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校师资网络培训国际私法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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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 课程简介与教学大纲

国际私法  课程简介与教学大纲

《国际私法》课程简介课程内容:国际私法是法学专业本科学生的专业课。

本课程内容分三编:第一编是“国际私法总论”,介绍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和方法、渊源、性质、基本原则、发展历史、国际私法主体等;第二编是“冲突法”,讲授冲突法的基本原理和制度,以及几种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第三编是“国际民事诉讼法和国际商事仲裁法”,介绍国际民事诉讼和商事仲裁程序规则。

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国际私法教学基本要求”中规定的“统一实体法”编的内容在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课程之中讲授。

Brief IntroductionCourse Description: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is the specialized course for the undergraduate law students. It consists of three parts. Part one is "General Survey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The main contents of part one include adjusted object and methods, source, nature, basic principles, history and subject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Part two is "Conflicts Law”・The main contents of part two include basic theories and principles of conflicts law and the law applicable to several civil and commercial relationship involving foreign elements. Part three is "Law of International Civil Procedure and Law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The main contents of part three include some rules of international civil procedure and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International Uniform Substantive Law" which is formulated by Chinese Ministry of Education in "The Basic Requirement of Teaching and Studying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is taught i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and Law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国际私法》课程教学大纲一、教学内容序言教学难点:建立起对国际私法的初步认识。

国际私法教学大纲

国际私法教学大纲

国际私法教学大纲一、基本概念•国际私法的定义和范畴•国际私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私法的历史和发展二、管辖法1. 基本原则•地方法院管辖权的确定•对外国当事人的管辖权规定•管辖法适用原则2. 主要规则•在常住国、居住国、地位国提起诉讼•特别管辖权原则•反诉和抗辩的适用3. 特殊情况•对外国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管辖规定•双重国籍和无国籍人的管辖问题•执行法院的管辖权问题三、适用法律1. 适用法律的原则•是否适用自动适用法律•选择适用法律的原则•法律适用与国家主权的关系2. 适用具体法律•婚姻法适用问题•民事责任法适用问题•合同法适用问题四、判决的认可和执行1. 判决的认可•判决的公证和认证•判决的承认和执行2. 判决的执行•执行程序的启动和实施•税务、关税和海关问题•判决费用的处理五、国际仲裁1. 国际仲裁的基本原则•国际仲裁的权力和程序•国际仲裁的裁决和公证2. 国际仲裁的特殊问题•仲裁合同的签订和效力•仲裁裁决的认可和执行六、国际私法案例剖析•婚姻案例分析•合同案例分析•民事责任案例分析七、国际私法实践1. 实践案例分析•国际婚姻、离婚和抚养纠纷的解决•海外追债和合同诉讼问题•跨境商业合作的困境及其解决方案2. 实际问题与解决方法•跨境诉讼必备知识•国际仲裁实践技巧•案件质询技巧和辩护策略八、国际私法院域比较•各国国际私法规制比较•国际私法案例比较九、国际私法发展新方向•数字经济和知识产权保护•跨境投资与金融体系建设•区域国际私法协调与合作十、学生自主研究•学生自选国际私法研究课题•课题结题报告以论文方式呈现本教学大纲针对国际私法这一重要学科进行详尽的内容规划,旨在对学生进行系统的知识传授、实践操作和自主研究,帮助学生全面掌握国际私法的基本原理、规则和实践技能,培养其跨境法律事务服务的专业素养和国际视野。

《国际私法》教学大纲(本科)

《国际私法》教学大纲(本科)

《国际私法》教学大纲课程英文名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课程代码N0301Z47 学分 2 总学时32 理论学时32 实验/实践学时0 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课程性质任选先修课程民法、法理学适用专业知识产权开课学院法学院执笔人审定人制定时间2018 年5 月注:课程类别是指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课程性质是指必修/限选/任选。

一、课程地位与课程目标(一)课程地位国际私法是教育部法学教育委员会确定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是国家司法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

国际私法是以直接安排方法和间接安排方法相结合来安排涉外民商关系并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部门,是司法部门审理国际民商事案件的必要手段以及处理涉外民事关系的不可缺少的工具。

(二)课程目标通过本门课的讲授:1.使学生初步掌握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从比较法的角度了解主要法系国家在相关方面的立法例、国际层面上的统一化进程、以及我国的立法、司法、和学说的立场观点。

2.并借助案例的讲习,进而把握国际私法一般理论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通过本门课的讲授,还要使学生掌握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法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借助案例的讲习,使学生完成本门课程的学习任务之后,能够解决或了解如何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

二、课程目标达成的途径与方法以课堂教学为主,结合自学、课堂讨论、课外作业、小组大作业等。

三、课程主要内容与基本要求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述掌握国际私法的安排对象及其特点;掌握国际私法的两种安排方法及其相互关系;理解国际私法的性质并能形成自己对国际私法性质的看法;了解国际私法的不同名称;理解国际私法与国际私法学的区别与联系;能比较准确的给国际私法下一个定义。

了解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了解当代各国国际私内立法的主要模式、主要特点及发展趋势;了解司法判例是国际私法的重要渊源及我国对司法判例的立场和态度;形成自己对学说和法理能否作为国际私法渊源的看法;了解国际条约是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知道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私法的条约有哪些;了解国际惯例是国际私法的重要渊源及国际惯例作为我国国际私法渊源的问题。

《国际私法》-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私法》-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私法学》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16015703课程名称:国际私法英文名称: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课程类别:专业课学时:48学分:3适用对象: 法学专业本科生考核方式:考试先修课程:法理学、民法、商法、经济法、国际公法二、课程简介1.中文简介国际私法学是法学专业主干课之一,是面向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生和专科生开设的专业课,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边缘性学科。

主要内容包括:国际私法基本理论;冲突法制度、国际统一实体私法制度、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2.英文简介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s a newly-developed, comprehensive and borderline course, which consists of international laws and internal laws governing economic relations between state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entities and individuals, is one of the key courses of the legal science and is designed for the full-time four-year undergraduate students and two-year junior college students.The contents are as follows: The basic system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Conflict law system; International uniform substantive law system; International civil procedural law system and international arbitral law system.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is the department of law that adjust the foreign-related civil and commercial relations and solve the conflict ofl laws with direct and indirect rules. The contents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include general survey, such as the concept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conflict rules, applicable law, the general issues of the law of conflict of laws, the capacity for rights and capacity to act, real rights, obligations,marriage and family,succession,maritime affairs,negotiable instrument,bankruptcy,IP, agency, limitation of act, the interregional conflict of laws, the law of the interregional conflict of laws ; international uniform substantive laws.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课程性质国际私法是以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开设的十四门主干课之一,是针对具有一定国内法基础及相关知识的本科生开设的专业必修课。

《国际私法》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私法》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私法》课程教学大纲(适用于法学专业)课程编码:1102413140学时:64学分:3开课学期:第六学期课程类型:学科专业基础课先修课程:法理学、民法教学手段:板演一、教学目的与任务:国际私法学的核心内容主要是在国际经济流转和民事往来中发生法律冲突时如何选择法律和适用法律。

围绕这一核心,这一学科分四部分展开。

第一部分是国际私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第二部分是冲突法部分,主要阐述在各类经济和民事交往中发生法律冲突时的法律选择规则和应适用的法律;第三部分是国际统一实体法部分,主要阐述国际货物买卖的统一实体法,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统一实体法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统一实体法;第四部分是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阐述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的途径、方法和步骤。

由此,在教学中要注重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的阐述,同时要结合我国改革开放的社会现实,以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涉外案件开展案例教学。

使学生明确学习国际私法可以更好地为我国的改革开放服务。

二、课程的基本内容:第一章国际私法的概念(2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1.掌握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以及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实质;2.了解有关国际私法规范组成的不同主张;3.掌握国际私法的渊源;4.理解国际私法的性质;5.了解国际私法的内容体系。

教学重点与难点:重点: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实质;国际私法的渊源;国际私法的内容体系难点: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教学方法:讲授、第一节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一、涉外民商事关系的产生和特征二、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特征1.这种民事法律关系都具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涉外因素,或称外国成分。

2.这种民事法律关系是广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

3.这种民事法律关系多数具有国际性。

三、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冲突四、涉外民商事关系的调整方法第二节国际私法的范围和定义一、国际私法的范围1.国际私法范围本身的含义2.国际私法范围的不同主张3.国内学者对国际私法范围的理解我们认为,国际私法的范围既是指调整对象的范围,也是指国际私法规范的组成范围,两者是一致的。

全国高校师资网络培训国际私法教学大纲

全国高校师资网络培训国际私法教学大纲

全国高校师资网络培训国际私法教学大纲一、第一天上午(8:30—12:00)1.质量工程建设背景下的国际私法课程建设情况;2.主讲教师关于教学改革的基本理念和方法的思考;3.主讲教师对国际私法课程的理解及教学设计:(1)国际私法课程建设整体情况;(2)国际私法课程教学体系的构建(教学内容选择与安排);(3)国际私法教学设计思想、教学方法等;(4)国际私法课程建设过程中的经验、思路及理念等。

“质量工程”全称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是继“211工程”、“985工程”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之后,我国在高等教育领域实施的又一项重要工程,是新时期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重大举措。

“质量工程”重点建设的六个项目都是带有基础性、引导性的项目,在提高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方面起着龙头作用: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调整是人才培养的基本前提;课程和教材建设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实践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是提高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估制度是保障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是实现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战略举措。

二、第一天下午(2:00—5:00)示范课:法律适用中的普遍性问题一、识别难点:识别冲突重点:识别冲突的解决教学设计:1.引导学员认识识别是日常生活中的普遍现象,并非国际私法独有;与学员互动:民法、刑法中的识别是怎样的?2.结合国际私法的特殊情况,引导学员了解国际私法中的识别问题的特殊性(识别冲突问题);案例:国际海事欺诈案件——违约或侵权?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技公司)与瑞士工业资源公司(以下简称瑞士资源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钢材的合同。

瑞士资源公司于1985年3月14日向中技公司发出电传:"货物已在装船港备妥待运","装船日期为1985年3月31日",并要求中技公司"将信用证开给挪威信贷银行(在卢森堡),以瑞士工业资源公司为受益人"。

国际私法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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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教学大纲【课程编码】2B020316 【课程类别】必修【学分数】3 【适用专业】法学【学时数】51 【编写日期】2012年10月一、教学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基本掌握国际私法的学说,国际私法的主体,准据法和冲突规范,婚姻家庭、继承,物权,国际合同,侵权行为,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方面的相关内容,提高分析国际民事问题的能力,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分析研究各种法律思想,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历史经验,为我们加强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服务。

二、教学内容和学时分配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述学时:3主要内容:第一节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第二节国际私法的规范组成第三节国际私法的渊源第四节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第五节国际私法学教学要求: 本章是国际私法的开篇,教学中重点讲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规范组成。

了解国际私法的渊源和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及对对国际私法这门学科有个宏观的认识。

重难点: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第二章国际私法发展史学时:3 主要内容第一节国际私法学说史第二节国际私法立法史第三节我国国际司法的历史教学要求:通过本章学习掌握重点学说的主要内容;了解各重点学说的产生背景,作用和现实意义。

重难点:巴托鲁斯和萨维尼的学说第三章国际私法主体学时:3 主要内容第一节外国人的法律地位第二节自然人第三节法人第四节国家第五节国际组织教学要求:通过本章学习掌握自然人、法人的国籍和住所的冲突和解决;外国法人的认可国家及其财产的豁免制度;了解国际组织作为国际私法主体的法律特征。

重难点:自然人和法人的国际和住所的确定第四章冲突规范和准据法学时:5 主要内容第一节冲突规范的概述第二节系属公式第三节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第四节准据法及其确定教学要求:通过本章学习掌握冲突规范的概念、结构和种类,连接点的含义、分类,系属公式的常见类型,准据法的基本概念及确定准据法过程中的特殊问题。

重难点:冲突规范、连接点、系属公式和准据法第五章冲突规范的运用学时:5 主要内容第一节识别第二节反致第三节外国法内容的确定第四节公共秩序第五节法律规避教学要求:通过本章学习掌握识别、反致、法律规避、外国法的查明及公共秩序保留五种制度的含义、法律特征、运用的条件和功能。

国际私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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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学》课程教学大纲专题一国际私法概述教学目的和要求:本章是国际私法的开篇。

教学中重点讲明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特点,以及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产生、性质和调整方法。

让学生了解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与国内案件的不同,通过案例说明涉外案件管辖权、法律冲突与适用、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在处理涉外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此基础上,分析国际私法作为法律部门的特点、与相关部门法之间的关系,从而使学生掌握国际私法的性质。

教学重点和难点:处理涉外案件的理念、什么是法律冲突、法律冲突的直接调整方法与间接调整方法、国际私法的性质。

教学方法和手段:通过案例说明什么是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涉及的问题,首先让学生在感性上了解国际私法的范围以及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

同时,将国际私法条文试举几例说明冲突规范(间接调整方法)的特殊性。

第一节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范围二、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调整方法第二节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一、法律冲突的含义和种类二、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和解决办法第三节国际私法的性质一、国内法抑或国际法二、实体法抑或程序法三、公法抑或私法第四节国际私法与相邻法律的关系一、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的关系二、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三、国际私法与冲突法的关系四、国际私法与国内民法的关系第五节国际私法的范围和体系一、国际私法的范围二、国际私法的体系复习与作业要求:1、什么是涉外或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2、涉外案件管辖权与国内案件管辖权有什么不同?3、什么是法律冲突?为什么会产生法律冲突?4、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特点和调整方法5、国际私法与相关部门法之间的关系专题二国际私法的渊源与适用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我国国内国际私法条文的表现形式,了解国际私法有关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结合宪法与国际公法的相关知识,介绍国际私法条约适用的特殊性;说明我国立法中所指的国际惯例与一般意义上的国际惯例有何不同;在国际私法的渊源问题上,掌握不同法律渊源在适用上的关系和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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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师资网络培训国际私法教学大纲一、第一天上午(8:30—12:00)1.质量工程建设背景下的国际私法课程建设情形;2.主讲教师关于教学改革的差不多理念和方法的摸索;3.主讲教师对国际私法课程的明白得及教学设计:(1)国际私法课程建设整体情形;(2)国际私法课程教学体系的构建(教学内容选择与安排);(3)国际私法教学设计思想、教学方法等;(4)国际私法课程建设过程中的体会、思路及理念等。

“质量工程”全称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是继“211工程”、“985工程”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打算”之后,我国在高等教育领域实施的又一项重要工程,是新时期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重大举措。

“质量工程”重点建设的六个项目差不多上带有基础性、引导性的项目,在提高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方面起着龙头作用: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调整是人才培养的差不多前提;课程和教材建设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实践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是提高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估制度是保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是实现高等教育和谐进展的战略举措。

二、第一天下午(2:00—5:00)示范课:法律适用中的普遍性问题一、识别难点:识别冲突重点:识别冲突的解决教学设计:1.引导学员认识识别是日常生活中的普遍现象,并非国际私法独有;与学员互动:民法、刑法中的识别是如何样的?2.结合国际私法的专门情形,引导学员了解国际私法中的识别问题的专门性(识别冲突问题);案例:国际海事欺诈案件——违约或侵权?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技公司)与瑞士工业资源公司(以下简称瑞士资源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钢材的合同。

瑞士资源公司于1985年3月14日向中技公司发出电传:"物资已在装船港备妥待运","装船日期为1985年3月31日",并要求中技公司"将信用证开给挪威信贷银行(在卢森堡),以瑞士工业资源公司为受益人"。

同年3月26日,瑞士资源公司又向原告发出电传:"所供钢材可能由我们的意大利生产厂或西班牙生产厂交货",并告知了钢材的价格、交货日期等。

1985年4月19日,中技公司通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出了以瑞士资源公司为受益人、金额为229.5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随后,瑞士资源公司将全套单据通过银行提交中技公司。

提单签发日期为1985年5月4日,载明装运人为瑞士资源公司,并由其在提单上背书。

同年6月1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将上述货款汇付瑞士资源公司。

此后,原告因未收到上述钢材,从1985年7月起连续十余次以电传、函件向瑞士资源公司催询和交涉。

但瑞士资源公司拒不答复,或以种种托词进行搪塞。

经原告一再督促,瑞士资源公司才于9月5日回电称:“中国港口拥挤,船舶将改变航线”,“最迟抵达日期估量为1985年10月20日。

”届时,原告仍未收到钢材。

被告于同年10月30日致电原告,全盘推卸自己作为合同卖方和货款受益人的责任。

为此,原告遂于1986年3月24日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货款并赔偿其它缺失合计591244.21美元,并申请诉讼保全。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审理查明,被告在意大利和西班牙既无钢厂,也无钢材;其向原告提交的意大利卡里奥托钢厂的钢材质量检验证书、重量证书和装箱单均系伪造的,所提交的提单也是伪造的。

被告在答复原告催问的电函中所称“中国港口拥挤”和“船舶将改变航线”的情形也纯属虚构。

因此,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瑞士资源公司偿还中技公司钢材货款并赔偿其它缺失。

瑞士资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称:双方签订的购销钢材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原审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上诉人在无钢材的情形下,谎称"物资已在装运港备妥待运","装船日期为1985年3月31日","在我方银行收到信用证二周内交货",诱使被上诉人与其签订合同。

上诉人在收到被上诉人指示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出的信用证后,在物资没有装船的情形下,向被上诉人提交了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伪造单据,以骗取被上诉人的巨额货款。

上诉人利用合同形式进行欺诈,已超出履行合同的范畴,不仅破坏了合同,而且构成了侵权。

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已非合同权益义务的争议,而是侵权损害赔偿纠纷。

被上诉人有权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而不受双方所订立的仲裁条款的约束。

因本案侵权行为地在上海,依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22条关于“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上诉人提出的中国已加入《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又有仲裁条款,中国法院无管辖权,其理由不能成立。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坚持原判。

与学员互动:国际私法中的识别有什么专门性?国际私法中的识别的专门性在于依据哪一国家的法律作为识别的依据,这是其与国内案件不同的地点。

与学员互动:国际私法中的识别的目的是什么?在于确定法院应采纳哪一条冲突规范来查找准据法。

3.实践中常见的会发生识别冲突的问题(1)时效和举证责任:是程序问题依旧实体问题;(2)对已亡配偶的财产要求权:是夫妻财产问题依旧继承问题;(3)产品责任、海事欺诈等:是违约行为依旧侵权行为;(4)妻之抚养要求权:应适用夫妻财产法的规定依旧适用夫妻身份法的规定;(5)无人继承动产:是无主财产的占有问题依旧继承问题;(6)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婚姻之同意:是结婚能力问题依旧结婚形式问题。

4.国际私法中识别冲突问题的解决方法(1)法院地法说;(2)准据法说;(3)分析法学和比较法说;(4)个案识别说研究性学习:探讨各种学说的利弊之处。

二、实质问题与程序问题难点:英美法系关于实质问题与程序问题划分的做法教学设计:1.引导学员了解划分实质问题与程序问题在国际私法中的意义实质问题与程序问题在国际私法中的意义:对案件的法律适用有决定性阻碍。

与学员互动:什么缘故程序问题要适用法院地法?(1)是国家主权原则的表达;(2)是实际的需要;(3)是正义的要求;(4)程序问题与法院地有最紧密的联系。

2.了解两大法系关于实质问题与程序问题的不同划分标准大陆法系的划分标准相对客观: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专门是他们相互间的义务,适用实体法,而法院关于当事人和第三人的权益义务则是程序的一部分。

英美法系的划分标准相对主观:会在实质上阻碍案件结果的争议时实质性的,而关于诉讼的日常例行规则则是程序问题。

与学员互动:英美法系国家将某些问题识别为程序问题的意图何在?通过不诚实的识别,以适用法院地法。

3.两大法系关于实质与程序问题划分不同的若干领域(1)时效问题;(2)证据问题;(3)推定问题;(4)赔偿问题。

三、反致重点:反致的概念与类型教学设计:与学员互动:一国冲突规范指向外国法时,其指向的是外国的实体法依旧冲突法?总括指定:指向包括冲突法在内的所有法律;单纯指定:只指向冲突法1.通过与学员互动,引导出反致的概念2.反致的几种类型(1)狭义的反致;(2)转致;(3)间接反致(4)外国法院说。

案例:狭义的反致:福果案福尔果是个巴伐利亚籍的非婚生子,5岁随母移居法国,直至68岁未立遗嘱死亡,一直未取得法国的法定住宅(le domicile de droit)。

福尔果的旁系亲属依照巴伐利亚法律向法国法院主张继承福尔果遗产,而法国国有资产治理局依照法国《民法典》第768条主张福尔果遗产为无人继承财产,应收归法国国库所有。

依法国冲突法,继承应适用死者本国法,即巴伐利亚法,而按巴伐利亚继承法的规定,这些旁系亲属有继承权。

但法国法院认为本国冲突规范指定的巴伐利亚法包括它的冲突法,巴伐利亚冲突法却规定继承应适用死者死亡时的住宅地法,因此法国法院便认为福尔果事实上的住宅在法国,故应适用法国法。

依法国继承法规定,福尔果无直系亲属,也无兄弟姐妹,其他旁系亲属则是无继承权的。

因而,法国法院认定福尔果的存款是无人继承财产,收归法国国库所有。

转致:1887年特鲁弗特案特鲁弗特为在法国有住宅的瑞士人,后死于法国。

他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包括在英国的动产在内的全部财产交给其教子。

而依瑞士法律,死者的亲生子有权继承遗产9/10的份额。

因此,死者亲生子小特鲁弗特向英国法院起诉,并依瑞士法律提出了自己有权继承遗产大部份额的主张。

英国法院在处理此案时,依照“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住宅地法”这一冲突规范,应当适用法国的法律。

但法国的冲突规范又规定“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因而该案应当适用瑞士的法律。

最后,英国法院适用了瑞士法律,作出了满足小特鲁弗特诉讼要求的判决。

与学员互动:反致在国际私法中有什么功能?反致可增加法律适用的灵活性,以达到法院预期的审判结果,如前述案例中将遗产收归法国国库所有,或爱护特定当事人如法定继承人的利益等。

3.反致产生的条件(1)法律条件:相关国家关于案件争讼问题的冲突规则不一致,彼此存在冲突;(2)主观条件:法院地法认为,其冲突规范指引的外国法,既包括实体法规则,又包括冲突法规则(总括指定);(3)客观条件:致送关系没有中断(即在一个具体案件中,法院地的冲突规则应该指向外国法律)。

与学员互动:反致会在哪些情形下产生呢?反向思维:(1)假如两国冲突规范规定一致,可不能有反致;(2)假如法院地国认为其冲突规范指向外国法时仅包括事实上体法,可不能有反致;(3)在具体案件中假如法院地国冲突规范没有指向外国法,也可不能有反致。

4.学员讨论:我国国际私法立法中应否采纳反致?四、法律规避难点:法律规避的性质重点:法律规避的概念教学设计:1.通过鲍福莱蒙案引导出法律规避的概念案例:鲍福莱蒙案鲍富莱蒙为法国王子,娶一比利时女子为妻。

该比利时女子因与鲍富莱蒙结婚而取得法国国籍,成为鲍富莱蒙王子妃。

此后,王子妃因同罗马尼亚比贝斯柯王子相恋,要与鲍富莱蒙王子离婚。

但当时的法国法律只承诺别居,而不准许离婚;当时的德国法律承诺离婚。

王子妃为达与鲍富莱蒙王子离婚的目的,在获得法国法院的分居判决后,只身迁居到德国,并因归化取得了德国国籍。

王子妃取得德国国籍后,即在德国法院提出了与鲍富莱蒙王子离婚的诉讼,并获得了德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王子妃在获得离婚判决后,即在德国与比贝斯柯王子结了婚,并以德国公民身份又回到了法国。

鲍富莱蒙王子向法国法院起诉,要求宣告王子妃的加入德国籍及离婚、再婚无效。

法国法院受理了这一案件。

按照当时法国的冲突法的规定,离婚应当适用当事人的本国法,本案应当适用德国法的规定来认定王子妃在德国与鲍富莱蒙王子离婚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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