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大病备案
门诊大病特病的医保报销流程详解

让你的医疗保险支付高档门诊治疗费或特殊疾病丛林冒险的旅程就像开始一个令人兴奋的探索你必须做一些侦探工作确保你的保险会覆盖你的野外考察。
通联您的保险提供商或与医院的保险巫师交谈,确认
您的追寻已覆盖。
一旦有了绿灯,就是时候装备好并跟随你的医生的
藏宝图进行所需的治疗。
就这样,你开始你的史诗冒险健康与幸福,与你的可信保险单在你身边!
治疗结束后,要收集所有重要的文书资料,如医疗记录,处方,收据等。
对一切进行双重检查以确保一切正确是极为重要的,因为任何错
误都可能延缓甚至阻止你把钱拿回来。
一旦你把所有东西都整理好了,你可以在全球信息站或者亲自到他们的办公室向保险公司申请。
在提交索赔后,保险商将着手彻底审查所提供的文件,并着手处理索赔。
这一过程需要仔细核查治疗细节,全面评估保险福利,严格评估
报销资格。
处理期的长短取决于索赔本身的复杂性和保险商的业务效率。
报销申请经批准后,患者应适当领取报销费用。
在拒绝索赔的情况下,病人可以行使对裁决提出上诉的选择,或要求保险提供人作进
一步澄清。
重大疾病诊断证明书

重大疾病诊断证明书篇一:门诊大病认定流程图门诊医疗保障认定流程图篇二:重大疾病条款国寿康恒长期性疾病保险条款来源: 标点保险软件 [打印]国寿康恒重大疾病病症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号:012021014)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康恒重大疾病免责(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展毛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相关的开证行、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声明书和其他第二份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成婚三十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生理需求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真名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本合同自本公司目前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届满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保险责任在乙方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产品责任:一、的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被保险人重大疾病,本合资企业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多月后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重疾,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两年慢性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五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身故身故或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持有者犯罪行为;二、被保险人过失犯罪、拒捕、自伤身体;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酒后超速、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不明确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感染黄热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七、先天性疾病;八、被保险人主合同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九、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十、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青岛门诊大病医疗报销

青岛门诊大病医疗报销1、哪些病种可以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根据我市目前规定,患以下43个病种的参保患者,申请办理了《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在本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医疗费可纳入社会统筹金支付范围。
具体包括:1、尿毒症透析治疗;2、恶性肿瘤;3、器官移植;4、白血病;5、高血压病合并心、脑、肾、血管并发症;6、脑卒中后遗症;7、慢性心功能不全;8、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9、糖尿病合并心、肾、眼、神经病变;10、特发性肺纤维化;11、支气管哮喘;12、支气管扩张症;13、肾病综合征;14、慢性肾功能不全;15、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6、溶血性贫血;17、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18、真性红细胞增多症;19、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20、原发性骨髓纤维化;21、过敏性紫癜并肾病;22、血小板减少性紫癜;23、脑垂体瘤;24、尿崩症;25、皮质醇增多症;26、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27、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28、系统性红斑狼疮;29、结节性多动脉炎;30、白塞氏病;31、系统性硬化症;32、多发性(皮)肌炎;33、脂膜炎;34、癫痫;35、帕金森氏病;36、多发性硬化;37、重症肌无力;38、运动神经元病;39、肢端坏疽;40、股骨头缺血性坏死;41、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化;42、结核病;43、精神病。
2、办理门诊大病证需提供哪些材料?门诊大病证的办理,采取“定点医院驻地管理”模式,即选择驻市内四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和李沧区)的定点医疗机构为本人门诊大病定点医院的参保患者,其门诊大病证由青岛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选择驻其它区、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的,由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白血病四种大病需提供:(1)相关病种出院记录:申请办理的病种原则上需经过住院治疗,且诊断明确,出院记录中需记载有所申请病种的明确诊断和相关病情;(2)相关检查检验报告:恶性肿瘤患者需提供病理检查报告单,器官移植患者需提供手术记录,尿毒症患者需提供三个月内三次以上肾功能化验单、白血病患者需提供骨髓检查报告;(3)一张一寸照片;(4)恶性肿瘤、白血病参保患者门诊大病资格满五年需重新申办。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治特药备案表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治特药备案表
注:一、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实行备案管理。
对符合大病保险特殊药品适应症的,由Ⅱ级及Ⅱ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专业科室经治医生提出申请,医院审核同意后,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备案。
二、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及其规格、医保零售价格、医保支付限量(额)等,按照《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用药管理服务协议》有关规定执行,超过医保零售价格、医保支付限量(额)以上部分及药商赠药发生的费用,大病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三、备案时需附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最近的检查、化验结果等相关病史材料。
四、请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自选确定医院以及药店为指定配药机构。
1。
门诊大病患者长期外出带药申请表

关于门诊大病患者外出带药的通知
各门诊大病定点医疗机构:
为更好地方便因长期外出需大量带药的门诊大病参保患者,现将门诊大病患者外出带药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已办理门诊大病证的参保人因外出需加大取药量,直接向其门诊大病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审批备案,并在病历中明确记录。
2、参保人需填写《门诊大病患者外出带药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长期外出证明等材料,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公章或医保部门业务章。
一份由各定点医疗机构留存以备核查,一份存入本人的门诊大病病历。
3、外出带药需限定在门诊大病证核定病种范围,带药量一次一般不能超过半年,且不能超过门诊大病证的医疗年度期限。
4、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履行外出带药的审批备案程序,认真把关,规范操作,在落实执行我市门诊大病各项管理要求的同时,为参保人提供方便、高效的门诊医疗服务。
5、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门诊大病与异地医疗处
2012-5-16 长期外出证明材料的说明:
1、门诊大病患者因出国(境)带药的,需要提供本人护照及签证复印件。
2、其他情况,需提供交通凭证的复印件或者居委会出具长期外出证明。
3、请各定点医疗机构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因定点机构把关不严致医保基金
流失,将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门诊大病患者长期外出带药申请表。
门规办理手续

1、门诊规定病种及门诊规定病种的确定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
如果简单的按个人帐户支付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划分各自的支付范围,少数门诊大病、慢性病患者就会出现个人帐户不足支付,加重了个人负担,而且容易造成“门诊挤住院”、“小病大养”的现象。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将需门诊治疗的部分大病、慢性病规定为门诊规定病种,对其报销进行了特别的政策规定。
门诊规定病种患者就医,可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报销一定比例的医疗费。
门诊规定病种的确定原则是:保障基本医疗、方便就医、节约医疗费用。
2、门诊规定病种目录《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201号)、《关于增加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的通知》(济劳社字[2003]116号)和《关于增加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的通知》(济劳社险字[2005]57号)文件规定了二十个门诊规定病种:(1)恶性肿瘤的治疗;(2)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3)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4)系统性红斑狼疮;(5)精神病;(6)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7)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8)肺心病(并发右心衰竭);(9)冠心病(反复发作心绞痛或心肌梗塞);(10)脑出血、脑梗塞、脑栓塞(并发后遗症);(11)慢性病毒性肝炎;(12)肝硬化;(13)再生障碍性贫血;(14)癫痫;(15)股骨头坏死病;(16)心力衰竭;(17)结核病;(18)帕金森氏病及综合症;(19)舞蹈病;(20)风湿性疾病(风湿热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动脉炎、血管炎、过敏性紫癜、白塞病、强直性脊柱炎)。
3、门诊规定病种申请、认定、备案及医疗证发放(1)办事程序参保人发生上述疾病申请享受门诊规定病种待遇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组织填写《济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申请确认表》及《济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申请人员花名册》,并收取参保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门诊大病管理与结算

(三)医保经办机构对医药机构上报的医疗费按规定进行审核并扣 除相关费用后,对月度总额控制指标以内的费用据实拨付,对超出部 分暂予扣拨。
二、门诊大病就医管理
(四)门诊大病患者原则上应到本人定点医药机构就诊。因急诊在
其他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属本人门诊大病病种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应 在急诊医疗结束后1个月内,持急诊病历、处方、检查检验报告单、 收据等材料到本人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相关材料与门诊大病档案 一并保管。
门诊大病患者急诊转住院治疗的费用、急诊观察室住院治疗的费用不 得纳入门诊大病结算,也不得使用门诊大病专用病历,但其中因核准 门诊大病病种发生的急诊留观费用不足起付标准的,可纳入门诊大病 结算。
门诊大病管理与结算
什么是门诊大病 ?
为解决部分慢性重病参保患者个人账户和门诊统筹不足以 支付门诊治疗费的问题,我市实行了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 病门诊治疗审批制度,简称门诊大病制度。门诊大病实行 资格准入,并对其就诊及结算的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
文件依据
1、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第235号)
2.审核门诊大病费用中自费或部分自费的药品及诊疗项 目是否有参保患者或其家属签字认可。
四、门诊大病费用审核
(二)费用审核主要内容
3.处方、诊疗项目及相关费用明细与门诊大病病历医嘱、检查检验报 告单不相符的费用,不得纳入统筹支付。
4.不按照“三个目录”标准收取的费用,不得纳入统筹支付。
青岛大病医保怎么办理

青岛大病医保怎么办理青岛的大病医保怎样办理,办理青岛的大病医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青岛大病医保的范围有哪些。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青岛大病医保怎么办理,希望你们喜欢!青岛大病医保怎么办理【承办机构】: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分局医保科)【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内【咨询电话】:0532-12333申请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青岛医疗保险;1、符合门诊大病病种和病情标准;3、原则上已经过住院治疗,且该病种年所需医疗费达到本人拟选定医院医保起付标准以上;4、恶性肿瘤、白血病参保患者门诊大病资格满五年需重新核定。
申请资料:1、住院及门诊病历;2、出院记录;3、社保卡;4、相关检查报告。
【备注】: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需提供不少于两家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两年门诊病历及其他与申请病种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申请流程:1、参保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提出门诊大病申请;2、参保人在办理窗口填写《门诊大病资格申请表》;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不齐全告知参保人补齐;4、经过审核符合条件,收取资料,1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门诊大病证。
【温馨提示】:1、门诊大病专用病历和处方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大病窗口领取;2、医疗年度期满后需更改定点医疗机构的,应先至原定点医疗机构审核报销上年度费用后就近至社保局各窗口申请变更。
青岛门诊大病医疗报销1、哪些病种可以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根据我市目前规定,患以下43个病种的参保患者,申请办理了《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在本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医疗费可纳入社会统筹金支付范围。
具体包括:1、尿毒症透析治疗;2、恶性肿瘤;3、器官移植;4、白血病;5、高血压病合并心、脑、肾、血管并发症;6、脑卒中后遗症;7、慢性心功能不全;8、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9、糖尿病合并心、肾、眼、神经病变;10、特发性肺纤维化;11、支气管哮喘;12、支气管扩张症;13、肾病综合征;14、慢性肾功能不全;15、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6、溶血性贫血;17、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18、真性红细胞增多症;19、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20、原发性骨髓纤维化;21、过敏性紫癜并肾病;22、血小板减少性紫癜;23、脑垂体瘤;24、尿崩症;25、皮质醇增多症;26、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27、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28、系统性红斑狼疮;29、结节性多动脉炎;30、白塞氏病;31、系统性硬化症;32、多发性(皮)肌炎;33、脂膜炎;34、癫痫;35、帕金森氏病;36、多发性硬化;37、重症肌无力;38、运动神经元病;39、肢端坏疽;40、股骨头缺血性坏死;41、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化;42、结核病;43、精神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门诊大病备案
一、大病种类:
需要在门诊进行(1)恶性肿瘤放化疗及相关治疗、(2)尿毒症透析、(3)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4)精神病患者(以下简称门诊大病),应首先办理资格备案确认
二、申报流程:
1、病人带校园卡、医保卡、病种相关材料到所在校区医保工作人
员处办理
2、查验校园卡、医保卡,填写《门诊大病登记表》《省直医保门诊
大病备案登记表》(二份)
3、《门诊大病登记表》留在各校区医保办留底,《省直医保门诊大
病备案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于每月8日前报校医院医保办
4、医保办10日前报省医保局备案,备案后于次月享受门诊大病待
遇。
三、所需材料:
(一)恶性肿瘤
1、出院记录
2、有明确诊断得病理报告单
近两年得资料只需上述资料,若资料时间过早或没有病理报告单或诊断不明确得,则还需近期医院出具得:
1、诊断证明
2、主治医师出具治疗方案(说明现在仍需进行抗肿瘤治疗,用药
明细、疗程)。
3、白血病需提供骨髓检查报告、有明确诊断得病理报告单或诊断证明。
(二)器官移植(肝移植或肾移植)
1:诊断证明
2:手术记录。
(三)尿毒症透析
1:诊断证明
2:3个月内近3次以上透析记录以及肾功能化验单(肌酐数值在445以上)。
(四)精神病
需提供当地省、市精神卫生中心出具得诊断证明及病历原件。
(诊断证明为明确得诊断结果,不可带有无关内容。
如“仅限办理大病使用”等。
)
四、精神病患者到专科医院开相关证明需到校医院医保办出具介绍信,介绍信见附件
五、经审核确认符合门诊大病资格得,患者可凭《社会保障卡》、《省直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双处方本》与定点医疗机构病历就医。
一个医疗年度内,门诊大病按一次住院管理与结算,不设起付线。
个人按照规定支付应由个人负担得部分,其余部分由医院记帐。
门诊大病处方原则上控制在两周用药量。
六、门诊大病资格得年审
门诊大病资格确认后治疗满一年得,由用人单位持患者病历及相
关检查、治疗证明材料,到省社保局办理年审。
符合规定得,继续享受门诊大病医疗待遇。
因特殊情况延误年审得,最长不得超过规定时间60天。
注:1:联系人电话应填写单位经办人联系方式。
2:医疗保险编号若不清楚则填写身份证号。
3:长期驻外与异地安置人员应注明定点医院(省内/外)及级别。
4:所提供得材料至少有一处印有医院章(红章、复印章均可)。
5:每月10日前报送资料,25日后电话通知领取双处方本及专用病历。
当月申报,次月享受待遇。
省直管单位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资格备案确认表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省社保局及所在单位各一份;备案编号由省社保局编定。
介绍信
_____医院:
兹有我单位____同志申请省直医保大病,需您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请给与办理。
山东大学医保资质审核章
年月日
介绍信
_____医院:
兹有我单位____同志申请省直医保大病,需您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请给与办理。
山东大学医保资质审核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