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工作人员正向激励积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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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激励制度

积分激励制度

公司积分激励办法第一条目的一、总则为鼓励员工积极性,按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以积分计算完成任务的状况,在股权和期权的分配时,员工的累计积分将作为分配数量的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员工、部门员工。

二、积分统计第四条评分办法2、依据公司每期《项目进度排期责任表》完成情况得分以上为U I 设计师、产品经理的基本工作用时,每个月按照时间计算完成等额工作量可以得到每月基础5的积分(例:A 任务计划用时4周,该排期10 天,则排期内应完成任务36%)。

如果遇到本月时间不足(比如2周+4 周的类似情况)视作本月完成工作获得基础积分,下月没有完成的扣减下月基础积分,月份为自然月。

提前完成任务的奖励如下测试岗无基础积分测试积分奖励为更新迭代上线(上线指发布到应用商店)之后的一周后无重大问题反馈,或者此重大问题已经由测试提交给开发人员的不计在内。

奖励如下5、积分异议处理所有积分奖励与扣减的员工其他部门负责人均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如果有一个部门负责人提出异议那么管理层会议决定是否参考,若三个部门负责人及以上意见那么直接采纳。

6、积分遵循结果一致性原则,即部门员工的平均分不得超过部门经理的得分, 员工个人可超过部门经理的得分。

第五条评分周期积分统计为上月26 日至当月25 日。

第六条评分流程员工先由本人自评——部门经理核准——人事部核准——满分的由关联部门经理参与核准,获最高分的由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自评——人事核准——总经理核准。

以上得分公示并归档。

第七条积分计算不三、积分应用同职级积分系数平等第八条分配方式根据公司设定的季度、年度工作目标或利润目标,对应可分配的期权总数。

有资格参与积分分配的人员,个人可得期权数占部门可分得期权数的比例,等于个人积分占部门合计积分的比例。

部门管理层的分配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部门合计可分配期权数的 30%。

管理层累计分配得期权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司可分配期权数的50%。

银行银行卡积分奖励管理办法(暂行)

银行银行卡积分奖励管理办法(暂行)

银行银行卡积分奖励管理办法(暂行)xx银行银行卡积分奖励管理办法(暂行)xx总发〔xx〕28号,xx年2月19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银行卡(以下简称“银行卡”)积分及积分兑换等活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银行卡积分(以下简称“积分”)是指银行卡持卡人在国内外银联特约商户进行刷卡消费,依据规则给予一定分值,该分值可用于礼品兑换等用途。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银行卡是指xx银行发行的兰花公务卡、兰花借记IC卡、兰花借记磁条卡、社保IC卡等贷记卡或借记卡。

第四条银行卡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该银行卡丧失积分兑换资格:1、银行卡已销户。

2、违反银行卡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章积分获得第五条凡持卡人使用银行卡进行刷卡消费,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1积分,不足人民币1元不获得积分。

第六条积分长期有效,自动累计。

银行卡换卡时,卡内积分自动转入更换后的新卡。

第七条持卡人使用银行卡进行刷卡消费,如有下述任一情形,该刷卡消费不获得积分:1、在零扣率、低扣率(扣率低于千分之七点六五,不含)和单笔手续费封顶、手续费包月、手续费包季、手续费包半年、手续费包年的特约商户进行刷卡消费。

2、在实际经营行业与刷卡机具申报登记行业不相符的特约商户进行刷卡消费。

3、通过向中国银联查询,不能直接获得刷卡机具的相关信息(如实际执行扣率、行业或地址等信息),在该刷卡机具上进行的刷卡消费。

4、因消费退货或争议等原因,造成原刷卡消费的金额减少或取消,获得的积分相应调减或取消。

5、刷卡消费被认定为套现、伪造非真实交易等违法违规交易。

第八条对于银行卡持卡人通过上述第七条所列任一情形获得的积分,xx银行有权将此积分清零处理,无需通知持卡人。

第三章积分兑换第九条银行卡持卡人可通过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渠道查询积分。

营业网点查询积分需校验银行卡密码,并出示银行卡和本人有效证件,代理查询的,需同时出示代理人有效证件。

XX银行员工奖励积分管理办法

XX银行员工奖励积分管理办法

XX银行员工奖励积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奖励积分管理正面激励导向功能,有效防范各类案件和违规问题的发生,增强员工合规操作意识,鼓励员工抵制违规行为,根据《XX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奖励积分管理指导意见》,制定本实办法。

第二条(奖励积分定义)奖励积分管理是指依据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积分并据以奖励,以实现激励导向功能的管理方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银行辖内所有在岗员工(含劳务派遣制员工),但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特定岗位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除外。

第四条(遵循的原则)奖励积分管理应遵循客观公正、正面激励的原则。

第二章积分标准第五条(奖励积分年度、单位)奖励积分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最小积分单位为1分。

第六条(奖励积分计算)在一个奖励积分年度内,同一工作人员的不同行为均符合相应奖励积分标准的,应分别给予积分,累加计算,次年清零。

第七条(奖励积分延续)工作人员在XX银行系统交流、轮岗、调动时,在原单位的奖励积分继续有效。

第八条(奖励积分分类)工作人员在风险内控工作中具有立功行为或表现优异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积(一)(立功行为奖励积分标准)工作人员有立功行为,符合以下标准之一的,酌情给予奖励积分:1.识破、堵截或制止各类案件发生,有效避免或挽回损失的,根据案件情节、识别防范难易程度以及有效避免或挽回损失情况给予奖励积分15-20分。

2.提供重要线索,对案件的查办工作起到重要作用的,根据其对案件查办的具体作用给予奖励积分10-15分。

3.检举反映他人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规失职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按照检举反映的违规失职行为严重程度给予奖励积分10-15分。

4.被授意、指使、强令、胁迫实施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通过抵制、报告等手段有效制止违规行为发生的,根据违规行为严重程度给予奖励积分10-15分。

5.发现业务管理制度及系统控制中的风险隐患或流程缺陷,及时上报风险事项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分行或总行业务主管部门采纳的,按照发现问题轻重程度及措施建议的采纳情况给予奖励积分10 -15分。

银行考核激励方案

银行考核激励方案

银行考核激励方案银行考核激励方案为了进一步推动我行会计业务的健康发展,建立科学、适用的员工激励机制,完善现行分配制度,充分调到会计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其核算能力和综合素质,结合我行运营模式和现有劳动组合模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1、完善现行分配制度,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2、强化会计从业人员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培养遵纪守法、恪尽职守的优良作风。

3、提高员工认识,进一步顺应我行内部改革需要,。

4、建立一种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形成基于考核基础的、能够真正体现岗位和贡献差异的分配激励机制。

5、加强部门领导、主管、一般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促进企业文化和团队精神的建设。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办法适用于市分行会计结算部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全体会计前台工作人员和会计结算部本部机关工作人员。

2、本办法中的绩效考核是指通过对员工在出勤、优质服务、核算质量、内控管理、业务学习等方面进行日常记录、定期综合评定和根据员工综合评定结果对员工除按上级有关政策直接发放到指定个人的基本工资、奖励、补贴等性质外的所有货币化收入进行强制再分配的过程。

3、其他有权部门依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绩效考核办法。

第三条考核依据根据会计从业人员在被考核期间的出勤、优质服务、核算质量、内控管理、业务学习和其他工作表现情况为依据,会计结算部领导、营业机构主管对所属员工平时工作情况随时记录,严格考核。

第四条考核原则考核要求客观公正,有权考核执行人对所属员工的考核,尽可能用客观指标来衡量,尽量避免因各类弹性考核指标的不当运用而对员工工作实绩和能力出现考核结果失真,造成不公平现象。

第二章岗位系数确定及绩效工资分配原则第五条机构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系数根据我行现阶段会计工作运营和劳动组合模式,结合各岗位工作性质、业务量、核算内容难易程度和内控执行要求将会计本部及所辖机构进行了共3类机构级类划分和6级岗位系数确定。

中国建设银行员工绩效管理办法

中国建设银行员工绩效管理办法

中国建设银行员工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与分工第三章绩效目标与计划第四章绩效沟通与指导第五章绩效考核与反馈第六章绩效考核结果应用第七章纪律与监督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全行集中统一的员工绩效管理体系,提升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能力,促进员工绩效进步和职业生涯发展,保障建设银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目标实现,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管理是将各个机构经营管理目标在机构内部进行分解,结合员工岗位职责和发展需要,由管理者和员工相互沟通,协商制定并完成绩效目标,促进机构整体绩效提升和员工个人能力发展的管理过程。

绩效管理包括制定绩效目标、实施绩效沟通与指导、开展绩效考核与反馈、应用绩效结果等四个环节。

第三条绩效管理的原则:(一)战略导向、层层分解(二)集中统一、分层分类(三)重视业绩、关注品能(四)全员参与、持续沟通(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第四条绩效管理的指导思想:(一)以战略目标为源头。

绩效指标的设定应以全行的战略目标为源头,通过逐级分解,形成科学的绩效指标体系,实现各级员工工作目标与全行战略目标的紧密联接。

(二)“条”、“块”管理相结合。

各级机构在以职能部门为主的绩效管理模式的基础上,需加强各业务条线的管理和考核,实现“条”、“块”结合的绩效管理模式。

(三)强化管理者的职责。

各级管理者在员工绩效管理中负责指导下属员工制定绩效指标、定期实施绩效监控和指导、承担下属员工的绩效评价等工作。

(四)重视过程管理。

绩效管理不同于传统的绩效考核,不是时点性、一次性工作,而是管理者和员工持续性的沟通与辅导过程。

(五)促进员工个人发展。

绩效管理的目的不局限于区分员工考核档次,而是要促进全员绩效进步和能力提高,进而促进建设银行价值创造。

(六)加强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不局限于奖金分配,同时要为员工选、育、留、用等提供依据。

第五条绩效管理年度周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一季度之前需结束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完成当年度绩效目标与计划书的制订。

积分激励方案

积分激励方案
积分激励方案
第1篇
积分激励方案
一、背景与目标
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提高企业内部员工积极性与工作效率显得尤为重要。本方案旨在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积分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工作效能,增强团队凝聚力,进而推动企业整体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适用于企业内部全体员工。
三、积分激励体系
2.本方案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3.如有未尽事宜,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4.企业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本方案进行修改或废止。
第2篇
积分激励方案
一、引言
为提升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管理实际,特制定本积分激励方案。本方案旨在通过构建公正、透明的积分体系,激发员工潜能,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全体在岗员工。
三、积分构成
1.基础积分:根据员工职级、岗位、工作年限等因素,设定固定基础积分。
2.绩效积分:根据员工工作绩效、项目贡献、创新成果等指标,按季度进行评定。
3.附加积分:对于表现特别优异的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附加积分奖励。
四、积分获取途径
1.基础积分:员工入职后,根据相关规定自动获得。
2.绩效积分:由直接上级根据员工季度绩效评估结果进行授予。
3.附加积分:由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根据员工实际表现,不定期给予。
五、积分兑换方式
员工可使用积分兑换以下福利:
1.带薪休假:积分可按一定比例兑换带薪休假天数。
2.实物奖品:积分可兑换公司提供的实物奖品,如电子产品、家居用品等。
3.落实执行:确保积分激励政策在企业内部得到有效执行,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银行考核激励方案(精选5篇)

银行考核激励方案(精选5篇)

银行考核激励方案(精选5篇)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银行考核激励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只有在工作上提前准备方案,才能顺利完成工作目标,为了贯彻公司的要求。

我们要着手开始写一份方案了,方案的表达要简洁明了、层次分明、精炼有效,少用套话、废话。

银行考核激励方案(篇1)为认真贯彻执行教育局30号文件精神,,正确评价全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督促教职工提高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其调整岗位、工资以及聘任、奖励、培训等提供依据,根据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原则(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真考实、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考核的范围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1、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所取得的成绩。

廉:是指廉洁自律方面的表现。

2、考核标准以本校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和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基本依据。

“教师任职情况的考核”根据考核评价的分值确定优秀比例和名次顺序,被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教职工职业道德情况考核”优秀人员内产生,并控制在乡中心下达指标额度之内。

3、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执行上级文件精神。

四、考核程序及办法: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XX年3月4日):2、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公布考核实施方案,被考核人员进行个人总结,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进行民主测评。

银行员工创新激励办法

银行员工创新激励办法

银行员工创新奖励办法(试行)各支行、部(室):为启发全体员工之想象力,以集结个人和集体之智慧与经验,推动XX银行转型升级,增强内部活力,发掘各类有利于我行发展的可行性改善建议,达到开源节流、促进绩效、彰显“忠诚、信任、担当、奉献”的企业文化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鼓励创新”是公司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每一位员工除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尽力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应积极参与公司工作的创新和改进。

第二条员工创新奖励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提升客户满意度的改进措施和活动方案。

2.市场开拓及营销的项目和建议。

3.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及安全措施的改进。

4.产品、管理、服务的创新和改进。

5.美化公司环境,提高公司内外部形象的建议。

6.与其他有关降低成本与费用、提高效率和工作合理化等事项。

第三条创新方案原则上即报即评,各部门或个人认为有创新的方案均可随时上报总行创新委员会办公室,经总行行长办公会及党委扩大会审议,评定具体奖项。

第四条创新奖级别:创新奖励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技术水平含量、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评定,奖励应贯彻精神激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分为五级:A级:重要的、创新性的,可行性强,经济效益高。

B级:较重要的、改良性的,目的明确,有可行性,投入少,见效快。

C级:一般性的,针对解决个别问题点,内容清楚,可操作性强。

D级:对现有正常管理或经营有所改善,作用和效益较小。

E级:建议内容有创新,出发点较好,但不具可操作性。

第五条创新奖励标准员工所提建议,创造经济效益明显且可计量的,另按一定比例提成,发给奖金,具体方式如下:1.合理化建议被业务部门采纳并创造经济效益且可计量的,由部门按所获得效益的0.5-10‰比例予以奖励,奖励以年度为周期,具体比例由业务部门提议,报总行党委扩大会审议。

2.合理化建议被总行采纳节约开支且可计量的,由总行按当年度所获得节约开支的20%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

3.其他可带来经济效益或价值的建议,但无法计量的,由总行党委扩大会研究视贡献一次性给予经济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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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积分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员工不断增强遵章守纪、合规操作的自觉性,激励员工主动抵制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和案件的发生,根据总行有关探索积分正向激励的精神,结合我行积分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分行工作人员(含劳务派遣制员工)。

第三条轻微违规行为积分管理领导小组和归口管理部门为正向激励积分的管理领导小组和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实行正向激励积分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效激励、向前台柜员倾斜的原则。

第五条激励方式采取对符合条件员工给予正积分并据以奖励。

在一个积分年度内,员工的不同行为均符合相应积分标准的,累计积分,累加奖励。

第六条正积分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每个积分年度,积分奖励兑现后,积分从零分起算。

最小积分单位为1分。

第二章积分条件和标准
第七条员工发现并抵制、举报轻微违规行为的,根据该轻微违规行为对应的违规积分标准积分,每次积1-3分。

第八条员工在行为排查中主动反映其他员工不良行为,经调查属实的,每次积1-10分。

第九条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前台柜员给予正积分奖励,奖励积分5-20分。

(一)全年无轻微违规行为积分;
(二)年业务量超过所在单位同类柜员平均值;
(三)无《中国建设银行工作人员违规失职行为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
(四)受奖柜员不超过二级分(支)行柜员总人数的10%;
其中:业务量是指按照业务主管部门统计口径计算的柜员业务量,并据此计算单位平均业务量;年度内柜员轮岗交流,业务量累加计算。

第十条负有管理、监督、检查等职责的特定岗位人员,在正常职责范围内,纠正、制止他人轻微违规行为,不适用本章相关条款规定。

但特定岗位人员在此基础上深度追踪又发现新的违规行为或风险隐患的,经二级分(支)行积分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酌情给予正积分奖励。

第十一条员工有其他立功表现的,经二级分(支)行积分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酌情给予正积分奖励。

第十二条员工有符合《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工作人员堵截、检举和抵制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奖励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行为,按实施细则奖励,不再依据本办法给予积分奖励。

第三章申报审核程序
第十三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事项发生后,由本人于10个工作日内填写正积分申报表(见附表1),写明申请理由,并附证明材料,交所在单位初审。

所在单位在申报表上填写意见并由负责人签名后加盖公章,报二级分(支)行积分归口管理部门。

所在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或申报员工正积分申请的,员工可直接向二级分(支)行积分归口管理部门申报。

第十四条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的柜员正积分,由二级分(支)行业务主管部门在次年的1月初组织评选,评选结果(见附表2)提交积分归口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各二级分(支)行积分归口管理部门对正积分事项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积分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积分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积分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员工反馈审批结果。

第十六条各二级分(支)行积分归口管理部门设立正积分台账(见附表3),将积分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的正积分事项纳入台账管理。

第四章积分结果运用
第十七条员工正积分不抵消其轻微违规行为积分。

对获得正积分员工,按照其正积分对应的绩效工资标准奖励绩效工资。

奖励绩效工资数额=100元×正积分数。

奖励绩效工资,由各二级分(支)行从本行工作人员轻微违规积分和纪律处分等所减发绩效工资额度内安排;不足部分,由各行在本行绩效工资总量内安排。

第十八条各二级分(支)行积分归口管理部门依照正积分台账,于次年1月份,计算上年度本行员工奖励绩效工资数额,提交人力资源部门兑现奖励。

第十九条正积分还应作为对员工年终考核、竞聘上岗、用工转制、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十条各二级分(支)行应将正积分情况作为年度积分通报的一项内容及时进行通报,对获得正积分达到一定数额的优秀员工进行通报表扬。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二级分(支)行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善评审的方法程序、积分标准和结果运用等措施,不断规范正向激励积分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省分行本部工作人员正向激励积分管理工作,由省分行机关纪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各级机构(部门)在受理、审核正积分事项和台账管理、表扬奖励等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并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对于虚报瞒报,擅自公开、泄漏员工具体正积分事项,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受奖人的,依照《中国建设银行工作人员违规失职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各二级分(支)行和省分行机关纪委要于每年7月10日前向省分行积分归口管理部门上报上半年正积分台账情况,于次年1月底前报告上年度正向激励积分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含上年度台账情况)。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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