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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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问题分析行政执法作为一种行政手段,具有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众利益的重要职责。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些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导致执法效果不佳,甚至引发社会不满。

本文将围绕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 执法过程的不透明性在某些情况下,行政执法的过程缺乏透明度,执法部门未能充分向公众披露执法标准、程序和证据等信息。

这种不透明性可能导致执法部门的行为缺乏监督,从而产生权力滥用和腐败等问题。

2. 执法标准的不一致性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甚至不同执法人员对同一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差异,执法标准的不一致性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不确定性,也给执法部门增加了执法难度和工作压力。

3. 执法权责的过度集中在某些地区和领域,执法权责集中在少数单位或个人手中,这种情况可能导致执法行为的片面性和不公正性。

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权力过于集中,弱势群体容易成为不公正执法的牺牲品。

4. 执法手段的单一性一些执法部门过于依赖传统的执法手段,如罚款、勒令停业等,而忽视了创新和多元化的执法手段。

这种单一性导致执法措施的效果有限,也难以满足复杂社会问题的需要。

二、对策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改进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效果和公众满意度。

1. 加强执法过程的透明度为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执法部门应主动披露执法标准、程序和证据等信息,向公众提供更多的信息公开渠道。

同时,建立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批评,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2. 统一执法标准建立统一的执法标准,对法律法规进行明确的解读和规范,减少地区、部门和个人对执法标准的理解差异。

制定统一的执法指南和培训计划,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和一致性。

3. 分散执法权责推动执法权责的分散和多元化,加强对地方和基层执法力量的培训和支持,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建立多元化的执法主体,引入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执法活动,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公众利益的最大化。

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现代社会,行政执法起着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作用。

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常常出现一些问题。

本文将分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对策。

一、权力滥用问题行政机关在执行职责时,往往拥有较大的权力。

但是,如果这种权力没有受到约束和监督,则易导致滥用之嫌。

例如,在一些地方,部分环保局长和城管队伍可能会滥用职权来打压企业或个人,并以此谋取私利。

针对此类问题,首先需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度。

加强对行政机关的内外监督,并设立独立机构负责接收举报并调查处理相关违纪违法案件;其次,要完善与其他组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增强合力防止滥用职权;最后还需通过依法严惩违规者来产生震慑效果。

二、执法不公问题在一些地区或特定情况下,某些官员或执法人员可能出于主观因素进行执法,并将个人喜好或关系用于判断违规程度以及处罚力度的大小。

这种情况下,行政执法难以保持公正和客观。

应对不公执法问题,首先要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他们正确理解并遵守职业操守。

同时,在执行中建立健全明确的执法程序和准则,确保依照普遍适用的标准进行裁量;此外,引入第三方机构对特定案件或地区进行评估和监督,并公开结果与意见。

三、信息不透明问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一些相关信息未能向社会公开。

这不利于实现行政权力阳光化、规范化管理。

针对该问题,需要通过完善信息公告制度,广泛披露涉及到民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另外还需推动相关单位主动向社会提供更多有关行政行为依据以及执行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同时还可以探索采用新媒体手段,如互联网平台等,加强与民众之间互动沟通.四、自由裁量权过大问题在某些环节上,行政执法人员会拥有相对自由裁量权,这就容易导致不同执法人员在具体实施中存在差异和不一致,给企业和个人带来困惑。

应对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规定各类案件中行政执法的标准,并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机制;其次可以通过培训岗位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升他们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格局化,从而降低主观判断因素所造成的差异性;此外也可探索利用技术手段或引入第三方评估来规范行政司法活动。

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行政执法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行政执法在实践中也经常遇到各种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效率。

本文将系统分析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推动我国行政执法的改进和进步。

一、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1.执法主体权力过于集中。

当前,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所具备的权力过于集中,法律规定不够明确,且执法行为限制不够严格,易导致执法部门滥用职权,破坏了社会的公正和公平。

2.执法程序不规范。

在行政执法中,程序往往获得不够重视,执法机关指定的执法人员缺乏执法规范和程序知识,执行的程序有时违反了法律上规定的程序,导致执法结果无法得到认可。

3.执法技能水平不高。

现今,许多执法机关人员的执法技能水平不够高,执法能力有待提高,这也导致了执法效率的不足。

4.执法精神缺乏。

执法人员有些时候过于追求升职和职务的晋升,而不是真正关心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令执法行为失去了应有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二、解决对策1.加强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管。

行政执法机关应积极推行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标准,规范各部门或人员的专业责任范围和工作流程,避免权力滥用带来的负面影响。

2.改进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不断加强对执法程序的规范和监督,完善规章制度,建立严格的执法流程,确保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提高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

因应新时期的挑战,执法机关应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确保执法才能得到长效的发展和进步。

4.发扬执法精神。

执法机关应坚定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共利益,注重执法与公德,执行某项任务时,应当在尽职的同时,保持执法人员的精神,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总之,以上是对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的一个系统总结,希望在未来的日子中,我国行政执法机构借此一文能够意识到问题存在的严峻性,进而采取合适的方案以推进行政执法的改善和发展,为公民的利益和社会的安定稳定注入更多的力量。

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1. 引言行政执法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在实际应用中,我们却经常会遇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本文将深入探讨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以期能够改善行政执法的效果和公正性。

2. 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1 法律知识水平不足许多执法人员在法律知识方面存在短板,这导致他们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可能存在偏差。

这种情况下,执法行为包含了主观因素,容易影响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一致性。

2.2 执法程序不规范有时候,行政执法程序可能因为操作疏忽或经验不足而不规范。

执法人员可能未按规定程序出具相关通知书,或者未及时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这些不规范的执法程序可能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甚至造成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

2.3 执法权力滥用在一些情况下,执法人员可能会滥用自己的执法权力,对当事人进行不公平的对待。

这种执法权力滥用现象严重损害了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公正性,也影响了人们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任。

3. 解决行政执法问题的对策3.1 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有必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教育。

可以通过组织法律知识培训班、邀请法律专家进行讲座等方式,帮助执法人员掌握法律法规的内容和适用。

3.2 建立规范化的执法程序应该建立一套规范化的执法程序,明确每一个环节的操作和要求。

执法机关可以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指导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程序规定,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3.3 强化执法监督机制要想解决执法行为中的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督机制。

执法机关应该加强对执法人员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并建立举报和申诉机制,使人们可以及时向上级机关反映不当执法行为。

3.4 提升执法透明度增加执法的透明度可以有效减少执法权力滥用的可能性。

执法机关应该积极公开执法信息,包括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等。

加强与媒体和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接受舆论监督,提高行政执法的公共参与度。

现阶段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现阶段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现阶段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行政执法是领导对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它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途径。

但是,在实践中,行政执法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给领导部门的行政执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公众对领导执法的信任。

本文将通过解析行政执法的问题及其对策来探讨这一问题。

一、问题分析1.执法不规范化在现实中,行政执法不规范的情况屡次发生,表现为执法程序不合法、执法过程不公正、执法标准不一、执法行为不当等问题。

这些问题妨碍了行政执法的正常运作,严重影响了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和执法效果。

2.执法随意性行政执法随意性的表现主要是执法机关对处罚标准的不确定性和灵活性,以及执法人员的主观臆断和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

这种情况可能导致警察恶意逮捕、行政处罚超范围等问题,进而消耗司法资源,甚至伤害公共利益。

3.行政执法权及权力滥用领导部门作为权力机构,其行政执法权受限于法律和程序,因而不能随意行使权力。

但在实践中,由于领导部门的惯性思维和环境压力等原因,其行政执法权经常被滥用,部分执法人员因职务利益而寻求非法收益,导致贪污的产生,也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

二、对策探究1.加强法律制度建设针对行政执法不规范、随意、滥用等问题,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和完善执法规则,促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合理化和公正化。

领导部门应加强法律意识,增强对执法规则的敬畏和遵守,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领导部门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规范执法行为。

对于违法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对于优秀执法人员应予以表彰奖励,以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建立舆论监督机制公众舆论监督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和合理化的重要手段。

领导部门要建立舆论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反馈社会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公众关注和诉求,以提高领导部门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形象形象。

4.加强审查机制领导部门在行使执法权时,应加强审查机制,提高行政审查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一、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行政执法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其执行效果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也不可忽视行政执法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1.1 执法主体权力过大,缺乏平衡机制目前我国的行政执法主体包括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等,他们在具体执行任务时常常面临着巨大的权力压力。

这种权力过于集中容易导致滥用职权、腐败现象出现,导致社会公正性缺失。

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平衡机制,监督机构对于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和解决。

1.2 法律适用不均衡、滞后在很多案件中,人民群众普遍反映行政执法中出现了“一刀切”、“雁过拔毛”等情况。

这主要表现在,在执行环节上对不同情形采取相同或相似处理方法,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

此外,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也相对滞后,没能及时跟上社会发展变化的步伐,导致行政执法活动出现了一定的误差。

1.3 审查程序不规范、效率低下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审查程序是确保公正执行的关键环节,但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程序设计不健全,容易造成案件审查时间过长、群众权益得不到及时维护。

其次,在审查环节中缺乏足够的证据要求和质证途径,容易导致依据不明确、判决结果难以服众。

二、对策建议为解决上述问题,并改善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一些具体的对策建议。

2.1 建立有效监督机制为避免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等问题的发生,应建立起有效监督机制,并加强相关部门与社会力量的合作。

可通过设立独立有效的监察机构来严格监管、检查整个行政执法过程,并严惩相应违法违纪行为。

同时,建议建设在线监督平台,鼓励人民群众举报违法行为,提高执法的透明度。

2.2 完善法律体系为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公平正义,我们需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修订,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此外,还需加大对执法者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操作能力,以确保行政执法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一、问题描述行政执法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但在实践中,我们也必须认识到行政执法存在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执法部门的权力滥用、不公正执法、执法程序的瑕疵等方面。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逐一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权力滥用问题行政执法部门在履行职能时,可能出现权力滥用的情况。

一方面,一些执法人员可能滥用职权,将行政执法用于个人私利。

另一方面,执法机关的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一些执法人员擅自行使职权,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解决权力滥用问题,首先应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和惩罚机制。

此外,公众应有权监督执法机关,有关执法部门也应加强对权力滥用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行政执法的公正与公正。

三、不公正执法问题不公正执法是行政执法面临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一些执法人员在实际执法中,可能受到权力干预、利益驱使或个人偏见的影响,导致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标准的执法手段,对同样的违法行为处理不一致。

为解决不公正执法问题,应建立公正、透明、规范的执法程序。

执法机构应制定执法规范和标准,做到公正执法,平等对待每一位违法行为人。

此外,加强法律意识教育,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解决不公正执法问题的重要手段。

四、执法程序瑕疵问题即使执法机构在执法过程中确保了权力不滥用和公正执法,但执法程序的瑕疵也可能导致执法结果的不公正。

执法程序的瑕疵包括证据收集不规范、程序违法、违反程序公正原则等。

为解决执法程序瑕疵问题,应加强对执法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执法机构应完善执法程序,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加强对证据收集、调查取证等环节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专业素养。

五、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督机制为了解决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督机制至关重要。

现有的执法监督体系应更加开放透明,公众应有权利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同时,执法机关应建立内部审查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评估和改进。

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行政执法工作成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然而,行政执法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执法效率低下、执法不规范等,亟待解决和改进。

本文将就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执法效率低下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行政部门办事效率慢、行动迟缓的声音。

这也延伸到了行政执法领域。

造成执法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1.1 缺乏信息共享机制不同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是导致执法效率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由于各个部门之间数据孤岛严重以及信息沟通渠道不畅,导致办案人员无法及时获取相关线索和证据材料,从而影响了案件处理速度。

1.2 人力资源短缺在许多地方政府部门内,仍然存在着人力资源紧张的问题。

特别是在基层层面,由于经费和人员的限制,导致执法力量不足。

一些城市甚至出现了一个执法人员同时负责多个领域的情况,这不仅增加了他们的工作压力,也大大降低了办案效率。

1.3 法律制度不够健全行政执法中存在一些模糊、不明确的法律条文,使得执法者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这种情况下容易滋生官僚主义和权力寻租等问题,从而造成办事效率低下。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二、执法不规范另外一个突出问题是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实践中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规范性问题。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执法程序不严谨一些行政执法人员缺乏对程序的正确把握,常常在取证、询问、调查等环节中产生违规操作或超越权限等问题。

这种不规范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社会对行政执法的信任。

2.2 执法决策缺乏科学性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在进行执法决策时,往往存在主观性强、个案为依据等问题。

这样不仅会影响当事人的公平和正义感受,也可能引发社会不满情绪和争议。

2.3 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目前,在我国行政执法中,对于执法行为的监督机制相对薄弱。

一些违规操作和权力滥用现象难以被及时发现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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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民行检察机关如何强化对这些问题的法律监督
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燕红李林民事检察监督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对于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办案工作稳步发展,机制建设不断加强,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监督不到位、监督不力、监督不能的现象,下面就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民行检察机关应采取的对策作简单的阐述。

一、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民行检察机关如何强化对这些问题的法律监督。

(一)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和不履行职责的问题。

一些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不敢管理、处理过轻或简单地以罚款了事,以及执法者对行政相对人寻求权益保障的要求应作为而不作为,随意放弃职责等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比较严重,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失职时有发生。

从现实情况看,在土地、山林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此类问题比较突出。

2、执法主体不合格的问题。

一些未得到授权的组织变相实施检查、处罚等违法行为,在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方面问题也比较突出,表现为委托、聘用的人员文化不高,素质低下,不依法行政,暴力执法,或为一己私利,滥用职权,乱作为。

3、越权。

所谓"越权",即超越职权。

越权的形态可分为以下几类:根本无权、层级越权、事务越权、地域越权、内容越权。

根本无权,是行政机关实施了根本就不具有的职权行为。

层级越权,即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的越权。

事务越权,即行政机关超越本机关的主管权限范围行使权力。

地域越权,即超越管辖地域范围行使职权。

内容越权,即超越法定的范围、程度等内容行使职权。

另外是以权谋私、贪污受贿问题。

一些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贪污受贿,为自己及亲朋好友谋取私利,乱作为、不作为等现象普遍存在。

4、送达程序及手续不完备。

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往往会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的形式履行相关手续等。

不按法定程序送达问题比较突出。

应当直接送达的文书不送达当事人或送达后没有送达依据;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的文书不直接送达当事人,而让其他人代收转交;文书能够送达到当事人却以公告送达方式进行送达;遇当事人拒收,留置送达不规范等等。

进入执行程序后,相对人要么拒绝履行,要么
提出执行异议,使法院在执行中难以确定谁是谁非。

出现问题的原因,属于执法手续不完备。

向当事人送达任何文件,都应当有凭证能够证明送达到当事人手上。

最直接的凭证是当事人的签收记录,当事人拒签或拒收的,可以依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

对于送达的方式,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一般不够详尽,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要求是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民事诉讼法的适用是和若干司法解释联系在一起的,对此大多数行政执法人员不熟悉,但是又必须掌握。

5、法律适用不准确。

法律的规定是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

执法机关在对外出具有关的文书时,必须正确理解法律的实质和准确地引用据以执法的依据。

实践中,执法机关偶尔会出现理解法律不准确,引用法律不全面、不具体的问题。

在适用法律定型条文时,应当具体到条、款、项、目。

而行政行为定型准确是基本要求,定型不准确的行政行为不能为。

另外,有些法律规范本身的缺陷,行政执法部门难以把握,这就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为完善法律做准备。

在执法过程中,对于有歧义的法律条款要慎用。

6、文书制作不规范。

行政执法机关的文书,基本上采用固定模式填空,格式文书,简捷明了。

在格式文书中,一般都有救济权利交待,行政复议法颁布以后,将复议时间同一到60日,大多数行政机关都作了相应调整,但是有的行
政机关到目前为止仍然还没有将15日的期限改过来。

(二)民行检察机关如何强化对这些问题的法律监督。

1、进一步完善法律规定。

国家应出台专门的法律规范,明确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的法律地位,通过制订、完善、落实检察监督权的具体法律规定,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权,使检察机关监督权更具体、更具操作性。

2、重新建立行政执法检察室或派驻检察员制度。

检察机关要与重点行业、热点部门和案件发生较多的行政执法机关协商设立检察室或派驻检察员,通过协商确定检察室或派驻检察员工作程序、范围、运作方式等,使检察干警通过实时监督,参与相关活动,确保法律监督工作到位,确实发挥检察室或派驻检察员应有的监督作用。

3、参照检察机关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的工作模式,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建立适时介入制度。

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通过制度方式加以确定,行政执法机关在开展重大执法活动时应提请检察机关介入。

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杜绝渎职侵权案件的发生。

4、完善监督体系。

在促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有效地加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及社会监督,特别是检察监督的体系。

形成多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提高监督水平。

检察机关依法对民事、刑事、行政的案件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同时形成以抗诉、查办行政执法人
员职务犯罪案件等办案手段为主,同时采取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口头纠正违法等多种方式的监督体系。

善于把行政执法监督与查办职务犯罪等案件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形成监督的合力。

纠正一批违法行为的案件,通过具体的纠正违法监督行为,促进整个执法活动规范、统一,纠正执法活动的随意性。

同时可以使检察机关及时、有效地控制被监督的行政执法主体,使其做到有错必纠、有错早纠,有错会纠、有错能纠。

5、查办职务犯罪。

通过查办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加大监督的力度,体现监督的效果。

职务犯罪从本质上讲是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行为,是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权力异化和失控现象。

行政执法人员因直接掌握着国家管理职能,只有其依法行政,国家和社会管理才能实现法制化和有序化,通过加强检察监督,严惩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等违法、违纪、犯罪活动,防止权力的滥用。

只有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检察监督,保持法律的强大威慑力,以权力制约权力,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的失控和专断,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误用,促进依法行政。

6、提出检察建议,防患于未然。

检察建议权即检察机关为改善执法状况和行政管理,以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而从事的一项服务性工作的权力。

它是实现法律监督的一种辅助形式,是以非法律监督的形式从事法律监督的工作,对于改
善被建议单位的执法状况、减少和预防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检察建议的方式,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不同,可以用口头方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可以单独提出,也可以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联合建议。

对于一般性质的违法行为可口头提出纠正,对于严重的或者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正式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另外就是举行座谈会,适用于双方沟通意见,共同研究改善执法状况,对于应当纠正但逾期不纠正的,可报请主管负责部门,直接作出纠正决定,造成一定后果或影响较大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除要求纠正外,还有权建议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接受建议的部门应根据事实和有关规定予以适当处理。

7、加强与其它监督主体的沟通,充分发挥检察监督作用。

当今社会围绕着对国家公共权力的监督产生了各种监督机制,如权力机关的人大监督、党的机关的纪检监督、行政机关的监察监督,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等,检察机关应加强与其它监督主体的沟通与联系,确保检察监督权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

如检察机关应与党的纪检机关与行政监察机关加强工作联系,及时交流信息,确定双方负责联系的部门和联系人,建立不定期的联席制度,实行案件移送制度,搞好协调和配合。

再如通过人民群众的举报或与新闻媒体建立案件线索举报机制,形成检察监督的强大权威,力促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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