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搞好检验管理工作。
2、充分发挥检验对产品质量的保证、预防和报告作用,以保证
出公司产品都能达到质量标准的要求。
3、按照标准和订货合同,负责从原料入公司到成品出公司全过程的进货检验、工序检验、成品检验工作,签发合格证,严把质量关。
4、生产过程中严把生产工艺操作技术关。
要求员工严格操作规程上机,坚持做到上下工序相互配合,上工序为下工序服务,下工序为上工序把关,绝不能把不合格的半成品流入到下工序中。
5、负责产品的例行检查,如对产品进行计量包装,保存期、卫生标准等检查试验,并编写试验报告。
6、负责计量管理工作,搞好量值传递和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以确保量具、仪器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7、负责质量检验原始数据的记录和分析工作,编制检验报告。
8、认真做好不合格品的标志,隔离和存放工作,防止不合格品混淆。
9、质检人员在履行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时,按常规检验标准要求,独立履行工作职责。
10、质检人员在主管领导的督导下只对质量负责,并签属相应检验报告。
11、质检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进行操作O
12、保持检验室的清洁卫生和设备的正常保养。
食品厂质量管理制度

食品厂质量管理制度一、引言食品安全是与人们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重要问题,食品质量的安全是保障人们饮食安全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食品制造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
二、质量管理制度的概述质量管理是企业为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所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质量管理制度是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和规定,包括了企业的产品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责任制和质量管理程序等。
1.质量管理目标食品厂的质量管理目标是为了生产和提供安全、卫生、营养、美味的食品,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和期望,并保证食品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全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2.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厂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质量管理的程序文件、质量管理的检验、检测和评价等内容。
3.质量管理责任制质量管理责任制是指企业领导要履行对质量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通过建立和推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制度和规定、进行质量管理评价和检查等方式,推动质量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4.质量管理程序企业应该建立和推行一整套质量管理程序,包括产品质量的控制、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食品生产过程的控制、原料和辅料的采购和检验、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等内容,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
三、质量管理体系1.组织结构食品厂质量管理体系的组织结构包括质量管理委员会、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管理监督部门、质量管理技术部门等,由企业领导牵头,质量管理人员全力以赴,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质量管理组织,推动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食品厂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应明确规定,质量管理工作应由专业负责人全面负责,包括负责组织制定质量管理规章。
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食品生产全过程,包括原料采购、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实行全员质量管理,确保食品生产质量安全。
第四条企业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的原则,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企业应加强员工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追踪。
第二章原料采购与验收第七条企业应建立严格的原料采购制度,确保原料来源可靠、质量合格。
第八条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按照采购计划和标准进行采购。
第九条原料供应商应提供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文件,企业应进行审核并留存。
第十条原料入库前应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检验。
第十一条验收不合格的原料不得入库,应予以退货或销毁。
第三章生产过程控制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三条生产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按照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校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生产过程的各项数据和信息。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产品追溯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辅料、包材等进行标识和记录。
第四章包装与标识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包装管理制度,确保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八条包装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按照包装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二十条企业应建立产品标识制度,对成品进行标识,确保产品可追溯。
第五章储存与运输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储存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一、引言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相关要点和流程。
二、质量管理责任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明确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即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应当制定并实施质量管理政策,明确食品质量的目标和责任。
同时,企业负责人还应建立质量管理组织,制定相关职责和权限,并确保质量管理组织的有效运行。
三、质量管理体系1.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食品质量的不断提升。
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质量管理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文件,并确保其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2.质量管理的相关流程食品生产企业应制定一系列相关的质量管理流程,包括质量控制、风险评估、产品追溯等。
其中,质量控制流程是确保食品质量的核心环节,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
四、风险评估与控制1.风险评估食品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风险评估。
通过对原材料、生产环节、产品储存等进行评估,确定风险项,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风险控制食品生产企业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控制风险,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包括建立健全的检测仪器设备、加强员工培训、引入先进的生产技术等。
五、产品质量追溯体系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以确保食品质量问题的追溯和处理。
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应包括原料追溯、生产过程追溯和产品销售追溯。
企业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并定期进行审核和评估。
六、质量管理验收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定期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评估。
通过验收,可以评估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并及时进行修正和改进。
七、质量管理持续改进食品生产企业应积极推进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
企业可以通过开展质量管理培训、组织质量管理活动、开展质量问题分析等方式,推动质量管理工作的不断发展。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4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4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企业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
2、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3、企业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4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应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5、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
二、生产过程控制制度1、企业应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
2、企业应定期对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应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前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
3、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
4、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
5、企业生产现场,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避免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现场人员应进行卫生防护,不应使用回收食品等。
三、出厂检验记录制度1、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检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化验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
2、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应持证上岗。
3、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或协议。
4、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5、企业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并在计量检定或校准的法定有效期内使用,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从事食品相关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五条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食品生产或者经营活动。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相关信息,方便消费者查询和追溯。
第八条企业应当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认识和技能。
第九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承担食品质量安全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章食品原料采购和储存管理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渠道、供应商选择、采购记录等内容。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选择,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对食品原料进行储存管理,确保食品原料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食品原料受到污染。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质量检测制度,对食品原料进行定期检测,确保食品原料质量安全。
第三章食品加工和包装管理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加工操作规程,明确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操作规范等内容。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食品加工设备的清洗、消毒和维护,确保设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包装管理制度,明确包装材料的选择、包装过程的卫生要求等内容。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对食品包装材料进行检验和审核,确保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3篇)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组织机构组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成员:2、职责分工2.1、组长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2.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督促公司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员工按公司规定的食品质量安全制度执行;2.3、公司内凡是直接接触产品的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是食品安全的执行人员,对各自环节负直接责任,并按公司食品安全制度履行自已的职责,保障所经营的食品安全卫生;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3.1、确保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未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3.2、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3.3、公司为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建立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经疾病控制中心检查无相关传染病者方可上岗。
3.4、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经营区内。
4、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4.1、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4.2、凡进入本公司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检验报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及相关票据等相关证件。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4篇)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与管理1. 设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并明确其职责和权力;2. 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和修订相关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内部培训;3. 设立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4. 建立质量安全管理档案,包括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培训记录、检查记录等;5. 定期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
三、人员管理1. 严格落实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和质量安全知识培训;2. 实行健康体检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3. 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责任和职业道德培训,强调食品质量安全意识;4. 建立奖惩制度,对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并给予奖励或处罚;5. 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从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安全。
四、设备管理1. 公司应配备适用的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2. 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3. 配备符合食品生产加工要求的设备,如温度计、计量器等;4. 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验和校准,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原料采购和入库管理1. 配备专门的原料采购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确保采购的原料符合相关标准;2. 与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3. 对每批原料进行质量检验,并记录相应的检验结果;4. 采用先进的原料入库管理系统,确保原料的准确入库和标识;5. 对不合格的原料及时处理和追溯。
六、生产加工管理1. 根据产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生产加工工艺流程和标准作业规程;2. 确保生产加工过程的严格控制和记录,包括温度、时间、工艺参数等;3. 建立原料使用记录,确保原料的使用数量和追溯;4. 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5. 进行生产环境和设备的消毒和清洁工作;6. 建立产品追溯体系,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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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加强企业管理,确保质量方针和目标得到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1.1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1.1.2 企业必须设置质量主管,全面负责食品质量安全,对本企业的产品质量负总责。
1.1.3 企业应设立具有独立行使权力的质量检验部门,具备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相应的检验资格和能力。
1.1.4 全面开展质量管理,坚持从源头抓起,严格按照产品标准要求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1.1.5 产品出厂实行强制检验制度。
企业的产品必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由质量主管签发出厂通知后方可出厂销售。
同时做好产品的检验台帐和销售记录。
1.1.6 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持续保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各项条件,“QS”标志使用正确。
1.1.7凡是企业开展的各项生产活动,都必须符合本质量管理制度。
2 原辅材料采购要求
2.1 原辅料采购应制定采购计划,并与销售单位签定采购合同,明确原辅料的质量要求。
2.2 原辅料的采购验收应采取自检与索证相结合的方法,同时做好验收、入库的各种手续。
2.3 采购的原辅料应符合该种原辅料的质量、卫生标准。
2.4 其它卫生方面应符合《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
3 生产过程控制要求
3.1 食品生产加工工艺流程应当科学合理,并制定生产工艺操作规程。
3.2 严禁在食品生产过程中超量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性原料进行生产,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或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3.3 质检部门应加强对生产过程各环节的检测,随时掌握关键控制点的质量状况,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情况及其它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现象应及时向质量主管汇报。
3.4 生产过程的各项原始记录(包括工艺规程中各个关键环节的检查记录)应妥为保存,保存期应较该产品的商品保存期延长六个月。
3.5 其它卫生方面应符合GB14881-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
4 产品质量检验要求
4.1 质检部门
4.1.1 企业应设立具有独立行使职权的质检机构,负责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
4.1.2 质检部门必须具备检验工作所需要的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并定期检定。
4.1.3 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必须有检验资格,并不少于二人。
4.1.4 质检部门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严格按照产品标准和国家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产品出厂检验。
4.1.5 质检部门应积极配合质量主管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定期组织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学习和培训。
4.1.6 质检部门对产品质量有否决权。
4.1.7 每年参加二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产品出厂检验比对试验。
4.2 检验人员
4.2.1 检验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2.2 必须经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检验工作。
4.2.3 能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独立不受干扰行使产品质量判断。
4.2.4 具有能够按照质量管理要求做好检验记录、提出书面报告及建议的能力。
4.2.5 产品检验台帐应填写完整,检验原始记录齐全,并应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4.3 产品检验
4.3.1 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次投料的产品规定为一个生产批。
4.3.2 每批产品应严格按照抽样规则进行抽样,经检验合格后出具合格检验报告。
4.3.3 不合格产品不允许出厂销售。
5 质量问题应急处理机制
5.1 企业应制定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成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质量主管、技术人员等参加的应急处理小组。
5.2 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5.3 产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5.4 必要时走访用户,实施召回。
5.5 企业必须进行一个月强制性的产品检验比对试验,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可靠。
6 其他要求
6.1 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食品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
6.2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必须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6.3 企业的厂区环境、生产厂房、生产车间设施、生产设备等均应符合《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
7 本制度自二00七年五月一日起执行。