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工会会员管理制度范本(5篇)

工会会员管理制度范本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凡在我国境内企业、事业机关中从事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员工,不分性别、民族、职业、____、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所在企业工会成为会员。
一、入会1、对象凡在我国境内企业、事业、机关中从事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员工,不分性别、民族、职业、____、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所在企业工会成为会员。
凡在企业工作的合同工、临时工也可加入所在企业工会成为会员。
员工离退休前没有参加工会,退休后原则上一般不再吸收入会。
但是,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考虑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可以按照工会章程规定,为个别人办理入会手续,然后保留其会籍。
在我国企业从事脑力和体力劳动的外籍员工,凡自愿申请参加中国教育工会,符合会员条件的,可按照工会章程的规定同意加入工会。
2.手续员工参加工会,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小组长口头申请,填写好入会申请表,经过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印制的会员证。
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工会是员工群众自愿结合的____。
在这个____中的每个会员都享有应有的权利,又都必须履行应尽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每个工会会员都要珍视自己的权利,明确自已的义务,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做一个好会员。
(一)工会会员的权利主要有:1、会员有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讨论的权利;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3、批评工会的任何____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会工作人员;4、对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问题以及对企业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____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5、在正当利益受到损害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表达维护和申诉保护;6、会员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的权利。
工会的法定权利与义务

工会的法定权利与义务大纲一、我国工会的法定权利1.工会的代表维护权2.工会的依法参与权3.工会的民主监督权二、我国工会的法定义务1.遵章守法、支持政府工作2.协助企事业单位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任务3.关心服务职工,提升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知识点汇总原理和观点K01:我国工会的法定权利包括工会的代表维护权、工会的依法参与权以及工会的民主监督权K02:我国工会的法定义务包括遵章守法、支持政府工作、协助企事业单位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以及关心服务职工,提升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正文工会的权利和义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的最基本内容和最重要组成部分。
所谓工会的权利,是指法律赋予工会能够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所谓工会的义务,是指法律要求工会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责任。
工会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
一、我国工会的法定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其他法律,对工会的权利作了专门的规定。
根据这些规定,我国工会享有代表维护权、依法参与权和民主监督权。
1.工会的代表维护权我国工会的代表维护权是指法律赋予我国工会代表职工利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条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职工参加工会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工会能代表和维护自己的利益。
因此,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是工会安身立命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上述规定一方面赋予了工会代表维护权,另一方面也明确了在中国,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会组织是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下属的各地方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组织,而其他各种所谓的职工组织不得称为工会。
代表维护权是工会最基本的权利。
我国工会的代表维护权是通过集体协商权、建议权、协调权和紧急处理权这四项具体的权利来体现或实现的。
(1)集体协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十条规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工会会员入会制度

工会会员入会制度
第一条依法拥有政治权利并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可申请加入工会组织成为会员。
第二条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局(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第三条入会会员依《工会法》享有基本权利并履行其义务。
第四条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工作)关系变动,凭会员证接转。
第五条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六条违法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章程》的会员由工会分会(工会工作小组)提出,工会委员会决定,开除会籍。
第七条会员离休、退休或失业,可保留会籍。
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工会会员,我们享有一系列的权利。
首先是参与工会决策的权利。
工会会员有权参与工会的会员大会、代表大会等决策机构的选举、讨论和表决,对于重要决策有发言权和投票权。
其次是享有工会提供的各类服务和福利。
工会会员有权享受工会提供的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职业培训等服务,以及享受工会组织的福利活动,如文体活动、健康检查等。
此外,工会会员还有参与工会活动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工会会员可以参与工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如劳动节庆祝活动、劳动者权益宣传等,并可以向工会提出关于劳动条件、工资福利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然而,作为工会会员,我们也有一系列的义务需要履行。
首先是维护工会的团结和稳定。
作为工会会员,我们应积极参与工会的活动,与其他会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工会的团结和稳定。
其次是履行会费缴纳义务。
会员应按照工会章程规定的标准和期限缴纳会费,以保障工会的正常运转和开展各项活动。
此外,作为工会会员,我们还应积极参与工会的工作和服务,为其他会员提供帮助和支持。
可以通过担任工会职务、参与工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为其他会员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为工会的发展和其他会员的权益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除了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外,工会会员还应了解和遵守工会的章程和规定。
工会章程是工会的基本法规,规定了工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益、工会活动等内容。
作为工会会员,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和遵守工会章程,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工会的规定。
同时,我们还应积极参与工会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工会组织中,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
只有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承担自己的义务,工会才能更好地为会员服务,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因此,作为工会会员,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积极参与工会的活动,为维护自身的权益和其他会员的权益做出贡献。
只有通过共同努力,工会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劳动者争取更好的待遇和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基本法律,是以法律形式规定和保障工人、农民工、职员和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以及组织和活动自由的法律。
本法的基本原则是“团结、民主、参与、协商”,即保证工人、农民工、职员和管理人员的团结,保护其合法权益,实现工会组织和行政机关之间的协商和合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本法规定了企业工会、地方工会和全国工会组织的职责和权利。
企业工会是由企业员工自愿组成的,依法保护和维护自身权益,促进生产和管理的发展。
地方工会和全国工会是分别由地方和全国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工人、职员和管理人员的利益,维护其合法权益。
本法还规定了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工会会员有权申请加入工会,参与工会的活动和组织,提出合理要求和意见,监督工会组织的工作。
工会会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自身和集体的权益,积极参与和支持工会组织的工作。
本法对于工会组织的财产和经费管理也作出了规定。
工会组织应当依法保护、管理和使用其财产,保障工人、农民工、职员和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工会经费的收支应当合法、公开、透明,保证工会经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防止滥用职权以及财务舞弊等行为的发生。
此外,本法还规定了工会组织的法律责任。
违反本法的规定,妨碍、干扰或阻碍工会组织履行职责的行为,将被视为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保障工人、农民工、职员和管理人员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有助于加强工会组织的建设,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有助于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工会会员管理制度(3篇)

工会会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会员管理工作,维护工会组织的稳定和团结,促进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培养和发展优秀工会干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工会会员的定义和条件第二条工会会员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工会章程的规定,以及本制度的要求,加入并接受工会组织的管理和教育的劳动者。
第三条入会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在所在单位或行业工作,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会会员费;(四)同意并遵守工会组织的章程和决议;(五)愿意参与工会组织的活动,并为工会事业作出积极贡献;(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第四条入会程序:(一)符合入会条件的劳动者应填写《入会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工会主席签字后,交由所在工会组织审核;(二)所在工会组织对入会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支付工会会费,并领取工会会员证;(三)所在工会组织应将入会情况及时通报上级工会组织。
第五条会员权益:(一)享受工会组织提供的各项服务;(二)参与工会组织组织的各类活动,并按规定优先享受参加权利;(三)依法享受工会组织代表的合法权益;(四)享受工会为会员提供的法律咨询、就业援助、住房补贴等服务。
第六条会员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会组织的章程、规章制度;(二)按时足额缴纳工会会员费;(三)支持工会组织的工作,积极参与工会活动;(四)保护工会的声誉和利益,不得损害工会组织的利益;(五)配合工会组织对会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第二章工会会员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工会会员管理机构是指依照工会组织的章程和工作需要设立的会员管理部门或委员会。
第八条工会会员管理机构的职责:(一)负责工会会员的招募、培训和管理工作;(二)组织会员参加各类活动,并提供相应服务;(三)处理会员的申诉和纠纷。
(四)开展会员教育工作,提高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第九条工会会员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人员配备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具体确定。
第三章工会会员的权益保障与服务第十条工会会员享有平等参与工会组织的管理和决策的权利,有权参选和被选为工会组织的领导职务。
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工会会员的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总是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二、工会会员的义务
(一)研究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研究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论述我国工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工会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主要有:(1)工会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规章制度的制定。
对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有权进行调查,并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
(3)监督企业不断改善生产劳动条件,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4)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
(5)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6)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
工会是由劳动者组成的特殊的社会组织。
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做好新建企业组建工会工作,是工会的一项基础性任务。
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和企业改革,依法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等。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第十二条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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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教育工会是教职工群众自愿参加的组织,在这个组织中的每个会员都享有应有的权利,又都必须履行应尽的义务,每个教育工会会员都要珍视自己的权利,明确自己的义务,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行义务。
一、教育工会会员的主要权利有: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三)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参加关于学校各项工作及教职工反映的有关问题的讨论。
(四)对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问题以及对学校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五)在教职工正当利益受到损害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维护和申诉保护。
(六)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医疗、保险、互助等各项福利事业的待遇。
二、教育工会会员应履行的义务有:
(一)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素质。
(二)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学校民主管理,为学校改革发展献计献策。
努力完成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任务为培养教育教学人才尽心尽力。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四)维护学校秩序和学校的安定,向危害国家、社会
和学校利益的行为做斗争。
(五)发扬友爱精神,热爱学校,热爱集体,搞好团结互助。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生活,按月缴纳会费。
彬县特殊教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