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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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资料保管制度

工程技术资料保管制度

工程技术资料保管制度
一、总则
1. 为规范工程项目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所有参与项目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二、资料分类与归档
1. 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变更记录、检验报告、会议纪要等。

2. 所有工程资料应按项目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按专业类别进行分类编号。

3. 归档资料应清晰、完整,任何涂改或修正应有明确的签字确认。

三、资料存储
1. 电子版资料应保存在专用服务器上,并定期备份到云端或其他安全的存储设备中。

2. 纸质资料应存放在防火、防潮、防尘的环境中,确保其物理状态良好。

3. 特殊重要或敏感的资料应加以加密处理,限制访问权限。

四、资料借阅与复制
1. 借阅工程资料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

2. 借出的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并做好归还登记。

3.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或外传工程资料。

五、资料更新与作废
1. 随着工程进展,相关资料应及时更新,确保反映最新情况。

2. 作废资料应明确标记,并在必要时进行销毁处理。

六、责任与监督
1. 项目经理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资料管理工作负总责。

2. 各专业工程师负责其领域内的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3. 违反本制度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与修改。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办法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办法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单位所有的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包括各类工程项目资料、成果资料、技术资料、档案资料等。

第三条工程资料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保证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

第四条工程资料管理应当注重文明办公、节约资源、合理利用、科学管理、严格审查、便于传阅和检索。

第五条工程资料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全过程,具有延续性和独立性,要求全员参与、各负其责。

第六条工程资料管理小组由单位领导任命,设专职负责人,并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场地。

第七条工程资料管理小组负责项目资料的归档、编制档案、管理检索等工作,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存档并加强保密措施。

第二章工程项目资料管理第八条工程项目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计划、竣工验收资料等。

第九条工程项目资料应按照工程进度和阶段进行分类、存档,做到可以及时查询、检索。

第十条工程项目资料应保存5年以上,特殊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延长保存时间。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资料应进行定期检查、整理,保证资料的及时更新与完整。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资料的重要性和机密性在保存时需采取加密措施,对外部人员进行限制查阅。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资料归档应做好相关档案登记、编码工作,确保资料的存档位置清晰明确。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小组有权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清理和销毁工作,同时要做好记录。

第三章成果资料管理第十五条成果资料包括工程项目竣工图纸、施工纪录、验收报告、技术交底等。

第十六条成果资料应按照工程项目要求进行归档,存档时要注意分阶段归类,方便后期查阅。

第十七条成果资料保存时间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需提前汇报单位领导决定。

第十八条成果资料管理小组要对成果资料进行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外传。

第十九条成果资料可以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存档备份,保证无丢失。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篇一」一、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1、项目主管负责工程项目现场的资料管理。

2、现场工程项目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

二、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规定: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三、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1、设立文件签收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送达时要求签收。

2、设立文件发文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发送时要求接收人签收。

3、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5、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6、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四、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表格:管理通用表格附后,工程管理过程中必须采用相关表格。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篇二」一、施工单位必须在材料报验时,一并提供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有效的检验报告;对于法规要求的见证取样送检或质监站监督送检的材料,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报告监理或监督员见证送检,并在检测结果出来后3天内取得检测报告;否则,每少一项或数量不符,扣罚施工单位$1000元;每延期一天,扣罚施工单位$500元。

二、施工单位必须按《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及施工技术资料规范的要求,填写施工过程记录、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及分项分部质量验收记录,并做到内容真实、齐全及规范。

如监理或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整理资料的,每项扣罚施工单位100元,并在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三、对政府规定的须办理中间验收登记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后一个月内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含结算资料);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专业分包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必须整理、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含结算资料)。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各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完善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保证工程竣工结算及工程交工验收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望公司各项目部有关人员密切配合,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技术资料填写的要求1、相关文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统一用表填表说明》《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2、资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数据准确、资料的形成与工程形象进度同步。

资料所记载的内容必须与实际图物相符,并按规定已通过了一定的审批、检查、验收程序,负有责任的各方在资料指定位置上签署意见,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时间。

3、作为工程档案,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碳素钢笔及单面黑色复写纸书写,要求字体端正、清晰易辨、严禁涂改。

二、主要工程技术资料填写要求及责任人1、工程基线复核单、单位工程座标定位测量记录、垂直度观测记录、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由测量人员按单位工程分层数填写,交项目总工核定。

要求所填数字准确无误,所绘简图上各测点应编号,表中应有测量者、校核者签名。

由测量员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含原件二份)。

2、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由质量安全组填写,令工长限期整改,复检无误后,将结果记录在上。

由质量员、安全员交项目资料员一式三份(含原件一份)。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负责所办隐蔽工程内容的工长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

隐蔽记录上应有施工部位及隐蔽项目,重点写出施工及修改依据、质量情况,必要时绘出简图。

并须报质检员验收签字、经项目自检合格后,由各相关工长向监理公司工地代表签字及盖章认可。

资料填报及所有签字盖章完毕后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含原件二份)。

4、检验批验收记录,由各主管工长负责填写,要求填写规范,签字盖章齐全,由各主管工长向监理公司工地代表签字及盖章认可。

资料填报及所有签字盖章完毕后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含原件二份)。

5、各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卡,由负责施工的工长填写。

主要是对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技术安全措施、施工规范要求、对新结构、新规范、新技术以及图纸会审提出的有关问题,解决方法等进行详细且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填写要具体,交接手续应及时且要齐全,所有交底必须要有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接受交底人必须是经各分包或民建队书面指定的各班组长)的签名及交接时间,以明确责任,班组所有人员必须逐一签字,不得找人代签。

工程技术部门资料与文件管理规定带流程

工程技术部门资料与文件管理规定带流程

工程技术部门资料与文件管理规定带流程一、总则1.为规范工程技术部门的资料与文件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工程技术部门的所有资料和文件的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3.所有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资料与文件分类1.资料分类(1)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工艺文件等。

(2)项目资料:包括合同文件、并购文件、招投标文件等。

(3)运维资料:包括设备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事故处理报告等。

2.文件分类(1)内部文件:仅在工程技术部门内部传阅和使用的文件。

(2)外部文件:需要与其他部门或外部合作单位共享的文件。

三、资料与文件的存储和归档1.纸质文件存储(1)纸质文件应统一编号,并按照资料分类进行归档。

(2)所有纸质文件应存放在专门的文件柜或文件箱中,严禁私自带离工作区域。

(3)纸质文件存档后,应制作档案目录,方便查阅和管理。

2.电子文件存储(1)所有电子文件应存储在专门的文件服务器中,按照资料分类进行归类。

(2)每个电子文件都需设置密码,仅限于授权人员可访问。

(3)定期进行电子文件备份,确保文件安全不丢失。

3.资料和文件的归档(1)根据文件保管期限制定的归档规定,对纸质文件进行归档。

(2)归档后的文件应标注清楚归档时间、保管期限和归档位置。

(3)对于电子文件,也应根据保管期限进行归档,将不再需要的文件进行删除或归档存储。

四、资料与文件的查阅和借阅1.内部查阅(1)内部人员可凭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间内查阅本部门的资料和文件。

(2)查阅后应及时归还,并保证资料和文件的完好无损。

(3)对于涉密资料和文件,必须严格控制查阅权限,做好查阅记录。

2.外部借阅(1)外部人员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借阅目的和期限。

(2)经批准后,方可借阅,但不得将资料和文件带离公司办公区域。

(3)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逾期需重新申请。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施工方案以及工程监理记录等资料。

第四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规范性、科学性、权威性、综合性和实用性。

第五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完整、及时、安全地记录、更新、存储和传递。

第六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是项目部或建设单位。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编制与审核第七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的编制应有专业资质和相关经验的人员进行,确保技术资料的质量。

编制人员应在有关部门进行统一的资格认证。

第九条技术资料编制前,应进行充分的论证和专家评审,确保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技术资料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内部审核和专业审核,确保技术资料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技术资料编制审查必须按照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动和遗漏。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存储与更新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保存在专门的技术资料室或者电子档案库中,确保安全和方便查阅。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分类存储和归档应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保存期限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到期后可进行归档或者销毁。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及时进行,对于已经过时或者失效的资料应进行淘汰处理。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有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四章技术资料的传递与利用第十七条技术资料的传递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保准确和可靠。

第十八条技术资料的传递接收应有明确的记录,包括传递时间、传递人员和接收人员等信息。

第十九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者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第二十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

工程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部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实施过程中资料的准确、完整、可靠,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资料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所有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资料、施工图纸、勘察资料、验收报告、施工日志、变更通知等相关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资料管理责任1. 工程部主管负责资料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确保资料管理制度的执行;2. 各岗位负责人负责本岗位所管理的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相关资料的管理,并对项目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最终责任;4. 所有员工都要严格遵守资料管理制度,保证资料的及时、完整、准确。

第四章资料管理流程1. 资料的收集:根据项目需求,收集相关的技术资料;2. 资料的整理: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建立资料档案;3. 资料的存储:将整理好的资料保存在指定的资料库或档案柜中,确保安全性;4. 资料的传递:根据需要将资料传递给相关部门或人员,并做好传递记录;5. 资料的更新:对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更新,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实用性;6. 资料的销毁:对于无用或过期的资料,应定期进行销毁,不得随意丢弃。

第五章资料管理制度1. 设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项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标准;2. 制定资料管理流程,规范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传递、更新和销毁等流程;3. 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系统,包括电子档案管理和纸质档案管理两种方式;4. 定期开展资料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资料管理意识和技能;5. 建立定期审核机制,对资料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6. 建立应急预案,对资料的丢失或损坏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六章资料管理工具1.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立统一的电子资料库,便于资料的存储和查找;2. 人员专职: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员,负责资料管理工作,保证资料的及时更新和整理;3. 保密措施:对于机密性较高的资料,应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4. 资料备份:定期对重要资料进行备份,避免资料丢失或损坏导致重要信息的丢失。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工程资料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促进工程进展与管理的有效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程资料是指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文档、图纸、档案等记录和数据。

第三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原则是科学、规范、及时和完整。

第四条工程资料的管理责任主体是工程项目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

第五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查询使用等环节。

第六条工程资料的保管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如物理保护、电子保护、密级管理等。

第七条工程资料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禁止擅自公开、传播或使用。

第二章资料收集第八条工程资料应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施工方案、变更通知等。

第九条资料收集的方式可以通过纸质文档的印刷、复印和归档,也可以通过电子信息的存储和备份。

第十条资料收集应建立相应的流程和记录,包括谁负责、何时收集、收集的形式、收集的内容等。

第十一条资料收集过程中应注意不得收集、保留和使用涉密信息,有涉密要求的资料应按规定进行申请和管理。

第三章资料管理第十二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应按照分类、编号和归档的原则进行。

第十三条资料的分类可以按照工程阶段、专业分类、文档类型、责任主体等进行。

第十四条资料的编号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包括标识资料的内容、格式和编号的规则等。

第十五条资料的归档应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包括定期归档、档案销毁、档案转交等。

第十六条资料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七条资料管理的内容包括资料的保存、检索、借阅、移交等。

第四章资料查询使用第十八条工程资料的查询和使用应符合实际需求,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进行合规审核,确保使用者有相应的权限和需要。

第二十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资料使用的情况和效果。

第二十一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注重保护资料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未经授权,不得泄露或篡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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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目录第一章总则一、目的规范项目工程技术文件的管理与控制,确保其在使用范围全面、规范、齐全、有效,特制定本办法。

二、原则提高项目工程技术文件的管理水平,促进集团对项目工程技术文件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统一化,明确管理工作重点,落实管理内容。

三、适用范围集团下属公司所组建的各项目工程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内容一、工作规定本办法所述项目工程技术文件的管理,按大类分为以下四种:工程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日常来文和日常发文(包括项目工程联系函)。

1.1 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工程设计图纸、工程设计变更文件1.1.1工程设计图纸包括:施工图;1.1.2工程设计变更文件包括:设计修改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联系(函)单;1.1.3设计部需发放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涉及的专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a)主体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燃气、暖通;b)智能化工程;c)电梯工程;d)园林绿化工程;e)铝合金门窗工程;f)二次装修;g)泛光照明工程;h)人防工程;i)其他工程,如中水工程、游泳工程等;1.1.4项目部需发放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涉及的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点a)监理公司;b)现场专业工程师;c)设计工程师;d)预算工程师;e)主体施工单位;f)相关分包施工单位;g)资料室(存档留底);1.2 招投标文件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2.1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主持招标的工程项目,公司招标小组管理招投标过程的文件;a)此类主要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包括:基坑支护工程招标、桩基础工程招标、上部主体工程招标;b)此类主要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的文件管理包括:c)发放资格预审文件(有资格预审要求的招标项目);d)签收各投标单位送交的资格预审资料;e)通知已通过资格预审单位参加招标书的时间及地点;f)参加招标会,检查相关证件,发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地质勘探资料(桩基础工程招标用),并收取投标图纸押金;g)参加开标、评标会议。

收集整理投标单位技术标、商务标;h)拟开标、评标纪要、中标通知书;i)给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j)通知未中标单位退还投标图纸,办理退还投标押金手续;k)整理全套招标文件资料、投标文件资料(均为原件)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存档;1.2.2金额10万元以上,由公司招标小组主持招标的工程项目,公司招标小组管理招投标过程的文件。

a)此类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一般包括:1)消防工程招标2)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招标3)高低压配电安装招标4)低压配电柜供货单位招标5)柴油发电机组供货单位招标6)电梯安装单位招标7)铝合金门窗安装单位招标8)防火门、入户门安装单位招标9)外墙砖供货单位招标10)燃气工程施工单位招标11)室外给排水工程施工单位招标12)园林绿化施工单位招标b)此类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文件管理一般包括:1)提前准备招标所需图纸;2)配合发放招标文件及图纸;3)签收投标文件;4)参加招标会、拟制会议纪要(限土建专业);5)发放中标通知书;6)收集招投标文件,整理全套原件交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主要内容包括:招标小组成立报告、考察报告、招标会纪要、招标答疑、开标会纪要、中标通知书、所有投标单位投标书正本一套)。

1.2.3零星项目招标,属部门管理招投标过程的文件a)此类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一般包括:1)阳台栏杆设计施工单位招标;2)空调百页设计施工单位招标;3)楼梯栏杆、扶手设计施工单位招标;4)外墙涂料供货施工单位招标;5)钢结构施工单位招标;6)网架设计施工单位招标;7)灯光亮化工程施工单位招标;8)零星项目材料的供货安装施工单位招标;9)其它零星项目招标,小学、幼儿园装修涉及到的黑板、胶地板、木地板、墙裙等零星项目招标;b)此类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文件管理一般包括:1)配合发放招标文件及图纸;2)签收投标文件;3)收集招投标文件,整理全套原件交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主要内容包括、开标会纪要、中标通知书、所有投标单位投标书正本一套);1.3 日常来文包括:监理公司来文、施工单位来文、公司部门间来文、其它单位来文;1.3.1监理公司来文(原则上所有施工单位的文件先全部交监理公司审核,由监理公司签署意见后转发甲方处理);a)需甲方签署处理意见的文件类型有:1)各施工单位文件;2)各施工单位的现场增加工程量签证单;3)各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4)各施工单位开工报告、竣工报告;5)各施工单位分部工程中间验收证明书;6)各施工单位隐蔽验收记录;7)各施工单位进度款报审;8)各施工单位请款报告;9)各施工单位中间支付申请表;b)需甲方传阅的文件类型有:1)各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需审批)2)施工专项方案;(需审批)3)各施工单位施工进度月计划、周计划;(需审批)4)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回复单;5)责令整改通知书及回复单;6)监理月报、周报;7)例会纪要;8)公司当期发布的文件;9)整改通知单;10)工程例检报告;1.3.2施工单位来文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文件但不限于以下项a)需由甲方盖章的表格、报告等;b)报价书;(可以不盖章)c)结算书;d)工程联系单;e)签证单;f)其它需由甲方直接处理的文件;1.3.3营销部来文内容a)需由项目部提供设计数据的函件;b)需由项目部配合完成的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等;c)转发物业公司需由项目部处理的相关文件;d)需项目部配合营销方案或措施的文件;1.3.4人力行政部来文内容,主要通过OA信息化平台实现a)公司有关通知;b)联系函;c)工作留言;1.3.5其它单位来文内容a)地质勘探资料;b)桩基检测报告;c)电梯资料(产地证明、数量等)原件;d)智能化产品使用说明书原件;e)高低压配电柜的使用说明书原件;f)各政府职能部门下发的竣工验收证明书原件;g)其它有关的重要文件;1.4 日常发文包括:项目部发文、成本部发文、设计部发文,原则上所有给施工单位的回复文件均由监理公司回复。

1.4.1项目部发文类型a)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提出要求的文件;b)对施工单位安排施工项目及做法的文件;c)对设计单位提出设计相关问题的文件;d)对发展部、物业公司文件的回复函件;e)工程联系函;f)其它需发放的文件;1.4.2成本部发文类型a)对施工单位报价书的回复;b)结算书审核完毕后回复施工单位:结算书审核完毕后,签字、盖章,发施工单位原件一份、发财务资金部原件一份,交资料室三份原件存档;c)工程联系函;1.4.3设计部发文类型a)对施工图纸发放的文件及文件签收单;b)对设计变更产生的文件及文件签收单;c)工程联系函;d)其它需发放的文件;1.4.4工程联系函、签证a)工程联系函是公司内部流通的重要文件,详见:第四章附件:《“项目工程联系函”管理细则》;b)工程签证主要由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组成,详见成本部《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1.5 工程技术文件的有效使用1.5.1工程设计文件的有效使用:项目部负责工程图纸的使用和分发a)工程图纸必须加盖设计院出图章,方为有效;b)工程图纸发放单位必须履行发放签收手续;c)有效工程图纸不得私自更改。

如确属图纸错误,必须执行设计变更流程经原设计单位确认后出设计变更单;1.5.2工程联系单生效条件:设计工程师、专业工程师、项目部工程经理、成本部经理签字方为有效;(直接由项目部审核的工程联系单,无需经过设计与成本签字);1.5.3项目部文件生效条件:专业工程师签字、项目部工程经理签字、盖项目部公章方为有效;1.5.4成本部文件生效条件:专业工程师签字、成本部经理签字、盖成本部公章方为有效;1.5.5现场增加工程量签证生效条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盖公章;项目部现场专业工程师签字、项目部工程经理审核同意并签字加盖项目部公章;预算工程师签字、加盖成本部公章方为有效;1.6 工程技术文件的废止条件1.6.1设计院出具修改通知单标明废止图纸编号时,相应标明编号的图纸须废止使用;1.6.2所有已发放的旧版图纸必须由原发放单位全部收回或注明作废,并履行回收签收手续。

作废原件加盖作废章后可保留在原发图单位;1.7 工程技术文件的分类保存1.7.1工程技术文件的使用单位,要求有专人对其负责管理;1.7.2工程技术文件可考虑分类编号并建立相应的文件清单进行管理;1.7.3所有工程技术文件必须保存到工程竣工后至少1年以上;1.8 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工作的移交1.8.1管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的工程秘书或专职内业员,因岗位变化、工作调动或离职需做工作移交;1.8.2资料移交,按照已发布的《项目工程内业管理暂行办法》和集团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对于“8+3+8”(见《项目工程内业管理暂行办法》)逐一进行,电子与书面记录清单并行,此项工作由工程经理全程负责,协助工作移交及时、准确、有序进行;1.8.3工作移交,要求如下:a)项目领导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杜绝应交未交,交接不及时;b)第二,明确责任,由工程经理全面负责,不能简单认为只是资料员之间的事情,且应在移交清单上以监交人的身份签字确认;c)第三,工作移交前,工程经理应提前以OA等书面形式通知集团档案管理员参与监交,集团档案管理员应参与监交并在移交清单上签字;d)第四,移交及时,移交工作准备充分,移交周期不宜过长,保证资料齐全;e)第五,交接手续齐全,交接工作是一项认真细致、手续严密,责任重大的工作,保证手续清晰、移交内容齐全,移交清单与实际资料完全一致,杜绝缺、少、漏等情况的发生;1.8.4工作移交分为两个部分,移交和接收。

而认真做好资料移交前的准备工作是确保移交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

主要做好以下几点:a)移交方对保管的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做到帐实相符;b)移交方对未整理的零散文件材料要分类存放,清理排序,做到系统有序;c)移交方根据资料内容列出清单,填写移交表单,并留有接收人签收确认处;d)移交方编制资料移交说明;e)移交方要对借出的资料及时催还,归还不了的要注明原因,整理好借据,并在借据上注明催还情况;f)接收方要了解公司资料管理工作要求;g)接收方要向前任资料员了解资料管理和资料本身的一些基本情况;h)接收方要与工程经理及时沟通,确保接受资料的完整,移交手续的健全;1.8.5工程技术文件资料是重要的工程活动记录,只有移交工作准备充分,顺利开展,才能确保资料管理的连续性和完整性;1.9 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工作其它要求1.9.1.工程技术文件资料保管人员因保管不善导致资料丢失或损毁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并采取处罚措施。

1.9.2.本办法未提及部分执行集团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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