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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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模式难点与对策研究

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模式难点与对策研究

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模式难点与对策研究1. 相关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市场化债转股的法律法规尚不够完善,相关制度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和不足。

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条款,势必会影响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效果和效率。

2. 利益多元化。

在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过程中,涉及到了企业、银行、股东、债权人等多个利益相关方,不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利益诉求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冲突,抵触情况时有发生。

3. 信息不对称。

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需要大量的信息披露和交流,然而在现实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现象严重,导致了市场化债转股实施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4. 风险控制不到位。

在实施市场化债转股过程中,由于风险控制措施不够完善,带来了一定程度的风险,对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构成了一定的压力。

1. 完善法律法规。

针对市场化债转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问题,应当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来明确市场化债转股的具体操作规程,为市场化债转股的有效实施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2. 强化沟通协调。

在市场化债转股实施过程中,需要各利益相关方之间加强沟通和协调,排除各种矛盾和冲突,形成合力,从而推动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健全风险管理机制。

为了有效控制市场化债转股实施过程中的风险,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制定科学的风险管理方案,保障市场化债转股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可控。

5. 提高宣传教育力度。

市场化债转股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各利益相关方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市场化债转股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的合作意识和共识,推动市场化债转股的顺利实施。

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模式难点是存在的,但只要通过有效的对策研究并加以克服,市场化债转股仍然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

希望有关部门和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努力,制定出更有针对性的对策,为市场化债转股的顺利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市场化债转股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市场化债转股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市场化债转股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市场化债转股政策旨在缓解企业负债压力,促进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

但是,目前市场化债转股存在着以下问题:一、市场化程度不足目前大部分市场化债转股项目都是由政府或国有银行牵头,市场化程度不足。

市场化债转股应该让银行、保险公司等市场机构参与,选取具有优质资产负债表以及较强还款能力的企业,并通过股票认购方式进行债务转换。

二、社会资本参与难度大目前,市场化债转股的资金主要来自于政策性银行,融资成本较低,市场机构处于劣势。

市场机构想要参与市场化债转股存在极大的困难,一方面是融资成本较高,而且资金来源较为有限,另一方面则是市场风险较大。

三、管理和风险控制难度大市场化债转股本质上是对企业的重组和重组后的企业平稳发展的支持,其管理和风险控制难度不小。

大量的延期还款、坏账等问题很可能出现,尤其是对于一些准入政策不够严格的企业而言,市场化债转股的风险会更大。

基于上述问题,我们建议:一、提高市场化程度:让金融市场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加强市场机构与国有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吸引市场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项目。

二、降低社会资本成本:政府应设立专门的市场化债转股资金,配合优惠的融资政策,降低市场机构成本。

吸引更多的私人资本进入市场化债转股领域。

三、加强风险控制:明确市场化债转股的准入标准,严格把关市场化债转股的质量,完善市场化债转股的风险管理与处置机制。

对于存在较大市场风险的企业,政府应该扶持其摆脱困境,维护金融稳定。

总之,市场化债转股是缓解企业负债压力、促进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的重要手段之一。

政府应该加强市场化债转股的市场化程度,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通过加强风险控制和管理,优化政策,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债转股机制。

浅谈我国上市公司债转股的问题与策略

浅谈我国上市公司债转股的问题与策略

浅谈我国上市公司债转股的问题与策略近年来,我国经济转型进入了新阶段,改革开放再出发的使命召唤着我们前进的步伐。

而债转股被认为是“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的重要措施,在上市公司中的应用也是众所周知的。

本文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浅谈上市公司债转股的问题和应对策略。

1、政策不稳定性债转股的政策变化不稳定,导致债转股的操作不明确。

例如,2018年7月,央行等七部门发布《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债转股业务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债转股要以市场化原则为导向等,这意味着债转股政策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政策解释的不清晰,导致对于债转股的操作难以把握。

2、风险防范措施不完善目前,上市公司债转股存在着风险防范措施不完善的问题。

在债转股的过程中,大量权益转化,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影响整个企业的经营模式和未来的发展。

而考虑到此类企业的实际情况,债转股也成为了企业脱困拯救低效能的工具,而这正是政策环境进一步的唯一解决方式。

二、应对策略1、规范政策,加强风险防范在政策方面,应当加强风险防范措施,规范政策,防止政策环境的波动性,以便为企业的债务转化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针对债转股过程的市场化、去杠杆化,强化资本市场的社会责任,严格规范借入项目的风险掌控,并在紧急情况下进行及时处置,而且在转股过程中,应当进一步明确债转股的权益保护及协议执行规定,完善风险防范体系。

2、扩大国有控股股东的地位国有控股股东在债转股方面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应充分调动国有企业的积极性,增强非上市公司借款方的逆周期调节力度,特别是那些具备国有控股股东背景的企业,在这类企业中,国有控股股东可以摆脱金融属性的束缚,增强非上市企业的估值优势和筹资能力,实现股权和债权并重的效果,对于上市公司的发展和债权转周围的稳定和优化作用十分重要。

总之,债转股的推行是伴随着国家经济转型而来的,能够为企业债务缓解带来很大的好处。

但是,它需要政策、市场、风险等方面的协同,达成良性互动,避免良性互动出现失衡的风险,让债转股的功能得到全面实施,提高其治理才能、透明度等方面的壮大。

市场化债转股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市场化债转股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市场化债转股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市场化债转股是指将企业债务转为股权的一种方式,是解决企业债务问题、改善企业资本结构的重要方式之一。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已成为缓解企业债务压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市场化债转股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政策制定者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以及监管措施。

一、市场化债转股存在的问题1. 企业主体不愿主动转股目前,许多企业在面临债务困境时并不愿意主动进行债转股,主要是出于对股权稀释的担忧。

部分企业认为股权稀释将导致控制权转移,影响经营自主性,因此不愿意将债务转为股权。

这就导致了市场化债转股工作进展缓慢,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

2. 市场化债转股难以获得投资者青睐在市场化债转股过程中,投资者往往会面临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由于债转股后企业的股票价值较难确定,加之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影响了投资者对债转股项目的信心,使得市场化债转股的进展受到限制。

3. 市场化债转股路径不明确目前,我国市场化债转股在法律制度、市场机制等方面的配套规范尚不完善,导致市场化债转股的路径缺乏明确性。

企业在进行债转股时,常常面临着程序复杂、操作繁琐的问题,增加了债转股成本和风险,阻碍了债转股工作的顺利进行。

4. 部分企业披露信息不透明在市场化债转股过程中,部分企业对债务和资产情况披露不够透明,导致投资者难以对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增加了市场化债转股的不确定性,也加大了投资者的风险。

二、政策建议为解决上述问题,加快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的推进,政策制定者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1. 完善市场化债转股法律法规政策制定者应当加快债转股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明确市场化债转股的路径,规范市场化债转股的程序和操作流程,明确债转股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应加强对市场化债转股的监管力度,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构建规范、透明的市场化债转股机制。

2. 强化企业信息披露和信用建设政策制定者应当推动企业加强对债务和资产情况的披露,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加强信用建设,提高市场信用度。

市场化债转股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市场化债转股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市场化债转股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市场化债转股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发行股票,将其持有的不良贷款与债务转化为股份,从而减轻其负债压力,并获得抵股权利。

市场化债转股作为治理不良资产的一种形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股份流通难市场化债转股转出的股份较多,但因为传统的证券市场存在较多的交易限制,导致股份流通难,低效率不利于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法律法规不完善市场化债转股在实践中,经常涉及到债权人和股东之间的利益纠纷问题。

但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尤其是对于合贷的处理方案和权益的划分,缺乏有效的保障。

在股权转让、设立特别机构等方面也相对疏漏,需要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三、民企市场准入限制民营企业在市场化债转股机制中的准入门槛相对较高。

例如,通过市场化债转股,将不良资产转化为上市公司股份的机制,对于小型民企可能面临较多的困难和挑战。

因此社会资本市场应进一步开放,降低准入门槛,发挥市场化的有效功效。

建议对于市场化债转股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规范、合同法律责任和纠纷解决进行补充完善。

尤其是针对民企市场准入限制等问题,需要更细致地规定,强化小型企业的权益保障。

二、开放股票交易市场进一步加强市场化债转股机制的股票交易市场的规范管理和完善,以实现流通性和市场化效应的最大化。

探索股份流通的新模式和新途径,发挥股东的积极作用,推动市场效率提高。

三、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市场化债转股机制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债权人和股东的权益,防范市场风险。

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四、简化准入门槛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市场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机制,降低准入门槛,有利于吸引更多小型企业积极参与。

同时扩大机构投资者和散户投资者的市场准入,加速市场化债转股机制的全面化,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市场化债转股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市场化债转股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市场化债转股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摘要】市场化债转股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可以帮助企业降低债务压力,促进经济发展。

市场化债转股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风险和机制不完善等。

本文通过深入分析市场化债转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监管、规范市场化债转股行为以及优化市场化债转股机制等政策建议。

加强监管可以有效防范市场风险,规范市场行为;优化市场化债转股机制可以提升效率,促进企业发展。

未来,应该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债转股制度,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

【关键词】市场化债转股、问题、风险、机制、监管、规范、效率、政策建议、总结、展望、未来发展。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市场化债转股是指通过市场化方式将企业债务转变为股权,以减轻企业负债压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一种重要金融工具。

自2016年以来,我国市场化债转股政策逐渐推进,各地也相继开展了相关试点工作。

在实践中市场化债转股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市场化债转股存在的风险和机制不完善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市场化债转股的效果,也可能对企业和金融市场造成不利影响。

深入分析市场化债转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对于进一步推动市场化债转股机制的完善和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市场化债转股存在的问题,并就加强监管、规范行为,优化市场化债转股机制等方面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促进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的有序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对市场化债转股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探讨其影响和原因,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和建议。

我们旨在揭示市场化债转股存在的风险和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并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

通过深入分析,我们将提出一些政策建议,包括加强监管、规范市场化债转股行为,优化市场化债转股机制,提升效率。

希望通过本次研究,能够帮助相关部门更好地了解市场化债转股存在的问题,提升监管水平和改进政策措施,促进市场化债转股机制的健康发展,为我国金融领域的稳定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市场化债转股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市场化债转股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市场化债转股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摘要】市场化债转股是当前重要的金融改革措施,但在实践中却存在一系列问题。

企业债务问题仍然突出,制约了债转股的实施效果。

市场化程度不足,导致债转股操作难度较大,效果有限。

由于风险偏好不明显,投资者对债转股项目并不热衷。

为解决这些问题,政策建议可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供更多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完善市场化机制,加强信息披露和市场监管;同时引导资金更多流入实体经济,加强对实际产业的支持。

展望未来,随着政策的不断优化和市场机制的完善,市场化债转股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发展。

【关键词】市场化债转股,问题,政策建议,企业债务,市场化程度,风险偏好,政策支持,市场化机制,资金流入,实体经济。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市场化债转股是指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将企业债务转化为股权,以减轻企业负债压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近年来,我国市场化债转股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成为化解企业债务风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工具。

在实际操作中,市场化债转股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推动市场化债转股工作,需要深入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企业债务问题是市场化债转股面临的首要挑战。

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负债率持续攀升,部分企业面临资金周转困难的局面,市场化债转股难以有效解决这些企业的债务问题。

市场化程度不足是制约市场化债转股发展的另一大障碍。

目前,市场化债转股在操作中存在一定的政策倾斜和干预,市场化程度不够高,导致部分企业对市场化债转股持观望态度。

风险偏好不明显也是市场化债转股发展的瓶颈。

部分金融机构对于参与市场化债转股存在较高的风险认知,导致资金流入不足,影响市场化债转股的推进速度。

市场化债转股虽然在推动企业转型发展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仍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推动市场化债转股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市场化机制,引导更多资金流入实体经济,为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注入新动力。

浅析市场化债转股的问题及建议

浅析市场化债转股的问题及建议

浅析市场化债转股的问题及建议市场化债转股是指将企业债务转换为股权,以实现企业债务的化解和资本结构的优化。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的推进,市场化债转股成为解决企业债务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

市场化债转股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和改进。

市场化债转股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债务评估难。

企业的债务规模庞大,债务种类繁多,如何对债务进行准确评估成为关键。

目前我国债务评估体系不完善,评估方法不统一,导致评估结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建议建立统一的债务评估标准和方法,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市场化债转股还面临股权分配不公平的问题。

在债转股过程中,企业管理层、股东等利益相关方往往会通过各种方式争夺股权,导致股权分配不公平,甚至存在腐败和权力寻租现象。

建议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股权分配机制,确保各方利益的平衡。

市场化债转股还面临市场激励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在实施市场化债转股过程中,由于市场激励机制不完善,债转股的效果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建议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积极参与债转股,并对债转股后的企业进行有效监管和支持。

第四,市场化债转股还面临法律法规不健全的问题。

目前,我国在市场化债转股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一些空白和不完善的地方。

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市场化债转股的准则和程序,加强对市场化债转股的监管。

市场化债转股还面临市场风险传导的问题。

市场化债转股有可能引发金融市场的风险传导,扰乱金融市场的秩序。

建议在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时,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的发生和蔓延。

市场化债转股是解决企业债务问题的重要手段,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监管和监督,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统一的评估标准和方法,并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股权分配机制。

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市场化债转股顺利进行,为我国企业债务问题的解决提供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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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债转股是化解银行不良资产风险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

文章从企业的道德风险、企业和资产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债转股后的资产报酬率、资本市场和中介机构等方面就债转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近年来,国有企业负债越来越高,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风险也日益加大,如何对银企间的债务进行重组已成为我国经济运行中极为突出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国务院于1999年8月通过了《关于实施债转股若干意见方案》,同意将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转为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债务企业的股权。

这样,原来的银企债权债务关系就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持股关系。

这一债转股政策的出台对化解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风险和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但在债转股政策具体实施过程中,也确实存在着许多问题。

从一定意义上讲,能否尽快解决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债转股成败的关键。

本文就从债转股过程中存在的几方面问题及应采取的对策作些探讨。

一、债转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许多国有企业认为债转股是免费午餐竞相争取,而资产管理公司等部门在选择债转股企业时如果不慎重,可能会引发一些企业的道德风险,形成普遍的赖账局面。

由于债转股使企业原来的巨额债务变成股本,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将大大降低,债务的本息将免于偿还,这对任何一个身背大量债务而无力偿还的企业来说都是极具诱惑的。

再加上许多企业对债转股认识不够,只是简单地认为债务不用偿还,而不知道债转股后,股权要求的回报要高于债权,使得许多国有企业纷纷争取债转股。

即使是本应破产的那些资不抵债、生产和经营没有市场前景的企业也存在弄虚作假,争取赶上债转股这班车的现象。

另外,虽然国家对债转股的企业提出严格的选择条件,但缺少具体的操作标准,使入围企业选择操作存在弹性。

在这种情况下,在选择实施债转股企业时如果不慎重,可能会使本来能够按期还本付息的债务企业心理不平衡:其领导和员工共同努力,加强经营管理,项目建设精打细算,积极还本付息,结果得不到债转股。

它们会降低努力程度,或者干脆不还银行贷款,以便使企业具备能够享受债转股政策的一些标准,这样就有可能形成大规模的赖债局面。

2、有关债转股企业和资产管理公司在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

首先,从目前实施债转股的情况来看,资产管理公司没有在债转股企业组成董事会、选举董事长和聘用总经理的权利,没有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审批的权利,没有对债转股资产的保值、收益和处置的权利,没有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激励做出决定的权利。

这说明在债转股具体实施过程中,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改组、管理、监督缺乏权威性,并没有对企业进行实质性的干预,缺乏真正意义上的股东权利。

其次,在债转股过程中,现在通行做法主要是企业最大比重的债权归哪家银行,就由相应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债转股。

这样虽然使债转股的成本降低,容易操作,但对于单一国有资产企业来说,这种债转股只形成两方股东,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国有资产管理公司。

在只有金融管理公司一方对企业进行约束的情况下,将不利于企业形成多元投资主体的现代公司体制。

最后,对企业实施债转股,在原来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和企业经理人员的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上又增加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其派驻企业的监管人员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这两种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使得如何对经理人员和监管人员进行激励约束成为真正防止内部人控制要解决的问题。

3、债转股企业的资产报酬率很低,使债转股政策目标的实现难度加大。

已实施债转股的企业由于本息免于偿还,能够减少财务费用,会扭亏为盈。

但很多企业的利润远远不及债转股前应支付的利息,并且其资产报酬率是很低的。

例如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对北京水泥厂实施债转股后,债务减少5亿多元,预计2000年后利润可达2000万元左右。

仅以初期贷款5亿元计,年均2000万元的收入,其投资回收期在25年以上,年均投资报酬率不足4,全部利润尚不及债转股前应付利息的一半。

若以该厂现有总资产12亿元计,则总资产报酬率只有1.6左右。

这说明仅减免债务本息而使企业扭亏为盈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效益低下这一问题。

这种把原来应有利息变成利润的扭亏为盈也决不是债转股政策要实现的目标,其真正目标应该是通过减免债务本息,使企业减轻债务压力后从根本上进行重组、改制,等企业效益明显提高时,资产管理公司出让债转股股份收回资金,真正化解金融风险。

从目前实施债转股的情况来看,债转股企业的资产报酬率并没有明显提高,使债转股目标实现难度加大。

4、缺乏发达完善的资本市场和中介机构,使资产管理公司未来的退出存在很大障碍。

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的持股是阶段性的,条件成熟时资产管理公司必会将股权出售给其他战略投资者或通过企业回购、推荐上市等途径进行变现,回收资金。

无论采取哪种退出方式,都离不开一个成熟的资本市场,而我国在这方面非常欠缺。

首先,我国股票市场中小股东过多,没有足够的机构投资者。

由于小股东不能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控,因此通过上市来解决资产管理公司的退出必会弱化企业股权约束,不利于企业进一步发展。

其次,我国股票市场规模偏小,如果一批债转股企业上市,将会给股票市场带来巨大冲击。

另外,我国股票市场投机性较大,很难真实反映上市公司的价值,使投资者难以通过市场价值来估计债转股股权的真实价值。

最后,目前各大证券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上市推荐、证券承销和二级市场交易方面,而对于证券化、购并、资产重组等真正意义的投资银行业务开展较少并缺乏经验。

这会使债转股股权出让不顺畅,资产管理公司的未来退出存在很大障碍。

二、成功进行债转股的若干对策1、加强债转股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慎重选择实施债转股的对象。

首先,通过各种渠道对债转股政策进行大力宣传并做好进一步的解释工作,使广大国有企业领导真正认识到债转股绝不是“免费的午餐”,而是挽救连银行贷款利息都支不出陷入经营困难的企业不得已而采取的一项措施。

债转股也不只是减少企业的银行债务,而要尽可能给股东支付比银行利息高的红利。

如果不能满足股东利益要求,股东会重新选择管理人员或者转让股份使企业被实力强的优秀企业控股和兼并。

其次,要总结债转股的经验,根据已有的选择条件加紧制定具体操作标准。

在选择债转股对象时,严格按标准进行操作。

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应该主要是1996年以前银行发放的逾期、呆滞和呆帐贷款的债务企业。

对于近期效益有所滑坡的企业,坚决不予实施债转股。

对由于在建设过程中国家未投入资本金,致使负债过高,尽管具有良好盈利能力和前景仍难以自我消化债务负担的企业则应列为债转股的首选对象。

而对于本应压缩淘汰的重复建设,技术设备落后的企业,规模不经济或外部效益差的企业,不仅不能实施债转股,而是应该淘汰。

这样就尽可能防止出现该破产的和能还本付息的企业都争取债转股并由此而引发赖债不还和弄虚作假的道德风险。

2、从立法上保护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东权利,为防止内部人控制可考虑由多家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持股并且要加强激励和监督力度。

为保证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有效行使股东权利,应加快制定《资产管理公司特别法》,对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接收、管理、处置权,对债转股企业的控股权、收益权、管理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从立法上做出明确规定。

只有这样才能使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行使股东权利具有权威性,有利于企业重组、改制等工作顺利进行。

为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和内部人控制可考虑将多家银行的债权委托多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为对企业的股权或者将一家银行的债权分解后分别委托几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成对企业的股权。

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的公司治理结构。

同时,在存在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经理人员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其派驻企业的监管人员这两种委托代理关系的情况下,应借鉴前不久一些上市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经验,允许国有企业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以及派驻企业的高层监督人员以约定的价格购买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

这种股票期权激励办法将极大地调动经营者与监督者的工作积极性。

另外,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对债转股资产损失责任人的处理办法,对于企业经理人员及派驻企业的监督人员的失职、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要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惩罚。

3、调整企业经营结构,处理非运营资产,加强企业管理,努力提高企业资产报酬率。

已实施债转股的企业资产报酬率仍然很低,其原因是多方面,但可归结为两点:一是由于非运营资产过多,这些非运营资产可能是重复建设造成的过剩生产能力,也可能是工艺技术落后、产品结构不合理造成的闲置设备,或者是其他原因造成的沉淀资金和过多的非生产性资金。

二是运营资产盈利能力低。

因此,应从这两方面着手提高企业资产报酬率。

首先,要通过调整经营结构来使非运营资产减少、改良和消失。

其主要方法是:关闭没有市场、没有竞争力、工艺落后或成本过高的业务部门,对有些采取多元化经营且战线过长分散资源使核心业务竞争力不强的企业进行合并,剥离出售非核心业务的资产等。

其次,要努力提高运营资产的盈利能力,其方法除了对企业进行彻底公司制改制、完善治理结构外,主要是花大力气抓管理,科学决策,科学管理,重点加强财务管理、成本管理和质量管理。

同时企业要增强市场意识和观念,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和流通,减少产品积压和库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大力发展完善资本市场,加快发展中介机构。

在资本市场数量扩张的同时,进一步加快结构调整。

要大力引导居民储蓄资金进入股票市场,弥补大量债转股企业上市的资金缺口。

扩大证券投资基金在同业拆借市场的融资业务和券商用股票抵押向商业银行融资业务。

适当降低国有股的比例,加大上市公司的流通股比例,增加机构投资者特别是投资基金的数量,这样可以改进我国股票市场小股东过多不能对企业进行有效监督的现状,使上市公司真正置于投资者的监督之下。

同时,扩大现在各大证券公司的证券化、资产重组、企业购并、资金管理等业务,使其发展成为真正意义的投资银行。

最后,由于资产管理公司在业务运作上也具有多种资本市场手段等功能,也应使其功能充分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1、吴有吕、赵晓:《债转股:基于企业治理结构的理论与政策分析》,《经济研究》2000.22、郑良芳:《债转股的风险及策略分析》,金融早报,2000.3.143、金琼:《债转股实施过程中道德风险的防范与控制》,《上海金融》2000.24、周天勇:《债转股的流程和运行机制》,《经济研究》2000.15、郭小芳:《债转股与国有资产重组》,《经济导刊》1999.6论文在线·田振宇丁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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