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主要管理制度范本

期货交易主要管理制度范本
期货交易主要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期货交易主要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8280期货交易主要制度

Major Futures Trading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保证金制度:

1.保证金制度的内涵及特点

在期货交易中,交易双方按其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缴纳保证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

国际市场上保证金制度的特点:

(1)对交易者保证金的要求与其面临的风险相对应。

(2)交易所根据合约特点设定最低保证金标准,并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进行调节。

(3)保证金的收取分级进行,分为会员保证金和客户保证金。

2.我国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的特点

(1)对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规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比率,保证金随交割的临近而提高。

(2)随着合约持仓量的增大,交易所逐步提高交易保证金比例。

(3)交易出现连续涨、跌停板时,相应提高交易保证金比例。

(4)按结算价计算的连续若干个交易日的价格累积涨、跌幅达到一定程度时,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5)期货合约交易异常时,按规定程序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比例。

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1)对所有账户的交易及头寸按不同品种、不同月份的合约分别进行结算并汇总。

(2)交易盈亏结算包括对平仓头寸盈亏和对未平仓合约浮动盈亏的结算。

(3)对交易头寸所占用的保证金进行逐日结算。

(4)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是通过期货交易分级结算体系实施的。

期货交易所会员(客户)的保证金不足时,会被要求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否则,其合约将会被强行平仓。

三、涨、跌停板制度:

1.涨、跌停板制度的内涵

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能成交。

涨、跌停板制度的实施减少了价格波动幅度,为保证金制度和当日无负债结算提供了条件。

2.我国期货涨、跌停板制度的特点

我国期货市场每日价格波动限制设定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一定百分比。

交易所对涨、跌停板的调整,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新上市的期货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一般为合约规定涨、跌停板幅度的2倍或3倍。

(2)当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遇国家法定长假或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变化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调整其涨、跌停板幅度。

(3)对同时适用交易所规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涨、跌停板情形的,其涨、跌停板玮高值。

出现涨、跌停板时的措施:①以涨跌停板价格成交时,成

交撮合实行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的愿则;②连续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时实行强制减仓。

四、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

1.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的内涵及特点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交易所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某合约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时向交易所报告。

国际市场上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的特点:

(1)根据不同期货品种及合约的具体情况和市场风险状况制定和调整限额和报{标准。

(2)临近交割时,持仓限额及持仓报告标准低。

(3)只针对投机头寸,套保头寸、套利头寸和风险管理头寸可向交易所申请豁免。

2.我国期货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的特点

(1)交易所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每一品种每一月份的限仓数额及大户报告标准。

(2)投机头寸达持仓限量80%以上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

易所报告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

(3)市场总持仓量不同,适用的持仓限额及持仓报告标准不同。

(4)按照合约在交易过程中的不同时期确定不同持仓限额。

(5)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一般客户适用不同标准。

五、强行平仓制度:

1.强行平仓制度的内涵

按有关规定对会员或客户的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控制期货交易的风险。

强行平仓的两种情形:

(1)因账户交易保证金不足而实行强行平仓。

(2)因会员(客户)违反持仓限额制度而实行强行平仓。

2.我国期货强行平仓制度的规定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所实行强行平仓:

(1)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未能在规定时限补足。

(2)客户或会员持仓量超过限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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