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迪达斯公司与耐克公司的竞争案例综述
耐克与阿迪达斯竞争分析

目录一、企业环境及背景分析 (3)1、企业文化对比2、耐克与阿迪达斯经济技术大比拼3、耐克与阿迪达斯的SWOT分析二、目标市场的选择 (8)1、耐克的目标市场2、阿迪达斯的目标市场三、采用的营销策略 (10)1、耐克--金字塔形形象推广战略2、阿迪达斯--以奥运为舞台四、进入国际市场的模式 (12)1、耐克的外包进入模式2、阿迪达斯的外包进入模式一、企业环境及背景分析1、企业文化对比:耐克:耐克(Nike) 鞋的标识是“Swoosh” (意为“嗖的一声”),是由(Portland State University) 的图形设计学生卡罗琳·戴维森(Carolyn Davidson) 于1971年设计的。
Swoosh 极为醒目、独特、有动感,也就是大家现在熟悉的NIKE 的那个对勾形标志。
而“Just do it”这个口号,体现了耐克企业文化中注重个性化的特点,不管是工作,生活,运动,想到就做。
体育、表演、洒脱自由的运动员精神”是耐克追求的个性化的公司文化。
奈特意识到,鞋子已成为一种人们任意使用的消费品,不同的制造商所生产的鞋在质量上无多大差异,而谁能把鞋子转化为社会身份的象征,使人们在每个季节都有不同款式的鞋子,谁就将会获得更大的成功。
耐克产品、休闲娱乐、体育界个人三者自然而然的联系,使人想起一种新的宣传主题。
这种宣传不是直接用来推销鞋的,而是宣传耐克鞋所代表的东西。
奈特认为,人们一般都会支持一支自己喜爱的球队或一名出色的运动员,所以耐克销售的不应该是鞋,而是一种运动理念:决心、个性、自我牺牲和胜利。
阿迪达斯从根本上说,是一个生产优质产品、不断创新的企业和品牌。
创新是它的传统。
阿迪达斯的原创性源自它理解运动员和他们参与的体育项目,帮助选手实现个人价值。
对阿迪达斯而言,卓越表现意味着战胜极限,克服障碍。
对运动员们一视同仁,鼓励积极参与,更加推崇团队、团队精神。
因而阿迪达斯的情感是积极的,重在参与竞争而不是获胜。
耐克、阿迪达斯两大公司重大公关危机案例分析

一.耐克公司的2次公关危机案例分析1.“恐惧斗室”广告带文化歧视引发公共危机2004年11月,由NBA巨星勒布朗·詹姆斯主演的最新耐克篮球鞋广告片《恐惧斗室》在国内上映,让耐克公司意想不到的是,这部广告片激怒了中国人敏感的民族自尊心。
广告一共5个场景。
第一个场景:詹姆斯走到一楼大厅内。
这里有一个擂台,台阶旁还立着两个石狮子。
突然从空中落下一位中国人模样的老者,身穿长袍。
两个人随后开始“争斗”。
突然,詹姆斯做出一个杂耍般的动作,从背后将篮球扔出,经柱子反弹将老者击倒,后跃起上篮得分。
第二个场景:詹姆斯来到二层。
这里到处飘着美钞和身穿中国服饰的妇女。
漂浮的女子与敦煌壁画中的飞天造型极其相似。
这些女子暧昧地向主人公展开双臂。
不过,随着詹姆斯扣碎了篮板,“飞天形象”随之粉碎。
在名为“自鸣得意”的第四个场景中,篮板旁出现了两条中国龙的形象,二龙吐出烟雾和阻碍詹姆斯的妖怪。
不过,詹姆斯几个动作晃过所有障碍,投篮得分。
其他两个场景没有“中国元素”出现。
在广告中,无论是石狮,穿长袍的中国老者还是飞天女子,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象征,至于龙,则更是中国数千年帝王之家的一种图腾。
这些凝结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并体现国家民族尊严和民族利益的形象,在广告中,全部被击败。
《恐惧斗室》潜意识上对国人的思想意识、情感以及价值体系进行了冲击,詹姆斯击败所有中国元素的一幕幕镜头容易让国人产生联想,最终对耐克品牌以及这则广告产生意识上的反感。
11月26日前后,各媒体竞相关注这则中国元素屡败屡战的广告。
很多观众认为,“争斗中“中国人”毫无还手之力,飞天形象和美元放在一起,龙作为中华民族的图腾被妖魔化,让人觉得耐克公司玷污了中国文化,甚至是侮辱了中国人。
新加坡当地的华裔更是联名向政府请愿,要求对耐克的这则广告进行“严打”。
11月30日,耐克公司发表声明称,“恐惧斗室”广告宣扬了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耐克希望借助此广告鼓励年轻人不断的面对来自各方面的恐惧,只有坚持并战胜恐惧,战胜自我,才会不断成长。
阿迪达斯公司与耐克公司案例综述案例7

阿迪达斯公司与耐克公司的竞争案例综述一、耐克与阿迪达斯的营销大战耐克与阿迪达斯都是国际著名的体育服饰品牌,近to年来,这两个主要竞争对手围绕着世界体坛盛事,燃起了一场又一场营销大战的烽烟。
耐克受挫后出奇翻胜1995年,在德国斯图加特世界田径锦标赛上,奥运会400米冠军昆西.沃茨跑在前面,眼看金牌已向他招手。
突然,在最后冲刺的节骨眼上,他脚上的耐克球鞋的鞋跟脱落了一只,沃茨只好高一脚低一脚地跑完全程。
成绩可想而知:呼声最高的金牌得主竟然屈居第四。
当时,沃茨正是耐克为其推出的艾尔·马克斯《Air?Max )超软垫运动鞋做电视商业广告的核心运动员。
气急败坏的沃茨脱下那双坏了他冠军美梦的耐克鞋,当众扔进了垃圾箱。
这是耐克品牌灾难性的耻辱。
耐克受挫后,一度时期销声匿迹,这使得阿迪达斯喜不自禁。
在第二年的一场国际田径大赛中,脚穿阿迪达斯跑鞋的田径运动员贝利以9.84秒的骄人成绩,成为了世界上跑得最快的人。
阿迪达斯借此展开攻势,使得声名大振,抢尽了风头。
面对这种情况,耐克一直在寻找机会东山再起。
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有12家付了4650万美元的公司被命名为正式赞助商,阿迪达斯是其中之一,耐克却没有加入资格申请。
然而,运筹帷慢的耐克早已布下了周密的广告攻势。
原来耐克悄悄地买下了亚特兰大城所有显著位置的广告牌,做了耐克的独家广告。
结果,这些广告吸引了媒体的全部注意力。
不仅如此,耐克还修建了自己的奥运村,并高价聘请超级体育明星在那里露面。
耐克出奇制胜的高招大获成功,使得当年耐克的销售记录直线攀升。
阿迪达斯近水楼台先得利1998年世界杯足球赛在法国举办,这两个老对手又同时瞄准了这一炙手可热的赛事,展开了新一轮的竞争。
但是在这场竞争中,耐克似乎没能讨到便宜,阿迪达斯却凭借猫天时、地利、人和之势占尽了上风。
MBA工商管理案例分析:耐克跑鞋战胜阿迪达斯

本世纪70 年代初期,阿迪达斯制鞋公司在跑鞋制造业中居统治地位,此时正值美国跑鞋需求量大幅度增加的前夕。
随后几年间,准备从事跑步或散步活动的成千上万的人,以及不参加跑步锻炼的数百万人,都开始穿用跑鞋。
然而,作为世界最大的跑鞋制造公司的阿迪达斯却没有充分利用本世纪跑鞋销售的大好时机,而且更为糟糕的是,它低估了美国竞争者对市场的介入和攻势。
几年后,阿迪达斯制鞋公司便被耐克公司甩在后面。
1936 年,当杰出的运动员杰西·欧文斯在奥运会上穿着德国达斯勒兄弟所制作的运动鞋,在希特勒和德意志民族以及全世界面前赢得数枚金牌时,阿迪达斯跑鞋也为“一举成名天下知”的运动员所喜爱,并为运动鞋制造商提供了一种新的销售战略:利用著名运动员穿公司的鞋做广告。
1949 年,达斯勒兄弟俩合作破裂,哥哥阿道夫在原有企业基础上建立了阿迪达斯公司,而弟弟另外起家,建立了后来同样享有盛名的普马公司。
阿道夫对跑鞋进行了许多革新,包括:四钉跑鞋、尼龙底钉鞋和既可插入也可拔出的鞋钉。
他还发明了一种鞋钉的排列组合有30 种变化的鞋,这种鞋可使运动员适应室内、室外跑道以及天然地面或人工地面的多种需要。
除了这些工艺上的革新外,阿迪达斯公司制作的鞋质量优、品种全,因而在影响广泛的国际体育活动中占统治地位。
例如,在蒙特利尔奥运会上,穿阿迪达斯公司制品的运动员占全部个人奖牌获得者的82.8%,公司不仅获得了盛誉,而且同年销售额上升到10 亿美元。
在此之后的20 多年里,尽管竞争者相继涌入跑鞋市场,阿迪达斯公司跑鞋以其高质量和新颖性似乎已成为不可超越的尖兵。
同时它不仅生产供各类体育活动使用的鞋,而且还增加了与体育有关的其他用品,如短裤、运动衫、便服、田径服、网球服和泳装、各类体育用球、乒乓球拍和越野雪橇以及流行的体育挎包,这些体育用品都印着“阿迪达斯公司”醒目的标志。
由阿道夫兄弟开创的市场营销策略已对整个制鞋业产生了具有指导意义的影响。
阿迪达斯长期以来一直把国际体育竞赛当作检验产品的基地。
第五部分案例六 阿迪达斯与耐克完成综述

案例:耐克:后来居上耐克的成功,促使其创业者菲尔·耐特成为美国《福布斯》杂志评选的“美国最富有的400人”之一。
菲尔·耐特是一位原本是位成绩平庸的1英里跑运动员,他曾受教于著名教练比尔·鲍曼。
鲍曼不断试穿各种运动鞋,认为运动鞋重量哪怕只差几克,也会使比赛结果出现相当大的差异。
1964年,耐特和鲍曼开始合伙经营。
他们每人出资500美元,组成蓝丝带运动公司,成为虎牌运动鞋在美国的独家经销商。
1972年,耐特和鲍曼终于自己发明了一种鞋,并决定自己制造。
他们把制作任务承包给劳动力廉价的亚洲各工厂,给这种鞋起名叫耐克,这是根据希腊胜利之神的名字而取的。
他们还设计了一种意为“嗖的一声”的独特标记,在每件耐克公司制品上都有这种醒目、独特的标记。
1972年,奥运会预选赛期间,耐克鞋在比赛中首次亮相。
被说服使用这种新鞋的马拉松运动员获得第四名到第七名,而穿阿迪达斯鞋的运动员则在预选赛中获前三名。
在运动鞋行业,耐克面临着激烈的竞争。
耐特和鲍曼意识到:如果不能开发出比现有产品更好的新产品,就根本没希望提高市场占有率。
而且,到目前为止,美国生产的鞋还比不上德国阿迪达斯公司生产的外国鞋。
1975年,鲍曼在烘烤华夫饼干的铁模中摆弄出一种尿烷橡胶,用它制成一种新型鞋底,在这种华夫饼干式的鞋底上装上小橡胶圆钉,使得这种鞋底的弹性比市场上流行的其他鞋的弹性都强。
这种看上去很简单的产品改进,成为耐特和鲍曼事业的起点。
鲍曼发明的华夫饼干式新型鞋底大受运动员的欢迎。
随着市场行情的好转,这种鞋在1976年的销售额达1400万美元,而1975年仅为830万美元,1972年为200万美元。
耐克公司由于精心研究与开发新式样鞋而在制鞋业中居于领先地位。
到70年代末,耐克公司的研究与开发部门雇用研究人员近100名。
公司生产出140多种不同式样的产品,有些产品是市场上款式最新颖、工艺最先进的,并根据不同脚型、体重、跑速、训练计划、性别和不同技术水平而设计。
企业战略管理案例:耐克阿迪

《企业战略管理》课程个人作业1、耐克公司与阿迪达斯公司外部战略环境分析2、耐克公司与阿迪达斯公司内部资源条件分析3、耐克公司与阿迪达斯公司战略选择分析4、耐克公司与阿迪达斯公司竞争战略选择分析5、耐克公司与阿迪达斯公司战略方案评价与选择班级姓名学号企业战略管理案例一:耐克公司与阿迪达斯公司外部战略环境分析分析下列问题:1、试分析体育用品行业相关成功要素识别;2、试分析耐克公司面临的主要机会与威胁,并进行竞争地位与产业吸引力评估;3、试分析阿迪达斯公司面临的主要机会与威胁,并进行竞争地位与产业吸引力评估;4、耐克公司应该如何利用机会与威胁?5、阿迪达斯公司应该如何利用机会与应对威胁?案例一角色解答:众所周知, adidas发家于德国,这是一个欧洲的贵族品牌,因此在初期,阿迪达斯的市场主要集中于欧洲大陆,旗下的品牌也仅限于运动传统系列。
随着nike的崛起,adidas开始进驻北美市场,进而推出了运动表现系列,专门为运动员及运动会提供专业的运动器械和装备。
随着运动市场的做大做强,adidas显然已不能满足于现有的市场份额,一直在寻求突破,开始转战时尚舞台,与一些著名的时尚服装设计师合作,推出一些深受年轻人喜爱的或街头或简约的时装.阿迪达斯现在将主要的人力和财力集中在运动表现系列上,仍然匀出一部分开发不同于运动风格的服饰和配饰。
竞争优势:阿迪达斯一直致力于运动科技的开发与研究。
每年投入研发中心的资金都运用于设计发明高科技材质和设计上。
1920年,德国小镇herzogenaurach,年仅20岁的面包师阿迪·达斯勒在他母亲的洗衣店里做出了第一双手制运动鞋.凭着对体育的热爱,也为了帮助运动员达到最佳的成绩,一个又一个崭新的科技在他的推动下诞生,700多项产品专利权成为他不懈追求的果实,其中包括第一双带钉的田径鞋、第一双铸模橡胶钉的足球鞋、可更换鞋钉的田径鞋、拧入式鞋钉的足球鞋、有史以来最轻的田径鞋、第一双慢跑鞋……创始人达斯勒的精神鼓舞着阿迪达斯的每一个后继者不断探索、为突破运动的极限创造出革新产品。
竞争战略案例:创新使后来者居上,美国耐克公司的竞争战略

竞争战略案例:创新使后来者居上,美国耐克公司的竞争战略阿迪达斯和耐克分别是德国和美国两大鞋业巨头,二者一先一后占据了本国乃至全球的跑鞋市场。
早在20世纪70年月初期,阿迪达斯制鞋公司在跑鞋制造业占据统治地位。
此时正值跑鞋需求量大幅度增加的前夕。
但阿迪达斯公司却未充分利用这种跑鞋销售的大好时机,一方面,它低估了美国市场(在世界其它地方的鞋市上它仍占据统治地位),这是典型的估计失误。
更甚者,它低估了美国竞争者对市场的介入和攻势。
这些竞争者都是20世纪70年月初崛起的新兴企业,不消几年,阿迪达斯制鞋公司便被耐克公司甩在后面。
那么,作为后来者的耐克何以能居上呢?阿迪达斯公司的前身是德国两兄弟阿道夫•达斯勒和鲁道夫•达斯勒开的一家制鞋公司。
一次偶然的机会,运动员杰西•欧文斯穿着他们制作的运动鞋参与了1936年奥运会并取得一枚金牌,这为达斯勒兄弟的鞋店打开了门路。
十几年后,兄弟俩分道扬镐,成立了各自的公司。
其中,鲁道夫成立了普马公司,而阿道夫在已有企业基础上建立了阿迪达斯公司(“阿迪达斯”源于他的教名的爱称和他的姓氏中的前3个字母)。
刚开头时阿迪达斯公司制作的鞋质量优、品种多并且在跑鞋方面有许多革新。
因而在影响广泛的国际体育活动中占据统治地位。
但是,以后竞争者相继涌人这个市场。
1972年之前,阿迪达斯公司和普马公司占有了运动鞋的全部市场。
尽管这种状况一直在变化,但阿迪达斯公司好像已成为不可超越的尖峰。
它不仅生产供各类体育活动使用的鞋,而且还增加了与体育有关的其它用品,如短裤、运动衫、便服、田径服以及流行的体育挎包等,这些产品上都印着“阿迪达斯公司”这种醒目的标志。
之后,由阿道夫兄弟开创的市场营销策略对整个制鞋业产生了具有指导意义的影响。
阿迪达斯长期以来一直把国际体育竞赛当作检验产品的基地。
很多年来,这些运动员的反馈信息对公司转变和改进鞋的设计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
公司与专业运动员签订合同,让他们使用公司的产品。
案例2 阿迪达斯与耐克的运动大战

阿迪达斯与耐克的运动大战[阿迪达斯]一、历史背景1945年,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不久,鲁道夫和阿道夫·达斯勒开始在联邦德国制鞋。
创业者是阿道夫,鲁道夫是经销人,销售他哥哥的产品。
兄弟俩起初没干出什么名堂,但在1936年取得了重大进展。
杰西·欧文斯在奥运会上穿着他们制作的运动鞋,在希特勒和德意志民族以及全世界面前赢得了数枚金牌。
著名运动员杰西·欧文斯穿公司的鞋,使阿迪达斯公司的名声迅速提高,从此开始实行一种新的销售战略。
1949年,兄弟俩闹翻了,鲁道夫带着一半工具设备,离开哥哥,到城市另一边建立了彪马制鞋公司,阿道夫在现有企业基础上建立了阿迪达斯公司(“阿迪达斯”源于他的教名的爱称和他的姓氏中的前3个字母)。
鲁道夫的彪马公司从来没有赶上阿迪达斯公司,但却居世界第二位。
为开发出更结实、更轻便的鞋,阿道夫不断试验各种新材料和新工艺。
他试验了有棘刺的鲨鱼皮,试图研制出适宜制作室内拖鞋的皮革,他还用大袋鼠皮加强鞋帮的耐力。
阿迪达斯的第一批样品鞋在1952年赫尔辛奥运会上亮相。
以后,在1954年,穿着阿迪达斯的德国足球队击败匈牙利队,夺得世界杯。
在比赛中阿迪达斯鞋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因为阿道夫把一种特殊的钉子拧进鞋里面,使得运动员在天泥泞的赛场上抓地很牢;而匈牙利队的队员的鞋内由于没有安装鞋钉则缺少同样的摩擦力。
阿道夫在跑鞋方面有许多革新,如四钉跑鞋、尼龙底钉鞋和既可插入也可拔出的鞋钉。
他还发明了一种有30种鞋钉排列组合变化的鞋,可使运动员适应室内、外跑道以及天然地面或人工地面的多种需要。
1972年前,阿迪达斯公司和彪马公司占据运动鞋的全部市场。
虽然有竞争者不断进入市场,但阿迪达斯公司以其明显的优势成为不可超越的。
它不仅生产供各类体育活动使用的鞋,还生产与体育有关的其他用品,如短裤、运动衫、便装、田径服、网球服和泳装、各类体育用球、乒乓球拍和越野雪橇以及流行的体育挎包等。
阿迪达斯公司制作的鞋质量优、品种多,在国际体育活动中占居统治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