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安全管理制度(2021年)
井控细则(2021)

附件长庆油田试油〔气〕作业井控施行细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有效地预防井喷、井喷失控、井喷着火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平安,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不受破坏,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SY/T 6690?井下作业井控技术规程?和Q/SY 1553?井下作业井控技术标准?等,结合长庆油田特点,特制定本细那么。
适用于长庆油田公司及在长庆油田从事试油〔气〕作业的承包商队伍。
第二条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井控工作,贯彻集团公司“警钟长鸣、分级管理、明晰责任、强化监管、根治隐患〞的井控工作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积极井控〞的理念,严格细致,常抓不懈地搞好井控工作,实现试油〔气〕井控平安。
第三条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长庆油田公司的勘探开发、工程技术、平安环保、消防保卫、物资装备和教育培训等部门,试油〔气〕承包商工程技术及其他对应的主管部门都必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第四条落实井控管理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平安、管行业必须管平安、管消费经营必须管平安〞的要求,实在履行好各自井控平安职责。
第五条长庆油田试油〔气〕作业井控工作的原那么是“立足一级井控、强化二级井控、做好三级井控预案〞。
井控工作“关键在指导、重点在基层、要害在岗位〞。
第六条本细那么规定了长庆油田试油〔气〕作业地质、工程、施工设计中的井控要求,井控装置装备、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作业前的井控准备,试油〔气〕作业施工过程中的井控工作,防火、防爆、防H2S、CO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平安措施,井喷应急救援处置,井控技术培训,井控管理组织及职责,井控管理制度等方面内容。
第七条连续油管作业、新工艺试验井的井控技术要求执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及工程设计。
第二章地质、工程、施工设计的井控要求第八条每口井进展地质、工程、施工设计时,要根据长庆油田试油〔气〕井控风险分级,制定相应的井控装备配置、技术及监管措施。
长庆油田试油〔气〕作业井控风险分级如下一、气田一级风险井:“三高〞井、异常高压井、区域探井、程度井。
副井口安全管理制度

副井口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副井口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规范副井口作业流程,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矿井副井口作业的人员,包括矿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三、副井口安全管理责任1. 矿长负责整个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对副井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 副矿长负责具体执行副井口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3. 安全员为副井口的安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4. 所有进入副井口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四、副井口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所有进入副井口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2. 安全标识管理:副井口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包括警示标志、应急通道等,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3. 安全设施管理:副井口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救生器材、通风设备等,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有效。
4. 安全监控管理:副井口应安装监控摄像头和报警设备,实时监测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5. 事故应急预案:副井口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指导作业人员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正确应对,保障安全。
五、副井口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1. 所有进入副井口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作业安全。
3. 作业人员在副井口作业过程中,不得私自改变工作方式或操作规程,不得随意停留。
4. 作业人员必须加强沟通协作,相互监督,共同维护副井口的安全。
5. 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时,作业人员应立即上报安全管理人员,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理1. 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将依据矿井安全管理规程进行处理,包括警告、停职、开除等处罚。
2. 对轻微违规的人员,将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通知,并进行安全教育。
水井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水井作业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井作业现场管理,保障作业安全、保证作业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井作业现场管理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第三条水井作业现场管理包括水井建设、维护、养护等工作。
第四条水井作业现场必须要有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制度内容,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作业规程。
第二章现场管理组织第六条设立水井作业现场管理组织,负责管理水井作业现场。
第七条管理组织的职责包括指导、监督、检查水井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管理组织由工程主管及相关技术人员组成。
第九条管理组织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条水井作业现场需要配备现场负责人,负责具体安排、协调和管理现场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水井作业现场必须做到安全第一原则,严守安全规程,保障人身与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四条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第十五条雨雪天气、大风天气等气象条件不宜作业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水井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施工质量,严控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十七条作业现场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禁止使用劣质材料。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必须做好现场保洁,保持作业场地整洁。
第十九条施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合理设置施工标志。
第五章环境保护第二十条水井作业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垃圾分类,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不得随意排放废水、废弃物等,必须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
第六章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作业现场管理组织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
第二十四条制定作业计划,及时统计和分析作业数据,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五条定期进行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井口房工程现场安全制度

井口房工程现场安全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井口房工程现场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制度。
本安全制度适用于井口房工程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责任分工1. 项目经理负责整个井口房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措施。
2. 安全员负责每日现场安全巡查和事故隐患的排查,并及时处理。
3.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4. 施工人员负责自身安全,严格遵守作业规范和操作流程,保障个人安全。
三、安全管理1. 在井口房工程现场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计划,包括安全目标、措施和应急预案。
2. 安全员负责每日对井口房工程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3.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禁止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4.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宣传教育。
5. 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作业规范1. 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严禁在未穿戴好安全装备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2. 严格遵守作业程序和操作规范,禁止擅自更改工艺和使用不合格材料。
3. 在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乱丢烟头,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4.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清洁整洁,避免物品堆放过多,确保通道畅通。
五、应急预案1.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电气安全、高空坠落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2. 安全员必须做好现场逃生路线标记,确保施工人员在发生事故时可以快速撤离。
3. 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药品,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六、检查验收1. 项目经理要定期对井口房工程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
2. 安全员要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3. 施工单位要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管理。
七、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施工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终止劳动合同。
国家安监总局令(2021)第37号 - 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

国家安监总局令(2021)第37号 - 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国家安监总局令(2021)第3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已经2021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一、第二百五十一条修改为:“煤矿企业、矿井应当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项制度,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二、第二百五十二条修改为:“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10年)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进行划分,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标出1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
矿井应当建立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加强水文地质动态观测和水害预测分析工作。
”增加一款,作为本条第三款:“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每月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其他矿井应当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
”三、第二百五十四条修改为:“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河流水系的汇水、渗漏、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等情况;了解当地水库、水电站大坝、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障碍物等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增加一款,作为本条第二款:“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的信息沟通,发现矿井水害可能影响相邻矿井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四、第二百五十五条修改为:“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地面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在山区还必须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危险的地段。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工作环境管理1. 井下作业前,需由专业的检测人员对井下环境进行检测,确保空气中没有有毒有害气体的存在。
2. 井下作业场所必须保持干爽,清洁,无积水,无漏水,无明火等安全隐患。
3. 井下作业场所必须进行良好的照明设施,确保作业人员有良好的视觉环境。
4. 搭设工作平台、脚手架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确保其牢固可靠,不会发生倾覆和坠落的情况。
5. 井口、井塔、井筒等设施应当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二、井下作业人员管理1. 所有参与井下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的安全培训,熟悉井下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持证上岗。
2. 按照相关规定,井下作业人员必须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鞋、眼镜、手套等,确保在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3. 井下作业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会议,强调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确保每位作业人员都清楚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
4. 井下作业人员不得进行酗酒和吸烟等不良习惯,以免影响作业人员的判断能力和工作安全。
5.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作业时间进行工作,不得擅自加班或过度劳累,以免对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
三、作业设备管理1. 所有井下作业设备必须经过定期的检测和维修,保证其功能正常并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2. 在井下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损坏的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 井下作业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使用或滥用设备。
4. 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国家电气安全规范,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
5. 对于有特殊操作要求的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四、应急救援管理1. 井下作业场所必须备有足够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包括应急通讯设备、急救箱、逃生器材等,以应对突发情况。
2. 指定专门的应急救援人员,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3.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应急救援的流程和方法,一旦发现突发情况,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井管理制度牌

井管理制度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管理工作,保障井安全生产,提高井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管理单位及井管理人员。
第三条井管理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井安全生产。
第四条井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切实履行井管理职责,提高井效益。
第二章井的基本管理第五条井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井管理制度,明确井管理责任,落实井安全生产。
第六条井管理单位应配备专业的井管理人员,保证井的正常生产。
第七条井管理单位应定期对井进行巡视检查,做好井的安全防护工作。
第八条井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井档案,记录井的生产情况及管理措施。
第九条井管理单位应加强对井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井管理单位应配备必要的井管理设备和器材,确保井的正常生产。
第三章井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井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井的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风险评估,保证井的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井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井的安全管理责任,对井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处理。
第十三条井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做好井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四条井管理单位应加强对井的日常维护,确保井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井管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六条井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井的环境管理第十七条井管理单位应加强对井周边环境的保护,做好环境评估工作。
第十八条井管理单位应制定合理的排放标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九条井管理单位应加强对井周边环境的监测,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十条井管理单位应注重对井周边环境的整治,改善井周边的生态环境。
第二十一条井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井周边环境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环境保护的认识。
第五章井的经济管理第二十二条井管理单位应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提高井的效益。
第二十三条井管理单位应加强对井生产情况的监测,及时调整生产策略。
第二十四条井管理单位应加强对井成本的核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井的盈利能力。
井口的规章制度有几条

井口的规章制度有几条一、总则为了维护井口的正常运作,确保井口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障生产环境的稳定与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井口的管理单位1. 井口的管理单位为XXX矿业集团公司,负责井口的日常管理与安全生产。
2. 井口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岗位资格证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井口工作人员1. 井口工作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相关流程手续,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 井口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工作任务,确保生产作业的安全与效率。
3. 井口工作人员应保持身体健康,注意劳动保护,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工作岗位的安全。
四、井口安全生产1. 井口安全生产是井口管理的重中之重,井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2. 井口工作人员应经常参加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工作安全。
3. 井口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设备故障造成的事故。
五、井口清洁卫生1. 井口工作人员应保持井口环境整洁干净,定期进行清洁卫生,确保生产环境的舒适与安全。
2. 井口工作人员应妥善处置生产废弃物,做好垃圾分类处理,维护生态环境和劳动保护。
3. 井口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保持个人清洁与健康,预防传染病的传播,确保团队的健康与安全。
六、井口纪律要求1. 井口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严格执行工作任务,确保生产计划的完成。
2. 井口工作人员应尊重管理人员和同事,遵守团队规则,积极配合工作,共同完成生产目标。
3. 井口工作人员应保护公共设施与设备,杜绝损坏行为,建设和谐的工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
七、井口奖惩制度1. 井口将根据工作人员的表现和贡献,设立奖励机制,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2. 井口将根据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和失职失责情况,实行相应的惩罚措施,维护团队的纪律和规范。
八、井口的改进与发展1. 井口将定期进行生产经验总结和问题整改,不断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2021年)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2021年)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机电工区统一负责副井口安全管理,运输工区统一负责主井和盲主井的安全管理,信号工、卷扬工、跟罐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卷扬工、信号工和跟罐工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
3初次下井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矿山三级安全教育(不少于72h),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方可下井。
外来参观或检查人员须由安监处指定专人(不少于2人)带领下方可下井。
4患有严重耳聋、风湿病(反复活动)、癫痫症、精神分裂症、经医疗鉴定,不适合从事井下作业的其他疾病者一律不准下井。
5严禁酒后下井。
井口工督促下井人员穿好劳动保护用品,带上照明用具,登记打卡后到候罐区等待下井。
下井人员必须听从井口管理人员和跟罐工指挥,熟悉上下罐操作规程。
6所有需乘罐人员在穿戴好劳保用品,配带好照明工具后必须在规
定的候罐场所休息等罐。
7下井人员随身携带小型工具可提前进入二道门内候罐。
待罐笼在井口停稳后,随身携带小型工具的下井人员进罐把随身工具放好后,二道门井口管理人员方可放下井人员进入,下井人员需按顺序先刷卡后进罐,井口管理人员要严格控制进入二道门上罐人员,数量不超过20人,当随身工具较多时可以减少上罐人员。
8罐笼运行前必须关好二道安全门,乘罐人员应面向罐门握紧扶手,两腿稍弯曲,身体不得伸出罐外,不准在罐内打闹抽烟。
9上罐人员必须听从跟罐工的指挥,到达目标中段,跟罐工听到“停点”并确认后,方可打开罐笼安全门,跟罐工下罐后报中段名,其他人员先下后上,到达该中段人员不得拥挤按顺序下罐后,上罐人员依次序上罐,待下罐人员走出中段井口门并关上该门,跟罐工上罐并关上罐笼安全门向信号工示意,信号工方可“打点”开车。
10各中段要罐人员,在罐没到时,必须在该中段井口门安全门外(距井筒5m外)等罐,不得进入该门内活动,待罐到后停稳(听到停点后)方可上罐并关上安全门,上罐前必须关闭该井口门。
11在跟罐工上罐并关上安全门后原则上不允许再上人,若没发出开车信号,有人需上罐,本着节约原则,跟罐工可以通知信号工等一
下,该人方可开井口门上罐;若跟罐工不同意或已发出开车信号,该人不得打开井口门强行上罐,否则以“三违”论处。
12不服从井口管理者,井口及各中段工作人员、信号工均有权禁止其乘罐,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井下各中段信号工兼有井口工职责,各中段上下罐人员必须服从其指挥。
13主井、盲主井人员上下罐:副井的人员上下罐制度也适用于主井、盲主井人员上下罐。
原则上主井、盲主井只上下运输工区作业人员,其他单位人员从副井上下。
14主井、盲主井上下人除了维修外主要集中在交接班时间,其他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上下人,以确保提升净时间。
15主井可从平硐、或山头上下人,从平硐上下人要有信号工,主井只允许2#罐笼乘人。
当2#罐笼乘人时,1#罐笼不可同时载物。
16主井每罐不得超过15人,盲主井每层罐不得超过10人。
17副井上下材料
17.1上下材料必须在规定场所堆放,然后由井口管理人员统一安排,上午原则上不上下需打开罐笼盖(如:轨道)和拆下安全门(如:T2G,电车等)的材料;一般情况下,安排在下午检罐前上下(应急救援等特殊情况除外)。
17.2专罐上下大宗材料或大型设备,需提前告知生产部或在调度会上敲定,由生产部安排调度室统一安排时间上下。
17.3专罐上下炸药、大型设备、大批材料时,罐笼应减速慢行,严禁同罐乘人;专罐上下雷管时,罐笼提升速度不得大于2m/s。
同时上下点需有人接送。
17.4专罐上下较长材料需打开罐笼盖时(如:上下轨道,4m轨道不能超过20根且等称放置固定,8m不超过10根以此类推等),需做好稳固措施,即:罐内外都需用安全绳或其它材料稳定,以防和井筒内设施碰撞发生事故。
长钢筋上下罐时要采取措施防止钢筋从罐笼底部缝隙穿出。
人员在罐笼顶部作业需佩戴安全带。
17.5专罐上下需拆下安全门(如:T2G等),需确定设备确已在两阻车器之间,且阻车器确已起作用。
17.6人员站在空提升器的顶盖上检修、检查井筒时,应有下列安全防护措施:
17.6.1应在保护伞下作业。
17.6.2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牢固地绑在提升钢丝绳上。
17.6.3检查井筒时,升降速度应不超过0.3m/s。
17.6.4容器上应设专用信号联系装置(如:对讲机)。
17.6.5井口及各中段马头门,应设专人警戒,不应下坠任何物品。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