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界噪声监测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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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界噪声监测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准确测定企业厂界噪声,防止企业噪声对环境造成污染,为噪声治理和评价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厂界噪声的项目的测定。

3 管理职责

监测人员负责监测仪器的调试、保养和日常维护;负责计算填报监测原始记录、分析结果。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标准分析监测,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后由站长报出。

4 工作程序

按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对噪声进行监测,凡是超标数据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作好《信息交流台帐》的记录。

4.1 噪声监测

4.1.1 测量仪器精度为II级以上的声级计,其性能符合GB3875《声级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之规定,定期校验。每次测量前后,对传声器采用精度优于±0.3dB(GB/T15173规定的1级精度声级)校准器进行校准,灵敏度相差不得大于

0.5dB(A),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否则测量无效。

4.1.2 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气候中进行,风力在

5.5m/s以上时停止测量。

4.1.3 测量应在单位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4.1.4 用声级计测量时,仪器动态特性为“慢”响应,测量时间间隔为5s。

4.1.5 测量值为稳态噪声测量1min的瞬时的A声级。周期性噪声测量一个周期的A声级,非周期性非稳定噪声测量整个正常工作时间的A级声级。

4.1.6 测点应选在法定厂界外1m,高度1.2m以上的噪声敏感处。如厂界有围墙,测点应高于围墙,应避免交通要道区,扣除交通噪声。

4.1.7 测量记录:围绕厂界东西南北四方向布点,在每一测量点测量,计算正常工作时间内瞬时A声级,填入厂界噪声监测记录。

5引用标准、文件

制定本规范参考了下列文件中的一些信息,但没有直接引用里面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好好学习社区

➢德信诚培训教材

GB12349-1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DXC/D56·05-2005 《环境监测站管理职责》

6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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