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现状
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陈桥生;张向东【期刊名称】《粮食科技与经济》【年(卷),期】2006(031)005【摘要】1问题1.1最低收购价执行困难多一是收购流程复杂。
操作难。
按中储粮的要求,每收购一笔粮,一个收购库点必须4个人同时操作.而粮食企业改制后,新组建的公司人员少,有的公司只有10多个人,但收购的范围大,点多面广。
操作难度大。
二是农民质量意识淡化,收购难。
近年来,随着粮食市场的放开和多种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收购,一些加工企业在收购过程中直接放松质量标准,导致农民质量意识淡薄.整晒积极性不高,出售的稻谷水杂较高,需要粮食部门进行二次整晒入库.增加了收购工作和政策执行的压力,带来了新的困难。
三是是资金供应不及时,兑现难。
粮食收购季节性非常强,时间比较集中,农发行按照企业实际收购数量提供贷款.且星期六、星期天银行部门停止办理业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难以及时获得收购资金,贷款额度得不到保证。
【总页数】2页(P35-36)【作者】陈桥生;张向东【作者单位】蕲春县粮食局,湖北,蕲春,435300;蕲春县粮食局,湖北,蕲春,4353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3【相关文献】1.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J], 隆昌县粮食局2.非诉行政执行中裁执分离体制的构建 [J], 姚越3.施乾平:执匠人之心铸就大国品牌践行中国梦 [J], 李婧[1]4.乌克兰副总理会见世界内镜医师协会张阳德主席等一行中乌2国签定《内镜微创行业组织互认协定》——执内镜微创医师证可在乌克兰行医 [J],5.乌克兰副总理会见世界内镜医师协会张阳德主席等一行中乌2国签定《内镜微创行业组织互认协定》——执内镜微创医师证可在乌克兰行医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2024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2024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佚名
【期刊名称】《粮油科学与工程》
【年(卷),期】2024(38)2
【摘要】2024年2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公布2024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精神如
下:2024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2.54元/kg、2.58元/kg和2.62元/kg。
【总页数】1页(P51-5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
【相关文献】
1.2015年我国将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2.2017年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3.夏粮收购将展开2017年继续在主产区r实行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
4.今年继续在主产区实行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
5.2017年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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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保障农民合理收益

建立健全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保障农民合理收益建立健全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保障农民合理收益一、背景和意义粮食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的切身利益。
目前,我国农村粮食生产面临着投入成本上升、市场竞争压力增大、农产品销售渠道狭窄等问题,农民的收益水平较低。
因此,建立健全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保障农民的合理收益成为十分重要的任务。
建立健全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可以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农民的积极性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农民的收益水平,实现农民的全面小康。
二、当前问题与症结目前,我国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存在以下问题和症结:1.政府价格管制过多:政府长期实行的最低收购价和最高限价政策,以及对粮食市场的干预过多,使得粮食价格缺乏市场竞争力,农民收益水平低。
2.行业集中度较低:我国农产品市场相对分散,居民与企事业单位购粮之间缺乏有效的链接,导致农产品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农民难以获取合理的价格信息。
3.农民信息渠道不畅:由于农民信息获取渠道的限制,农民常常无法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和价格走势,难以制定适宜的生产和销售策略,影响了其收益水平。
三、建立健全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的原则1.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市场供需关系对价格的调节作用,减少政府的直接干预。
2.保护农民合理收益:确保农民通过市场获取合理价格,提高农民的收益水平,增加农民的产业链上的利润。
3.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建立健全的农产品市场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市场信息透明化,帮助农民获取市场信息,进行精准农业生产。
四、建立健全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的路径和措施1.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粮食市场监管机构,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打击价格操纵和虚假交易。
2.推动市场化进程:逐步取消政府的粮食收储、价格补贴等直接干预,鼓励市场主体通过市场竞争来形成价格。
3.加强农民组织建设: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农业产业链条的延伸。
粮食收购价格市场调研报告

【导语】调研报告的核⼼是实事求是地反映和分析客观事实。
以下是整理的粮⾷收购价格市场调研报告,欢迎阅读!【篇⼀】粮⾷收购价格市场调研报告 构建粮⾷最低收购价机制实际上是国家对粮⾷⽣产进⾏⼲预和指导的⼀项重⼤政策。
当粮⾷市场价格低于⼲预价格(最低收购价,也称保护价)时,由政府组织(委托粮⾷收购企业)按最低收购价格进⾏收购,以稳定粮⾷价格,保护农民利益。
粮⾷市场最低收购价政策是未来我国加强和⽀持粮⾷⽣产,保障粮⾷安全的⼀项重要措施。
要使这项政策有效发挥对粮⾷⽣产的激励、指导作⽤,关键在于政府制定⼀个科学合理的粮⾷市场最低收购价标准。
本⽂利⽤⿊龙江省有关粮⾷⽣产数据,根据机会成本理论,对稻⾕标准进⾏理论分析。
⼀、构建⽴粮⾷市场最低收购机制的必要性 ⼯业化国家普遍建⽴了指导粮⾷⽣产的价格体系,包括⽬标价格和市场⼲预价格等。
不同的国家及地区在不同的时期,政府出台指导粮⾷⽣产的价格⽬的是不同的。
现阶段,我国构建粮⾷最低收购价格机制的主要⽬标是追求粮⾷产量的增加,通过保持粮⾷价格的稳定,保障农民种粮有适当的收⼊,保护农民积极性,稳定粮⾷⽣产。
我国⼈⼝众多,粮⾷是民⽣之本,必须建⽴粮⾷价格保护制度,保障粮⾷安全。
20多年来,我国粮⾷⽣产呈现周期性波动,先后经历了1983-1984年增长,1985-1988年下降,1989-1991年增长,1992-1994年下降,1995-1996年增长,1997-2003年下降,2004年增长的7个波动期。
粮⾷⽣产波动对全国粮⾷安全的影响⽇益显现,1997-2003年长达6年之久的粮⾷价格下降,引发粮⾷产量连年减产,造成了3个年度粮⾷产需缺⼝,引起了社会各界对粮⾷安全危机的⾼度关注和重新认识,作为获利能⼒弱的粮⾷产业未来在经济市场化的条件下,要实现稳定发展,必须由国家给予⼀个保护价格即最低收购价,以⽀持农民⽣产粮⾷,确保国家粮⾷安全。
随着我国经济实⼒的增强,为实施粮⾷保护价格政策提供了必要条件。
中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研究

中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探究引言:粮食是人类生存和进步的基本物质条件,而中国面临着巨大的人口基数和资源压力,确保粮食安全一直是一个重要的国家战略。
为了保障农夫的利益和稳定粮食市场供应,中国政府长期以来实行了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本文将对中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进行探究,探讨其对粮食产业和农夫生计的影响,并就其面临的问题和挑战进行沉思。
一、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中国政府依据国家需要,对粮食进行收购和定价的一种政策手段。
该政策的主要目标是保卫农夫的利益、增进农业稳定进步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1.1 政策的主要内容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通过对主要粮食品种(如稻谷、小麦、玉米等)进行收购,并制定一定的最低收购价,保证农夫的合理收益。
政府通过国家谷物局等机构在粮食产区设立粮食收购站,统一收购来自农夫的粮食,保障农夫供销两旺。
1.2 稻谷、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品种的最低收购价中国政府依据各种粮食的特点和市场需求制定了相应的最低收购价。
以2019年为例,中国稻谷的最低收购价为每斤1.4元,小麦的最低收购价为每斤1.1元,玉米的最低收购价为每斤1.05元。
政府的最低收购价通常高于市场价格,以保证农夫的收益。
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影响2.1 农夫收益的保障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实施,保障了农夫的利益。
在市场供求波动和农产品价格下跌的状况下,最低收购价政策为农夫提供了一种稳定的销售渠道,确保他们的收益不会过低。
这对于许多农夫家庭来说,意味着能够维持生计和稳定的经济来源。
2.2 粮食市场供应的稳定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实施,通过向农夫提供合理的收益,鼓舞农夫增加粮食种植面积和投入,保持了粮食产量的相对稳定。
这种稳定的供应可以有效应对粮食市场的一些风险和波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2.3 农业稳定进步的推动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实施,使农夫乐观性得到激发,有利于农业的稳定进步。
通过确保农夫的收益,政府增加了农夫对种植粮食的热忱,从而增进了农业生产的乐观性和效益。
粮食最低收购价调研报告

粮食最低收购价调研报告粮食最低收购价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范围粮食最低收购价是国家政府制定的一项政策,旨在保护农民的利益,稳定农业产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本次调研的目的是了解当前粮食最低收购价的情况,分析其对农民和农业产业链的影响。
二、调研方法和过程1. 网上调查: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向普通农民和粮食经销商了解他们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认知、评价以及对农民收益和粮食市场供应的影响。
2. 实地访谈:我们深入农村地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采访了一些农民和粮食经销商,了解他们对粮食最低收购价的看法,以及政策执行的情况。
三、调研结果分析1. 农民认知与评价:通过网上调查,结果显示80%的农民知道粮食最低收购价这一政策,但对政策执行细则不够了解。
70%的农民认为粮食最低收购价对保护农民利益有积极影响,但也有部分农民表示政策实施结果并不理想,存在漏洞和弊端。
2. 农民收益影响:根据实地访谈,我们发现目前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对农民收益的影响较为显著。
首先,粮食最低收购价确保了农民的产出有一个基本价格保障,提高了他们的收益水平。
其次,政策鼓励农民增加粮食种植,增加了农民的粮食收入。
3. 粮食市场供应:通过对粮食经销商的访谈得知,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可以维持粮食市场供应的稳定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并减少了农产品流通环节中的中间环节,使得粮食价格稳定。
四、调研结论和建议1. 粮食最低收购价是一项有益的政策,能够保护农民利益,稳定农业产出和粮食市场供应。
2.但是,应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提高农民的认知度,使其了解政策的具体细则和执行情况。
3. 对于政策的实施要求,应进一步完善政策细则,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防止政策执行中的漏洞和弊端。
4.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关注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为农民带来实质利益。
5. 同时,政府应与农民和粮食经销商加强沟通协商,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以更好地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
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效果的评价

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效果的评价2013年第5期经济经纬ECONOMIC SURVEY No.5 2013 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效果的评价张建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程管理及房地产学院,河南郑州450002)摘要: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有效性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大计。
笔者以小麦为例,对其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前后、执行省区与非执行省区产出的总量、结构与效率进行动态及静态比较,结果表明,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托市效应较为明显,执行省区小麦的产出集中度、播种面积、单产、销售价格以及规模报酬优势稳步提升;同时,最低收购价对非执行省区的;基准价;功能以及辐射传导作用使政策托市效应一定程度上也溢向了非执行省区。
适度扩大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范围与品种,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粮农收入有重要作用O关键词: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省区;非执行省区;政策效果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lOYJA630206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11 YJA63019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l1BJY096)。
作者简介:张建杰(1969-),男,山西五台人,管理学博士,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程管理及房地产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农户经济与农产品物流研究。
中图分类号:F3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 -1096 (2013 )05 -0019 -06收稿日期:2012-07 -15 唯恐其退回到保护价老路上的担忧也日渐增多。
事一、问题的提出实上,我国小农生产和粮食市场发育不足的现实表粮食最低收购价作为国家重要的粮食价格调控明,完全依靠市场配置资源难以构建粮食安全的长政策,于2004年开始对主产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预效机制(王薇薇等,2009),对粮价实施政策干预有案,并于2005年正式启动并执行至今。
该政策的设其必要性(施勇杰,2007;杨光焰,2006;王士海等,计初衷是为了稳定粮食供给,增强国家调控粮食市2012)。
粮食收购的现状

粮食收购的现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食品的需求量与日俱增,粮食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粮食收购是国家政策的重要部分,它可以保证农民的收益,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因此,粮食收购的现状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和广泛讨论的话题。
一、粮食收购的现状粮食收购是指国家财政部门通过政府投资或者金融机构的信贷来收购农民种植的各种粮食。
粮食收购的现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描述:1、国家重视粮食收购。
从国家政策层面来看,粮食收购一直是国家重视的方向之一,政府对于粮食收购的扶持力度也一直在提高。
当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实施主要是由三个部门完成的,分别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
这些部门组成了国家粮食收储体系,负责粮食的收购和储存,为农民提供保障。
2、粮食收购的市场化趋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粮食收购日益呈现出市场化的趋势,由国家主导的政策逐渐向市场主体转移。
国家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让企业和民间资本进入粮食收购领域,鼓励各种市场机构参与粮食收购,实现粮食收购市场化运作。
3、粮农关系日益密切。
在粮食收购的过程中,需要与农民建立良好的关系。
国家政策不仅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利益,同时也希望通过收购与农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实现政策畅通。
因此,粮农关系也从单纯的一种商业关系转变为一种政治经济关系。
二、面临的问题虽然粮食收购的基础比较好,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以下是其中的一些:1、政府监管不到位。
在市场化的背景下,政府的监管力度相对薄弱,造成了一些不法商贩和粮商的涌现。
由于政府的监管力度不足,这些人通常把低质量的谷物卖给农民,并在粮食收购的后期以更高的价格转卖给政府。
这种现象既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也直接威胁了国家粮食安全。
2、农民收益较低。
尽管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助农政策,但是农民在粮食收购中的收益仍然较低。
因为政府实行的价保收购政策只是在大量的收购中给予一定数量的补贴,并不能解决农民参与纯的市场行动时所面临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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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现状、问题及完善对策贺伟内容提要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施行6 年来,已经在稳定粮食价格、促进农民增收、服务宏观调控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达到了政策的设计预期,受到了地方政府和种粮农民的欢迎。
面对粮食供求关系发生的新变化,现行政策的一些消极影响和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日益突显,制约了政策效果的充分发挥。
为此,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策在价格制定、信贷管理、财政补贴、购销监管等方面的操作措施。
同时,继续深化粮食收购政策的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起以差额直补方式为主的最低收购价政策。
关键词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预案托市收购补贴粮食收购政策是粮食购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历次粮改的重点内容。
在国家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以后,国内粮食生产保持良好势头,局部地区农民“卖粮难”问题比较突出,加上国际国内粮食价格的联系日趋紧密,国内粮价受外部市场的影响越来越明显。
面对复杂多变的粮食购销形势,为了避免出现谷贱伤农和粮价大幅波动,国家于2004年出台并实施了以最低收购价为主要内容的粮食托市政策。
目前,最低收购价政策已经施行了6年,从政策层面看,有必要在深入分析今后一段时期特别是后金融危机时期粮食供求形势的基础上,研究提出粮食收购政策下一步的完善思路;从实践层面看,有必要对这些年国家托市收购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考察,分析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完善措施。
一、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设计的出发点是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实施宏观调控,即国家每年确定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并制定相应的执行预案,当市场价格高于国家的托底价格时,执行预案不会启动,粮食收购价格由市场供求形成,各类收购主体按照市场粮价自行收购;当市场价格低于国家的托底价格时,托市预案便会启动,政策执行主体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委托的公司按照最低收购价收购粮食,其他粮食企业还是随行就市进行收购。
例如,2004年由于市场粮价在最低收购价格水平之上,当年制定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没有启动;2007 年的中晚籼稻市场价格较高,当年的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也没有启动。
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范围有严格规定,一般是主要粮食品种的重点主产区,如早籼稻主要是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广西等省区;中晚稻主要是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四川、吉林、黑龙江、广西、江苏、辽宁、河南等省区;小麦则主要是河北、河南、山东、湖北、安徽、江苏等省。
在品种、区域范围之外的粮食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不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此外,为了便于农民售粮,托市政策的执行时间主要集中在夏粮和秋粮的收获季节,超出政策期限后农民只能按照市场粮食价格出售粮食。
如小麦托市政策的执行时间为6 月初至9 月底;早籼稻为7 月中旬至9 月底;东北三省的粳稻为11月中旬至次年的3月底,其余各省区为9月中旬至12月底。
(一)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情况6年来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情况见表1。
国家在2004年便制定了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考虑到我国小麦供需平衡有余的实际情况,小麦价格下行压力较大,加上各小麦主产区对政府托市的要求十分强烈,国家于2006年开始又将小麦纳入到最低收购价范围中来。
从价格来看,国家的粮食托市收购价格在2008 年以前一直维持同一水平没有变化,从2008 年开始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这主要有三方面原因:其一是托市政策从2004 年才开始施行,头几年对于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提不提、提多少”还在摸索阶段,各方没有形成明确的认识;其二是2008 年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国内粮食生产成本较过去大幅上涨,促使政府决定大幅提高托市价格水平,特别是2008年国家根据市场粮价变化的实际情况,连续两次提高最低收购价格以引导市场粮价回升;其三是在2004年至2007年期间,国家制定的最低收购价格多数情况下低于市场粮价,政策的启动情况不理想,没有达到政策设计的初衷。
2009年、2010年国家均加大了托市价格的提高力度,其中2009年提价幅度最大,各品种的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均提高了15%左右。
快,国家一年内两次提高最低收购价格,第一次提高后的价格分别为早籼稻0.75、中晚籼稻0.76、粳稻0.79、白麦0.75、红麦和混合麦0.70 元/斤,表中所列数据为第二次提高后的价格。
从执行地区来看,稻谷托市政策的执行范围在2008 年以后有了明显扩大,早籼稻的执行范围增加了广西,中晚籼稻增加了江苏、河南和广西,粳稻增加了辽宁。
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执行范围则一直没有发生变化。
从托市收购的数量来看,2005年在南方籼稻产区共收购托市稻谷245 亿斤;2006 年收购托市小麦814 亿斤、稻谷165 亿斤;2007 年收购托市小麦579亿斤、粳稻47亿斤;2008年收购托市小麦835亿斤;2009年收购托市小麦817亿斤、稻谷223亿斤。
政策执行6 年累计收购粮食3663 亿斤,其中小麦占较大比例,这与我国小麦产大于需的实际情况是相吻合的。
国家通过施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有力拉动了小麦价格回升,在必要时对稻谷价格进行了托底,整体上稳住了市场粮价,保障了农民种粮收益。
(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效果为掌握政策的执行情况和了解各方面对政策托市的意见,国家有关部门在每年托市政策执行期间对政策执行地区进行实地调研,此外还围绕托市政策的执行效果问题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题调研。
从调研情况来看,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了种粮农民的收入预期,有效调动了农民种粮、地方抓粮的积极性,较好地达到了稳定市场粮价、促进农民增收的预期效果。
1、发挥了粮食价格的托底作用,稳定了粮食市场价格。
每年最低收购价政策启动以前,市场粮食价格较低,粮食买卖双方观望等待的气氛比较浓厚,市场交易相对清淡。
政策启动后,农民大多选择将粮食按最低收购价卖给国有粮库,使得市场上的粮食流通量减少,从而达到了拉动粮价回升的预期目标。
有了国家最低收购价做支点,市场粮价始终维持在托市价格附近小幅波动,避免了大起大落。
以2006 年小麦托市为例,由于当年小麦丰收,在最低收购价政策启动前,主产区市场麦价一直处于较低水平。
随着托市政策的施行,小麦收购价格稳步上涨:河南省小麦价格从托市前的0.69元/斤一直上涨至0.75元/斤,此后价格一直保持高位,即便到2007年新粮上市前夕,小麦收购价仍维持在0.70—0.75元/斤之间波动,山东、河北、安徽等地小麦价格在托市收购后,也出现不同程度的回升,政策托底作用十分明显。
在2009年稻谷收购期间,早籼稻、中晚籼稻的托市价格水平较2008 年有了15%左右的大幅提升,从湖北、湖南等籼稻主产区的地方政府和农户反映情况来看,如果没有政府托市收购,市场籼稻价格将很难稳定在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政策确实发挥了市场托底和稳定粮价的作用。
2、增加了农民种粮收入,有力促进了粮食生产。
最低收购价政策发挥作用的一个关键原因是稳定了农民种粮增收的心理预期,调动了他们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在粮食购销市场全面放开以后,农民进行粮食生产的主要目的由过去的自给自足变成了市场出售和竞争,在粮食购销市场上每一个粮农都是独立进行商品生产的“微型资本家”,他们会根据市场粮价变化不断调整粮食供给量。
国家通过政策托市向粮农传递了一个明确的种粮收入保底值,给农民发展粮食生产吃了“定心丸”。
从表2来看,自2000年以后,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超过了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值的水平,而且随着国家托市价格水平的不断提高,主产区农民纯收入的平均值增长速度明显快于全国平均水平,2004 年主产区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3%,到2008 年这个数值扩大到4.2%。
同时,最低收购价政策有力促进了粮食生产。
据统计,我国粮食种植面积从2003 年的14.91 亿亩恢复增加到2009 年的16.22亿亩,粮食产量实现了连年增产。
根据国家初步测算,近年来国家的托市政策每年使全国农民增收数百亿元,以2009 年小麦托市为例,全年就拉动农民增收100 亿元以上,切实发挥了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作用。
注:我国的粮食主产区包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河南、山东、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和四川13个省区。
在13个粮食主产区,种粮仍是当地农民群体获取货币收入乃至谋取生计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主产区农民收入的变化情况能够更好地反映最低收购价政策对种粮收入的影响。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9)》整理3、国家掌握了大量优质粮源,巩固了调控的物质基础。
从卖方的角度看,近几年来国内粮食生产连年丰收,每到收购季节时粮食价格的下行压力很大,主产区农民对国家托市收购的期望很高;从买方的角度看,农业发展银行对托市收购积极给予贷款支持,加上中央财政足额到位托市粮的储存保管费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照托市价入市收购的积极性很高,买卖双方的交易热情决定了托市粮大量被国有粮食企业收购。
以2006 年小麦托市为例,河南省当年的托市收购小麦数量占到当地总商品量的92%,即九成以上的新麦以最低收购价进入国有粮库;在执行托市政策的6 个主产省,托市收购小麦数量占到总商品量的70%、总产量的40%以上。
此外,在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以前,农民基本没有整理粮食后再出售的习惯,不少水分高、杂质不达标的粮食被卖到国有粮库;国家托市以后,政策对收购粮食的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并适当拉大不同质量级别粮食之间的价格差距,调动了农民种、售优质粮的积极性。
从这些年的收购情况看,粮食的品质有了显著提高,国家掌握了充足的优质粮源,为实施粮食宏观调控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特别是在应对2007 年至2008年上半年国际粮价大幅波动的危机中,“手中有粮”切实发挥了作用,保证了国内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主要问题为更好地发挥最低收购价政策在稳定生产、促农增收方面的积极作用,国家宏观调控部门每年都会根据政策的执行情况,对执行区域、责任主体、收购质量、收购价格、费用补贴等方面进行调整,总体来看,各项托市政策措施不断得到完善,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效果。
但同时也要看到,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后也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在政策的具体操作层面也还存在一些亟待改善的问题,制约了政策效果的充分发挥。
(一)政策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消极影响1、最低收购价格只能维持或是提高,扭曲了粮食的真实市场价格。
在种粮补贴、最低收购价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鼓励下,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粮食产销缺口大大缩小,从理论上讲,粮食供求关系的明显缓和应该导致价格下降。
但国家出于对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发展粮食生产的考虑,连续提高托市价格水平,在某种程度上扭曲了粮食的真实市场价格。
而且,在政策决策过程中,要降低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存在着极大困难,因为任何一个部门都不愿意承担因为降低托市价格而可能引发的粮食生产下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