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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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规定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规定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21•【字号】七政办规〔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规定的通知七政办规〔202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七台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21日目录第一章计划申报和审批第二章招聘办法和程序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四章人员待遇第五章监督和责任七台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编外人员”,是指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以劳动合同形式聘用(不纳入编制管理)的人员。

第二条机关事业单位要遵循“减少存量、控制增量”的原则,在原有人员基础上,不再增加编外人员。

对编外人员按需使用、公开招聘、实名管理。

凡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的公共服务事项,不再聘用编外人员,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共服务事项可通过劳务派遣解决。

第一章计划申报和审批第三条招聘计划申报。

用人单位根据主要职责任务、编制配备和人员不足的实际情况,制定编外用人计划和经费预算。

用人单位将编外用人计划和经费预算报市财政局同意后,将编外用人招聘计划、经费预算、《编外人员招聘计划审批表》《编外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报市人社局审核。

第四条招聘计划审批。

经市人社局审核后,报市编外用人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

市编外用人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市长担任,市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组成。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门户网站群管理办法的通知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门户网站群管理办法的通知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门户网站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增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25•【字号】增府办[2011]17号•【施行日期】2011.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通信业正文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门户网站群管理办法的通知(增府办[2011]17号)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增城市政府门户网站群管理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科技经贸和信息化局反映。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增城市政府门户网站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增城市政府门户网站群管理,确保我市政府网站安全、有效、可靠运行,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建设的网站,包括市政府网站,镇(街)、部门网站。

第三条增城市政府门户网站群是指以增城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广州增城”为核心网站,以我市各镇街、部门网站为子站的网站群。

政府门户网站群是我市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电子政务应用的载体和平台之一。

第四条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坚持以“统筹规划、统一标准、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原则;以推进社会政务公开工作,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和办事服务,促进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推动全市电子政务应用和普及为宗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分工第五条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对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网站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市科技经贸和信息化局是政府门户网站群的主管部门,为各子网站提供必要的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并对各子网站功能规划、运行维护、网络安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各单位网站运行情况、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监测,并定期发布监测结果,如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相关单位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政府办公室 学习计划

政府办公室 学习计划

政府办公室学习计划一、前言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重要的管理和执行职能。

为了提高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政府办公室的作用,我们制定了政府办公室学习计划。

二、学习目标1. 提高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2.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做到政治思想过硬;3. 掌握现代化管理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4. 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5. 促进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建立良好的团队精神。

三、学习内容1. 政治思想理论学习(1)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政治理论水平;(2)开展各类理论学习和讨论活动,加强政治理论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2. 管理知识学习(1)学习现代化管理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2)了解和学习各种管理工具和方法,提高管理技能;(3)学习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增强工作能力和素质。

3. 法律知识学习(1)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2)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技能,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3)加强法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学习方式1. 集中培训(1)定期组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2)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3)通过集中培训,加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 自主学习(1)鼓励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自主学习,提高自我素质;(2)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率;(3)鼓励共享学习资源,提高学习能力和水平。

3. 实践应用(1)将学习成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2)加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提高团队协作能力;(3)通过实践应用,提高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

五、学习评估1. 组织学习考试(1)定期组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学习考试,检验学习成果;(2)对学习考试成绩进行评估和分析,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3)通过学习考试,激励工作人员提高学习积极性和效率。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03•【字号】江府办〔2024〕6号•【施行日期】2024.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正文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府办〔202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3日江门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范围第三章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第四章管理程序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促进我市公共资源有效利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效提升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是指政府为满足公共需要,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或者依法行使所有者权益的公共设施、公共场地(所)、公共空间等各类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公共服务等的总称。

第四条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并遵循以下原则:(一)市场配置原则。

实行有偿使用的公共资源项目原则上采用竞争性方式进行配置。

(二)效益兼顾原则。

利用公共资源面向公众从事经营活动的,必须执行政府定价目录的相关规定,兼顾经营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0.31•【字号】定政办发〔2014〕133号•【施行日期】2014.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定政办发〔2014〕1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及省属驻定各单位:《定西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办法》已经第4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0月31日定西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根据《甘肃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甘办发〔2013〕73号)和《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4〕131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

第三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遵循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经济适用的原则。

第四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一律实行审批制。

市直党政机关维修改造项目均由市政府批准,其中:维修改造总投资在50万元及以上的还需市发改部门按基建程序审批。

市级财政按照政府确定的项目安排维修改造资金。

第五条办公用房使用时间在15年及以上、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办公需要,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确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维修改造:(一)房屋结构严重损坏,存在安全隐患。

(二)房屋屋面、外墙、门、窗等维护系统严重损坏,影响正常使用的。

(三)建筑装饰装修系统严重损坏影响使用安全的。

(四)采暖通风系统、电梯系统、排水系统、电气系统等严重损坏,需进行更新改造的。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3.25•【字号】乳政办字〔2019〕12号•【施行日期】2019.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行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多数低速电动车属于道路机动车辆,但生产和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其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存在生产经营无序、车辆无牌上路、驾驶人无证驾驶等问题,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影响城市绿色交通、慢行交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按照国家、省和威海市部署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迅速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清理整顿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立足责任分工、强化协调联动,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调查摸底。

许可部门要摸清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设立时间、生产规模及产品等基本情况,工信部门负责调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企业情况,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调查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生产企业及未取得营业执照和无任何生产资质的企业情况。

在此基础上,于今年4月至12月,组织开展督促整改和清理整顿工作,严查《公告》企业产品,严禁销售未经许可及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低速电动车。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各镇区配合)二、严禁低速电动车产能扩张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机动车辆生产销售相关法律法规,停止注册登记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停止核准或备案低速电动车投资项目,停止新建低速电动车企业,正在建设的项目要立即纠正。

投资主管部门要强化项目监管,对已立项建设的新能源汽车项目进行核实,严禁以新能源汽车或零部件的名义核准备案项目后,实际生产低速电动车。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依法处置的意见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依法处置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07•【字号】嘉政办发〔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依法处置的意见嘉政办发〔202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固废)规范管理和依法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为契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固废产生、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行为,完善固废信息化监管系统,全面落实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建立“线上监管+线下执法”监管机制,确保固废依法处置,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二、主要任务(一)落实全过程规范处置。

1. 产废环节。

产废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在嘉兴市一般工业固废信息化监控系统(以下简称信息化系统)中填报固废电子管理台账,依法如实记录固废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对运输、贮存、利用、处置企业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信息化系统中上传备案。

对污泥和不可外售综合利用的固废,要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相应费用应当在委托业务完成后直接支付给运输、贮存、利用、处置企业;对可外售综合利用的固废,需在台账中注明综合利用去向,包括利用企业、利用方式等信息,并经经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确认,相关凭证应当上传备案。

年产100吨以上固废(不包括可外售综合利用的固废)的企业要配备在线称重设备,在固废贮存场所、打包点、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并与省、市信息化系统联网,同时鼓励其他产废企业安装视频监控。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淮政办发〔2016〕118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淮政办发〔2016〕1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23淮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机关事务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因公出国(境)、政府集中采购等经费运行事务;机关办公用房、公务车辆及办公设施设备等资产使用事务;会议、培训和公务接待等后勤服务事务。

第四条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和集中统一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推进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的统一管理,明确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

市、县(区)政府各部门应当对本部门的机关事务实行集中管理,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

第六条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拟订本级机关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主管本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下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绩效评估办法,建立健全机关事务管理绩效评估工作机制。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利用规范土地管理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利用规范土地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5.23•【字号】东政办〔2019〕89号•【施行日期】2019.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利用规范土地管理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的《海东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5月23日海东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全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一、海东市主要地质灾害的类型与分布全市境内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泥石流,部分县区存在地下水位浅埋等不良地质现象。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方案》,全市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1184个,其中平安区58处、民和县107处、乐都区518处、互助县276处、循化县72处、化隆县153处;全市地质灾害主要发育和分布在低山丘陵区,即第三纪泥岩、泥岩夹石膏及第四纪黄土分布区。

强降水及流水侵蚀是引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特别是泥石流灾害的最重要自然因素,不合理的人为活动,如工程建设切坡、矿山采掘,弃渣和村(居)民傍山沿沟建房、取土以及工程施工缺少防护或者防护不当是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二、地质灾害防治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以预防为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05•【字号】汕府办〔2016〕20号•【施行日期】2016.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府办〔2016〕2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杜绝政府投资项目出现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超(估)概算投资、违规招投标等问题,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一)政府投资项目应切实做好项目规划和前期工作论证(完成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做好项目规划、用地、环境保护、节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审查等前期有关工作,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项目基本建设条件。

(二)按照《汕头市行政程序规定》和《汕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量化标准规定》,使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或者市政府融资投入3000万元以上,且占项目总投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应执行市政府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决策程序,经市政府同意之后才可实施。

(三)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

市各级政府投资项目业主或主管部门应于每年10月底向市发改局和市财政局报送下一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市发改局根据上报的计划,编制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计划。

市财政局根据上报的计划,结合财力情况编制年度政府投资预算。

未上报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政府年度预算支出。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禁审批程序倒置、缺失,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三边”工程。

(四)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按审批的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建设标准或者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地点或者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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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隽水镇政府办公室管理
制度范本

为规范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办公室5S管理——桌面位置摆放规范
1、办公文件、票据不能散乱放置于办公桌上,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
中。
2、经常使用的文件夹、文件盒不能在办公桌上重叠堆积,应进行分类编号
整齐存放在文件框中。
3、不经常使用的文件夹、文件盒应进行分类编号整齐存放在文件柜中。
4、从文件/工具柜中取用的资料用完后及时返还至文件/工具柜。
5、正在使用的文件资料分为待处理、未处理、已处理三类整齐放于办公桌
面,做到需要的文件资料能快速找到。下班后统一归类,需要继续处理的存放
于办公桌第二层抽屉。
6、工程人员,使用频率高的的日常工具放置于随身携带的工具包或整齐的
挂在墙上,较常用的工程工具存放于工具柜的外层,使用频率较低的工程工具
放置于工具柜的内层。
7、文件/工具框中的所有文件/工具应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出现报纸、杂志
等与工作无关文件。
8、办公用品如笔、尺、橡皮、订书器、起钉器、剪刀、笔筒等,应放在办
公桌右上角或放于第一层抽屉,不能散乱于办公桌上,取用后放回原位。
9、办公桌面可放置电脑、正在使用的资料,文件筐、台历、电话、茶杯等
办公必备用品,要求摆放整齐,衣服、手套、包等私人物品不能放置于办公桌
面。
10、电脑、电话线应捋顺,不得缠绕。
11、办公电脑桌面整洁,所有文件有清晰的目录。

二、办公室5S管理——办公室抽屉整理规范
第一层:存放个人及客户名片、笔、眼镜等小物品,应摆放整齐。
第二层:存放正在使用的文件资料及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
第三层:私人物品。

三、办公室5S管理——办公区工作纪律规范
第一条 各部门电脑由专人管理使用。操作时必须按照电脑规程进行,不得
更改网络设置,不得私自安装使用各种软件,不得私自拆卸电脑,不得访问非
法和不健康网站。
第二条 办公电话为方便与外界沟通、处理公务专用,打业务电话要精简,
尽量缩短通话时间,音量要低,尽量不要影响其他同事的工作,严禁擅自用办
公电话打私人电话。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维持办公区域工作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
改动或移动电源、机柜、终端、服务器等,不得私自调换窗口,不得随意改变
各项办公设施的摆放布局。
第四条 人为造成办公设施损坏的,责任人或单位按原价赔偿。
第五条 在上班时间要集中精力完成本职工作,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
上班时间接待亲朋好友、与业务无关的客人;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和报纸;上
网玩游戏、聊天;闲谈;睡觉等。下班后除确实须完成工作,如无其他加班任
务,同样不应逗留公司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第六条 节约使用纸张,对内存档或传阅的文件应充分利用纸张;
第七条 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时,必须遵守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第八条 外出须报部门领导批准,并写明外出时间、地点。
第九条 携带政府机关的物品离开,必须经上级领导同意并遵照政府机关物
品放行管理规定。
第十条 饮水机放置于办公区域内,供办公人员和客人使用。饮水杯只供给
客人使用,办公人员应自备水杯。
第十一条 为节约用电,办公区内照明设施、空调等用电设备在非工作时间
内要及时关闭。
第十二条 办公区内禁止吸烟。

四、办公室5S管理——办公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办公区作为政府日常办公及业务开展的场所,每位同志都应自觉维护办公
区环境卫生。
第一条 办公区卫生实行管理负责制,各负其责,奖优罚劣。
第二条 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乱倒
茶叶渣,工作资料、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外的清洁卫生。
第三条 各部门办公场所必须保持办公区域整洁卫生,桌上物品摆放得体,
整齐有序,下班前桌椅摆放整齐,柜台上遗留物品全部清理,做到四净(窗净、
桌净、地面净、墙面净),四无(无灰尘、无烟蒂、无四害、无痰迹)。具体要
求如下:
1.小心避免茶水、饮料、食物等污染地面,垃圾、茶水等废弃物必须放置于规
定的分类垃圾桶内,不得任意乱倒、乱堆积;
2.文件柜里的资料要排放整齐,逾期或废弃文件要定期处理或销毁,避免多余
物品占用文件柜的使用空间;
3.各部门有责任保持部门公告栏(白板)整洁,不得乱涂乱画,通知通告应粘
贴摆正,超过一周以上的应取下存档;
4.各部门同志应注意保持个人办公区域整洁。每天下班后将个人的办公椅、办
公用品、文件放置适合的位置。
第四条 全体同志都有权利和义务对违反本制度、不讲卫生的行进行劝阻和
制止。
第五条 安排值日生每天下午下班后打扫卫生。范围包括地面、橱柜、接待
室等。

五、办公室5S管理——办公室安全管理
第一条 办公室内不准存放资金、存款单、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细软物品。
第二条 财务室及其他保存有贵重、机要物品的房间,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
防范措施,财务室无人时要出入锁门。
第三条 办公室内要时刻注意用电的安全,不私自使用大容量电器,要经常
检查线路安全,要有控制电源、火种的安全具体措施。
第四条 每天中午休息时间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办公室,下班后最后离开办公
室的人员,必须确保检查好门窗、电源、电脑等。
第五条 会议室、办公室、橱柜等钥匙行政人员要妥善保管,在无人时要确
保关门。
第六条 落实办公室安全责任制。室内发现失窃案件或火灾事故要查明原
因,明确责任,并按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司
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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