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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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内的合同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和项目部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设各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应当严格执行公司和国家有关合同管理法律法规,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执行顺利、质量安全、合法合规。

第四条项目部应当健全合同管理组织架构,确保责任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组织架构第五条项目部设立合同管理部门,下设合同管理岗位,负责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条合同管理部门由合同管理主管负责具体的合同管理工作,直接汇报给项目部负责人。

第七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合同管理人员,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合同管理岗位的培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三章合同签订第九条项目部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进行严格的合同评审和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条项目部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按照公司和国家的相关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签订程序,确保合同签订的合法性。

第十一条项目部签订的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履行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第十二条项目部签订的合同应当加盖公章,并由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管理。

第四章合同履行第十三条项目部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第十四条项目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合同订立方面的问题,应当与对方协商解决,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条款。

第十五条项目部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定程序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书面变更。

第十六条项目部在合同履行中如有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违约金。

第五章合同管理档案第十七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对签订的合同进行归档和管理。

第十八条各项目部应当按照归档规定,对合同文件进行分类整理、编号、盖章和归档管理。

第十九条合同管理档案应当做好保管工作,确保合同文件的安全和完整。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保障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和工期,制定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工程合同签订1. 工程合同签订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工程合同签订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工程的工期、质量、报酬等内容。

3. 工程合同签订应当由公司签约人和项目负责人共同参与,确保合同的执行与监督。

4. 工程合同签订应当注明各方的联系方式,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沟通与协调。

5. 工程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存档备查,方便日后的查找和审核。

四、合同履行1. 合同的履行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不得私自修改或违约。

2. 在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合同。

3. 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形式的违约行为将被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如工程项目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按合同要求履行的,双方应当及时进行协商,商定解决方案。

五、合同管理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管理档案,对公司所有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2. 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对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各方合同的履行情况。

3. 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时,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协助解决问题。

4. 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对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5. 相关部门应当密切合作,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六、违约责任1. 对于涉及工程合同违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取消资质等。

2. 违约责任的判定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不得私自处理。

3. 违约行为严重的责任人将被列入公司黑名单,并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七、附则1. 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由公司领导审定,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 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如需修改或完善,应当经过公司领导审议后方可进行。

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的合法、合规,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合同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部涉及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规章制度。

(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效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追求合同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前,相关部门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内容合理、可行。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合同起草人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六条合同签订时,合同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利义务明确。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合同起草人应及时将合同报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八条工程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符合要求。

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及时与合同对方沟通,协商解决。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解决。

第四章合同变更和终止第十一条合同变更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需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双方应签订书面终止协议。

第五章合同管理职责第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负责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的全过程管理。

(二)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三)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对合同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六章合同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应积极配合公司合同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工程施工项目部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项目部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项目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项目部的合同管理,确保工程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各类工程施工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施工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履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第四条工程施工项目部的合同签订应由项目经理或者其授权的人员负责,并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审查,确保合同相对方的合法性、信誉和履约能力。

第六条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名称、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进度、工程价款、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应由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的送达、归档、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

第八条合同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合同的履行不受影响。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与监督第九条工程施工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目标的实现。

第十条工程施工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监督机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申请工程价款的支付,并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变更和索赔。

第四章合同的风险管理第十二条工程施工项目部应识别和评估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工程施工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合同纠纷处理机制,对合同纠纷进行及时处理。

第五章合同管理的培训与考核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对工程施工项目部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合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考核机制,对工程施工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第六章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的,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因合同履行发生的纠纷,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工程项目合约部制度

工程项目合约部制度

工程项目合约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包括建设工程、装修工程等所有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合同分为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供应合同等多种形式,具体合同形式由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工程项目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公开透明的原则,维护合同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第五条相关人员在签订或履行工程项目合同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工程项目合同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风险评估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保合同的可实施性和风险控制。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七条项目部在确定合同形式后,应当根据项目需求和供应商资质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合同对象。

第八条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前,项目部应当对合同对象进行资信调查,确保其具有履约能力和信誉度。

第九条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应当尽量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履约时间、价格等主要内容,避免发生纠纷。

第十条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应当谨慎对待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并咨询相关法律专家或律师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应当由双方代表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并妥善保存合同原件。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十二条工程项目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节点进行,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应当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有变更或解约的情况,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经过合同补充或解除手续。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出现纠纷或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十七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流程。

项目部合同管理办法

项目部合同管理办法

项目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具体指导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的合同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的行为,明确各相关方的职责,避免集团公司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其他项目部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项目部在项目履行过程中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合同,应当在本办法的指导下进行。

不按照本办法签订的合同引发的合同事故,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合同作为明确经济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具有法律约束力,与合同有关并经双方确认的文书、图表、传真件、数据电文等均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同包括建设工程、劳务、借款、买卖、租赁等经济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企业发展处、监察处作为集团公司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合同的法律事务进行动态监督管理。

有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重要事宜由企业发展处、监察处实行指导;经济核算办公室对于项目合同的起草和履行情况,实施过程指导和跟踪。

项目部计划财务是合同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对整个合同的运作统筹管理。

第二章合同订立流转程序第六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履行前订立书面合同,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均须以书面形式记载。

第七条参加谈判和签订合同,必须由两人以上共同承办。

第八条签订前,项目部经办人须认真审查对方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并对合同合理性负责。

同时要求合同对方及代理人签署承诺书。

第九条项目部签订合同应当按照集团公司标准文本(见附件)签订,其他合同在公司没有下发标准文本前由项目部自行拟稿,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

第十条为减少法律风险,各单位在工程分包时须以劳务合作形式进行。

其他合同须分别按下发的标准文本拟定合同。

第十一条分包合同,一律要求对方在签约前交纳不低于合同总金额5~10%的履约保证金,并直接交至项目部财务。

项目部合同管理和付款制度

项目部合同管理和付款制度

项目部合同管理和付款制度引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和付款制度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合同管理涉及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各个方面,而付款制度则负责项目款项的核对、申请、审批、支付等工作。

本文将介绍项目部合同管理和付款制度的相关内容,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和资金的有效管理。

合同管理合同签订合同内容的明确确保合同中包含项目范围、工作任务、交付标准、价格、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以避免后期合同纠纷。

合同审查和法律咨询在签订合同前,项目部应进行合同条款的审查,特别是对于重要的经济条款,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合同履行合同变更管理如有必要对合同进行变更,项目部应及时与合作方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并进行正式的合同变更手续。

履约保证金管理根据合同约定,项目部可能需要交纳一定的履约保证金。

项目部应妥善管理履约保证金,并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进行退还或扣除。

合同结算工作量核对项目部应核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与合同约定的工作量是否一致,并确保计量的准确性。

费用核对项目部应核对实际发生的费用与合同约定的费用是否一致,如有差异,需要及时与合作方进行沟通和确认。

结算申请和审批项目部需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节点,提交结算申请,并经过审批流程进行审核。

结算支付经过结算申请和审批的合同款项,项目部应按时支付给合作方,并保存好相关的付款凭证和记录。

付款制度付款审批流程付款申请项目成员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时间节点,提交付款申请,并附上相关的支持文件和证明。

付款审批付款申请经过项目经理或财务负责人的审批,确保付款的合理性和合规性,以及项目进展的真实性。

付款支付经过付款审批的款项,项目部应按时支付给合作方,并保存好相关的付款凭证和记录。

付款控制措施项目部为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应建立一套付款控制措施。

常见的付款控制措施有项目进度控制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时间节点,监控项目的进展情况,确保资金的支付与工作的完成相符。

财务审核对于较大金额的付款申请,项目部应设立财务审核岗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对。

工程合同内部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内部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内部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合法性与有效性,特制定本工程合同内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员工及相关合作单位。

3. 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公司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所有工程项目。

2. 项目管理办公室下设合同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结算等工作。

3. 各项目负责人需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规定,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三、合同管理1. 合同签订前,项目负责人应充分了解项目需求,与合作方进行详细沟通,确保合同条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合同草案由法务部门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建立合同台账,跟踪合同执行情况。

4. 合同变更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书面确认。

四、工程实施与监督1.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工程规范进行。

2. 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项目进度会议,及时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问题。

3. 质量监督部门应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4.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财务管理1. 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工程进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2. 合同款项支付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避免超付或拖欠现象。

3. 对于合同外的增减项,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并按程序审批后执行。

六、风险管理1. 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在建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2. 对于识别出的风险,应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和预案。

3.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的情况,应及时调整管理策略,减少损失。

七、信息管理与报告1. 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共享。

2. 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包括进度、质量、成本等关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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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机构及分工
1、物资设备部:负责材料、设备的采购及租赁合同及协议的起草、洽谈、组织传阅、报批及签定,并负责合同文件的发送、保管、执行及结算工作,参与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洽谈及评审工作
2、信息部:负责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起草、洽谈、组织传阅、报批及签定,并负责合同文件的发送、保管、执行及结算工作,参与材料合同的洽谈及评审工作,编制土建专业合同成本分析,审核水电专业成本分析
3、财务部:收录并保管各类合同及协议,负责合同执行后的支付工作
4、技术部:负责提供合同文件中的技术条款,参与合同洽谈及合同评审,水电专业主管负责编制相应专业合同的成本分析,参与并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及结算工作
5、工程部:参与合同洽谈及合同评审,负责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执行工作,负责办理合格劳务队审批表及合格分包商审批表,参与并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及结算工作
(二)合同的管理
1、成本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原件由成本经理统一保管,具体执行人员可执有副本或复印件。

2、各业务主管人员以合同为日常管理的依据,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追踪,并及时做好记录。

4、各业务科室主管向成本经理提供施工班组和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及相关证据。

成本经理在进行工费、材料费等费用支出结算时,一律以合同的履行情况为依据。

(三)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管理
1、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让各业务人员都清楚地认识到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甲方的工期和质量要求。

2、做好合同变更的管理工作。

3、做好甲乙双方重要的会议纪要,并签字确认。

(四)工程分包合同及外包劳务合同的管理
1、工程分包合同和外包劳务合同总称为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由项目成本经理和施工班组协商拟定,经项目经理审核同意后,双方正式签订。

2、项目选择施工班组应遵循公司《程序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选择时需进行招标工作。

分包商的选择,合同的签订执行《北京中铁建筑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合同评审办法》及《项目部合同评审及管理细则》。

3、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工程名称、施工地点、分包工程项目及范围、工程造价、施工期限及其它双方认为应明确的事项。

(2)总包单位的主要职责:
A、组织审查施工班组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安排施工计划和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班组配合总包进行施工。

B、向施工班组提供有关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审核并签认施工班组编制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图预算;对分包工程的进度、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

C、为施工班组创造条件:做好施工班组需用的施工现场的场地平整;清除地上地下障碍物、接通施工班组施工用的水源、电源;修通道路;铺设塔吊路基;提供材料设备堆放场地;疏通现场积水;安装夜间施工照明等。

D、负责办理拨款签证和竣工验收手续。

(3)施工班组的主要职责:
A、参加总包组织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综合进度计划的工作,编制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图预算,送总包单位审核签认。

B、按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C、严格做好施工记录。

工程竣工后,及时将有关技术资料按规定退还给有关方面。

D、配合总包向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及移交手续。

(4)任务范围及施工责任划分。

(5)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包括总包应向施工班组提供的文件和分包应向总包提供的资料两部分。

(6)预结算及工程款拨付办法:
A、施工图预算编完后,送交总包单位审核。

审定后的工程预算造价,作为总施工班组签订合同的工程造价。

B、工程款拨付的规定。

C、工程竣工并经总包(或建设单位)验收后,双方及时办理竣工结算。

具体要求可在总分包合同中规定。

(7)设计变更及经济责任:
A、凡是由于建设单位的责任造成的设计变更,影响分包工程甚至总包工程正常施工或导致工程停工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赔偿其全部损失,影响工期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B、由于总包单位责任而造成分包工程须变更设计时,必须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办好洽商手续。

若因此而影响分包工程正常施工或导致停工的,由总包单位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C、凡因施工班组责任影响总包正常施工甚至导致总包停工时,其经济损失由施工班组负责赔偿,工期不得顺延。

(8)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
A、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如两者或三者之间的要求有矛盾时,以施工图设计要求为准。

B、隐蔽工程验收:施工班组应于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总包单位(安装工程还需由总包单位通知建设单位)到现场检查,经检查合格后,共同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C、设备安装工程中,凡需由总包单位在施工中预留的各种孔、洞、沟、槽或预埋铁件等,如果在土建施工图纸上有注明者,由总包单位负责预留埋设。

施工班组如需在已做完的土建工程上打眼凿洞时,必须通过总包单位同意,并负责保证土建工程的结构和装修质量。

若有损坏,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总、分包在施工中应互相注意保护成品,如施工中损坏成品时,所需一切修理费用由责任一方承担。

D、竣工验收:施工班组应在工程竣工前10天向总包单位提出书面的“竣
工验收通知”(安装工程还需由总包单位通知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应按期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两方或三方应及时办好“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在竣工验收时,如发现工程质量有不符合验收标准者,属于分包责任造成的,分包应在商定的期限内负责修完,待符合验收标准后,再进行办理验收手续。

验收完后,交给总包负责保管。

(9)总包在施工现场应给分包提供食宿和生产设施的方便。

(10)奖励与罚款应明确规定总包分包在工期和质量方面各自承担的责任,并规定针对责任所进行奖惩的具体数额。

(11)仲裁:总分包合同在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报北京市主管部门仲裁。

(五)合同管理规定
1、各类合同条款应与公司历次造价文件相一致。

2、部分合同初稿完成后由合同起草人组织相关人员传阅,传阅人在合同初稿首页空白处签名,并注明传阅日期,此稿件由合同起草人留存,以备查询。

传阅人可对合同初稿任何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

3、定稿后的合同文件由合同承办人组织评审,参与合同评审人员在合同评审合同或合同评审表中签字后,即视为对合同中与自己所属专业相关条款给予确认,并对合同中该条负有直接责任。

4、金额10万元以上的合同及协议原则上由招标小组成员共同参与洽谈,特殊情况下不得少于2人,参与洽谈人在条件许可情况下须向未参加洽谈的招标小组成员就合同主要条款予以通报,如遇不同意见者合同承办人可组织专题会议协商确定。

5、合同应在中标方确定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其中合同初稿在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日内完成,合同传阅及修改3日内完成,成本分析在相关专业预算人员阅读合同初稿之日起3日内完成,合同洽谈在此期间同步进行,对方签章在3日内完成,此后2日内须上报至公司合同评审职能部门。

6、合同成本分析由各专业预算人员负责。

水暖、电气专业须经成本经理审核后实施。

7、合同签订:价格确认单完成后,交物资设备部起草合同初稿,由工程技
术部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条款。

物资设备部、预算室共同洽谈合同条款,并向评标小组汇报洽谈结果。

8、进场验收:物资设备部、技术人员、使用队、保安共同点数和验收,预算室不定期抽查点验情况,并将抽查结果报项目领导。

(六)相关规定
1、各部门负责人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完会商单、确认单、成本分析、合同起草、修订、合同评审、报批者,对直接责任人罚款50元,延期每天另加罚50元。

2、因合同条款缺陷,被公司职能部门退回合同者,凡通用条款由合同承办人承担责任,技术条款由总工承担责任,分别罚款100元。

3、因合同条款缺陷,在合同执行及结算过程中发生争议给项目和公司造成损失者,凡通用条款由合同承办人承担责任,技术条款由总工承担责任,分别罚款50元。

4、在合同执行及结算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处送交公司有关部门处理。

5、3天内未完成分包、劳务、采购合同,成本分析者。

对责任人处以10元/天的罚款。

6、具备报送条件,未及时报送公司进行合同评审者,罚责任人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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