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0-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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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舟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舟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舟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31•【字号】浙政函〔2024〕47号•【施行日期】2024.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舟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浙政函〔2024〕47号舟山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批准《舟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规划》。

《规划》是舟山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海洋强国战略,创新海岛经济发展模式,推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高质量发展。

二、筑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舟山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0.8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5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980.94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901.9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4263倍以内。

严格“三条控制线”管控,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灾害风险重点防控等安全保障空间,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等管控,筑牢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主动接沪联甬,深度参与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推动区域统筹、陆海联动、双向开放,共同打造大循环战略支点、双循环战略枢纽。

突出舟山群岛渔业优势,加强海洋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洄游通道“三场一通道”的保护和修复,建设现代化多功能海洋牧场。

筑牢海洋生态屏障,稳定海岛生态空间骨架,贯通陆海生态系统,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

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普陀分区规划

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普陀分区规划

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普陀分区规划引言概述:舟山市位于浙江省东南沿海,是一个美丽的海滨城市。

为了更好地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舟山市制定了城市总体规划,其中包括普陀分区规划。

本文将详细介绍舟山市普陀分区规划的内容,包括城市功能布局、交通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

一、城市功能布局1.1 产业布局:普陀分区将重点发展旅游业、渔业和海洋经济。

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链水平,打造普陀分区的特色产业集群,促进经济的发展和就业的增加。

1.2 居住区规划:普陀分区将合理规划居住区,提供多样化的住房选择,满足不同人群的居住需求。

同时,注重居住区与自然环境的融合,提供优美的居住环境。

1.3 商业服务设施布局:普陀分区将建设现代化的商业中心,提供丰富多样的商业服务设施,满足市民的购物和娱乐需求。

同时,注重商业区的规划与交通便利的结合,提高商业服务的便利性。

二、交通规划2.1 道路交通规划:普陀分区将建设便捷高效的道路交通网络,包括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的规划和建设。

同时,注重公共交通的发展,提供多样化的交通方式,减少私家车的使用。

2.2 港口规划:普陀分区将建设现代化的港口,提升港口的货运和客运能力。

同时,注重港口与城市的融合,提供便利的港口服务,促进物流业的发展。

2.3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普陀分区将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提供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务。

通过规划地铁线路,缓解交通拥堵问题,提高城市交通的效率。

三、生态环境保护3.1 生态保护区规划:普陀分区将划定生态保护区,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公园等,提供人们与自然互动的场所,增强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

3.2 水资源保护规划:普陀分区将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合理规划水资源利用方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同时,加强水环境治理,保障水质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3.3 绿地规划:普陀分区将增加绿地面积,提高城市绿化率。

通过规划公园、绿化带和景观廊道等,提供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浙江省舟山市城市规划

浙江省舟山市城市规划

城区级中心
在定海城区、普陀城区、 白泉城区各布局城区中 心,承担区域及城区范 围内的综合服务职能。
居住区级中心
居住区级中心以居住区 为单元,按照相关规范 要求配套服务设施。工 业邻里按照1.5公里服 务半径布局,提供公共 住房和基本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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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功能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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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临城城区分区规划(2006-2020)

舟山临城城区分区规划(2006-2020)

临城城区分区规划临城城区分区规划第一章总则•为了促进临城城区的城市建设,更好地落实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 — 2020 年)》,制订本规划。

本规划是临城城区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本次分区规划范围:西起临城城区和城东经济开发区分界的牛头山,东至临城生活区和工业区之间的生态绿化隔离带,北起城北路,南至海岸线;另包括长峙岛全部。

规划区范围约为19 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的期限为:近期2000~2005 年,远期2006~2020 年。

•本次规划的依据为:1 .《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3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4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5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7 .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8 .国标《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 — 95 )9 .舟山市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关于临城城区发展布局的设想第五条本次规划的原则为:1 )以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保持总体规划提出的基本格局,结合现状发展情况及发展条件,对临城城区用地布局作局部调整,对各项用地和设施作更进一步的定性,定量,定位分析与规划。

2) 积极建设新区,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景观资源,创造有特色的城市人文景观,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与环境特点规划空间形态。

3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并为城市居民创造环境优美、生活方便的城市空间环境。

4 )突出舟山市地方特色,融入现代城市设计理念,强化城市空间布局结构的独特性。

第六条本规划由舟山市城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时,应经舟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舟山市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章职能与规模第七条临城城区职能:舟山市中远期政治、文化、教育、服务中心,现代化的海岛生态新城。

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普陀分区规划

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普陀分区规划

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普陀分区规划引言概述:舟山市作为浙江省的一个重要城市,其城市总体规划对于城市的发展和未来的可持续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重点介绍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普陀分区规划,包括该分区的定位与目标、重点发展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以及文化旅游发展等五个方面。

一、定位与目标1.1 确定普陀分区的地理位置和辖区范围。

1.2 明确普陀分区的发展定位和目标,如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目标等。

1.3 制定普陀分区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如引进外资、促进创新创业等。

二、重点发展领域2.1 重点发展普陀分区的产业结构,如旅游业、渔业、港口物流等。

2.2 促进普陀分区的经济发展,如招商引资、产业升级等。

2.3 加强普陀分区的城市功能,如建设商业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等。

三、基础设施建设3.1 完善普陀分区的交通网络,包括道路、桥梁、港口等。

3.2 提升普陀分区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

3.3 加强普陀分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如医疗卫生、教育等。

四、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4.1 制定普陀分区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政策,如水资源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等。

4.2 加强普陀分区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生态修复工作。

4.3 推动普陀分区的可持续发展,如推广清洁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等。

五、文化旅游发展5.1 挖掘普陀分区的文化资源,如佛教文化、海洋文化等。

5.2 发展普陀分区的旅游业,如景区建设、旅游产品开发等。

5.3 提升普陀分区的旅游服务质量,如旅游设施改善、旅游人员培训等。

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规划和发展,普陀分区将能够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为舟山市的城市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同时,普陀分区的规划也将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更多的发展机会。

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普陀分区将继续加强规划的实施和监管,确保规划的顺利进行,为舟山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舟山市定海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舟山市定海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舟山市定海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2001—2010年)文本舟山市人民政府二OO八年一月第一部分舟山市定海区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文本一、前言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确保定海区城区六街道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切实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定海区城区六街道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文件精神,以及舟山市和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要求,以原《定海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1~2010)》为基础,按照定海区城区六街道“农保”规划、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成了本次《定海区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2001—2010)》。

(一)规划目的定海区城区六街道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相对匮乏,开发难度逐年加大。

随着人口的增长,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尖锐。

为了加强政府对土地利用的计划管理和宏观控制,协调各部门间和区域间的用地矛盾,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合理调配预留的建设用地和待置换用地指标,必须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开展这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旨在提高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其主要目的,一是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二是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协调各部门、各区域的用地矛盾;三是为进行用地分区及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提供依据。

(二)规划任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街道土地利用总的战略性、指导性的长远规划。

应以宏观调控土地资源为主要手段,协调各行业、各部门之间的用地供需矛盾为基本任务,以促进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其主要任务是:l、以促进耕地动态平衡为前提,进行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首先安排好农用地,并合理地妥善地安排各业用地;2、将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留用地等各项指标分解到村,落实到地块;3、制订土地用途管制细则,重点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4、深入调查研究,确定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保护的分阶段任务。

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文本

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文本

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文本(上)(2007-6-5,1293)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区划目的第二条区划依据第三条区划目标第四条区划原则第五条区划范围第六条区划成果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第七条地理概况及区位条件第八条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第九条开发利用现状第十条面临的形势第三章海洋功能分区第十一条海洋功能分区概述第十二条港口航运利用区第十三条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第十四条矿产资源利用区第十五条旅游区第十六条海水资源利用区第十七条海洋能利用区第十八条工程用海区第十九条海洋保护区第二十条特殊利用区第二十一条保留区第四章重点海域划分及主要功能分述第二十二条重点海域划分第二十三条金塘岛及邻近海域第二十四条六横岛及邻近海域第二十五条舟山岛西、南部及邻近海域第二十六条舟山岛北部及邻近海域第二十七条岱山岛及邻近海域第二十八条普陀山、朱家尖、桃花岛及邻近海域第二十九条中街山列岛及邻近海域第三十条衢山岛及邻近海域第三十一条大、小洋山及邻近海域第三十二条嵊泗列岛及邻近海域第三十三条马鞍列岛及邻近海域第五章实施措施第三十四条区划编制与审批第三十五条修编机制第三十六条区划实施第三十七条海域使用管理第三十八条海洋环境保护第三十九条监督检查第四十条宣传教育第四十一条技术支持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二条区划效力第四十三条区划附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区划目的舟山市位于浙江省的东北部,座落在长江口南端,杭州湾外缘的东海海域中,辖区内海岛众多,岸线漫长,海域辽阔,海洋资源相当丰富。

舟山是陆域小市,海洋大市。

近年来,舟山的海洋经济发展迅猛,已成为舟山经济的主要增长点。

为了适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需要,为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科学管理与保护、为海洋开发战略和管理法规的制定、以及海洋行业规划和各专项功能区划的编制等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全市海洋经济持续、稳步、健康发展,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委的“八八战略”和市委的“六六决策”,全面打造“海洋经济强市”、“海上花园城市”和“海洋文化名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近岸海域区位条件、环境与资源状况等自然属性,结合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功能区划技术标准,遵循《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报批稿),在原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的基础上,通过修编形成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将全市海域划分为不同类型且具有特定主导功能或者有一定功能顺序的功能区。

浙江省舟山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浙江省舟山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浙江省舟山城市总体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舟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定海区、普陀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的舟山本岛及其周围主要岛屿,总面积721.44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664.56平方公里。

第二条舟山市域的城镇体系发展和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本规划期限:近期 2000~2005年; 远期 2006~2020年;远景 2020年以后第四条本规划自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由舟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第五条近期(2005年)达到更加宽裕的小康水平,为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基础;远期(202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

第六条舟山市市域总人口规划2005年104万人,2020年110万人。

第七条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推进对策:加快舟山的区位优势和"渔、港、景"资源优势向现实经济优势转化,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统缆全局,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抓住机遇,进中求快,强化基础,勇于创新,深入实施科技兴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争创机制市场化、区域城市化、陆岛一体化,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海洋经济大市,创海洋文化名城。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八条舟山市城镇发展战略:优先发展中心城市,重点发展中心镇。

运用市场机制,积极推进舟山本岛城乡发展一体化、大岛城镇发展集约化,建立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中心城市、中心镇、一般建制镇相结合,规模不等、设施完善、布局合理的城镇发展格局。

第九条预测舟山市2020年城市化水平为65%,城镇人口为70万人左右。

第十条市域城镇体系等级分为三级:(1)第一级:舟山中心城市,包括老塘山、定海城区、临城城区、普陀城区、朱家尖;(2)第二级:二级中心城镇,包括高亭、菜园、金塘、白泉、六横、岛斗;(3)第三级:三级中心城镇,包括小沙、岑港、干石览、、马岙、展茅、册子、桃花、虾峙、东极、秀山、长涂、岱东、泥峙、东沙、岱西、洋山、嵊山、黄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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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发布时间:2006-12-11 来源:舟山市政府门户网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舟山城市的合理建设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特制定《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舟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定海区、普陀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的舟山本岛及其周围主要岛屿,包括金塘、册子、盘峙、大小五奎山、长峙、岙山、马峙、小干、鲁家峙、朱家尖、普陀山、洛迦山等为本规划的城市规划区,总面积721.44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664.52平方公里。

第三条舟山市域的城镇体系发展和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四条本规划期限:近期2000~2005年中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2020年以后第五条本规划自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由舟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第六条近中期实现更加宽裕的小康水平,为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基础;远期争取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

第七条舟山市市域总人口规划近期(2005年)104万人,中期(2010年)106万人,2020年110万人。

第八条舟山市主要经济发展目标:近期(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200亿元左右(以2000年价格计算,下同),人均20000元左右;中期(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270亿元左右,人均26000元左右;远期(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500亿元左右,人均45000元左右。

预测2005年一、二、三产业的结构比重为22.5∶39.5∶38.0。

第九条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推进对策:加快舟山的区位优势和“渔、港、景”资源优势向现实经济优势转化,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统缆全局,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抓住机遇,进中求快,强化基础,勇于创新,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争创机制市场化、区域城市化、陆岛一体化,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海洋经济大市,创海洋文化名城。

(2)六横??桃花岛屿型经济区:包括六横、桃花、虾峙等,主要承担渔农业加工、贸易、旅游等职能。

(3)金塘岛屿型经济区:主要承担港口交通、渔农业加工商贸两大职能。

(4)洋山岛屿型经济区:主要包括大、小洋山、滩浒等,承担为上海港配套职能和旅游度假职能。

(5)岱山岛屿型经济区:包括岱山、秀山、长涂等,主要承担海产品加工、贸易、旅游和农业综合开发职能。

(6)衢山岛屿型经济区:主要承担为海产品加工和渔农业综合开发职能。

(7)泗礁??绿华??嵊山岛屿型经济区:包括泗礁、黄龙、绿华、枸杞、嵊山等,承担海产品加工、渔业、旅游度假等职能。

第十七条以一个中心、“一主三副”四条轴线构成市域城镇空间结构形态。

(1)一个中心是以舟山中心城市为核心。

(2)城镇发展主轴线为329国道沿线,即金塘岛??册子岛??舟山本岛??朱家尖岛轴线。

(3)城镇发展副轴线为三条:上海芦潮港??洋山岛??衢山岛??岱山岛??舟山本岛的城镇纵向发展轴线,主要城镇为洋山、岛斗、泥峙、岱东、高亭、长涂、秀山。

六横岛??虾峙岛??桃花岛??沈家门的城镇纵向发展轴线,主要城镇为六横、虾峙、桃花。

上海??泗礁岛??马鞍列岛城镇横向发展轴线,主要城镇为菜园、黄龙、嵊山。

第十八条为适应旅游业的发展,宜开展岛际航空;加强大岛之间的直通航线建设;加强连岛工程建设,规划预留舟山本岛?岱山岛?衢山岛?大小洋山岛?上海的连岛工程路线;规划舟山本岛电网与大陆省电网220千伏、岱山电网与本岛电网联网工程的建设;应编制风景名胜区、古文化遗址、各级文保单位和文物点的专项规划,加强保护与管理。

市域城镇体系现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四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第十九条城市性质:我国重要的海洋渔业基地和海洋开发基地、现代化的港口和海岛旅游城市。

第二十条城市人口规模:规划近期39万人,中期42万人,远期50万人。

第二十一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远期城市建设用地49.78平方公里,人均用地99.6平方米。

发展条件分析图规划范围第五章城市用地布局规划第一节布局原则及用地发展方向第二十二条按照提高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完善社会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优化产业结构等现代化城市标准进行城市用地布局。

第二十三条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定海城区向盐仓、城东拓展,普陀城区向东港发展,开辟临城(含长峙岛)新城区。

第二节布局结构第二十四条舟山中心城市发展的空间形态为三组团二点带状城市组群,三组团即定海城区、临城城区、普陀城区,二点即朱家尖、老塘山两个发展点。

第二十五条城市组团和发展点的主要职能:(1) 定海城区:现代化的海岛港口城市,舟山市近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2) 临城城区:舟山市中远期政治、文化、教育、服务中心,现代化的海岛生态新城。

(3) 普陀城区:全国著名的渔港,国家重要的海洋开发基地,舟山市旅游金三角的组成部分,普陀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4) 朱家尖:普陀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组成部分,以休闲度假、海洋科研教育等为特色的旅游区。

(5) 老塘山:以港口、工业、仓储功能为主的临港工业区。

用地分析用地评价用地现状用地规划第三节居住用地规划第二十六条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居住区建设。

第二十七条居住用地内不得安排工业项目,现状居住用地内影响生活环境质量的项目要逐步搬迁或改造。

第二十八条禁止在单位大院内零星建设新的住宅,已有的单位大院居住用地通过统一规划,统一改造,逐步改善其居住环境。

第二十九条居住区规划:(1) 定海城区应在规划期内完善居住小区??组团功能,通过旧城改造,改善城区居住环境。

在城区内划分为四个居住区,分别为解放路以北、环城东路以西居住区;解放路以南、环城东路以西居住区;解放路以北、环城东路以东居住区;解放路以南、环城东路以东居住区。

规划14万人居住。

(2) 临城城区规划三个居住区,分别是世纪大道(暂名)以西居住区;定沈路以北、世纪大道以东居住区;定沈路以南、世纪大道以东居住区。

另规划长峙岛居住小区。

规划安排14.5万人居住。

(3) 普陀城区规划三个居住区,分别为浦西、老城区、东港居住区。

规划18.5万人居住。

(4)老塘山规划0.5万人居住。

(5)朱家尖规划2.5万人居住。

(6)规划区范围内各建制镇的人口和居住区需编制建设规划。

第三十条2020年规划城市居住用地1402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28.2%,人均居住用地28.04平方米。

第四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第三十一条城市公共设施按市级、区级(含区次级)、居住区级三级配套,对公益性及非赢利性公共设施予以优先安排。

第三十二条在临城新区规划布局市级行政中心,在东港建设普陀区级行政办公设施。

第三十三条在临城新区建设市级商业金融中心;在定海城区人民路、解放路一带建设区级商业中心,在沿港路建设区次级商业中心;在沈家门老城建设普陀区级商业中心,在东港建设区次级商业中心。

第三十四条在定海城区、临城城区、普陀城区分别建设相应的居住区级商业中心。

在朱家尖建设旅游度假区配套商业设施。

第三十五条在临城规划市级文化、娱乐中心;改造定海城区、普陀城区现有文化娱乐设施;各居住区建设相应的文化娱乐设施。

第三十六条在临城建设市级综合性体育活动中心;保留定海城区现有体育场;扩建东港现有体育馆,作为市级体育中心的组成部分;在东港北部、浦西布局相应的体育设施。

第三十七条在临城城区新建市级综合性医院及其它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东港规划建设一个综合医院。

第三十八条完善定海文教区;在临城城区建设新的文教区;在东港布置教育科研用地。

第三十九条2020年城市公共设施用地697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4%,人均公共设施用地13.94平方米。

第五节工业、仓储用地规划第四十条舟山中心城市工业主要发展机械、电子、生物化工、食品加工、船舶修造业等产业,化工、建材等工业企业在烟墩集中建设。

第四十一条工业用地按照五个工业区布置:(1)盐仓工业区,集中发展大中型工业项目。

(2)舟山经济开发区,主要发展技术密集型工业。

(3)临城??浦西工业区,主要发展中小型(个私)工业。

(4)普陀东港开发区,主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5)长峙岛主要发展修造船等港口工业。

其它分布较散的工业企业逐步向上述工业区内搬迁。

第四十二条2020年规划工业用地646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3%,人均工业用地12.92平方米。

第四十三条在老塘山集中规划建设仓储区,远景布置临港工业区;依托舟山经济开发区、临城??浦西工业区、普陀东港开发区等地安排仓储用地。

第四十四条保留临城危险品仓库,规划在盐仓耸岗尖山麓建设城市危险品仓库区,与建成区保持一定的隔离距离。

第四十五条2020年规划仓储用地88.8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8%,人均仓储用地1.78平方米。

第六章对外交通规划第四十六条公路建设规划。

(1)建设连岛工程,陆路连接舟山本岛与大陆,路线为宁波北仑-金塘岛-册子岛-富翅岛-舟山本岛,与环岛公路连通,近期按照一级公路建设,远期形成高速公路,与宁波市高速公路环线连通。

(2)舟山本岛建立“一环三纵”的公路系统,近期为二级公路,远期为一级公路。

“一环”为环岛公路,即定海城区-东皋岭-临城新区-芦花-展茅-北蝉-白泉-干览-马岙-小沙-大沙-烟墩-岑港-紫微-定海。

“三纵”东线为长峙岛-临城-白泉-西码头,并预留向北连接大小洋山至上海的道路出口;中线为现有定马公路拓宽改造,路线为定海(城北文教区)-长春岭(隧道)-马岙三江口;西线为老塘山工业区-小沙-毛峙。

(3)现329国道改造为城市道路,其功能由连岛工程、环岛公路南段、平东线等道路承担。

第四十七条保留并扩建定海、普陀现有长途汽车站,规划于临城北部和东港跨海大桥南侧新建长途汽车站各1处。

第四十八条航空运输。

现有机场建设用地基本可以满足机场自身的建设需要。

为适应旅客运输增长的需要,扩建候机楼,增设国际厅等设施。

第四十九条舟山港的发展目标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成为我国国际远洋集装箱深水中转基地,大宗散货水-水转运和旅游客运为主,具有中转、储存、加工并兼顾商贸、渔业和国防等多功能的综合性港口。

第五十条规划新建或完善定普、嵊泗、岱山三大港域,定海、沈家门、老塘山、高亭、泗礁、衢山、绿华山、洋山八大港区。

定海、沈家门、老塘山、洋山四大港区的疏运,除水-水中转外,还要通过连岛公路、芦洋大桥解决水-陆转运;高亭、泗礁、衢山、绿华山四大港区的疏运则靠水-水中转解决。

在浦西建设中心渔港。

道路交通第七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第五十一条道路等级分为四级:即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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