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板取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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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机械性能取样方法

钢材机械性能取样方法

钢材机械性能取样方法一、引用标准GB1499—1998《热轧带肋钢筋》GB13013—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701—1997 《低热钢热轧圆盘条》JGJ18—2003 《钢筋焊接及验收标准》JGJ107—2003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8—96 《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JGJ109—96 《钢筋锥螺纹接头技术规程》GB13788-2000《冷扎带肋钢筋》二、原材料(一)钢筋1、取样规则(1)钢筋应按每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

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2)冷拉钢筋应分批进行验收,每批由重量不大于20吨的同级别,同直径的冷拉钢筋组成。

(3)冷扎带肋钢筋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火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60吨。

2 、取样数量钢筋的试样数量根据其供货形式的不同而不同。

(1)直条钢筋:每批直条钢筋应做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

(2)盘条钢筋:每批盘条钢筋应做1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

(3)冷拉钢筋:每批冷拉钢筋应做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

(4)冷扎带肋钢筋:每批冷扎带肋钢筋应做1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

3 、取样方法拉伸和弯曲试验的试样可在每批材料中任选两根钢筋,切取样品应在钢筋端头50mm外切取,每根上取2个试样做拉、弯试验。

4、取样长度直条钢筋、盘条钢筋、冷拉钢筋为40-45mm(二)型钢1、样胚的切取根据(GB2975—98)《钢材力学及工程性能试验取样规定》的要求:(1)样胚应在外观尺寸合格的钢材上切取。

(2)切取样胚时,应防止因受热、加工应化及变形,而影响其力学及工艺性能。

(3)用烧割法切取样胚时,从样胚切割缝至试样边缘必须留有足够的加工余量,一般应不小于钢材的厚度或直径,但最小不得少于20mm。

对于厚度或直径大于60mm的钢材,其加工余量可根据双方协议适当减小(4)冷剪样胚所留的加工余量可按表1选取表12、样胚切取位置及方向(1)对截面尺寸小于或等于60mm的圆钢、方钢和角钢,应在中心切取拉力试验样胚,截面尺寸大于60mm,则在直径或对角线距外端四分之一处切取。

金属材料取样规定-钢板、锻件

金属材料取样规定-钢板、锻件

符号
• W——产品的宽度 • t ——产品的厚度(型钢为腿部厚度, 钢管为管壁厚度) • d ——产品的直径(多边形条钢为内切圆直径) • L ——纵向试样(试样纵向轴线与主加工方向 平行) • T ——横向试样(试样纵向轴线与主加工方向 垂直)
型钢取样位置
• 按图1在型钢腿部切取拉伸、弯曲和冲击样坯。 如型钢尺寸不能满足要求,可将取样位置向 中部位移。 • 对于腿部有斜度的型钢,可在腰部1/4处取样 (见图1b和d),经协商也可从腿部取样进行 机加工。 • 对于腿部长度不相等的角钢,可从任一腿部 取样。
试样的制备
• 制备试样时应避免由于机加工使钢表面产 生硬化及过热而影响其力学性能。机加工 最终工序应使试样的表面质量、形状和尺 寸满足相应试验方法标准的要求。 • 当要求标准状态热处理时,应保证试样的 热处理制度与样坯相同。
取样位置
一般要求: • 该标准给出了型钢、条钢、钢板、及钢管的 拉伸、冲击和弯曲试验取样位置 • 应在钢产品表面切取弯曲样坯,弯曲试样应 至少保留一个表面,当机加工和试验机能力 允许时,应制备全截面或全厚度弯曲试样。 • 当要求取一个以上试样时,可在规定位置相 邻处取样。
冷剪样坯所留加工余量按下表选取:
厚度或直径 ( mm) ≤4 >4~10 >10~20 >20~35 >35 加工余量 ( mm) 4 厚度或直径 10 15 20
试料的状态
• 按产品标准规定,取样的状态分为交货状态和标 准状态。 • 在交货状态下取样时,可从以下二种条件中选择: a、产品成型或热处理完成之后取样。 b、如在热处理之前取样,试料应在与产品交货 状态相同的条件下进行热处理。当需要矫直试料 时,应在冷状态下进行,除非产品标准另有规定。 • 在标准状态下取样时,应按产品标准或订货单规 定的生产阶段取样。如必须对试料矫直,可在热 处理之前进行热加工或冷加工,热加工的温度应 低于最终热处理的温度。 • 热处理之前的机加工:当热处理要求试样尺寸较 小时,产品标准应规定样坯的尺寸及加工方法。 • 样坯的热处理应按产品标准或订货单要求进行。

钢筋实验取样(拉拔、冷弯、焊接)长度标准

钢筋实验取样(拉拔、冷弯、焊接)长度标准

钢筋实验取样(拉拔、冷弯、焊接)长度标准(一)热轧钢筋1、组批规则以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不超过60吨为一批。

2、取样方法拉伸检验:任选两根钢筋切取。

两个试样,试样长500mm。

冷弯检验:任选两根钢筋切取两个试样,试长度按下式计算:L=1.55*(a+d)+140mm式中:L—试样长度a—钢筋公称直径d—弯曲试验的弯心直径;按下表取用钢筋牌号(强度等级) HPB235(Ⅰ级) HRB335 HRB400 HRB500公称直径(mm) 8~20 6~25 28~50 6~25 28~50 6~25 28~50弯心直径d 1a 3a 4a 4a 5a6a 7a在切取试样时,应将钢筋端头的500mm去掉后再切取。

(二)低碳钢热轧圆盘条1、组批规则以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不超过60吨为一批。

2、取样方法:拉伸检验:任选一盘,从该盘的任一端切取一个试样,试样长500mm。

弯曲检验:任选两盘,从每盘的任一端各切取一个试样,试样长200mm。

在切取试样时,应将端头的500mm去掉后再切取。

(三)冷拔低碳钢丝1、组批规则甲级钢丝逐盘检验。

乙级钢丝以同直径5吨为一批任选三盘检验。

2、取样方法从每盘上任一端截去不少于500mm后,再取两个试样一个拉伸,一个反复弯曲,拉伸试样长500mm,反复弯曲试样长200mm。

(四)冷轧带肋钢筋1、冷轧带肋钢筋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逐盘检验,从每盘任一端截去500mm以后,取两个试样,拉伸试样长500mm,冷弯试样长200mm。

2、对成捆供应的550级冷轧带肋钢筋应逐捆检验。

从每捆中同一根钢筋上截取二个试样,其中,拉伸试样长500mm,冷弯试样长250mm。

如果,检验结果有一项达不到标准规定。

应从该捆钢筋中取双倍试样进行复验。

(五)钢筋焊接接头的取样A、取样规定[根据《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1、钢筋闪光对焊接头取样规定a 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分析允许偏差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分析允许偏差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分析允许偏差F.1 成品分析取样F.1.1取样总则F.1.1.1 用于钢的化学成份成品分析的试样,必须在钢材具有代表性的部位采取。

试样应均匀一致,能代表每批钢材的化学成份,并应具有足够的数量,以满足全部分析要求。

F.1.1.2 化学分析用的试样样屑,可以钻取、刨取,或用某些工具机制取。

样屑应粉碎并混合均匀。

制取样屑时,不能用水、油或其它润滑剂,并应去除表面氧化铁皮和脏物。

成品钢材还应去除脱碳层、渗碳层、涂层、镀层金属和其它外来物质。

F.1.1.3 当用钻头采取试样样屑时,对小断面钢材成品分析,钻头直径应尽可能的大,至少不应小于6mm;对大断面钢材成品分析,钻头直径不应小于12mm。

F.1.2 成品分析取样F.1.2.1 成品分析用的试样样屑,应按下列方法之一采取,不能用下列方法采取时,由供需双方协议。

1大断面钢材1)大断面的初轧坯、方坯、扁坯、圆钢、方钢、锻钢件等,样屑应从钢材的整个横断面或半个横断面上刨取;或从钢材横断面中心至边缘的中间部位(或对角线1/4处)平行于轴线钻取;或从钢材侧面垂直于轴中心线钻取,此时钻孔深度应达钢材或钢坯轴心处。

2)大断面的中空锻件或管件,应从壁厚内外表面的中间部位钻取,或在端头整个横断面上刨取。

2 小断面钢材小断面钢材包括圆钢、方钢、扁钢、工字钢、槽钢、角钢、复杂断面型钢、钢管、盘条、钢带、钢丝等,不适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取样时,可按下列规定取样。

1)从钢材的整个横断面上刨取(焊接钢管应避开焊缝);或从横断面上沿轧制方向钻取,钻孔应对称均匀分布;或从钢材外侧面的中间部位垂直于轧制方向用钻通的方法钻取。

2) 当按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不可能时,如钢带、钢丝,应从弯折迭合或捆扎成束的样块横断面上刨取,或从不同根钢带、钢丝上截取。

3) 钢管可围绕其外表面在几个位置钻通管壁钻取,薄壁钢管可压扁迭合后在横断面上刨取。

3 钢板1) 纵轧钢板钢板宽度小于1m时,沿钢板宽度剪切一条宽50mm的试料;钢板宽度大于或等于1m 时,沿钢板宽度自边缘至中心剪切一条宽50mm的试料。

钢结构见证取样标准

钢结构见证取样标准

钢结构见证取样标准第一部分:见证取样检测一、钢材质量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对钢材进行化学成分分析和力学性能的抽样复验:(1) 国外进口钢材;(2) 钢材混批;(3) 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4)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5) 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6) 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1、化学成分分析(主控项目)(1)检验指标:碳、硅、锰、硫、磷及其他合金元素(2) 依据标准:《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20066-2006《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3) 取样方法及数量:钢材化学成分分析,可根据需要进行全成分分析或主要成分分析。

所采用的取样方法应保证分析试样能代表抽样产品的化学成分平均值。

分析试样应去除表面涂层、除湿、除尘、以及除去其他形式的污染。

分析试样应尽可能避开孔隙、裂纹、疏松、毛刺、折叠或其他表面缺陷。

制备的分析试样的质量应足够大,以便可能进行必要的复检验。

对屑状或粉末状样品,其质量一般为100g。

可采取钻、切、车、冲等方法制取屑状样品。

不能用钻取方法制备屑状样品时,样品应该切小或破碎,然后用破碎机或振动磨粉碎。

振动磨有盘磨和环磨。

制取的粉末分析试样应全部通过规定孔径的筛。

钢材化学成分的分析每批钢材取1个试样。

2、力学性能检验(主控项目)(1) 检验指标: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冲击功(2) 依据标准:《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验制备》GB /T2975-1998《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3) 取样方法及数量:应在外观及尺寸合格的钢材上取样,产品应具有足够大的尺寸。

取样时应防止出现过热、加工硬化而影响力学性能。

取样的位置及方向应符合GB /T2975-1998附录A的规定。

当工程没有与结构同批的钢材时,可在构件上截取试样,但应确保结构构件的安全。

钢板取样GB-T5313-85

钢板取样GB-T5313-85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应在钢号后加等级号 Z15、Z25、Z35表示。例如要求厚度方向性能的造船用 4C钢板,标志为: 4C-Z2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舞阳钢铁公司、冶金工业部情报标准研究总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周用圆形试样,其直径应符合表 3的规定,试样平行长度应不小于直径的 1.5倍。
3.3.2试样可由整个板厚加工而成(图 2a型);当不能直接在钢板厚度方向上加工试样时,可采用焊上夹持端的全 厚度拉力试样(图 2b型)。 需要检查钢板靠近表面部分的厚度方向性能时,经供需双方协商,可采用图 2的 b型或 c型试样。 3.3.3试样夹持端的焊接可采用任何适宜方法(如摩擦焊、手工电弧焊等)进行,但任何焊接方法都应使热影响区 最小,且不得使热影响区进入平行长度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
UDC 669.14-413 GB 5313-85
1引言 1.1用于造船、海上采油平台、锅炉和压力容器等某些重要焊接构件的钢板,不仅要求沿宽度方向和长度方向有一 定的力学性能,而且要求厚度方向有良好的抗层状撕裂性能。钢板的抗层状撕裂性能采用厚度方向拉力试验的断面 收缩率来评定。 1.2本标准适用于厚度为 15~150mm,屈服点不大于 51kgf/平方 mm(500N/平方 mm)的镇静钢的钢板。 对于厚度小于 15mm和大于 150mm或屈服点大于 51kgf/平方 mm(500N/平方 mm)的钢板应在订货时协商。 1.3本标准是对有关标准的钢板要求做厚度方向性能试验时的补充规定。 2技术要求 2.1钢的硫含量(熔炼分析)应符合表 1的规定。
Z15 Z向性能级别 含硫量,%不大
0.01 于
表1 Z25 0.007
Z35 0.005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规格大全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规格大全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规格大全一、水泥材料1.取样规格:(1) 500kg以上的大包装水泥:每次至少取2kg的样品;(2)封闭式水泥储罐:样品量应按每立方米水泥储罐取样100g;(3)活动式水泥储罐:样品量应按每立方米水泥储罐取样300g。

二、钢材1.取样规格:(1) 钢坯、钢板、钢带:根据批次平均重量的5‰取样,样块不小于2kg;(2) 直径不超过32mm的钢筋:每捆2根,总直径不超过12根的捆取样,每捆总重量不超过30kg;(3) 直径超过32mm的钢筋:每捆1根,总捆数不少于10捆,每捆总重量不超过30kg。

三、混凝土1.取样规格:(1) 承载结构用混凝土:每立方米取样2kg,取不少于3个试块;(2) 非承载结构用混凝土:每立方米取样2kg,取不少于2个试块。

四、砂、石(1)原料场取样:从不同地点和不同方向各取三次,每次取样至少100g;(2)施工现场取样:每次样品不少于100g,每个抽样点取不少于3个样品。

五、黏土1.取样规格:(1)低容限、高含水量黏土:根据工程需要取样,保证实验需要的土样量;(2) 中、高容限黏土:每个朗姆杯取样2kg。

六、玻璃1.取样规格:(1)平板玻璃:每张玻璃取样不少于2个点,每个点按玻璃面积的1%取样;(2)空心玻璃:每个集装箱按不少于10%的比例取样。

七、塑料1.取样规格:(1)塑料板材:每张板材取样不少于3个点,每个点按面积的2%取样;(2)塑料管材:每个批次按比例取不少于3个样品。

八、木材(1) 竹材、木材切割品:每次取样不少于3块样品,样品尺寸不小于30cm × 30cm × 1.5cm;(2) 板材、弯曲品取样:每次取样不少于3块样品,样品尺寸不小于10cm × 10cm × 1.5cm。

九、瓦材料1.取样规格:(1)平瓦、排水瓦:每个批次按比例取不少于3块样品;(2)波形瓦、彩钢瓦:每个批次按比例取不少于5块样品。

各种原材送检取样标准

各种原材送检取样标准

各种原材送检取样标准钢材类样品名称取样要求取样方法取样数量备注钢筋原材GB1499.2-2007GB1499.1-2008 GB13788-2008 热轧带肋、光圆钢筋:同一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每60t 为一批,不足此数也按一批计。

随机抽取两根,去掉端头50cm 后截取,各取两段,分别用于拉伸及冷弯试验。

力学试验:约40cm 长2 支, 约50cm 长2 支,共4 支。

委托时应明确规格、牌号、产地。

冷轧带肋钢筋;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外形,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每60t 为一批,不足此数也按一批计。

去掉端头50cm 后截取40~50cm 长试样。

拉伸试验:每盘1 支;弯曲试验:每批2 支。

钢筋焊接接头JGJ18-2003 闪光对焊、气压焊:工艺检验:每批钢筋正式焊接前,每种牌号、每种规格至少做1 组试件进行工艺检验;非工艺检验:以300 个同类型接头为一批。

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

试样共6 支:拉伸3 支,50~60cm 长;弯曲3 支,约40cm 长。

通常,随着钢筋直径的增大,取样长度适当增加。

(以下同)电弧焊(如:搭接焊、帮条焊等)、电渣压力焊:工艺检验:每批钢筋正式焊接前,每种牌号、每种规格至少做1 组试件进行工艺检验;非工艺检验:以300 个同类型接头为一批。

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

试样长度为50~60cm 共3 支,只作拉伸试验。

搭接焊试件应保证距焊口外两边各留出20cm 左右。

并应使两钢筋的轴线在一直线上。

钢筋焊接网片JGJ/T114-2003 每批应由同一厂家生产的,受力主筋为同一直径的焊接网组成,以30t 为一批。

随机抽取一张网片,在纵、横向钢筋上各截取2 根试样,分别进行拉伸和拉伸:2 支冷弯:2 支抗剪:3 支长30~ 40cm。

每个试样应含有不少于一个焊接点。

长30~40cm。

冷弯试验;在同一根非受拉钢筋上随机截取3 个抗剪试样。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JGJ107-2003 JG/T3057-1999 工艺检验:对每批进场钢筋应做接头工艺检验(同一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60t 为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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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材试验: 钢板厚度(mm)
长度 mm
拉伸试件 宽度 mm
6
220
30
8
230
30
10
240
30
12
260
30
14
280
30
≥16
330
30
备注:试件侧面应该铣床铣平。以上尺寸为加工后尺寸。
2、对焊试验:
钢板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度 mm
长度 mm
拉伸试件 宽度 mm
6
220
30
8
230
30
10
240
30
12
260
30
14
280
30
≥16
330
30
注:试件侧面应该铣床铣平。以上尺寸为加工后尺寸。
焊接弯件焊肉应打磨与母材平齐。
角钢、工字钢等其它型钢取样尺寸同上。
吉林市诚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钢板取样标准
取样数量 1 1 1 1 1 1
取样数量 2 2 2 2 2 2
电话:2489776
长度 mm 200 210 220 240 250 270
4 个侧弯 4 个侧弯
长度 mm 200 210 220 240 250 270
弯曲试件 宽度 mm
12 16 20 24 28 2 倍厚度
弯曲试件 宽度 mm
12 16 20 24 28 2 倍厚度
地址:江湾路永强胡同
取样数量 1 1 1 1 1 1
取样数量 2 个面弯,2 个背弯 2 个面弯,2 个背弯 2 个面弯,2 个背弯 2 个面弯,2 个背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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