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
煤矿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煤矿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问题概述煤矿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许多问题。
对于煤矿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深入分析,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问题分析1. 法律法规执行不严格煤矿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的依据是《煤矿安全规程》,然而在一些地方和企业中,对该规程的执行并不严格,导致煤矿隐患得不到及时排查和整改。
2. 部分企业重视程度不够一些煤矿企业对隐患排查和整改的重视程度不够,将其作为一项例行的工作来对待,缺乏足够的专业性和认真性。
3. 隐患排查不够全面有些煤矿企业在隐患排查过程中存在盲点,仅仅依靠表面检查,对于一些潜在的隐患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4. 整改落实不到位即便是查出了隐患,但在整改落实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包括整改措施不科学、整改进度落后等情况。
5. 责任不明确在煤矿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的过程中,责任的划分不够明确,导致问题难以追究和解决。
三、建议与对策1.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煤矿安全的重视程度,以强制推进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工作。
2. 对煤矿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3. 加强对隐患排查的监督,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确保隐患排查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4. 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对于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给予严厉处罚。
5. 加强煤矿隐患排查和整改过程中的责任划分,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义务,以便监督和问责。
四、结语煤矿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许多问题。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我们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视力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强对煤矿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的监督力度,确保所有煤矿的安全生产。
希望未来在我们共同努力下,可以有效解决煤矿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建立更加安全的煤矿生产环境。
露天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二篇)

露天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扎实做好“隐患治理”的各项工作。
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一、领导与工作分工:为了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年度重点日常工作来抓,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各有关科室领导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设在调度室,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登记、整改管理工作,总结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为了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扎实做好“隐患治理”的各项工作。
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办公室下设___个隐患排查治理组:地测技术组:负责全矿技术、措施、图纸、资料等排查整改工作组长:成员:生产技术科及相关技术人员采剥组:负责采煤系统排查整改工作组长:成员:调度、安监相关技术人员机运组:负责全矿机电、机械系统排查整改工作组长:成员:机运科及相关技术人员雨季三防组:负责全矿防洪、排水排查整改工作组长:成员:调度、安监、机运及相关技术人员边坡、排土组:负责全矿边坡、排土场治理整改工作组长:成员:调度、安监、机运及相关技术人员综合组:负责地面“三防”、物资供应、后勤保障等排查整改工作。
组长:成员:调度、财务、供应等相关领导人员。
二、工作目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系统的安全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及专项治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排查治理范围、内容、方式:(一)、全矿(采、运、排、供电各系统)。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各个细节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___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内容:1、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检查:1)开采技术;露天开采是否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
煤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煤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1. 介绍煤矿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介绍一种煤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旨在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2. 方案概述该方案包括煤矿重大隐患排查的方法和治理方案。
通过科学、系统的方法对煤矿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已存在的隐患,从而提升煤矿生产的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3. 排查方法3.1 矿井地质勘察在进行煤矿重大隐患排查前,首先需要进行矿井地质勘察,了解矿井的地质条件和地质构造,确定可能存在的隐患点。
3.2 检查矿井通风系统通风系统对于煤矿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排查时需要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包括风筒、风机、风门等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确保通风系统畅通。
3.3 检查矿井采掘工艺排查矿井的采掘工艺,检查采煤机、运输设备、支护设备等的运行情况和安全性。
排查工艺过程中是否存在潜在的隐患,如设备老化、漏电等问题。
3.4 检查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检查矿井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是否完善。
包括安全出口、应急通道、消防器材等的规范和配备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设备损坏、没有及时维护等。
3.5 考察矿工安全培训和管理矿工安全培训和管理是煤矿安全的基础。
排查时应查看矿工的安全培训记录、证书的完备性,以及矿工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
此外,还应对矿工的安全意识进行考察,发现安全意识淡漠的问题及时纠正。
4. 隐患治理方案4.1 制定治理方案根据排查结果,制定相应的隐患治理方案。
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确定优先处理的隐患点,并制定治理措施和时间计划。
4.2 落实责任和加强管理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明确相关责任人,并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
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对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4.3 加强设备检修和维护排查治理过程中,应加强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及时修复存在问题的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煤矿企业如何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煤矿企业如何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平安事故的特殊规定》第九条规定: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从法律层面确立了煤矿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地位。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隐患虽然不是事故,但能随时导致事故的发生。
因此,准时发觉排查隐患并准时治理、消退隐患既是国家“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必定要求,也是确保企业平安生产的必定要求。
1、隐患排查治理是有效预防掌握风险的关键平安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缘由和状态,包括人的担心全行为、物的担心全状态、环境的担心全条件以及管理上的缺陷等。
隐患排查治理,首先就是要全面、细致、仔细地找出、发觉隐患,从公司、矿井到区队直至班组,从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层层发动、着手,做到“三全”。
“三全”即“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范围要掩盖煤矿生产的全部环节、全部过程和全部人员,避开消失平安管理的死角和盲点。
班组级的隐患排查。
就是由班长组织的对本班工人的担心全行为及所在的工作面的担心全状态进行隐患排查,还包括工人自身平安行为及所处四周环境的自查。
班前,班长在开班前会时,要对工人的思想状态进行隐患排查,精力不集中、没有休息好、平安意识不够,坚决不予入井作业,要确保当班每位职工都有较好的平安思想状态和平安意识;进入工作面作业之前。
要对工作面的平安状况进行检查,发觉隐患准时处理,只有当工作面的隐患排解后方可带领工人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班中,要关注所在工作面的变化状况,出了隐患要准时处理;班后,要检查是否留下了平安隐患,若有,要准时处理完毕方可下班,来不及处理的要在现场向下一个班交接清晰。
区、队级的隐患排查,就是由区、队长组织的对本区、队范围内的工人担心全行为、工作面及作业环境的担心全状态和条件进行隐患排查。
矿井级的隐患排查,就是由矿长或井口主任组织的,更大范围的,对本矿范围内的职工担心全行为、作业场所及环境存在的担心全状态和条件进行隐患排查。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一、煤矿隐患排查工作的必要性煤矿作为重要的能源资源,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但是,煤矿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隐患,这些隐患可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给煤矿生产和矿工的生命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
为了杜绝事故的发生,保证煤矿生产和矿工的安全,必须要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煤矿的安全隐患。
二、煤矿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1、全面排查:通过对煤矿的生产过程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对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现场操作、矿工操作行为等进行检查、分析,制定详细的隐患清单,确保工作的全面性。
2、层层把关:将隐患排查工作分层次层层把关,从煤矿的各个环节入手,逐个击破各个环节中的安全隐患。
通过设置检查站、岗位监控等方式加强对各项工作和安全生产的监控。
3、有计划实施:在制定实施方案时,要有具体的计划、明确的目标以及详细的措施,一步步有序的开展排查工作,确保排查工作有效、全面、有条不紊的展开。
三、煤矿隐患排查考虑的因素1、排查工作的时效性:在安全生产中,没有时间可以浪费,要在保证全面性的情况下,尽快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排查工作的有效性: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隐患要有明确的认识,在排查过程中要挖掘出隐患,掌握排查方法和技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排查工作的实施规范性:煤矿隐患排查工作要有明确的目标,按照排查流程规范进行,各项工作要做到标准化。
4、排查工作的可操作性:在实际操作中,要根据煤矿自身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煤矿隐患排查工作的重点内容1、对生产设备的检查:对各个生产设备逐一进行检查,核对设备参数和记录,判断是否存在隐患。
2、对采矿工艺流程的检查:对采矿工艺流程中的每一环节进行检查,判断是否存在危险因素。
3、对现场操作的检查:对现场操作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4、对矿工操作行为的检查:对矿工的操作行为进行检查,对不良操作进行纠正,并制定相关的操作规范。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随着国家对煤炭产业的规范管理,越来越多的煤矿企业被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此项工作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必要手段。
本文将提出具体的煤矿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意见,以便企业更好地全面排查隐患和做好治理工作。
1、制定严格的排查标准在排查隐患前,首先必须制定严格的排查标准。
该标准应包括权责、程序、时间表、时间、人力、物力等各方面的细节。
同时,也要遵循安全生产法规、矿山安全工作规程和煤炭行业的安全规范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2、建立科学的排查机制对于煤矿企业来说,隐患排查应该是一项长期、常态化的工作。
为此,必须建立科学的排查机制。
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排查的时间表,并确定排查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标准,确保所有的隐患都得到尽可能完整的排查。
3、加强隐患排查人员的培训排查隐患需要专业的技能和知识。
为了保证排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企业应该加强隐患排查人员的培训和学习。
这包括煤炭产业的法规和标准、安全生产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此外,企业也应该鼓励隐患排查人员积极反馈排查结果,提高排查工作的专业性和合理性。
4、完善排查治理工作流程在排查治理工作中应该建立完善的流程。
企业应该根据排查结果,制定专门的治理方案,确保按照优先级、难度大小的顺序逐一排查解决问题。
同时企业还应该定期汇总隐患排查数据,分析数据,形成煤矿隐患治理的知识体系,以便在今后的治理中依据经验逐渐提高排查治理效率。
5、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工作设备是煤矿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煤矿企业应该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能够及时发现和排查隐患。
同样,企业也必须定期进行设备检验、更换磨损严重的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煤矿是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产业。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保障煤炭产业安全生产和稳定发展的关键。
因此,煤矿企业应该认真落实以上工作意见,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煤炭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为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煤矿事故隐患,确保在新的一年全镇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乡政府对20x年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党的十七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一系列安全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原则,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任务,遏制事故的发生,实现煤矿全年“0”死亡事故,努力开创全镇煤矿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
2、各煤矿驻矿专员要亲自对所驻煤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排查隐患。
3、各煤矿驻矿员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到矿督促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防事故发生,切实把煤矿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4、各煤矿要全面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
三、落实措施,严防死守1、各相关单位或部门和责任人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把煤矿瓦斯防治和煤矿安全专项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驻矿专员和驻矿员要加强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情节严重的,立即责令停产整顿。
3、各煤矿要与镇政府签订一份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承诺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决不向非法矿井提供火工。
每半月至少由煤矿矿长或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所有矿井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专业技术人员。
5、煤矿应加强“一通三防”管理,矿井必须安装瓦斯监控系统,及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
煤矿隐患治理工作措施

煤矿隐患治理工作措施随着煤炭产业的发展和国家对煤矿安全的重视,煤矿隐患治理工作成为了煤矿安全生产体系建设中的重点任务。
隐患治理工作的好坏不仅影响着煤矿生产的正常运转,更关系到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隐患治理工作的措施。
一、隐患排查隐患排查是煤矿隐患治理工作的第一步,是隐患治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在隐患排查中,应围绕煤矿生产中的各个方面,采取主动式排查和被动式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寻找存在的各种隐患。
排查范围应该覆盖到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例如井下巷道、井口工作场地、井下设备、采掘工作面等等。
二、隐患评估在隐患排查后,需要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估。
通过评估,确定隐患的等级和治理优先级。
评估内容包括隐患的类型、数量、影响范围,以及治理工作的难易程度和实施成本等等。
科学的隐患评估可以有效地指导隐患治理工作的实施。
三、隐患治理隐患治理是隐患排查和隐患评估后的重要环节。
对于隐患治理,应采用分级分类、分类施策的方式,结合煤矿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治理方案和措施。
1.应对重点隐患在隐患治理中,要特别关注重点隐患,对于那些影响煤矿生产安全的重点隐患,应该优先治理。
比如,煤矿井下的煤与瓦斯突出隐患,危及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一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治理。
2.分级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隐患,要采用不同的治理方式。
比如,针对井下巷道的隐患,应采用支护加固、砂浆填充等方式进行治理;针对井口工作场地的隐患,则可采用硬化地面、安装防滑垫等方式进行治理。
四、隐患复查隐患治理之后,需要对治理效果进行复查,以确保治理措施的有效性。
复查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对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隐患的消除情况、地质环境变化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五、隐患信息化管理随着科技的发展,隐患信息化管理已成为煤矿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方式之一。
隐患信息化管理可以有效提高隐患排查的效率,方便管理人员及时了解高危隐患,快速采取治理措施。
煤矿管理部门要建设完善的隐患信息化平台,实时监控煤矿的生产状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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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各县(区)煤炭局,各煤矿企业: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地方煤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原则与工作目标(一)指导原则: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建立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地方煤矿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控制和减少零星事故,确保实现省、市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以内。
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1、突出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
煤矿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防控负全面责任。
煤矿企业每旬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2、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责任。
县(区)煤炭管理局是辖区内地方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主体。
要制定计划,由主要领导带队,认真组织开展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
3、严格隐患的闭合管理制度。
排查出的所有隐患必须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责任,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无盲区、无盲点、无空档、无缝隙”,扎实有效地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突出隐患排查治理重点(一)“一通三防”与瓦斯治理。
矿井是否按照《安徽省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办法》要求,建立健全了“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矿井通风系统是否满足“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要求;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是否健全完善、运转正常;矿井综合防尘系统和综合防灭火系统是否健全;火工品贮存、管理、领退、使用和销毁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突出矿井“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制定、贯彻和落实是否到位;(二)防治水。
矿井是否按照《防治水规定》等文件规定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物资设备,是否制定完善的防治水管理规章制度;主要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防治水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有水必治、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及杨庄矿周边矿井,是否建立和科研院所合作关系,是否制定针对性的防治水方案,并认真落实。
(三)安全供电与顶板管理。
矿井供电系统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具备可靠的双电源,井下中央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及地面主要车间等是否具备供电双回路;是否按期淘汰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产品及工艺;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电气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是否落实了顶板管理的各项措施等。
(四)管理及培训。
矿井是否按照《指导意见》和《淮北市地方煤矿技术管理规定》要求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特殊工种是否经煤炭管理部门三级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新进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参加四级安全培训,获得煤矿安全生产有关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矿井是否按核定劳动定员数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矿井是否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跟班带班制度。
(五)采矿秩序和依法开采。
矿井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不全生产、建设;是否存在超层越界或擅自提高上限开采行为;是否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的;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是否存在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是否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设计、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审批以及是否存在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公告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煤矿企业在进行登记建档的同时,要采取适当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公告,接受监督。
市、县(区)煤炭管理局对查出重大隐患的矿井,要依法进行停产整顿并在主要媒体上公告。
(二)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限期整改销号。
重大安全隐患由县(区)煤炭管理局实行档案化管理,并安排专人挂牌督办,必须按“五定”原则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领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第2页导要亲自过问,严格落实督办责任,直至隐患消除。
(三)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1、建立隐患分级排查工作机制,矿井主要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必须每旬组织各部门、区队对全矿井生产中已经存在和可能存在的隐患全面排查分析。
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排查活动,对隐患进行确认,制定治理措施,按隐患级别、类别登记造册。
并于每月3日前将隐患排查及治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区)煤炭管理部门。
2、按规定报告。
煤矿企业必须于每季度第一周将上季度重大隐患排查及治理整改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其中,市直管煤矿向市煤炭局报告,其他煤矿向县(区)煤炭局报告。
报告应当经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3、完善整改制度。
煤矿企业要按照“五定”原则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和隐患治理保障措施,隐患治理必须做到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得生产,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4、完善督查和验收制度。
一般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煤矿企业应当按照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自检。
煤矿企业在重大隐患整改后,必须按照《安徽省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监察办法》规定向上级煤炭管理部门提出验收书面申请报告,上级煤炭管理部门收到煤矿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验收。
验收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验收不合格的,隐患不得消除。
(四)建立专家“把脉”制度各县(区)煤炭局应聘请“一通三防”、采掘、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等煤矿专家,对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受水害威胁矿井开展安全开采技术“会审”和检查,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治理和监控防范措施,严密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对辖区水害、瓦斯等灾害严重矿井每季度必须组织专家开展至少一次隐患排查。
(五)建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存在以下行为的,市煤炭局将对县(区)煤炭管理部门、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1、违规违法生产、建设的;2、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3、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开展不力,安全质量标准化未实现动态达标的;4、不按规定淘汰国家明令淘汰机电设备、产品、工艺的;5、“一通三防”、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6、谎报瞒报和拖延不报事故的;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
凡年度内三次或三次以上约谈的矿井,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提请免去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
(六)完善管理干部考核制度市煤炭局将按照《关于印发煤矿管理人员任职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地方煤矿法人、矿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干部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在安全生产岗位任职。
(七)建立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隐患不能限期整改销号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情节严重的,对矿井实施停产整顿,并依法实施处罚。
五、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保障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煤矿企业20xx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安徽省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监察办法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深刻领会精神,熟悉掌握有关政策规定内容和要求,强化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识,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矿区形成人人查隐患、治隐患、防隐患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监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县(区)煤炭局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实行一矿井一档案式管理。
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
存在瓦斯涌出异常、自燃发火、水害威胁等重大事故隐患的矿井,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市、县(区)煤炭局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提请办矿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县(区)煤炭局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必须依法责令停产治理,并现场下达隐患整改治理通知书。
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三)落实责任,严格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追究煤矿企业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煤矿主要负责人报告。
县(区)煤炭管理局要定期对所属煤矿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调度,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发现《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所列重大隐患及未采取治理措施、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必须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治理,并依法严格进行处罚;对安全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及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严肃查处。
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促进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