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由“许霆案”引发银行自助设备管理问题的案例启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则由“许霆案”引发银行自助设备管理问题的案例启示

作者:光明支行陈冬雪

一、案例经过

ATM (Automatic Teller Machine),这三个简单的英文字母,在最近一段时间热得发烫,由“许霆案”引发的围绕在自助柜员机上的恶意取款事件的讨论至今滔滔不绝。由于ATM机出错,许霆于2006年4月21日晚10时,到广州市商业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当晚,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伴。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复操作多次。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2007年5月22日,许霆在他出差经过宝鸡火车站时,被公安民警抓获。2007年6月4日,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正式对许霆进行刑事拘留, 2007年11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许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今年3月31日下午,备受关注的许霆案一审重审结果宣布,广州中院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两万,追讨其取出的173826元。

二、案例分析

这是一则典型的ATM恶意取款案例。针对这一案件有两种解读。一是来自个人道德标准方面,许霆利用银行的过失,公开地获取不属于自己的利益,从而构成了本人犯罪。二是透过许霆案所引发的银行自助设备管理问题。对此,我们不能孤立地就事论事,应当考虑案件偶然中的必然性。简而言之,只有透过许霆案,去审视整个银行自助设备管理问题,才是作为一名银行从业者更加应该关注的根本问题。

三、案例启示

1、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各级行应成立计算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将自助设备作为管理的重要内容,根据上级行有关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2、加强重点防范。突出抓好设备钥匙和密码管理、现金领用和加钞管理等,明确相关部门岗位的管理责任,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3、是加强自助设备账务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及时核对报表、清单,及时处理错账、冲账、错款等异常情况。

4、强化自助设备维护。建立并严格执行定期巡查,加强自助设备监控建设和管理,加强节日期间POS、转账电话等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5、建议利用媒体效应,对广大客户进行使用银行自助设备的防范风险教育。从而使客户在使用ATM机等自助设备时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做好自我防范。

报送单位:延边分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