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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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市治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市治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市治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现存问题
1、不安全感增强:治安不稳定,抢劫抢夺、诈骗等治安案件频发;
2、乱象泛滥:不按规定的秩序,不拘守道路交通法规,胡作非为,乱搅地面秩序;
3、违法犯罪增多:犯罪现象如拐卖妇女儿童、毒品贩运、抢劫抢夺等,容易造成社会恐慌;
4、管理混乱:各种治安管理手段有时不科学,处置办法混乱,容易造成混乱状态。

二、解决对策
1、建立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城市不同的地理位置、人口特征等,划出不同的区域,采取不同的治安管理手段;
2、加强法制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把法律知识和治安知识传播到社会的每个角落,引导社会大众,使其具有良好的治安素养;
3、信息共享:建立城市治安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警察和社会早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减少治安案件的发生;
4、严格执法:对违法行为一查到底,严格落实处罚,确保治安秩序的维持;同时,积极主动地采取各种措施保障社会治安稳定,不断加强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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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社会的发展,治安管理成为现代社会中的重要课题。

然而,目前我国在治安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该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当前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1. 治安管理资源不足:当前我国人口众多,城市化进程加快,给治安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

但是,在警力和设备配备上却相对不足。

一些地区的警务资源不够全面覆盖,导致犯罪活动得以滋生。

2. 技术手段滞后:科技发展迅速,但是在治安管理领域仍然缺乏有效的创新。

例如,在视频监控系统方面,我国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明显差距。

3. 内外因素影响犯罪率上升: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心理健康问题等内部原因以及外部因素如恐怖主义威胁、网络犯罪等都可能对我国的治安形势造成负面影响。

二、解决治安管理问题的对策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来提高治安管理水平:1. 加大警务资源配置力度:加强对警力的投入,提升治安管理的基础能力。

将警察资源合理分配到社区、商业区和学校等重要场所,增加巡逻频率,提高处置案件的反应速度。

2. 推进科技手段应用:加快治安监控系统的升级换代,引入人工智能技术,提高监控设备的智能化水平。

同时,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犯罪活动进行预测和分析。

3.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优化刑事法律制度,完善相关条款。

进一步调整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并建立健全防范机制。

4. 深化社会综合治理:积极推进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志愿者组织等非公共治理主体的作用。

与公安部门形成有效联动机制,在治安信访、群体性事件联防联控以及日常巡逻中共同参与实践。

5. 强化教育和宣传:加强对公民法律意识的教育,推动法制教育深入校园、社区和企业。

通过各类媒体渠道广泛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公众的警惕性与自我保护能力。

三、对策实施后的预期效果1. 提高治安管理水平:有效解决警务资源不足问题,提高反应速度,减少犯罪率,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治安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治安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治安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引言治安案件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至关重要。

然而,在实际办理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

本文将针对治安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问题分析1. 信息不畅通目前,治安案件办理中,各部门之间信息交流缺乏及时与有效性。

警方、法院、检察院等相关机构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缺乏有效沟通和协作,导致信息断档、情况不明确等问题。

2. 办案程序繁琐现行的治安案件办理程序复杂且繁琐,导致案件进展缓慢。

律师参与度低,审判难以保持高效率与公正。

同时,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或特殊群体的案件处理也存在困扰。

3.警方调查不力在某些地区和单位,由于人力资源不足或培训不到位等原因,警方在初查阶段操作不当或证据收集不充分。

这可能导致罪犯逃脱惩罚和冤假错案发生。

4.刑事责任追究不均衡一些治安案件中,罪犯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社会地位等因素可能影响到法律的适用和刑事责任的追究。

这导致了不公正的法律处理和社会不满情绪。

5. 预防措施薄弱当前,治安案件办理过程中预防控制措施相对薄弱。

应更加注重预防,通过完善社区警务体系、提高基层警务能力建设,增强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三、对策建议1. 提升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多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统一管理平台建设,并定期进行相关培训与演练。

促进各部门信息交流畅通,确保案件的及时有效处理。

此外,可以利用技术手段推行电子化办案系统,在线共享办案数据与信息。

2. 简化办案程序并提高效率简化治安案件办理程序,并明确各环节责任与职能。

借鉴国际经验,引入定罪判刑指导方针,以减少司法解释的随意性。

同时,加强对法官与检察官的培训与考核,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3. 加强警方调查能力增加警方人力资源配置,提高侦查水平与技术手段,并建立专业化、精细化的刑侦队伍。

完善调查规范与程序,在收集证据、审讯嫌疑人等环节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确保合理取证和罪责裁定的准确性。

办理治安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办理治安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办理治安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背景介绍治安案件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威胁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办理治安案件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办案难度大、办案周期长等。

本文将分析治安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问题分析1. 办案难度大治安案件多种多样,涉及范围广泛,包括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这些案件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加之现代科技手段不断升级,使得犯罪分子能够更为巧妙地掩饰自己的犯罪行为。

因此,侦破这些治安案件对于警方来说十分困难。

2. 办案周期长由于做好一个治安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资源,在现有警力紧张情况下,办案周期往往较长。

这给了犯罪分子足够的时间转移资产或者逃离现场,给后续的侦破工作带来困难。

3. 缺乏协同合作治安案件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的协作,如警方、检察院、法院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同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共享不畅、工作流程不透明等问题,导致效率低下以及办案结果的延误。

三、对策建议1. 提升技术手段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信息化建设,在监控设备、数据分析等方面投入更多资源。

例如,可以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对嫌疑人进行追踪和辨认,并加强与银行系统、摄像头设备进行联动。

同时,要加大对警方科技装备的更新换代力度,提高犯罪侦查和取证能力。

2. 加强调查取证能力针对治安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的困难和挑战,应加大警务培训力度。

通过组织专业知识讲座、实战演练等方式,提高民警的调查取证水平和技巧。

此外,可以与相关学院或研究机构合作,在公安专业领域开展研究项目,为警务实践提供理论和经验指导。

3. 优化协同机制建立起跨部门、跨机构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

通过共享案件相关信息和资料,提高调查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

同时,要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职责和合作流程,并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及时沟通问题并解决困难。

4. 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治安案件打击成果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公众展示公安机关打击治安犯罪的决心和努力。

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当代社会,治安管理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

它涉及到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等多个方面。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法律执行、技术手段应用以及人员培训等角度分析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解决办法。

一、法律执行问题1. 缺乏配套立法当前我国的刑事和治安行政立法相对独立,缺少配套立法体系的完善。

这导致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定性困难、处罚适用难题等问题。

需要加强各类审判标准、事件处理流程以及预防措施等相关配套立法,从而提高执法效率。

2. 执法不规范部分执法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存在权力滥用、违反程序正义等问题。

例如,在调查取证时可能存在非法搜查或虚假拘留情况。

此外,通过请托和打招呼来影响办案结果也是一个突出问题。

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和纪律约束制度。

二、技术手段应用问题1. 技术手段落后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现代治安管理已不能满足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

例如,在视频监控方面,一些地方仍然使用老旧的设备,画质模糊不清,容易导致漏检漏案。

此外,在数据处理和分析方面也存在滞后情况。

因此,我们亟需引进先进的技术手段,并进行系统升级改造。

2. 数据共享不畅在治安管理工作中,各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畅是一个突出问题。

这导致了重复办案、信息孤岛以及资源浪费等情况。

通过建立信息平台、推行电子化文件管理以及完善数据共享机制等方式可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

三、人员培训问题1. 专业素养不足一些从警人员在实际操作上缺乏足够的经验和技能,未能适应充满挑战性和复杂性的治安管理工作环境。

因此,在招聘和选拔人员时,应更加严格把关,提升警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2. 转型和学习不够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治安管理也需要转型升级。

然而,部分从警人员缺乏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的意识。

为此,我们应该鼓励从警人员参加培训课程和进修班,及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并运用先进理念指导实践。

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执法不规范、执法力度不够、执法随意性较大等情况。

以下是问题的具体原因及对策:问题一:执法不规范原因:部分公安执法人员缺乏执法规范意识,不依法办事,存在滥用职权、违法操作等问题。

对策:加强公安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执法规范意识,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准确、公正。

问题二:执法力度不够原因:部分公安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顾虑或担心触犯某些利益集团,导致执法力度不够,难以取得实质性的执法效果。

对策:建立健全公安执法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管,严格追究执法不力责任,同时加大对公安执法工作的舆论监督,确保执法权威和公信力。

问题三:执法随意性较大原因:由于某些地方政府或行业组织对公安执法存在干预或影响力,导致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随意性较大的问题。

对策:建立独立的公安执法机构,使其能够独立行使执法权力,不受地方政府或行业组织的干预,加强执法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问题四:执法技术手段滞后原因:公安执法使用的技术手段相对滞后,无法适应当前网络犯罪、跨境犯罪等新型犯罪形势的需要。

对策:加强公安执法技术手段的研发和应用,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执法的准确性和效率。

综上所述,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多种多样,但通过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推行独立执法机构,并提升技术手段等对策,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提升公安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效果。

继续写相关内容1000字问题五:缺乏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原因:公安执法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不完善,导致执法行动不协调、效率低下。

对策: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加强不同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为各执法部门提供实时、准确的信息支持,使执法行动更加协调有序。

当前治安管理处罚面临的问题,并提供对策建议。

当前治安管理处罚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一、问题:1.1 处罚力度不足当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力度相对较弱,导致一些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有效制约。

尤其是对于一些治安管理方面的轻微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难以形成震慑作用。

1.2 执法不严格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由于执法不严格,导致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查处。

一些执法人员可能存在漠视法律、宽松执法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治安管理的效果。

1.3 处罚标准不明确当前的治安管理处罚标准和程序不够清晰明确。

这给执法部门和违法行为者都带来了困扰,容易引发争议和纠纷,不利于治安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对策建议:2.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强化对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惩罚力度。

也要明确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和程序,提升治安管理法规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2.2 提高执法水平各级执法部门要着重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他们的执法水平和责任意识。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执法严格执行。

2.3 强化社会宣传教育通过加大对治安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治安管理工作的认知和支持度。

也要重点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倡导社会文明秩序,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治安的良好氛围。

2.4 健全处罚执行机制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处罚执行机制,确保处罚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加强对处罚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拒不执行处罚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有力措施,提升治安管理处罚的执行效果。

2.5 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对治安管理处罚工作进行监督和举报。

也要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自我监督和纠错能力,确保执法公正、文明、规范。

当前治安管理处罚面临的问题主要是处罚力度不足、执法不严格、处罚标准不明确等,针对这些问题,应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强化社会宣传教育,健全处罚执行机制,健全监督机制等方面,才能够有效提升我国治安管理处罚的效果和水平。

关于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关于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公安行政执法是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和管理的一种行政行为。

公安行政执法是保障人民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保障。

然而,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执法人员不规范执法、不作为不担当、执法行为过于简单粗暴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公安行政执法的效果和公信力,也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权益。

本文将探讨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问题分析1.执法人员不规范执法有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根据法规、政策和规程进行执法,没有充分了解情况,没有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导致执法行为不当。

例如,在处理刑事案件时,一些执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非法拘禁、虐待等违法行为。

2.不作为不担当有些执法人员在面对一些涉及到敏感话题的案件时,选择不作为、不担当,对于犯罪行为缺乏坚定的执法决心。

例如,在人身攻击、贩毒等案件中,一些执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放任不管、见死不救等消极态度。

3.执法行为过于简单粗暴在执法过程中,有些执法人员采取过于简单粗暴的手段进行执法。

例如,在处理违规停车、交通违法等案件时,一些执法人员不顾及深层次的原因,直接采用罚款、扣分等简单粗暴的手段,导致执法行为形同虚设。

二、解决措施1.强化执法人员职业素质为了确保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规范,需要对执法人员进行职业素质的全面提高。

要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道德水平,强化执法人员的纪律约束和执法规范,严格把关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任职条件。

2.注重执法行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执法行为要科学、规范、合理,不得过于简单粗暴。

要合理制定执法标准,加强执法实质性问题的研究,促进科学执法。

同时,要保证执法程序公开透明,防止执法过程中的漏洞和不公正现象。

3.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对于执法过程中的不合理行为,要及时发现、严肃处理。

严格实行执法过程的监督制度,建立专门的执法监督机构和举报机制,对执法人员实行定期考核,并对违法行为追究相关责任。

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问题与解决方案行政执法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对社会成员实施监督、检查和处罚的活动。

它是公共权力的重要应用领域,是疏导市场秩序治理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虽然行政执法有其必要性,但在实践中常常遭遇到各种问题,其中一些问题可能对公民个人、社会公众以及经济、政治安全等方面造成极大损害。

本文将讨论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一、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一)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行政执法中,一些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打压企业及个人,违法处理案件等问题。

这不仅损害了公民和企业的利益,而且败坏了政府的形象,导致社会信任危机。

(二)执法机构的配备和能力问题行政执法机构的人力、物力、经费等严重不足,导致执法效果低下,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标准化程度较低,容易形成“乱执法、乱罚款、乱处理”的局面。

(三)执法制度和政策问题由于法规不够完善,执法制度和政策存在较大漏洞,形成了执法不清、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

一些执法人员利用制度上的漏洞,采取了不正当的行为。

(四)执法信息的不透明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严重不足,导致公民和企业不能及时了解相关规定和政策。

这样就会形成很多谣言、误解、不信任等不良影响,会对社会的紧张稳定性和信任度造成重大的影响。

二、行政执法中的解决方案(一)加强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应该得到保障,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知法守法,做到公正、公开、公平执法。

同时,应该完善执法人员的管理体系,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人员监督和问责工作,从根本上杜绝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二)提高执法机构能力当地政府应该加大经费投入、保障设备设施和人员配备,制定规范的执法流程和执法标准,建立健全的执法团队,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同时,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效果,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公开、透明、有序,有助于增强公众的信任感和执法机构的公信力。

(三)完善执法制度和政策在加强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必须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规范和细化执法工作的内容,以减少权力的滥用和带来的不良影响。

治安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治安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引言:治安是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基石,而治安管理工作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了一些治安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应对之策。

一、不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治安管理依赖于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指导,然而目前我们所面临的困境是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首先,一些相关法律制度过于宽泛或笼统,无法针对具体情况进行精准操作;其次,部分法规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导致各地方在执行上出现差异。

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是加强立法监督与修订。

政府需要重视治安领域立法监管,加大力度修订并完善已有的相关法律法规。

此外,还可以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现行有效的立法经验,并结合本国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二、执法力量不足以及不专业化治安管理涉及到维护秩序和处理犯罪,因此需要充足的执法力量以及高水平的专业化人员。

然而,当前的问题在于执法力量不足以及一些从业人员缺乏专业技能。

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是加大对执法部门投入与培训力度。

政府应增强对执法力量的资金支持,确保有足够数量和质量的警察、巡逻队等治安管理人员。

同时,要加强培训机制,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操作技能。

三、信息化水平落后当今社会已进入信息化时代,信息技术不仅极大地推动了社会发展,也给治安管理工作带来了新挑战。

然而,在现实中我们发现很多地方的治安管理还没有跟上信息化步伐。

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是加强治安信息化建设。

政府应加快推动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的治安管理系统建设,并鼓励各级单位积极参与其中。

同时,要完善相关信息保护措施,保障公民个人隐私与网络安全。

四、预防措施薄弱传统意义上,治安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应对犯罪行为,但当前问题在于预防措施薄弱。

只有从源头上切实加强预防工作,才能真正提高社会治安水平。

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是建立健全综合预防机制。

政府应加大对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的支持力度,推动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到治安预防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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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政府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在依法治国中处于重要位置,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而行政执法状况直接关系到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和政治文明的实现。

公安机关能否严格执法,提高执法质量,达到依法行政,将直接影响依法治国的工作进程。

如何提高治安执法质量,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每一位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必须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治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从完善行政立法、执法体制,监督机制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策略。

【关键词】公安机关;治安行政执法;依法治国治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公安机关能否严格执法,提高执法质量,达到依法行政,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每一位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必须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这几年,各级公安机关先后组织进行了“三项教育”和树立执法思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培训,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治安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但是在基层公安执法工作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粗暴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仍时有发生。

因此,怎样理性地看待公安执法工作现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探究改革、完善和加强治安执法工作的措施,是每个公安民警应当高度重视、深入思考、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

在一年的实习期间笔者曾参与简单的治安行政执法,现就当前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成因及对策做一粗浅分析,不妥之处,还请大方之家批评指正一、当前治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执法指的是一定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权限将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付诸实施的活动。

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职务活动均属于执法的范畴。

目前由于执法力度不够,执法环境较差,使得违法者得不到应有的制裁。

案件久拖不决,致使民事纠纷案件激化为刑事案件。

一些执法部门,对自已有利的事情争着管,特别是涉及罚款处理的案件。

而对自已没有利的事情则嫌麻烦,互相推诿不愿意管。

最后,导致执法工作阻力重重。

有的当事人自恃靠山强硬,拒不执行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有的还无理取闹,抗拒执法,甚至殴打执法民警。

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固然要重视立法工作,但更要重视执法环节。

从整体上看,公安执法工作和执法质量有了明显地进步和提高。

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公安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还相当突出。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在履行治安行政执法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所谓治安行政执法程序,是指公安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治安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依法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的总称。

治安行政执法程序包括的内容较多,主要包括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强制程序、行政许可程序、行政决定程序、行政监督程序、行政检查程序以及其他一些治安行政执法的规则、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人。

然而,在治安行政执法实践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这种执法观念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严重影响了治安行政执法的正确性和有效性,这主要表现为:1、做出行政行为时没有采取法律所要求的方式或采取了法律所禁止的方式。

如不按规定制作书面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收到后不给被罚款人开具罚款收据等。

2、做出行政行为时虽然符合法定方式,却违反了法定方式的具体要求。

如,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未盖印章,未告知行政相对人公安机关做出行政处罚和理由,未告知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未记载决定的日期、决定的内容等。

3、执法过程中,违反了法定的步骤。

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普通程序有:传唤、询问、取证、告知、听证、决定六个步骤,办理的治安案件只有经过这几项步骤,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才符合法定程序。

4、做出的行政行为在时间限度上违反了法律规定。

如《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7条规定,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公安机关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8小时等。

(二)受经济利益驱动的行政执法行为较多如以罚款代替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导致案件降格处理的情况相当严重。

一些地方公安机关视治安罚款为一种“创收”手段,对治安案件不注重调查取证,不分情节轻重,个别案件交钱走人,不拿钱关起来。

有的地方片面规定罚款指标,执法办案要看是否有“油水”可捞。

因而常常以罚代拘,在群众中造成“即使犯了罪、违了法都可以赎买”的错觉,忽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忽视了处罚的社会效益,群众对一些案件处理不公意见较大,反映强烈。

有的办案单位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往往先责令当事人交款或扣押当事人财物,当事人如交纳了,就将暂扣款用作罚款处理;如不交纳或交不出,就予以治安拘留处罚,以致对有些违法事实、责任相当的案件,出现罚款或拘留两种不同的处罚。

(三)在认定案件事实中存在的问题治安行政执法在认定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1、治安行政执法中案件事实的性质认定错误。

在治安行政执法中,在分析认定案件性质时,往往把握不准案件事实中的主要矛盾及其法律属性,对是与非,此与彼的界限混淆,将一般违纪行为认定为违法行为,将合法行为认定为非法行为,将犯罪行为认定为一般违法行为,将违反此法的行为认定为违反彼法的行为,等等;2、治安行政执法中违法行为的构成认定错误。

有的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因为不熟悉、不了解相关的公安专业性知识,在公安行政执法中不能准确把握违法构成的标准,把本来不构成违法的行为错误认定为违法行为;3、治安行政执法中公安行政相对人责任认定错误。

过错责任(共同过错和混合过错)是案件事实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责任不分轻重,各打五十大板,不认真剖析具体案件中共同过错和混合过错中当事人各方的责任,只是简单从事,粗略了解前因后果即主观断案的做法在公安行政执法中仍然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四)治安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民警个人素质导致的问题行政执法队伍处于行政管理的第一线,其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的效果。

就我国目前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而言,还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理念滞后。

有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淡漠,缺乏理性的公民权利本位的现代法治精神,出现行政执法依人不依法、依权不依法的局面和法律虚无主义的思想倾向。

二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匮乏,执法水平低;三是行政执法机关在进人、用人、考核、任免、奖惩等方面均末完全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使得一些不适合做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进入行政机关;四是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受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的影响及各种社会关系的羁绊,超越、滥用职权。

二、对当前治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主要问题的原因分析造成治安行政执法工作主要问题的原因是可以从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个方面分析:(一)主观原因1、执法指导思想不端正,法治观念薄弱目前治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最根本的原因是执法指导思想有偏差,执法观念不适应。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日趋增强,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执法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但一些民警的思想和观念没有及时跟上改革步伐,一些不合时宜的传统的执法观念没有得到及时的清理,特别是法治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没有很好确立。

具体表现为:一是在把握法律与权力的关系上,权力至上观念根深蒂固。

部分民警习惯于按长官意志执法和领导批示办事,以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满意不满意作为执法工作好坏的标准,忽视法律要求;当权力需要与法律要求发生冲突时,往往取权舍法,以权代法。

二是在用权与维权的关系上,权力本位思想严重。

习惯把权力凌驾于公民权利之上,漠视公民权利,没有认识到保护公民权利是执法工作的最终目的。

三是在处理警民关系上,定位不正,主仆颠倒。

忘记了人民警察的宗旨,忘记了人民群众是公安执法工作的基础,特权思想严重,惟我独尊,对群众缺乏感情,对群众的呼声无动于衷。

2、民警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服务观念淡化,缺乏责任意识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到执法机关办事常遇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还有的执法人员素质低下,贪图享乐,吃请受贿。

为一些违法者逃脱法律的制裁,成了金钱和人情的俘虏,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去甚远。

3、治安管理体制存在较大弊端现行公安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其弊端日益显现。

最突出的有两个方面:一是人事管理体制不适应。

二是财政保障体制不适应。

现行公安经费保障主要靠财政拨款,这取决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和领导的重视程度。

由于种种原因,公安经费普遍不足。

“皇粮”吃不饱,就要吃“杂粮”,不少基层领导的主要精力不是放在抓工作上,而是放在抓经费上,想方设法抓“收入”,能罚则罚,尽可能多罚。

(二)客观原因1、现有治安体制和警务方式不够完善。

现有的公安后勤保障体系受地方财政的制约,与公安工作、经济建设不能同步进行,造成执法活动在功利病态中恶性运作。

派出所正在实行的一区一警模式,在体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便民服务上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基于警力不足的现状,客观上使民警处于单兵作战状态,不利于公正执法,不利于治安案件的依法查处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2、执法环境有待改善。

执法环境的优劣对严格执法有较大的影响。

当前,以权压法、以盲代法、长官意志、“政府”行为、社会上人情世故等因素对执法活动产生很大冲击,加上公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妨碍执法现象经常出现,影响了依法行政。

3、执法监督力度不够,监督制度不健全。

现在对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社会监督又缺乏必要的形式。

而公安内部执法监督由于执法制度不健全,关系未理顺,事前监督重视不够,力度不大,缺乏公开、公示制度;事中监督的内部法制部门在审核时由于照顾方方面面的关系,审核把关不严,审核不完全到位,有的甚至流于形式;事后监督由于怕影响公安机关的名誉,一些办案单位往往主动做当事人撤诉的思想工作,或进行私下协议,结果是变更处罚,作降格处理了事。

另一方面,事后监督的错案追究责任制得不到完全落实,该追究的责任没有追究。

三、提高治安行政执法水平的对策(一)加快完善国家法律法规1、进一步完善国家行政立法,研究制定统一的行政组织法和行政程序法,或者在公安行政执法活动中能够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整个公安行政执法活动更加明确化和规范化。

2、尽快组织力量对公安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及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的清理,对那些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安行政管理发展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除和修改,对那些相互不能衔接、不统一甚至相互矛盾、抵触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应组织力量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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