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灯安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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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中关于交通信号灯安装的规范要求

公路工程中关于交通信号灯安装的规范要求

公路工程中关于交通信号灯安装的规范要求在公路工程中,交通信号灯的安装是确保交通流畅和交通安全的关键要素之一。

为了确保信号灯的有效运行和准确的交通控制,需要遵守一系列规范要求。

本文将介绍公路工程中关于交通信号灯安装的规范要求。

一、信号灯位置的规范要求1. 信号灯安装位置应基于交通流量和道路结构,确保信号灯能够清晰可见。

通常情况下,信号灯应设置在交叉口中心,垂直于行车方向,并与行车道中心线对齐。

2. 信号灯的高度应适中,以确保车辆司机能够清晰地看到信号灯的状态。

一般而言,信号灯的高度应在2.5米到3.5米之间。

3. 信号灯位置周围应保持通畅,避免被树木、建筑物或其他障碍物遮挡。

如果信号灯无法清晰可见,应采取相应措施,如改变其位置或清除遮挡物。

二、信号灯的颜色和形状要求1. 信号灯的颜色应符合国际通用标准。

红色信号表示停车或禁止行驶,绿色信号表示可以行驶,黄色信号表示警示即将改变的状态。

这些颜色应具有足够的鲜明度,以便在各种天气条件下都能清晰可见。

2. 信号灯的形状应符合标准化要求。

红色信号为圆形,绿色信号为圆形或箭头形状,黄色信号为圆形或菱形。

三、信号灯的亮度要求1. 信号灯的亮度应符合国家标准。

在日间和夜间各种气象条件下,信号灯的亮度应足够高,以确保司机能够清晰地看到信号灯的状态。

2. 信号灯的亮度应根据不同环境条件进行调整。

例如,在强烈阳光直射下,信号灯的亮度应增加,以确保信号灯仍然可见。

四、信号灯的倒计时显示要求1. 对于某些交叉口或道路,在信号灯状态转换之前,信号灯的倒计时显示可以增加驾驶者对信号灯变化的预期和反应时间。

2. 信号灯的倒计时显示应清晰可见,并与信号灯的颜色和状态相对应。

例如,倒计时显示为红色时,表示红灯剩余时间;倒计时显示为绿色时,表示绿灯剩余时间。

五、信号灯的维护和监测要求1. 信号灯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控制交通。

2. 监测设备应安装在信号灯附近,用于实时监测信号灯的状态和亮度。

交通信号灯安装规范

交通信号灯安装规范

交通信号灯安装规范随着城市交通的不断发展,交通信号灯的安装变得越来越重要。

交通信号灯是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的安装可以提高交通效率,保障道路安全。

本文将从交通信号灯的位置、高度、颜色和形状等方面探讨交通信号灯的安装规范。

一、位置规范交通信号灯的位置应根据道路情况和交通流量确定。

常见的位置包括道路交叉口、人行横道、学校门口等交通繁忙的地方。

交通信号灯应安装在交叉口的交通流主线上方,能够清晰可见。

对于人行横道,应该将信号灯安装在行人视线范围内,确保行人能够及时看到信号灯的变化。

二、高度规范交通信号灯的高度应根据车辆和行人的高度确定。

通常情况下,信号灯应该安装在离地面约3米的位置,这样可以确保车辆和行人能够清晰地看到信号灯的指示。

同时,信号灯的高度也应该考虑到特殊群体的需求,如残疾人和儿童等。

三、颜色规范交通信号灯的颜色是交通管理的核心指示之一。

根据国际标准,交通信号灯分为红、黄、绿三种颜色。

红色代表停止,黄色代表准备行驶,绿色代表可以行驶。

在安装交通信号灯时,应确保颜色亮度鲜明,能够在白天和夜晚都能清晰地辨认。

此外,颜色的变化应具备过渡性,防止车辆和行人因突然变化而引起混乱。

四、形状规范交通信号灯的形状应符合规范。

通常情况下,信号灯的形状为圆形。

圆形信号灯是最常见的,易于理解和识别。

此外,交通信号灯的灯罩应该保证透明度,使得灯光能够充分透过以便车辆和行人能够清晰地辨认。

五、亮度规范交通信号灯的亮度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亮度过低会导致车辆和行人难以看清信号灯的指示,而亮度过高则会造成视觉疲劳。

因此,在安装交通信号灯时,应选用适当的亮度,并确保亮度稳定,不受外界光线干扰。

结论:交通信号灯的安装规范对于交通管理至关重要。

合理的安装位置、适当的高度、明亮的颜色、规范的形状和亮度都能够提高交通效率和道路安全。

同时,交通信号灯的安装还应考虑到特殊群体的需求,确保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能够被所有人清晰地理解和遵守。

交通信号设备安装规范

交通信号设备安装规范

交通信号设备安装规范导言:随着城市交通的快速发展,交通信号设备在交通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为了保障道路安全,有必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交通信号设备安装规范。

本文将从交通信号设备的选址、设备的安装过程以及维护保养方面,分别进行阐述,以期为交通行业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交通信号设备选址规范1. 规划选址:交通信号设备的选址应根据交通流量、道路类型、接近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在道路规划中,需要充分考虑到交通信号设备的布置,以确保能够最大程度地提升交通效率和安全性。

2. 信号灯数量:信号灯的数量应根据路口的复杂程度和车流量进行合理配置,同时考虑到行人的通行需求。

对于高流量的路口,应增设行人专用信号灯,并确保不同方向的车流量能够合理协调,避免交通拥堵和事故发生。

二、交通信号设备安装规范1. 安装位置:交通信号灯的安装位置应远离建筑物、树木等遮挡物,以保证信号灯的可见性。

同时,需要考虑信号灯与行人的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因信号灯高度不当导致行人视线受阻。

2. 信号灯的固定:交通信号灯的固定应采用合适的设备和固定方法,确保信号灯的稳固性和耐久性。

在固定过程中,需要避免对信号灯的损坏和影响正常运行。

三、交通信号设备维护保养规范1. 定期巡检:交通信号设备应定期进行巡检,检查信号灯的工作状态和灯泡的亮度。

如发现信号灯故障或灯泡熄灭,应及时更换或修复,以确保信号灯的正常运行。

2. 清洁维护:信号灯表面应定期进行清洁,以保证信号灯的亮度和清晰度。

清洁时需注意使用适当的清洁工具和清洁液,避免对信号灯造成损坏。

3. 天气预防措施: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如雨、雪、雾等,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信号灯的可见度。

例如,可以在信号灯周围设置防雨罩,以防止雨水渗透导致灯泡熄灭或故障。

结语:交通信号设备的安装规范对于保障道路交通的顺畅和安全至关重要。

只有遵循规范,确保设备选址合理、安装过程严谨和维护保养到位,才能有效提升交通效率,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国标GB1488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国标GB1488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国标GB14886道路交通信号灯在现代城市交通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交通的安全和流畅,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和安装需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操作。

本文将介绍国标GB14886中对于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和安装的规范要求。

一、信号灯的种类和功能根据GB14886的规定,道路交通信号灯主要分为三种:红灯、黄灯和绿灯。

1. 红灯:红灯表示禁止通行或者停车等待的信号。

当红灯亮起时,车辆必须停下并等待信号灯变为绿灯才可以继续通行或者启动。

2. 黄灯:黄灯表示警示信号,用于过渡信号状态或者警告交通参与者即将发生改变的信号状态。

当黄灯亮起时,驾驶员应该谨慎驾驶,做好准备停车或者通过交叉口。

3. 绿灯:绿灯表示允许通行的信号。

当绿灯亮起时,车辆可以通行,但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信号控制。

二、信号灯的安装要求GB14886对于道路交通信号灯的安装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以确保信号的清晰可见和正常运行。

1. 安装位置:信号灯应当按照交叉口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安装位置。

一般来说,信号灯的设置应该尽可能接近交叉口的中心位置,便于各方向的车辆和行人能够清晰地看到信号。

2. 安装高度:信号灯的安装高度应根据道路交通的具体情况确定。

信号灯的高度应当满足视线通畅的要求,能够让司机和行人在车辆和建筑物等干扰物的情况下清楚地看到信号。

3. 安装角度:信号灯的安装角度应适合交通参与者的视线。

一般来说,纵向交通信号灯的安装角度应使之在车辆通过交叉口时最容易被驾驶员看到。

4. 可见性要求:信号灯的颜色和亮度应使其在各种天气和光照条件下都能够清晰可见。

灯头和信号面的亮度需要根据不同的环境亮度进行调整,以确保信号的可见性和辨识度。

三、信号灯的控制方式根据GB14886,信号灯的控制方式分为多种,包括定时控制、感应控制和手动控制等。

1. 定时控制:定时控制是最常见的信号灯控制方式之一。

根据交通流量和时间段的不同,信号灯的显示时间可以设置为固定的时长,以保障交通流畅。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国标GB14886-2022)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国标GB14886-2022)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国标GB14886-2022)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一、概述- 信号灯的设置条件- 信号灯的安装方式- 信号灯的罗列顺序- 信号灯的安装数量和位置- 信号灯的安装方位- 信号灯杆件- 电缆线敷设- 设计和施工资质二、信号灯的设置条件-在道路交叉口、人行横道、学校、医院、公园等重要或者复杂的地点,以及需要控制车辆或者行人流量的地点,应设置信号灯。

- 在有中央分隔带或者隔离设施的道路上,应设置信号灯。

在有轨电车路线与其他道路交叉或者平行的地点,应设置信号灯。

- 在有公共汽车专用道或者公共汽车站台的地点,应设置信号灯。

- 在有自行车专用道或者自行车停放场所的地点,应设置信号灯。

- 在有盲人通道或者盲人设施的地点,应设置盲人信号灯。

-在其他需要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和效率的地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信号灯。

三、信号灯的安装方式-悬挂式:将信号灯悬挂在跨越道路的横杆上,适合于宽度较大或者无法在路边安装立杆的道路。

-立杆式:将信号灯安装在立杆上,适合于宽度较小或者有足够空间在路边安装立杆的道路。

-悬臂式:将信号灯安装在伸出道路一侧的悬臂杆上,适合于宽度较大或者无法在对面安装横杆或者立杆的道路。

嵌入式:将信号灯嵌入在道路表面或者隔离设施上,适合于需要增加视觉效果或者节省空间的地点。

四、信号灯的罗列顺序-红色、黄色、绿色三色圆形信号灯应按照从上到下挨次罗列,即红色在最上,黄色在中间,绿色在最下。

-红色、绿色两色圆形信号灯应按照从上到下挨次罗列,即红色在上,绿色在下。

-红色、黄色、绿色三色箭头形信号灯应按照从左到右挨次罗列,即红色在最左,黄色在中间,绿色在最右。

-红色、绿色两色箭头形信号灯应按照从左到右挨次罗列,即红色在左,绿色在右。

盲人信号灯应与相应的圆形或者箭头形信号灯密切配合,安装在同一位置或者相邻位置。

-人行横道信号灯应与相应的圆形或者箭头形信号灯密切配合,安装在同一位置或者相邻位置。

交通信号灯安装与使用技术规定

交通信号灯安装与使用技术规定

交通信号灯安装与使用技术规定引言交通信号灯是城市道路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指挥交通、保障行车安全的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交通信号灯的有效使用,需要制定相关的技术规定,确保信号灯的安装和使用符合标准,保障行车人员和行人的安全。

一、信号灯安装位置的规定1.市区道路:信号灯应设置在交叉口非干线道路的前方,距离路口线5~7米处。

2.非市区道路:信号灯应设置在交叉口标志牌前方,距离路口线10~15米处。

3.高速公路:信号灯适用于紧急情况下的交通管制,应设置在距离紧急事件发生地点300米以外,通行道路的合适位置。

二、信号灯的类型和颜色标准1.红灯:表示停车,禁止通行。

红灯的颜色应鲜艳明亮,不得使用过暗或黯淡的灯光。

2.绿灯:表示通行,可以继续行驶。

绿灯的颜色应鲜亮明确,不得使用暗淡或黯淡的灯光。

3.黄灯:表示警告。

黄灯的颜色应亮黄色,不得使用暗黄色或淡黄色。

4.箭头灯:表示道路指示。

箭头灯的颜色应与相应的箭头指示牌的颜色一致,清晰明亮。

5.人行横道灯:用于指示行人的信号灯。

灯色应与道路指示牌中对应的行人标志一致,确保行人的安全过街。

三、信号灯的运行模式1.红灯:红灯时间不得小于30秒,红灯时间过长的交叉口应适当调整,以提高交通效率。

2.绿灯:绿灯时间应根据交通流量和路段的特点进行设置,并适时调整,以保证车辆的通行流畅。

3.黄灯:黄灯时间应与红灯和绿灯时间相匹配,确保车辆有足够的时间减速停车或继续通行。

4.箭头灯:箭头灯的运行时间应与相应的箭头指示牌上的时间保持一致,以确保车辆按规定行驶。

5.人行横道灯:人行横道灯应按照行人的需求和交通流量进行设置,并确保灯的运行时间充足,以保障行人的安全过街。

四、信号灯的维护和保养1.定期检查:交通部门应对信号灯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和显示效果。

2.维护修理:一旦发现信号灯存在故障或显示不清的情况,应及时修理和更换。

3.清洁保养:信号灯表面应定期清洗,保持灯光的亮度和清晰度。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国标GB14886-2022)[7]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国标GB14886-2022)[7]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国标GB14886-2022)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一、目的和适合范围本规范适合于城市道路、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等各类道路上的信号灯设置与安装工程。

二、术语和定义2.1 信号灯指用于指示或者控制道路交通的一种设备,通常由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种颜色的光源组成,按照一定的时序和方式发出不同的信号。

2.2 信号灯组指由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不同类型的信号灯构成的一个单元,用于指示或者控制同一方向或者同一位置的交通流。

2.3 信号灯相位指信号灯在一个周期内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时间发出不同颜色或者形状的信号,以控制不同方向或者不同位置的交通流。

2.4 信号灯周期指信号灯从一个相位开始到下一次重复该相位之间的时间间隔。

2.5 信号灯时段指根据交通流量、交通组织等因素,将一天划分为若干个时间段,并在每一个时间段内采用不同的信号控制方案。

2.6 信号灯控制器指用于控制信号灯发出不同颜色或者形状的信号,并根据预设的时序和方式进行切换的一种设备。

2.7 信号灯检测器指用于检测道路上车辆或者行人的存在、位置、速度等信息,并将检测结果传送给信号灯控制器的一种设备。

2.8 信号灯协调指根据交通流量、交通组织等因素,对相邻或者相关的多个信号灯进行统一或者协调的控制,以提高道路交通效率和安全性。

三、信号灯设置条件3.1 基本原则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和效率为目标,以满足道路交通需求为依据,以科学合理为原则。

根据道路类型、功能、等级、结构、形式等因素,选择适当的信号灯类型、数量、位置、方位等参数。

根据交通流量、交通组织、交通特点等因素,确定合理的信号控制方案、相位设置、周期长度、时段划分等参数。

根据现场条件、技术条件、经济条件等因素,采用先进可靠的信号灯设备、控制器、检测器等设施。

信号灯设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

3.2 设置条件道路交叉口或者其他需要控制的地点,交通流量较大,交通组织复杂,交通冲突频繁,交通事故多发,人工或者其他控制方式难以有效解决交通问题。

信号灯安装规范

信号灯安装规范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信号灯(以下简称信号灯)的设置条件、安装方式、排列顺序、安装数量和位置、安装方位、信号灯杆件、电缆线敷设、设计和施工资质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和公路平面交叉口(以下简称“路口”)、城市道路和公路路段(以下简称“路段”)、城市道路和公路与铁路平面交叉口(以下简称“道口”)处信号灯的安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887 道路交通信号灯GB/T 18226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 50220-199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当量小汽车(PCU)passenger car unit以4~5座的小客车为标准车,作为各种型号车辆换算道路交通量的当量车种。

[GB 50220-1995 的 2.0.5]。

注:换算系数参见附录A。

3.2机动车信号灯motorvehicle signals由红色、黄色、绿色三个几何位置分立的无图案圆形单元组成的一组信号灯,指导机动车通行。

3.3非机动车信号灯non-motorvehicle signals由红色、黄色、绿色三个几何位置分立的内有自行车图案的圆形单元组成的一组信号灯,指导非机动车通行。

注:左转非机动车信号灯,由红色、黄色、绿色三个几何位置分立的内有自行车和向左箭头图案的圆形单元组成的一组信号灯,指导左转非机动车通行。

3.4人行横道信号灯crosswalk signals由几何位置分立的内有红色行人站立图案的单元和内有绿色行人行走图案的单元组成的一组信号灯,指导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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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信号灯(以下简称信号灯)的设置条件、安装方式、排列顺序、安装数量和位置、安装方位、信号灯杆件、电缆线敷设、设计和施工资质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和公路平面交叉口(以下简称“路口”)、城市道路和公路路段(以下简称“路段”)、城市道路和公路与铁路平面交叉口(以下简称“道口”)处信号灯的安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887 道路交通信号灯GB/T 18226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 50220-199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当量小汽车(PCU)passenger car unit以4~5座的小客车为标准车,作为各种型号车辆换算道路交通量的当量车种。

[GB 50220-1995 的 2.0.5]。

注:换算系数参见附录A。

3.2机动车信号灯motorvehicle signals由红色、黄色、绿色三个几何位置分立的无图案圆形单元组成的一组信号灯,指导机动车通行。

3.3非机动车信号灯non-motorvehicle signals由红色、黄色、绿色三个几何位置分立的内有自行车图案的圆形单元组成的一组信号灯,指导非机动车通行。

注:左转非机动车信号灯,由红色、黄色、绿色三个几何位置分立的内有自行车和向左箭头图案的圆形单元组成的一组信号灯,指导左转非机动车通行。

3.4人行横道信号灯crosswalk signals由几何位置分立的内有红色行人站立图案的单元和内有绿色行人行走图案的单元组成的一组信号灯,指导行人通行。

3.5方向指示信号灯direction signals由红色、黄色、绿色三个几何位置分立的内有同向箭头图案的圆形单元组成的一组信号灯,用于指导某一方向上机动车通行。

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和向右分别代表左转、直行和右转。

绿色箭头:表示车辆允许沿箭头所指的方向通行;红色或黄色箭头:表示仅对箭头所指方向起红灯或黄灯的作用。

3.6车道信号灯lane signals由一个红色交叉形图案单元和一个绿色向下箭头图案单元组成的信号灯。

红色交叉形表示本车道不准车辆通行;绿色向下箭头表示本车道准许车辆通行。

3.7闪光警告信号灯flash alarm signals由一个黄色无图案圆形单元构成的信号灯。

工作状态闪烁,表示车辆、行人通行时应注意暸望,在确保安全后通过。

3.8 道口信号灯intersection of road and railway signals由两个或一个红色无图案圆形单元构成的信号灯。

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3.9 基准轴geometric axis垂直于出光面的水平投影面并通过出光面几何中心的一条直线。

[GB 14887-2003 的 3.2]。

3.10信号灯安装高度installation height of signals由信号灯的最低点至路面的垂直距离。

3.11信号灯悬臂长度cantilever length of signals由信号灯灯杆立杆至信号灯最远点的距离。

4 信号灯设置条件4.1 信号灯设置条件总则4.1.1 信号灯设置时应考虑路口、路段和道口三种情况。

4.1.2 应根据路口形状、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确定路口信号灯的设置。

可设置专用于指导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信号灯及相应配套设施。

4.1.3 应根据路段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确定路段信号灯的设置。

4.1.4 在道口处,应设置道口信号灯。

4.1.5 在设置信号灯时,应配套设置相应的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4.2 路口信号灯设置路口按形状主要可分为:十字形、斜交、T形、Y形、错位T形、错位Y形、多路、环形路口。

4.2.1 十字形路口、斜交路口、T形路口、Y形路口——当相交的两条道路均为干路时,应设置信号灯。

——当相交的两条道路中有一条为支路时,应根据交通流量(详见4.3)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确定是否设置信号灯。

注1:本标准中的干路指在设计速度、机动车车道条数、道路宽度和断面形式等方面符合GB50220-1995第7章规定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大中城市)和干路(小城市),以及双向四车道以上(含)的公路。

注2:本标准中的支路指在设计速度、机动车车道条数、道路宽度和断面形式等方面符合GB50220-1995第7章规定的支路和以下道路,以及双向四车道以下的公路。

4.2.2 错位T形路口错位间距小于50米时,可视为一个十字路口或斜交路口,按4.2.1条设置信号灯。

——错位间距大于50米时,可视为两个T形路口,分别按4.2.1条设置信号灯。

注:错位间距指两条错位道路相邻的路缘线间距离。

4.2.3 错位Y形路口、多路路口应进行合理交通渠化后,根据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确定信号灯的设置。

4.2.4 环形路口应根据环形路口通行能力、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确定信号灯的设置。

4.3 用于路口指导机动车通行的信号灯设置的交通流量条件4.3.1 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条件路口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超过表1所列数值时,应设置信号灯。

1:主要道路指两条相交道路中流量较大的道路。

2:次要道路指两条相交道路中流量较小的道路。

注3:车道数以路口五十米以上的渠化段或路段数计。

注4:在无专用非机动车道的进口,应将该进口进入路口非机动车流量折算成当量小汽车流量并统一考虑。

注5:在统计次要道路单向流量时应取每一个流量统计时间段内两个进口的较大值累计。

4.3.2 任意连续8h的机动车小时流量条件即路口任意连续8h的机动车平均小时流量超过表2所列数值时,应设置信号灯。

4.4 路口非机动车信号灯设置对于机动车单行线上的交叉口,在与机动车交通流相对的进口应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

非机动车驾驶人在路口距停车线25m范围内不能清晰视认用于指导机动车通行的信号灯的显示状态时,应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

其它特殊情况下,如通过交通组织仍不能解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冲突,宜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

4.5 路口人行横道信号灯设置在采用信号控制的路口,已施划人行横道标线的,应相应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

4.6 路口方向指示信号灯设置原则在有专用转弯机动车道的路口,若采用多相位的相位设置方式,应设置方向指示信号灯。

在全天24小时均不采用多相位的相位设置方式的路口,不应设置方向指示信号灯。

4.7 车道信号灯设置在可变车道入口和路段、隧道、收费站等地,应设置车道信号灯。

在城市快速路进出口等地视实际情况可设置车道信号灯。

4.8 闪光警告信号灯设置在需要提示驾驶人和行人注意暸望、确认安全后通过处,宜设置闪光警告信号灯。

4.9 路口信号灯设置的交通事故条件4.9.1 对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5次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从事故原因分析通过设置信号灯可避免发生事故的,应设置信号灯。

4.9.2 对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一次以上死亡交通事故的路口,应设置信号灯。

4.10 路口信号灯设置的综合条件4.10.1 当表1、表2和4.9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达到80%时,路口应设置信号灯。

4.10.2 在不具备上述条件但有特别要求的路口,如常用警卫工作路线上的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协调控制范围内的路口等,可设置信号灯。

4.11 路段人行横道信号灯和机动车信号灯设置的流量条件双向机动车车道数达到或多于3条,双向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超过750PCU及12h流量超过8000PCU的路段上,当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高峰小时流量超过500人次时,应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和相应的机动车信号灯。

注:对于机动车单行路,车道数按允许通行方向车道数统计,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按允许通行方向流量统计。

5 信号灯安装方式信号灯安装方式种类如下:——悬臂式,参见附录B中图B.1、图B.2、图B.3、图B.4要求;——柱式,参见附录B中图B.5要求;——门式,参见附录B中图B.6要求;——附着式,参见附录B中图B.7要求;——中心安装式,如采用一根长至路口中心悬臂上安装控制多个方向信号灯或将信号灯安装于路口中心岗亭上等方式。

6 信号灯排列顺序6.1 机动车信号灯和方向指示信号灯排列顺序机动车信号灯和方向指示信号灯各种排列顺序、说明和图示见表4。

表3机动车信号灯和方向指示信号灯排列顺序、说明和图示6.2 非机动车信号灯的灯色排列顺序6.2.1 不需要单独控制左转非机动车交通流时,竖向安装,信号灯灯色排列顺序由上向下应为红、黄、绿。

6.2.2 需要单独控制左转非机动车交通流时,竖向安装,分为两组。

左边一组为左转非机动车信号登,由上向下应为红、黄、绿;右边一组为非机动车信号灯,由上向下应为红、黄、绿,见图C.8。

6.3 人行横道信号灯的灯色排列顺序人行横道信号灯应采用竖向安装。

信号灯灯色排列顺序应为上红、下绿。

7 信号灯安装数量和位置7.1 基本原则7.1.1 对应于路口某进口,可根据需要安装一个或多个信号灯组。

注:信号灯组指用于指导路口某进口所有机动车交通流通行的信号灯的最小集合。

7.1.2 信号灯可安装在出口左侧、出口上方、出口右侧、进口左侧、进口上方和进口右侧。

若只安装一个信号灯组,应安装在出口处。

7.1.3 至少有一个信号灯组的安装位置能确保,在该信号灯组所指示的车道上的驾驶人,位于表4规定的范围内时均能清晰观察到信号灯。

若不能确保驾驶人在该范围内能清晰观察到信号灯显示状态时,应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

7.1.4 悬臂式机动车灯杆的基础位置(尤其悬臂背后)应尽量远离电力浅沟、窨井等,同时与路灯杆、电杆、行道树等相协调。

7.1.5 设置的信号灯和灯杆不应侵入道路通行净空限界范围。

7.2 信号灯安装数量7.2.1 当进口停车线与对向信号灯的距离大于50米时,应在进口处增设至少一个信号灯组;当进口停车线与对向信号灯的距离大于70米时,对向信号灯应选用发光单元透光面尺寸为φ400mm的信号灯。

7.2.2 安装在出口处的信号灯组中某组信号灯指示车道较多,所指示车道从停车线至停车线后50m不在以下三种范围内时,应相应增加一组或多组信号灯:——无图案宽角度信号灯基准轴左右各10°(参见附录D中图D.1和图D.2);——无图案窄角度信号灯基准轴左右各5°;——图案指示信号灯基准轴左右各10°。

7.3 机动车信号灯和方向指示信号灯安装位置7.3.1左侧人行道上增设一个信号灯组;当道路较窄时(机非道路总宽12米以下)时,可采用柱式安装在道路两侧人行道上(参见附录E中图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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