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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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资料保管制度

工程技术资料保管制度

工程技术资料保管制度
一、总则
1. 为规范工程项目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所有参与项目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二、资料分类与归档
1. 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变更记录、检验报告、会议纪要等。

2. 所有工程资料应按项目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按专业类别进行分类编号。

3. 归档资料应清晰、完整,任何涂改或修正应有明确的签字确认。

三、资料存储
1. 电子版资料应保存在专用服务器上,并定期备份到云端或其他安全的存储设备中。

2. 纸质资料应存放在防火、防潮、防尘的环境中,确保其物理状态良好。

3. 特殊重要或敏感的资料应加以加密处理,限制访问权限。

四、资料借阅与复制
1. 借阅工程资料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

2. 借出的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并做好归还登记。

3.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或外传工程资料。

五、资料更新与作废
1. 随着工程进展,相关资料应及时更新,确保反映最新情况。

2. 作废资料应明确标记,并在必要时进行销毁处理。

六、责任与监督
1. 项目经理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资料管理工作负总责。

2. 各专业工程师负责其领域内的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3. 违反本制度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与修改。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办法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办法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单位所有的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包括各类工程项目资料、成果资料、技术资料、档案资料等。

第三条工程资料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保证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

第四条工程资料管理应当注重文明办公、节约资源、合理利用、科学管理、严格审查、便于传阅和检索。

第五条工程资料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全过程,具有延续性和独立性,要求全员参与、各负其责。

第六条工程资料管理小组由单位领导任命,设专职负责人,并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场地。

第七条工程资料管理小组负责项目资料的归档、编制档案、管理检索等工作,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存档并加强保密措施。

第二章工程项目资料管理第八条工程项目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计划、竣工验收资料等。

第九条工程项目资料应按照工程进度和阶段进行分类、存档,做到可以及时查询、检索。

第十条工程项目资料应保存5年以上,特殊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延长保存时间。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资料应进行定期检查、整理,保证资料的及时更新与完整。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资料的重要性和机密性在保存时需采取加密措施,对外部人员进行限制查阅。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资料归档应做好相关档案登记、编码工作,确保资料的存档位置清晰明确。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小组有权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清理和销毁工作,同时要做好记录。

第三章成果资料管理第十五条成果资料包括工程项目竣工图纸、施工纪录、验收报告、技术交底等。

第十六条成果资料应按照工程项目要求进行归档,存档时要注意分阶段归类,方便后期查阅。

第十七条成果资料保存时间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需提前汇报单位领导决定。

第十八条成果资料管理小组要对成果资料进行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外传。

第十九条成果资料可以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存档备份,保证无丢失。

工程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与使用流程,确保所有工程资料真实、完整且可追溯,以支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管理决策的需要。

二、资料分类与编号1. 工程资料应按照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并赋予唯一的编号,便于检索和使用。

2. 分类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技术标准、会议纪要、进度报告、质量检验记录等。

3. 编号规则应简单明了,易于识别,如结合项目名称、资料类别和日期等信息。

三、资料收集与整理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收集和整理工程资料,确保资料的及时更新和完善。

2. 工程资料应在发生或变更后立即记录,并由专人负责归档整理。

3. 对于重要资料,应制作电子版和纸质版双份保存,以防万一。

四、资料保管与归档1. 设立专门的资料室或档案柜,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2. 纸质资料应分类存放,电子资料应备份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上,并定期检查数据的完整性。

3. 对于过期或无用的资料,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销毁或转移。

五、资料使用与借阅1. 工程资料的使用应遵循“按需取用”的原则,非相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查阅或借出。

2. 借阅资料需填写借阅登记表,明确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等信息。

3. 借阅人应爱护资料,不得涂改、损坏或遗失,如有违反,应按照公司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资料更新与维护1. 随着工程进展,相关资料应及时更新,反映最新的工程状态和技术要求。

2. 定期对工程资料进行审核和维护,确保其准确性和有效性。

3. 对于频繁更新的资料,应建立固定的更新机制和流程,避免信息的滞后。

七、监督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工程资料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对于在资料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工程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部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实施过程中资料的准确、完整、可靠,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资料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所有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资料、施工图纸、勘察资料、验收报告、施工日志、变更通知等相关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资料管理责任1. 工程部主管负责资料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确保资料管理制度的执行;2. 各岗位负责人负责本岗位所管理的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相关资料的管理,并对项目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最终责任;4. 所有员工都要严格遵守资料管理制度,保证资料的及时、完整、准确。

第四章资料管理流程1. 资料的收集:根据项目需求,收集相关的技术资料;2. 资料的整理: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建立资料档案;3. 资料的存储:将整理好的资料保存在指定的资料库或档案柜中,确保安全性;4. 资料的传递:根据需要将资料传递给相关部门或人员,并做好传递记录;5. 资料的更新:对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更新,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实用性;6. 资料的销毁:对于无用或过期的资料,应定期进行销毁,不得随意丢弃。

第五章资料管理制度1. 设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项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标准;2. 制定资料管理流程,规范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传递、更新和销毁等流程;3. 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系统,包括电子档案管理和纸质档案管理两种方式;4. 定期开展资料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资料管理意识和技能;5. 建立定期审核机制,对资料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6. 建立应急预案,对资料的丢失或损坏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六章资料管理工具1.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立统一的电子资料库,便于资料的存储和查找;2. 人员专职: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员,负责资料管理工作,保证资料的及时更新和整理;3. 保密措施:对于机密性较高的资料,应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4. 资料备份:定期对重要资料进行备份,避免资料丢失或损坏导致重要信息的丢失。

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资料管理工作效率,增强资料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建的各类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是指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计划、设计、施工、验收、竣工和运行管理等各类文件、图纸、技术资料和信息。

第四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存、传、用、删”的原则,确保资料的保存完整、正确、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专门的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资料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制定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明确资料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流程,加强对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第八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职责分工如下:(一)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对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审核和审批。

(三)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存档、整理、传递和销毁。

第二章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第九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传递和销毁等环节。

第十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当及时、准确地收集全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并根据资料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和整理。

第十一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应当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保证资料的整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应当遵循规范的存档程序,确保资料的保存完整、正确、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传递应当及时和准确传递各类资料,避免信息的遗漏和错误。

第十四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销毁应当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五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应当定期进行资料的整理和清查,确保资料的及时更新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资料管理的档案系统,保证各类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陕西中联实业集团工程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2013年7月25日编制人:赵宇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工程资料管理,确保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此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望各项目部认真贯彻执行。

1、资料整编应严格按ISO9001:2000系列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整理工程资料,资料必须真实、科学,严禁弄虚作假;资料同工程同步进行.其中质量保证资料无缺项。

2、各项目部专职资料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练应用工程技术资料软件,正确填报各类资料表格及报表;3、各项目部以技术总工牵头,项目部设专职资料员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编,项目部技术总工、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仓库保管员、工长等有关人员都应负责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资料编制与整理的工作模式。

4、所有资料必须书写规范,要用黑色钢笔,不得用铅笔或普通圆珠笔书写,要做到字迹工整、清晰;不得任意涂改,涂改后不可更换的资料须加盖涂改人印章或签字。

5、试块取样、见证人必须持证上岗,砼、砂浆试块规范制作,不得弄虚作假;试块的养护也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进行标准养护)。

6、每个项目开工前专职资料员立即建立各种工程资料信息台帐﹙包括书面和电子版﹚;7、工程资料的申报、审核、审批、签字确认流程和时限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监理管理规范要求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各相关方的签字盖章确认工作。

8、工程技术资料必须做到与工程形象进度同步进行,禁止事后补办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9、各种工程技术资料报送监理代建方或业主方审核批准时必须留下一份原始底稿以防资料的审批流程环节中丢失;与此同时所有报送监理代建方或业主方资料都必须在收发台帐上做好登记记录送达后要有收到人签字确认收到的时间及份数。

10、各项目部资料员在收到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合同变更协议书以及经相关单位审批签认回来的各种资料等必须在24小时内分发到项目技术总工程师、施工生产经理、公司合约部主管本项目的预算员手中。

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进行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技术文件、验收报告、相关证明文件等。

第三条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原则上采用电子化管理,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资料备份。

第四条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由公司设立的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工程资料。

第五条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应与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相一致,保证资料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工程资料收集第六条工程资料的收集应遵循全程记录原则,包括工程项目的立项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等各个阶段的资料。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编制设计文件,确保设计文件的可读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并保留相关的施工记录和实施过程的照片、视频等资料。

第九条项目组应当根据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

第十条资料管理部门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工程资料的及时收集和归档。

第三章工程资料整理与归档第十一条工程资料应当按照相关分类标准进行整理,并建立相应的数字化档案库。

第十二条资料管理部门应当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确保资料的可检索性。

第十三条资料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数字化档案库进行备份,保证资料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资料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定期清理工程资料的机制,将失效或重复的资料进行淘汰。

第四章工程资料利用与传递第十五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在使用工程资料时,应当提供明确的申请流程,确保资料的合理利用。

第十六条公司外部单位需使用公司工程资料时,应当提供书面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七条需对外传递的工程资料应当进行密级管理,保证资料的保密性。

第十八条资料管理部门应当对外传递的资料进行追踪监督,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公司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施工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

3. 施工资料管理工作应坚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原则。

二、管理责任1. 公司设立专门的施工资料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管理所有施工资料。

2.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负总责,确保资料的完整和准确。

3. 各专业工程师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施工资料编制、收集和整理工作。

4. 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三、资料编制与收集1. 施工资料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编制,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 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日常资料的收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日志、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等。

3. 所有施工资料必须及时归档,电子版资料应备份保存,防止数据丢失。

四、资料审查与验收1. 施工资料在提交前应由项目经理进行初步审查,确保资料无误后方可上报。

2. 公司施工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复审,发现问题及时退回并指导整改。

3. 重大工程节点的资料应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参与审查,确保关键信息的准确性。

五、资料保管与利用1. 施工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询和使用。

2. 对于重要资料,应采取加密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泄露或滥用。

3. 公司应定期对施工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为项目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施工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严重违反资料管理规定,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施工资料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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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印发《公司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属各单位、直管项目部:
现将《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公司管理办法要求,认真执行。

二O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的管理,做好项目施工资料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北京市及地方相关《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项目经理部档案管理办法》(建二总办〔2006〕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工程技术资料是指公司承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资料、各种图表、表格、图纸、音像资料料等技术文件的总称。

它是工程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

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和扩建的依据。

2、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项目。

3、管理体系及职责
3.1管理体系
3.2管理职责
3.2.1公司/分公司总工
3.2.2公司/分公司技术部
负责对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过程检查及竣工资料归档审核。

3.2.3项目总工
项目总工是工程技术资料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工程技术资料的完整、准确、及时收集整理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3.2.4项目资料员
项目部资料员要自始至终地负责该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及时收集、整理和竣工资料归档移交工作。

并及时将相关资料输入电脑,以便查阅、及时做资料的目录,使资料更规范化。

4、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4.1资料编制要求
工程技术资料是对建筑实物质量情况的真实反映,因此要求各种资料必须按照建筑物施工的进度及时的编制,同时资料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当地资料规程的要求,确保内容真实、完整、清晰,签字齐全。

4.2资料收集整理
4.2.1项目部资料员应及时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各部门、工种和工序的生产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主动向项目部资料员移交已承办完毕和已施工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资料,不得借故拖延或私自留存。

4.2.2项目部资料员在接收资料时应仔细核对资料名称、份数、资料状况,确保各类资料明目清晰,内容符合规范,盖章完整、签字齐全。

如在施工过程中移交资料有不及时、不完整现象,应及时追查相关人员,如无果应向项目总工及时反映问题。

4.2.3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要建立资料室,各系统资料集中统一存放,由项目部资料员负责保管,确保工程资料安全、齐备。

建立工程资料清册,为各方利用提供便利。

4.2.4资料分发要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借阅要填写“资料借阅登记表”,签字备查。

对借出归还的资料要认真核对清点。

项目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原则上仅供公司内部人员使用,外单位调阅档案要经技术部负责人及以上领导批准,见有效证件才可接待
收到归还的资料要及时放回原处,并在借阅登记表上注销。

4.3资料过程检查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编制资料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做好实时检查,项目总工及技术部负责人每月或每季度做好资料的自检工作,确保施工资料内容准确、完整、与现场同步;公司各主管部门在综合考评中对工程施工资料进行检查,监督整改,确保项目竣工时工程施工资料完整齐全。

4.4资料归档管理
4.4.1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公司(分公司)技术部对项目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检查,确认无遗漏、无差错,审核并签字验收后移交到公司(分公司)综合档案室归档。

如工程资料有缺失,或无原件,必须由各主管部门督促项目部在限期内收集齐全。

4.4.2工程资料的归档流程:
项目部收集、整理、组卷公司(分公司)技术部审核公司(分公司)综合档案室
4.4.3工程资料归档应执行本管理办法并结合当地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

每个工程项目的开、竣工典礼,形象进度及上级领导视察,各单位参观、检查、竣工新貌等一些重大事件的照片由公司(分公司)工程部负责监督并统一收集、整理,于工程项目竣工六个月内移交公司(分公司)综合档案室归档保存。

合同范围内的专业分包资料应依据本办法相关规定归档保存。

具体归档内容详见附表一《工程施工资料归档内容》(依据北京地标)。

4.4.4归档资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必须是原始记录或正本,若为复印件时,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公章,注明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签字,完整地移交公司(分公司)综合档案室。

若本管理办法与地方标准有冲突所收资料可为复印件。

归档资料要字迹清楚、图面整洁,必须用碳素墨水书写材料和工具书写、绘制。

4.4.5单位工程资料总案卷数超过20 卷的,应编制总目录卷,并附有文字说明。

每卷备考表中立卷人、审核人、技术审核人、档案接收人签字必须为人工签字,不得机打。

5、本实施办法由公司技术部负责解释。

6、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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