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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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最新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最新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最新的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资产的效益和利用率。

2. 资产管理目标- 确保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准确记录,并定期进行盘点。

- 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减少闲置和废弃状况。

- 确保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延长其使用寿命。

- 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审核和审计,减少损失和盗窃风险。

- 优化资产配置,合理规划投资和更新。

3. 资产管理流程3.1 固定资产登记- 对每个固定资产进行详细登记,包括资产编码、名称、规格、数量、原值等信息。

- 确保登记记录与实际情况相符,定期更新变动信息。

3.2 资产验收和调拨- 对新增固定资产进行验收,核实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 针对调拨和移交情况,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和记录。

3.3 资产使用和维护- 对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并记录使用情况。

- 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3.4 资产报废和处理- 根据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对无法再利用的资产进行及时报废。

- 对报废资产进行清理和处置,确保合规和安全。

3.5 资产盘点和审核- 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核实实际情况与记录的一致性。

- 对固定资产进行审核和审计,防止损失和盗窃风险。

4. 资产管理责任- 各部门应负责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

-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沟通。

5. 结论通过制定最新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电力公司将能够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固定资产,提高效率和利用率,降低风险和损失。

这将对公司的发展和可持续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资产评估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资产评估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资产评估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公司•【公布日期】1998.03.12•【文号】国电财[1998]62号•【施行日期】1998.03.12•【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资产评估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1998年3月12日国电财[1998]62号)为规范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各单位资产评估工作,特制定《国家电力公司资产评估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电力公司资产评估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力公司系统资产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和《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电力公司方案的批复》等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和各层次全资子公司,及其投资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联营企业,以及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四条国家电力公司系统资产评估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逐级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资产评估工作由各企业、单位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并设专职人员负责,其他有关部门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二章资产评估范围第六条凡发生下列经济行为之一者,应当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一)有偿转让被投资企业全部或部分股份;(二)股权置换;(三)吸收其他投资者、内部职工或其他法人入股;(四)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非现金形态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和其他资产等进行股权投资,参股其他企业或与国内外企业、单位合资合作组建各种形式的经营企业;(五)出售企业内部分厂、车间、生产线等整体性资产;(六)按照《公司法》要求规范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需要改变原有企业法人财产占用量和原出资方出资比例者;(七)资产价值100万元或转让价值占转让单位全部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的非整体性资产有偿转让;(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宣告破产,或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改组、合并、撤销法人资格进行的财产清算,以及按照合同、契约、协议等规定终止经营活动而进行的财产清算;(九)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十)国家规定应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和国家电力公司认为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贯彻财政部《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若干规定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贯彻财政部《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若干规定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贯彻财政部《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若干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公司•【公布日期】2002.01.14•【文号】•【施行日期】2002.01.14•【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国家电力公司关于贯彻财政部《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若干规定(2002年1月14日)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国家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公司)系统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行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1]325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电公司是国务院界定的国有资产的出资者和国务院授权的投资主体及资产经营主体,依法享有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

国电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负责经营和管理国电公司投入的国有资本。

第三条国电公司系统财务管理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效益优先、维护权益。

第四条国电公司系统经营管理中的重大财务事项(包括合并、分立、转让、中外合资合作、公司制改造、注册资本变动、重大投融资、对外担保、工资分配、财务预算等),应报公司经理办公会或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出席或列席公司经理办公会或公司董事会。

第五条子公司总会计师由国电公司任免或委派,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应征得国电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同意。

第六条建立健全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核心的财务管理体系。

子公司年度内资本运营和各项财务支出,都必须纳入财务预算管理。

第七条国电公司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系统年度财务预算和预算调整方案,负责审批子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预算调整方案。

第八条建立财务预算分析报告制度。

子公司于年中和年度提交预算分析报告。

依据《国家电力公司预算管理办法》,国电公司对子公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与考核。

第九条国电公司将逐步强化内部资金的集中管理,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资金投向,控制资金风险。

子公司应完善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公司内部资金调度的权限和程序,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负债规模、改善债务结构、减少资金沉淀,建立以现金流为核心的资金管理制度。

供电企业固定资产管理

供电企业固定资产管理
经济 论 坛
民 营科 技 丽研 霸
供 电企业 固定资产 管理
黄 滢 屏
( 南 电 网公 司 临 沧供 电局 , 南 临 沧 6 7 0 ) 云 云 70 0
摘 要: 固定资产管理是现代供电企业管理 中的重点 , 是企业经营效益与业绩 的直接反应 。科 学的固定资产管理 能够有效保障企业经 济利益 , 避免 资产的流失。由于供 电企业属于密集型产业, 资产量 大、 其 使用部 门多、 更新速度 快、 资产分类 复杂等特点使得供 电企业固定资产 管理 必须针对 自身特点进行 , 以此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现就现代供 电企业 固定资产管理进行 了简要论述 。 关键 词 : 电企 业 ; 供 固定 资 产 ; 理 管 近年来我 国可持续 发展战略的实施为 电力供 应企 业带来 了广阔的 资产管理方法不 能满足现代供 电企 业固定资产管理 的需求。利用 条码 发展空间 ,同时也 凸显 了企业管理存在 的不 足。固定资产作 为企业 重 技术 与软件相结 合的方式 能够很好 的解决供 电企业 固定 资产 数量 多 、 要 资产 ,其管理效果 的好坏 直接影响到企业 的经济利益 。由于电力 供 变动大 、部 门多 、价值高 、使 用周期 长 、管理难度 大等问题 ,同时实 应企业固定资产分类复杂 、资产量大 、使用部 门多 、设备仪器 更新 速 现固定资产的信息 化管理 。固定资产条码 管理系统是 以实 物管理为特 度快等原 因使得 电力供应企 业固定资产管理 困难 , 易造成 固定 资产 点 ,以化繁为简为 目的的管理体 系软件 系统。其针对 固定 资产管理 中 极 流失 、闲置浪费等情况 出现 。针 对这样的情况 ,如何利用现代 固定 资 经常出现的实物与 财务帐 目不符的情况 ,运 用条码技术解决 供电企业 产管理方法与技术 ,提高供 电企业 固定资产管理效 果 ,保障供 电企业 存 在的圊定 资产管理 问题 。使企业固定资产管理 有条不紊 、帐物相符 。 利 益 ,成 为 了供 电企 业 面 临 的 首要 问题 。 使企 业决策者全面 了解所 有固定资产 的情况 ,同时 电大大降 低企业的 1 供电企业 固定资产管理特点分析 供 电 业 由于经营特点与经营 范围的原因 ,使得 其固定资产管理 也具有一 定的行 业特 点 ,不能照搬其 他行 业资产管理方 法。这也使得 供 电企业 固定 资产管理不需通过不断地研 究 与实践 ,利 用现代管理技 术 手段 ,提高 固定 资产管理效果 。通 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 ,供 电企业 资产管理研究发现 ,必 须深刻分析供 电企业 特点与固定 资产特 性 ,有 针对性的进行管理 方式变革才能有效的进行 固定 资产管理 。 管理 成本 ,真正实现厉行 节约的原则 。固定 资产条码管理 系统包括资 产 增 加 、变 更 、报 废 、毁 损 、 折 旧 、分 配 使 用 部 门 员设定 、资产在部门间调换 、成批转移 、条码打 印、各类报表 、 组 和查询 、使 用到期报 警等 。对 每一件 固定资产都可 以查询 其购人 、 入账 、投入使 用 、使用部 门、折 旧情况 以及退 出等 所有详细信息 。固 定资产条码管理 系统将原来分散 的管理信息集 中起 来 , 合成~个 具 组 有整体功能 的管理 平台。每一件 固定资产进入 系统后 系统 会给 出其 唯 标识的条形码 ,此条形码相 当于固定 资产的身份证 。在 资产盘点 时 能够通 过条码识 别设备准确 地识 别资 产的相应信 息 ,减 少人 为错误 。 对每一件资产 了如指 掌 ,大大提高企业 在资产管理上 的效 益 。在实施 信息化固定资 产管理过程 中,供 电企业还需通过权限密码对操作人员 、 财务审核人员 、主管领导 等使用者与监督 者进行权限分配 、利用不 同

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房屋、设备、交通工具、办公家具等。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2. 坚持合理配置、节约使用、维护保养的原则;3. 坚持定期盘点、严格审计的原则;4. 坚持账实相符、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领导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

第六条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调拨、报废、处置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固定资产购置第八条固定资产购置应按照公司年度预算和资金计划进行,严格控制购置规模和标准。

第九条固定资产购置前,各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购置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送公司资产管理部门。

第十条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购置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需求。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购置实行招标采购,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固定资产验收与登记第十二条固定资产购置后,由采购部门组织验收,确保设备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验收合格后,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第五章固定资产调拨与使用第十四条固定资产调拨应按照公司内部管理权限进行,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办理调拨手续。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使用部门应合理使用固定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2. 使用部门应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六章固定资产报废与处置第十六条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条件或因技术更新等原因需要报废的,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电力公司系统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系统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系统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方法第一条为加强省电力公司系统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及不断增值,提高资产的营运效率,增加资本积累,根据《企业财务通那么》及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电力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主要生产资料,各单位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掌握各项固定资产的质量和使用情况,健全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清查盘点等。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和控股公司。

参股公司和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各单位可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那么。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购建、更改、检修和出售、无偿调拨、盘盈、盘亏、报废、租赁、投资等事项,均需按财务管理权限及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分级与归口相结合的原那么,省公司下属各单位应按分工权责管理固定资产。

第六条财务部门是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职能部门,从价值管理角度确保帐卡相符,以保证资产的完整。

(一)、负责固定资产核算,正确计价,按规定提取折旧,及时反映其增减变动情况;(二)、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定期核查,参与盘查清点;(三)、会同和参与有关部门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四)、按照需要和可能相结合的原那么,根据资金情况,提出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购建和更新改造规模的意见;(五)、参与固定资产检修计划的制订,并监督检修费用计划的执行;(六)、会同并催促有关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转移、租赁、资产保险和残值回收工作。

(七)、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和控股公司的资产保险由省公司负责办理,委托省公司经营管理的参股公司其他单位原那么上也由省公司统一办理。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门是生产性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确保和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一)、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保证卡物相符,协助组织清查盘点并检查其使用效益,对闲置多余资产提出处理意见;(二)、制订和贯彻各项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等各种技术管理制度;(三)、审核和统筹安排各项固定资产的检修、改造、更新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四)、组织或参与基建、更改及检修工程的竣工验收,检查其投资效益;(五)、审核各项固定资产的出售、调拨、报废、停用、撤除、租赁及内部转移等工作;(六)、负责各项固定资产的技术档案管理,制订管理方法并组织实施。

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和维护水平,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内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设备、机械等。

3.固定资产的管理目标是实现合理的配置和高效的利用,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4.本制度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

二、资产管理流程1.采购1.1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的采购应符合公司的采购政策和程序,通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规范的采购。

1.2采购的固定资产需进行登记和归档,包括资产的编号、名称、规格、数量、定价等信息。

1.3资产的采购需提交采购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2.入库2.1采购完毕的固定资产应在入库前经过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

2.2入库的固定资产需进行仓库管理,包括归类、编号、验收、存放位置等信息的登记。

3.调配和使用3.1固定资产调配需提交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调配。

3.2调配的固定资产应填写调配记录,包括调拨单位、接收单位、调拨时间、使用人员等信息。

3.3固定资产应进行定期的巡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

4.报废和处置4.1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提出报废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报废。

4.2报废的固定资产需填写报废记录,包括报废原因、报废单位、报废时间等信息。

4.3被报废的固定资产应依法进行处置,包括拍卖、变卖、捐赠等方式。

三、资产管理责任1.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和监督。

2.各部门应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

3.部门经理应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和定期盘点,并做好相应的调配和维修工作。

4.公司财务部门应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确保公司资产的准确和安全。

四、监督和考核1.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做出相应的评价和考核。

2.各部门应配合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检查,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工作报告。

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使用质量,明确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管理与使用的权责关系,根据《上海市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应正确、及时地记录和反映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定期进行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确保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卡、实相符,并与财务帐相对应。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全面掌握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认真执行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修理计划,保证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处于良好状态,尽可能地发挥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效能,延长使用寿命。

第四条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折旧、有偿调出、盘盈、盘亏和对外投资等涉及财务部门对资产作财务处理的,按照财务部门意见和要求办理。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确定和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第五条固定资产的确定。

企业的劳动资料,按其使用年限长短和价值大小,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大类。

1.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首先应按照《华东电网电力工业固定资产目录》中所列物品确定和区分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

2.未列入《华东电网电力工业固定资产目录》中的物品,按照使用期限为1年以上,单价在2000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和辅助设备,工具等;单价在2000元及以上,使用期二年以上的非经营设备、工具等为固定资产。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作为低值易耗品。

第六条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如下:1、除变电站、调度特殊楼层以外的房屋、建筑物及配套设施;2、非直接用于生产的各类机动车;3、除IT及其附属设备以外的办公设备;4、生活后勤保障设施如厨房设备、防暑降温设备等;(按正式定稿的总经理工作部与生技部固定资产管理分工)………………第三章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责第七条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形式。

第八条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为上海市电力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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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总则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率,根据国家及总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归口分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网络,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及时反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实物帐及财务帐的核对及清查。

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财务管理部门和会计核算人员应根据各自分工及责任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各项管理及核算工作。

有关人员工作调动时,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促进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不断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

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较高,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资料,均列为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元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器设备、通讯设备以及其他及经营有关的办公设备、器具、工具等。

非生产经营主要设备,单位价值在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物品。

固定资产按以下方式分类。

固定资产按用途及使用情况分为八大类: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指直接参加生产、经营过程或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

包括:发电及供热设备:指用以生产电力、热力的各种机器设备,如输煤设备、锅炉设备、汽轮机、发电机、水轮机、化学处理设备、供热管路及设备等。

输电线路:指用以输送电力且电压等级在规定标准以上的架空或电缆输电线路。

配电线路及设备;指电压等级在输电线路标准以下的线路及配电设备。

变电设备:指主变压器、所(厂)用变压器、千伏及以上厂用电力电缆、电气控制设备和直接供用户用电的变压器。

用电计量设备:指安装在用户的各种售电计量电度表、表用互感器、定量器等设备(也可根据管理需要将一定价值标准以下的用电计量设备列作低值易耗品管理)。

发电厂用电度表及附件应列作配电盘、开关柜的附属设备,不作为固定资产登记对象。

通讯线路及设备:指水泥杆、通讯电缆和光纤通讯线路以及电力载波机、传真机、微波机等通讯设备。

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指锅炉控制盘、汽机发电机控制盘等自动化控制设备和遥控、遥测等远动装置、电子计算机以及周波表、高频放大器等仪器仪表。

铁塔加工、镀锌设备生产线及其他自动、半自动化设备。

制造、检修、维护设备:指具有改变材料属性、形态功能的各种机器和辅助机械设备。

如车床、电焊机、起重机、铁塔、金具加工设备、酸洗及综合处理装置等。

生产管理用工器具:指具有独立用途的各种工作用具、仪器,如冷风机、电传机、微型计算机。

运输设备:指载人和运货用的各种运输工具,如铁路机车、船舶、汽车、电瓶车等。

生产及管理用房屋:指生产车间和为生产服务的行政管理部门所使用的房屋,以及及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

生产用建筑物:指除房屋以外的各种生产用建筑物。

如拦河坝、冷却塔、隧洞、灰场、厂区道路、输煤栈桥、电缆沟、围墙等。

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资产,如职工宿舍、食堂、幼儿园、浴室、俱乐部、医院、子弟学校等单位的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等。

基建用固定资产:指在基建项目筹建和建设期间,为保证基建管理和施工的正常进行,用基建投资购建的各种固定资产。

租出固定资产:指临时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未使用固定资产:指尚未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购入尚待安装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以及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但由于季节性生产、大修理等原因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在车间内替换使用的机器设备,都应作为在用的固定资产。

不需用固定资产:指不需用,经批准准备处理的固定资产。

土地:指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指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向有关的租赁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租入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计价固定资产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帐。

固定资产的原值计价按下列规定办理:购入的固定资产,以买价加上运杂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成本费用支出计价。

基建转入的,按建设单位竣工决算报告中确定的价值计价。

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扩建增加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合理价格计价。

融资租入的,按租赁协议或合同规定的价款、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所附票据金额加本单位应负担的运杂费等计价。

无发票等单据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应负担的运输、保险、安装等费用计价。

已投入使用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可先估价入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公司固定资产原值的变动。

已经入帐核算的固定资产原值,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发现原记入的固定资产价值有误;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固定资产的折旧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分类折旧办法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房屋和建筑物;使用中(含经营用、非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国家规定其他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计提折旧的起止时间: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算。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率、净残值率按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试行的《电力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年折旧率表》(见附件)确定。

固定资产的归口分级管理固定资产本着“谁用谁管谁清理”的原则,实行归口及分级相结合的管理形式,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形成科学和管理网络体系。

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综合部门,主要侧重于价值管理,主要职责如下:按国家和总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及制度,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及年度固定资产增减计划的编制,提出年度资本支出金额。

加新增固定资产的立项审查和经济评估工作,参及新增固定资产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并根据移交明细到使用单位进行逐项落实,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经常及使用单位核对,做到账、卡、物、资金相符。

参及固定资产的增减核算,根据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维护固定资产卡片,调整使用单位的固定资产增减数并负责账务处理,办理计价收款手续。

按规定计提折旧,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折旧变动情况。

参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出租、出售、盘盈盘亏、报废的审查,及时上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和报废审批手续并进行账务处理。

会同生产技术部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使用情况,帐、卡、物相符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生产技术部门(或设备管理部门)是固定资产实物动态管理和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房屋、建筑物、土地以外固定资产的固定资产管理。

主要职责如下: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对固定资产技术性能以及使用效率负责,确保固定资产实物完整、性能良好。

负责编制固定资产大修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组织对全公司固定资产变动的技术审查和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出租、出售、盘盈、盘亏、报废的审查。

检查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使用情况,以及本部门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保证卡物相符。

综合管理部职责:对全公司房屋、建筑物、土地的使用进行管理,并负责土地使用权的管理。

组织房屋及福利部门固定资产的变动技术鉴定审查。

组织房屋、建筑物、土地的清查盘点。

使用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保养工作,及时反映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和技术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使固定资产处于良好状态。

按生产计划部下达的固定资产增减计划,办理立项申请,参及新增固定资产的质量鉴定、启动调试、验收交接工作。

组织本部门管理范围内固定资产的检修工作。

负责本部门内固定资产台帐工作,及时掌握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并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加、盘盈、盘亏、报废的申请手续。

固定资产建卡管理:固定资产登记以独立使用为原则,具体对象按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试行的《电力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年折旧率表》所列的详细名称确定。

财务部是登记固定资产的组织单位,应组织生产技术部(设备部)、综合管理部和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做好登记工作。

新增固定资产在交付使用次月完成登记工作。

固定资产应按每一登记对象设置卡片一式二份,财务部及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各执一份,详细登记固定资产名称、规格、供货单位、数量、价值、购入使用年月、折旧率、残值率、安装地点、使用单位等。

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工作程序固定资产计划编制程序各部门在每年九月未前根据实际需要向归口管理部门提交下一年度新增固定资产计划。

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各部门编制的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对新增固定资产的技术性、经济性进行审议、汇总并按其很重要性、可行性、经济性排序,报送公司总办会审定。

新增固定资产的流程基建形成固定资产:各专业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及竣工决算审查,财务部配合工作。

具体工作程序按有关专业管理要求执行。

财务部负责指导各专业单位按照“交付使用财产清册”,逐项逐笔核实交付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验收相符率要求达到,并于投运当月办理估价增资,以后根据审查批准的竣工决算据实调整。

新建房屋建筑物:由归口管理部门或使用管理部门及负责工程建筑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将有关资料交送财务部登记入帐。

新增设备器具按以下流程办理:请购审批程序:请购部门在申请购置固定资产时,首先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并注明请购日期、请购单位、用途说明、品名、规格、数量、需要日期、建议厂商等资料。

请购部门将“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送交归口管理部门复核购置该项资产的适用性及必要性,如公司内部可调拨的,办理“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调拨,并在“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上备注栏填注调拨情形后,退回请购单位自行归档。

如公司内部无法调拨的,将“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送交财务部门审核、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单件批次在万元(含)以内的,由主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审批;单件批次在万元以上、万元(含)以内的,经主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签批后,由总经理审批。

单件批次在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请购部门接到经批准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后,送采购部门按采购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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