日)关于跨越或穿越铁路用地土地权属问题的复函(2002年4月5日)关于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问题的复函(2002年6月21 日)关于供销合作社使用土地权属问题的复函(2002年10月18日)关于带地入社土地确权问题的复函(2002年12月3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自然保护区土地确权问题的复函(2003年6月30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股权转让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2004年5月31日)关于确认海涂、滩涂土地权属问题的复函(2004年6月25日)关于对农民集体土地确权有关问题的复函(2005年1月17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土资源部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五)项的解释意见(2005年3月4日)关于铁路管理体制改革中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有关问题的复函(2005年8 月2日)。
土地法律法规全书法律法规目录

土地法律法规全书法律法规目录一、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土地管理方面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监督检查等重要内容。
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作为土地管理法的配套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
三、农村土地承包法这部法律旨在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要规范城市房地产的开发、交易和管理,其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划拨等方面的规定。
五、耕地占用税法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制定了耕地占用税法,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耕地占用税。
六、土地增值税法土地增值税法是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而制定的法律。
七、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于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
八、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范围、机构、程序等,为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不动产交易的安全性和效率提供了法律依据。
九、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旨在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对基本农田的划定、保护、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十一、土地复垦条例为了落实土地复垦义务,加强土地复垦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明确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的程序、种类和适用范围,保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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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
涉及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共47部,分别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7.《云南省测绘管理条例》;
8.《云南省测绘项目施测交验测绘资质证书管理规定》;9.《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10.《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1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1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15.《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16.《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17.《土地登记规则》;
18.《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
19.《土地复垦规定》;
20.《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21.《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22.《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去权规定》
23.《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24.《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26.《云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7.《云南省荒山有偿开发的若干规定》;
28.《云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29.《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30.《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31.《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32.《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33.《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34.《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
3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36.《地质资料管理条例》;
37.《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38.《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39.《云南省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
40.《云南省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条例》;
41.《云南省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登记管理规定》;
42.《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
43.《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44.《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
45.《国土资源信访规定》;
46.《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
47.《市(地)县(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