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0000000
治安部门执法环境不良问题及对策

治安部门执法环境不良问题及对策治安部门执法环境不良问题及对策治安部门执法环境不良是指治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良情况,使得治安部门的工作失去正常性、有效性,从而影响治安部门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般来说,治安部门执法环境不良会表现为:一是政策不明确。
政策不明确指的是治安部门在处理案件时,由于政策文件的不明确、模糊,导致治安部门的执法工作出现盲区或者无法得出合理判断,从而影响治安部门的正常执法工作。
二是政策执行不力。
政策执行不力指的是治安部门在落实政策时,由于治安部门人员的素质不高、认知有误、执行工作不规范等因素,导致其政策的落实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从而对治安部门的执法工作造成影响。
三是外界干扰大。
外界干扰大指的是治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受到外界的各种干扰,如贪污腐败、官僚主义、群体性事件、公民反抗等,使治安部门的执法工作难以顺利进行,从而影响治安部门的正常执法工作。
针对治安部门执法环境不良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一是提高政策的明确性。
提高政策的明确性是指,要求政策文件要清晰明确,不能有太多的歧义,要有具体的依据和程序,使治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能够明确政策,避免出现盲区和无法判断的情况。
二是提高执行能力。
提高执行能力是指,治安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培训和指导,以提高治安部门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同时,治安部门应当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执行规程,加强对治安部门人员执行工作的检查,促使治安部门的政策能够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外界干扰的控制。
加强外界干扰的控制是指,治安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为治安部门的执法提供有效的支持;同时,治安部门也要加强治安宣传,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减少外界对治安部门执法工作的干扰。
总之,治安部门应当加强对政策的落实,加强治安部门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对外界的控制,积极构建良好的治安执法环境,以促进治安部门的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社会治安问题存在的不足与改进措施

社会治安问题存在的不足与改进措施社会治安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尽管各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治安,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本文将介绍一些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1. 技术手段滞后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犯罪分子也在不断利用新的技术手段进行犯罪活动。
然而,我们的社会治安机构的技术手段滞后于犯罪分子,导致犯罪行为的难以防范和打击。
2. 治安宣传不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源之一是人们对于法律法规和社会治安的认知不足。
很多人对于自身的权益和安全保护缺乏了解,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
因此,治安宣传应该更加广泛和有针对性,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3. 执法力度不足治安问题需要依靠有效的执法手段和持续的执法力度进行打击。
然而,在一些地方,执法力度仍然不够,导致犯罪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的制止和打击,给社会治安问题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改进措施1. 引入先进技术手段为了与犯罪分子进行抗衡,我们应该不断引入先进科技手段。
例如,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覆盖范围和质量,提高智能化犯罪分析技术的应用,加强对网络犯罪的打击等。
通过引入先进技术手段,我们能够更好地预防和打击犯罪行为。
2. 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为了提高社会治安水平,我们应该加强立法工作,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来保护人民的安全和权益。
同时,加强对法律的宣传和普及,让更多的人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
3. 加强执法力度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我们需要加强执法力度。
这包括提高执法人员的技能和素质培养,加大执法部门的投入和支持,加强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等。
只有通过加强执法力度,我们才能够有效地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
总之,社会治安问题的不足需要我们付出不断的努力来改进。
通过引入先进技术手段、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加强执法力度,我们能够提高社会治安水平,保护人民的安全和权益。
治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0000000

【内容摘要】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政府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在依法治国中处于重要位置,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而行政执法状况直接关系到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和政治文明的实现。
公安机关能否严格执法,提高执法质量,达到依法行政,将直接影响依法治国的工作进程。
如何提高治安执法质量,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每一位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必须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治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从完善行政立法、执法体制,监督机制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策略。
【关键词】公安机关;治安行政执法;依法治国治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公安机关能否严格执法,提高执法质量,达到依法行政,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每一位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必须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这几年,各级公安机关先后组织进行了“三项教育”和树立执法思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培训,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治安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但是在基层公安执法工作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粗暴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仍时有发生。
因此,怎样理性地看待公安执法工作现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探究改革、完善和加强治安执法工作的措施,是每个公安民警应当高度重视、深入思考、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
在一年的实习期间笔者曾参与简单的治安行政执法,现就当前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成因及对策做一粗浅分析,不妥之处,还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当前治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执法指的是一定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权限将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付诸实施的活动。
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职务活动均属于执法的范畴。
目前由于执法力度不够,执法环境较差,使得违法者得不到应有的制裁。
案件久拖不决,致使民事纠纷案件激化为刑事案件。
治安排查整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治安排查整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与此同时,一些社会问题也在逐渐突出。
其中之一就是治安问题,尤其是在城市化进程加速的背景下,犯罪、违法行为频发。
为了保护公民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必须加强对治安问题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本文将探讨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强的对策。
问题一:盗窃案件屡禁不止由于人口密集以及监管不到位等原因,盗窃案件成为目前城市中普遍且高发的犯罪类型。
有些小偷甚至形成团伙作案,他们熟练运用各种技巧、手段进行盗窃,并往往能够逃脱现场附近摄像头监控。
解决方案:1. 增加警力密度和巡逻频率:城市需要增加警力投入,并对街道、社区等重点地区增加巡逻频次。
2. 加大对盗窃团伙打击力度: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更加有效的侦查技术手段,加强对于盗窃团伙的打击和摧毁行动。
3. 完善防控系统:在市区主要交通道路、商业区和住宅小区建立高效完善的监控系统,并密切监测关键地段。
问题二:暴力伤人事件频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口流动的加剧,在一些城市中暴力伤人事件屡见不鲜。
这种犯罪行为常常给受害者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甚至导致生命威胁。
解决方案:1. 建立更健全的预警机制:公共场所可以通过安装报警器等设备来提高反应速度,并能够迅速传达信息,使警方能尽快介入处理。
2. 提升治安管理能力:加强警察培训,提高巡逻员执法水平,并推广使用防暴器械和自卫工具。
3. 严厉打击枪支走私现象:建立严格的枪支管控制度,打击枪支走私活动,预防倒卖与非法持有枪支。
问题三:网络犯罪日趋猖獗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犯罪日趋复杂和普遍化。
网络黑客攻击、网络诈骗以及个人信息泄漏等问题令人担忧。
解决方案:1. 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于网络犯罪的认知,并培养正确的防范意识。
2. 完善法律保护机制: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管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加大处罚力度。
3. 加密个人信息保护措施:在政府部门和企业层面,应该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系统,严格执行对用户隐私的保密。
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社会的发展,治安管理成为现代社会中的重要课题。
然而,目前我国在治安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该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当前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1. 治安管理资源不足:当前我国人口众多,城市化进程加快,给治安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
但是,在警力和设备配备上却相对不足。
一些地区的警务资源不够全面覆盖,导致犯罪活动得以滋生。
2. 技术手段滞后:科技发展迅速,但是在治安管理领域仍然缺乏有效的创新。
例如,在视频监控系统方面,我国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明显差距。
3. 内外因素影响犯罪率上升: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心理健康问题等内部原因以及外部因素如恐怖主义威胁、网络犯罪等都可能对我国的治安形势造成负面影响。
二、解决治安管理问题的对策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来提高治安管理水平:1. 加大警务资源配置力度:加强对警力的投入,提升治安管理的基础能力。
将警察资源合理分配到社区、商业区和学校等重要场所,增加巡逻频率,提高处置案件的反应速度。
2. 推进科技手段应用:加快治安监控系统的升级换代,引入人工智能技术,提高监控设备的智能化水平。
同时,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犯罪活动进行预测和分析。
3.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优化刑事法律制度,完善相关条款。
进一步调整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并建立健全防范机制。
4. 深化社会综合治理:积极推进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志愿者组织等非公共治理主体的作用。
与公安部门形成有效联动机制,在治安信访、群体性事件联防联控以及日常巡逻中共同参与实践。
5. 强化教育和宣传:加强对公民法律意识的教育,推动法制教育深入校园、社区和企业。
通过各类媒体渠道广泛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公众的警惕性与自我保护能力。
三、对策实施后的预期效果1. 提高治安管理水平:有效解决警务资源不足问题,提高反应速度,减少犯罪率,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治安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治安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引言治安案件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至关重要。
然而,在实际办理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
本文将针对治安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问题分析1. 信息不畅通目前,治安案件办理中,各部门之间信息交流缺乏及时与有效性。
警方、法院、检察院等相关机构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缺乏有效沟通和协作,导致信息断档、情况不明确等问题。
2. 办案程序繁琐现行的治安案件办理程序复杂且繁琐,导致案件进展缓慢。
律师参与度低,审判难以保持高效率与公正。
同时,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或特殊群体的案件处理也存在困扰。
3.警方调查不力在某些地区和单位,由于人力资源不足或培训不到位等原因,警方在初查阶段操作不当或证据收集不充分。
这可能导致罪犯逃脱惩罚和冤假错案发生。
4.刑事责任追究不均衡一些治安案件中,罪犯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社会地位等因素可能影响到法律的适用和刑事责任的追究。
这导致了不公正的法律处理和社会不满情绪。
5. 预防措施薄弱当前,治安案件办理过程中预防控制措施相对薄弱。
应更加注重预防,通过完善社区警务体系、提高基层警务能力建设,增强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三、对策建议1. 提升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多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统一管理平台建设,并定期进行相关培训与演练。
促进各部门信息交流畅通,确保案件的及时有效处理。
此外,可以利用技术手段推行电子化办案系统,在线共享办案数据与信息。
2. 简化办案程序并提高效率简化治安案件办理程序,并明确各环节责任与职能。
借鉴国际经验,引入定罪判刑指导方针,以减少司法解释的随意性。
同时,加强对法官与检察官的培训与考核,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3. 加强警方调查能力增加警方人力资源配置,提高侦查水平与技术手段,并建立专业化、精细化的刑侦队伍。
完善调查规范与程序,在收集证据、审讯嫌疑人等环节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确保合理取证和罪责裁定的准确性。
治安大队工作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治安大队的工作涉及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等多个方面,因此其工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不足。
以下是治安大队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不足:信息共享不足:大队内部、大队与相关单位之间在信息共享上存在障碍,导致信息不能及时传递,影响治安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科技应用滞后:在科技应用方面相对滞后,没有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治安管理的效率和精准度。
社区警务工作需加强:社区警务工作开展不够深入,与社区居民的互动不足,对社区问题的了解和解决能力有待提高。
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警员在专业素质、执法能力等方面存在不足,影响了治安大队的整体形象和工作质量。
宣传教育不到位:对社会公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导致部分群众对治安工作的理解和配合度不高。
下一步,治安大队可以考虑以下改进措施: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提高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推广科技应用:积极引进和应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升治安管理的科技含量。
深化社区警务工作:加强与社区居民的互动,深入了解社区问题,提高解决社区治安问题的能力。
提升人员素质:加强警员培训和教育,提升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治安工作的认知和配合度。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强化应急响应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促进多元化治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治安治理,形成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
优化勤务模式:根据治安形势变化,灵活调整勤务模式,提高勤务效率。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与交警、消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总之,治安大队应结合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办理治安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办理治安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背景介绍治安案件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威胁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办理治安案件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办案难度大、办案周期长等。
本文将分析治安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问题分析1. 办案难度大治安案件多种多样,涉及范围广泛,包括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这些案件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加之现代科技手段不断升级,使得犯罪分子能够更为巧妙地掩饰自己的犯罪行为。
因此,侦破这些治安案件对于警方来说十分困难。
2. 办案周期长由于做好一个治安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资源,在现有警力紧张情况下,办案周期往往较长。
这给了犯罪分子足够的时间转移资产或者逃离现场,给后续的侦破工作带来困难。
3. 缺乏协同合作治安案件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的协作,如警方、检察院、法院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同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共享不畅、工作流程不透明等问题,导致效率低下以及办案结果的延误。
三、对策建议1. 提升技术手段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信息化建设,在监控设备、数据分析等方面投入更多资源。
例如,可以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对嫌疑人进行追踪和辨认,并加强与银行系统、摄像头设备进行联动。
同时,要加大对警方科技装备的更新换代力度,提高犯罪侦查和取证能力。
2. 加强调查取证能力针对治安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的困难和挑战,应加大警务培训力度。
通过组织专业知识讲座、实战演练等方式,提高民警的调查取证水平和技巧。
此外,可以与相关学院或研究机构合作,在公安专业领域开展研究项目,为警务实践提供理论和经验指导。
3. 优化协同机制建立起跨部门、跨机构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
通过共享案件相关信息和资料,提高调查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
同时,要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职责和合作流程,并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及时沟通问题并解决困难。
4. 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治安案件打击成果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公众展示公安机关打击治安犯罪的决心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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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政府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在依法治国中处于重要位置,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而行政执法状况直接关系到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和政治文明的实现。
公安机关能否严格执法,提高执法质量,达到依法行政,将直接影响依法治国的工作进程。
如何提高治安执法质量,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每一位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必须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治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从完善行政立法、执法体制,监督机制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策略。
【关键词】公安机关;治安行政执法;依法治国治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公安机关能否严格执法,提高执法质量,达到依法行政,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每一位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必须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这几年,各级公安机关先后组织进行了“三项教育”和树立执法思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培训,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治安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但是在基层公安执法工作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粗暴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仍时有发生。
因此,怎样理性地看待公安执法工作现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探究改革、完善和加强治安执法工作的措施,是每个公安民警应当高度重视、深入思考、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
在一年的实习期间笔者曾参与简单的治安行政执法,现就当前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成因及对策做一粗浅分析,不妥之处,还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当前治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执法指的是一定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权限将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付诸实施的活动。
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职务活动均属于执法的范畴。
目前由于执法力度不够,执法环境较差,使得违法者得不到应有的制裁。
案件久拖不决,致使民事纠纷案件激化为刑事案件。
一些执法部门,对自已有利的事情争着管,特别是涉及罚款处理的案件。
而对自已没有利的事情则嫌麻烦,互相推诿不愿意管。
最后,导致执法工作阻力重重。
有的当事人自恃靠山强硬,拒不执行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有的还无理取闹,抗拒执法,甚至殴打执法民警。
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固然要重视立法工作,但更要重视执法环节。
从整体上看,公安执法工作和执法质量有了明显地进步和提高。
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公安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还相当突出。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在履行治安行政执法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所谓治安行政执法程序,是指公安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治安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依法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的总称。
治安行政执法程序包括的内容较多,主要包括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强制程序、行政许可程序、行政决定程序、行政监督程序、行政检查程序以及其他一些治安行政执法的规则、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人。
然而,在治安行政执法实践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这种执法观念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严重影响了治安行政执法的正确性和有效性,这主要表现为:1、做出行政行为时没有采取法律所要求的方式或采取了法律所禁止的方式。
如不按规定制作书面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收到后不给被罚款人开具罚款收据等。
2、做出行政行为时虽然符合法定方式,却违反了法定方式的具体要求。
如,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未盖印章,未告知行政相对人公安机关做出行政处罚和理由,未告知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未记载决定的日期、决定的内容等。
3、执法过程中,违反了法定的步骤。
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普通程序有:传唤、询问、取证、告知、听证、决定六个步骤,办理的治安案件只有经过这几项步骤,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才符合法定程序。
4、做出的行政行为在时间限度上违反了法律规定。
如《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7条规定,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公安机关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8小时等。
(二)受经济利益驱动的行政执法行为较多如以罚款代替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导致案件降格处理的情况相当严重。
一些地方公安机关视治安罚款为一种“创收”手段,对治安案件不注重调查取证,不分情节轻重,个别案件交钱走人,不拿钱关起来。
有的地方片面规定罚款指标,执法办案要看是否有“油水”可捞。
因而常常以罚代拘,在群众中造成“即使犯了罪、违了法都可以赎买”的错觉,忽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忽视了处罚的社会效益,群众对一些案件处理不公意见较大,反映强烈。
有的办案单位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往往先责令当事人交款或扣押当事人财物,当事人如交纳了,就将暂扣款用作罚款处理;如不交纳或交不出,就予以治安拘留处罚,以致对有些违法事实、责任相当的案件,出现罚款或拘留两种不同的处罚。
(三)在认定案件事实中存在的问题治安行政执法在认定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1、治安行政执法中案件事实的性质认定错误。
在治安行政执法中,在分析认定案件性质时,往往把握不准案件事实中的主要矛盾及其法律属性,对是与非,此与彼的界限混淆,将一般违纪行为认定为违法行为,将合法行为认定为非法行为,将犯罪行为认定为一般违法行为,将违反此法的行为认定为违反彼法的行为,等等;2、治安行政执法中违法行为的构成认定错误。
有的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因为不熟悉、不了解相关的公安专业性知识,在公安行政执法中不能准确把握违法构成的标准,把本来不构成违法的行为错误认定为违法行为;3、治安行政执法中公安行政相对人责任认定错误。
过错责任(共同过错和混合过错)是案件事实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责任不分轻重,各打五十大板,不认真剖析具体案件中共同过错和混合过错中当事人各方的责任,只是简单从事,粗略了解前因后果即主观断案的做法在公安行政执法中仍然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四)治安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民警个人素质导致的问题行政执法队伍处于行政管理的第一线,其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的效果。
就我国目前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而言,还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理念滞后。
有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淡漠,缺乏理性的公民权利本位的现代法治精神,出现行政执法依人不依法、依权不依法的局面和法律虚无主义的思想倾向。
二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匮乏,执法水平低;三是行政执法机关在进人、用人、考核、任免、奖惩等方面均末完全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使得一些不适合做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进入行政机关;四是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受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的影响及各种社会关系的羁绊,超越、滥用职权。
二、对当前治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主要问题的原因分析造成治安行政执法工作主要问题的原因是可以从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个方面分析:(一)主观原因1、执法指导思想不端正,法治观念薄弱目前治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最根本的原因是执法指导思想有偏差,执法观念不适应。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日趋增强,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执法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但一些民警的思想和观念没有及时跟上改革步伐,一些不合时宜的传统的执法观念没有得到及时的清理,特别是法治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没有很好确立。
具体表现为:一是在把握法律与权力的关系上,权力至上观念根深蒂固。
部分民警习惯于按长官意志执法和领导批示办事,以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满意不满意作为执法工作好坏的标准,忽视法律要求;当权力需要与法律要求发生冲突时,往往取权舍法,以权代法。
二是在用权与维权的关系上,权力本位思想严重。
习惯把权力凌驾于公民权利之上,漠视公民权利,没有认识到保护公民权利是执法工作的最终目的。
三是在处理警民关系上,定位不正,主仆颠倒。
忘记了人民警察的宗旨,忘记了人民群众是公安执法工作的基础,特权思想严重,惟我独尊,对群众缺乏感情,对群众的呼声无动于衷。
2、民警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服务观念淡化,缺乏责任意识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到执法机关办事常遇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还有的执法人员素质低下,贪图享乐,吃请受贿。
为一些违法者逃脱法律的制裁,成了金钱和人情的俘虏,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去甚远。
3、治安管理体制存在较大弊端现行公安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其弊端日益显现。
最突出的有两个方面:一是人事管理体制不适应。
二是财政保障体制不适应。
现行公安经费保障主要靠财政拨款,这取决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和领导的重视程度。
由于种种原因,公安经费普遍不足。
“皇粮”吃不饱,就要吃“杂粮”,不少基层领导的主要精力不是放在抓工作上,而是放在抓经费上,想方设法抓“收入”,能罚则罚,尽可能多罚。
(二)客观原因1、现有治安体制和警务方式不够完善。
现有的公安后勤保障体系受地方财政的制约,与公安工作、经济建设不能同步进行,造成执法活动在功利病态中恶性运作。
派出所正在实行的一区一警模式,在体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便民服务上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基于警力不足的现状,客观上使民警处于单兵作战状态,不利于公正执法,不利于治安案件的依法查处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2、执法环境有待改善。
执法环境的优劣对严格执法有较大的影响。
当前,以权压法、以盲代法、长官意志、“政府”行为、社会上人情世故等因素对执法活动产生很大冲击,加上公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妨碍执法现象经常出现,影响了依法行政。
3、执法监督力度不够,监督制度不健全。
现在对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社会监督又缺乏必要的形式。
而公安内部执法监督由于执法制度不健全,关系未理顺,事前监督重视不够,力度不大,缺乏公开、公示制度;事中监督的内部法制部门在审核时由于照顾方方面面的关系,审核把关不严,审核不完全到位,有的甚至流于形式;事后监督由于怕影响公安机关的名誉,一些办案单位往往主动做当事人撤诉的思想工作,或进行私下协议,结果是变更处罚,作降格处理了事。
另一方面,事后监督的错案追究责任制得不到完全落实,该追究的责任没有追究。
三、提高治安行政执法水平的对策(一)加快完善国家法律法规1、进一步完善国家行政立法,研究制定统一的行政组织法和行政程序法,或者在公安行政执法活动中能够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整个公安行政执法活动更加明确化和规范化。
2、尽快组织力量对公安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及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的清理,对那些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安行政管理发展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除和修改,对那些相互不能衔接、不统一甚至相互矛盾、抵触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应组织力量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